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5年版)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
(原创版)
目录
1.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背景和意义
2.抗菌药物的分级标准
3.抗菌药物在临床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作用和影响
5.2015 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
正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治疗感染性疾病的重要手段,然而,随着细菌耐药问题的加剧,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我国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并于 2015 年进行了修订。
2015 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最重要的变化之一是实行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
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
这种分级管理旨在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避免过度使用和滥用抗菌药物,从而减缓细菌耐药问题的发展。
在临床应用中,医务人员应该根据患者的病情、感染病原体类型、抗菌药物敏感性等因素,选择最适合的抗菌药物。
同时,应该注意抗菌药物的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以充分发挥其抗菌作用,减少不良反应和药物浪费。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实施,对于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提高抗菌药物的治疗效果,降低细菌耐药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同时,它也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参考,有助于提高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水平和质量。
总之,2015 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加强我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抗生素合理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
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鉴于国内大 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率高,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 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第一部分
三、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 的基本原则
新增:
附录 1: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特定感染中的应用
附录 2: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
附录 3: 特殊诊疗操作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建议
第二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要求
增加了“医疗机构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注重综合措 施,预防医院获得性感染”两部分,强调多部门,多学科合作,通过 科学化、常态化的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预防用药维持时间: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 程。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如手 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 超过1500ml,术中应追加一次。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 小时,心脏手术可视情况延长至48小时。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 的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污染手术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过度 延长用药时间并不能进一步提高预防效果,且预防用药时间超过48 小时,耐药菌感染机会增加。
预防用药原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表1-1)、手 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 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 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 菌药物。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 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 预防措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
小结(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新增:“放射、超声等影像学”结果为细菌、真菌感染依据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删除“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与住院病人统一 为“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 提出开始抗菌药物治疗前“及时”取代“应”留取相应合格的标本,尤 其血液等无菌部位标本 三、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从旧版第二条单独分离出) 增加: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 一步诊疗措施。 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治疗方案 (1)品种选择:尽可能选择针对性强、窄谱、安全、价格适当的抗菌药物。 (2)给药途径:增加了“中度”感染的应以口服治疗,并列出了可先以 注射给药的六种情况 (3)给药次数:删除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一日给药一次的“重症感染 者例外”的注释;“消除半衰期短者”被“时间依赖性”替代 六、联合用药:“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取代“一抗菌药物不能 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一)品种选择
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尽可能选择针对性 强、窄进行经验治疗者可根据可能的病原菌及当 地耐药状况选用抗菌药物。 谱、安全、价格适当的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
