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保卫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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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保卫档案

企事业单位保卫档案
用途
存放地点
防范措施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危险物品登记表
序号
危险物品名称
数量
用途
存放地点
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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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防范设施登记表
序号
技防设施名称
安装部位
型号
数量
作用
操作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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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定事端情况登记表
编号
发生时间
发生地点
职工类别(在职、下岗、退休)
保卫人员登记表
表二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目
文化程度
从事保卫工作时间
职务
专(兼)职
住址
奖励情况
变动情况(调出时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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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治保组织成员登记表
表三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岗位
职务
政治面貌
治保会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消防组织、消防设备登记表
专职消防队

负责人
年龄
消防队员

义务消防队

负责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年龄
消防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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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口情况登记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目
户籍地(详细地址)
身份证号
从事何种工作
进入单位时间
离开单位时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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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外国人情况登记表
姓名

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档案

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档案
信息化档案管理的发展趋势
信息化档案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培训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
定期组织档案管理培训课程
建立档案管理人员的考核机制
06
成功案例介绍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案例背景:该企业面临安全保卫管理难题,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档案
案例名称:某大型企业安全保卫档案建设
维护单位正常秩序
防止内部泄密事件发生
保障单位财产安全
维护员工人身安全
确保单位正常运营秩序
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
安全保卫档案是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
安全保卫档案可以协助警方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
安全保卫档案可以促进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
安全保卫档案可以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背景和行踪信息
03
单位基本情况
安全保卫档案的利用方式:检索、查询、借阅、复印等
安全保卫档案的共享方式:在线共享、离线共享、数据接口等
安全保卫档案的共享安全:加密、权限控制、备份等
05
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目的、范围、责任和流程
推动档案数字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加强档案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档案
CONTENTS
目录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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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安全保卫档案的重要性
03.
安全保卫档案的内容
04.
安全保卫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05.
安全保卫档案的改进和发展
06.
安全保卫档案的案例分析
01

档案管理制度及权限

档案管理制度及权限

一、总则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各类档案。

2. 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决策、重要工作的档案。

3. 个人重要活动、重要事项的档案。

4. 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2.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3. 各部门、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 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按时、按规定归档文件、资料。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及时、完整地收集各类档案。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

3. 档案归档:档案整理完成后,应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为档案利用者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

3. 档案保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按照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六、档案管理权限1. 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管理工作具有以下权限:(1)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2)对各部门、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4)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档案管理工作具有以下权限:(1)组织、领导本部门、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2)审批本部门、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3)对本部门、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培训。

3. 各部门、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具有以下权限:(1)按照规定程序,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2)对档案利用者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3)对档案的保管、利用等工作进行监督。

安全保卫、安保设备的保管使用档案

安全保卫、安保设备的保管使用档案

安全保卫、安保设备的保管使用档案1. 保管和使用安保设备的重要性安全保卫是任何组织和机构都需要关注的问题。

为了维护安全、保护财产和人员安全,很多单位会配备各种安保设备,如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报警器等。

这些设备的保管和正确使用对于确保安全至关重要,否则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2. 安保设备的保管责任保管安保设备的责任通常由特定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部门负责。

这些责任包括:•登记记录:对安保设备进行登记记录,包括设备型号、编号、购买日期等信息,以便追踪和管理。

•定期检查:定期对安保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保管安全:妥善保管安保设备,防止被盗或损坏。

•使用规范:确保只有得到授权的人员才能操作安保设备。

3. 安保设备的使用规范正确的使用安保设备可以提高设备的有效性,减少安全隐患。

以下是一些使用安保设备的规范:•遵守操作指南:使用安保设备前应仔细阅读操作指南,按照指导操作设备。

•妥善保管:在使用安保设备时要保持设备干净整洁,避免受到外部物品或环境的影响。

•保密原则:使用安保设备时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擅自泄露设备信息或安全信息。

4. 安保设备的问题处理在使用安保设备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如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

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以下措施:•立即报修:如果发现设备有故障或问题,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修复。

•停止使用:当安保设备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避免给安全带来更大的风险。

5. 安保设备使用记录的重要性对安保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是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

