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综合(代码815)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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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含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含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含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考试科目:801法学综合二(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甲从国外回到北京定居,因暂无房住,乙将其在市区的一套住房赠与甲,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一年后,乙的儿子做生意亏本,乙为替儿子还债,将赠与乙的该套住房过户卖给了丙。

丙要求甲腾房,甲以赠与合同早已生效,自己已占有房屋一年多为由拒绝丙的请求。

下列那一种意见是正确的?()A.甲的拒绝理由成立,因为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B.甲的拒绝理由不成立,因为赠与合同的效力低于买卖合同C.甲的拒绝理由成立,因为乙已经丧失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律地位D.甲的拒绝理由不成立,因为甲的权利不能对抗丙的权利2.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设定抵押,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设定质权,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

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

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依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A.16万元B.14万元C.6万元D.5万元3.以下选项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哪一项?()A.房屋与窗户B.电脑与鼠标C.甲的电视机与乙的遥控器D.壶与壶盖4.甲、乙为公司同事,1997年6月1日,甲向乙借款7万元购房,还款期限为1997年12月1日。

1998年12月1日,甲、乙结婚,并在甲购买的房屋内共同生活。

2002年3月1日,甲、乙离婚。

离婚后,乙即向甲主张7万元债务的请求权。

关于乙的权利的下列判断,正确的是哪一项?()A.乙的债权不受保护,其债权已经因结婚发生混同而消灭B.乙的债权不受保护,乙在婚后住进甲购买的房屋,债权因抵销而消灭C.乙的债权不受保护,其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D.乙的债权受保护,甲乙结婚的事实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5.下列权利中,可以由法人享有的权利是哪一项?()A.法定代理权B.监护权C.抚养请求权D.姓名权6.甲早年丧偶,有子女乙、丙二人。

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815法学综合》考研专业课真题试卷

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815法学综合》考研专业课真题试卷

北京邮电大学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法学综合
请考生注意:@所有答案(包括选择题和填空题)一律写在答题纸上,否则不计成绩。

@)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40分)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2.保险合同
3.国民待遇
4.著作权合同
5.商业秘密
6.任意性规则
7.普通法法系
8.抽象行政行为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简述域名的法律保护制度?
2.简述信用证独立原则?
3.简述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原则?
4.简述行政法的程序性基本原则?
5.简述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论述题(每题30分,共60分)
1.论述我国现行行政机关体系?
2.论述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途径?
考试科目:815法学综合第1页共1页。

在职法律硕士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2009年

在职法律硕士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2009年

2009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全国联考专业综合考试试卷一、单项选择题1.传统西方法学将自然法与实在法区分开来,自然法是指( )。

A.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的法律规则B.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C.法学家们的学说D.不是调整人类社会,而是调整自然界的法则2.普通法法系中的普通法是指( )。

A.英国历史上的普通法B.除根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C.罗马帝国的万民法D.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3.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分类标准是( )。

A.法律规定的内容的不同B.法律的地位、效力的不同C.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的不同D.法律的适用范围的不同4.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去行为,法律实际上被人们所遵守、执行或适用,这在法学上称为( )。

A.法律效果B.法律效益C.法律实效D.法律效力5.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道德所许可的行为,必然为法律所许可B.自然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C.道德所禁止的行为,必然也为法律所禁止D.与法律不同,道德的实施主要靠人们自觉遵守、舆论强制及内心信念的约束6.下列关于权利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权利只有在社会经济关系中才能发挥作用B.权利意味着权利主体行为自由和行为控制的统一C.权利的正当性的来源必然是国家的法律D.无论是道德权利、习惯权利还是法律权利,都首先是应有权利7.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是春秋时的( )。

A.邓析B.子产C.赵鞅D.范宣子8.汉文帝、汉景帝的刑制改革没有废止的肉刑是( )。

A.黥B.斩右趾C.笞D.宫9.唐代第一部正式的基本法典是( )。

A.《武德律》B.《贞观律》C.《永徽律疏》D.《唐律疏议》10.中国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传统法典是( )。

