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营贷款风险管理
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办法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个人经营者成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其中,银行作为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支持个人经营者创业发展,已成为银行业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但与企业借款不同,个人经营者具有高风险、低稳定性的特点。
因此,银行在进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的业务时,必须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才能有效的控制风险,提高贷款回收率。
本文将就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的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二、贷款前的必要工作1、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银行在考虑发放贷款前,必须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以下方面:(1)申请人是否具有合法个体经营资格(2)申请人的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申请人是否已经申请过其他银行贷款,并核查其信用记录2、贷款申请材料的审查银行在考虑发放贷款前,还必须审查借款人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包括以下方面:(1)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件(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4)个人信用证明(5)其他必须的贷款申请材料3、贷款额度的确定银行在考虑发放贷款时,必须根据申请人的实际经营状况、贷款用途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以控制风险。
三、贷款发放的具体程序1、签订贷款协议银行在决定发放贷款后,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协议,明确贷款的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规范贷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监管贷款用途银行在发放贷款后,必须监管借款人的贷款用途,确保贷款用于正当经营活动,避免出现借款人挪用贷款的行为。
3、实施央行基准利率调整银行在实施贷款利率时,需参考央行的基准利率水平,确保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相对平稳。
4、提供账号管理服务银行为贷款人提供账户管理服务,包括支付结算、贷款到期处理等,加强风险管控。
四、贷款风险管理1、风险监测银行在发放贷款后,需及时监测借款人的还款状况,发现逾期还款责令借款人及时归还,确保贷款回收率。
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办法
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办法新都桂城村镇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开展个人贷款业务,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有效控制信贷风险,促进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经营性贷款,是指本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开展个人经营性贷款,应严格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实施贷款全流程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四条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经办机构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经营性贷款。
经办机构应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风险。
第五条开展个人经营性贷款,应严格执行“二到场、四核对”制度,即办理每笔贷款必须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时到场,认真核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身份证件、贷款审批手续和贷款合同文本,并当场签字。
第六条个人经营性贷款必须严格执行本行授信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统一授信。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第七条本行个人经营性贷款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分类管理:(一)根据贷款对象不同,个人经营性贷款可以分为个体工商户贷款、私营企业主贷款及其他自然人贷款。
私营企业主系指:(1)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3)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二)根据贷款用途不同,个人经营性贷款可以分为专项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两类。
个人经营专项贷款是指本行向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个人发放的,用于购建或租赁商用房和机械设备的贷款。
个人经营专项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应当是由经营产生的现金流。
个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本行向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个人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经营的企业(泛指经营企业、承包项目、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营主体)流动资金需求的贷款。
第八条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借款人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三)借款人户籍或其经营的企业注册地址在本行经办机构所在地区;(四)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五)贷款额度、期限及币种合理;(六)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七)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原则上信用记录逾期不得超过2期6次);(八)能够提供本行认可的担保措施;(九)开展个人经营性贷款,原则上应将借款人配偶列为共同借款人;视实际情况,可以将其成年子女、企业其他股东列为共同借款人,特殊情况下由审贷委员会审议并在决议中注明原因。
个人贷款理及贷后管理环节的主要内容
理及贷后管理环节的主要内容6.2.3掌握个人经营贷款合作机构管理、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的主要内容和风险防控措施6. 2.1基础知识一、个人经营贷款的含义个人经营贷款是指用于借款人合法经营活动的人民币贷款,其中借款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人是指银行开办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的机构,比如中国银行的个人投资经营贷款、中国建设银行的个人助业贷款。