这些记录可以帮助监督设备的有效性,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使用记录中应包括以下内容:•使用时间:记录每次使用安保设备的时间,以便追踪设备的使用情况。

•使用人员:记录使用安保设备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和职务。

•问题记录: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应详细记录下来,并报告给相关负责人。

6. 总结安全保卫是每个组织和单位都需要重视的问题,而安保设备的保管和使用是保障安全的重要环节。

档案工作条例

档案工作条例

档案工作条例一、总则。

为规范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障档案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二、档案管理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原则。

1. 法律依据原则,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行政,保障档案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完整性原则,档案应当按照全宗、全类、全件的原则进行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科学性原则,档案管理应当遵循档案学的规范和原理,科学合理地组织、管理和利用档案。

4. 效率原则,档案管理应当注重工作效率,提高档案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档案管理责任。

1.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负责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部门、单位应当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本部门档案的整理、归档和利用工作。

3. 档案管理员应当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

五、档案管理程序。

1. 档案的建立,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档案的整理,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对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便捷性。

3. 档案的归档,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将档案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 档案的利用,各部门、单位应当合理利用档案,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

六、档案管理制度。

1. 档案管理规定,各部门、单位应当制定档案管理规定,明确档案管理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2. 档案管理档案,各部门、单位应当建立档案管理档案,记录档案管理的具体情况和过程。

3. 档案管理考核,各部门、单位应当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档案管理监督。

1. 上级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 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八、附则。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重点场所保卫档案范文

重点场所保卫档案范文

重点场所保卫档案范文
内容:
重点场所保卫档案工作是档案保管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做好本单位的重点场所保卫档案工作,现制定本重点场所保卫档案工作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重点场所保卫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小组组长由档案保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档案保管部门、保卫部门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小组负责制定重点场所保卫档案工作计划,部署保卫任务,检查保卫工作落实情况。

(三)档案保管部门要将保卫工作情况列入档案工作例会议题,定期通报重点场所保卫档案工作开展情况。

二、完善保卫制度
(一)严格执行进出档案库制度,非档案工作人员一律持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

(二)制定重点场所保卫档案值班、巡查制度,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守。

(三)建立重点场所保卫档案工作日志,及时记录值班情况。

三、加强安全防范
(一)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如安装门禁系统、监控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二)重点场所保管档案要采取封存、装盒等保护措施。

(三)定期开展档案保卫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建立重要档案目录,加强对重要档案的保护。

四、强化保密工作
(一)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制定重点档案保密措施。

(二)对涉密档案实行特殊管理,控制知晓范围。

(三)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档案工作人员保密意识。

五、健全奖惩机制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保卫工作中失职渎职的,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的保卫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部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二)维护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和保密;(三)坚持档案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四)充分利用档案资源,为企事业单位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企事业单位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二)科技档案;(三)人事档案;(四)会计档案;(五)声像档案;(六)实物档案;(七)其他档案。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档案归档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归档档案应当完整、准确、真实;(二)归档档案应当符合档案保管期限要求;(三)归档档案应当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利用;(四)归档档案应当及时归档,不得擅自销毁。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企事业单位档案保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当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尘等要求;(二)档案装具应当符合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技术要求;(三)档案资料应当定期进行鉴定、整理和清理;(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档案保管规定,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档案利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应当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原则;(二)档案利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规定;(三)档案利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四)档案利用应当尊重档案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企事业单位档案鉴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鉴定;(二)客观公正;(三)科学合理;(四)便于管理。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档案销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档案销毁应当依法进行,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二)档案销毁应当采用安全、环保的方式;(三)档案销毁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档案销毁过程安全、规范。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己经2004年9月13日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〇〇四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突出保护单位内人员的人身安全~单位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视人身安全。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发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督促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及时协调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是:,一,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 ,二,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行为,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主管部门和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照分工履行监督检查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职责。

