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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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医院会诊制度是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疗协作、优化资源配置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它是指医院内部或者不同医院之间的医疗专家会同讨论、研究疑难病例,共同制定诊疗方案的一种方式。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院会诊制度的流程、目的、参预人员、会诊报告等相关内容。

一、会诊流程1. 提交会诊申请:医生在遇到疑难病例或者需要多学科协作时,向医院会诊中心或者相关科室提交会诊申请,提供患者的病历、检查报告等必要资料。

2. 会诊安排:会诊中心或者相关科室根据病情紧急程度、专家的时间安排等因素,协调安排参预会诊的专家。

3. 会诊讨论:会诊当天,专家们通过线下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讨论。

他们会子细研究患者的病历、检查报告,并提出各自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4. 制定诊疗方案:专家们在会诊讨论的基础上,共同制定最佳的诊疗方案,并将其记录下来。

5. 会诊报告:会诊结束后,会诊中心或者相关科室会整理会诊报告,包括专家的诊断意见、治疗建议、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将报告反馈给申请会诊的医生。

二、会诊目的1. 提高医疗质量:通过多学科的协作和专家的集思广益,能够更准确地诊断和治疗疑难病例,提高医疗质量,降低误诊率。

2. 加强医疗协作:会诊制度可以促进医院内部各科室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医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3.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会诊制度,可以合理调配医疗资源,避免重复检查和治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会诊参预人员1. 会诊申请医生:负责向会诊中心或者相关科室提交会诊申请,并提供患者的病历、检查报告等必要资料。

2. 会诊中心或者相关科室:负责协调安排会诊专家、组织会诊讨论、整理会诊报告等工作。

3. 会诊专家:根据会诊申请的病情,由会诊中心或者相关科室邀请相关专家参预会诊讨论,提供诊断和治疗建议。

4. 会诊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诊讨论的过程和结果,整理会诊报告。

5. 患者及其家属:作为会诊的对象,需要配合提供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并接受会诊专家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医院会诊管理制度第一篇会诊制度1、当临床医生在诊断、治疗过程中,遇到以下状况时应请会诊:(1)病人病情不属自己职权允许的;(2)病人病情危重、冗杂,不是自己潜力能够解决的;(3)受各种缘由限制,本科、本院不能解决的状况时。

2、会诊批准权限:请院内会诊,主管医生报科室主任批准;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报医务科、分管院长批准。

院内会诊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

3、会诊医生资格:例行会诊、急会诊应请相应科室主任,或相应专业医生;在科主任不在时,能够请值班医生。

会诊医生在会诊过程中,技术潜力缺乏时,应请所在科室上级医生、科主任会诊。

4、例行会诊:病人病情不属急、危、重症的,属例行会诊。

例行会诊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单预备会诊资料,汇报病史,记录会诊意见,执行上级医师指示。

5、急会诊:病人病情危险,需要本科和他科马上会诊时(不允许按例行会诊手续进行会诊时),应当紧急会诊。

请急会诊科室科主任在班,由科主任决定。

科主任不在时,由上级医生或值班医生决定。

可用会诊通知单通知,也可用电话通知,会诊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马上应诊。

因特别状况不能前往时,也要派相应医师前往。

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在场,协作会诊和抢救。

手术中出现意外状况,需请会诊,属急会诊,术中会诊包括术中变更术式或变更手术范围,术中状况不能处理,低年资医师请高年资医师或科主任、院长、院外会诊。

6、急会诊病人的会诊须坚持边抢救,边会诊的原则。

7、会诊医生在会诊完毕后,务必填写会诊意见。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第二篇一、为仔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方法》、《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方法》以及____省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全面领导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我院医院感染监控网,以住院病人和院内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医院感染发病率;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监控实施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一)各科室友(内、外科各专业组)每月应明确安排负责会诊的医师,病情复杂或专科病人,会诊单位应写明所请专业组名称,一般不指定会诊医师姓名。

如需指定医生会诊必须预先同本人取得联系后再写会诊单。

上班时间各专业组应承担急会诊任务,点名急会诊应事先征得被邀会诊医师同意,方可执行。

(二)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1、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并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病房:可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以上同意,填写会诊单。

会诊单上应有主治医师以上签全名。

门诊:各科一线医师可以申请会诊或参加会诊。

申请会诊和会诊意见一律写在门诊病历上。

3、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医务派人参加。

4、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或科负责人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约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

