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2011年第二季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情况的公报
2012年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情况公报
2012年度全国旅行社组接指标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为广东、浙江、山东、江苏、北京、上海、辽宁、湖南、四川、福建。
2012年度全国旅行社主要经济指标(旅游业务营业收入、旅游业务利润、实缴税金三项综合)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为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山东、湖南、福建、湖北、云南。
2012年度旅行社国内旅游组织人次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为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四川、湖北、重庆、湖南、福建。
2012年度旅行社国内旅游接待人次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为江苏、广东、浙江、四川、云南、上海、福建、山东、湖北、湖南。
(二)出境旅游
2012年度全国旅行社出境旅游组织2830.57万人次、13021.61万人天,分别同比增长39.99%、54.91%。
2012年度全国外商投资旅行社旅游业务营业收入32.60亿元,同比增长29.93%,占全国旅行社总量的1.05%;旅游业务利润2.74亿元,同比增长46.52%,占全国旅行社总量的1.85%,实缴税金0.36亿元,同比增长38.46%,占全国旅行社总量的1.65%。
1、三大旅游市场人次数比较以国内旅游组织人次、出境旅游组织人次、入境旅游外联人次三项指标数据进行比较,2012年度全国旅行社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入境旅游所占份额分别为76%、15%、9%,分别同比减少4个百分点、增长3个百分点、增长1个百分点。
2、三大旅游市场人天数比较以国内组织人天、出境组织人天、入境外联人天三项指标数据进行比较,2012年度全国旅行社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入境旅游所占份额分别为69%、20%、11%,分别同比减少2个百分点、增长3个百分点、减少1个百分点。
(三)类别情况
2012年度全国出境旅游组团社旅游业务营业收入1984.21亿元,同比增长27.32%,占全国旅行社总量的64.07%;旅游业务利润96.55亿元,同比增长16.35%,占全国旅行社总量的65.11%;实缴税金13.40亿元,同比增长8.85%,占全国旅行社总量的61.27%。
2010年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情况的公报
2010年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情况的公报国家旅游局2011年7月17日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和《旅行社统计调查办法》组织开展的2010年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全面完成,现公报情况和结果。
一、填报情况2010年四个季度全国旅行社统计填报率分别为82.83%、85.70%、88.61%、92.15%,年度平均填报率为87.32%。
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平均填报率达到85%以上,其中河南、甘肃、宁夏、内蒙古、湖南、江苏、山东、云南、天津、贵州、黑龙江、吉林、湖北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年度平均填报率超过90%,河南、甘肃两省接近100%;北京、青海、新疆、陕西、浙江、西藏等6省、自治区、直辖市填报率低于80%。
(详见附件1)二、行业规模截至2010年底,全国旅行社的总数为22784家,同比增长了5.24%。
东中部7个省的旅行社数量均超过1000家,其中山东和江苏均超过1800家,增幅最大的为海南;少于500家的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兵团、宁夏、西藏不足100家;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旅行社数量减少,减幅最多的兵团减少了25%。
(详见附件2)全国旅行社总资产666.14亿元,同比增长13.68%,其中,负债443.18亿元,同比增长28.09%,所有者权益222.96亿元,同比减少7.09%。
全国旅行社直接从业人员为277262人,同比减少18.67%,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为170872人。
(详见附件3)三、经营效益2010年度全国旅行社营业收入2649.01亿元,营业成本2393.69亿元,营业利润32.34亿元,利润总额33.89亿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2.77亿元,所得税6.93亿元。
旅游业务营业收入2356.67亿元,同比增长35.01%;旅游业务毛利润为125.45亿元,旅游业务毛利率为5.32%。
2010年度全国国内旅游业务营业收入1485.35亿元,同比增长30.40%,占全国旅行社旅游业务营业收入总量的63.03%;国内旅游业务毛利润为76.03亿元,同比减少0.40%,占全国旅行社旅游业务毛利润总额的60.60%,毛利率为5.12%。
2011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1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1]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展计划司2011年,民航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实现了“十二五”时期的良好开局。
全年航空安全形势稳定,旅客运输和通用航空保持较快增长,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得到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绩,结构调整和深化改革迈出新步伐,党的建设和行业文化建设得到加强。
一、运输航空[2]2011年,民航运输发展稳中向好,实现了“十二五”时期的良好开局。
1.运输总周转量[3]2011年,全行业完成运输总周转量577.44亿吨公里,比上年增加38.99亿吨公里,增长7.2%,其中旅客周转量403.53亿吨公里,比上年增加43.98亿吨公里,增长12.2 %;货邮周转量173.91亿吨公里,比上年减少4.99亿吨公里,减少2.8%。
2011年,国内航线完成运输周转量380.61亿吨公里,比上年增加35.13亿吨公里,增长10.2%,其中港澳台航线完成12.64亿吨公里,比上年增加1.05亿吨公里,增长9.1%;国际航线完成运输周转量196.84亿吨公里,比上年增加3.87亿吨公里,增长2.0%。
2.旅客运输量2011年,全行业完成旅客运输量29317万人次,比上年增加2548万人次,增长9.5%。
国内航线完成旅客运输量27199万人次,比上年增加2361万人次,增长9.5%,其中港澳台航线完成760万人次,比上年增加88万人次,增长13.1%;国际航线完成旅客运输量2118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87万人次,增长9.7%。
3.货邮运输量2011年,全行业完成货邮运输量557.5万吨,比上年降低1.0%。
国内航线完成货邮运输量379.4万吨,比上年增长2.4%,其中港澳台航线完成21万吨,比上年降低3.0%;国际航线完成货邮运输量178.0万吨,比上年降低7.6%。
4.机场业务量2011年,全国民航运输机场完成旅客吞吐量[4]6.21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0.0%。
旅游统计调查制度
下列情况不纳入“旅游支出”统计范围之内 (农村居民)
(1)任何游客基于商业目的购买,如转手销售、投资或其 他商业用处的支出。
(2)购买重大物品的支出,如汽车、房产等资产性物品, 珠宝首饰、名贵手表、古董字画等收藏品。
(3)外出学习、培训人员的学费支出。 (4)外出去具有资质等级的专业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在医
• 注意:一是某人经常去的地方属于他的惯 常环境,即使这个地方距离他的居住地很 远也属于他的惯常环境。
二是距离:离一个人住地很近的地 方,即使他很少去,也属于他的惯常环境。
• 停留时间:用这个标准是为了将游客和居住者
区别开来。在具体统计的时候,一个人如果符合 下列标准即可以认为是一个地方的居民:第一个 标准,这个地方在以往6个月中居住的时间最长; 第二个标准,居住的时间不长,但是在6个月内 还返回居住。
•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第7.2.1 申请星级的旅游饭店,应执行《旅游统计调
查制度》,承诺履行向全国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 构提供不涉及本饭店商业机密的经营管理数据的 义务。