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监督检查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公安消防、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单位内部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对监督检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一)单位按照《条例》规定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情况;(三)单位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和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情况;(四)单位落实出入登记、守卫看护、巡逻检查、重要部位重点保护、治安隐患排查处理等内部治安保卫措施情况;(五)单位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维护情况;(六)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七)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遵守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八)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情况;(九)其他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五条公安机关监督检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除执行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外,还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一) 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情况;(二) 治安保卫重要部位确定情况;(三)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治安保卫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情况;(四) 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组织演练情况;(五) 其他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六条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一) 要求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对检查事项作出说明;(二) 查阅、调取、复制与治安保卫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三) 实地查看单位治安保卫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查看单位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设施的设置和运行情况;(四) 利用监控设备检查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落实情况;(五) 根据需要采取的其他监督检查方法。

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标准

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标准

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标准一、引言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三、术语和定义1. 档案指企事业单位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和信息的实物或电子载体。

2. 档案管理指对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档案进行组织、管理、利用和保护的活动。

3. 档案管理制度指企事业单位为规范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四、档案管理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依法进行,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 完整性原则环境保护档案必须及时、准确地记录相关信息,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保密性原则对于涉密的环境保护档案,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管理。

4. 顺序性原则环境保护档案必须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组织和管理,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5. 统一性原则企事业单位应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五、档案分类与归档1. 环境评估档案包括项目环境评估批复文件、环境评估报告等。

2. 环境监测档案包括环境监测计划、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等。

3. 环境治理档案包括环境治理方案、治理效果评估报告等。

4. 环境违法档案包括环境违法行为记录、处罚决定等。

六、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及时收集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按照规定的分类进行整理。

2. 档案的编目与归档对整理好的档案依照文件编号进行编目,并进行标识和封存。

3. 档案的检索与利用根据需要,对档案进行检索,提供给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使用。

4. 档案的保管与保存制定档案的保管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5. 档案的销毁与淘汰依据相关规定,对无效、过时的档案进行销毁和淘汰。

七、档案管理要求1.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档案管理责任和工作流程。

2. 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对重要档案进行备份和存档,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恢复性。

4. 档案管理应实现电子化,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便捷性。

档案工作制度体系建设方案

档案工作制度体系建设方案

档案工作制度体系建设方案一、引言档案工作是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对于维护历史真实面貌、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档案工作制度体系建设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档案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运行的基础保障。

为加强档案工作制度体系建设,提高档案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档案工作制度体系建设目标1. 完善档案工作制度体系,确保档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可控。

2. 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档案部门和档案人员的职责权限。

3. 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为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档案信息。

4. 保障档案信息安全,防止档案损毁、丢失、泄露等风险。

5. 提升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推动我国档案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档案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内容1. 档案法律法规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档案工作规定,明确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管理体制、职责权限、档案利用和保护等。

2. 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工作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

3. 档案业务指导体系:制定档案业务指导文件,对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4. 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包括档案信息安全、档案库房安全管理、档案灾害防治等方面,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的安全。

5. 档案人员培训体系:制定档案人员培训计划,加强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档案人员素质。

6. 档案工作评价体系:建立档案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评价,促进档案工作不断改进。

四、档案工作制度体系建设步骤1. 调研阶段:对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调研,了解档案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档案类型与分类

档案类型与分类

档案类型与分类档案是指各种载体上的记录,用于保存信息和证明事实的文件。

根据不同的特点和用途,档案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并按照特定的分类方式加以归类。

本文将以档案类型与分类为标题,介绍几种常见的档案类型及其分类方式。

一、行政档案行政档案是指政府机关和行政组织依法制作、收集、管理和利用的各类档案。

根据档案的内容和用途,行政档案可以分为行政机关档案、行政事业单位档案、行政执法档案等。

行政档案按照时间顺序可分为现行档案、非现行档案和历史档案。

此外,行政档案还可以按照档案的形式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二、企事业单位档案企事业单位档案是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制作、收集、管理和利用的档案。

