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0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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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案例分析及参考答案第一章企业法(1)①甲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②乙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③丙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④丁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未清偿债务便分配财产,是违法无效的,应全部退还已分得的财产;退还的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在其内部是依合伙协议约定承担责任。

据此,甲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关系,故不再承担内部清偿份额;如在银行的要求下承担了对外部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则可向乙、丙、丁追偿。

乙、丙、丁应按合伙协议约定分担清偿责任;如乙、丙、丁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份额时,有权就其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追偿。

第二章公司法1.以非货币形式出资,应办理以下手续:(1)评估作价;(2)办理财产权移转手续;(3)验资。

2•丙未足额缴纳出资,应当向甲和乙承担违约责任。

3.设立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

4•丙的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五、案例分析1、甲公司因转产导致一台价值1000 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

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

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 万元,甲公司10 月31 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 日内付清货款。

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终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

又过了一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

乙公司遂向法院起拆。

法院查明: (1)甲公司股东会议决议规定,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殊决议; (2)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 月31 日,保管费是50 万元。

11 月5 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 日内付保管费,如10 日内不付保管费,丙公司可以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

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依据合同法和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1)甲乙两公司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公司终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4)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为什么?答:(1)甲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有效,符合合同法的规定,董事长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签订转让合同。

(2)甲公司终止履行的理由成立,是合同法上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3)甲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合同,只能以协议解除。

(4)丙公司不可行使留置权,因为甲公司尚未在10 日内不履行付款义务。

2、1983 年4 月,某自行车总厂委托一家印刷厂设计了金凤牌商标。

其文字、图形彻底仿制上海自行车公司的凤凰牌商标;同时金凤牌又是牡丹江自行车总厂已经注册的商标。

该自行车总厂推出的这一商标,导致许多消费者发生误认和误购。

直至1983 年7 月2 日,该自行车总厂还在报刊上刊登广告,以此金凤牌商标冒充已经注册的商标。

到1983 年8 月止,该自行车总厂总共组装了这种“金凤”牌自行车共计225000 辆,并销售了其中205000 辆,行销湖南、黑龙江等23 个省、市。

经济法概论案例题附答案

经济法概论案例题附答案

经济法概论案例题附答案第一篇:经济法概论案例题附答案《经济法概论》期中作业一、【案例介绍】李某到公园游玩,不慎将自己的照相机遗失在公园,管理人员拾到此物后上交给有关部门。

李某未在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前去招领处认领自己的相机。

到期后此照相机被有关部门依法拍卖。

王某在拍卖中购得此物,以后,又将相机转送给张某。

一个偶然的机会,李某发现张某所用之相机即为自己在公园中不慎遗失之物,于是,李某要求张某将此相机返还给他。

问题:1、李某是否有权要求张某返还相机?2、试述上述过程中照相机所有权的转移过程?二、【案例介绍】甲、乙、丙三人某晚经过一渔塘,发现有人偷鱼,即高喊抓“贼”,偷鱼人逃跑,甲、乙、丙上前一看,发现塘边已有偷鱼人偷捕的鲜鱼三大筐,即用人力车将鱼装走,次日早晨上农贸市场出售,共得人民币399.00元。

问题:甲、乙、丙的行为构成什么行为?为什么?三、【案例介绍】甲个人独资企业开头几年由投资人老周自行经营,盈利10万元。

后因投资人老周年老体弱,很难管理经营企业,便委托儿子小周管理企业。

由于小周不会管理与经营,企业连年亏损,现欠债15万元。

企业很难再维持下去,故而准备解散和清算。

问题:1、老周可否决定解散企业?2、甲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可由谁清算?3、企业解散后的15万元债务由老周承担,还是小周承担?为什么?4、企业解散的财产应按什么顺序清偿?5、如果甲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怎么办?四、【案例介绍】某甲与A有限责任公司经协商后,决定设立一家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中规定:A公司向企业投资30万元,甲负责经营管理,但不投资,A公司每年从合伙企业取得60%的经营收益,亏损时,责任及其他一切风险均由甲承担。

