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控股集团制度管理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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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集团行政管理制度内蒙古诚昊集团目录第一章制度建设基本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二节职能部门管理要求第三节公文管理规定第四节印章管理规定第五节档案管理规定第六节会议、活动组织管理规定第七节台帐管理规定第八节值班管理规定第九节安全保卫管理规定第十节保密制度管理规定第十一节集团及各部门工商注册等信息管理基本规定第十二节资产管理规定第十三节电脑使用管理规定第十四节车辆和司机管理规定第十五节出差管理规定第十六节办公区管理规定第十七节员工着装及行为规范管理规定第十八节接待工作管理规定第二章行政费用预算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二节范围第三节职责第四节行政预算管理规定第三章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二节奖励制度第三节惩罚制度第四节奖惩权限第五节奖惩程序第六节奖惩管理与监督第四章附则第五章附件集团行政管理规定第一章制度建设基本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目的加强集团行政管理,健全管理体制,提高工作效率,合理控制行政费用。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各部门第三条制度解释因本制度产生的异议或争论而需要解释的,由集团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条制度修改各部门将修改意见报集团综合管理部,经董事长办公会议批准后进行修改。

第五条制度终止各制度终止权归集团所有。

第二节职能部门管理要求第一条管理宗旨管理与服务并行1、职能部门管理要求:公平合理、制度管人、巡视管理。

2、职能部门服务要求:到现场、看现场、出现策、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条具体要求1、职能部门发现问题→到现场巡视→解决、出现策(或提出解决方案报董事长批示)2、具体运营部门/公司提出问题→职能部门分析问题/到现场巡视→解决、出现策(或提出解决方案报董事长批示)第三节公文管理规定第一条公文定义指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间互传的文件,以及集团内部各单位互传的各类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制度流程等第二条公文种类1、命令:包含政府部门文件,集团内部对重要事项的强制性行政措施,有关岗位调岗的文件,有关部门或者人员奖励与惩罚的文件。

内蒙古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内蒙古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内蒙古公司管理制度范文内蒙古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蒙古公司的管理行为,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内蒙古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管理原则是依法合规、科学高效、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协调有序。

第三条公司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善于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

第四条公司管理应该尊重每一位员工的权利和尊严,关心员工的发展,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发展机会。

第五条公司管理应该注重团队合作,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推动公司的整体发展。

第二章公司组织管理第一节公司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的各项事务。

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可以直接主导公司的业务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技术部等职能部门,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第八条公司可以设立项目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不同的项目组,实施公司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公司各级部门和项目组织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具体的岗位,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节公司管理流程第十条公司管理以流程化为基础,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十一条公司管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流程、财务管理流程、市场营销流程、技术研发流程等。

第十二条公司各个环节的管理流程应该明确记录并不断优化完善,确保员工能够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节公司决策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决策程序应当公平、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公司决策应该充分调研、科学评估,保证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五条公司决策应当广泛听取不同意见,并充分考虑相关人员的意见,确保决策的代表性和科学性。

第十六条公司决策应当履行相应的程序,一切决策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会审和审批。

第十七条公司决策应当及时有效地传达到各级部门或项目组织,确保决策能够得到落实。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鄂府发〔2011〕41号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鄂府发〔2020〕65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鄂府发〔2011〕41号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鄂府发〔2020〕65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鄂府发〔2011〕41号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正文:----------------------------------------------------------------------------------------------------------------------------------------------------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鄂府发〔2011〕41号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按照自治区涉煤领域政策性文件清理整改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修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数字煤炭综合平台运行维护和煤炭工业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府发〔2011〕41号,下称《通知》)相关内容并重新公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删除《通知》“第四章、罚则”中第二十四条“新建、改扩建井工煤矿,凡未按规定建设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系统和新建、改建的信息化系统没有按照平台的技术规范要求接入平台统一管理的,不予批准联合试运转”的表述内容。

二、删除《通知》“第四章、罚则”中第二十五条“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不按要求填报更新平台数据或填报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的,票证管理部门停止其煤炭销售票证供应;煤管站发现运煤车辆无煤炭运输车辆电子身份识别卡、卡数据不真实或超限超载的,严禁相关运煤车辆过站通行。

