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加入工会及集体谈判的权利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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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员工自由结社与集体协 商政策

16、员工自由结社与集体协    商政策

员工自由结社与集体协商政策公司遵守客户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集体协商和自由结社的规定﹐并确保员工有权自由参加或者拒绝参加与工作场所相关的组织或团体﹐员工自由结社的权利始于开始受聘之时,并在其整个受聘期间一直有效。

一、具体政策1.公司成立工会﹐由工人自愿参加﹐工会代表员工以维护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2.员工有权选举自己所在工会的领导和代表,也有权开展活动而不受公司干涉,干涉行为包括实施或促成工会控制权被公司掌握、资金遭控制或受到操纵。

3.公司绝不会因为成立了工会小组﹐而使用其它任何方式妨碍员工成立代表自己的其它合法组织。

4.任何员工或员工代表均有自由结社与集体协商及参加工会的权利﹐且这些权利可因其参与的组织不同而不同。

5.公司不得通过控制员工组织,或支持一个组织而反对另一个组织来干涉员工的结社自由。

6.员工有权向管理层提出有关遵守集体谈判协议的咨询,并确保不会因此而遭到任何报复。

7.公司与员工均必须尊重并服从所签署的任何集体谈判达成协议中的条款。

8.公司在任何时候不得威胁、使用暴力、动用警察或军队来胁迫员工,阻止、干扰或破坏任何以合法、和平方式履行自由结社权利的活动(包括工会会议、组织活动、集会)。

9.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雇寻求行使其自由结社权利的员工,或者给其记过处分,或对其采取其它岐视、骚扰、胁迫或报复手段。

10.员工有需要可随时向公司索取《集体合同》复印件。

二、申诉方式如果您对此政策的执行有任何不满的地方可通过面谈、书信、电话等方式向总裁办或工会提出申诉。

对于违反政策的任何人员,公司将依制度给予严厉的惩处。

此政策公示在宣传栏,受广大员工的监督。

总裁办电话: 工会电话:副总裁: 更新日期:年月日。

社会责任-结社自由程序

社会责任-结社自由程序

1.0 目的 为保障员工结社自由,特制定本程序。

2.0 范围适用于全厂员工。

3.0 职责行政部负责执行员工结社自由和记录相关事件。

4.0 程序内容4.1 工厂应尊重所有员工自由成立和参加工会以及集体谈判的权利。

4.1.1 本工厂员工反映各种意见、疑问主要通过意见箱,反映者将实事真相写清楚,管理者代表定期开箱收集意见、疑问。

再按所反映的意见进行归类,按照性质由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1.2 本工厂所成立的员工代表,由各部门各个层次的人员组成,当员工利益受到侵犯时或有不满事情存在时,将意见反映给员工代表,员工代表再传达到管理者代表或相关的责任部门的负责人,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2 当自由组织工会和集体谈判利受到法律限制时,工厂应该协助员工采用类似的办法来达到独立和自由联合和谈判的目的。

4.2.1 当员代表和员工集体谈判的权利受到法律限制时,本工厂将积极组织管理者代表和相关人员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之下,采用类似的办法便员工代表和员工达到独立和自由联合和谈判的目的。

4.2.2 在尊重法律行为前提下,本工厂将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意见,使员工代表和员工达到独立和自由联合和谈判的目的。

4.3 工厂应该确保工会代表不受歧视,并且在工作环境中能够接触工会的会员。

4.3.1 本工厂的员工代表分别来自于员工的各个部门的各个阶层,当员工代表或者员工受到歧视时,可以在适当事件和适当的环境向管理者代表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反映意见,使问题得到及时而圆满的处理。

4.3.2当员工代表和员工反映意见或反映的实情涉及到法律上时,工厂应该协助员工向政府反映。

社会责任体系文件文件类别: 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SA-P-029-A 生效日期: 2018/01/01文件名称: 结社自由程序。

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工作程序

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工作程序

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工作程序公司尊重並保護员工自由結社和集體談判的權利,確保公司活動符合當地法規和社會責任標準的要求。

二、範圍:適用公司員工正常結社和集體談判行為。

三、定義:無四、權責:4.1人事部门协助员工选举产生自已的代表(即员工代表)或组建公司工会,由员工代表或组成的工会指导、协助员工成立自已的组织或相关社团,并通过投票方式公正、民主选举产生组织或社团的代表,平等与管理层沟通。