根据病情,亦可由经治医师携带病历陪同病人到院外会诊,或将有关资料寄发有7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三)各科室会诊单由工作送到应邀科室,交医嘱护士,并建立签收制度。

医嘱护士根据会诊缓急转交会诊医师,即时将会诊单面交会诊医师。

应缴会诊医师必须认真负责,填写会诊记录,如有疑难,应请有关医师共同研究,如需转科应负责安排床位。

(四)会诊完成时间:门诊:一般会诊,应当班完成,急会诊即时完成。

病区:一般会诊12小时以内完成。

急会诊根据病情及时完成。

(五)科内、院内、院落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由科室主任负责主持,并对会诊意见进行小结,并认真组织实施。

(六)市内邀请会诊,一般以会诊单为据,由医务科负责联系,约定时间进行会诊,特急会诊由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与有关单位联系及时会诊。

(七)市外邀请会诊,必须经医务科联系,由医务科决定派往。

(八)各科会诊中遇有多种疾病或分科界限不清的病人,应以对病人治疗有利对病人负责出发。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一、背景介绍在医疗领域,许多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需要多个专业医生的共同努力和意见交流。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医院会诊制度应运而生。

医院会诊制度是指医院内部或者跨医院之间的医生通过会议、电话、在线平台等形式进行病例讨论和意见交流,以共同制定最佳的诊疗方案。

二、会诊流程1. 会诊申请:医生在遇到复杂疑难病例时,可以向医院会诊科提出会诊申请。

申请中需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已进行的检查和治疗情况等。

2. 会诊组成员确定:会诊科根据病情的特点和需要,确定会诊组成员。

会诊组成员通常包括主治医生、副主任医师、专家教授等。

3. 会诊形式确定:根据会诊的紧急程度和医生的可用时间,确定会诊形式,可以是面对面会议、电话会议、在线平台等。

4. 会诊时间安排:会诊科根据医生的日程安排和病情的紧急程度,安排会诊时间。

通常会诊时间应在24小时内安排。

5. 会诊讨论:会诊开始后,主治医生首先向会诊组成员介绍病情和已进行的检查治疗情况。

随后,会诊组成员逐一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讨论和交流。

6. 诊疗方案制定:在会诊讨论的基础上,会诊组成员共同制定最佳的诊疗方案。

方案应考虑患者的病情、病史、经济状况等因素,并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7. 会诊意见汇总:会诊科将会诊讨论的内容进行汇总,形成会诊意见。

会诊意见应包括诊断结论、治疗方案、药物选择、手术建议等。

8. 会诊报告编写:会诊科将会诊意见整理成会诊报告。

会诊报告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会诊意见、会诊组成员等内容。

9. 会诊结果通知:会诊报告由会诊科发给申请会诊的医生,医生将结果通知给患者,并解释会诊意见和诊疗方案。

三、会诊制度的优势1. 多学科协作:会诊制度促进了不同专业医生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提高了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 经验分享:通过会诊,医生可以分享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从而提高整体医疗水平。

3. 提高医疗质量:多个医生的意见交流和讨论,可以减少误诊和漏诊的风险,提高医疗质量。

会诊的制度(6篇)

会诊的制度(6篇)

会诊的制度(6篇)会诊的制度(通用6篇)会诊的制度篇1一、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好处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状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是指医院各科室因医疗需要而要求某一个科室给予的会诊。

1、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填写会诊单,本医疗组主治及以上医师审查签字。

应邀医师务必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一般会诊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2、会诊医师不能确诊或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应主动请本科上级医师再次会诊。

请会诊科室医师认为会诊未能确诊时,也可主动提出再次请会诊医师的上级医师会诊。

3、同一科室会诊同一病人两次以上仍不能解决诊疗问题,原则上应由科室正副科主任会诊,并不得再收取会诊费。

4、超过5个专业及两次本专业会诊未能解决问题时及时申请全院会诊。

5、医务处有权指定有关会诊医师,被指定的会诊医师,应以抢救患者为第一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三、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务必随请随到。

急救时应在接到邀请会诊的通知(电话)楼内5分钟内,楼间10分钟内到达急救现场。

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全院会诊:是指由科室根据病情需要或患者与家属自己提出的要求医院组织相关科室参加的群众会诊。

1、需要全院会诊的病例,原则上先由全科讨论,如仍不能确定诊断或治疗时,可向医务处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填写患者基本病情、会诊理由、要求解决的问题及所邀请的会诊科室,经科主任审查签字后上报医务处,医务处同意,确定会诊时间,再由医务处具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诊一般由科主任主持,医务处主管人员参加。