井工煤矿未能按月定时、准确地将井上下工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和通风系统图导入平台进行报送备案的,市、旗区煤炭局要依据《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六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煤矿企业警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的表述内容。

三、删除《通知》“第四章、罚则”中第二十六条“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和煤管站未按要求配置专人负责平台网络和设备的管理及运行维护的,或平台网络和设备损坏后未及时上报并协助运行维护单位修理恢复正常运行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由煤炭纠察部门停止其煤炭产品销售,煤管站主要负责人由纪检监察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有关人员给予待岗、清退等处分”和“故意损坏平台网络和设备的,移交司法部门按照破坏国家通信设施处理”的表述内容。

鄂尔多斯内控制度

鄂尔多斯内控制度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第二章 内部审计监督的任务 第三条 审查并证实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

 第四条 评价与证实遵循政策、法律、规定、计划、程序的情况。

 第五条 评价与证实经济资源使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六条 评价与证实所制定的经营(或项目)任务及目标的完成情况。

 第三章 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责 第七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聘请审计人员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对下属单位的审计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由公司财务部承担。

 第八条 起草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第九条 审计部门对本公司及所属单位进行下列事项审计监督: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审计。

 2.公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审计。

 3.公司及所属单位资产经营承包责任审计。

 4.公司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公司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审计。

 6.工程项目预算、决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和经济效益审计。

 7.公司改组、兼并、合资、合作前有关情况的内部审计。

 8.对公司经济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9.协助监事会执行和检查相关事项,为监事会提供所需资料和依据。

 10.配合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完成年度和专项审计。

 11.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究,培训内部审计人员,总结、交流、宣传内部审计工作经验。

 12.其他审计事项。

 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的权限 第十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履行下列权限: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转型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转型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转型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9.25•【字号】鄂府发〔2023〕57号•【施行日期】2023.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市场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转型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鄂府发〔2023〕57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单位:《鄂尔多斯市转型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3年9月2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和管理第三章运作模式第四章决策机制第五章基金的退出和终止第六章风险控制和监督第七章附则鄂尔多斯市转型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投资方式,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基金投资收益,促进基金健康运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转型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是指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以追求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目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下称投资基金)。

第三条投资基金按照“政府授权、市场化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管理运作。

第二章设立和管理第四条经市人民政府授权,以基金管理、股权投资为主业的市转型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行使以下职责。

(一)制定投资基金整体投资计划。

(二)设立基金公司参与投资基金管理。

(三)建立完善投资基金内部决策和风险控制制度。

(四)组织对符合要求的拟合作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择优选定基金管理机构。

(五)组织实施经批准备案的参股基金参股方案和投资基金跟进投资、直接投资方案,并签署基金合伙协议或章程,按照基金约定行使出资人职责。

鄂尔多斯集团实行“四统一分”财务管理

鄂尔多斯集团实行“四统一分”财务管理

鄂尔多斯集团实行“四统一分”财务管理鄂尔多斯集团实行“四统一分”财务管理鄂尔多斯集团实行“四统一分”财务管理鄂尔多斯集团实行“四统一分”财务管理财务中心:四大职能的重中之重为了加强企业的财务资金管理,鄂尔多斯集团公司集中掌握四大职能:投资中心、管理中心、财务中心、技术中心。

这四大职能中最基础和最根本的是财务管理。

集团在1997年组建了财务公司。

它的主要职能可概括为:“四统一分,二级管理,两个重点,六项工作”。

“四统”是指机构、人员、制度、资金统一。

机构统一:集团下属企业财务部门的设立全部由集团财务公司统一决定,大企业设部,中企业设科,小企业设股。

人员统一:全集团所有的财务人员由集团财务公司派驻和管理,实行垂直领导,人员的工资、奖金、升迁、职称评定,全部实行垂直管理。

制度统一:财务方面的制度由财务公司统一执行。

过去各成员企业报销制度各行其是,你一个标准,我一个标准,非常混乱。

现在就是一个制度,各成员企业必须严格统一执行。

资金统一:全集团所有的资金由财务公司一个账户统一进行管理。

所有下属企业在外的开户一律取消,成立内部银行,从源头上管理资金的流向。

过去有些企业乱借钱,乱担保,给集团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一分”:就是分别核算。