4.2员工代表会议或工会组织,以及由其指导协助成立的员工自已的其它组织,可以代表员工、集中员工的意见或建议,集体或选举其代表同工厂管理层谈判或就有关涉及到员工利益的事项进行沟通与交流。

4.3工会成员或员工代表以及员工结成的其它组织代表的职权五、程序:5.1 员工可以自由结成自已的合法组织或参加工会,并拥有集体谈判的权力,或以书面形式打报告或写投诉书、建议书、意见书等方法进行诉求,达到集体谈判之目的,公司应该为其活动创造条件建立渠道。

5.2 员工结成的组织应关注和收集或监督本厂在童工,强迫性劳动、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工作环境、厂内厂外环境、生活状况、生活安排、质量效率、健康、安全、环保等各方面是否依法依章,有无损害社会利益、员工利益和其它方利益,并就此向公司最高管理层进行平等的谈判或沟通,员工的组织代表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或诉求。

5.3公司不可以因为员工自行结成的组织代表提出不同的意见,或对公司的政策或务实进行质问或提出意见,而对该员工采取的歧视、骚扰、胁迫或进行其它的处分、报复,或在晋升、工资待遇、培训等方面不会因员工代表的身份而受歧视。

5.4员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況下,有进行自由結社、集体同公司最高层談判的权利. 但严禁组织非法团伙、非法製制事端,破坏社会秩序。

自由结社和公司管理层談判时,应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得发生危及人身与财产安全行为.5.5员工自已的组织可以依据《工会管理程序》选举产生代表,有组织地进行相关活动,比如平等地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谈判、沟通;员工自由结社的组织或员工个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员工申诉管理程序》向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投诉,不受任何的条件制约。

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权

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权
5、工厂高层管理者要确保对每一份意见或建议书进行有效的回复,并每季度举行一次沟通会议,妥善公开处理员工的来信来访。
6、工厂高层管理者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主持召开沟通会议,可委托其代理人主持会议。
7、经沟通会议后形成的有关规章制度,员工代表应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解释宣传。
8、本厂有关的员工生活环境卫生、员工福利待遇、生产工作条件等各方面有任何意见、建议均可提出。
9、对好的意见及建议均会接受和采纳,并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议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10、对有任何种族、民族、宗教信仰等歧视现象,也不能接受囚犯进厂工作,经查出不予录用,并接受全体员工和员工代表的监督。
11、不定期举办员工代表培训,让其明白工厂所推行或制定新的相关政策法规、新标准、新工艺等,让员工代表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解释宣传,并有记录。
15、可以选出员工代表与管理层就工作条件、工资及其他相关政策进行谈判。
16、工厂尊重职工行使他们自由结视及集体谈判的合法权利,包括参加或不参加任何社团的权利。
三、运作程序如下:
1、本厂全体员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有员工代表必须是自愿为员工服务。
2、员工代表由员工自己投票产生,不得由管理人员指定,根据选票得票数的多少,决定具体人员。
3、为确保员工代表的全面性,能真正代表全体员工的心声,以部门为单位,选举产生员工代表候选人,再民主选举员工代表。
4、员工代表可直接将员工的任何意见(书面形式、投意见箱、当面沟通等)反映给工会或工厂高层管理者。
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生产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特对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作出如下规定:
一、定义: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结社自由及谈判权利:工厂不干涉工人下班后的任何结社自由权和集体谈判权

集体谈判方案

集体谈判方案

集体谈判方案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企业间的竞争愈发激烈,工会组织在维护工人权益上的作用也变得尤为重要。

集体谈判是工会组织和企业之间解决工人福利、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等劳资关系的重要方式。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重点介绍集体谈判方案。

集体谈判方案的定义集体谈判方案是工会组织代表工人和雇主在劳资关系方面达成协议的过程。

它是通过谈判、讨论、协调解决工人和雇主之间因劳资冲突而产生的问题,并最终签署一项协议。

集体谈判方案是一种制度化的、经过许多程序的协商,旨在为工人争取更好的福利待遇。

集体谈判方案是一种和平协商的方式,旨在避免劳资关系上的冲突。

集体谈判方案的步骤1. 准备阶段在集体谈判方案的准备阶段,双方需要了解彼此的立场、利益、需求、要求等。

工会的代表需要与工人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关注点,而企业的代表需要了解到企业的经济能力、市场情况等。

在准备阶段,还需要制定方案的目标和策略。

2. 谈判阶段在谈判阶段,双方就议题进行讨论、协商和权衡利弊。

在会谈中,工会代表和企业代表交换信息,在具体问题上进行讨论、提出对策,并逐步接近共识。

谈判期间,双方需要讨论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薪水福利、工作时间、人员招聘、劳动保护、纪律处分等。

