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工作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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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投资有限公司
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XX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XX公司)办事效率,实现督办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办工作是指XX公司办公室(以下统称办公室)对工作任务承办单位(部门)的各类工作执行、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催办的工作。
第三条督办工作内容:
(一)上级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以及对XX公司有关问题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
(二)XX公司年度工作报告以及董事会、总经办、领导班子会、专题工作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和议决事项。
(三)XX公司领导重要批示、指示以及交办事项落。
(四)下属单位向XX公司上报的重要请示,涉及XX全局工作开展需跟踪落实的。
(五)XX公司内外单位及个人通过公函、新闻媒体、电报、电话、来信来访与本单位联系、反应、揭发、批评、商议事项需答复的。
(六)需要督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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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督办工作职责
第四条分管办公室工作的XX公司领导负责XX公司督办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对需办理的重要事项做出批示。
第五条办公室是督办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督办工作。
(一)负责督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参与重大批办件的督办。
(二)负责对督办事项的信息反馈,及时向领导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三)XX公司决策及会议确定的需要督办的事项,由办公室分解立项,明确主管领导、牵头单位(部门)、协办单位(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结的要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并提出补救措施。
(四)负责督办事项的总结和对下属单位的督办业务指导。
第六条办公室督办人员负责督办工作的具体实施:
1.监督检查承办单位(部门)承办事项办理结果。
2.对已到时限或将到时限尚未办结的事项进行督办。
3.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督办情况,重要工作及时汇报。
4.督办工作的记录归档。
第七条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督办本单位(部门)承办的重要事项。
第八条督办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部门)的,由牵头单位(部门)组织协调处理并提交处理结果;督办事项的牵头单位(部门)负责将办结的材料整理立卷,需要归档的交由办公室归档。
第九条未经XX公司领导授权,办公室及督办人员不得- 2 -
擅自处理问题,也不得代替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对督办事项办理不力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追究承办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督办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转入督办程序的重大事项确认:
(一)已在OA公文处理的公文,属一般性业务往来或职能部门业务范围的,由收发文秘书根据来文的要求以及办结时限进行口头和电话催办。涉及XX公司全局工作的重要来文,由办公室负责人根据XX公司领导指示以及重大事项督办范围确认后转督办人员进入重大事项督办程序。
(二)未进入OA公文处理的签报及其他纸质材料,在XX 公司领导批示后,转入办公室登记备案。如需进入重大事项督办程序,由办公室负责人确认后转督办人员办理。
(三)上级单位和XX公司领导口头批示的需督办事项,经办公室负责人确认,由督办人员做好登记后进入重大事项督办程序。
第十二条督办工作包括拟办、立项、承办、检查催办、延期处理、办理情况反馈、审核反馈报告和归档八个环节。
(一)拟办:在确认转入重大事项督办后,办公室要及时提出拟办意见。拟办意见包括明确承办单位(部门)、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等。其中重大和复杂事项,在提出初步拟办意见后,应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承办单位(部门)认可的情况下,并报XX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拟办意见要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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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项:办理意见确定后,即可登记立项。立项坚持一事一项的基本原则,一个工作部署或一项决策,立为一项。立项时要登记编号,督办人员应按拟办要求认真填写《督办事项登记表》(见附件1),以备存查。
(三)承办:办公室采取发《督办通知书》(见附件2)的形式,把督查事项交有关单位(部门)承办。
相关单位(部门)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对非本单位(部门)职责范围的承办任务,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报告并由办公室进行协调。
(四)检查催办:办公室应根据办理时限要求,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检查督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单位(部门)及时办理。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集中力量督查、督办;对紧急事项,及时督查、跟踪督办;对全年性的工作,可分阶段督查、督办。对承办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需要协调的,由办公室负责协调,确需报请分管领导协调的事项报请分管领导,以促成问题尽快解决。
(五)延期处理: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单位(部门)必须在规定的事项完成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延期申请。
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办公室初审,初审后根据具体情况批复申请人或转报分管领导审批。对承办单位(部门)报送的延期申请,分管领导或办公室应在2个工作日内(自接到延期申请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审核批复,在批复时,应明确具体完成时间。- 4 -
(六)办理情况反馈:在工作任务完成后,承办单位(部门)应形成办理情况报告。办理情况报告既要反映贯彻落实的做法、经验及成效,更要反映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对XX公司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如有明确报送时限的,按时限要求报送;如未明确报送时限的,要于会议结束、文件印发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初步贯彻落实情况,6个月内报送深入贯彻落实情况;会议、文件要求上半年、年底报送的,分别于当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报送。
2.XX公司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原则上在决议签署后1个月内向办公室报送初步办理情况,后续情况每半年报送一次。
3.如办公室另有督办通知书的,按督办通知要求报送。
督办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办理情况报告加盖承办单位(部门)公章。
(七)审核反馈报告:对承办单位(部门)报送的办结报告按程序进行审核:先由办公室进行初审。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和权限,对承办单位(部门)报送的办结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做出退办、办结的处理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办公室应根据领导意见进行退办或办结归档处理。对退办的事项,分管领导或办公室应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事项完成的期限。
(八)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应将各种有关的文字材料包括领导批示、办结报告、检查反馈等,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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