各成员企业仍旧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统一分”把过去管不住管不到位的地方从源头上管住了,只要动用资金,就先报预算,由集团审批,不合理的就给卡住了。

“二级管理”:集团一级核算,各企业一级管理。

集团把下属的各投资主体管住,各企业再对自己的车间、总务、工会、分厂等部门进行二级管理。

“两个重点”:集团的财务管理以资金和成本为重点。

采取“抓大放小”的方式抓资金的源头;控制成本,以倒算成本、模拟市场来进行成本指标的分解。

“六项工作”:1.比价采购:原辅材料的采购,采取货比三家的方式进行。

2.工程招标:集团所有的建筑、安装、设备维修全部实行招标制,提高透明度。

集团下属的建筑安装公司和其他非集团企业一样参与竞标。

《鄂尔多斯集团“四统一分”财务管控制度研究》范文

《鄂尔多斯集团“四统一分”财务管控制度研究》范文

《鄂尔多斯集团“四统一分”财务管控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在快速发展的经济大潮中,企业财务管控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于企业的稳健运营和长远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鄂尔多斯集团作为一家大型企业,其“四统一分”财务管控制度的实施,不仅提升了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本文将对鄂尔多斯集团的“四统一分”财务管控制度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其他企业提供参考与借鉴。

二、鄂尔多斯集团“四统一分”财务管控制度概述“四统一分”财务管控制度,是指鄂尔多斯集团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实施的统一财务核算、统一资金管理、统一审计、统一财务信息披露和分权控制的财务管控制度。

这一制度以财务规范为核心,以财务管理为核心职能,全面提升了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四统一分”财务管控制度的具体内容(一)统一财务核算鄂尔多斯集团通过统一的财务核算制度,确保了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的准确核算和规范处理。

这一制度要求企业各部门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进行核算,确保了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统一资金管理在资金管理方面,鄂尔多斯集团实施了统一的资金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通过对企业资金的集中管理和优化配置,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和风险。

同时,这一制度还加强了企业对子公司的资金监控和指导,提高了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

(三)统一审计鄂尔多斯集团通过实施统一的审计制度,对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这一制度要求企业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了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四)统一财务信息披露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鄂尔多斯集团遵循了统一的披露标准和规范。

这一制度要求企业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和公众披露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提高了企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分权控制“四统一”的同时,鄂尔多斯集团还实施了分权控制的策略。

通过合理的权力分配和制约机制,企业在保证集中管理的同时,也赋予了各部门一定的决策权和执行权。

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内部管理,促进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员工的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管理,旨在建立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保障集团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第三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应当认真遵守本办法制定的规定,按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要求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提高绩效。

第四条集团公司有关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本办法的实施,促进规章制度管理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部门领导人员应当树立科学管理、严格管理、创新管理理念,切实履行规章制度管理的主体责任。

第六条集团公司应当不断加强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促进全员参与规章制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第七条集团公司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管理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规章制度管理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第八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规章制度,并及时报批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讨论,确保规章制度科学、合理、有效。

第十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突出解决实际问题,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促进集团公司稳定发展和提高绩效。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的制定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明确执行程序和时间节点,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的调整、修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经过充分讨论和论证,得到必要的批准和备案。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的管理台账,做好规章制度的备案存档和档案管理,保障规章制度的记录完整。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执行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应当落实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

第十五条规章制度的执行应当严格依照程序和要求,不得擅自修改、变通,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执行的考核评估机制,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

第十七条对执行规章制度有困难的部门和人员,集团公司应当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鄂尔多斯集团“四统一分”财务管控制度研究》范文

《鄂尔多斯集团“四统一分”财务管控制度研究》范文

《鄂尔多斯集团“四统一分”财务管控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业务复杂性的增加,财务管控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鄂尔多斯集团作为一家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企业,其实行的“四统一分”财务管控制度对于保障企业稳健运营、防范财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鄂尔多斯集团的“四统一分”财务管控制度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其他企业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鄂尔多斯集团背景介绍鄂尔多斯集团是一家以能源、化工、冶金、地产等为主导产业的大型企业集团。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多元化,鄂尔多斯集团逐渐意识到财务管控制度的重要性。