3. 协议起草阶段在双方就各项议题达成共识后,需要起草一份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双方达成的共识。

在起草协议的过程中,应该在法律上得到保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 协议签署和实施阶段在审核和批准协议后,工会代表和企业代表就协议进行签署,并逐步完成协议内容的实施。

如果协议的实施出现了问题,双方应该及时进行协商,并妥善解决问题。

集体谈判方案的优缺点优点1.集体谈判方案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劳资关系上的争议,避免劳资冲突的发生。

2.集体谈判方案有利于维护工人的利益,提升工人的福利待遇。

3.集体谈判方案有助于企业和工会之间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并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缺点1.集体谈判方案对于管理人员和企业来说,可能需要付出较高的精力和时间成本,影响企业的日常经营。

2023RBA程序文件-组织自由及集体谈判管理程序

2023RBA程序文件-组织自由及集体谈判管理程序

2023RBA程序文件-组织自由及集体谈判管理程序---一、背景根据2023年劳动关系管理法案(RBA)的要求,组织自由及集体谈判的管理程序需要明确规定,以确保劳动关系的公正和平衡。

本文件旨在提供2023RBA下的组织自由及集体谈判管理程序的具体指导。

二、程序概述1. 组织自由- 所有雇员享有自由组织的权利,包括参加工会或其他组织。

雇主不得在招聘、晋升、薪酬等方面对员工行使歧视或惩罚。

- 雇主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以便员工了解并行使其组织自由的权利。

2. 工会选举- 员工有权自由选举工会代表。

- 工会选举应透明公正,雇主应不干涉员工的选举权利。

3. 谈判过程- 雇主和工会应就劳动条件、薪酬待遇等问题展开集体谈判,并共同努力达成协议。

- 谈判应基于平等、互惠和诚实信任的原则进行。

4. 协议达成- 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并受到双方的约束。

- 协议应涵盖劳动条件、薪酬待遇、工作时间等方面的具体安排。

5. 争议解决- 雇主和工会应通过争议解决程序解决任何的集体谈判纠纷。

争议解决程序应公正、高效,确保纠纷得到及时解决。

三、程序实施1. 雇主责任- 雇主应明确和尊重员工的组织自由权利,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

- 雇主不得干涉员工的工会选举权利,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2. 工会责任- 工会应代表员工合法权益,与雇主进行集体谈判,推动劳动条件的改善。

- 工会应确保谈判过程公正、透明,并维护员工的利益。

3. 协议落实- 经雇主和工会达成的协议应按照约定落实,双方应遵守协议的约束。

4. 争议解决机构设立- 雇主和工会应共同设立争议解决机构,以解决与集体谈判相关的争议。

- 争议解决机构应具备独立性、公正性和高效性,并提供给予双方公平裁决的机会。

四、程序监督与追踪1. 监督机构设立- 为确保程序的有效实施,应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

- 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各方的遵守情况,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社会责任验厂-组织工会的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管理程序

社会责任验厂-组织工会的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管理程序
4.7尊重员工代表和提出报告、投诉、建议及意见书的员工,绝不执行打击报复及歧视的政策。
4.8保证员工代表在任何工作环境中都能够接触到工人并让他们对谈判的内容能相互沟通。
4.9公司为集体谈判的员工代表或员工提供场地和时间上的方便。
4.10公司充分尊重工人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的权利,允许工人自由组织工会和参加工会组织,公司不得干涉和限制工人自由结社的权利,也不得因工人参加工会而被处罚或歧视他们,如拒绝雇用、威胁开除、限制晋升职务、限制提升工资、限制加班或安排过多的加班、或者调往工作条件差的岗位以示惩罚。
4.4 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受法律限制时,公司协助所有员工通过类似渠道获取独立、自由结社以及谈判。
4.5公司管理层代表及行政协助各部门民主选举员工代表,员工代表选举方式参照《员工代表管理程序》。社会责任管理代表与员工代表需要定期(最少每3个月一次)召开会议,时刻掌握员工的意见/建议。
4.6员工代表或员工所投送的报告、投诉、建议及意见书等由管理层代表根据总经理的意见在15天内(最多不超过30天)对所有的报告、投诉书、建议及意见书等以书面的形式当面作出回答或公布于众。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5.2《结社自由及保护组织权公约》(国际序》
4.2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结社自由及保护组织权公约》(国际劳工大会国际劳工组织第三十一届会议第87号公约)相关规定,在我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4.3 对于公司任何员工,如果有意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自由成立相关社团,只要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的条件下,均有权建立自己愿意建立的组织和在仅仅遵守有关组织的规章的情况下加入他们自己愿意加入的组织,公司可以提供合适的场地、资金、设备和时间,为其社团正常允许提供必备的支持和帮助。