2、参加会诊医师务必是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

五、派出会诊:请会诊的医院务必持盖有该院医务处公章的介绍信、会诊单与医务处联系,并办理会诊手续。

医务处根据会诊要求,通知科主任安排会诊医师。

医院医生会诊制度六篇

医院医生会诊制度六篇

医院医生会诊制度六篇会诊制度(一):会诊制度(一)院内科间会诊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状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

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

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者主任医师)允许并签宇,能够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普通会诊 48 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

院区内急会诊务必在 10 分钟内到位, (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能够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 : 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者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

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者上级医师代为会诊。

对特殊或者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者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 (或者主任医师)允许并签字。

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者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者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推荐,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者处理有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职责由转入科室负贡。

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

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1、疑难病例或者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允许,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者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者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1、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在接到会诊申请单或电话后 10 分钟内到达有关科室进行会诊,并书写会诊记录及签名。

2、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3、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病员可持会诊单到专科检查。

4、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派人参加。

5、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由医务科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1、门、急诊病人会诊,应遵循“首诊负责制”原则,由经治医师(接诊医师)完成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书写较详细的门诊病历和初步诊断后提出的会诊要求(如住院医生门诊时,须经本科上级医师审阅签字后方能提出会诊要求),邀请有关科室会诊。

应邀科室的会诊医师应为高年资医师(主治医师以上)。

会诊医师在复核申请科室的病史、检查资料并认真体检后,提出会诊意见,完成对病员的诊疗和处理。

严禁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如因推诿病人造成延误诊治,甚至造成死亡等严重后果,相关科室及有关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并填写会诊申请单,经本科住院总医师以上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一般应于24小时内完成普通会诊工作;急会诊随叫随到10分钟内到位;抢救会诊,电话邀请,随叫随到。

为保证会诊质量,会诊医师应由住院总或主治及以上医师担任(急会诊除外)。

在会诊中如遇到诊疗难题,应逐级向上级医师汇报,以便及时得到解决。

3、全院大会诊。

如疑难病例或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的病例,可进行全院大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书写会诊单报医务科批准,确定会诊时间、地点并通知参加会诊的相关科室人员参加。

全院大会诊由医务科主任主持。

4、院外会诊。

凡限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不能解决的疑难复杂病例或特殊情况须慎重处理的病例,可申请院外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并写出会诊单,须经医务科同意,由医务科与所邀医院医务科联系,并发出会诊邀请,同时商定会诊时间、被邀医师及交通工具等问题。

对于被邀医师、我院可派车接送,医务科派人到科室协助接待。

如作书面会诊则将病史资料送到或寄到有关单位。

5、外院邀请我院会诊。

由对方提出书面申请(即会诊申请单),与医务科联系。

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并做好登记,结算会诊费,办理会诊的一切手续,通知相关科室相关医师前往会诊。

院外会诊原则上应为副主任医师以上高年资医师。

严禁任何人未经同意私自外出会诊,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医院将按有关文件处理。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_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条例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_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条例
(二)强化会诊纪律,规范医师行为,避免医疗过失;
(三)加强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
(四)定期对会诊纠纷案例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预防类似纠纷的再次发生。
第十二章:会诊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
第三十九条医院应建立会诊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会诊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会诊质量。
第四十条会诊信息反馈的途径:
第十一章:会诊纠纷处理
第三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会诊纠纷处理机制,公正、公平、及时地处理会诊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
第三十六条会诊纠纷的类型:
(一)会诊意见分歧导致的医疗纠纷;
(二)会诊过程中出现的医疗过失;
(三)患者或家属对会诊结果不满引起的纠纷;
(四)其他与会诊相关的纠纷。
第三十七条会诊纠纷的处理程序: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_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医院会诊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科室之间、我院与外院之间进行的各类会诊活动。
第三条会诊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患者利益优先,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诊断和治疗;
第十八条会诊费用的构成:
(一)会诊专家的劳务费;
(二)会诊过程中产生的医疗材料费;
(三)会诊涉及的通讯、交通等费用。
第十九条会诊费用的管理规定:
(一)会诊费用应由财务部门统一收取,不得由会诊医师个人收取;
(二)会诊费用应在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收取;
(三)会诊费用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医务部门。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会诊制度是指医院内部医生之间或不同医院之间为了协助诊断和治疗疑难病例而进行的专家会诊。