一般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血流感染、感染性心内膜炎 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 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 (治疗剂量范围高限); 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 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 (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一)非手术患者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对某些细菌性感染的预防用药指征与方案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5.31•【字号】苏卫医[2012]40号•【施行日期】201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卫医〔2012〕40号)各市卫生局,省管各医院:近日,卫生部制定并下发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对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管理水平。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举措。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对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完善组织,细化措施,强化管理,周密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加强教育培训,明确目标要求。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管理办法》专题培训工作,通过分头自学、集中培训、评价考核等途径,使医疗机构管理者、医务人员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目标要求,做到人人知晓、主动执行。
我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管理办法》培训班。
三、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结合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扎实抓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组织管理和推动实施的责任,要通过层层落实责任,推进工作开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简介
2015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更新内容简介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简介 2、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发
布实施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起到
◆强调了预防用药目的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 位感染。旧版包括了术后可能出现的全身性感染。可以说术后可能出现的全身 性感染并不是预防用药能够避免的,从某种程度上,这可理解为对医生的保护。 在预防用药附表中,2015版《原则》对既往推荐做了较大修改:如在脑外科手 术中,取消了头孢曲松作为预防用药的选择,肝脏手术和经内镜逆行性胰胆管 造影术(ERCP)也取消了头孢哌酮/舒巴坦作为预防用药的推荐;相反地,在有 腔道污染可能的手术中增加了头霉素类的推荐,在MRSA高发单位也可以考虑使 用万古霉素作为预防用药。这些改变与手术部位感染细菌流行病学情况一致, 避免临床用药错误。在各种侵入性操作中部分不推荐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 这需要对临床医生加以教育,纠正现有不正确的做法,甚至这些推荐与各专科 推荐不一致,但应该以此为准。
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 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 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 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 (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切口类别 Ⅰ类切口 (清洁手术)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较2014版无大幅修订,增加“经验治疗”标题 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本内容从旧版第二条中单独分离出来,并增加“对培养结
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原则(2015年版)
2.2.2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部位感染
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 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特制订“术前其他部位感染 及术后切口感染需使用抗菌 药物的I类切口患者统计表” 内网—药剂科—2015年I类 切口抗菌药物使用率
继续,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
2.2.2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原则
根据手术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选用有效、针对性强、安全、使用方便、价格适当的品种
尽量选择单一抗菌药物预防用药,避免不必要的联合使用 头孢过敏者:G+菌可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或克林霉素;
G-杆菌可用氨曲南、磷霉素或氨基糖苷类
心血管手术 ( 腹 主 动 脉重建、下肢手术切 Ⅰ 口涉及腹股沟、任何 血管手术植入人工假 体或异物,心脏手术、 安装永久性心脏起搏 器)
2.2.2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普外科
手术名称 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 抗菌药物选择
头颈部手术(恶性肿 Ⅰ
瘤,不经口咽部黏膜)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 凝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 固酶阴性葡萄球菌
2.1、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
细菌性感染 取标本培养 经验治疗 阳性结果 阴性结果 无法取标本 感染部位 基础疾病 发病情况 发病场所 既往抗菌药用 药史及其治疗反 应 当地细菌耐药 性监测数据
+
治疗反应
调整方案
2.1、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品种选择
有病原学检查结果:尽可能选择针对性强、窄谱、
四环素或红霉素眼药水滴眼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杨酸钠、链霉素、-
卷曲霉素、氨硫脲
甲硝唑、替硝唑 硝基咪唑
奥硝唑
类
林可酰胺 林可霉素、克林霉素 类
唑酮烷类 抗麻风病 氨苯砜
类 磷霉素
其它类
乌洛托品、新生霉素
利奈唑胺 沙立度胺
夫西地酸、多粘菌素 E、多粘菌素 B、杆菌 肽
-可编辑修改-
。
注:氨基糖甙类、氯霉素类、四环素类原则上不作为儿童的一线用药,喹诺酮类不用于儿童, 氨基糖甙类作为老年人用药应慎重。
。
分类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其它β-内
氨曲南、
美罗培南、亚胺培南-
酰胺类
西司他丁、帕尼培南-
氨基糖甙 类
链霉素、新霉素(口服或 奈替米星、妥布霉素、依替米星、 异帕米星、阿司米星、 局部用)、庆大霉素、阿 大观霉素、西索米星、核糖霉素 巴龙霉素 米卡星、卡那霉素
氯霉素类 氯霉素(局部)
哌酮、头孢噻肟、头孢曲 孢唑肟、头孢曲松(进口)、头 头孢替安、头孢美唑、
头孢菌素 松(国产)
孢泊肟脂、头孢噻吩、头孢哌酮 头孢克肟、头孢吡肟、
类
/他唑巴坦、头孢氨苄/甲氧苄 头孢尼西、头孢他啶/
啶、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拉 舒巴坦
定/舒巴坦、头孢曲松/舒巴坦、
头孢唑啉/舒巴坦、头孢噻肟/舒
巴坦
-可编辑修改-氯霉素Fra bibliotek甲砜霉素糖肽类
去甲万古霉素、万古 霉素、替考拉宁
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吉 克拉霉素、阿奇霉素、地红霉素、
大环内酯 类
他霉素、乙酰吉他霉素、 交沙霉素、环脂红霉素 螺旋霉素、乙酰螺旋霉 素、麦迪霉素、麦白霉素、
