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
林地征占用审批流程
林地征占用审批流程在当今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林地征占用的情况时有发生。
无论是为了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发展,还是其他合法的用途,都需要遵循严格的审批流程,以确保对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林地征占用审批流程。
首先,提出用地申请是整个流程的第一步。
用地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向所在地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这些材料通常包括项目批准文件、用地规划图、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林地权属证明等等。
这一步就像是为整个审批流程打开了大门,准备好各种必要的“钥匙”。
在收到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会进行初步的审查。
他们会仔细核对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准确,项目是否符合相关的政策和规划。
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存在问题,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修改。
这个初步审查的环节就像是对申请进行一次“体检”,确保其基本健康。
通过初步审查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会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查验。
这些技术人员会到拟征占用林地的现场,实地查看林地的现状、面积、地类、森林植被等情况,并制作现场查验报告。
这一步非常重要,因为只有通过实地查看,才能真正了解林地的实际情况,为后续的审批提供准确的依据。
接下来,就是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一般来说,如果征占用林地面积较大或者涉及重点生态区域,需要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如果征占用林地面积较小且情况相对简单,则可以编制林地现状调查表。
这个报告或调查表会详细阐述征占用林地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采取的保护措施等内容。
完成上述工作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会根据现场查验报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等材料,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再次进行审查,如果需要,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专家们会从专业的角度对征占用林地的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过层层审查和评估,如果征占用林地的申请获得批准,林业主管部门会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林地办理手续申报材料
林地办理手续申报材料第一篇:林地办理手续申报材料申办材料1、用地单位向县(市、区)林业局提出的使用林地书面申请;2、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即组织机构代码证。
建设单位或其法人代表变更的,要有变更证明);3、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已发放林权证的,要提交林权证复印件;未发放林权证的,要提交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权属清楚的证明;4、用地单位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单位(或集体)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协议;5、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6、县(市、区)林业局组织力量对申请占用征用的林地进行现场查验后提交的现场查验报告,并填写《征占用林地现场查验表》;7、县(市、区)林业局经初审同意报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的请示文件;8、县(市、区)林业局确认申请材料齐全、合格,并组织制定在当年或次年内恢复不少于被占用征用林地面积的森林植被措施的文件;9、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论证报告10、经县(市、区)林业局初审同意后,用地单位按规定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占用征用国有林地的还应预交国有林地林地补偿费)以及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发票;11、其它证明材料A、占用征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的,要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
其中国家级的要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省级的要提交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
B、占用征用退耕还林地、生态公益林的,县(市、区)林业局要出具已在其它地点置换补足相同面积林地的文件或调整申请。
C、占用征用林地上有林木,但不采伐的,要出具植被保护承诺书。
D、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使用林地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应有委托书。
办理程序(一)受理申请人持本指南所需申请材料,向所在县(市、区)林业局办证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接件后,认真审查报送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予以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向申请人说明,待申请人当场完善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建设工程征收、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建设⼯程征收、征⽤、占⽤林地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条件)⼀、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县级以上政府或其部门审批的项⽬。
2)使⽤林地符合林地保护规划。
⼆、办理材料可在国家林业局⽹站下载。
涉及使⽤⾃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林地需提供。
区级、市级林业局提出审查意见。
涉及使⽤省级以上⽣态公益林需填写,⼀式两份。
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区林业局指派2名以上⼯作⼈员现场查验。
⼀式四份,⽐例尺1:10000(报国家审核的⼀式五份,⽐例尺1:5000)。
按《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集约利⽤林地的通知通知》(财税〔2015〕122号)标准缴纳。
申请⼈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出的建设项⽬使⽤林地可⾏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与该申请使⽤地块⼀致的林权证。
⽆林权证的,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府出具的林地权属证明材料原件。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同意项⽬建设的意见或批准的⽂本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上办理流程1.登录“⼴东⽹上办事⼤厅珠海厅(/wsbs/index.action?cataLogCode=root_gr)。
2.登录⼴东省⽹上办事⼤厅的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窗⼝进⾏⽹上申报,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上核准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交或寄送受理机关。
4.获取办理结果:予以许可的,申请⼈可获得《⾏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的,申请⼈可获得《不予⾏政许可决定书》,《不予⾏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申请⼈可选择⾃取或邮寄等⽅式获得办理结果。
申请⼈可在10个⼯作⽇内查询发布的公告(查询⽹址:窗⼝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通过现场、⽹上⽅式提出申请,窗⼝提交申请材料的,请登录⼴东省⽹上办事⼤厅的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窗⼝(/wsbs/index.action?cataLogCode=root_gr)登陆注册,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凭申报成功后取得的预受理号到受理⼤厅办理。
使用林地报建的审批流程
使用林地报建的审批流程1. 申请准备在进行林地报建的审批流程前,需要完成以下准备工作:•确定林地报建的具体地址和范围•收集相关资料,如土地权属证明、规划设计方案等•准备纸质和电子版文件,并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2. 提交申请完成申请准备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提交申请:1.将准备好的申请文件提交给负责林地报建审批的相关部门或机构。
2.在申请文件中清晰地描述报建的内容、用途和规模。
3.根据要求完成并提交申请表格,并确保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准确。
3. 审查与初审提交申请后,申请文件将进入审查与初审阶段。
具体流程如下:1.相关部门或机构负责审查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如果申请文件存在问题或不完整,审批机构将要求申请人进行补充或修改。
3.审查通过后,申请文件将进入初审阶段。
4.初审包括对申请文件进行事项审查、用地条件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等。
5.初审通过后,申请进入下一阶段。
4. 召开评审会议在初审通过后,将召开评审会议来全面评估林地报建申请。
评审会议的流程如下:1.审批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和人员召集评审会议。
2.会议期间,申请人需要详细介绍报建项目的内容、用途和规模,并回答评审人员的问题。
3.评审会议将对报建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和讨论。
4.根据评审会议的结果,审批机构将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5. 批准与公示根据评审会议的结果,审批机构将做出批准或不批准报建项目的决定。
具体流程如下:1.审批机构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报建项目。
2.如果批准,审批机构将颁发相应的批准文件,并告知申请人领取。
3.如果不批准,审批机构将向申请人说明不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4.批准的报建项目需要进行一定期限的公示,以便公众提出异议或意见。