为了更好地规范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鄂尔多斯集团实施了“四统一分”财务管控制度。

三、“四统一分”财务管控制度概述“四统一分”财务管控制度是指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资金管理、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信息平台和分层次管理。

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通过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实现企业内外部财务信息的整合和共享,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1. 统一会计核算:通过统一的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确保企业各部门的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准确。

2. 统一资金管理:通过集中管理企业资金,实现资金的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降低资金成本。

3. 统一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4. 统一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财务信息平台,实现企业内外部财务信息的整合和共享,提高信息透明度。

5. 分层次管理:在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下,根据企业业务特点和部门职能,实行分层次管理,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四、“四统一分”财务管控制度的实施效果实施“四统一分”财务管控制度后,鄂尔多斯集团在财务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统一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提高了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为企业管理层提供了更加准确的决策依据。

其次,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信息平台规范了企业财务管理流程,提高了财务管理效率。

控股集团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控股集团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依法治企,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发布和备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各部门和所有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由集团公司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嘉力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组织起草的,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印发的有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经营管理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

包括规定、办法以及指导意见等。

第四条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综合管理类和业务管理类,综合管理类又可以分为行政管理类和事务管理类。

行政管理类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等,事务管理类包括:住房、安全保卫制度等。

业务管理类包括:生产经营管理和资产经营管理制度等。

规章制度按适用范围,可以分为公司本部规章制度类和公司系统业务管理类。

第五条起草、修改、审核、发布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原则;(三)坚持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四)有利于公司的改革与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制订计划第六条按照业务分工,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规章制度计划的制订,并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下一年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制订计划登记表》送集团办公室,由集团办公室对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制订计划进行汇总,并会同总经理审核,形成草案,送分管领导签发后印发。

第七条规章制度制订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制订规章制度的目的;(二)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三)起草和发布部门;(四)拟完成的时间。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起草第八条列入公司计划的规章制度,由具体承办部门负责组成起草工作小组或明确起草部门、起草任务、完成时间及其责任,并应当按期完成。

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应明确一个负责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

第九条规章制度内容一般用条文表达,每条可分为款、项、目,款不编序号,另起自然段,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党风廉政制度范本-“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

党风廉政制度范本-“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工作细则》(鄂府发[2016]253号)与《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鄂国资发[2016]148号)文件要求,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

第三条“三重一大”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公司“三重一大”范围内的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集体决策。

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

(二)坚持依法决策。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三)坚持科学决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四)坚持民主决策。

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一名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治理规则和党内民主生活原则作出决定。

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五)坚持分级决策。

按照权限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若决策事项需要向市人民政府或市国资委报告或审定、批准,必须履行报告和审批程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及所有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党支部行使决策职能。

第七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党支部职责:(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资产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涉及企业发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鄂尔多斯控股集团制度管理办法(修订稿)..doc

鄂尔多斯控股集团制度管理办法(修订稿)..doc

鄂尔多斯控股集团制度管理办法(修订稿).4 鄂尔多斯控股集团制度管理办法等级:A级目录鄂尔多斯控股集团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鄂尔多斯控股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制度管理职能,完善制度管理体系,实现制度管理的程序化和标准化。

根据流程再造后本部职能的划分,结合当前公司在制度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鄂尔多斯控股集团公司、各产业板块、各事业部及其二级企业、控股集团及产业板块直属企业的制度建设和制度管理工作,各单位在遵循本办法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制度管理细则。

第三条制度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公司的规定;(二)规范化原则:符合制度管理体系要求,严格遵循制度管理流程和相关的权限、履行制度管理职责,确保制度管理的协调和统一;(三)标准化原则:制度建设统一按制度模板和制度编写规范完成。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制度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各层级的制度管理决策者、制度管理归口部门、制度主责部门。