二、个人经营贷款的贷款要素(一)贷款对象个人经营贷款的Ⅺ象应该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借款人申请个人经营贷款,需具备银行要求的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不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在银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6.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贷款担保。
7-借款人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贷款人规定的萁他条件。
(二)贷款用途个人经营贷款的用途为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合法的经营活动,且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
借款人须承诺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人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以及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三)贷款利率个人贷款利率需同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总行对相关产品的风险定价政策,并符合总行利率授权管理规定,个人经营贷款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或适当下浮。
(四)贷款期限个人经营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不得超过1年。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活动及借款人还款能力确定贷款期限。
(五)贷款还款方式个人经营贷款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周还本付息还款法。
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办法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经营性贷款操作与管理,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经营性贷款指本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或其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临时性、季节性等流动资金周转以及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和装潢经营性场所所需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第三条个人经营性贷款实行“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不得将贷款用于股票等证券投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指本行,借款人指符合本行贷款条件的小型私营企业主(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自然人。
第二章借款人条件第五条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借款人必须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具备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还贷有保障等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经本行个人信用等级评定为“一般”及以上的中国公民,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口碑,为其经营业务的实际拥有者或控制人;(二)借款人年龄和贷款期限相加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三)借款人为小企业主的,其家庭资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元,其中实物资产不低于50万元,在西安市内有固定的居所;借款人为小企业主之外其他自然人的,要求至少应有一年以上行业经验,贷款投资对象和所支持行业符合国家政策并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四)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住所及联系电话;(五)能够提供证明其贷款合法用途的有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购销合同、合作协议、装修合同、购销发票等;(六)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七)若小企业主所经营的公司已在我行申请用于公司经营用途的贷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控制人或股东不得在我行申请相同用途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八)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经营类贷款风险管理
个人经营类贷款风险管理合作机构管理(1)商用房贷款的合作机构管理①风险内容:开发商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的主体资格、开发项目五证虚假或不全;估值机构、地产经纪和律师事务所等联合借款人欺诈银行骗贷.②风险防控措施.第一,加强对开发商及合作项目审查。
重点审查开发商的资质、资信等级、领导层的信誉及管理水平、资产负债及盈利水平;已开发项目建设情况、销售情况、履行保证责任的意愿及能力、是否卷入诉讼或纠纷、与银行业务合作情况等;项目开发及销售的合法性、资金到位情况、工程进度情况以及市场定位和销售前景预测等。
第二,加强对估值机构、地产经纪和律师事务所等合作机构的准入管理。
应把握:具有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具备较强的经营能力和好的发展前景,在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内部管理机制科学完善;通过合作切实有利于商用房贷款业务的发展,包括可以拓展客户营销渠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和客户服务质量、降低操作成本等。
第三,业务合作中不过分依赖合作机构。
(2)有担保流动资金贷款的合作机构管理有担保流动资金贷款的合作机构主要是担保机构。
防控措施:①严格专业担保机构的准入。
②严格执行回访制度。
存在以下情况的,银行应暂停与该担保机构合作:经营出现明显问题,对业务发展严重不利的;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与银行合作的存量业务出现严重不良贷款的;所进行的合作对银行业务拓展没有明显促进作用的;存在对银行业务发展不利的其他因素。
操作风险(1)商用房贷款的操作风险①内容.贷款受理和调查中的风险。
借款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所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担保措施是否足额、有效.贷款审查和审批中的风险。
业务不合规,业务风险与效益不匹配;未按权限审批贷款;审批人员对应审查的内容审查不严。
贷款签约和发放中的风险。
合同凭证预签无效、制作不合格、填写不规范、未核实合同签署人及签字(签章)。
发放条件不齐全的情况下发放贷款。
未按规定发放贷款。
贷后与档案管理中的风险。
未对贷款使用情况跟踪检查,房屋他项权证到位不及时,逾期贷款催收、处置不力;贷款管理与其规模不相匹配,未对贷款人及担保情况持续跟踪监测;向同一借款人审批发放多笔贷款,或向实际购房人及其相关人多人审批发贷款;未按规定保管合同等重要贷款档案资料、他项权利证书.②防控措施。
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办法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经营性贷款操作与管理,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经营性贷款指本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或其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临时性、季节性等流动资金周转以及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和装潢经营性场所所需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第三条个人经营性贷款实行“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不得将贷款用于股票等证券投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指本行,借款人指符合本行贷款条件的小型私营企业主(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自然人。