A.《钦定大清会典》B.《大清律集解附例》C.《大清律例》D.《西宁番子治罪条例》11.实行典型三权分立、并在三权之间保持平衡,即其中任何一种权力都不得高于另外两种权力的国家是( )。

2009年同等学力法学综合真题及答案

2009年同等学力法学综合真题及答案

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法学试卷一、判断题(每小题 1 分,共 8 分。

判断下列各命题是否正确,正确的用“A”表示,错误的用“B”表示。

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的字母涂黑)1.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和公私法划分的思想,对后世的法理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按照法的源流关系,法可划分为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

3.构成性规划体现了法在规划和构建社会关系方面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4.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5.《吕刑》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

6.刑法的保障机能只体现为保障犯罪之人不受外刑的惩处。

7.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由一般主体构成。

8.没有财产内容的人身关系也可能与财产利益有密切关系。

二、不定项选择(每小题 2 分,共 26 分。

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9.在我国,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指() A.国家权力机关发布的个别性文件 B.国家行政机关发布的法律文件 C.司法判决 D.其他社会组织发布的文件10.法律行为是人们行为的一种,其特征表现为()A.法律性 B.社会性 C.意志性 D.合理性11.下列哪些情况下,法官需要采用实质推理的方法审理案件()A.法律规定本身的含义模糊 B.存在法律的空隙或法律漏洞 C.同一位阶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冲突 D.案件事实难以查清12.西周婚姻“七出”包括()A.骂夫 B.无子 C.立嫡 D.口多言13.“准五服以治罪”制度最初未出现于()A.北魏律 B.晋律 C.北齐律 D.北周律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有权对通信进行检查的情况是因为()。

A.国家安全的需要 B.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 C.执行民事判决的需要 D.追查违反党纪行为的需要15.根据我国的行政区划,省、自治区分为()A.自治州 B.县 C.自治县 D.市16.下列行为中不能进行正当防卫的有()A.意外事件 B.依照法令的行为C.正当业务行为 D.避险过当17.医疗事故罪的构成特征是()A.侵犯的客体是医保制度 B.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 C.犯罪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 D.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18.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是()A.城市的土地 B.宅基地C.自留地 D.自留山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属于()A.实质上的民法 B.狭义的民法 C.公法 D.私法20.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包括()A.公民 B.外国人 C.罪犯 D.胎儿21.合伙的财产可以由()A.各合伙人分别所有 B.合伙人按份共有C.合伙人共同共有 D.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三、填空题(每小题 1 分,共 6 分。

北京邮电大学2009年二外俄语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北京邮电大学2009年二外俄语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北京邮电大学2009年二外俄语考研真题及详解一、俄汉互译词组(10分,每个1分)1. 外语系【答案】факультетиностранныхязыков2. 其中之一【答案】одиниз...3. 通过考试【答案】сдатьэкзамен4. 八点一刻【答案】восемьчасовипятнадцатьминут5. 锻炼身体【答案】заниматьсяфизкультурой6. писатьдипломнуюработу【答案】写毕业论文7. проводитьсвободноевремя【答案】度过空闲时间8. стиратьбельё【答案】洗内衣9. пригласитькогонавыставку【答案】请某人参加展览10. решитьтрудныезадачи【答案】解决难题二、对划线部分提问(10分,每句1分)1. Наэкзаменепорусскомуязыкуясделалошибкипоневнимательности. 【答案】Почемунаэкзаменепорусскомуязыкутысделалошибки?2. Материвсегдазаботятсяосвоихсыновьяхидочерях.【答案】Окомматеривсегдазаботятся?3. Студентыматематическогофакультетаидутвинститутнаурок.【答案】Какиестудентыидутвинститутнаурок?4. Впрошлуюпятницуунихбылизанятияпохимии.【答案】Когдаунихбылизанятияпохимии?5. Встретимсяувходавгостиницуполседьмого.【答案】Гдевстретимсяполседьмого?6. Мойстаршийбратинтересуетсярусскойлитературой.【答案】Чеминтересуетсятвойстаршийбрат?7. ВинститутерусскогоязыкаимениА. С. Пушкинаработаютоколодвухсотпреподавателей.【答案】СколькопреподавателейработаетвинститутерусскогоязыкаимениА. С. Пушкина?8. Аспирантынашейгруппыживутначетвёртомэтажеэтогоздания.【答案】Накакомэтажеэтогозданияживутаспирантынашейгруппы?9. МысмужемсобираемсяотдыхатьэтимлетомнаЧёрноеморе.【答案】КтособираетсяотдыхатьэтимлетомнаЧёрноеморе?10. Вчераониездиливдеревнюкбабушкеидедушке.【答案】Кудаездилионивчера?三、读下列句子,选择合适的答案。