第五条制度管理决策者包括各层级的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总经理办公会、集团或公司领导,负责制度的审批及制度管理工作的决策。

第六条各层级的企管部门是制度管理的归口部门,职责包括:(一)集团企管部负责集团制度管理体系建设与优化,各层级企管部门贯彻执行集团制度管理体系;(二)负责制度管理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与总结;(三)负责制度的规范性和协调性审核;(四)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五)负责制度管理工作的评价与考核;(六)负责制度汇编工作;(七)负责其他制度管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层级的职能及业务部门为本层级制度主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本层级本职能或业务领域制度体系的规划、建设与优化;(二)负责本层级本职能或业务领域制度起草、培训、执行、检查、评审、修订、废止、备案等工作;(三)负责本部门制度汇编及其他制度管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法务部负责制度的合规性审核。

鄂尔多斯公司章程1

鄂尔多斯公司章程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3 第三章股份和注册资本——————————————— 4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五章董事会、总裁————————————————8 第六章监事会———————————————————12 第七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14 第八章财会和审计—————————————————15 第九章劳动人事制度————————————————17 第十章公司的合并与分立——————————————18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19 第十二章公司章程的修订——————————————21 第十三章附则———————————————————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地位,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确认股东权利、义务,明确董事、监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中文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8号第三条公司是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油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公司营业执照之日为成立日期。

公司成立后30日内在公众媒体予以公告,公司存续经营期间,如有重大登记注册事项变更或重大经营事项变动,亦应在变更或变动之日起30日内在公众媒体公告。

第四条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资产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制度编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制度编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控股公司规章制度体系,规范我司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和废止程序,推进制度化进程,参考《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及其他相关制度规范,结合实际,特拟定本规定。

第二条总经办为控股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的协调管理部门,负责规章制度的管理和汇编工作。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释义与制订原则第三条规章制度是指章程、规定、办法、细则、守则、须知等文本的简称。

但不能称为条例。

章程是指为规范本组织性质、运作机制及成员的思想、行为而制定的纲领性文件。

规定是指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某项工作、事务或活动制定的带有约束性、规范性措施的文书。

办法是指职能部门在办理某一事项、开展某一活动以及贯彻执行某一政策、法规或上级指示精神时所制定的具体要求的条文。

细则又称实施细则是指对某项条例、政策、规定或其部分条文进行解释或说明的一种文书。

守则是对某种人员提出应当共同遵守的规则。

须知是对某一方面工作需要共同知道并遵守的事项。

此外,必要时,对某一项工作、问题提出带有约束性的措施,或者为贯彻执行上级某一项决定、规章而提出的意见,称意见。

第四条规章制度制订应遵循下列原则:(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符合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

(二)讲求实际,注重实效,严格程序,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

(三)符合行文规则及逻辑规范,简明易懂。

(四)严格按照《浙江中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文本格式规范》要求,规范文稿格式。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制订程序第五条制订规章制度程序:包括立项、起草、意见征求、审核、签发、公布。

其中起草、审核、公布是必要程序。

第六条立项控股公司各职能部门认为需要制订某项规章制度,报请分管领导申请立项,并报控股公司总经办申请备案。

第七条起草规章制度由控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起草,并由其负责解释。

(一)控股公司经理班子认为有必要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可以责成相关部门负责起草。

鄂尔多斯控股集团制度管理办法(修订稿)

鄂尔多斯控股集团制度管理办法(修订稿)

鄂尔多斯控股集团制度管理办法等级:A级版本号版本类型编修人生效日期失效日期编制/修订概述1.0 正式版2004/11/8 2015/9/8 编制2.0 修订版刘勇2015/9/9 修订内容:规范制度格式和编写,完善制度管理环节,增加制度管理工作评价与考核条款。

审核会签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3)第三章制度管理体系 (5)第四章制度计划管理程序 (6)第五章制度的制定、审核和审批 (7)第六章制度的发布、备案和培训 (9)第七章制度的执行和检查 (10)第八章制度的修订 (12)第九章版本管理与制度废止 (13)第十章制度管理工作评价与考核 (14)第十一章附则 (15)鄂尔多斯控股集团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鄂尔多斯控股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制度管理职能,完善制度管理体系,实现制度管理的程序化和标准化。