RBA-L-018RBA(原EICC)组织工会的自由、和平集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管理程序A7

RBA-L-018RBA(原EICC)组织工会的自由、和平集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管理程序A7
5.5保证员工代表在任何工作环境中都能够接触到工人并让他们对谈判的内容能相互沟通。
5.6公司为集体谈判的员工代表或员工提供场地和时间上的方便。
5.7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和平集会的条件,同时应正确地引导员工使用和平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和
意见.公司对员工表达的所有观点和意见应积极面对并做出改善对策,并需要持续跟进对策的有
5.2公司管理层代表及管理部协助各部门民主选举员工代表,员工代表选举方式参照『员工代表选举管理程序』。
5.3员工代表或员工所投送的报告、投诉、建议及意见书等由管理层代表根据厂区经理人的意见在15天内(最多不超过30天)对所有的报告、投诉书、建议及意见书等以书面的形式当面作出回答或公布于众。
5.4尊重员工代表和提出报告、投诉、建议及意见书的员工,绝不执行打击报复及歧视的政策。
2.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3.定义
3.1集体谈判:集体谈判是指劳方集体性地透过工会,与资方谈判雇佣条件,而资方必须参与,而谈判
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3.2和平集会:公民所享有由宪法赋予的聚集在一起讨论、研究问题,开展某种活动或表达意愿的自
由。集会一般分为室内集会与室外集会,政治集会与非政治集会,私人集会与公共集
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工会的自由、和平集会
和集体谈判的权利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RBA-L-018
制订部门:管理部
文件版本:A1
核准
审核
制定
修 订 历 史
版次
次数
修订内容
日期
制修订人
A
-
新发行
2016.11.10
A1
-
升级为RBA6.0.1.1
2019.7.1
1.目的
加强社会责任,尊重员工的自由,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达到员工集体谈判的目的

2023RBA程序文件-工会自由及集体谈判管理程序

2023RBA程序文件-工会自由及集体谈判管理程序

2023RBA程序文件-工会自由及集体谈判管理程序2023RBA程序文件 - 工会自由及集体谈判管理程序背景介绍:本程序文件旨在确保在2023年度企业工会自由和集体谈判过程中的管理程序得以顺利进行。

通过遵守本文档中的规定和要求,各方将能更好地理解和实施相关程序,以确保工会的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得到充分保护。

1. 定义及目的1.1 工会自由:指工会及其成员在工作场所享有充分的组织、表达和谈判自由的权利。

1.2 集体谈判:指工会代表与雇主代表之间进行的针对劳动条件、待遇和其他相关事项的谈判过程。

1.3 目的:本程序文件旨在确保工会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同时促进雇主与工会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以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与平衡发展。

2. 程序要求2.1 工会自由保障2.1.1 公司对工会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应保持尊重,不得干涉或限制工会成员行使其自由权利。

2.1.2 工会招募会员的权利应受到公司的支持和便利,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工会成员进行歧视或报复。

2.1.3 公司不得任意解雇或辞退工会成员,除非有合法合理的原因,与工会活动无关。

2.2 集体谈判管理2.2.1 公司应与工会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保持及时且充分的信息交流,确保双方在集体谈判过程中能够平等协商。

2.2.2 公司应指定合适的代表参与集体谈判,并保证代表能够代表公司权益并充分了解公司的立场和要求。

2.2.3 集体谈判应基于诚信和平等的原则进行,双方应共同努力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

3. 违规处理3.1 如发现公司违反本程序文件的规定,工会及其成员可向相关部门投诉,并要求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3.2 违反本程序文件的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能面临相关法律诉讼。

3.3 在处理违规行为时,应充分尊重双方的权利,确保公正和透明的程序。

结论通过本程序文件,旨在确保2023年度企业工会自由和集体谈判过程的顺利进行,以维护工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并促进企业与工会之间的合作与沟通。

罢工与集体谈判管理制度

罢工与集体谈判管理制度

罢工与集体谈判管理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内的罢工与集体谈判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全部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不得擅自进行罢工或集体谈判行为。