会诊制度的建立旨在提高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水平,使患者能够得到更全面、准确的医疗服务。

二、会诊的目的1. 提高疑难病例的诊断准确性:通过多个专业领域的医生共同讨论,能够避免个体医生在诊断过程中的主观误判,从而提高疑难病例的诊断准确性。

2. 制定更科学的治疗方案:会诊过程中,医生们可以共同讨论病情、病史、检查结果等,从而制定更符合患者实际情况的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3. 促进医疗资源共享:不同医院之间的会诊可以促进医疗资源的共享,提高整个医疗系统的效率和水平。

三、会诊的程序1. 申请会诊:主治医生在诊断和治疗疑难病例时,可以向医院内部或其他医院的专家提出会诊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详细的病情描述、病史、检查结果等相关资料。

2. 安排会诊时间:医院会根据会诊申请的紧急程度和专家的时间安排会诊时间。

3. 会诊讨论:会诊当天,参与会诊的医生们将对病情进行全面的讨论和分析,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4. 制定治疗方案:根据会诊讨论的结果,主治医生将制定更科学的治疗方案,并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和协商。

5. 治疗执行:根据制定的治疗方案,医生将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治疗操作,并定期进行随访和评估。

四、会诊的参与者1. 会诊申请人:主治医生或患者本人可以提出会诊申请。

2. 会诊专家:根据病情需要,会诊专家可以来自同一医院的不同科室,也可以来自不同医院的专家。

3. 会诊协调员:负责会诊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会诊时间的安排、会诊资料的整理等。

4. 患者及家属:作为会诊的主要对象,患者及家属需要积极配合会诊工作,提供准确的病史和检查资料。

五、会诊的注意事项1. 保护患者隐私:会诊过程中,医生们需要严格遵守医疗保密法律法规,对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保护。

2. 尊重专家意见:会诊过程中,医生们应相互尊重,充分听取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

医院会诊制度(5篇)

医院会诊制度(5篇)

医院会诊制度一、目的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特制定会诊制度。

二、定义会诊的流程标准。

会诊包括。

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赴外院会诊。

三、职责1.医务部负责制定和修订会诊制度。

2.临床、医技科室医师负责执行会诊制度。

3.临床、医技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会诊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会诊制度的执行。

5.主管院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医务部主任会诊制度的执行。

四、程序1.会诊对象急诊、门诊、住院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和三日未确诊病例。

2.会诊人员资格原则上会诊人员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紧急情况下除外。

3.会诊申请(1)科内会诊申请由主管医师向科主任提出口头会诊申请,科主任批准后执行。

1(2)科间会诊申请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主治医师以上资格医生审核签字,送达被邀请的科室执行。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

病情特别紧急可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或用电话邀请先执行,后补写书面会诊单。

(4)院内会诊申请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

由医务部或总值班通知受邀请科室后执行。

(5)院外会诊申请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批准。

医务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发出邀请函;紧急情况时,可由医务部派人派车前往;必要时也可由申请会诊科主任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外院会诊;也可将电子病历资料,网上转发有关医院,进行远程会诊。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申请由院外医院邀请,填写院外会诊邀请函,医务部审核后,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4.会诊人员(1)科内会诊人员由本科室主任主持和召集,科室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人员2由本科室主任主持,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情况除外。

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情况除外。

医院会诊规章制度

医院会诊规章制度

医院会诊规章制度医院会诊规章制度(7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医院会诊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院会诊规章制度1会诊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院内会诊分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大会诊、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等。

二、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申请会诊。

普通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三、急会诊:因患者病情紧急、急需其他专业协助诊疗时能够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急会诊,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四、院内大会诊:凡遇到下列状况,应及时申请院内大会诊;危重疑难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患者病情危急需要及时抢救;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其他相关专业;以专业基础性疾病收入院后经诊断有其他专业状况或合并症;家属或患者有会诊要求,需要转科治疗等。

五、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出现以下状况时,科室应申请组织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

(一)临床诊断困难(一般入院后超过3天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危重病例;(二)申请会诊超过3个专业的病例;(三)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四)已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投诉或可能出现纠纷的病例。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外出会诊。