第二章借款人条件第五条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借款人必须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具备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还贷有保障等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经本行个人信用等级评定为“一般”及以上的中国公民,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口碑,为其经营业务的实际拥有者或控制人;(二)借款人年龄和贷款期限相加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三)借款人为小企业主的,其家庭资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元,其中实物资产不低于50万元,在西安市内有固定的居所;借款人为小企业主之外其他自然人的,要求至少应有一年以上行业经验,贷款投资对象和所支持行业符合国家政策并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四)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住所及联系电话;(五)能够提供证明其贷款合法用途的有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购销合同、合作协议、装修合同、购销发票等;(六)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七)若小企业主所经营的公司已在我行申请用于公司经营用途的贷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控制人或股东不得在我行申请相同用途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八)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附件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个人贷款业务,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本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本行个人贷款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业务部门职责一、负责开展市场调研工作,开发适合本行客户的个人贷款产品;二、负责客户的营销及维护;三、负责对个人贷款业务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调查意见;四、负责收集个人贷款业务需要的材料,并核实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五、根据借款人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的综合资信情况,出具贷款金额和期限的意见;六、作为风险防控第一道防线,负责进行贷后管理及逾期催收;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对个人贷款业务进行调查审批。
第五条授信审批部职责一、负责制订和修订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并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市场变化适时修订、完善;二、负责评估借款人的风险状况和负债状况,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修订、完善;三、负责对业务部门提交的个人贷款申请材料等进行审查审批。
第六条其他部门职责一、计划财务部负责根据行内定价标准及流程,审定产品的利率定价;二、法律合规部负责相关个人贷款产品和制度、合作协议、借款合同等进行法律合规审查;三、客服中心负责提供产品的咨询、意见、建议和投诉等客户服务;四、信息科技部负责提供新产品需要的科技资源,配合提供业务及风险管理部门日常监控中的报表数据,负责维护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及网络安全;五、风险管理部负责参与产品的风险评估,并出具风险政策、偏好、限额等风险意见;负责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六、风险管理部及授信审批部负责根据重大经济形势变化、资产质量表现,对贷款风控环节进行评价分析,及时、有针对性地调整风险政策及风险策略,加强相关贷款的管理。
谈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分析
谈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分析摘要:随着我国银行资本管理工作全面发展,零售银行以其经济成本低、用户范围广、经营风险低等优势逐渐被我国银行所接触,现在已经成为最具潜在价值的领域。
例如,我国农业银行就已将零售业务视为主要发展趋势,但是零售业务在用户个人信息上所存在的问题也慢慢的涌现出来。
本文是对银行个人贷款业务风险管理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个人贷款;风险管理;银行业务引言:目前,我国个人贷款业务市场在社会需求下不断发展壮大,这已成为银行经济效益增长的主要途径。
然而,银行在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仍要面临各种风险,尤其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银行在风险管理上的经验相对较少,风险管理工作没有完善的思路和理念。
提升银行个人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水平,对我国银行的快速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一、个人贷款业务风险管理中涉及的主要问题(一)客户个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在我国银行信用风险识别技术较为落后,缺少有效应对措施,更没有健全的防范机制。
目前,我国大部分银行的信用分析方法主要以传统方法为主,信用风险计量技术水平较低。
同时,银行在发放个人贷款后只能被动接受风险。
在经济周期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很容易给我国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损失。
此外,我国银行外部监管力度不够,信用风险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无法有效控制信用风险的上升。
(二)影响客户个人还款能力的因素不同客户的拥有的财富或经营业务状况存在较大差异,客户的个人品行或文化背景也复杂多样,客户所从事的行业也是截然不同,涵盖社会经济建设的不同领域。
因此,银行在管理和评价客户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除我国公务员或教师收入稳定外,公司员工或企业家所能获得的经济收入波动性较大,因而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经营风险就此可能影响到银行。
例如,当个人想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用于房地产或能源等投资领域时,由于这方面需要高昂的经济成本,如果后期没有专业的经营能力,客户就失去了还款能力。
个人经营性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XXXX村镇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风险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借款人准入条件 (2)第三章经营实体准入条件 (6)第四章贷款规格 (9)第五章风险缓释 (10)第六章放款及支付管理 (12)第七章审批授权 (12)第八章贷后管理 (12)第九章其他的信贷管理要求 (12)第十章附则 (15)修订记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我行个人贷款风险管理政策等相关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经营性贷款,是指我行向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补充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需求的个人抵质押类贷款。