随后,双方共同向合伙登记机关申请合伙登记,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某乙在收取了某甲的贿赂后,作出登记决定,并颁发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后某甲为了经营方便一直使用B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

问题:本案例中存在哪些违法行为?应如何处理?五、【案例介绍】甲、乙、丙三人拟开办一个养殖场养猪,并邀一退休农技师丁入伙,约定由甲出资金,乙出场地,丙提供客货两用车一辆,丁出技术,共同经营。

《经济法概论》学习指导练习案例分析参考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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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学习指导练习案例分析参考答案第一章在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该公司的要求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属于合同中的违约行为。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认定,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所签承包合同为有效经济合同。

该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旦事实也证明了其行之有效。

该基层单位要求合同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是合理合法的,应予以支持。

第二章1.答:甲这样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甲的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在本案中,甲的丈夫乙是严里的精神病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失去行为能力,另i方即为他方的法定代理人。

甲可以代理乙的民事法律活动包括处理财产。

所以甲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2.答:本案的关键是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时是否处于病态。

根据案情我们了解到,刘某已年满16周岁,旦有独立的工资收入,应视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其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的赠予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如果是在此之后刘某因患严重的精神分裂症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与赠予行为无关。

但是,如果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的赠予行为发生时,已经处于病态(不论当时是否确诊),即处于不能辨别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状态,则其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夏某应予返还。

3.答:食品公司经理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对的。

在本案中,公司经理委托采购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

斤。

牛某到山东后却采购小枣10000斤,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 超越部分是属于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没有法律效力。

在第-•批5000斤到货后,虽然公司经理十分生气,但是在严厉批评了牛某之后,告诉财务付款,并警告牛某下不为例。

此行为等于行使了承认权(或追认权),无权代理一经追认,既成为有权代理,公司经理所说的第—批多收的2000斤也要牛某自2处理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承认权与拒绝权都是形成权,形成权一经行使就发生法律效果。

经济法律的案例分析题(3篇)

经济法律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其生产规模也逐年增加。

然而,由于环保意识不强,甲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乙村位于甲公司附近,村民的生活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村民的身体健康也受到威胁。

乙村村民多次与甲公司协商解决污染问题,但甲公司始终不予理睬。

无奈之下,乙村村民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件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构成环境侵权?2. 如果甲公司构成环境侵权,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三、案例分析(一)甲公司是否构成环境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已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因此,甲公司构成环境侵权。

(二)甲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 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的污染行为给乙村村民的身体健康、生活环境等造成了损失,甲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环境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承担修复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应承担环境修复责任,包括对污染源进行治理,恢复受污染的环境。

3.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甲公司排放污染物严重超标,应依法承担罚款责任。

4. 恢复原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恢复原状。

在本案中,甲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受污染的环境原状。

经济法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经济法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某市一家知名家电生产企业A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B女士家中的冰箱爆炸,造成B女士财产损失。

B女士向A公司提出索赔,但A公司以产品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赔偿。

B女士遂将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赔偿其损失。

案例分析:一、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以及赔偿范围。

二、法律依据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

”三、案例分析1. 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本案中,A公司生产的冰箱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B女士家中冰箱爆炸,造成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A公司作为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因此,A公司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2. 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本案中,B女士因A公司生产的冰箱爆炸而遭受财产损失,有权要求A公司赔偿。

关于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因缺陷产品造成的财产损失;(2)因缺陷产品造成的医疗费用;(3)因缺陷产品造成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4)因缺陷产品造成的其他合理费用。

四、判决结果根据以上分析,法院应当判决A公司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赔偿B女士因冰箱爆炸造成的财产损失、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经济法概论学习指导案例分析标准答案

经济法概论学习指导案例分析标准答案

中央电大开放教育《经济法概论学习指导》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姚磊一、基础理论知识该公司与其下属单位为承包经济法律关系。

该公司的要求是不合法的,因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应当履行。

该公司的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不是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又不是构成合同应当遵守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合同双方无法定约束力。

若是该公司起诉的话,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二、民法基础知识1、不违反法律规定。

因为乙为严重精神病患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依法可为其监护人,即为法定代理人。

而甲为乙之利益,处置共有财产,为有权代理。

2、法院应判决驳回刘父之诉讼请求。

因为,刘某以其收入已足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来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赠送夏某自行车的行为为有效、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