根据档案的内容和用途,企事业单位档案可以分为行政管理档案、生产经营档案、科研档案等。

按照档案的形式,可以分为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混合档案。

三、个人档案个人档案是指个人的教育、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档案。

根据档案的内容和用途,个人档案可以分为学生档案、职工档案、退休人员档案等。

按照档案的形式,可以分为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混合档案。

四、专题档案专题档案是以特定的主题或问题为中心形成的档案。

根据档案的内容和用途,专题档案可以分为政治档案、经济档案、文化档案等。

按照档案的形式,可以分为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混合档案。

五、地方档案地方档案是指地方政府机关和地方各级行政组织制作、收集、管理和利用的档案。

根据档案的内容和用途,地方档案可以分为省级档案、市级档案、县级档案等。

按照档案的形式,可以分为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混合档案。

六、科研档案科研档案是指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依法制作、收集、管理和利用的档案。

根据档案的内容和用途,科研档案可以分为科研项目档案、科研成果档案、科研人员档案等。

按照档案的形式,可以分为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混合档案。

七、法律档案法律档案是指司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依法制作、收集、管理和利用的档案。

根据档案的内容和用途,法律档案可以分为诉讼档案、律师档案、法律文书档案等。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己经2004年9月13日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〇〇四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突出保护单位内人员的人身安全,单位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视人身安全。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发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督促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及时协调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是:(一)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二)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档案室防火安全制度

档案室防火安全制度

档案室防火安全制度1. 背景档案室是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单位中保存各类档案、文件的重要场所,具有较高的价值和保密性。

为防止意外火灾的发生,保护档案、文件安全,各单位应制定并执行科学的档案室防火安全制度。

2. 制度内容2.1 档案室的设置档案室应设置在楼宇首层或地下一层,离易燃易爆场所、高温高压设备和电源线路等有一定距离。

房间石墙应有必要的防水防潮设备,门窗应用不燃材料制造。

2.2 档案室的进口、出口和通道档案室的进口和出口应设置于不同的侧墙,有必要的隔火间隔,门应采用不燃材料制造,装有防火门锁。

档案室内通道应保持通畅,不能放置其他物品,防止物品阻挡、影响防火隔离。

2.3 档案柜的设置档案柜应定期检查,维修及时,不得使用毛病不清的柜子存放文物档案,严守潮湿、热度、风度条件。

档案柜应放置牢固,不得把档案柜放在空调出风口、窗户下或通道内,保障一定的通风。

2.4 消防设施的设置档案室应根据年均最高气温和储存档案的数量、规格等因素选用防火材料,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报警系统、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

档案室内的灭火器材应定期检查、保养、充装,以保证灭火器材工作可靠。

2.5 保卫人员的培训保卫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有关档案室防火、防盗、应急处理等知识和技能。

2.6 供电装置和照明电器的使用档案室内的电器设备应选用防火、防爆性能好的电器设备,供电线路应保持良好状态,杜绝火灾事故。

2.7 日常检查和管理档案室应实行常规巡查、防火检查、日常管理等制度。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一线人员应急处理能力和消防意识。

3. 制度执行各部门、单位应按照上述制度要求进行执行,特别是科学布局、防火材料的使用、灭火设施的布置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对于严重违反该防火安全制度、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严厉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管理责任。

4. 总结档案室防火安全制度是保障每一个档案、护卫每一个资料的必要手段,各单位应迅速行动起来,加强档案室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确保档案室安全、稳定、有序地运转,进一步提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保卫档案资料安全的意识。

档案工作制度规范

档案工作制度规范

档案工作制度规范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档案工作,规范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的档案工作。

1.3 档案工作应以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安全保管、有效利用为目标,全面反映单位履行职责的历史面貌,满足证据、责任和信息等方面的需求。

二、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2.1 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2 单位应制定档案工作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原则、任务、程序和责任。

2.3 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环节的工作规程,确保档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2.4 单位应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2.5 单位应定期对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三、档案业务工作3.1 档案的收集3.1.1 单位应明确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收集齐全、真实的文件材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3.1.2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介质档案。

3.1.3 单位应加强对重要档案的收集和保管,确保重要档案的安全。

3.2 档案的整理3.2.1 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档案分类和编目标准,对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

3.2.2 档案整理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3.2.3 单位应加强对档案整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档案整理的质量。

3.3 档案的保管3.3.1 单位应设立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库房,确保档案的安全存放。