• 《湖北省旅游条例》第十八条 旅游经营者在旅游 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经营,坚持公平竞争、诚 实信用的原则,并履行以下义务: (五)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其价格、服 务质量和经营情况的监督,按照规定及时、真实 填报旅游经营情况统计报表;
• 注意: 一不要将财务报表单位弄成“元”(无形中
将财务数据增大999倍。如10000元的收入,应填 10千元,如以元为单位填报,则成“10000”千元)
二不要弄成“万元”(无形中将财务数据缩 小90%。如10000元的收入,应填10千元,如以 万元为单位填报,则成“1”千元) 增大与缩小是无意的虚报与瞒报。误为万元更不易 识别
国家旅游局公告2013年16号――关于2012年度全国旅行社百强名单的公告
国家旅游局公告2013年16号――关于2012年度全国旅行社百强名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国家旅游局公告2013年16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旅游局公告(2013年16号)关于2012年度全国旅行社百强名单的公告依据《统计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和《旅行社统计调查办法》,国家旅游局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依据2012年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指标和经营情况,按照2012年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排序标准,排出了2012年度全国百强旅行社、2012年度附件:2012年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排序标准一、必备条件1.自觉遵守国家和行业法规,统计年度内未受过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2.经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统计年度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有效投诉较少。
3.全国百强旅行社、国内旅游十强旅行社、入境旅游十强旅行社、出境旅游十强旅行社、利税十强旅行社排序对象为独立法人的旅行社。
4.全国旅行社集团十强排序对象为合并了子公司数据的旅行社母公司。
二、百强旅行社1.国内旅游组织人天、国内旅游接待人天、入境旅游外联人天、入境旅游接待人天和出境旅游组织人天五项指标中有一项进入全国前200名。
2.在以上最多1000家旅行社中,取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旅游业务营业收入(即入境、出境、国内旅游营业收入之和)、净利润(即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实缴税金(即营业税金及附加与所得税之和)四项指标,每项指标除以该项全国旅行社平均值得到相应系数,按四项指标相应系数之和由大到小取前100名旅行社。
其中净资产小于或等于零的旅行社被排除。
3.四项指标相应系数之和相同时,依次以旅游业务营业收入、实缴税金、净利润、净资产相应系数大者为先,决定其最后排序位次。
三、旅行社集团十强1.取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旅游业务营业收入(即入境、出境、国内旅游营业收入之和)、净利润(即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实缴税金(即营业税金及附加与所得税之和)四项指标,每项指标除以该项全国旅行社平均值得到相应系数,按四项指标相应系数之和由大到小取前10名旅行社集团。
国家旅游局公告2017年第34号——旅游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旅游局公告2017年第34号——旅游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1.06•【文号】国家旅游局公告2017年第34号•【施行日期】2017.1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家旅游局公告2017年第34号旅游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国法函〔2017〕84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国法秘协函〔2017〕742号)要求,国家旅游局对局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7年10月30日国家旅游局第1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规章的废止和修改将按照规章制定程序另行逐一公布,现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经清理,截至2017年10月底,继续保留规范性文件47件;保留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17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1件(具体目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国家旅游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旅游局2017年11月6日附件2017年国家旅游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日期施行日期1外国政府旅游部门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旅办发〔1998〕27号1998年06月30日1998年06月30日2关于下发《关于禁止出境旅游团队参与境外赌博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旅管理发〔2005〕135号2005年06月01日2005年06月01日3关于印发《旅游资源保护暂行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07〕131号2007年09月04日2007年09月04日4关于加强旅游行业节能工作的通知旅管理发〔2008〕238号2008年08月26日2008年08月26日5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2008年11月29日2009年01月01日6关于“一程多站”旅游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旅办发〔2009〕89号2009年05月31日2009年05月31日7关于启用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互联网审批管理系统及更换签证专办员卡的通知旅办发〔2010〕62号2010年05月14日2010年05月14日8关于印发《国家旅游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0〕93号2010年07月01日2010年07月01日9关于开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的通知旅办发〔2011〕75号2011年06月22日2011年06月22日10关于赴台旅游跨区域组团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11〕227号2011年11月07日2011年11月07日11关于降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交存数额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12〕197号2012年04月26日2012年05月01日12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补充协议九》有关旅游措施的通知旅办发〔2012〕566号2012年12月19日2013年01月01日13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旅发〔2013〕55号2013年01月17日2013年01月17日1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统一规范旅游质监执法标志的通知旅办发〔2013〕102号2013年06月04日2013年06月04日15国家旅游局关于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的通知旅发〔2013〕280号2013年09月02日2013年09月02日16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信息报送和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3〕185号2013年10月30日2013年10月30日17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旅办发〔2013〕193号2013年11月15日2013年11月15日18国家旅游局关于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通知旅发〔2013〕362号2013年12月16日2