(一)外院医师会诊:因疑难病例或家属要求邀请院外专家来院会诊,务必有科主任提出书面申请《院外专家会诊邀请函》上报医务部,邀请函资料包括简要病史、查体、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及会诊目的和要求等状况,医务部审核同意后与受邀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安排相关会诊事宜,由科主任主持会诊,必要时医务部或分管院长参加,主管医师作好详细会诊记录,院外专家签字确认。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_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条例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_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条例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_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条例医院会诊管理制度篇1一、门诊病人会诊应遵循“首诊负责制”原则,首诊医生完成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书写较详细的门诊病历和初步诊断后,提出会诊要求。

应邀科室的会诊医生在复习病史及有关检查资料后,提出会诊意见,完成对病员的诊疗和处理。

严禁推委病人。

二、住院病人的院内会诊1、凡遇疑难复杂病例,怀疑病人病情与其它专科疾病有关,均应及时申请会诊,并按要求填写会诊单。

内容包括患者病情及目前诊疗情况医学|教育网整理,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等。

2、科内会诊:由主诊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科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3、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并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同意、签字后送出。

应邀医师应在48小时内完成,并完成会诊记录。

如需作专科检查且一般情况许可的病人,可由工作人员陪同至该专科会诊。

如系点名会诊,邀请人应事先与受邀请医师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4、急会诊:会诊单上应注明“急”和申请会诊具体时间。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或电话通知。

受邀请科室(医师),必须在接通知10分钟内到达会诊地点医学|教育网整理。

指定医师不在时,由该科在岗的高年资医师立即前往,同时向科主任汇报。

会诊中如遇诊疗难题,应逐级向上汇报以便及时解决。

5、院内大会诊:疑难病例或病情危重、复杂涉及多个学科,可申请全院大会诊。

由主诊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报医务处批准并确定会诊时间、地点、人员等。

会诊一般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或其指定的人员主持,院质控室相关专家参加,重大会诊由医务处参加并主持,必要时请院长参加或主持。

会诊内容应在病程录中有记录。

三、院间会诊制度1、邀请外院会诊:凡本院一时难以诊治的疑难危重病例或家属要求外院会诊的病例,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同意后,医务处审批登记加盖公章,必要时报分管院长批准。

医务处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发出会诊邀请,确定会诊时间、地点,也可在审批后由科室直接与有关专家取得联系。

邀请会诊前,经治医师应向患方讲明会诊方式、人员、时间、费用等,并在医患沟通记录上专门记录、签字医学|教育网整理。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医院会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了提高诊疗质量和效果,加强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解决疑难病例或者复杂疾病的诊疗问题而设立的一种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院会诊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会诊的定义和目的会诊是指医疗机构内或者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医务人员就疑难、复杂疾病或者诊疗方案进行讨论和交流的过程。

其目的是通过多学科专家的集思广益,共同制定最佳的诊疗方案,提高患者的诊疗效果。

二、会诊的程序和流程1. 申请会诊:医生在诊断或者治疗过程中遇到疑难或者复杂病例时,可以向医院的会诊科室或者专家组提出会诊申请。

2. 安排会诊:会诊科室或者专家组收到会诊申请后,根据病情的紧急程度和专家的安排情况,及时安排会诊时间。

3. 会诊讨论:会诊时,参预会诊的医务人员应对病情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 制定诊疗方案:根据会诊讨论的结果,制定最佳的诊疗方案,并将方案及时反馈给申请会诊的医生。

5. 会诊报告:会诊结束后,会诊科室或者专家组应编写会诊报告,详细记录会诊的过程、讨论的内容和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报告送交申请会诊的医生。

三、会诊的参预者1. 会诊申请医生:负责申请会诊,提供患者的病史、检查结果和诊断资料。

2. 会诊科室或者专家组:负责安排和组织会诊,参预会诊讨论,制定诊疗方案,并编写会诊报告。

3. 会诊医生:根据会诊申请的内容,参预会诊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制定诊疗方案。

4. 患者和家属:根据医生的建议,配合会诊的进行,提供必要的病史和检查资料。

四、会诊的注意事项1. 保护患者隐私:在会诊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隐私保护制度,确保患者的隐私不被泄露。

2. 诊疗方案的商议:会诊讨论的过程中,应尊重各专家的意见,进行充分的商议和讨论,制定最佳的诊疗方案。

3. 及时反馈结果:会诊结束后,会诊科室或者专家组应及时将会诊结果反馈给申请会诊的医生,以便医生能够及时调整诊疗方案。

4. 会诊报告的编写:会诊报告应详细记录会诊的过程、讨论的内容和制定的诊疗方案,报告的内容应准确、清晰,便于医生参考和患者理解。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会诊制度是指医院内部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诊疗效果,促进多学科协作和专家资源共享而设立的一种制度。