2009年法律硕士(综合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9年法律硕士(综合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9年法律硕士(综合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下列法律概念中,属于客体概念的是( )。

A.原告B.人民法院C.动产D.不可抗力正确答案:C解析:客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故动产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2.下列关于英美法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英美法系又可以称为法典法系B.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属于英美法系C.英美法系国家中,有些国家实行不成文宪法制D.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源于罗马法正确答案:C解析: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英国法系。

是以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英美法系中英国采用不成文宪法制,法典法系是大陆法系的另一种表述,故A错。

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

故B错。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源于普通法,而不是罗马法。

故D错。

正确答案为C。

3.法律规定了人们的一般行为模式,从而为人们的交互行为提供了一个模型、标准或方向。

法律的这一特性是指( )。

A.法律的规范性B.法律的普遍性C.法律的确定性D.法律的统一性正确答案:A解析:所谓法的规范性是指法所具有的规定人们行为模式、指导人们行为的性质。

它表现在:法规定了人们的一般行为模式,从而为人们的交互行为提供了一个模型、标准和方向。

具有规范性的法律,不是为某个特定的人而制定的,它所适用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它不仅仅适用一次,而是在其生效期间内反复适用。

4.法学上,将法律实际施行的状态和程度称为( )。

A.法律实施B.法律实效C.法律适用D.法律实现正确答案:B解析:法律实效是法律被人们实际实施的状态和程度。

09年法硕真题【法学】及答案解析

09年法硕真题【法学】及答案解析

2009 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试题刑法学一、单项选择题(。

共 20 分。

1.下列犯罪中,应当认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是()。

A.甲乘坐外国轮船从中国港口出发,当行至公海时实施犯罪B.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失手致中国公民落水而亡C.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与同行的旅客斗殴,致其重伤,该旅客被送人中国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D.丁在其本国境内打猎,致正在该国旅游的中国公民死亡2.《刑法》第 13 条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该“但书”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

A.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免予刑罚处罚B.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非刑罚处罚C.给予司法机关确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自由裁量权D.避免轻微的违法行为犯罪化3.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犯罪同类客体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主要依据 B.犯罪直接客体就是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或物C.犯罪直接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 D.一个犯罪可以同时侵犯数个直接客体4.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A.甲过失致陈某重伤后拒不送医,致其死亡 B.乙对严重残疾的儿子拒绝抚养,致其冻饿身亡C.丙对自己负责维修的锅炉不维修,致锅炉爆炸 D.丁过失引起火险后,不予扑灭,酿成火灾5.在抢劫犯罪中,犯罪时间()。

A.是抢劫罪的必要要件 B.是抢劫罪的选择要件C.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D.与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无关6.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能成为单位犯罪B.单位犯罪中的单位不包括几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C.高等院校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对单位犯罪的两罚制是既处罚单位又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7.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 )。