第二章借款人准入条件第三条年龄及身份(一)年龄须在20周岁(含)至65周岁之间。
年龄的计算按年取整,如借款人明生日为1981年11月3日,申请日期为2012年6月8日,则借款人年龄=2012-1981=31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公民;(三)借款人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1.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且可以通过公司营业执照、工商登记信息等有效法律文件得以证实;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人,且在公司章程、工商登记信息等有效法律文件中登记占有10%以上(含)股份的人;3.合伙企业合伙人:依法成立的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登记的合伙人,合伙份额根据合伙协议认定;4.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依法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5.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依法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
第四条家庭净资产借款人家庭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20万元。
(一)家庭净资产的认定1. 家庭净资产=家庭成员个人净资产累加;2. 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二)个人净资产=个人总资产-个人总负债(三)个人总资产的认定1. 个人房地产(1)如果有该房地产评估报告的,按评估值认定房产价值。
(2)如果没有该房产证明评估报告的,则以询价或网上核价的90%为限认定房产价值。
个人经营性贷款规章制度
个人经营性贷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保障金融机构的贷款资金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个人经营性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向个人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经商创业等经济活动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合理制定个人经营性贷款规章制度,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贷款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风险。
第四条金融机构应当充分尊重客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知识产权,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个人经营性贷款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贷款业务的合规运作。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个人经营性贷款的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潜在风险。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个人经营性贷款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引导客户理性理财、慎重投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第八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向客户披露贷款利率、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确保客户知情权。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第二章个人经营性贷款的申请与审批第十一条个人申请经营性贷款应当符合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风险偏好等因素,综合评估客户的贷款申请,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应当明确个人经营性贷款的用途和期限,不得挪用贷款资金,严禁为非经营性目的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应当对个人经营性贷款进行合规审批,建立完善的内部审批流程和审核制度,确保贷款申请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个人经营性贷款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调整风险防控措施,提高贷款管理水平。
第三章个人经营性贷款的发放与监管第十六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个人经营性贷款的发放制度,严格履行发放程序,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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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与防范
二、当前个人信贷业务存在的主要风险
5.自身风险
自身风险是指银行在从事个人贷款业务中,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 规范、人员素质差等原因造成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一.金融机构信贷人员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速度的需要,难以做到对每笔 个人贷款进行连续、全面、有效的跟踪监控管理。加之业务素质低,跟 不上个人信贷业务发展的需要。 二.是银行信贷管理人员有章不循,执章不严,内部管理混乱,监测、 检查、管理和清收贷款不力,不能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导 致贷款风险的产生。 三.是指导思想出现偏差:在各家银行抢市场,增份额、加大对个人贷 款营销力度的大气候的形势下,不少客户经理出现了重市场营销,轻贷 款风险管理现象,片面追求个人贷款数量的高速增长,忽视了对个人贷 款质量的监管。
范,合同签名不当的行为; • 检查受托支付是否落实到位了; • 核实借款资金的用途是否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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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与防范
(3)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 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 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信贷管 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 险预警、到期处理、贷款风险分类与不良贷款 管理、信贷档案管理、激励与约束等。
