《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
廉政准则的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
廉政准则的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一、《廉政准则》的出台背景和简要过程(2010。
1。
18)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利益、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3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背景:一是全面吸收中央和中纪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新要求的需要。
《廉政准则(试行)》颁布实施后,中央和中纪委又先后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业领导人员重申、提出了99项和23项要求,其中有65项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廉政准则》将这些分散在不同的新要求吸纳整合进来。
二是吸收借鉴实践经验的需要。
《廉政准则》收集整理了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党员廉洁自律的一批制度205件规范性文件,提炼出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
三是与其他党内法规更好衔接的需要。
13年来,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通过修订廉政准则,可以与《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纪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更好地衔接。
四是通过修订廉政准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可以增强其执行力和可操作性。
二、《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和创新发展之处《廉政准则》共3章18条,3700多字,其中,对原试行准则有关条文保留了2条,修改调整形成12条,适应新情况增加了4条。
整个结构仍然分为“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三章。
主体“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一章中,采取先提出禁止性要求,再分项具体列举的方式,从8个方面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第三章“附则”中,规定了准则的适用范围。
原来试行的准则中的适用范围包括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党员,由于去年专门颁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同时廉政准则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党内法规,因此规定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参照执行本准则。
《廉政准则》全文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丨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法规知识竞赛学习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法规知识竞赛学习参考资料1、《廉政准则》)是什么时候颁布施行的?答:《廉政准则》由中共中央于2010年1月18日颁布施行。
2、《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是什么时候颁布施行的?答:《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是1997年3月28日颁布施行。
3、修订后的《廉政准则》由原来的《廉政准则(试行)》30个“不准”增加到多少个?答:修订后的《廉政准则》由30个“不准”增加到52个。
4、《廉政准则》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答:纵观《廉政准则》全文,包括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共3章18条,3700余字。
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52种“不准”的行为,并充实完善了相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
5、执政党的什么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答: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6、哪些党员领导干部可参照执行《廉政准则》?答: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7、制定《廉政准则》根本依据是什么?答:《中国共产党章程》。
8、《廉政准则》适用范围有哪些?答:《廉政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9、《廉政准则》提到的什么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答: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10、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了哪“四个更加”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答: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
学习《廉政准则》遵守廉政规定
学习《廉政准则》遵守廉政规定——李奇岳同志在学习《廉政准则》党课上的讲话2010年6月25日中央正式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对于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意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领会《廉政准则》的实质内涵中央颁布的《廉政准则》是在《试行准则》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修订的,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1、《廉政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这可以从三个方面体现:一是从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区分上来看,我们党的党内法规主要有七种: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
《廉政准则》在党内法规系列中属于准则级。
目前,我们党只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廉政准则》两部准则,其地位不言而喻。
另从性质类别来看,《廉政准则》属于典型的“禁止型”的法规。
二是从适用对象所处地位的重要性来看,《廉政准则》的适用对象是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这些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瞩目的焦点。
他们是否能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
三是从廉洁从政行为的基本规范来看,《廉政准则》基本涵盖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求的各个方面,内容比较全面、系统,既有下面的原则性要求,又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既有行为规范,又有明确的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制度,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
2、《廉政准则》对“炫耀性”腐败和“身边人”腐败进行治理和规约。
廉政知识答题
廉政知识答题1、《廉政准则》施行的时间?答:2010年1月18日。
2、《廉政准则》共分多少章多少条?答:三章十八条。
3、廉政准则从几个“不准”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答:52个。
4、《廉政准则》的核心内容是什么?答: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5、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什么方针?答: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6、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应发挥哪些方面的监督作用?答: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7、对于违反规定占有公共财物的,应当如何处理?答: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8、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如何进行责任追究?答: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9、实施党纪处分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答: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二是从严治党的原则;三是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四是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五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10、《廉政准则》第一条规定,禁止利用什么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答: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11、《廉政准则》第五条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哪些人谋取利益?答: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12、《廉政准则》第六条规定,禁止什么?答: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13、《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的5个必须是什么?答: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
《廉政准则》分为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和附则等 4个部分 , 共 18条。
总则部分 , 强调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 , 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正面提出了必须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等原则性要求 , 同时也明确了促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的原则。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部分 , 分别从“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 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 谋取私利” 、“禁止脱离实际 , 弄虚作假 , 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等 8个方面提出了 52个“不准” 。
这些要求与《廉政准则 (试行》相比 , 一是保留了《廉政准则 (试行》中目前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且不与新要求存在交叉的 5个“不准” ; 二是对于规范内容相近或者类似、存在交叉的 , 进行了归纳、合并 , 有的还借鉴了地方和部门的做法 , 形成了 19个“不准” ; 三是对于与《廉政准则 (试行》规定内容不存在交叉的 , 加以吸收 , 新增形成 28个“不准” ; 四是考虑到有些要求提出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 但随着社会发展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 , 这些方面的不廉洁行为已无产生蔓延的土壤 , 再写入廉政准则意义不大 , 作了删除。
第二章“实施与监督”部分 , 作了进一步充实完善 , 重申和明确了各级党委 (党组和纪检机关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责任 , 并分别从教育、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三章“附则”部分 , 明确了《廉政准则》的适用对象 , 并对有关地区部门单位依据《廉政准则》制定具体规定提出了要求。
党的廉洁自律准则内容
党的廉洁自律准则内容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包含哪些内容,应该如何解读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党的廉洁自律准则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党的廉洁自律准则内容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XX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该准则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
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通知指出,《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学习笔记3篇
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学习笔记3篇《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下面是店铺为大家带来的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学习笔记,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学习笔记范文1:综观《廉政准则》,它明确了8个方面的禁止,并将这8个方面的禁止细化为52个不准,涉及到领导干部履职、生活、家庭、作风、干部任用等各个方面。