A.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不同B.对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因素不同C.对危害结果发生是否积极追求D.对危害结果发生是否知情8.甲在教育自己的小孩时,因方法粗暴致其重伤。

2009年中国人民大学理论法学(法理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9年中国人民大学理论法学(法理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9年中国人民大学理论法学(法理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一、名词解释1.法的历史类型答:法的历史类型是用以描述法的历史发展轨迹的一种类型知识,在中国通常是指马克思者主义法学中与社会形态概念相联系的一种法的分类,即依据法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及其所体现的国家意志的性质的不同,对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同社会的法律制度所作的分类。

根据这种分类方法,法律发展史上曾先后产生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2.法律适用答:法的适用,也称法律适用或法律规范的适用,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授权的机构组织按照法律的规定运用国家权力,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体的对象,用以处理具体问题(事件)的专门活动。

法律适用包括行政适用和司法适用,其中司法适用是法律适用的典型形式,即狭义的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属于法的实施的特殊形式,在法律可以通过守法和一般执法活动正常实现的情况下,就无须启动法律适用程序。

法律适用也是一种法律事实,可以产生、变更、消灭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或者对一定的主体实行法律制裁。

3.任意性规则答:根据法律调整是否允许当事人进行自主调整,即按照自己的意愿自行设定权利和义务,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任意性规则是指在规定主体权利义务的同时,也允许当事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协商自行设定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只有在当事人没有协议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律规则的规定的规则。

任意性规则在民商法、婚姻法等部门法中较为常见。

例如在买卖合同关系中,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商定产品的质量标准,如果他们没有约定,当发生纠纷时,则依产品质量检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质量标准处理。

4.立法体制答:立法体制是关于法的制定权限即立法权限划分的制度,是一个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目前属于一元多层的立法体制。

根据宪法、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我国各级各类国家机关的立法权限划分如下:(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权限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2009年法律硕士联考试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2009年法律硕士联考试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刑法学一、单选题1、C.【解析】很显然,是考察的属地管辖权制度。

C 选项犯罪结果发生在中国境内,视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2、D.【解析】AB 错在“已经构成犯罪”,已经构成犯罪又不认为是犯罪,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不选 AB。

C 错在,刑法第 13 条不能随便适用的,有严格的条件,不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范围。

3、B.【解析】B 是犯罪对象的概念。

4、B.【解析】A 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以以作为方式构成,所以不是纯正的。

B 是遗弃罪,是纯正的不作为犯。

C 初略判断是爆炸罪,是不纯正的。

D 是失火罪,估计不少人判断错,是不纯正的,比如在加油站抽烟。

5、D.6、B.【解析】B 显然是错误的,注意 D,单位犯罪是两罚制,而且对单位只能处以罚金。

7、A.【解析】间接故意是放任,过于自信的过失是轻信能够避免,所以选 A。

但是用心理态度去区分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果实常常是困难的。

老妖这里告诉大家一个方法,如果给了案例题,其中犯罪嫌疑人采取了一些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措施的,那一般认为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而不是间接故意。

比如在院子里私拉电网以防贼,如果装了控制电压的装置以免电死人的,那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如果没有装,那就是间接故意。

8、B.【解析】这种是传统刑法的观点和分类。

从此题可以看出,法硕考试是按照传统刑法理论来出题的,其实也就是人大老师出题的多。

而司法考试不考传统刑法的观点,所以以后这种法律认识错误考的会越来越少,因为太简单了。

9、B.【解析】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险的损害。

但能否以牺牲一个人的生命的方法挽救其他更多的人的生命呢?10、D.【解析】不一定的。

犯罪形态如预备,未遂,既遂,中止,其中犯罪结果发生后成立的中止就可以说明 D 错误。

11、C.【解析】ABD 都是预备,没有疑问。

选 C 的理由是,传统刑法理论认为是投放毒药到杯子里就是着手。

但这个观点只有法硕考试成立,司法考试却认为投毒行为是预备。

也就是法硕考试更多的是考察传统的刑法理论,而司法考试更多的是考察德日新的刑法体系,这也是 2009 年司法考试大纲将传统的四要件构成改成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三阶层理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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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综合(代码815)考研真题及详解
北京邮电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课目:法学综合(A卷)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5分)
1.诉讼标的
答:诉讼标的是诉讼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