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与防范21贷后管理的特征贷后管理是一种管理创新贷后管理是一种组织创新贷后管理是一种方法创新贷后管理是一种机制创新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与防范22贷后管理的意义增强信贷全过程风险控制能力提高信贷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与效益性适应客户结构变化促进信贷结构调整适应市场竞争和外部监管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提高信贷队伍管理水平保护爱护信贷人员是贷后管理工作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必然选择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与防范23贷后管理工作是信贷经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贷后管理不到位就不能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管理竞争与安全的关系贷后管理不到位就不能在规避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利益最大化贷后管理不到位就不能落实好从低效信贷市场的退出贷后管理不到位就不能实现农业银行信贷的永续发展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与防范24强化队伍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技能培训加快选拨个人客户经理的速度把有能力的年青人充实到个贷队伍中来
2024年新“三个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办法(2024年1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3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根据风险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个人贷款风- 1 -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第八条个人贷款的期限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五年;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对于贷款用途对应的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十年。
第九条个人贷款利率应当遵循利率市场化原则,由借贷双方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协商确定。
第十条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第十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个人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第十二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2 -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论个人经营贷款的风险管理
马 车” 之 一 。 苏州 市地 方一 般 预算 收入 为 地 。 同业 激烈 竞 争 的 市 场环 境 下 , 家银 在 各
个人 经 营 贷款 最 大 的 特 点 就 是 适 用 面
36 1. 元 , 比增 长 2 . , 中 个 体 私 行将 关 注 的 目光 投 向 中小 型 私 营 业 主 . 8亿 同 6% 其 4 一 宽 ,它 可 以满 足不 同层 次 的 私 营 企业 主 的 营 经 济 的税 收 增 幅 最 快 , 3 . , 于 全 些 重 合 同 、守 信 誉 的 中小 型 企 业 逐 渐 受 到 融 资 需求 , 银 行 审 批 手 续 相 对 简 便 , 度 为 48 高 % 且 速 市 平 均增 幅 8个 百 分 点 。苏 州 市 私 营 个 体 银 行 的青 睐
整 。 与此 同时 . 营经 济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 私 增 金 融 产 品 和 融 资 渠 道 将 呈 现 多 元 化 的 趋 只是 企 业 贷 款 不 良率 的 11 .甚 至 几 十 分 /0 幅 远 高 于社 会 平 均 水 平 ,并 不 断 地 提 高 在 势 .银行 贷 款 作 为 企业 融 资 的 主 渠 道 功 能 之 一
正 逐步 从 市 场 化 、赢 利 性 的 一 般 竞 争 性 领 银 行 调 整 经 营 策 略 。 随 着 金 融 业 全 面 “ 人 特 有 的风 险 分 散 的优 点 。从 目前 各 银 行 实
域 中退 出 .实 现 国有 经 济 结 构 与 布 局 的 调 世 ” 后 期 限 的临 近 以及 资 本 市 场 的完 善 . 际 情 况 来 看 . 人 经 营贷 款 的 不 良率 极 低 , 最 个
以 苏 州 地 区 为 例 ,0 5年 全 市 34 5 激 烈 。 当 大 型企 业 融资 对 银 行 贷 款 的 依 赖 2o 6
个人经营贷款风险管理
个人经营贷款风险管理近年来,各家银行加快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纷纷推出了用于满足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的全新金融品种——个人经营贷款,受到市场的热烈响应.1个人经营贷款的产生1。
1个人经营贷款的产生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密切相关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国有资本正逐步从市场化、赢利性的一般竞争性领域中退出,实现国有经济结构与布局的调整.与此同时,私营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增幅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并持续地提升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显示出强大竞争优势和旺盛的生命力。
以苏州地区为例,2005年全市3465家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928.63亿元,同比增长24.2%,拉动全市工业经济增长7个百分点,贡献份额达到27个百分点,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
苏州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为316。
8亿元,同比增长26.4%,其中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增幅最快,为34.8%,高于全市平均增幅8个百分点。
苏州市私营个体经济投资额为563.29亿元,同比增长25.19%,高于全社会投资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
私营个体经济在全社会比重达到30。
1%,占比逐年提升(见表1)。
私营经济队伍在持续壮大,但私营企业中绝绝大多数均为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他们正处于事业的起步阶段,他们的产品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企业本身也有较好的发展潜力,不过规模小、实力弱成为他们获得银行贷款的“拦路虎",所以银行发展个人经营贷款业务有着其广阔的市场前景。
1。
2个人经营贷款的推出是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1)银行同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迫使银行调整经营策略。
随着金融业全面“入世"最后期限的临近以及资本市场的完善,金融产品和融资渠道将表现多元化的趋势,银行贷款作为企业融资的主渠道功能将逐步被淡化。
此外,商业银行之间对客户的争夺,尤其是对大型企业的争夺将日趋激烈。
当大型企业融资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度逐渐减弱时,各家银行,特别是综合竞争水平没有优势的中小银行将在大企业贷款营销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即便贷款能够营销出去也将面临无利可图的尴尬境地。
个人经营类贷款实施细则
个人经营类贷款实施细则个人经营贷款是指银行、金融机构等向个人提供的用于个人经营活动的贷款产品。
个人经营贷款能够满足个人创业、经营的资金需求,推动个人经济的发展。
为了规范个人经营贷款,以下是其实施细则。
一、贷款对象1.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或不良信用事件;3.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经营知识和技能,并能够提供有关个人经营的相关材料;4.申请人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个人经营方案和发展计划。