根据流程再造后本部职能的划分,结合当前公司在制度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鄂尔多斯控股集团公司、各产业板块、各事业部及其二级企业、控股集团及产业板块直属企业的制度建设和制度管理工作,各单位在遵循本办法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制度管理细则。

第三条制度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公司的规定;(二)规范化原则:符合制度管理体系要求,严格遵循制度管理流程和相关的权限、履行制度管理职责,确保制度管理的协调和统一;(三)标准化原则:制度建设统一按制度模板和制度编写规范完成。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制度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各层级的制度管理决策者、制度管理归口部门、制度主责部门。

第五条制度管理决策者包括各层级的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总经理办公会、集团或公司领导,负责制度的审批及制度管理工作的决策。

第六条各层级的企管部门是制度管理的归口部门,职责包括:(一)集团企管部负责集团制度管理体系建设与优化,各层级企管部门贯彻执行集团制度管理体系;(二)负责制度管理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与总结;(三)负责制度的规范性和协调性审核;(四)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五)负责制度管理工作的评价与考核;(六)负责制度汇编工作;(七)负责其他制度管理日常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19•【字号】鄂府办发〔2017〕143号•【施行日期】2017.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143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19日鄂尔多斯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15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常态治理、打防并举”的总体思路,建立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突出重点、依法打击,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旗区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

落实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各行业主(监)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的要求,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

(三)工作目标1.有效控制全市新发生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金额、人数,重点行业不发生重大案件。

控股集团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控股集团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控股集团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背景控股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其管理办法对于公司的运营和治理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明确控股集团的管理办法,并提供一些最佳实践供上市公司参考。

1. 控股集团的定义控股集团是指一家公司(称为控股公司)通过持有其他公司(称为子公司)股权,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对其施加控制,形成一种多层次的控制关系。

2. 控股集团的组成控股集团通常由控股公司和其持有的子公司组成。

控股公司在集团中具有决策权和控制权,负责制定和执行战略,而子公司通过控股公司对其进行管理和指导。

3. 控股集团的治理结构为有效管理控股集团,应构建健全的治理结构。

以下是几个关键要素:3.1 董事会控股公司和子公司都应设立董事会,负责决策和监督各项事务。

董事会成员的选任应遵循透明和公正的原则,各董事应具备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

3.2 高级管理团队控股集团应组建高级管理团队,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和日常管理工作。

高级管理团队成员应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能力。

3.3 内部控制和审计为确保集团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

内部控制和审计的目标是监督和评估集团内各个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

3.4 信息沟通与协调控股集团内部的信息沟通与协调非常重要。

各个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控股公司之间,以及集团内各级管理层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交流。

4. 控股集团的权益和责任控股公司享有对子公司的控制权,但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控股公司应确保对子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是合法合规的,并为集团的整体利益负责。

5. 控股集团的优势和风险控股集团的形成可以带来许多优势,比如资源整合、规模效应和风险分散等。

然而,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比如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过度控制和资源倾斜。

6. 控股集团管理的最佳实践为确保控股集团的良好运营和治理,可以考虑以下最佳实践:- 制定明确的控股集团治理政策和流程,并定期评估和更新;- 优化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共享和交流效率;-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审计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加强对子公司经营风险的监测和管理;- 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激励子公司管理团队的成长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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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控股集团制度管理办法等级:A级版本号版本类型编修人生效日期失效日期编制/修订概述正式版2004/11/82015/9/8编制修订版刘勇2015/9/9修订内容:规范制度格式和编写,完善制度管理环节,增加制度管理工作评价与考核条款。

审核会签批准目录第一章................................................. 总则错误!未定义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错误!未定义第三章............................................制度管理体系错误!未定义第四章........................................ 制度计划管理程序错误!未定义第五章................................... 制度的制定、审核和审批错误!未定义第六章................................... 制度的发布、备案和培训错误!未定义第七章........................................ 制度的执行和检查错误!未定义第八章............................................. 制度的修订错误!未定义第九章...................................... 版本管理与制度废止错误!未定义第十章................................... 制度管理工作评价与考核错误!未定义第十一章............................................... 附则错误!未定义鄂尔多斯控股集团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鄂尔多斯控股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制度管理职能,完善制度管理体系,实现制度管理的程序化和标准化。