诉讼标的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和判断的对象。

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

2.联合商标
答:联合商标,是指同一企业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近似商标。

其中一个指定为正商标,与其他近似的商标一起构成具有防卫性质的联合商标。

联合商标中首先注册的或者主要使用的为主商标,其余的则为联合商标。

因联合商标作用和功能的特殊性,其中的某个商标闲置不用,不致被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撤销。

由于联合商标相互近似的整体作用,因此,联合商标不得跨类分割使用或转让。

3.法律效果
答:法律效果,是指法律的实效,即法律适用所能取得的社会有用性。

法的效力是法所具有的约束力,而法的实效则指法的功能和作用实现的程度和状态,它主要是一个强调实际
结果的范畴,所展示的是一种事实。

二、简答题(每题15分,共45分)
1.简述宪法关系及其特点。

答:(1)宪法关系的概念
宪法关系,也称为宪政法律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法律上、尤其是在宪法上的表现。

(2)宪法关系的特点
①宪法关系是特定社会民主政治关系的法律模式,同时对政治关系产生特定的影响。

立宪社会的政治关系通过宪法关系的形式,转换成各宪法主体之间依照宪法规范而确定的政治权利和政治义务关系,将纷繁复杂的政治行为、政治现象用权利义务设定的方式联系起来,并在社会物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不断调整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从而促进民主政治稳定、有序和良性发展。

②宪法关系是近现代社会法制体系中最为基本的法律关系。

宪法关系和民事、刑事及行政法律关系一样,首先是一种法律关系,同时,宪法关系与其他部门法律关系又有区别,这集中体现在宪法关系的基础性地位上。

与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宪法调整的基本社会关系相适应,宪法关系是所有法律关系体系中最为基本的一种,它确定了国家法治生活的根本范式。

宪法关系的合理组织和良性运作是其他法律关系形成和有效实现的基础。

③宪法关系以宪法规范为调整依据,是宪法规范的具体化和现实化。

宪法规范是宪法关系产生的前提,没有相应的宪法规范,就不可能产生宪法关系。

同时,
宪法规范是相对静止的,而具体的宪法关系则处于不断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过程之中,是宪法规范现实化、具体化的重要形式。

④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静态宪法联系,也是宪法主体之间权利义务互动的方式。

静态宪法关系指的是宪法确定的宪法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建立、巩固国家政治秩序的基础。

但真正具有生命活力的宪法关系并不仅限于静态形式。

宪法主体通过对自己享有的宪法权利的行使,对对方主体乃至整个社会都产生一定的法律作用。

在这一过程中,宪法主体之间的权利或权力行为进行着不断的磨合,正是这种磨合推动着每一项具体宪法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⑤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事实关系,也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

宪法关系的内容都是客观社会关系的反映,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事实关系。

但立宪者在尊重社会运动基本规律的基础上,在宪法中注入社会的价值标准,并按照这一价值对社会政治关系进行调整。

2.法律对社会秩序的维护表现为诸多方面,你认为主要的是哪些?
答:我认为法律对社会秩序的维护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维护阶级统治秩序
法作为与国家相互联系的一种重要统治手段,对于建立和维护阶级统治秩序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它把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控制合法化、制度化、具体化。

一方面将统治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层面,使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得到最大化的实现;另一方面又把阶级冲突控制在统治秩序和社会存在所允许的范围内,从而保证阶级统治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2)维护权力运行秩序
法律是消灭专制主义、限制自由裁量、建立权力运行秩序的重要手段,其发挥作用主要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①明确公民的各项政治权利和自由,并加以有力的保障,确保国家政权的民主性质。