罗红霉素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015版
4、标注#的药物,原则上仅限于三级医院使用。特殊情况下,其他医疗机 构因治疗需要使用时,应山3名以上药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任职资 格的人员会诊后决定,并做好记录;
5、标注*的药物,需要加强管理,仅限住院患者使用,门诊不得使用;急诊、ICU病房视同普通病房管理;
2、本LI录所列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 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外用抗菌药物及治疗结核 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3、本LI录收录207个抗菌药物品种规格,基本涵盖了《国家基本药物LI录》、 《中国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LI录》的抗菌药
利福昔明
夫西地酸
抗真菌药(19)制霉菌素氟康醴注射剂两性霉素B
克霉醴伊曲康醴口服液伊曲康醴注射剂型#
氟胞喘唳伏立康醴口服剂型伏立康醴注射剂型#
特比蔡芬酮康醴泊沙康醴#
氟康醴口服剂型硝酸咪康醴阿尼芬净#
伊曲康醴胶囊硝酸舍他康醴卡泊芬净#
米卡芬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LI录2015
注:
1、本LI录依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笫84号令), 并结合抗菌药物药理作用、安全性、有效性、对细菌耐药的影响及价格因素等综 合考虑制定;
链霉素新霉素小诺米星
依替米星奈替米星巴龙霉素
异帕米星地贝星
阿贝卡星
核糖霉素
大环内酯类(17)克拉霉素口服剂型克拉霉素注射剂泰利霉素#
阿奇霉素口服剂型阿奇霉素注射剂
红霉素麦口霉素
乳糖酸红霉素地红霉素
琥乙红霉素
罗红霉素
依托红霉素
环酯红霉素
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分级管理目录(2023年版)
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分级管理目录
(2023年版)
本文档旨在提供2023年版的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分级管理目录。
该目录是为了优化抗菌药物的使用,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发展而制定的。
以下是目录的概要:
一级抗菌药物 (约100种)
这些抗菌药物被认为是首选药物,具有广谱抗菌活性和较低的副作用。
医生在开处方时应优先考虑这些药物。
二级抗菌药物 (约200种)
这些抗菌药物在特定临床情况下可以使用,但需要谨慎使用。
医生在开处方时应权衡利弊,并遵循严格的使用指导。
三级抗菌药物 (约300种)
这些抗菌药物的使用受到更严格的限制,仅在特定疾病或临床情况下使用,并需要专家的参与。
必须严格遵循使用指南。
其他抗菌药物 (约200种)
除了一、二、三级抗菌药物之外,还有其他少数种类的抗菌药物。
这些药物的使用要更加谨慎,需要医生慎重考虑和权衡利弊,遵循相关指南。
该目录将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以反映最新的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
医生和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该目录,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和防控耐药性的发展。
注意:本文档为约800字的简要介绍,详细目录请参考全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解读与实施要点(11.17)
二、 2015版指导原则主要修改内容
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 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 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 防用抗菌药。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 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 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 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 搏器放臵、人工关节臵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 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 不良等患者。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或放射、 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 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 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 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 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 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 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炭疽 破伤风 气性坏疽 伤寒和副伤寒等沙门菌感染 布鲁菌病 钩端螺旋体病 回归热 莱姆病 立克次体病 中性粒细胞缺乏伴发热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合理 基于两个方面
1.有无抗菌药物应用指征
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适宜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一、起草背景
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 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 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 用抗菌药物治疗;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一、起草背景
以下药物作为“特殊使用”类别管理 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等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 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等 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 拉宁、利奈唑胺等 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液、 注射剂),伏立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 脂制剂等
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前言由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等多种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遍布临床各科,其中细菌性感染最为常见,因此抗菌药物也就成为临床应用范围广,品种繁多的一大类药物。
在抗菌药物治愈并挽救了许多患者生命的同时,也出现了由于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导致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的增多,细菌耐药性的增长,以及治疗的失败等,给患者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
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表现在诸多方面:无指征的预防用药,无指征的治疗用药,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的选择错误,给药途径、给药次数及疗程不合理等。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滥用现象,并日趋严重。