二、贷款额度和期限1.贷款额度根据个人经营的规模和需要进行确定,申请人需提供详细的资金需求计划;2.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以内,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3.银行或金融机构应根据申请人的经营能力和还款能力,在合理范围内给予贷款额度的浮动。
三、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1.贷款利率根据市场利率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具体利率应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确定;2.还款方式一般为等额本息还款,每月还款金额相等;3.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选择利随本清还款方式。
四、贷款评估和审批程序1.申请人应提供个人经营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经营计划、竞争分析、财务预测等;2.银行或金融机构对申请人的信用情况、经营能力进行评估和审查;3.银行或金融机构应在一定时间内审核并决策是否批准贷款申请,且需要向申请人及时告知审批结果。
五、贷款使用和监管1.贷款资金必须用于个人经营活动,不得用于非经营用途;2.银行或金融机构应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经营数据和财务报表;3.如发现申请人未按规定使用贷款资金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银行或金融机构有权停止贷款发放并追回已发放的贷款。
六、风险防控和风险管理1.银行或金融机构在贷款审批前应对申请人的还款能力进行评估,并加强风险防控措施;2.银行或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贷款风险问题;3.银行或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个人经营贷款的跟踪和监控,及时调整风险防控策略。
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的信用风险防控措施
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的信用风险防控措施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经营贷款业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然而,由于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的特殊性质,其信用风险也相对较高。
因此,为了保障金融机构的利益,同时也为了保障个人经营者的利益,必须采取一系列的信用风险防控措施。
一、加强贷前审查贷前审查是防范信用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在贷前审查中,金融机构应该对个人经营者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全面的评估。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1. 个人经营者的信用状况。
包括个人经营者的信用记录、征信报告、个人资产状况等。
2. 个人经营者的经营状况。
包括个人经营者的经营历史、经营规模、经营稳定性等。
3. 个人经营者的还款能力。
包括个人经营者的现金流状况、负债情况、还款来源等。
通过对以上几个方面的审查,金融机构可以全面了解个人经营者的信用状况,从而减少信用风险。
二、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是防范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
在风险管理制度中,金融机构应该明确个人经营贷款的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责任、风险管理措施等。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1. 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
由高管层和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策略、监督风险管理流程、评估风险管理效果等。
2. 建立风险管理档案。
对个人经营者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记录,以便于风险管理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
3. 建立风险管理流程。
包括贷前审查、贷中监控、贷后管理等环节,确保风险管理全程可控。
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金融机构可以有效地防范信用风险,保障个人经营者和金融机构的利益。
三、加强贷后管理贷后管理是防范信用风险的重要环节。
在贷后管理中,金融机构应该对个人经营者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1. 建立还款提醒机制。
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个人经营者还款,确保还款及时、准确。
2. 建立逾期管理制度。
对逾期还款的个人经营者进行催收和追偿,确保借款人还款。
第六章 个人经营性贷款-风险管理之信用风险内容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个人贷款第六章 个人经营性贷款知识点:风险管理之信用风险内容● 定义:借款人还款能力、商用房出租情况、保证人还款能力● 详细描述:①借款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②商用房出租情况发生变化③保证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例题:1.在商用房贷款的信用风险中,若保证人在保证期间(),银行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A.发生隶属关系变更B.发生个别员工辞职C.有低价转让有效资产的逃债行为D.改变资本结构E.有恶意破产倾向正确答案:A,C,D,E解析:在商用房贷款的信用风险中,若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发生隶属关系变更、有低价转让有效资产的逃债行为、改变资本结构、有恶意破产倾向,银行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2.商用房贷款贷后与档案管理环节的主要风险点包括()。
A.未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B.贷款管理与其规模不相匹配C.操作中存在向同一借款人审批发放多笔贷款的现象D.未按规定保管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重要贷款档案资料,造成合同损毁E.他项权利证书为按规定进行保管,造成他项权证遗失,他项权利灭失正确答案:A,B,C,D,E解析:全部选项3.商用房所在地段经济发展重心转移、大范围拆迁属于商业房贷款信用风险的()A.借款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B.借款人还款意愿发生变化C.商用房出租情况发生变化D.保证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正确答案:C解析:商用房所在地段经济发展重心转移、大范围拆迁属于商业房贷款信用风险的商用房出租情况发生变化4.借款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属于商用房贷款的()A.操作风险B.信用风险C.市场风险D.声誉风险正确答案:B解析:借款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属于商用房贷款的信用风险5.商用房贷款信用风险的主要内容不包括()A.借款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B.借款人还款意愿发生变化C.商用房出租情况发生变化D.保证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正确答案:B解析:商用房贷款信用风险的主要内容不包括借款人还款意愿发生变化6.下列不属于商用房贷款信用风险主要内容的是()A.借款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B.商用房出租情况发生变化C.保证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D.贷款人资金状况发生变化正确答案:D解析:商用房贷款信用风险的三个主要内容是:借款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商用房出租情况发生变化,保证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