013年12月16日19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旅游行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4〕10号2014年01月15日2014年01月15日20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旅发〔2014〕72号2014年04月14日2014年04月14日21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旅办发2014年2014年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简化版本的通知〔2014〕176号09月19日09月19日22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旅游局信访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旅办发〔2014〕228号2014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3国家旅游局关于对赴台旅游业务有关违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通知旅发〔2014〕243号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15日24关于发布《〈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关于内地在广东省与香港(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涉旅游措施的公告国家旅游局公告(2015年5号)2015年02月15日2015年03月01日25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下发《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5〕81号2015年04月05日2015年04月05日26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旅发〔2015〕95号2015年05月15日2015年05月15日27国家旅游局关于落实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的通知旅发〔2015〕96号2015年05月19日2015年05月19日28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旅办发〔2015〕181号2015年07月17日2015年07月17日29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旅发〔2015〕164号2015年07月29日2015年07月29日30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202号2015年08月05日2015年08月05日31国家旅游局关于放宽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发〔2015〕211号2015年09月22日2015年09月22日32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旅发〔2015〕217号2015年09月29日2015年09月29日33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旅发〔2015〕218号2015年09月29日2015年09月29日3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积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旅游领域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316号2015年12月02日2015年12月02日35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境外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5〕319号2015年12月03日2015年12月03日36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旅发〔2015〕281号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23日37国家旅游局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导游专座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旅发〔2016〕51号2016年04月11日2016年04月11日38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6〕139号2016年05月26日2016年05月26日39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出境旅游管理规范出境旅游经营的紧急通知旅办发〔2016〕199号2016年07月27日2016年07月27日40国家旅游局关于深化导游体制改革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意见旅发〔2016〕104号2016年08月19日2016年08月19日41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6﹞274号2016年09月13日2016年09月13日42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旅游诚信建设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的通知旅办发〔2016〕296号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4日4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旅办发﹝2017﹞60号2017年03月15日2017年03月15日4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境游市场监管的通知旅办发﹝2017﹞133号2017年05月26日2017年05月26日45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旅办发﹝2017﹞135号2017年05月27日2017年05月27日46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领队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旅办发〔2017〕213号2017年08月14日2017年08月14日47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旅发〔2017〕130号2017年09月05日2017年09月05日保留并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日期施行日期1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施行《中俄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旅办发〔1998〕105号1998年06月03日1998年06月03日2关于贯彻实施《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09〕111号2009年05月04日2009年05月04日3关于实施《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旅监管发〔2009〕231号2009年07月10日2009年07月10日4关于旅行社设立分社增存质量保证金数额的批复旅监管发〔2009〕265号2009年08月26日2009年08月26日5关于旅行社设立分社有关事宜的通知旅办发〔2010〕56号2010年04月26日2010年04月26日6关于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有关问题的通知旅发〔2001〕91号2001年12月29日2002年01月01日7关于旅行社组织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有关问题的通知旅管理发〔2002〕142号2002年09月19日2002年10月01日8关于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名称和备案管理等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09〕215号2009年06月22日2009年06月22日9关于印发《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09〕149号2009年09月09日2009年09月09日10关于印发《旅行社公告暂行规定》的通知旅办发〔2010〕185号2010年12月17日2011年01月01日11关于印发《旅行社统计调查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0〕211号2010年12月30日2011年02月01日12关于旅行社