6. 施工与监管在报建项目批准后,申请人可以进行施工,并需要进行相应的监管。
具体步骤如下:1.申请人按照批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开展施工工作。
2.施工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进行施工、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等。
使用林地许可证办理流程
使用林地许可证办理流程1.我要办理林地许可证。
I want to apply for a forest land permit.2.首先,我需要前往当地林业局办理申请手续。
First, I need to go to the local forestry bureau to handle the application procedures.3.领取申请表格,并填写个人信息。
Obtain the application form and fill in personal information.4.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土地证、林地使用意向等。
Provide relevant supporting documents, such as ID card, land certificate, and intention of forest land use.5.缴纳申请费用。
Pay the application fee.6.递交申请材料至林业局窗口。
Submit the application materials to the forestry bureau window.7.等待审核,通常需要数个工作日。
Wait for the review, which usually takes several working days.8.如申请通过,领取林地许可证。
If the application is approved, collect the forest land permit.9.如申请未通过,了解不通过的原因,并进行补充申请或修正。
If the application is not approved, understand the reasons for the rejection and make supplementary application or correction.10.在领取许可证后,按照相关规定合法使用林地。
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在工程建设中的法律地位、作用和程序
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在工程建设中的法律地位、作用和程序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在工程建设中的法律地位、作用和程序使用林地包括占用和征用,是指改变林地用途,由林业用地变为建设性用地的行为。
一、工程建设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是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
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第278号令发布)第二条: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林地,包括郁闭度0.23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第十六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二)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林地征占用方面法律法规
林地征占用方面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章第十八条: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禁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修筑其他工程设施,需要将林地转为非林业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是指:(一)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二)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三)集材道、运材道;(四)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五)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设施;(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4]64号)中第三条:强化林地利用监督管理,实行有偿使用林地的制度。
各地要制定、完善林地管理地方性法规和征用、占用林地补偿制度,维护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凡未依法办理手续的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无偿划拨国要林业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林地。
林权证是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的法律凭证,对没有核发林权证的单位,各级人民政府要按有关法规抓紧办理。
征用、占用林地要先经林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乱批滥占林地。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1992年下半年以来非法征用、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一次清理,限期办理审批补偿手续,凡不补办有关手续者,其非法征用、占用的林地应予以收回。
要抓紧制定调处山林权属纠纷的有关法规,对于有争议的林木、林地在权属争议未解决以前,任何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林业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有林地有偿使用政策和法规,报国务院审定后施行。
《林业部关于经济林地是否属于林地问题的函复》(林函策字[1994]41号):根据《森林法》第四条规定,森林包括经济林;《森林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森林资源包括林地,林地包括郁闭度零点三以的乔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国家规划的宜林地。
因此,经济林地也属于林地。
征占用林地项目
《征占用林地项目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森林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征用或占用林地程序1、长期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森林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即用地单位)因勘察、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长期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1)用地单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其中,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
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即现在的国家林业局)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目前,重点林区是指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的国家重点森工企业的施业区。
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提交经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逐级签署审核意见的《使用林地申请表》和《使用林地现场勘验表》各一式三份;2下列材料一套:1)项目批准文件;2)被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4)与被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和安置补助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5)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恢复森林植被措施文件。
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申请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应当提供1)、2)项规定的材料。
3需报国家林业局审核审批的项目,在①、②规定数量的基础上,各增加一套材料。
(2)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按规定向被占用或征用林地单交纳林地补偿费、林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货物安置补助费。
具体补偿表住和补偿办法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进行。
(3)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4)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指引
b、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被批准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不予批准 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如数退还。 c、在实际操作中
各地区可能有优惠措施,通过争取能降低缴纳标准。 d、植被恢复费 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收取。 e、费用缴纳时间在征占林地申请经县级以上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后,领取使 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前。
2. 小型建设项目,要有选址和用地规模的批准文件。 3. 勘查、开采矿藏项目,要有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其他相关批准文件。 4. 因建设项目勘测设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要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5. 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 地 的,要有县级以上林业(森工)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基础设施包括: (一)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出租汽车停车场、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轨道交通线、站、
场、车辆段、保养维修基地;城市水运码头;机场;城市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城市交通广场
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二)取水工程设施(取水点、取水构筑物及一级泵站)和水处理工程设施等城市供