会诊制度可以有效整合医院内部的专业力量,提供全面、多角度的诊疗方案,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二、会诊流程1. 会诊申请患者或医生可以向医院提交会诊申请,申请中需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已进行的检查和治疗情况等。

2. 会诊安排医院内设立会诊科室或委员会,由专家组成。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会诊科室或委员会安排相应的专家参与会诊。

3. 会诊讨论专家根据患者提供的病情资料进行讨论,包括病史回顾、体格检查、影像学资料等。

专家可以通过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在线讨论,或者进行线下会议讨论。

4. 会诊意见专家根据讨论结果提出会诊意见,包括诊断、治疗方案、手术建议等。

会诊意见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申请会诊的医生或患者。

5. 会诊结果申请会诊的医生或患者根据会诊意见进行治疗或决策。

医生可以将会诊结果纳入患者的治疗计划,并与患者共同商讨。

三、会诊制度的优势1. 多学科协作:会诊制度能够整合医院内不同科室的专业力量,提供全面的诊疗方案,避免了单一科室的片面性。

2. 专家资源共享:通过会诊制度,医院可以充分利用专家资源,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3. 提高诊疗效果:多专家的集思广益可以提高诊断的准确性和治疗的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效果。

4. 促进医生学习和交流:会诊过程中,医生可以与专家进行交流和讨论,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知识储备。

5. 提高医院声誉:通过会诊制度,医院可以提供更全面、专业的医疗服务,提高医院的声誉和竞争力。

四、会诊制度的注意事项1. 保护患者隐私:在会诊过程中,医院需要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2. 会诊时间安排:医院需要合理安排会诊时间,确保专家能够及时参与会诊,提供及时的会诊意见。

3. 会诊费用管理:医院需要制定会诊费用的管理办法,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会诊制度是指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解决疑难病例和复杂疾病的诊治问题,医院内部医生之间或不同科室之间进行专业交流和协作的一种制度。

通过会诊制度,医生可以共同讨论病情、制定治疗方案、提供专业意见,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和准确的诊疗服务。

二、会诊流程1. 申请会诊患者的主治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可以向医院会诊科提出会诊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已有的检查结果和治疗方案等相关资料。

2. 会诊评估会诊科的医生会对申请进行评估,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决定是否需要会诊,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3. 会诊安排如果决定进行会诊,会诊科将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专科需求,选择合适的会诊专科,并安排会诊时间和地点。

会诊的专科医生可以来自医院内部,也可以是外部专家。

4. 会诊讨论在会诊过程中,参与会诊的医生将根据提供的病情资料进行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诊断意见、治疗建议和手术方案等。

5. 会诊报告会诊结束后,会诊专家将会诊结果整理成会诊报告,包括病情分析、诊断结论、治疗建议和随访计划等内容。

会诊报告将及时反馈给申请人,供其参考和执行。

6. 会诊总结医院会诊科将对会诊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包括会诊的效果、流程的优化和改进等。

根据总结和评估结果,不断优化会诊制度,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会诊制度的优势1. 综合专业意见:通过会诊制度,患者可以得到多个专科医生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 知识共享和协作:会诊过程中,医生之间可以共享知识和经验,相互学习和借鉴,提高了医疗水平和技术能力。

3. 疑难病例解决:对于一些疑难病例和复杂疾病,会诊制度可以提供更多的专业意见和治疗选择,帮助医生制定更合理的治疗方案。

4. 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会诊制度可以避免医生个体能力的局限性,减少误诊和漏诊的风险,提高了医疗质量和效率。

四、会诊制度的改进和优化1. 加强信息共享:医院可以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和会诊平台,方便医生之间共享病情资料和会诊结果,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医院会诊制度(五篇)

医院会诊制度(五篇)

医院会诊制度一、会诊主要是解决患者的诊断与治疗。

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申请会诊:疑难危重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危急病人需要及时抢救;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专科知识需要提供咨询或协助;医疗纠纷需要分析判断;错收病人或有合并症,需要转科治疗等。

二、科间一般会诊(平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决定,填写会诊申请单,提出会诊要求和目的,送往会诊科室。

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应是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急诊会诊可由经治医师申请,在会诊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特别紧急或抢救性会诊可用电话邀请,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可以是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