个人经营贷款风险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个人经营贷款风险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个人经营贷款,又称个人助业贷款或个人展业贷款,是指银行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投资者)发放的用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资金需求的个人贷款。
个人经营贷款应注意的风险防范措施
1 借款人主体资格要求
2 借款人经营情况调查
3 注重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的充足性,构筑贷款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火墙”
4 落实借款抵押担保物,是风险控制的第二道“防火墙”
目前发展趋势
经过一段时间运作后,各家银行继续对原有的个人经营贷款进行改良,从借款方式、贷款期限、担保方式等各方面寻求创新,并形成了更新的金融产品。
4.1 借款方式创新
近期,招商银行为中高端客户推出了“个人住房抵押循环额度贷款”,银行一次性核定借款人的借款额度,借款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分批提款,这样进一步简化贷款申请流程,节省了借款人的借款利息支出。
中信实业银行也推出了类似的产品——“个人最高额抵押”。
由此可以看出,这种借款方式将会成为今后个人借款市场中的主流。
4.2 担保方式创新
目前,各家银行还在探索采用其他权利凭证作为贷款的担保物。
这种创新特别适合以行业划分的团体(如汽车运营公司、大型招商城)、经济互助组织(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等。
4.3 贷款期限创新
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产品,个人经营贷款找准了市场的切入点,帮助银行提高了收益水平,也满足了客户的融资需求,实现了银行和客户间“双赢”。
可以相信,经过若干年的市场磨合
和完善,个人经营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必将继续保持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也必将更为人性化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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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营贷款风险管理近年来,各家银行加快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纷纷推出了用于满足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的全新金融品种——个人经营贷款,受到市场的热烈响应。
1个人经营贷款的产生1.1个人经营贷款的产生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密切相关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国有资本正逐步从市场化、赢利性的一般竞争性领域中退出,实现国有经济结构与布局的调整。
与此同时,私营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增幅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并持续地提升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显示出强大竞争优势和旺盛的生命力。
以苏州地区为例,2005年全市3465家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928.63亿元,同比增长24.2%,拉动全市工业经济增长7个百分点,贡献份额达到27个百分点,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
苏州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为316.8亿元,同比增长26.4%,其中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增幅最快,为34.8%,高于全市平均增幅8个百分点。
苏州市私营个体经济投资额为563.29亿元,同比增长25.19%,高于全社会投资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
私营个体经济在全社会比重达到30.1%,占比逐年提升(见表1)。
私营经济队伍在持续壮大,但私营企业中绝绝大多数均为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他们正处于事业的起步阶段,他们的产品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企业本身也有较好的发展潜力,不过规模小、实力弱成为他们获得银行贷款的“拦路虎”,所以银行发展个人经营贷款业务有着其广阔的市场前景。
1.2个人经营贷款的推出是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1)银行同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迫使银行调整经营策略。
随着金融业全面“入世”最后期限的临近以及资本市场的完善,金融产品和融资渠道将表现多元化的趋势,银行贷款作为企业融资的主渠道功能将逐步被淡化。
此外,商业银行之间对客户的争夺,尤其是对大型企业的争夺将日趋激烈。
当大型企业融资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度逐渐减弱时,各家银行,特别是综合竞争水平没有优势的中小银行将在大企业贷款营销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即便贷款能够营销出去也将面临无利可图的尴尬境地。
在同业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各家银行将注重的目光投向中小型私营业主,一些重合同、守信誉的中小型企业逐渐受到银行的青睐。
(2)有利于培育优质客户群体,实现业务的可持续增长。
因为个人经营贷款业务启动较晚,当前仅有少数银行介入该市场。
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为数众多,且增长速度迅猛,银行所能提供的资金供不应求。
银行处在较为有利的位置,无论从担保条件还是资金价格上,都将获得更大的保障和更多的利润。
中小型商业银行如能以富有竞争力的产品和经营机制,先于其他商业银行进入该领域,将能够较为从容地筛选优质的客户作为首先服务的对象,这将对培育客户群体、提升盈利水平有很大的益处。
(3)有利于优化信贷资产结构,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个人经营贷款主要以中短期为主,提升个人经营贷款在贷款总量所占的比例,有利于银行增强对资产结构的管理,提升银行资产的流动性。
从贷款集中度来看,个人经营贷款单笔一般不超过500万元,与企业贷款相比,它具有个人贷款所特有的风险分散的优点。
从当前各银行实际情况来看,个人经营贷款的不良率极低,仅仅企业贷款不良率的1/10,甚至几十分之一。
2个人经营贷款的特点个人经营贷款,又称个人助业贷款或个人展业贷款,是指银行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水平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投资者)发放的用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资金需求的个人贷款。
个人经营贷款最大的特点就是适用面宽,它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私营企业主的融资需求,且银行审批手续相对简便,速度快。
例如,王老板开了一家小厂,专门为大型外资企业配套生产模具,工厂经营状况良好,王老板名下也有着几处商铺和住宅。
近日,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工厂急需采购一大批原材料,但临时性的资金紧张难到了王老板。
这时,银行的客户经理根据老王的现实情况,为他提出了解决方案:只要王老板以个人名义申请个人经营贷款,并提供相对应材料,同时将个人名下的商铺和住宅抵押给银行,银行就能在极短的时间办好贷款手续,来满足王老板短期的资金需求。
从上述例子能够看出,个人经营贷款与个人消费性贷款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借款人还款意愿较强。