3.3.2 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的丢失、损坏、污染和褪色。

3.3.3 单位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3.4 档案的利用3.4.1 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提供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

3.4.2 单位应确保档案利用的安全,防止档案的泄露、篡改和滥用。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全文)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全文)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全文)《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已经2004年9月13日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突出保护单位内部人员的人身安全,单位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视人身安全。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督促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及时协调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是:(一)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二)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业务流程

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业务流程

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业务流程一、档案的收集。

企事业单位里呀,档案收集就像在生活里收集小宝贝一样。

各个部门都会产生好多文件呀、资料啥的,这都是档案的来源。

比如说,人事部门的员工入职表、离职证明,财务部门的各种报表、账单,业务部门的合同呀、业务往来信件等。

这些东西可不能乱放,得有专门的人或者办法把它们都收拢起来。

就像在家里,妈妈会把全家人的重要证件都放在一个小盒子里一样。

工作人员要知道啥时候该收集,比如说业务合同一签完,就得马上把相关文件拿到手。

而且要清楚哪些是必须要收集的,不能有遗漏,要是漏了重要的档案,就像做菜忘了放盐,整个事儿就不完美啦。

二、档案的整理。

收集来的档案就像一堆乱了的拼图块,整理可重要啦。

首先要分类,就像把不同类型的玩具分开放。

可以按照部门分,像人事档案放一堆,财务档案放一堆;也可以按照文件类型分,合同类的放一起,报告类的放一起。

分类之后呢,还得编号,这编号就像是每个档案的小名字,方便查找。

档案整理还包括把文件装订好,如果是纸张破损的,还得修补一下呢,就像给受伤的小宝贝包扎伤口一样。

而且整理的时候要保证文件的顺序是正确的,要是顺序乱了,找起来可就麻烦了。

这就好比你整理书架,要是把书的顺序放错了,想找一本特定的书就很费劲。

三、档案的存储。

档案整理好就得找个合适的地方存起来啦。

这个存储的地方就像档案们的小窝一样。

得有专门的档案柜,而且要保证环境合适,不能太潮湿,不然档案会发霉的,就像衣服在潮湿的地方会长毛一样。

温度也要合适,不能太热或者太冷。

有些重要的档案还可能需要特殊的存储设备,比如防火防潮的保险柜之类的。

存储的时候,档案要摆放整齐,方便查找。

如果档案很多的话,还得做好标记,就像在迷宫里做路标一样,这样找起来才快。

四、档案的检索与利用。

档案存好了可不是就放着不管了。

当单位里有人需要查档案的时候,就得能快速找到。

这就需要有个好的检索系统。

可以是纸质的索引本,也可以是电子的检索软件。

比如说,员工想查自己的工资记录,那通过检索系统就能很快定位到财务档案里相关的文件。

档案管理制度归档要求

档案管理制度归档要求

一、引言档案是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资料、数据等的总称。

档案管理制度是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有效的重要措施。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局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1. 文书档案: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报告、总结、会议记录等。

2.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审计报告等。

3. 科技档案:包括科研项目、技术改造、产品设计、工艺流程、设备档案等。

4. 声像档案:包括录音、录像、照片、图片等。

5. 电子档案:包括电子文件、数据库、电子邮件等。

6.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三、归档要求1. 归档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系统,不得随意删减、伪造、篡改。

2. 归档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规定进行整理,便于查阅和利用。

3. 归档材料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分别进行长期、短期和永久保存。

4. 归档材料应按照档案载体要求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保存质量。

5. 归档材料应进行数字化处理,便于电子档案的保存和利用。

6. 归档材料应按照档案保管条件要求,保持档案的整洁、干燥、防潮、防霉、防火、防盗等。

7. 归档材料应定期进行检查、清点、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归档程序1. 归档材料收集:各部门、单位按照归档范围,将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收集齐全。

2. 归档材料整理: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规定,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

3. 归档材料鉴定:对整理好的档案材料进行鉴定,确定其保管期限。

4. 归档材料移交: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按照规定程序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