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体现在选择的药物品种、剂量、用药时间、给药途径、疗程是否与患者的感染状况及其生理、病理状态相适宜,目的是有效控制感染,同时防止人体内菌群失调,减少患者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因此,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有严格的管理措施促进和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临床医生使用抗菌药物要严格掌握适应证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为加强对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遏制抗菌药物日趋严重的滥用,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卫生厅组织我省有关专家,依据卫生部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江苏省卫生厅颁布的《江苏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试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应用管理规范。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认真执行。
第一章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原则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⑴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⑵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建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建议邓一农;郭智娟【摘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甲硝唑在妊娠期应用警示前后不一致,头孢菌素过敏患者和羊膜早破患者预防性用药方案前后不一致,多西环素用于人工流产术的用药方法和剖宫产术初次用药时机未明确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抗菌药物安全、合理应用.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0年版)、《国家抗微生物治疗指南》等文献,论证解决方案,提出了针对性解决建议.【期刊名称】《医药导报》【年(卷),期】2018(037)009【总页数】3页(P1150-1152)【关键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用药须知;合理用药【作者】邓一农;郭智娟【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药剂科,呼和浩特010020;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药剂科,呼和浩特01002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978;R969.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是我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纲领性技术准则。
对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以下简称《指导原则》)的颁布,更是为长期、科学地管理和规范临床用药提供了技术支撑。
但是,在实践中发现《指导原则》在妊娠期甲硝唑用药的警示方面存在标准不一致;头孢菌素过敏者和羊膜早破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给出的用药方案前后差别较大,造成具体用药选择的困惑。
个别新增内容如多西环素应用于人工流产术预防性感染未说明用法用量,造成实际操作因没有依据而难以落实;剖宫产术预防性用药的初次给药时间未明确说明,使得新旧用药观念并存;克林霉素+氨基苷类联合用药方案因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而备受质疑;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指导原则》的全方位落实。
笔者通过查阅其他权威文献,对以上问题进行讨论,提出解决方案。
1 存在的问题1.1 甲硝唑在妊娠期的应用警示规定前后论述不一致《指导原则》第三部分“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硝基咪唑类[注意事项]指出“妊娠期早期(3个月内)应避免应用”。
江苏省抗菌药物分级目录
克拉霉素 阿奇霉素注射剂 地红霉素
特殊使用 奈替米星 异帕米星 小诺米星 巴龙霉素 西索米星 地贝卡星 阿贝卡星 核糖霉素 泰利霉素#
分类
非限制使用
诺氟沙星 环丙沙星 氧氟沙星 喹诺酮类(17) 吡哌酸 左氧氟沙星口服剂型
限制使用
左氧氟沙星注射剂 莫西沙星 安妥沙星 加替沙星Βιβλιοθήκη 糖肽类(3)复方磺胺甲噁唑
磺胺类和甲氧 苄啶(5)
磺胺嘧啶 磺胺甲噁唑 联磺甲氧苄啶
甲氧苄啶
林可酰胺类(2) 克林霉素 林可霉素
特殊使用
洛美沙星# 氟罗沙星# 吉米沙星 帕珠沙星 司帕沙星 依诺沙星 培氟沙星 芦氟沙星 万古霉素 去甲万古霉素 替考拉宁#
分类
非限制使用
四环素
四环素类(5) 土霉素
多西环素
酰胺醇类(2)
甲硝唑
特殊使用 头孢匹林 头孢噻吩
头孢尼西 头孢孟多 氯碳头孢 头孢特仑酯 头孢他美酯
头孢吡肟 头孢匹罗 头孢噻利
分类
非限制使用
头孢菌素复合制 剂(8)
其他β-内酰胺 类(7)
β-内酰胺酶抑 制剂(1)
碳青霉烯类(7)
限制使用 头孢哌酮/舒巴坦 头孢哌酮/他唑巴坦
头孢西丁 头孢美唑 拉氧头孢
特殊使用
头孢曲松/舒巴坦 头孢曲松/他唑巴坦 头孢噻肟/舒巴坦 头孢呋辛/舒巴坦 头孢噻肟/他唑巴坦 头孢他啶/舒巴坦 头孢米诺 头孢替坦 氟氧头孢 氨曲南
分类 第一代头孢菌素
(7) 第二代头孢菌素
(7)
非限制使用
头孢氨苄 头孢唑林 头孢拉定 头孢羟氨苄 头孢呋辛(酯) 头孢克洛 头孢丙烯 头孢曲松
第三代头孢菌素 (14)
第四代头孢菌素 (3)
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0年版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苏卫办医政〔2015〕6号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疗各医疗机构在确定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时,应本着从严管理的原则,不得自行下调管理级别。
《目录》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2014年版)》同时废止。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2015年2月5日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5年版)注:1、本目录依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4号令),并结合抗菌药物药理作用、安全性、有效性、对细菌耐药的影响及价格因素等综合考虑制定;2、本目录所列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外用抗菌药物及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3、本目录收录207个抗菌药物品种规格,基本涵盖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国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的抗菌药物品种及江苏省集中采购中标目录品种;4、标注“#”的药物,原则上仅限于三级医院使用。