对领导干部积极履职、廉洁从政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赢得民心树立了标杆。
可以说,这52个不准连成了一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高压线,标志反腐倡廉网络越织越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加强。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自觉执行,重在常抓不懈。
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
对于我们来说,就是要切实做到身体力行、狠抓落实。
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勤政廉政,要算好“人生大账”,把自己的人生规划好,走廉洁之路,做清廉之官。
古人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廉洁也是一种力量,是为政之要。
和平时期特别重要的就是党政干部的清廉之风。
老百姓对为官者的期待其实很简单,我看就是三件事,即经济要发展、民生要改善、干部要廉洁。
做到了,我们就不负众望;做不到,就难辞其咎。
所以,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而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
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要进一步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
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可以“浇灭”官员内心的贪欲。
经验和教训都告诉我们,监督到位有效,贪腐风险必然增大,贪腐之心必然收敛;监督缺位失灵,贪欲必然膨胀。
因此,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必须强化外部监督尤其是公众的监督,让每个人都成为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员。
廉政知识
一、廉洁自律知识1、《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六条规定是什么?答:六条规定是:(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3)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4)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2、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律检查机关在贯彻《廉政准则》中的职责是什么?答:各级党委(党组)负责《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主管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贯彻实施。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廉政准则》规定,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哪些行为?答:(1)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3)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4)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5)以虚假、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6)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4、《廉洁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准有哪些行为?答:(1)个人经商、办企业;(2)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3)违反规定买卖股票;(4)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5、《廉政准则》规定,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哪些行为?答:(1)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2)借用公款逾期不还;(3)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4)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5)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6、《廉政准则》规定,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有哪些行为?答:(1)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2)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3)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或者在调离后干预原地区、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4)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和山西省委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提高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作风建设,深化科技行—1—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强化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技经费、科技奖励和干部人事监督管理,加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不断推进符合科技行政管理特点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长效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但是,也要清醒认识到,对照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我们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制度的建设和监督检查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科技管理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还需要进一步落实。
廉政准则___(答案)
《廉政准则》知识大赛试题●简答类:01、《廉政准则》规定,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谁负担的费用? (个人负担)02、《廉政准则》规定,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什么? ( 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03、《廉政准则》规定,禁止利用什么谋取不正当利益? ( 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04、《廉政准则》规定,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什么谋取利益? ( 内幕信息)05、《廉政准则》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做什么?( 经商、办企业)06、《廉政准则》共有多少章多少条多少个不准? ( 3章18条52个不准)07、《廉政准则》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什么宗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08、《廉政准则》规定,不准个人在国外做什么? (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09、《廉政准则》规定,不准在哪些环节不按规定程序任免干部? ( 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10、《廉政准则》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一项什么任务?(重大政治任务)11、《廉政准则》指出,什么是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廉洁从政)12、《廉政准则》规定,在干部考察工作中不准做什么? ( 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13、《廉政准则》是根据什么,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而制定的? ( 中国共产党党章)14、《廉政准则》指出,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到党的什么? ( 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15、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切实维护谁的利益? ( 国家和出资人利益)16、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什么权力,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 经营管理权)17、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发生什么情况期间,不允许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公务包机、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等? ( 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18、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能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内容是什么? ( 生产经营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1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 ( 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2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哪些权利? ( 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视频类:01、《廉政准则》52集系列情景短剧第4集问:本集情景短剧阐释的是《廉政准则》中的哪种不准行为?答:本集情景短剧阐释的是《廉政准则》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中的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要五不要准则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要五不要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要五不要”准则一、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准则。
二、《准则》的内容(一)要清正履职,不要滥用职权要正确行使权力,廉正履行职责,不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禁止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禁止未经上级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禁止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禁止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禁止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禁止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参与经营、有经济业务往来。
(二)要遵规守矩,不要徇私枉法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认真贯彻上级的决策决议,不要违规越矩,徇私枉法。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插手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转让、项目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承发包、企业营销等经营活动;禁止违反规定办理企业重组改制、投融资担保、产权交易等事项;禁止违反规定用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禁止违反规定兼职取酬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禁止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禁止违反规定借本人或家庭成员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敛财;禁止授意、指使下属人员违反财会、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禁止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财物、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禁止违反规定公款旅游;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拿原则送人情、做交易,封官许愿,行贿受贿;禁止为自己或他人提拔调动找关系、打招呼、搞串联,“跑官要官”;禁止在干部提拔考察中隐瞒事实,泄露组织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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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第六条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