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25T型铁路客车A4修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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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T型客车A4修规程
目录
1 总则 (2)
2 车体 (7)
3 密接式钩缓装置 (11)
4 转向架(CW-200K) (15)
5 轮对及轴承箱装置 (21)
6 制动装置 (33)
7 设备 (44)
8 车电装置 (57)
9 空调装置 (70)
10 油漆标记及落成要求 (73)
附件A 零部件寿命及检修限度表 (76)
附件B 电控制动机单车试验方法 (79)
附件C 104电控检修、组装及试验技术条件 (84)
附件D F8电控检修、组装及试验技术条件 (89)
附件E 气路控制箱单车试验方法及技术条件 (92)
附件F 胶泥缓冲器密接式车钩回转结构分解工艺 (95)
附件G 客车环保材料技术条件 (98)
附件H 火灾报警器功能测试方法 (109)
附件I 火灾报警控制器检修方法 (111)
附件J 影视系统画面主观评价标准及系统故障处理方法 (113)
附件K 电子防滑器检修试验技术条件 (118)
附件L 防滑器单车静止试验方法 (130)
附件M 不同电器元件绝缘电阻值 (132)
附件N 转向架防松螺母件扭矩 (133)
附件O 制动系统用防松螺母件扭矩 (135)
附件P 客车用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 (136)
附件Q 客车用热固性树脂层压板等非金属材料技术条件 (137)
附件R DC600V客车空调逆变器、充电机检修试验技术条件 (141)
附件S 轴端接地装置检修技术条件 (148)
附件T 必换件明细表 (156)
1 总则
1.1 25T型客车是在25K型客车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技术性能和设施功能并达到持续运行速度为160km/h的铁路客车,是实现铁路新一轮提速、继续增强铁路在国内客运市场竞争能力的新型客车。随着现代化科学技术的发展,25T型客车的结构技术和设施档次均有了较大幅度提高,采用了更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置。为使该型客车在运用中保持良好性能和安全可靠,必须按技术状态进行定期检修。为保证检修质量,统一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根据当前维修单位的生产技术水平以及25T型客车零部件数量更多,系统配套更复杂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继续贯彻铁路客车检修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借鉴国外高速客车先进的维修理论和经验,以客车质量可靠性为基础,以使用效率为优先,实行以走行公里为主、时间周期为辅的计划预防维修制度。彻底改变过去就地检测、现车检修、场地混乱的作业方式,按“异地检测、集中检修、实施换件修”的原则,推行新的客车检修生产模式。
1.3为保证高质量和高标准,满足旅客运输对客车的要求,在实施25T型客车检修时,须具备一定的装备基础,建立高速转向架、轮对轴承、密接式钩缓装置、制动装置、空调电器、逆变电源装置、蓄电池专业充放电室和轴温报警器及监控装置等检修工艺线,其装备水平要与检修的工作量和检修标准相适应;并要有足够的配件储备,做到检修、运用和配件储备管理微机化。
1.4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25T型客车A4级修单位对检修质量负全部责任。对本规程的内容须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对于本规程无明确要求者,承修单位须在保证安全、延长使用寿命和方便检修的前提下,制订相应的技术标准,并且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要求。
1.5如遇本规程的规定不明确或与现车实际有出入时,由承修单位和驻承修单位验收室共同研究解决,并注明于“客车技术履历薄”内。如意见不一致时,先按承修单位总工程师的意见办理,总工程师意见抄送验收室后交验出车,并将不同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出车后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承修单位负责。
1.6 25T型客车的修程分为A1、A2、A3、A4四级。
1.6.1 A1级:安全检修,周期为运行20万km(±2万km)或运行不足20万km,但距上次A1以上各修程时间超过1年者。
1.6.2 A2级:40万公里段修,周期为运行40万km(±10万km)或运行不足40万km但距上次A2以上各修程时间超过2年者。
1.6.3 A3级:80万km段修,周期为运行80万km(±10万km)或运行不足80万km,但已做过一次A2,距上次A2修程超过2年者。
1.6.4 A4级:大修,运行超过240万km(±40万km)或距新造或上次A4超过10年者。
1.7 以客车走行公里确定各级修程检修周期循环如下:(万km)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20 240
●——○——◎——○——⊙——○——◎——○——⊙——○——◎——○——●
A1 A2 A1 A3 A1 A2 A1 A3 A1 A2 A1 A4
1.8 为确保安全,25T型客车的重要零部件实行寿命管理(如表1-1)。该类零部件均须有永久的制造厂代号、制造年月标记。装用单位还须刻打装用标记(单位代号和装用年月)。寿命期限以装用单位刻打的装用时间为准(装用时间不明时以制造时间为准)。凡实行寿命管理并有质量保证期限的零部件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时,由装用单位负责。
2T型客车A4修单位须对整车质量负责。经过A4修的25T型客车在运用或低级修程中发生寿命管理零部件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产生裂损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须更换时,由A4修单位无偿更换。A4修单位可继续向零部件生产厂进行质量追溯。
修车质量须符合表1-2技术质量保证期的要求,表中没有规定的项目一律保证D1级修。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时,须返承修单位修理或承修单位赴配属单位修理。遇有零小修理,经配属单位同意代为修理时,须由原承修单位负担修理费用。
1.10.1材料及配件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并遵循以优代劣的原则。
1.10.2 除铁道部批准改造的零部件外,要按现车的原结构检修。装用的零部件须与设计规定一致,不得使用普通客车的配件替代25T型客车的专用零部件。凡属标准件、通用件代用时,须报铁道部核批。
1.10.3 需要变更原设计材料或规格者,由承修单位鉴定、计算、校核,须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按有关规定办理。
1.10.4A4修选用客车重要材料配件,须按新造标准选用定点厂产品。
1.10.5橡胶件、紧固件、各销、套一律更新。橡胶件和各销、套须采用铁道部认定的产品。
1.1125T型客车实施A4修时须为运用状态,并携带“客车技术履历簿”,如有缺件或拆换配件者,由承修单位和送车代表共同确认。需补充或更换配件者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