而认定赠与行为,只能以刘某赠与时的民事行为能力来认定,不能以事后发生的刘某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形来判断。

3、公司经理拒收第二批货没有法律依据。

因为,公司已通过接收第一批5000斤小枣而追认牛某的采购10000斤小枣的行为,采购合同已经成立并已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应当履行。

公司经理要求牛某自行处置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小枣也没有法律依据。

因为,基于采购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受托人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委托人来承担。

4、东郊站有权拒绝赔偿。

因为,某食品公司已超过180天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5、法院应当以乙不当得利为由判决返还大米450斤。

因为,乙多取得的450斤大米的利益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约定,而甲因此遭受失去450斤大米的损失,乙之行为为不当得利。

6、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商店的诉讼请求。

因为,商店所购买的手表因属走私表被没收,其属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违法,合同无效,该法律责任由商店自行承担,无权要求赔偿。

而以机械表销路不好要求退贷,无法定理由,不能支持。

7、该手机归乙所有。

因为,甲遗失手机后,并未在期限内领回,已失去所有要权;乙系依法参加拍卖购得手机,已取得所有权;丙从小偷处以500元购得手机,其价格为不对价,系恶意取得,不取得所有权。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总目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第二章企业法第三章公司法第四章企业破产法第五章合同法第六章金融法第七章支付结算法第八章票据法第九章证券法第十章会计法第十一章税法第十二章公平竞争法第十三章产品质量法第十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章劳动法第十六章知识产权法第一章经济法总论1.2006年9月1日,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对B公司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A公司于9月5日收到该信函。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A公司如对该行政机关地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问:(1)B公司应在何期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为什么?(2)受理B公司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谁?(3)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谁?被申请人是谁?答案:(1)9月5日至11月4日。

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申请人是B公司,被申请人是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

2.A公司与B公司依法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但由于该合同履行前发生了地震,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A公司据此依法解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

问:(1)A与B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指出主体、客体、内容是什么?(2)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答案:(1)A与B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主体是A公司与B公司。

客体是买卖的标的、货物。

内容是A公司与B公司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2)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的法律事实是A、B依法签订合同的行为引起A、B双方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地震这一事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单独制定了仲裁条款。

事后甲公司发现在订立合同时对该有关事项存在重大误解。

问:(1)甲公司可否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2〕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答案:(1)甲公司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03177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03177

2.A 公司与 B 公司依法签订了货物买卖合乙橡胶厂可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为什么?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4. 2006年8月10日A 县甲皮鞋厂与1)外方的投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企业的外方以租赁来的机器设备作为出资不符合 规定。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同,但由于该合同履行前发生了地震, 致使合同无 答案:总目 问:院提起诉讼, A 县法院, B 市法院对该案均有管辖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 1) A 与 B 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权。

第二章 企业法 系中,指出主体、客体、内容 因为本案系合同纠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第三章 公司法 是什么?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 第四章 企业破产法 (2) 引起A 与B 双方法律关系的产 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被告甲皮鞋厂位于A 县,第五章 合同法 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故 A 县法院对该案享有管辖权。

又:本案的合同 第六章 金融法 答案 : 规定由橡胶厂代办托运。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第七章 支付结算法 ( 1)A 与B 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凡合同规定由供方代办托运, 发运地即为合同履行 第八章 票据法 中,主体是 A 公司与 B 公司。

客体是买卖 地。

据此,本案的合同履行地为 B 市,因而 B 市 第九章 证券法 的标的、货物。

内容是A 公司与B 公司的 法院对该案也享有管辖权。

因此,乙橡胶厂可以向第十章 会计法 合同权利和义务。

A 县法院,也可以向B 市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税法 (2) 引起A 与B 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第十二章 公平竞争法 生的法律事实是 A 、 B 依法签订合同的行 第二章 企业法第十三章 产品质量法 为引1.中国A 公司与日本B 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第十四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起 A 、 B 双方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 一个中外合资企业, 双方经协商拟定的中外合资企 第十五章 劳动法地震这一事由。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一、《合伙企业法》[例题]1998 年 8 月,甲乙丙丁四方拟成立私营合伙企业。