与公司借款不同,个人经营贷款是以个人名义向银行借款,借款人需承担无限法律责任,所以还款意愿较公司借款更为强烈。
(2)借款期限短,流动性风险大。
个人经营贷款期限通常在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3年,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临时性资金需求。
因为借款期限短,在实际生活中,部分借款人逾期还贷往往并不是经营情况的恶化,而是因为未提前做好还款安排,短期内资金调度不畅。
(3)贷款用途多样,影响因素复杂。
个人消费性贷款因为用于个人消费,盲目性较低;个人经营贷款用于借款人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宏观环境、行业景气水准、企业本身经营状况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多,所以风险更难以控制。
(4)借款多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的方式。
个人消费性贷款则多采用分期还款,如借款人经济状况发生恶化,可即时发现。
而个人经营贷款往往采用一次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借款人的经济状况往往无法准确掌握。
(5)资金监管要求高。
个人经营贷款除了对借款人自身情况加以了解外,银行还需对借款人经营企业的运作情况详细了解,并对该企业资金运作情况加以监管,以保证借款不被挪作他用;个人消费贷款则受限制较少。
3风险防范措施个人经营贷款主要用于个人投资或经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与企业贷款更为接近,与个人消费贷款性质完全不同,所以对个人经营贷款的风险控制要求也就更高。
银行对个人经营贷款增强风险管理,主要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着手,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3.1贷前调查正所谓“未雨绸缪”,贷前调查是贷款风险防范流程中的第一个环节,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银行需从以下四方面来审查借款人的借款资格:3.1.1借款人主体资格要求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一般要求为已开业经营1年以上的中小规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且是公司大股东)、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水平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
借款人或借款人所在企业在银行无不良的信用纪录,口碑较佳;借款人品德好,家庭和睦;无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3.1.2借款人经营情况调查主要从借款人自身收入来源及其所经营企业运营状况两方面入手,银行对借款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实行详尽调查。
除了个人贷款常见的申请材料外(如个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资料),银行通常要求客户提供经营企业最近数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完税证明以及其他单证等等。
此外,因为企业经营受行业性周期影响较大,银行还要求经营企业所处的行业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和银行的信贷政策,严禁投向民营性投资公司、房地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或用于股权性投资等等。
同时,银行对企业贷款资金的用途详细审查,甚至实行资金监管,有效地降低贷款风险。
例如,银行能够要求借款人开立企业结算账户,对账户的结算往来实行监控;或者为借款人提供全额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严格控制资金的流向。
3.1.3注重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的充足性,构筑贷款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火墙”银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报表实行审查:①企业经营正常,盈利水平稳定,营运周转情况良好。
企业营运收入需达到一定规模,个人经营贷款额度不能超过企业年营运收入的25%;②经营活动现金流充裕,企业现金净流入占企业营运收入比例在60%以上;③短期偿债水平较强,流动比和速动比要高于同行平均水平;④总体债务水平不能太高,企业总体债务不能高于企业总体资产额80%。
除此以外,客户经理还应实地查看借款人所在企业的经营情况,生产运转是否正常。
3.1.4落实借款抵押担保物,是风险控制的第二道“防火墙”当前,各家银行的个人经营贷款主要以住房、别墅、商铺、厂房土地等不动产作为抵押,较少采用自然人或法人担保的担保方式,更禁止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银行客户经理为借款人办理贷款业务以前,要现场查看抵押物,特别要注重抵押物的周边环境、交通便利、物理功能以及内部装修等等。
2007年以来,国家重拳出击,连续出台几项房产政策,给持续上涨的房价降温。
银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也应考虑到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因素,估计到房屋价值可能发生的变动趋势,适当调整房屋抵押的成数。
3.2贷中跟踪在贷款发放以后,客户经理应保持与客户的联络,对借款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即时反应。
①建立与客户的定期回访制度。
在借款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每月至少拜访一次,与借款人保持经常性联系,即时了解借款人收入和企业财务的变动情况,以便银行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②在还款日前2个月,银行以书面或其他方式通知借款人做好资金调度,安排好还款资金。
3.3贷后管理在借款人贷款归还逾期后,银行应根据不同情况,积极采取行动,保护银行资产的安全。
①贷款逾期后的次日,银行应立即与借款人取得联系,了解借款人情况,商量解决还款问题,同时向借款人寄出“逾期贷款催收函”;②对于恶意拖欠贷款一个月不还的借款人,银行工作人员应登门拜访,对借款人加紧清收;③贷款逾期满三个月后,银行应聘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还款问题,尽可能将损失压缩在最小范围内;④采用履约保证保险作为贷款担保方式的借款人,银行要联系相关保险公司协同催款。
逾期三个月以上的贷款,银行应要求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欠款。
3.4存有的问题当前,银行展开个人经营贷款业务面临最大的困难就是信息沟通不畅。
这也使得部分银行对该业务心存疑虑,小心翼翼,不敢放开手脚去做,在一定水准上防碍了该业务的加速发展。
①部分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财务制度不规范,财务资料不完整,使得银行仅根据企业不完整的财务资料无法对企业整体经营情况做出准确判断;②当前条件下,银行间信息沟通不畅,往往有些借款人同时在几家银行有借款发生,更有甚者同时在几家银行都恶意欠款。
当前,我国己全面启动个人征信系统,类似情况将能够被避免。
因为个人经营贷款在个人贷款范畴中属于新生事物,历史经验相对不足,风险控制流程尚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完善。
4当前发展趋势经过一段时间运作后,各家银行继续对原有的个人经营贷款实行改良,从借款方式、贷款期限、担保方式等各方面寻求创新,并形成了更新的金融产品。
4.1借款方式创新近期,招商银行为中高端客户推出了“个人住房抵押循环额度贷款”,银行一次性核定借款人的借款额度,借款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分批提款,这样进一步简化贷款申请流程,节省了借款人的借款利息支出。
中信实业银行也推出了类似的产品——“个人最高额抵押”。
由此能够看出,这种借款方式将会成为今后个人借款市场中的主流。
4.2担保方式创新当前,各家银行还在探索采用其他权利凭证作为贷款的担保物,如汽车营运证、商铺经营使用权证等,或者通过实力雄厚的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