(三)其他证明材料。 1. 占用征用保护区范围内林地的,要提交有关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证 明 材料。其中,占用征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的,要提交国务院 有 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占用征用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的, 要提交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 2. 西部地区除关系国民经济全局和长远发展、对国家安全有重要影响的重大项目或 有 特殊规定的项目外,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国内银行贷款投资于国家非限制类产业的项目, 需要政府平衡建设、经营条件的,要有项目建议书批复和符合本条对项目规定的证明材料 。
工程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及办理程序
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用地外,
第二章
占用征收林地的法规政策相关规定
三、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的类型及权限
包含三种类型: (一)长期占用征收林地的审核 (二)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 (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
第二章
占用征收林地的法规政策相关规定
(一)长期占用征收林地的审核
第二章
占用征收林地的法规政策相关规定
2.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省级人民政府 批准的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可以占用征用除国家级自然保护 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范围以外 的林地。
3.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下同)、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 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可 以占用征用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 缓冲区、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范围以外的林地。
第一章
林地概念及其分类
二、林地分类 ◆按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的土地划分标准,土地 总面积包含沿海低潮线以上的土地面积之和,分为林地 和非林地两大地类。 ◆按林地类型划分,林地分为:有林地、疏林地、 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 地、辅助生产林地8个类型。
第一章
林地概念及其分类
第八章
加快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典型案例分析
前
言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 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与发展 的根基,据统计,我区林地面积为 1588.09万公顷,占我区土地总面积 66.88% ,几乎所有的项目新增建设 用地都涉及林地。
林地征占用审批流程
林地征占用审批流程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出于各种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有时会涉及到征占用林地的情况。
为了合理保护和利用林地资源,同时保障合法的建设需求,林地征占用审批流程显得尤为重要。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这一流程。
首先,申请单位或个人需要明确自己的征占用林地需求,并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
这包括项目批准文件,比如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批复等。
如果是建设工程,还需要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如果是勘查、开采矿藏项目,需要提供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项目设计文件等。
同时,要提交征占用林地申请表,表中需要清晰填写征占用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
此外,还需要提供被征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以证明土地的归属情况。
如果涉及到林地补偿,还要提供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
准备好申请材料后,接下来要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后,会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征占用林地是否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
如果初步审查通过,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查验。
现场查验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工作人员会实地核实征占用林地的位置、范围、面积、地类、林种、蓄积等情况,并拍摄现场照片,制作现场查验报告。
在现场查验过程中,如果发现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不符,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申请将被退回。
现场查验通过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会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查验情况,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将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上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
市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重点审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是否准确、合理,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如果需要,市级林业主管部门也会组织现场复查。
经过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复审通过后,申请材料会被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对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在审批过程中,会综合考虑项目的必要性、合法性,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因素。
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
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申请申请人提交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2天市林业局收件3个工作日内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现场勘察提交现场勘验调查报告审核转报省林业厅审批依法处理5个工作日内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补充材料后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运行流程图申请申请人提交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1天市林业局收件1个工作日内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现场勘察提交现场勘验调查报告审核核发《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防范措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操作规程。
依法处理2个工作日内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符合要求的1个工作日发证申请人补充材料后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权力运行流程图申请申请人提交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1天市林业局收件1个工作日内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现场勘察提交现场勘验调查报告审核下发审批文件依法处理3个工作日内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补充材料后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繁殖材料调用检疫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申请申请人提交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1天市林业局收件1个工作日内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现场检疫提交现场勘验调查报告审核核发《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繁殖材料检疫证》依法处理2个工作日内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符合要求的1个工作日发证申请人补充材料后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国家“三有”动物狩猎证核发权力运行流程图申请申请人提交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1天市林业局收件1个工作日内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现场勘察提交现场勘验调查报告审核转报省林业厅审核批复依法处理2个工作日内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符合要求的1个工作日转报申请人补充材料后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权力运行流程图申请申请人提交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1天市林业局收件1个工作日内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现场勘察提交现场勘验调查报告审核转报或核发《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许可证》依法处理2个工作日内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符合要求的1个工作日发证或转报申请人补充材料后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申请申请人提交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1天市林业局收件1个工作日内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现场勘察提交现场勘验调查报告审核转报省林业厅或下发审批文件依法处理2个工作日内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符合要求的1个工作日发证或转报申请人补充材料后出省木材运输证的核发权力运行流程图备注:1.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是配套的,一个权力运行流程图对应一个权力运行流程图。