其中,甲乙丁系辞职职工,丙系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他们共同拟定的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丁以劳务和实物出资,对企业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不参预企业的经营管理。

经过修正合伙协议中有关不合法问题后,企业得以成立。

开业不久,丁提出退伙。

在该年10 月下旬,定撤资退伙的同时,合伙企业有接纳戊入伙。

该年10 月底,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 就 10 月前发生的债务要求现在的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对此,丁认为其以退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再也不承担责任;新的入伙人戊则认为,自己对入伙前发生的债务也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以下问题:(1)在合伙企业的设立中,存在哪些不合法的地方?(2)对债权人 A 的要求,合伙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3)假设合伙协议约定惟独甲和丁才有权执行合伙事务,乙无权执行合伙事务,而乙与B 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甲与丁知悉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企业的利益,并明确的向B 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那末,该合同的效力如何确认?[答案](1)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例合伙企业的设立中,存在着两处不合法的地方:其一是合伙人的身份资格有误,即合伙企业的成员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有非自然人,故丙不能参加合伙企业。

其二是合伙人的责任约定有误,因为我国法律要求合伙人须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根据法律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以其承担连带责任,入伙人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债权人A 有权向甲乙丁戊要求偿还其债务。

(3)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如 B 不知道乙是权利被限制的合伙人而与之签约,则该合同有效;反之,如果B 明知乙的权利受到限制而与之签约,则该合同无效。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例题]:2000 年 1 月 15 日,甲出资 5 万元设立 A 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 A 企业)。

《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册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册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册案例分析第二章;案例分析:1、参考答案:⑴甲乙都没有道理。

⑵甲虽然是产生发现古玩,但没有合法取得古玩的所有权,因此古玩不属于甲;乙购买的是房子,并没有合法的取得古玩的所有权,因此古玩不属于乙。

根据《民法》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因此,该古玩应归国家所有。

2、参考答案:⑴判断:甲、乙双方买卖摩托车的行为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

⑵理由:甲、乙均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乙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甲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而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乙对于买卖摩托车这种金额较大的民事行为不能独立进行,因而买卖双方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

⑶处理:双方返还财产,而甲将摩托车交还给乙,乙退还5000元给甲。

3、参考答案:乙单位应返还多取的450斤大米,或者按购买大米时的价格付款。

因为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利益,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在本案中,某单位(乙)多取的450斤大米,明显属于不当得利,所以应当返还。

??第三章:案例分析题1、参考答案:⑴上级主营部门委派的厂长,只能由上级主管部门免职。

职工代表大会是无权罢免。

⑵该企业的厂长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委派或招聘,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无权自行招聘。

⑶副厂长的任免,应由厂长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

厂长不能自行任免。

⑷对厂长的奖励,应由政府主管部门确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不能直接决定。

?2、参考答案:?第四章1、参考答案⑴答: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⑵答:该公司不能获得批准而设立。

因为甲、乙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有以下地方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①《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而甲、乙各出资1万元,注册资本才2万元,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②双方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③以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不符合规定。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和答案解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和答案解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总目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第二章企业法第三章公司法第四章企业破产法第五章合同法第六章金融法第七章支付结算法第八章票据法第九章证券法第十章会计法第十一章税法第十二章公平竞争法第十三章产品质量法第十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章劳动法第十六章知识产权法第一章经济法总论1.2006年9月1日,甲市A区 A国家税务局对B公司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A公司于9月5日收到该信函。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A公司如对该行政机关地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问:(1)B公司应在何期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为什么?(2)受理B公司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谁?(3)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谁?被申请人是谁?答案:(1)9月5日至 11月4日。

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申请人是B公司,被申请人是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

2. A公司与B公司依法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但由于该合同履行前发生了地震,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A公司据此依法解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

问:(1)A与B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指出主体、客体、容是什么?(2)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答案:(1)A与B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主体是A公司与B公司。

客体是买卖的标的、货物。

容是A公司与B公司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2)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的法律事实是A、B依法签订合同的行为引起A、B双方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地震这一事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单独制定了仲裁条款。