实习进修医师一律不得单独应邀会诊。

会诊时经治医师陪同,必要时主治医师参加。

如病人需要专科特殊检查,经治医师应亲自参加协同检查。

三、一般会诊,应邀医师应在____小时内完成。

急诊会诊,被邀科室医师必须突出“急”字,____分钟内及时会诊,不得借故延误。

四、对会诊的目的和要求,会诊医师应予比较明确的答复,如一时难以确定,应提出恰当建议和处理意见。

对下级医师会诊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前去会诊。

五、通过会诊,若属该科疾病或需该科处理,应主动接受转科或协助处理。

转出科室排除本科主要疾病,提出转科理由,认真写好转科记录;对不需或暂不宜转科者,经治医师应细心观察,精心治疗。

若属急诊,会诊医师应主动随访。

六、申请会诊,必须具备必要的资料,如病历、化验、放射及其他特殊检查结果(急诊可从简),以供会诊时参考分析。

七、院内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会诊时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部、业务副院长参加,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八、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医务科同意报请业务副院长,由医务部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部、业务副院长参加,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九、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____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时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____实施。

(完整版)会诊制度

(完整版)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一)院内会诊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主治(住院总)以上医师签名后,可以申请会诊。

普通会诊应在二天内完成,急会诊随叫随到,到位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会诊后要书写会诊记录。

为了要保证会诊质量,会诊单要写明邀请何专科,应邀科室尽可能派对口主治或主治以上职称专科医师前往会诊。

若前往会诊的医师为一线值班医师,须保证病房有医生在岗,必要时请住院总或二线医师回病房。

急诊科接诊涉及多个专科的患者时,急诊科医生必须首先进行初步检查和急救措施,同时邀请相应专科医生急会诊,共同制定诊断、治疗方案。

3.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人员参加。

4.院内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由提出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医务科(或院长)尽可能参加.5.进行各科会诊时,经治医师要做好会诊准备,做好会诊记录。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有医师陪同会诊病人。

6.急诊科会诊急诊科医生接诊涉及多个专科的患者时,应按照医院会诊制度的规定请相关专科会诊,经专科医生会诊后需收入院治疗的患者由急诊科医生根据会诊结果收入相应专科,需要急诊手术的患者立即启动“危重病人急诊手术绿色通道”.若患者可能涉及多个专科疾病,必须由病情最重的专科先收治,然后请相关专科会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推诿病人。

当各科会诊医生因收治问题存在意见分歧时,立即报告急诊科主任进行协调,若急诊科主任协调无效,立即报告医务科进行协调(非上班时间报行政值班)。

7.二次会诊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恶性肿瘤的治疗,不断提高肿瘤的诊治水平,为患者制定更合理的治疗方案,对确诊为鼻咽癌、食管贲门癌、肺癌、肝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宫颈癌等恶性实体瘤的患者,在住院期间必须进行二次会诊(肿瘤科按治疗计划定期放疗、化疗的患者除外), 并填写《肿瘤患者会诊记录》和《住院治疗方案》及《出院综合治疗方案》。

具体规定如下:(1)上述恶性实体瘤患者一经确诊,在实施治疗前,必须请相关科室会诊(如术科与肿瘤科的相互会诊),共同商定治疗方案后再实施治疗。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一)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会诊制度(二)一、科内会诊1、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召集本科全体医护人员参加,主持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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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诊制度
l.医务人员要以高度的负责精神对疑难病例组织会诊,使患者得到及时、正确的诊断和治疗。

2.会诊前申请会诊医生做好准备,详细介绍病情,说明会诊目的,做好会诊记录。

3.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4.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其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患者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患者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结果,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

主治医师签字后,由护士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在24小时内,根据病情完成会诊。

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
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敬。

会诊医师应以对患者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

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供兄弟科室参考。

对待患者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5.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患者,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

会诊医师应迅速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

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6.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

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部。

医务部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

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部参加,必要时院长参加。

主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7.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部同意,报请院长批准。

医务部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要解决的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

会诊由科主任主持,院长,医务部主任参加。

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作会诊记录。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部批准,持介绍信前往会诊。

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
明会诊目的及要求。

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8.外出会诊。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医务部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往会诊,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患者,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供兄弟医院参考。

要谦虚谨慎、杜绝高傲自大;要严肃认真,克服粗疏作风,防止不良倾向。

9.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1)会诊科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2)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

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

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析会诊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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