分社经营出境游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10〕254号2010年12月29日2010年12月29日13关于印发《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2〕166号2012年04月16日2012年04月16日1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申请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领队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13〕83号2013年05月10日2013年05月10日15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乘邮轮从港台赴日本或韩国旅游组团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13〕146号2013年08月15日2013年08月15日16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修改为《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3〕170号2013年09月26日2013年09月26日17国家旅游局关于内地旅行团乘邮轮从香港赴台湾后前往日本和韩国旅游事项的公告国家旅游局公告(2015年6号)2015年02月15日2015年03月01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日期施行日期1关于试行新版导游证的通知旅管理发〔2002〕13号2002年03月18日2002年04月01日2关于实行导游人员计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旅管理发〔2002〕14号2002年03月18日2002年04月10日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导游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旅办发〔2006〕151号2006年11月27日2006年11月27日4关于取消导游IC卡工本费收费的通知旅办发〔2009〕26号2009年02月10日2009年02月10日5关于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区域范围的复函旅办函〔2009〕323号2009年10月29日2009年10月29日6关于出境旅游领队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10〕5号2010年01月08日2010年01月08日7关于印发《国家旅游局信访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旅办发〔2010〕151号2010年07月02日2010年07月02日8关于修订《导游IC卡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等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11〕181号2011年11月16日2012年01月01日9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旅办发〔2013〕212号2013年12月20日2013年12月20日10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修改《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5〕117号2015年04月30日2015年04月30日11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港澳游和赴台游团队名单表电子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199号2015年08月05日2015年08月05日。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旅行社统计调查办法》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旅行社统计调查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2.30•【文号】旅办发[2010]211号•【施行日期】2011.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旅行社统计调查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0〕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为指导各地充分利用旅行社统计调查引导旅行社企业的发展,我局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制定了《旅行社统计调查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旅游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旅行社统计调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依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行社统计调查,是指旅行社按照《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四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企业经营、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及按照国家旅游局部署开展的旅行社经营管理、产业发展等方面信息的专项调查。
第三条在旅行社统计调查年度内,凡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旅行社,均应当参加旅行社统计调查。
在旅行社统计调查年度内,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完成工商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的旅行社,可不参加统计调查中的有关经营情况的数据填报,但应提交办理工商登记情况的报告。
在旅行社统计调查年度内,被注销、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不参加旅行社统计调查。
旅行社分社参加设立该分社的旅行社的统计调查,同时将数据报送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章旅行社统计调查填报第四条旅行社应当按规定和要求,及时、如实、认真填写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制定的《旅游单位基本情况》(旅行社部分)、《旅行社外联接待入境旅游情况》、《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情况》、《旅行社组织接待国内旅游情况》和《旅行社财务状况》等报表,并按照国家旅游局的部署提供旅行社专项调查资料。
2011全年中国经济统计数据
统计局:2011年中国经济增速比上年增长9.2%2011年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2012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201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经济运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实现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
初步测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47156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2%。
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9.7%,二季度增长9.5%,三季度增长9.1%,四季度增长8.9%。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7712亿元,比上年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220592亿元,增长10.6%;第三产业增加值203260亿元,增长8.9%。
从环比看,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0%。
一、农业生产稳定增长,粮食连续八年增产全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57121万吨,比上年增产2473万吨,增长4.5%,连续八年增产。
其中,夏粮产量12627万吨,比上年增长2.5%;早稻产量3276万吨,增长4.5%;秋粮产量41218万吨,增长5.1%。
全年棉花产量660万吨,比上年增长10.7%;油料产量3279万吨,增长1.5%;糖料产量12520万吨,增长4.3%。