2. 定义2.1 罢工:指在冲突解决的过程中,员工基于某些利益诉求而停止工作、拒绝工作、不履行人工等行为。

2.2 集体谈判:指劳动者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通过讨论、协商等方式解决劳动关系问题。

3. 罢工管理3.1 罢工前沟通:如有员工拟发起罢工行为,须提前向企业管理层提出申请,并说明申请原因、要求及我方建议解决方案。

3.2 企业沟通回复:企业应在收到罢工申请后的72小时内予以回复,明确是否同意罢工行为,并说明企业的解决方案或是否乐意开展集体谈判等。

3.3 集体谈判:假如企业同意开展集体谈判,员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应共同确定谈判的时间、地方及具体议题,并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共识。

3.4 罢工通告:如经过谈判无法解决劳动关系问题,员工代表应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企业递交罢工通告,明确罢工开始时间及连续时间。

4. 集体谈判管理4.1 谈判代表选举:员工代表会议应当选举出符合条件的代表,代表应具备较高的议事本领和代表员工利益的本领。

4.2 谈判期限:集体谈判的时间不超出30个工作日。

假如在期限内不能解决问题,双方可协商延长期限。

4.3 谈判记录:集体谈判过程中应由双方代表共同记录会议内容,双方签署认可后,记录作为谈判结果的依据。

4.4 谈判结果:成功达成谈判结果后,双方应签署协议并公布于企业内部。

协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薪酬待遇、工作条件、福利保障等。

4.5 谈判不成:如集体谈判无法达成全都,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5. 罢工后处理5.1 罢工监督:企业应设立监控小组,监督罢工过程中员工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和规章制度,并确保企业资产安全。

5.2 罢工惩罚:对于违反法律、规章制度或其他行为不端的员工,企业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或解雇等。

工会平等协商确定的流程

工会平等协商确定的流程

工会平等协商确定的流程
工会平等协商确定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由提议方将协商事项按双方议定的程序,逐一提交协商会议讨论。

2. 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首先讨论和提出方案和意见。

3. 然后,工会或职工代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平等协商,共同确定最终的方案和意见。

4. 对于一般问题,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协议即可成立;对于重大问题的协议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

5. 经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由双方代表分别在有关人员及职工中传达或共同召集会议传达。

6. 如果平等协商未达成一致或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问题时,经双方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

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具体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遵循这个流程可以确保协商的公正、公开和透明,保障工会和职工的权益,同时也符合企业的利益。

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管理程序

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管理程序

结社自由集体谈判及和平集会管理程序1、目的加强社会责任,尊重员工自由,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2、適用範圍适用于员工依法自由结社和参加工会、参与集体谈判、和平集会相关事宜的管理。

3.1 人事部负责制定和推行劳资合作管理制度,负责安排管理者代表同工人代表进行协商和沟通。

3.2 工人代表及其工会组织依法组织集会和与资方代表谈判。

3.3 總廠负责保障员工享有结社自由、集体谈判、和平集会的权利。

4、工作程序4.1 员工可以依法组建、参加和组织工会,并代表他们自己和公司进行集体谈判。

公司应尊重员工的结社自由、集体谈判、和平集会权利,不得干涉、限制或强迫。

公司应向工人、现场主管、管理层提供相关培训,包括年度加强培训。

4.2 公司应支持并协助员工成立工会,员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组建工会组织。

按照选举管理程序,包括:自由提名候选人,自主进行竞选活动,选举投票且投票诚实可信,投票计数诚实可信以及选举结果公开;保留选举记录。

4.3 员工按照自愿的原则加入工会。

如果工人在入职时自动加入工会或其他组织,应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4.3 公司应保证参加工会组织的人员及工人代表不会因为工会成员或参与工会、集体谈判、和平集会而歧视、骚扰、胁迫或报复。

4.4 工人代表可在工作地点与其所代表的员工保持接触。

公司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影响工人代表与其所代表的员工保持接触。

4.5 人事部应每季度安排管理者代表与工人代表就员工所关注的问题进行对话,保留《会议记录》。

当集体谈判受到法律法规限制时,员工可以通过工人代表或以书面形式与管理者代表进行沟通。

4.6 工人代表或员工所递交的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等由管理者代表或主管部门通报總廠,并在15 工作日对所有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等书面形式做出回答并公布且保存记录。

4.7 公司保护员工及工人代表的基本利益,尊重员工及工人代表以及所提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确保不会因员工及工人代表行使其权利时而受到打击报复。

