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专项技术措施(参考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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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36综采工作面为花山煤矿+1030m水平四采区15#煤层第三区段南翼,该工作面回采上部标高为:+1217.9m,回采下部标高为+1137.7m,南起采面切眼,北止采面停采设计线,工作面平均走向长度365m,平均倾斜长度125m,平均采高1.56m,平均倾角38°,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顶板全部垮落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计划风量为501m3/min,日常风量568m3/min。由于415-36切眼掘进工作面掘进时考核为高瓦斯掘进工作面,根据攀煤(集团)公司采掘工作面的瓦斯考核制度规定(“同一煤层某一巷道掘进时被确定为高瓦斯工作面,该煤层其他巷道掘进开工时也必须按高瓦斯工作面进行管理”),(具体考核情况及数据见《415-36切眼掘进工作面瓦斯考核报告》)。所以415-36综采工作面开工时即按高瓦斯进行管理。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综采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专项技术措施。

一、通风系统管理

1、通风区必须加强415-36综采工作面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合理配风,确保采面的有效风量符合要求。

2、415-36综采工作面的实际风量不得低于计划风量。

3、工作面下货时,必须在运输巷运输机正常开启后方可下货,避免下货压死运输机,造成下货口堵塞导致工作面风量不足。

4、综采一队必须加强下货口附近的浮货清理,防止因通风阻力增加造成工作面风量不足。

5、综采一队必须加强工作面进、回风巷道的维护,两巷堆放的

材料必须顺帮码放好,严禁乱堆乱放,防止因通风阻力增加造成工作面风量不足。

6、通风二队必须加强该区域及周边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的巡视和维护工作,通风区测风组必须加强该工作面周边区域及周边区域内的通风系统检查,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二、瓦斯管理

1、通风区必须安排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现场敢于坚持原则并持证上岗的专职瓦斯检查员担任415-36综采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工作。

2、瓦斯检查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假检、漏检、少检、代检。

3、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4、通风一队必须加强415-36综采工作面回风流流经路线内的采掘工作面及硐室的瓦斯检查工作。

5、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任何人不准施工作业,谁作业谁受罚,瓦斯检查员提前升井,工人可以跟着升井,不追究工人责任。

6、415-36综采工作面采用MG200/456—WD型采煤机滚筒落煤,采用SGZ730/200型刮板运输机运煤,上下超前出口采用炮掘落煤。因此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达到 1.0%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爆破。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较大时,割煤机必须放慢割煤速度,以减少割煤时瓦斯释放量。

8、在415-36综采工作面施工的施工班组长、安检员和瓦斯检查员在生产过程中,要随时观察工作面情况,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⑴煤层层理紊乱、煤层变软、暗淡无光、煤层粉碎、干燥;

⑵工作面有支架来压声响、煤炮声、鞭炮声、或煤层破裂声、顶板压力增大、煤壁外鼓、掉渣、煤层自动剥落;

⑶打钻时垮孔、顶钻、夹钻以及电机过负荷等;

⑷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使人感到发冷、发闷;煤尘增大、气味异常;打钻时喷煤、喷瓦斯等;

⑸出现片状煤,粒状煤等。

要及时发出警报,通知所有人员迅速撤至进风巷道安全地点待命,并及时向通风区调度、矿调度汇报。

三、安全监控

1、安全监测工每7天必须用新鲜空气样、校准气体对瓦斯监控设备调校及瓦斯电闭锁功能测试1次(必要时每天测试1次瓦斯电闭锁功能),确保瓦斯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瓦斯监控设备的精度、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控制逻辑必须符合AQ1029-2007规定。

2、瓦斯传感器T0安设在415-36综煤工作面回风巷尾巷上隅角,瓦斯传感器T1安设在距415-36综煤工作面上口10m处的回风巷中;瓦斯传感器T2安设在距415-36回风巷回风口10-15m处;瓦斯传感器T3安设在移动变压器、泵站前5m处。T0报警浓度≥1.0%CH4,断电浓度≥1.0%CH4,复电浓度<1.0%CH4,断电范围为415-36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1报警浓度≥0.8%CH4,断电浓度≥0.8%CH4,复电浓度<0.8%CH4,断电范围为415-36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2报警浓度≥0.8%CH4,断电浓度≥0.8%CH4,复电浓度<0.8%CH4,断电范围为415-36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3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断电范围为415-36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3、当瓦斯传感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时,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超限管理规定》。

4、瓦斯检查员在放炮前后、割煤期间必须及时对照瓦斯传感器和光干涉式瓦斯测定器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的检查数据,若误差在0.1%时及时向通风区调度汇报,并由通风区调度通知监测队人员及时进行处理。

5、进入415-36综采工作面的班(组)长、(矿、区、队)三级干部、放炮员、流动电钳工必须按要求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四、综合防尘

1、综采一队必须按规定完善防尘管路系统,进回、风巷每隔50m 设一个三通阀门,每班对巷道进行一次全面消尘。运输巷每个转载点以及下货口必须设置喷雾装置,下货时必须打开喷雾。

2、综采一队在工作面爆破时必须使用水炮泥,并坚持爆破前后洒水消尘,放炮落煤时必须将所有净化水幕打开。

3、通风区必须在采煤面两巷设齐隔爆水袋和水幕,并保证其完好,隔爆水量符合规定要求。

4、消尘管路无水不得作业。

5、瓦斯检查员每班必须检查415-36运输巷、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的综合防尘系统,并将隐患及时向通风区调度汇报。

五、爆破管理

1、415-36综采工作面放炮员必须是经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的专职人员担任。

2、当采面瓦斯浓度达到0.8%时,工作面必须停止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装药爆破。

3、装配引药时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齐全的安全地点进行,并避开一切带电体和导电体。

4、放炮员必须使用完好的放炮器放炮,严禁放明炮、糊炮、连珠炮等。严禁将其它电源作为起爆电源。

5、除爆破作业时放炮器按规定放置在启爆地点的放炮箱内。

6、每次装药前,必须将炮眼内的煤粉清理干净后在装药,所装药的数量和电雷管的段数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坚持使用好水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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