特殊情况下,其他医疗机构因治疗需要使用时,应由3名以上药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会诊后决定,并做好记录;5、标注“*”的药物,需要加强管理,仅限住院患者使用,门诊不得使用;急诊、ICU病房视同普通病房管理;6、除本目录内的含抗菌药物复合(方)制剂外,其他含抗菌药物成分的复合(方)制剂,均按所含抗菌药物的最高级别管理;7、诊疗科目含儿科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品种可增加1个儿童使用剂型规格;8、未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应参照特殊使用级别管理,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为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合理使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以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包括某些用以治疗高度耐药菌感染的药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以及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二、分级管理办法(1)明确各级医师和药师使用抗菌药物的权限,医师和药师经抗菌药物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明确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使用权进行严格限定。
(2)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
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3)患者需要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后,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
(4)紧急情况下根据药物适应证或适应人群,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全)
头霉素类抗菌活性
• 头霉素类品种包括头孢西丁、头孢美唑、头孢米 诺等。其抗菌谱和抗菌作用与第二代头孢菌素相 仿,但对脆弱拟杆菌等厌氧菌抗菌作用较头孢菌 素类强。头霉素类对大多数超广谱β-内酰胺酶 (ESBLs)稳定,但其治疗产ESBLs的细菌所致感 染的疗效未经证实。
发生的感染)上版未明确表达; 原则表述更为周全; 对免疫缺陷人群预防用药有交代;
预防性应用(围手术期)
2004版表达为“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 目的: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
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 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 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去除2004版目的中“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 感染”;
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作用于需氧革兰阳性球菌,仅对少数革兰阴性杆 菌有一定抗菌活性;常用的注射剂有头孢唑啉、头孢拉定等,口服制 剂有头孢拉定、头孢氨苄和头孢羟氨苄等。
第二代头孢菌素对革兰阳性球菌的活性与第一代相仿或略差,对部分 革兰阴性杆菌亦具有抗菌活性;注射剂有头孢呋辛、头孢替安等,口 服制剂有头孢克洛、头孢呋辛酯和头孢丙烯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
背景及概要介绍
杨帆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抗生素研究所
提纲
背景与修订经过; 第一部分(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管理); 第三部分(药物); 第四部分(各类感染);
2004版指导原则
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联合发布; 汪复教授任组长; 引起医学界空前重视; 是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纲领性文件; 有力推动了抗菌药物的规范使用; 具有里程碑意义;
专业队伍建设是科学管理的关键:
没有专业人才,抗菌药管理必然成为形式主义; 感染、临床药学、临床微生物、医院感染防控;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培训试题答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版)》培训试题科别姓名得分一、单项选择题(20 分)1.老年人和儿童在应用抗菌药时,最安全的品种是(C ):A. 氟喹诺酮类B. 氨基糖苷类C. β—内酰胺类D. 氯霉素类2.对产生超广谱β–内酰胺酶的细菌感染的患者进行治疗时宜首选( A )类抗生素。
A. 碳青霉烯类B. 氯霉素类C. 大环内酯类 D. 氨基糖苷类3.引起医院内感染的致病菌主要是( B ):A. 革兰阳性菌B.革兰阴性菌 C. 真菌 D. 支原体4.在细菌所引起的医院内感染中,以( C )感染在我国最常见。
A. 尿路感染B. 术后伤口感染 C. 肺部感染 D. 皮肤感染5.抗菌药物的选择及其合理使用是控制和治疗院内感染的关键和重要措施。
不符合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原则的是( D ):A. 病毒性感染者不用 B. 尽量避免皮肤粘膜局部使用抗生素C. 联合使用必须有严格指征 D. 发热原因不明者若无明显感染的征象可少量应用6.下列哪种手术宜预防性应用抗生素( D )A. 疝修补术B. 甲状腺腺瘤摘除术C. 乳房纤维腺瘤切除术D. 开放性骨折清创内固定术7.耐甲氧西林的葡萄球菌( MRSA )的治疗应选用( D ):A. 青霉素B. 头孢拉啶C. 头孢哌酮D. 万古霉素8.预防用抗菌药物药缺乏指征 (无效果,并易导致耐药菌感染)的是( D )A.免疫抑制剂应用者B.普通感冒、麻疹、病毒性肝炎、灰髓炎、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有发热的患者C. 昏迷、休克、心力衰竭患者D. 以上都是9.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中属于(A )。
A.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B. 限制使用抗菌药物C.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D. 以上都不是10 . 下列可一天一次给药的抗菌药物是( D )。
A. 头孢曲松B. 厄他培南C. 左氧氟沙星D. 以上都是二.判断题( 20 分)1.医疗机构应建立包括感染性疾病、药学、临床微生物、医院感染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技术团队,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为医务人员和下级医疗机构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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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5年版)
注:
1、本目录依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4号令),并结合抗菌药物药理作用、安全性、有效性、对细菌耐药的影响及价格因素等综合考虑制定;
2、本目录所列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外用抗菌药物及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3、本目录收录207个抗菌药物品种规格,基本涵盖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国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的抗菌药物品种及江苏省集中采购中标目录品种;
4、标注“#”的药物,原则上仅限于三级医院使用。
特殊情况下,其他医疗机构因治疗需要使用时,应由3名以上药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会诊后决定,并做好记录;
5、标注“*”的药物,需要加强管理,仅限住院患者使用,门诊不得使用;急诊、ICU病房视同普通病房管理;
6、除本目录内的含抗菌药物复合(方)制剂外,其他含抗菌药物成分的复合(方)制剂,均按所含抗菌药物的最高级别管理;
7、诊疗科目含儿科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品种可增加1个儿童使用剂型规格;
8、未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应参照特殊使用级别管理,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