事后甲公司发现在订立合同时对该有关事项存在重大误解。

问:(1)甲公司可否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2〕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答案:(1)甲公司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集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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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复习考点:第一章案例参考答案1.在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该公司的要求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属于合同中的违约行为。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认定,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所签承包合同为有效经济合同。

该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且事实也证明了其行之有效,该基层单位要求合同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是合理合法的,应予以支持。

第二章案例参考答案1.甲这样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甲的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在本案中,甲的丈夫乙是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失去行为能力,另一方即为他方的法定代理人。

甲可以代理乙的民事法律活动包括处理财产。

所以甲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2.答:本案的关键是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时是否处于病态。

根据案情我们了解到,刘某已年满16周岁,且有独立的工资收入,应视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其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的赠予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如果是在此之后刘某因患严重的精神分裂症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与赠予行为无关。

但是,如果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的赠予行为发生时,已经处于病态(不论当时是否确诊),即处于不能辨别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状态,则其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夏某应予返还。

3.答:食品公司经理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对的。

在本案中,公司经理委托采购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0斤。

牛某到山东后却采购小枣10000斤,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超越部分是属于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没有法律效力。

在第一批5000斤到货后,虽然公司经理十分生气,但是在严厉批评了牛某之后,告诉财务付款,并警告牛某下不为例。

此行为等于行使了承认权(或追认权),无权代理一经追认,既成为有权代理,公司经理所说的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也要牛某自己处理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承认权与拒绝权都是形成权,形成权一经行使就发生法律效果。

(完整word版)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word文档良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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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总目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第二章企业法第三章公司法第四章企业破产法第五章合同法第六章金融法第七章支付结算法第八章票据法第九章证券法第十章会计法第十一章税法第十二章公平竞争法第十三章产品质量法第十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章劳动法第十六章知识产权法第一章经济法总论1.2006年9月1日,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对B公司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A公司于9月5日收到该信函。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A公司如对该行政机关地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问:(1)B公司应在何期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为什么?(2)受理B公司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谁?(3)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谁?被申请人是谁?答案:(1)9月5日至11月4日。

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申请人是B公司,被申请人是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

2.A公司与B公司依法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但由于该合同履行前发生了地震,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A公司据此依法解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

问:(1)A与B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指出主体、客体、内容是什么?(2)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答案:(1)A与B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主体是A公司与B公司。

客体是买卖的标的、货物。

内容是A公司与B公司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2)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的法律事实是A、B依法签订合同的行为引起A、B双方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地震这一事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单独制定了仲裁条款。

事后甲公司发现在订立合同时对该有关事项存在重大误解。

问:(1)甲公司可否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2〕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答案:(1)甲公司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1.2006年9月1日,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对B公司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A公司于9月5日收到该信函。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A公司如对该行政机关地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问:(1)B公司应在何期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为什么?(2)受理B公司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谁?(3)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谁?被申请人是谁?答案:(1)9月5日至11月4日。

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申请人是B公司,被申请人是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

2.A公司与B公司依法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但由于该合同履行前发生了地震,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A公司据此依法解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

问:(1)A与B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指出主体、客体、内容是什么?(2)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答案:(1)A与B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主体是A公司与B公司。

客体是买卖的标的、货物。

内容是A公司与B公司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2)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的法律事实是A、B依法签订合同的行为引起A、B双方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地震这一事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单独制定了仲裁条款。

事后甲公司发现在订立合同时对该有关事项存在重大误解。

问:(1)甲公司可否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2〕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答案:(1)甲公司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2)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仲裁协议独立有效,即使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合法有效的,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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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 公司与 B 公司依法签订了货物买卖合乙橡胶厂可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为什么?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4. 2006年8月10日A 县甲皮鞋厂与1)外方的投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企业的外方以租赁来的机器设备作为出资不符合 规定。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同,但由于该合同履行前发生了地震, 致使合同无 答案:总目 问:院提起诉讼, A 县法院, B 市法院对该案均有管辖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 1) A 与 B 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权。