内蒙古临时使用林地的办理流程
内蒙古临时使用林地的办理流程1. 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权的个人或者企业。
•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关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2. 申请材料准备•身份证明:个人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企业申请人需要提供法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经营资质证明:企业申请人需要提供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
•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用途、使用期限等必要内容,并由申请人签字。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申请人需提供一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 申请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齐全和准确性。
•第二步: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关部门,并进行初审。
•第三步:初审通过后,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
•第四步: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细致审核,包括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
•第五步: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进行现场勘查,确保申请人提供的信息真实、合法、准确。
•第六步:根据勘查结果,相关部门会作出是否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决定。
•第七步:如批准使用,申请人需按照批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合理使用,并及时缴纳相应的使用费用。
•第八步:申请人在使用期满前的一定时间内,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是否继续使用的申请。
•第九步:继续使用的申请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包括环境保护、森林防火等方面的要求。
4. 注意事项•申请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申请人在临时使用林地期间,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保护林地资源,防止环境破坏和森林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申请人需要按时缴纳使用费用,并保持合理使用林地,避免过度开发和破坏。
以上就是内蒙古临时使用林地的办理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相关部门或者行政机关。
办理临时征占用林地手续指引
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手续指引目录一、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二、申请主体三、受理机关四、提交资料五、审批机关六、缴纳费用一、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临时占用林地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
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十七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二、申请主体用地单位。
法律依据《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用地单位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三、受理机关临时征占用林地申请的受理机关为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临时占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重点林区为: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的国家重点森工企业的施业区。
)的林地的,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释义目前,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是指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的国家重点森工企业的施业区。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对勘查、开采矿藏占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林地审核监督管理的通知》近年来,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以下简称重点国有林区)内勘查、开采矿藏浪费林地的问题日益严重,不仅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也对森林防火等构成隐患。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用地单位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需要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林地,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
四、提交资料(一)《使用林地申请表》(二)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申请占用征用的林地,已发放林权证的,要提交林权证复印件;未发放林权证的,要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权属清楚的证明。
云南省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
云南省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一、建设工程占用征用林地的办理程序:(一)用地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用地单位向当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书面用地申请。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部门下发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用地单位与被占用征用林地的林权所有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旨协议书。
4、预交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收据。
5、有资质的林业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业可行性报告。
6、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
(二)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建设工程占用征用林业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在用地单位的委托下,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派出有林业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进行现场查验,查验人员必须在查验表上签字(主要是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类型、面积、权属、林种、树种等进行查验、核实)。
2、被征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3、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确保森林植被面积不减少的措施。
4、向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请示文件。
(三)审批权限:1、征占用防护林、特种用途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它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2、征占用防护林、特种用途林面积10公顷以下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下的,其它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下的,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审批权限:1、国有森林经营单位需要占用林地的,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其它森林经营单位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林地按下列权限审批:1、临时占用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其它林地面积20颂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临时占用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它林地面积20颂以下的,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林地转用审批管理流程
林地转用审批管理流程在我国,林地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提供生态服务以及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为了满足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公共利益需求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可能需要将林地转为其他用途,这就涉及到林地转用审批管理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首先,提出林地转用申请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
这些材料通常包括项目批准文件、规划选址意见、林地转用申请表、林地权属证明、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等。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对项目使用林地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详细分析和评估。
准备好齐全的材料后,向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林业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初步审查。
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现场查验受理申请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查验。