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和义务:合法性与程序的探讨

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和义务:合法性与程序的探讨

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和义务:合法性与程序的探讨一、引言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和义务是劳动纠纷中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涉及员工加入工会和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以及工会和雇主在集体谈判中的义务和责任。

本文将详细探讨工会组织的合法性和权利问题,集体谈判的程序和标准问题,以及工会福利和会员权益问题,以帮助员工了解自身权益并维护合法权益。

二、工会组织的合法性和权利问题1.工会组织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组织应依法成立,享有合法的地位和权利。

工会组织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2.工会组织的权利:工会组织享有代表会员的权益,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和解决劳动争议的工作。

工会组织有权进行集体谈判,代表会员与雇主协商劳动条件和待遇。

三、集体谈判的程序和标准问题1.谈判程序:集体谈判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

双方应提前通知,协商确定谈判的时间、地点和议题,进行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谈判。

2.谈判标准:集体谈判的标准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

双方应根据公平、合理和互利共赢的原则,协商确定劳动条件和待遇的调整。

四、工会福利和会员权益问题1.工会福利:工会组织应为会员提供相应的福利,如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工资福利等。

工会福利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和实施。

2.会员权益:工会组织应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代表会员参与集体谈判,协商劳动条件和待遇。

工会组织应加强会员教育和培训,提高会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五、法律保障和纠纷解决机制1.法律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对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工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和员工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会和集体谈判的义务。

2.纠纷解决机制:工会和雇主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各级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公正、公平地处理工会和雇主之间的纠纷,维护工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制度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制度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制度
总则
公司尊重并保护工人自由选择和加入合法的工会组织和社团的权利,包括集体谈判的权利。

建立并维持有效的申诉和投诉程序,确保公司活动符合当地法规和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

职责
人事部负责建立并维持有效的申诉和投诉程序。

公司规定
1.人人享有结社自由,有权参与工会或其它协会,有权依法进行集体谈判。

2.允许雇员匿名投诉,不需担心管理层或其它个人、团体的报复。

3.设立意见箱,建立相应的制度以保证其有效使用,包括意见箱的开启时间(至少每周开
启一次),以及答复工人的期限。

4.公司成立工会,必要时可以与管理层召开会议交换意见。

5.工人依照当地法律可以自由参加工会和其它与行业相关的协会。

6.任何工人不得因依法加入工会或参与工会活动而受到惩罚。

7.公司尊重员工的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必要时,提供适当的资源协助员工达到这一目
的。

8.公司支持工会独立开展活动而不受到任何歧视或打击报复。

9.公司建立并维持申诉和投诉程序,调查和处理员工的意见和投诉,并将结果通报给员工,
意见、投诉和工厂答复存档备查。

申诉方式:
如果员工对此政策的执行有任何不满的地方可通过面谈、书信、电话等方式向工厂提出申诉。

对于违反政策的任何人员,工厂将给予严厉的惩处。

工会与集体谈判

工会与集体谈判

工会与集体谈判合同书甲方:工会名称(以下简称“工会”)乙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鉴于甲乙双方都具备法定代表资格,且双方均希望通过谈判达成共识并维护劳动者权益,现订立如下合同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一条谈判范围1.1 工会以代表员工的身份与公司进行集体谈判,就劳动者的权益、工作条件、工资福利、职业安全等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和讨论。

1.2 谈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工作环境、培训机会等与员工权益相关的事项。

第二条谈判程序2.1 谈判代表人员:由工会选派代表参与集体谈判。

公司应派遣合适的代表与工会进行谈判,双方代表应遵守谈判会议的规则,保证谈判的顺利进行。

2.2 谈判时间和地点:双方应协商确定谈判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对方。

2.3 谈判程序:工会与公司应共同商定谈判的议程,确保谈判的有序进行。

第三条谈判结果3.1 谈判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共识并达成双方认可的协议。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应本着平等、诚信、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和讨论。

3.2 谈判结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工保护政策,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的经济和发展状况。

3.3 谈判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签署协议书。

协议内容应具体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条件、工作报酬、福利待遇、工作时间等方面的约定。

第四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4.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4.2 若因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关劳动争议解决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谈判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机密以及其他双方约定的机密信息予以保密。

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披露与谈判有关的信息。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6.1 在谈判结果的基础上,双方如需对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和补充。

6.2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了解劳动法对工会与集体谈判的规定

了解劳动法对工会与集体谈判的规定

了解劳动法对工会与集体谈判的规定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法律规范。

在劳动法中,对工会与集体谈判也有着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就劳动法对工会与集体谈判的相关规定进行解析。

