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酒店考勤管理制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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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雄森国际大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纪律性、严格考勤制度,保证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均实行员工上下班打卡制
度。打卡制度的实行对严格劳动管理,控制员工迟到、早退现象,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了加强员工打卡考勤制度的管理,从而达到规范化管理,堵塞管理工作中的漏洞,提高对客服务质量,特制订此员工考勤制度。
一、打卡制度
1、除总经理特别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外,所在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酒店全体员工必须提前 5 分钟打卡上班,打卡后,无特殊工作需要,不得离开酒店,下班
后不许无故在酒店内逗留,必须推迟 5 分钟打卡下班。
3、酒店所有人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若经发现将依照《员工守册》的规定书面警告
进行处罚。
4、由于酒店打卡机故障未打上、下班卡的员工,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由当值保安员负责
考勤),并由当值保安员注明原因后,方可生效。
5、由于考勤卡故障(卡坏破损导致电脑无法显示等)而未打上班或下班卡的员工,可在打卡
室签到、签退(由当值保安员负责考勤),并由当值保安注明详细原因。在未办理好新卡之前,凭人力资源部的有效证明,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
6、由于忘记带考勤卡或迟到、早退等类似原因,私自在打卡室签到、签退,酒店将根据不同
级别给予不同处罚。
注:此制度请酒店保安部协助并严格执行。
二、加班制度
酒店因其运作的特性,许多岗位的员工不得在法定假日或其本休日当休息,或遇到大型接待,许多员工均需加班加点工作,由此而制订了酒店的加班制度。
1、酒店组织的各类活动以及酒店或部门、班级例会等,占用员工非工作时间或公休时间的,
均不计为加班。
2、除国家法定假日(每年十天和月公休日)外,主管级以上人员超时工作均不计为加班。
3、员工加班必须事先经领班以上管理人员认可,加班后次日应填写好加班条,并注明加班起
止时间、原因等,领班(或主管)签字,报部门经理审核,每人累计加班超出 3 天的应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凡是无正规审批程序的,均不计为加班。
4、各部门对员工的加班时间应严格控制,尽量不安排员工加班,如若员工月加班三天以内的
应尽可能安排时间调休或补休。
5、超时工作
酒店员工每日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9 小时,若遇大型团队或宴会接待时,需延迟上班时间 1 小时以上,才算加班。
6、节假日加班酒店由于行业特性,大体员工不能在节假日当日休息,而需要加班。
7、加班之福利凡是加班的员工,酒店将会在其加班之后给予同等时间之补休,若是节假日、
大型接待加班,酒店还将给予各级员工一定的加班补贴。
三、管理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1、所有经理级以上人员将上班时间及本休日统一报至人力资源部。
2、管理人员非本休日休息均要填写补休单,报部经办同意。
3、各管理人员按上报的正常上班时间上班,如上班时间有调整,需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与总
经办。
4、管理干部如在晚间与客人应酬到较晚,次日需申请推迟上班的,请假时间只限一个小时,精品文档
(即按正常的上班时间推迟一小时上班),超过一个小时以调休半天来计。并在上班后及时写补休单到总经办审批后,方可生效。
5、各部员工在打卡室打卡后,在到达岗位时,必须进行二次签到以确保各级员工能按月初排
班时间表准时当值工作,酒店人力资源部、总值有权对各部门的二次签到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6、月底考勤核查制度月底人力资源部将各位员工的出勤情况打印好后,发至各部门,各部门
经理在做完考勤后上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对各部门上交的考勤进行重新审核,确保无误后,方能输入电脑进行汇总。
四、考勤奖罚制度:
1、各部门于每月 3 日下午五点前将部门《员工考勤汇总表》及下月《员工排班表》(由部
门负责人签字认可)送达人力资源部,逾期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予造工资表。
2、迟到、早退:凡已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位时即视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下班即为早退。如员工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同样视为迟到:迟到、早退十分钟以内,每月超过2次者,每次扣款10 元,并处以口头警告。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二十分钟以内,每次扣罚20 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迟到、早退二十分钟以上四十分钟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罚50 元,并处以书面警告。
迟到、早退四十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每次扣罚100 元,并处以书面警告。
3、旷工凡迟到、早退四十分钟以上又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二十分钟以上
四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计,达到或超过四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计)。旷工除扣除员工当日工资外,另还将视下列情况予以处罚:
旷工半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20 元;旷工一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100 元。
连续旷工二天,给予最后警告,并罚款200 元。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合计旷工 2 次,给予即时开除。
4、
5、员工未打卡次数每月不得超过 3 次(要由部门负责人签证的《未打卡记录证明书》;若
月超过 3 次每次罚款10 元。
五、请(休)假制度
1.
2.审核程序:
①普通员工:员工申请——部门领班(主管)确认——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
——总经理批准。
②主管领班: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③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备案——总经理批准。
④凡是主管级以下人员休假超过酒店月休假规定天数的,由部门审核批准,次月初报人力资
源部备案;连续请(休)假超过 3 天的(含 3 天),一律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7 天以上(含7 天)由总经理批准。
⑤部门负责人请(休)假一律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总经理批准。
2、各类请(休)假单应提前两天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严禁先斩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