现场查验的主要目的是核实申请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面积、地类以及是否存在未批先占等情况。
现场查验人员通常包括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以及林地所在乡镇、村的相关人员。
他们会通过实地测量、调查走访等方式获取真实准确的信息,并填写现场查验表。
在现场查验过程中,如果发现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存在违法使用林地等问题,将中止审批程序,并要求申请人进行整改或者依法处理。
三、审核与公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现场查验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林地转用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使用林地是否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否落实占补平衡措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
审核通过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在林地所在的乡镇、村进行公示。
公示的内容包括拟使用林地的用途、范围、面积、补偿标准等,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林业主管部门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国家林业局关于涉嫌犯罪的非法占用林地项目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
国家林业局关于涉嫌犯罪的非法占用林地项目办理征占用林
地审核审批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资源保护
【发文字号】林资发[2007]30号
【失效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发布日期】2007.02.07
【实施日期】2007.02.0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林业局关于涉嫌犯罪的非法占用林地项目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有关问题的
通知
(林资发〔200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5号)(以下简称《解释》)已于2005年12月30日起施行,2006年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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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
答:各项建设工程需征用、占用林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用地单位应向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对用地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现场查验,对材料齐全、真实、准确的,上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
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期限均不得超过两年。
征占用或临时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需提交的报批材料为①《使用林地申请表》②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③被使用林地的权属凭证④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⑤与被征占用林地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⑥被使用林地的平面图⑦用地单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银行收款凭据。
审批、审核时限为15个工作日。
2、如何申领木材经营许可证?
答:根据《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广东省木材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凡经营、加工木材及其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应申领木材经营许可证。
申领条件:①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②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金③有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④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⑤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财务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向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①申请报告书、申请表②经营注册资金证明③经营场所使用证明④法人身份证明⑤检尺员证或者聘请检尺员合同书⑥其它有关的文件、证明。
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森林资源状况合理核定本行政区域内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数量,符合条件的核发经营许可证,并核定其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木材原料供应的范围与地点,以及经营的种类、数量、规格。
核准时限为15个工作日。
3、问:怎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申请人向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①《林木采伐申请表》②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林地使用权证书等③国有、集体森林经营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要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文件,造林更新设计书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其他单位和个人,要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材种、树种、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采伐申请文件④采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林木,提供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后,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下达的各编制限额单位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对符合核准条件的商品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对确因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林木更新或卫生间伐需要采伐生态公益林的,须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审核时限为25个工作日。
4、问:驯养、繁殖、采集、收购、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以及《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需要申请采集、驯养繁殖、收购、经营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须经国务院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需要申请采集、驯养繁殖、收购、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须经省级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需要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除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外的野生动物种类的,可向县(区)林业部门提出申请,经营利用的需要提供①申请报告书、申请表②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明等③其它有关的文件、证明。
驯养繁殖的需要提供①申请书②场所的基本情况及设施的报告③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及资金、人员、技术保证等情况。
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度经营利用限额指标核定本行政区内经营利用的数量进行审批,对符合经营利用条件的发给《广东省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准许证明》,并核定经营种类,经营方式、经营利用年度限额指标;对符合驯养繁殖要求的场地、设备、设施、技术力量等条件的,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
核准时限为15个工作日。
10、怎样办理木材运输证?
答:《广东省木材运输监督检查办法》规定,从产地运出原木、原条、薪材(含柴炭)、木制品、木制半成品和毛竹及其半成品必须办理木材运输证。
县内运输的,向当地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县内木材运输证;出县(区)运输的,向当地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广东省木材运输证;并提交木材经营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检疫证明、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出省运输的,应持木材经营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检疫证明、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到市林业部门申办出省木材运输证;
单位或个人搬迁携带的自用木材,凭单位搬迁证明和个人户口迁移证申办木材运输证。
审核时限为15个工作日。
11、怎样办理林权证?
答:《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申请人应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林地所有权与林木所有权统一的,由林地所有者提出申请;林地所有权与林木所有权分离的,由林地所有者和林木所有者分别提出申请;林木共有的,由林木共有者推荐一名代表申请,并在《广东省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林权共有权利人权利说明”栏中说明林木共有者。
林木所有者提出申请时,应附有林地所有者意见。
申请时应提交原林权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
经审查符合①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位置、四至界限、林种、面积或者株数数据准确;②林地、林木权属证明材料合法有效;③无林地、林木权属争议;④附图中标明的界桩、明显地物标志与实地相符合等条件的,由县级林业部门予以登记并核发《林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