5. 档案管理部门接收:档案管理部门对移交的档案材料进行验收,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6. 档案材料归档:档案管理部门对验收合格的档案材料进行归档,并建立档案目录。

7. 档案材料保管:档案管理部门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归档材料进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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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目
文化程度
从事保卫工作时间
职务
专(兼)职
住址
奖励情况
变动情况
备注
(调出时间)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基层单位治保组织成员登记表
表三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岗位
职务
政治面貌
治保会职务
联系电话
备 注
消防组织、消防设备登记表
专职消防队

负责人
年龄
消防队员

义务消防队

负责人
一、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全责。
三、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年龄
消防队员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外来人口情况登记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目
户籍地
身份证号
从事何种工作
进入单位时间
离开单位时间
备注
(详细地址)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内部外国人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藉
在津住所
证件
名称
证件号码
从事何种工作
七、外来人口情况登记表
八、单位内部外国人情况登记表
九、工作对象登记表
十、要害部位登记表
十一、贵重物品登记表
十二、危险物品登记表
十三、技术防范设施登记表
十四、不安定事端情况登记表
十五、出租(联营)情况登记表
十六、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十七、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表一)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治安突发事件定期演练情况登记表(表二)
四、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第七条规定,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求。
五、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第八条规定,制定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六、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七、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职责。
八、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对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非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财务室、档案室、配电室、收银台等重要部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十八、保卫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十九、保卫组织和保卫人员奖惩情况
二十、秘密力量登记表
二十一、单位重要情况登记表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第42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公安机关执法行为,推动单位各项保卫制度、工作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维护单位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书》,以确保单位内部稳定和安全。
保卫部门名称
是否合署办公
办公电话
单位夜间
值班电话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目
宅电
手机
家庭
住址




治保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治保
分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治保
小组

组长

治保员





保 安
护 厂 队
门 卫
自建
专职

外聘
义务

联建
表一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保卫人员登记表
表二
序号
贵重物品名称
数量
用途
存放地点
防范措施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危险物品登记表
序号
危险物品名称
数量
用途
存放地点
防范措施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技术防范设施登记表
序号
技防设施名称
安部位
型号
数量
作用
操作
(管理)人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不安定事端情况登记表
编号
发生时间
发生地点
职工类别(在职、下岗、退休)
表一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治安突发事件定期演练情况登记表
表二
序号
演练时间
演练地点
演练内容
参加演练人数
备注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保卫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保卫档案
卷宗号:()
吉林市公安局( )分局
企业事业单位保卫工作档案
单位名称:
建档单位:
建档人:
建档时间: 年 月 日
卷内目录
一、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书
二、单位基本情况表
三、生产经营执照
四、单位平面图
五、保卫组织情况登记表(表一)
保卫人员登记表(表二)
基层治保组织成员登记表(表三)
六、消防组织、消防设备登记表
九、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
十、公安机关经保部门应当按照管辖分工,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履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
十一、单位违反《条例》规定,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处罚;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依法实施处罚。
关系
责任民警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办公电话
住址
宅电
保卫工作
主管领导
职务
办公电话
住址
宅电
职工人数
(在职)
职工人数(下岗)
职工人数(退休)
生产经营情

固定资产
万元
年产值
万元
年销售
万元
年利润
万元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生产经营执照(复印件)
(工商局正式核发的单位经营执照)
单位平面图
(微缩复印件)
保卫组织情况登记表
进入单位日期
离开单位
日期
备注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工作对象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工作岗位
住址
居住地派出所
纳管原因
纳管时间
控制措施
撤销纳管时间和
原因
(详细住址)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要害部位登记表
要害部位名称
确定理由
确定时间
要害部位档案号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贵重物品登记表
人数
原因
表现形式
参与处置部门
处置结果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联营)情况登记表
出租(联营)部位
出租(联营)面积
出租(联营)时间
承租(联营)方
承租(联营)方
负责人姓名
用途
备注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九种)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十二、公安机关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单位各执一份。
单位: 市公安局内保分局( 科)
( )公安分局内保科
( )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年月日
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全称
上级主管单位
地址
所属系统
单位
级别
所有制形式
座落地派出所
保卫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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