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7803万吨,比上年增长0.3%,其中猪肉产量5053万吨,比上年下降0.4%。
生猪存栏46767万头,比上年增长0.7%;生猪出栏66170万头,比上年下降0.8%。
全年禽蛋产量2811万吨,比上年增长1.8%;牛奶3656万吨,增长2.2%。
二、工业生产平稳较快增长,企业利润继续增加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9%。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9%,集体企业增长9.3%,股份制企业增长15.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10.4%。
_中国旅行社行业发展现状与发展
2015年,国内旅游人数33亿人次,年均增长 10%;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从占全国 GDP比重约3.85%提高到4.5%。 湖南:旅游业计划以17.4%的平均速度增长, 2015年旅游总收入达到3066亿元。旅游收入占 全省GDP总量12.26%。
• “十二五”期间,客源地发展仍然以东部沿 海地区为主;目的地方面,则将呈现由东部向 中西部地区倾斜的态势。 湖南计划重点建设长沙、张家界、韶山、南 岳、凤凰、岳阳楼—君山、崀山、炎帝陵—神 农谷等八大国际旅游精品目。
2010年组团人数超过50万人次,拥有600 多家销售网络。公司计划2011年投资1亿元 全国布点达到12个省份,2012年门店将超过 2000家。 计划打造一个全国性超大旅游零售连锁卖 场,口号是“重庆海外,要做旅游行业的国 美和苏宁”。
实行集团化经营模式:统一产品生产,统 一推广,统一门店管理,统一服务标准。
F、改革滞后,不适应发展的需要。
二、中国旅行社业发展宏观 环境影响分析
• (一)经济环境 • (二)产业环境 • (三)技术环境
三、中国旅行社业竞争层次及扩展 模式分析
• (一)中国旅行社业企业规模及竞争力层次划分 • 第一层次 超大型旅行社。 • 如香港中旅、国旅总社、中旅总社、中青旅控股、上海 春秋、中国康辉旅行社等。 • 第二层次 以地区强社为代表的绝大多数双百强旅行社 • 如锦江旅游、广东中旅、广州广之旅、广东国旅、神舟 国旅等。 • 第三层次 中小型旅行社
现已进入15个省市,网店近千余家,2011 年度营业总收入预计200亿元。 最近入选2011年度中国旅游集团20强,排 名第15位。
2010年9月,湖北九州国际旅行社宣布开 设2500平方米的“旅游超市”。并于当年开 设直营店60家,3年内开省内外开店500家。 采用产销分离式的运作模式。总部集中采 购、设计旅游产品,门店负责零售;游客来 到门店,就像逛连锁超市,在任何一个门市 都能选择最全面的旅游产品。它有利于企业 快速扩张,吸引散客,但冲击小旅行社。
《2011年中国旅游景区发展报告》发布
《2011年中国旅游景区发展报告》发布2012年4月,国家旅游局发布《2011年全国A级旅游景区发展报告》,营业收入前10名的全国A级旅游景区:庐山、井冈山、九华山、木兰天池、五台山、清河坊、三清山、三亚、武当山、黄山。
第一、二名被江西摘走,前十名中江西占了三个。
2011年全国A级旅游景区营业收入前10名2011年全国A级旅游景区门票收入前10名2011年全国A级旅游景区接待游客人数前10名中国经济网成都4月24日讯国家旅游局日前发布了《2011年全国A级旅游景区发展报告》,报告中指出2011年全国A级旅游景区接待旅客达到25.54亿人次,营业收入达到2658.60亿元,门票收入达到1149.9亿元。
其中精品旅游景区成为旅游景区发展的中坚力量。
5A级旅游景区接待游客分别为5.53亿人次、11.88亿人次、5.12亿人次。
营业收入分别为413.94亿元、1744.84亿元、377.06亿元。
4A和5A级旅游景区的营业收入占全国A级旅游景区营业收入总量的8成多。
其中,营业收入前10名的全国A级旅游景区分别是,九江市庐山风景名胜区、吉安市井冈山风景旅游区、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黄坡木兰天池、沂州市五台山景区、杭州市清河坊历史街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三亚市南山文化旅游区、十堰市武当山风景区、黄山市黄山风景区。
一批新兴、新型旅游景区不断涌现,大有赶超老牌景区之势。
如新疆阿克陶县克州冰川公园景区2011年门票收入为3.12亿元,排在全国第8位。
杭州市清河坊历史街区景区2011年营业收入为26.34亿元,排在了全国第6位。
报告指出,在旅游景区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精品旅游景区总量供给不足,容量压力加大。
2011年全国A级旅游景区接待游客规模前50位基本上都是4A、5A级旅游景区,平均接待规模达到752.52万人次,最低也达到423.82万人次,前8位A级景区的接待规模都超过1000万人次。
同时还存在区域发展差异大,中西部发展滞后,旅游景区结构失衡,仍以传统旅游景区为主,新兴、新型旅游景区数量不足的问题另外,旅游景区门票经济特征突出,综合带动性不强,依托景区的目的地整合力度不够,各项公共服务设施、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与旅游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2011年四川省旅游业统计公报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和旅游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大力推动旅游投资,狠抓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强化旅游宣传整合营销,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2449.15亿元,同比增长29.9%,旅游经济呈现持续高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旅游市场增势强劲(一)入境旅游。
接待入境旅游者164万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5.94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5.9%和67.8%。
来川旅游的外国游客人数,亚洲排第一、欧洲第二、美洲第三。
入境旅游人数位居前五位的国家为:日本、美国、韩国、英国、新加坡。
(二)国内旅游。
国内旅游者3.5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2410.5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8.9%和29.5%。
旅行社组团游客中,来川旅游前10为的省(市、区)是四川、广东、上海、广西、北京、重庆、海南、云南、天津、江苏。
(三)出境旅游。
出境旅游者56.9万人次,同比增长20%。
出国游目的地国家前五位为:泰国、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美国。
(四)假日旅游。
2011年,假日旅游继续成为国内旅游最重要的增长点。
“春节”和“十一”两个黄金周,“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五个“小长假”全省共接待旅游者9851.35万人次,占2011年全省国内旅游总接待人数的28.2%。
二、旅游企业效益提升(五)旅游景区。
2011年全省纳入统计的318个旅游景区累计接待游客2.15亿人次,同比增长60.5%;共实现营业收入155.62亿元,同比增长52.3%,其中,门票收入29.09亿元,同比增长10.5%。
(六)旅行社。
全省汇总的602家旅行社共接待入境游客82.6万人,同比增长34%,累计接待入境游客人天数610万人天,人均停留7.38天;接待国内游客628.53万人,同比增长40.2%;共实现营业收入69.08亿元,同比增长57.1%。
(七)旅游住宿设施。
2011年,全省647家旅游住宿设施累计接待游客3060.5万人次,同比增长23.3%;平均房价为290.44元,同比增长18.1%;客房出租率达到61.5%,同比增长5.6%;实现营业收入总额105.47亿元,同比增长31%。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国第九批(2011年)导游援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国第九批(2011年)导游援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1.04•【文号】旅办发[2010]208号•【施行日期】2011.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国第九批(2011年)导游援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旅办发[2010]208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安徽、江西、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河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四川、陕西、海南、贵州、西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导游援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旅游战线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