一、工会的地位和职责工会是代表劳动者利益的组织,其地位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与认可。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加入工会、组织工会的自由,并且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尊重和支持工会的工作。

工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代表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和调解、提供法律援助等。

二、工会与雇主的协商与协议根据劳动法,工会与雇主之间应建立协商与协议机制,以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问题。

工会依法享有与雇主协商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事项的权利,并能够与雇主达成劳动协议。

劳动协议一旦签订,雇主必须严格遵守,违反劳动协议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集体谈判的程序和要求集体谈判是工会与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关系协商的一种形式。

在集体谈判中,工会有权派遣工会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谈判,并要求用人单位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时安排等事项进行协商。

集体谈判的程序包括谈判准备、谈判请求、谈判协商、达成协议等环节,谈判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四、集体合同的签订与履行集体合同是工会与用人单位之间达成的一种约定,用于规范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益和义务。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集体合同应当包括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时安排、劳动保护等内容,并要求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法律程序。

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工会的监督与维权职责工会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组织,有着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和集体合同的职责。

工会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有权向劳动监督部门举报违法用人单位。

同时,工会还可以代表劳动者提起诉讼,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论述可见,劳动法对工会与集体谈判的规定主要包括工会的地位和职责、工会与雇主的协商与协议、集体谈判的程序和要求、集体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以及工会的监督与维权职责。

解读劳动法中的工会权利和集体谈判

解读劳动法中的工会权利和集体谈判

解读劳动法中的工会权利和集体谈判劳动法是一项关于劳动者权益和劳动关系的法律体系,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在劳动法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工会权利和集体谈判。

本文将从工会权利和集体谈判两个方面对劳动法进行解读。

一、工会权利工会权利是指工会依法享有的组织和行使权力。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会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几个方面:1. 工会组织权利工会有权自主组织工会组织者,成立工会并确定工会章程。

工会章程是工会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基本依据,包括工会组织结构、会员权益等内容。

工会组织权利的行使有助于更好地为劳动者争取权益,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2. 工会活动权利工会有权依法开展各种工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职工进行集会、示威、罢工、抗议等。

这些活动可以有效地引起社会和用人单位对劳动问题的重视,推动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工会代表权利工会有权依法代表职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和提案,参与讨论和制定与职工权益相关的规章制度。

工会代表可以向用人单位反映职工的合理诉求,输出职工的声音,为职工协商权益提供保障。

二、集体谈判集体谈判是指工会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通过双方代表进行的集体协商与谈判活动。

集体谈判是劳动关系协调和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方式,也是落实工会权利的具体体现。

1. 谈判的主体集体谈判的主体是工会和用人单位。

工会作为劳动者组织,代表职工的合法权益进行谈判;用人单位则作为提供就业机会和发放工资福利的单位,应参与和配合谈判。

2. 谈判的内容集体谈判的内容涵盖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劳动争议解决等。

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并将协议书面化,约定具体的权益保障措施。

3. 谈判的程序集体谈判通常分为准备、开展、达成协议和履行四个阶段。

在准备阶段,双方应明确谈判目标、成立谈判代表团队等;在开展阶段,双方代表进行实质性谈判,交换意见,提出要求;在达成协议阶段,双方就达成的协议进行确认,并签署协议文件;在履行阶段,双方依据协议内容,实施具体的措施和安排。

SA8000程序文件

SA8000程序文件

SA8000程序文件一、目的本程序文件的目的在于建立、实施和维护符合 SA8000 标准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员工权益,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文件适用于本企业及其所有部门、员工、供应商和合作伙伴。

三、术语和定义1、童工:指未满 16 周岁,从事劳动工作的儿童。

2、强迫劳动:指以任何形式的威胁、惩罚或强制手段,迫使员工从事非自愿的劳动。

3、健康与安全:指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预防和减少工作中的事故和疾病。

4、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指员工有权自由组织和加入工会,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

5、歧视:指基于种族、性别、宗教、年龄、残疾等因素,对员工进行不公平的对待。

四、管理职责1、高层管理高层管理应承诺遵守 SA8000 标准,制定社会责任方针和目标,并确保提供必要的资源来实施和维护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2、社会责任管理代表任命一名社会责任管理代表,负责协调和监督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实施,向高层管理汇报进展情况,并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

3、各部门职责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和劳动关系管理,确保符合 SA8000 标准。