根据流程再造后本部职能的划分,结合当前公司在制度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鄂尔多斯控股集团公司、各产业板块、各事业部及其二级企业、控股集团及产业板块直属企业的制度建设和制度管理工作,各单位在遵循本办法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制度管理细则。

第三条制度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公司的规定;(二)规范化原则:符合制度管理体系要求,严格遵循制度管理流程和相关的权限、履行制度管理职责,确保制度管理的协调和统一;(三)标准化原则:制度建设统一按制度模板和制度编写规范完成。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制度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各层级的制度管理决策者、制度管理归口部门、制度主责部门。

第五条制度管理决策者包括各层级的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总经理办公会、集团或公司领导,负责制度的审批及制度管理工作的决策。

第六条各层级的企管部门是制度管理的归口部门,职责包括:(一)集团企管部负责集团制度管理体系建设与优化,各层级企管部门贯彻执行集团制度管理体系;(二)负责制度管理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与总结;(三)负责制度的规范性和协调性审核;(四)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五)负责制度管理工作的评价与考核;(六)负责制度汇编工作;(七)负责其他制度管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层级的职能及业务部门为本层级制度主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本层级本职能或业务领域制度体系的规划、建设与优化;(二)负责本层级本职能或业务领域制度起草、培训、执行、检查、评审、修订、废止、备案等工作;(三)负责本部门制度汇编及其他制度管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法务部负责制度的合规性审核。

第九条内控部负责制度建设的风险性审核。

第三章制度管理体系第十条制度管理体系是制度管理和制度汇编的体系化管理工具。

集团制度管理体系建设原则:纵向划分层级,横向划分业务领域。

按制度管理权限和业务领域将集团制度划分为“五个层级”。

要求下位层级制度必须符合上位层级制度的目标、宗旨和要求。

第十一条制度管理体系的“五个层级”按制度管理权限划分为A、B、C、D、E五个层级。

(一)A级制度:以集团名义发布且适用于集团各产业板块、各事业部、各本部及直属企业的制度。

是对集团全局的发展、投资、性质、形式、机制、定位、宗旨、管理等内容提出的核心性、根本性、基础性的管理要求。

(二)B级制度:以产业板块名义发布,适用于本产业板块各事业部的制度。

是为贯彻某项管理工作或业务流程提出的原则、目标、执行标准,需事业部遵照执行的,或需事业部根据本制度原则制定具体细则和办法的管理制度。

(三)C级制度:以事业部名义发布,且适用于本事业部所有部门及二级单位的制度。

是为贯彻某项管理工作或业务流程提出的原则、目标、执行标准,或遵照上位制度所制定的具体细则和办法。

(四)D级制度:只适用于本公司的制度,为公司内部制度,不涉及下属企业。

(五)E级制度:只适用于本部门的制度,为部门内部制度,不涉及其他部门。

第十二条按集团涉及的业务内容将制度分为:章程纲领、党政工团、改革发展、投资管理(含项目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企管信息管理、风险管理(含审计、法律、安全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物流管理、其他管理(如上述业务分类中不能涵盖的部分可列入其他管理中)。

第四章制度计划管理程序第十三条集团以制度管理年度工作报告为载体实施制度计划管理。

管理程序包括:计划的编制、发布、执行与总结。

第十四条制度管理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年度制度管理总结和下年度管理计划两部分内容。

本年度制度管理总结:包括制度建设整体情况、本年度制度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制度管理成效(包括制度制定、审核、审批、发布、培训、执行、检查、修订、废止、备案等方面)及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对集团制度建设及制度管理方面的建议。

下年度制度管理计划:下年度制度建设内容(新增、修订和培训计划)、制度管理检查计划。

(制度管理年度工作报告单见附件5表1)第十五条各层级均需编制制度管理年度工作报告,逐级审核汇总后报送至集团企管信息本部企管部。

第十六条企管信息本部企管部根据制度管理年度工作报告,结合制度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集团制度管理年度计划,经集团制度管理决策者审批后发布,并于次年1月份发布。