自2003年开始,全国共组织了八批共800名援藏导游员,其中有七批援藏导游员进藏开展导游援藏工作。
八年来,导游援藏工作在服务西藏旅游业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继续做好导游援藏工作,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导游援藏工作的决定》(旅发[2002]86号),在总结八年来全国导游援藏工作的基础上,针对西藏自治区旅游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国家旅游局对全国第九批(2011年)导游援藏工作做出了安排。
现将《全国第九批(2011年)导游援藏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旅游局(委)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做好2011年的导游援藏工作。
二0一一年一月四日附件:全国第九批(2011年)导游援藏工作实施意见导游援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旅游战线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
自2003年开始,全国共组织了八批共800名援藏导游员,其中有七批援藏导游员进藏开展导游援藏工作。
八年来,导游援藏工作在服务西藏旅游业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全国第九批(2011年)导游援藏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认真总结经验,结合西藏受援单位的具体需求,严格选拔条件和程序,按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安排选派任务。
2011年旅游数据统计
邵琪伟:2011年中国旅游业总收入达到2.25万亿元时间: 2012-01-18责任编辑: 古剑旅游_中国网中国网讯近日,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在2012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
他认为,2011年,中国旅游业保持了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了“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良好开局。
他强调,消费热点不断增加、宣传推广持续加强、新兴业态快速涌现、企业经营整体向好、旅游市场平稳较快增长等助推着中国旅游业2011年的可持续发展。
预计2011年国内旅游人数达26.4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3.2%;国内旅游收入1.93万亿元,增长23.6%;入境旅游人数1.35亿人次,增长1%;入境过夜旅游人数5730万人次,增长2.9%;旅游外汇收入470亿美元,增长2.5%;出境旅游人数6900万人次,增长20%;全国旅游业总收入2.25万亿元,增长20.8%。
新增旅游直接就业约50万人。
消费热点不断增加国务院将5月19日确定为“中国旅游日”,各地以举办首个“中国旅游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特色旅游惠民活动,提升了全社会旅游意识,激发了群众旅游热情,吸引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旅游,关心旅游业发展。
围绕2011“中华文化游”主题年,全国推出200多条文化旅游线路,组织了各类特色鲜明、群众参与的文化旅游活动,促进了旅游市场繁荣。
乡村旅游蓬勃发展,成为居民旅游消费的重要领域,全国已有5.3万个乡村旅游特色村,年接待游客超过6亿人次,旅游收入超过1500亿元。
抓住纪念建党90周年等重要机遇,召开全国红色旅游工作会议,启动实施红色旅游二期规划,推动红色旅游全面发展,全年红色旅游接待游客4.95亿人次,同比增长16%。
适应国民休闲度假快速发展趋势,完成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草案)。
以黄金周、小长假和寒暑假为主体的假日旅游持续增长,高峰时段前伸后延,消费区域纵深拓展。
广东绿道建设促进了国民旅游休闲。
山东出台国民旅游休闲纲要。
西部旅游持续火爆,四川地震灾区旅游成为新热点。
国内旅游抽样调查综合分析报告
由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与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合作,在我国大陆地区开展的国内旅游抽样调查结果表明,2010年,我国国内旅游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全年国内旅游人数突破21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超过1.25万亿元。
——国内旅游总人数为21.03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0.6%;——国内旅游总收入为12579.77亿元,增长23.5%;——国内游客人均花费598.2元/人次,增长11.7%。
现将2010年中国国内旅游抽样调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一、2010年中国国内旅游抽样调查主要对象及抽样范围国家旅游局自1993年起,每年委托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原为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对我国大陆地区城镇居民国内旅游情况进行抽样调查(2006年以前未将西藏纳入调查范围)。
同时,在连续三年(1997—1999年)与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合作开展农村居民国内旅游调查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从2000年开始,委托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原为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在我国除西藏以外的大陆地区开展了农村居民国内旅游抽样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对全国国内旅游人数、出游率、出游花费等主要指标进行测算,从而分别得出城镇居民旅游总体情况、农村居民旅游总体情况以及全国国内居民旅游总体情况。
1、城镇居民国内旅游抽样调查2010年城镇居民国内旅游抽样调查的调查对象,是我国大陆城镇居民中,离开惯常居住地到国内其他地方从事游览、度假、参观、探亲、访友等活动(也包括外出治病、疗养、考察、参加会议和从事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宗教等活动),并且在外停留6小时以上的人。
调查对象不包括以下人员:(l)在外连续停留一年以上的人员;(2)外出以谋求职业并以获取报酬为目的的人员;(3)到各地巡视工作的部级以上领导;(4)常驻外地办事处的工作人员。
2010年城镇居民国内旅游调查采用的是两阶抽样,即第一阶段在全国抽取北京、天津、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杭州、宁波、南京、无锡、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海口、重庆、成都、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和乌鲁木齐等30个城市,第二阶段从抽中的30个城市中抽选1万户城镇居民家庭进行调查,调查频率为季度调查。
做好2012年全省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所需经费的请示
旅〔2012〕号签发人:
关于做好2012年我市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
所需经费的请示
市政府:
接省旅游局豫旅[2012]56号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1]214号)要求,我市旅游局应在2012年4月15日前完成2011年度褒词奥的核查、汇总工作,4月底前做出我市2011年度旅行社统计调查情况通报,同时向省旅游局报送工作报告;并在2012年度每个季度后15日内完成2012年每季度报表数据的核查、汇总工作,30日内做出我市季度旅行社统计调查情况通报,此项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是旅游行业
管理的一项日常性工作,工作量大,专业性强。
为圆满完成此项工作,需要配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相应办公设备,特向市政府申请拨经费1万元。
具体费用如下:
电脑一台:5800元
打印机一台:2000元
传真机一台:800元
电话一部:200元
办公桌一台:1200元
合计:10000元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示。
附件:河南省旅游局文件豫旅[2012]56号《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旅游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旅游统计调查经费请示