第二章 企业法 系中,指出主体、客体、内容 因为本案系合同纠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第三章 公司法 是什么?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 第四章 企业破产法 (2) 引起A 与B 双方法律关系的产 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被告甲皮鞋厂位于A 县,第五章 合同法 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故 A 县法院对该案享有管辖权。

又:本案的合同 第六章 金融法 答案 : 规定由橡胶厂代办托运。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第七章 支付结算法 ( 1)A 与B 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凡合同规定由供方代办托运, 发运地即为合同履行 第八章 票据法 中,主体是 A 公司与 B 公司。

客体是买卖 地。

据此,本案的合同履行地为 B 市,因而 B 市 第九章 证券法 的标的、货物。

内容是A 公司与B 公司的 法院对该案也享有管辖权。

因此,乙橡胶厂可以向第十章 会计法 合同权利和义务。

A 县法院,也可以向B 市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税法 (2) 引起A 与B 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第十二章 公平竞争法 生的法律事实是 A 、 B 依法签订合同的行 第二章 企业法第十三章 产品质量法 为引1.中国A 公司与日本B 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第十四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起 A 、 B 双方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 一个中外合资企业, 双方经协商拟定的中外合资企 第十五章 劳动法地震这一事由。

业合同,其部分条款如下:第十六章知识产权法(1)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 1200万美元,3.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注册资本 500万美元,中方出资 300万美元,外方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单独制定了仲裁条款。

出资 200万美元。

事后甲公司发现在订立合同时对该有关事项(2)中方以货币、厂房、场地使用权作价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存在重大误解。

出资,外方以外币、 设备、专有技术作价出资 (但问:其中外方的机器设备是租赁来的) 。

1.2006 年 9 月 1 日,甲市 A 区 A 国家 (1)甲公司可否根据合同中的仲裁 (3)中外合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税务局对B 公司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并于当日条款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 形式,拟建立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 以信函方式寄出,A 公司于9月5日收到该信函。

同?股东会为企业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企业的执行 根据“行政复议法” 规定, A 公司如对该行政机关 〔2〕 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机构,监事会为企业的监督机构。

地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 4 )董事长由中方担任,外方担任副董事问:答案 : 长并兼任总经理,总经理是法定代表人。

(1) B 公司应在何期间内提出行政复(1)甲公司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5)对于企业的重大事务,如合资企业章议申请?为什么?撤销合同。

程的修改, 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增加、 减少、合并、(2) 受理 B 公司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 2)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分立等,应由合资企业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机关应当是谁?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有关 议。

(3) 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谁?被法律规定,仲裁协议独立有效,即使合同变 (6)合资企业在依法缴纳了所得税后,可申请人是谁?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 按约定比例向中外投资者分配。

法履行。

A 公司据此依法解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

乙橡胶厂可以向 A 县法院,也可以向 B 市法 答案 :效力。

仲裁协议合法有效的,具有排除诉讼要求:分析说明上述各项条款内容是否符合1) 9月 5日至 11月4日。

管辖权的作用。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市的橡胶厂签定一份购销合同, 由橡胶厂供货, 货 在中外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中, 外国合营者的投资 申请。

到后 15 日甲公司付款。

合同规定,由橡胶厂代办比例不得低于 25% ,本案中外方投资 200 万元, 2)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向 托运。

乙橡胶厂按期发货后, 甲皮鞋厂以该货物质 占注册资本的 40%。

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 量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 并要求退货。

乙橡胶厂表 2)出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中外合资企议。

示不同意, 于是发生合同争议。

乙橡胶厂准备提起 业的投资人可以以货币、 厂房、机器设备、 工业产3)申请人是 B 公司,被申请人是 诉讼。

权、专有技术、 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 但中外合资答案:甲市 A 区 A 国家税务局。

问:3)中外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执行合伙企业定,但拟定的组织机构不符合规定。

中外合资企业3.中国甲公司与泰国乙企业拟在中国宁波事务,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的组织机构应为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并且董事设立一家法人中外合作企业,双方经协商拟定一份合伙企业设立后存续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营企业无须设立中外合作企业协议草案,部分条款如下:实(但不限于):股东会和监事会。