各层级以制度管理年度计划为指导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各层级企管部门负责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7月份为半年度回顾期,对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全年制度管理计划的完成。

(制度管理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见附件5表2)第五章制度的制定、审核和审批第十七条制度主责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和业务流程开展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制度的制定、审核和审批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制度制定的基本要求(一)制度主责部门需要征求基层单位或有关方面意见的应当在制度审核前征求意见。

(二)制度草案中引用的法律、法规和已下发制度必须明确,禁止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制度规定等模糊性用语。

(三)如需要废除旧版制度,需要在制度的附则中明确指出,不得在制度中出现“凡与本制度冲突的都以本制度为准”等字样。

(四)制度中涉及的审批程序要明确各层级的责权关系,禁止制度中出现公司(集团)审批或有关部门审批等模糊性用语。

(五)制度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标准制度模版和制度编制要求。

(六)不得以会议纪要代替制度。

第十九条制度的审核。

所有制度在报企管部门前必须由本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若制度中涉及到其他部门的职能或业务流程(简称:跨部门制度)须与涉及部门集中讨论、充分沟通,涉及部门根据制度内容所规范业务的具体条款与本部门已有制度进行联合分析,避免制度内容出现交叉、内容重复或冲突的情况。

第二十条制度审批前需报送企管部门、法务部门和内控部门分别进行规范性审核、合法性审核和风险审核,相关审核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一)规范性审核。

确保制度符合制度管理体系要求,与已有制度不存在交叉、重叠关系,符合标准制度模板及编写规范要求。

(二)合法性审核。

确保制度内容与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不发生冲突,确保制度合法合规。

(三)风险审核。

确保制度能够满足内控和风险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各产业板块、各事业部及其二级企业、集团公司直属企业的制度报本单位企管部门完成规范性审核后,再进行合法性审核与风险审核时,如本单位不设法务部门或内控部门,可报集团法律部门、内控部门进行审核或咨询。

第二十二条制度主责部门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各相关部门和审核部门签字后,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公司制度管理决策者审批。

(制度审核、审批表见附件5表3)第二十三条制度的审批权限。

(一)A级制度由集团董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或集团领导审批。

(二)B级制度由产业板块(集团)的董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或集团领导审批。

(三)C级制度由事业部总经理办公会、或事业部领导审批。

(四)D级制度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五)E级制度由部门领导审批。

第二十四条特殊制度的审批权限。

(一)涉及集团章程审批等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涉及公司薪酬、内部业务重组和改革、内控风险管理(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和法律风险控制)的制度须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

(三)涉及公司经营方针、薪酬福利、劳动安全卫生措施、教育培训、员工奖惩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制度,须同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六章制度的发布、备案和培训第二十五条制度的发布。

制度通过审批后,要求A级制度以集团名义由行政本部统一发布;B级制度以产业板块名义由产业板块行政部统一发布;C级制度以事业部名义由事业部行政部(或综合部)统一发布;D级制度以本公司名义发布;E级制度以本部门名义发布。

第二十六条制度的备案。

进行备案的制度为A、B、C、D 四级制度(制度备案记录见附件5表4)。

(一)制度主责部门须于制度正式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报本单位企管部门备案(E级制度除外)。

(二)各单位企管部门在收到备案制度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企管部门进行制度备案。

第二十七条制度的培训。

制度发布后,制度主责部门须对责任部门和相关联部门进行培训。

(一)制度主责部门或下属部门提出制度培训需求,由制度的主责部门负责对下属部门及相关联部门进行培训。

(二)要求新制度必须培训,且首次培训工作须在制度发布后1个月内完成。

(三)制度主责部门须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制度培训的成效。

培训后责任部门负责人须签字确认,制度主责部门应留存培训记录表。

(制度培训记录见附件5表5)(四)新员工入职后,所在部门或人力资源部应对新员工所涉及的公用制度进行培训。

第七章制度的执行和检查第二十八条制度主责部门负责本业务领域制度的执行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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