旅游局 2012年3月12日。
11年宁夏旅游经济发展统计公报
2011年宁夏旅游经济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2月1日)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实施旅游兴区战略,打造“西部独具特色旅游目的地”和“面向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的国际旅游目的地”的黄金发展期初年。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强化“塞上江南、神奇宁夏”的形象宣传,实施了“2011中华文化旅游年”主题活动和“走出去、请进来” 等战略,坚定信心,克难奋进,创新方式,积极应对,稳步推进全区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旅游接待总体情况2011年,全区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发展迅速,主要旅游经济指标实现较快增长。
全区接待国内外旅游者总人数达1169.6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4.6% ;实现旅游总收入84.21亿元,增长24.2%。
其中,接待国内游客1167.66万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83.81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4.6%和24.6%。
全区旅游住宿设施平均床位出租率65.0%。
(一)入境旅游2011年,全区星级旅游饭店(宾馆)接待过夜入境旅游者达19479人次,增长8.3%。
其中,接待外国人13659人次,增长6.2%。
全区星级旅游饭店(宾馆)接待过夜入境旅游者人天数为38893人天,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其中,外国人为29251人天,增长11.1%,占总人天数的75.2%,港澳台同胞为9642人天,较上年减少。
日本、美国、德国、韩国、马来西亚、英国、新加坡、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香港、台湾等成为宁夏入境游主要客源地。
全区实现旅游外汇收入619.57万美元(折合4025.66万元人民币)。
来我区旅游的入境游客停留天数为2天,人均每天消费159.31美元。
2011年,银川市接待入境旅游者14413人次,占全区接待入境旅游者总人数的74.0%。
(二)出境旅游2011年,全区旅行社组织公民自费出境旅游30065人次,比上年下降17.0%。
其中,出国游16082人次,占53.5%,港澳台游13974人次,占46.5%。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解读——旅游方面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解读——旅游方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解读——旅游方面一、目录调整的必要性旅游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人均GDP 已突破4000美元,按照旅游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我国大众化旅游消费的时代迅速到来。
首先,旅游市场规模将加速扩大,预计到2015年,旅游消费将达到居民总消费的10%,国内旅游人数预计达到33亿人次。
其次,市场结构深刻变化,国内旅游将真正成为市场消费的主体。
第三,消费层次不断丰富,我国旅游市场消费将从以观光旅游为主,转向观光、度假与专项旅游三足鼎立的新的发展阶段,不同档次、人群及方式的旅游消费将得到充分拓展,旅游者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要求大大提高。
将旅游业单列并作为国家鼓励类产业,有利于培育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有利于推进旅游业全面快速发展,对于有效扩大内需、引导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和建设生态文明等具有积极作用。
二、与上版目录的主要区别2005年版本中,旅游业相关内容主要包含在“其他服务业”中;2011年版本中,旅游单列成“旅游业”门类,并新增了“休闲、登山、滑雪、潜水、探险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开发与营销服务”条目。
指导目录还对部分以前包含在其他门类中的旅游内容进行修订和重新归类。
三、条目调整的主要原则此次调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为指导,加强了与已出台规划及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目录与国家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一致性和延续性。
调整还结合我国当前旅游业发展现状,新增了部分新兴业态,并对前版本中的部分条目进行重新归类并细化,力求内容完善,表述清晰,准确反映产业政策要求。
调整后的目录更为科学和完善,具有时代性和前瞻性,充分体现了国家在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方面的政策导向。
中国百强旅行社前十名及特色 及其中五家的介绍
学院:政发学院班级:12旅游学号:121204005 姓名:严宁《旅行社经营管理》作业一、中国百强旅行社前十名1、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广东省中国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4、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5、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6、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7、浙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湖南省亲和力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9、湖北新航线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10、重庆海外旅业(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二、特色1.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春秋航空的母公司,成立于1981年,目前已拥有四千余名员工和导游,年营业收入六十亿元,业务涉及旅游、航空、酒店预订、机票、会议、展览、商务、因私出入境、体育赛事等行业,是国际会议协会(ICCA)在中国旅行社中最早的会员,是第53、54、55届世界小姐大赛组委会指定接待单位,是世界顶级赛事F1赛车中国站的境内外门票代理,被授予上海市旅行社中唯一著名商标企业。
是中国第一家全资创办航空公司的旅行社。
2.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青旅)是以共青团中央直属企业中国青旅集团公司为主发起人,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11月26日公司创立,12月3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我国旅行社行业首家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138)、北京市首批5A级旅行社,现有总股本4.1535亿元。
作为中国旅游行业的领先品牌和综合运营商,中青旅坚持以创新为发展的根本推动力,不断推进旅游价值链的整合与延伸,在观光旅游、度假旅游、会奖旅游、差旅管理、景区开发、酒店运营等领域具有卓越的竞争优势。
中青旅旗下拥有中青旅会展、乌镇、山水酒店、遨游网、百变自由行等一系列国内知名旅游企业和产品品牌,在北京、上海、东京、温哥华、香港、广州、天津、南京、杭州、深圳等海内外三十余个核心城市设有分支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中青旅拥有完全自主产权的新办公大楼——中青旅大厦,大厦位于东二环交通商务区,地上20层,地下3层, 由世界知名的德国GMP建筑师事务所创始人冯·格康教授担任主设计师。
矩阵分析各类旅行社产品特征与发展模式
矩阵分析各类旅行社产品特征与发展模式2016年9月号,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关于2015年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情况的公报。
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旅行社总数为家,2016年度全国旅行社营业利润21.亿元,同比降低9.44%。
全国2万多家旅行社数量相对庞大,但平均每家旅行社年营业利润只有6.734万元,利润率低,盈利情况不容乐观。