1)外方合作者以现金和机器设备出资,1)合伙企业设立3 个月后,甲擅自以合4)总经理作为中外合资企业的法定代表占总出资额的65%,中方合作者以厂房和土地使伙企业的名义与A 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人不符合规定,按照法律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用权出资,占出资额的35%。

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法人代表。

2)中外合作企业合作期限为8 年,合作丁商议后,即向A 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5)对于本案中所列举的企业重大事务不期满后,企业全部固定资产归中方,但中方应按固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必由全体董事通过方可做出决议,而是由出席董事定资产残值的10%给外方适当补偿。

利。

会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做出决议。

按约定比例分配3)在合作企业正式投产后的前5 年分别2)合伙企业经营了1 年后,丁提出退伙,利润的条款不符合规定。

让外方先行收回其投资,每年先行回收投资的支出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1 个多6)中外合资企业缴纳所得税后,应按合部分可计入合作企业当年的成本。

月后,该合伙人撤资退伙。

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营各方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而不是按约4)合作企业的税后利润以各占50%的比戊入伙,戊仍然出资4万元。

此后,合伙企业的债定比例分配。

例分配。

权人B 就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5)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设董事会和经营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2001 的3 月,江苏省某市一家用电器厂管理机构,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准备与日本公司建立一中外合资经营的家电有限要求:分析说明上述合作企业条款内容是否业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张某担任公司。

中外双方合营者在签订的合营合同中约定日符合法律规定。

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本方以技术出资,技术出资作价占合营企业注册资答案: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王某担保。

本的20% ;中外双方商定中方为董事长,日方为1)中外合作企业的出资方式,及中外双 4 )合伙企业经营了1 年半后,乙在与C 副董事长。

该合同经营的家电有限公司经审批机构方出资比例均符合法律规定。

中外合作企业的出资经济业务来往后,发生了债务。

C 向法院提起诉讼,批准后,依法注册登记成立。

公司成立后,由于日方式可以以现金、机器设备、厂房、土地使用权出判决胜诉后,C 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方担心投资风险,于是让该公司在日本的保险公司资。

法人合作企业,外方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

5 )该合伙企业又继续经营了3 个月后,办理了财产安全保险。

公司成立半年后,经营效益外方的出资额占65% ,符合规定。

由于在此之前甲等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该合伙企业良好,日方在未经中方董事同意的情况下召开董事2)经营期限届满后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亏损严重,合伙企业的E 债权人起诉于法院,法会,以到会的1/2 董事通过决议,决定增加出资。

的处理有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按法律规定,中外院在审理中发现合伙企业财产25 万元,但所欠债问:请分析该案中哪些地方不符合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约定让外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先行回收其务40 万元。

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投资的,那么合作期间届满后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要求:答案:应无偿归中方所有。

本题中按固定资产残值的10% 1)假设该合伙企业中的丙是现任国家公该案中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有关规给外方适当补偿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务员,判断可否成为合伙人。

假如合伙协议规定甲定的有以下两个方面:3)在合作经营期间,外方可以依法先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合伙企业债务无限连带责1)在该案中,合营企业合同规定日方以回收其投资。

但是合作企业的亏损未弥补前,外方任,而乙、丙、丁不执行合伙事务,故对合伙企业技术出资作价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0%。

这一不得先行收回投资,这表明只能用企业利润来回收的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判断此项协议条款是否正约定不符合中外合资企业法的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投资。

所以本题中把先行收回投资的支出部分直接确,并说明理由。

企业关于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规定,在合营企业的计入企业当年成本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

2)分析甲、乙、丙、丁的出资方式是否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4)合作各方有关利润分配比例的约定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为什么?25% 。

而在本案中,日方的投资比例仅为20%,显合有关规定。

因为,依照有关规定,合作企业的合3)甲擅自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 公司签订然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

对此,日方应追加出资。

作各方可以自行约定利润分配比例。

代销合同,而A 公司如果是善意的不知道该合伙2)本案中有关合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方5)关于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的设置符合企业对甲的内部限制的第三人,分析该代销合同的面不符合法定程序。

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法律规定。

作为法人的中外合作企业应设董事会,效力如何确认。

定,合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必须由合营企业的最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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