②法律要对国家权力系统的结构做出科学的安排,主要包括:规定各权力主体(各国家机关)之间的权限划分以及相互之间的合作、协调与制约关系,各权力主体内部的职权分配以及权力运行的程序机制等等。

(3)维护经济秩序
法对经济秩序的维护体现为使经济活动摆脱偶然性和任意性而获得稳定性及连续性。

进入商品经济阶段之后,社会生产力飞速发展,交换则成为商品实现价值的必经途径,经济形态日趋复杂,经济秩序对法的依赖性前所未有地增强了。

这方面的立法越来越细致,逐渐形成完备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①法律保护财产所有权;②对经济主体资格加以必要限制;③调控经济活动;④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条件。

(4)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主要体现在:①确定权利义务界限,避免纠纷;②以文明的手段解决纠纷;③对社会基本安全加以特殊维护。

(5)建立和维护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在建立和维护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中,法律往往既是各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彼此沟通、交流和理解的基本途径和手段,同时又是各个国家在这种彼此的沟通、交流和理解之中所达到的对待和处理建立、维护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最低限度的共识的基本形式;既是具有最权威效力的建立和维护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各种观念与措施的制度表达,又是可靠而公正的对侵害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行为有效的障碍排除机制。

3.简述民事诉讼中运用间接证据认定事实应遵循的规则。

答:(1)间接证据的概念
根据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联系的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的案件事实具有直接联系,能够单独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的案件事实之间具有间接联系,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事实,因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2)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须遵循如下的证明规则:
①各个间接证据本身必须真实可靠。

间接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正确运用推理的基础。

如果间接证据本身不可靠,当然不可能做出正确的结论。

要对收集到的间接证据逐一查证落实,查明每个间接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证每个间接证据本身真实可靠。

②间接证据须具备一定的数量,并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

所有间接证据要环环相扣,协调统一,互相印证,结合起来必须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

③间接证据本身须具有一致性,相互之间不存在矛盾。

所有查证属实,准确可靠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只能得出一个结论,证明一个唯一的事实,并且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三、案例分析(15分)
词曲作者A创作了一首歌曲,歌星B经过A的许可在公开的演唱会上演唱了这首歌曲。

唱片公司C同时经过A和B的许可将B的演唱录制下来并制成CD出版。

夜总会D购得这张正版CD后未经A、B、C的许可,也未向其支付报酬即在营业时间予以播放,请问D的
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构成,侵犯了何者的权利?
答:(1)D的行为构成了侵权。

(2)D的行为侵犯了词曲作者A的表演权。

理由如下:
①夜总会D播放CD的行为在著作权法上的性质为“机械表演”,只有“表演权”这一专有权利能够对其加以控制。

著作权人有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权利。

夜总会只是获得了CD的所有权,但是并未因此而获得表演权,所以,夜总会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而播放其作品,侵犯了其表演权。

②表演者B享有表演者权,具体内容是:表明身份权,保护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

财产权体现在:对表演的现场直播权;对表演进行录像的许可权;音像复制发行权和网络传播权,夜总会播放该CD并未侵犯表演者的权利。

③唱片公司享有录音录录像制作者权,具体包括:复制发行音像制品权许可权、出租音像制品权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权,夜总会播放CD不侵害唱片公司的权利。

四、论述题(每题25分,共75分)
1.试论宪法规范的稳定性与适应性之间的辨证关系。

答: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宪法规范既须具有稳定性也应具有适应性,两者的辩证关系分析如下:
(1)宪法规定的稳定性
宪法规范作为构成宪法的基本要素,在社会生活中需要长期稳定,不得轻易变动。

由宪法规范的最高性价值所决定,宪法在调整社会生活中应保持其内容的合理性与运行程序的科学性。

宪法规范稳定性的意义主要在于:
①宪法规范构成一国法律规范体系的基础,规范的稳定性程度直接关系到法制统一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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