面对旅业日益发展的今天,旅行社利润却如此低下的现象值得我们分析与思考,借助波特的五力模型从五个方面对当前旅行社行业竞争环境进行了分析,从中发现旅行社行业发展问题并挖掘竞争战略对策,更好地为推动旅行社竞争市场良性发展提供借鉴。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9年中国旅行社出境游市场分析报告-产业供需现状与投资商机研究》一、基于波特五力模型分析的旅行社行业竞争环境1.同行业竞争者的能力处于同一行业中的企业,相互之间的利益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共同享有行业内息和资源,一同生产行业产品,分割行业利润。
作为企业整体战略一部分的各企业竞争战略,其目标都在于使得自己的企业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优势从而获得更多的市场利润。
所以,在实施中就必然会产生冲突与对抗现象,这些冲突与对抗就构成了现有企业之间的竞争。
从旅行社行业目前发展来看,一大特点是旅行社利润低下却又数量庞大。
根据国家旅游局公布的旅行社行业数据分析表明,旅行社经营收入逐年稳步增长,然而利润却呈现下降趋势。
在行业总体利润减少的同时,传统旅行社数量庞大且不断增加。
从2011年至今,近五年全国旅行社总量不断上升,把持持续增长趋势。
数量不断增加使旅行社行业竞争者增多,利润分割体也越来越多,蛋糕不断变小,分蛋糕的主体却在不断增加,整个行业竞争环境呈现出竞争激烈却又利润低下的不利发展现状。
2012-2016年中国旅行社行业营业收入及其增长速度2012-2016年中国旅行社行业利润总额及其增长速度另一方面,旅游电子商务异军突起,OTA线上旅游蓬勃发展,凭借便捷性、价格低、息量全面、直观等优势迅速占领旅游市场。
旅游统计管理办法
旅游统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统计管理,保障旅游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旅游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旅游企事业单位的经营、业务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咨询,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旅游统计的基本内容,是对旅游企事业单位、旅游区(点)接待工作量、经营效益、旅游从业人数等情况进行的统计调查和对旅游者实施的抽样调查。
第四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必须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旅游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其它与旅游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如实提供旅游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第五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旅游统计工作的需要和国家旅游局的统一规划,有计划地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配备或逐步更新必要的统计计算和数据传输设备,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国旅游统计信息自动化管理网络系统。
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当为旅游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
第六条旅游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国家旅游局负责对全国旅游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国家旅游局综合统计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地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和旅游者的统计调查工作。
地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确定承担统计职能的机构。
第七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完成国家或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收集、汇总和公布全国或地方旅游统计资料;(二)制定全国或地方的旅游统计报表制度和抽样调查方案,建立统计登记制度;(三)组织协调和管理本部门非统计职能机构制定的各项统计调查,审核其拟制发的旅游统计调查方案及其统计调查表,并纳入统一编号管理;(四)会同人事教育部门,组织对在岗旅游统计人员的培训,对旅游统计人员进行考核、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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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关于2011年第二季度全国旅行社
统计调查情况的公报
2011年8月17日
按照国家旅游局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现将2011年第二季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情况汇总公报如下:
一、填报情况
统计系统显示,第二季度全国旅行社总数为23315家,完成第二季度报表填报的旅行社为22137家,占总数的94.03%(详见附件1)。
从填报情况看,有26个地区填报率达到了90%以上,其中吉林、山东、重庆、宁夏、兵团等5个省级单元的填报率达到100%,陕西、四川、西藏等3省(区)的填报率低于80%。
二、国内、入境、出境旅游三大市场情况
(一)国内旅游市场
2011年第二季度全国旅行社组织国内旅游3714.89万人次、8967.47万人天,接待4425.95万人次、8309.32万人天(详见附件2),同比分别增长43.91%、38.87%、46.80%、39.34%。
第二季度旅行社组织国内旅游人次排名前十位的地区由高到低依次为广东、浙江、四川、江苏、上海、山东、湖北、湖南、重庆、安徽(见图1)。
图1:第二季度组织国内旅游人次排名前十位的地区情况
第二季度旅行社接待国内旅游人次排名前十位的地区由高到低依次为江苏、四川、广东、浙江、上海、山东、湖南、云南、湖北、福建(见图2)。
图2:第二季度接待国内旅游人次排名前十位的地区情况
(二)入境旅游
2011年第二季度旅行社入境旅游外联344.81万人次、1432.84万人天,接待595.15万人次、1738.50万人天(详见附件3),同比分别增长26.54%、71.34%、21.55%、66.04%。
第二季度旅行社外联入境旅游人次排名前十位的客源地国
家或地区由高到低依次为香港、韩国、台湾、日本、澳门、俄罗斯、美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见图3)。
图3:第二季度外联入境旅游人次排名前十位的客源地国家或地区情况
第二季度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人次排名前十位客源地的国家或地区由高到低依次为香港、台湾、韩国、美国、澳门、俄罗斯、日本、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见图4)。
图4:第二季度接待入境旅游人次排名前十位的客源地国家或地区情况
(三)出境旅游市场
2011年第二季度旅行社出境旅游组织452.31万人次、1780.27万人天(详见附件4),同比分别增长43.05%、37.84%。
第二季度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人次排名前十位的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由高到低依次为香港、澳门、台湾、泰国、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法国、美国(见图5)。
图5:第二季度组织出境旅游人次排名前十位的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情况
(四)三大旅游市场情况
1、第二季度三大市场人次数比较
以国内组织人次、入境外联人次、出境组织人次三项指标数据为依据比较三大市场,2011年第二季度旅行社国内旅游人次明显高于入境和出境市场,所占份额达到82%(见图6)。
图6:第二季度三大旅游市场人次情况比较
2、第二季度三大市场人天数比较
以国内组织人天、入境外联人天、出境组织人天三项指标数据为依据比较三大市场,2011年第二季度全国旅行社国内旅游人天明显高于入境和出境市场,所占份额达到73%(见图7)。
图7:第二季度三大旅游市场人天情况比较
三、分地区三大市场总体情况
2011年第二季度旅行社三大市场组织(外联)接待人次(人天)汇总排序前十位的地区由高到低依次为广东、浙江、山东、
北京、江苏、上海、湖南、辽宁、福建、湖北(详见附件5)。
特此公报。
附件:
1.2011年第二季度全国旅行社统计系统填报情况表;2.2011年第二季度全国旅行社组织接待国内旅游情况统计表;3.2011年第二季度全国旅行社外联接待入境旅游情况统计表;4.2011年第二季度全国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情况统计表;5.2011年第二季度各地旅行社组接指标排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