生产部门负责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避免强迫劳动和过度加班。

采购部门负责评估和选择供应商,确保其符合SA8000 标准的要求。

五、员工招聘与雇佣1、禁止使用童工建立严格的招聘程序,核实员工的年龄和身份信息,确保不雇佣童工。

对于发现的童工,应立即采取措施,安排其返回学校接受教育,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禁止强迫劳动员工应在自愿的基础上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

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尊重员工的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企业应尊重员工自由组织和加入工会的权利,不得干涉工会的正常活动。

对于员工提出的集体谈判要求,应积极回应,并通过合法、和平的方式进行协商和解决。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管理控制程序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管理控制程序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管理控制程序1、目的建立并维持公司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的政策或程序,尊重员工自由结社、参加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确保公司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社会责任体系的标准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受聘于本公司各职能范围内的员工3、职责3.1文控负责《自由加入工会及集体谈判的权利管理程序》3.2总经理为工会或员工代表的选举产生及其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源3.3综合管理部协助员工组建工会,支持员工选举员工代表和集体谈判的建立、运行或管理,并为工会与员工代表的活动提供场所与相关便利条件,而不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介入其活动4、程序4.1公司确保任何参与组织工人的工会成员、员工代表和员工不会因为作为工会成员或参与工会活动而受歧视、骚扰、胁迫或报复,员工代表可以在工作地点与其所代表的员工保持接触。

4.2所有员工可以按自已的意愿自由依法组织或参与工会和进行集体谈判,公司应尊重员工的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不得阻扰员工结社或其他组织4.3任何情况下,员工代表都不应被视为是工会代表的替代,员工代表可以独立进行活动,员工代表可以参加工会,得到工会认可。

4.4公司确保员工代表有权就社会责任相关事宜作出表达促进与管理层之间沟通,并把这种沟通视为是社会责任的关键组成部分。

公司保护员工及员工代表的基本利益,尊重员工及员工代表以及所提报告、建议及意见书4.5公司建立并维持与员工代表定期对话的制度,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对话,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支持并协助员工成立工会,管理代表应定期联系员工代表,定期就员工所关注的问题进行对话,当集体谈判受到法律法规限制时,员工可以通过职工代表或以书面形式与管理者代表进行沟通。

4.6员工代表或员工所递交的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等由管理代表或其委托人按总经理意见在15工作日对所有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等书面形式作出回答并公布且保存记录。

4.7为避免语言或肢体上的冲突,公司资方及其亲属,私人代表不得参加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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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加入工会及集体谈判的权利管理程序
1、目的
建立并维持公司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的政策或程序,尊重员工自由结社、参加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确保公司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社会责任体系的标准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受聘于本公司各职能范围内的员工
3、职责
3.1文控负责《自由加入工会及集体谈判的权利管理程
序》
3.2总经理为工会或员工代表的选举产生及其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源
3.3行政部协助员工组建工会,支持员工选举员工代表和集体谈判的建立、运行或管理,并为工会与员工代表的活动提供场所与相关便利条件,而不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介入其活动4、程序
4.1 公司确保任何参与组织工人的工会成员、员工代表和员工不会因为作为工会成员或参与工会活动而受歧视、骚扰、胁迫或报复,员工代表可以在工作地点与其所代表的员工保持接触。

4.2所有员工可以按自已的意愿自由依法组织或参与工会和
进行集体谈判,公司应尊重员工的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不得阻扰员工结社或其他组织
4.3任何情况下,员工代表都不应被视为是工会代表的替代,员工代表可以独立进行活动,员工代表可以参加工会,得到工会认可。

4.4公司确保员工代表有权就社会责任相关事宜作出表达促进与管理层之间沟通,并把这种沟通视为是社会责任的关键组成部分。

公司保护员工及员工代表的基本利益,尊重员工及员工代表以及所提报告、建议及意见书
4.5公司建立并维持与员工代表定期对话的制度,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对话,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支持并协助员工成立工会,管理代表应定期联系员工代表,定期就员工所关注的问题进行对话,当集体谈判受到法律法规限制时,员工可以通过职工代表或以书面形式与管理者代表进行沟通。

4.6员工代表或员工所递交的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等由管理代表或其委托人按总经理意见在
15工作日对所有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等书面形式作出回答并公布且保存记录。

4.7为避免语言或肢体上的冲突,公司资方及其亲属,私人代表不得参加工会。

4.8公司为集体谈判的员工代表或员工提供场所和时间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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