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目录1通则.......................................................1.1目的 ...................................................1.2适用范围 ...............................................1.3一般要求 ...............................................1.4定义 ...................................................1.5生效、适用及解释........................................ 2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3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4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前言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必备要素,也是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
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前期推进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已有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制(修)订了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通航技术条件、各航道的差异性、干支流的相通性等因素,遵循船型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尽可能简化尺度系列档次,兼顾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研究制(修)订。
京杭运河一般货船审图要点分析

京杭运河一般货船审图要点分析摘要:基于近期审查的船舶图纸,对京杭运河一般货船审图要点进行分析,从规则和规范要求、审图思维导图、审图要点归纳多个方面对此类船舶的审图重点进行阐述,以供此类船舶设计和船舶审图参考。
关键词:京杭运河;船舶审图;一般货船;船舶结构;要点分析0引言京杭运河是世界最长的人工河,也是我国古代重要的漕运通道和经济命脉。
目前,京杭运河依旧是我国沟通南北运输的“黄金水道”。
近期,我省船舶航运公司向我局申报了一批内河小尺寸货舱,船舶总长有52.8m、57.8m、67.8m等,这批船舶尺寸小,批量生产,航行于京杭运河水域。
由于这类船舶数量多,而船东多为个人,船舶设计公司多为私人小公司,对图纸重视度不够,设计不严格、不规范,所以船虽小,但问题不少。
基于此,本文对京河运河一般货船的船体审图进行分析,进一步对要点内容进行总结。
1、京杭运河船舶的特点1.1标准化尺寸早在2003年,交通部就在全国内河范围内着手实施船型标准化工程,京杭运河标准化船型应运而生,这不仅解决了京杭运河运力所存在的问题,还对船舶安全性提供了很大的保障。
经过20年的发展,目前标准化船型已经以国家标准形式发行,目前生效的版本为GB38030.2-2019《内河船舶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第2部分:京杭运河、淮河水系》,所有京杭运河航运的船舶必须满足标准化的要求,并颁发《京杭运河型船舶航行证书》。
1.2主尺度小受河道的水深、船闸的宽度和通航效率等综合因素的影响,相对于动辄一百多米的长江货船来说,京杭运河上的货船主尺度较小。
根据不同船舶类型的特点,京杭运河主尺度系列按船舶种类进行划分,过闸散货船、化学品船、油船、和驳船最大总长仅为67.6m,见表1,过闸滚装货船和集装箱船最大总长为90m,见表2。
表1 京杭运河干线过闸散货船、化学品船、油船标准化主尺度系列表2 京杭运河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化主尺度系列2、图纸设计依据确定船舶设计依据是一艘船舶设计的基础,京杭运河船舶为内河船舶,需满足现行内河船舶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同时需满足京杭运河的特殊要求,目前主要设计依据为:(1)《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2)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及其修改通报;(3)《材料与焊接规范》2023;(4)GB38030.2-2019《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第2部分:京杭运河、淮河水系》;(5)船舶设计手册、其余相关文件。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最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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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吃水 参考设计载货量 设计航速 主机总功率
m
m
t
km/h
kW
600
48~50 9.2
2.0~2.3
550~650
≥11
148-164
备注
700
50~52 9.6
2.2~2.5
650~730
已开发有标准船型 [JHB(2004)H200-I] 、 [JHB(2004)H200-II ]和 [JHB(2004)H200-III ] 适用于京杭运河南段
已开发有标准船型 [JHB(2004)H300-I] 、 [JHB(2004)H300-II ](适 用 于 京 杭 运 河 南 段 )、 [JHB(2004)H300-III ]、 [JHB(2004)H300-IV ]、 [JHB(2004)H300-V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2.01.12•【文号】厅水字[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通知(厅水字〔2012〕6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为加快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现2020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目标,部决定开展编制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即“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高等级航道)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制《主尺度系列》的目的与意义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航运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内河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利用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降低内河船舶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编制并实施《主尺度系列》,是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等方面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编制《主尺度系列》的原则性要求(一)必要性原则。
对已建或在建船闸、升船机等通航设施的内河限制性航道,制订通航船舶主尺度系列标准,对新建船舶强制实施,以提高船舶与船闸、升船机等通航设施的适应性,提高通航效率。
对于非过船闸(升船机)船舶不采取强制实施主尺度系列的方式推进船型标准化。
(二)适应性原则。
要根据航道现状以及可预见的航道规划建设情况,在实事求是分析航道、船闸等通航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情况以及运输需求变化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域现有船型的技术特点,研究提出(修订)相关航道的《主尺度系列》。
该《主尺度系列》既要与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相适应,与航道、船闸的标准相适应,又要有利于优化船型设计,推动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船舶的经济性。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国家标准落实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国家标准落实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9.09.17•【文号】交水函〔2019〕661号•【施行日期】2019.09.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国家标准落实工作的通知交水函〔2019〕6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中国船级社、部海事局:由我部组织起草、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审定的《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GB 38030—2019,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可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查阅)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近期印发,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
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20年2月1日起,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通过长江水系、京杭运河和淮河水系、西江航运干线、珠江水系“三线”、黑龙江—松花江的新建过闸运输船舶以及改建中涉及总长或总宽变化的现有过闸运输船舶,其总长、总宽尺度按《主尺度系列》执行。
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新(改)建过闸运输船舶可自愿选择申请按现行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规定,或是按《主尺度系列》规定执行。
三、各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船舶检验机构、船闸管理部门要加强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政策宣贯实施。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积极引导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新(改)建符合《主尺度系列》要求的过闸运输船舶;2020年1月31日后,不得为不符合《主尺度系列》要求的新(改)建过闸运输船舶办理审图、检验、登记、营运、过闸等手续。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交通运输部2019年9月17日。
(完整版)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推进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是航运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
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在京杭运河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京杭运河南、北段航运条件的差异,并根据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满足需要的最少档次、各航道等级船型协调性、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和交通行业标准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种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制定。
制定中充分考虑了已有的研发成果。
本尺度系列的制定及实施,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及解释。
1.通则 (4)1.1目的 (4)1.2适用范围 (4)1.3一般要求 (4)1.4定义 (4)2.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干散货船 (5)2.1 范围 (5)2.2 主尺度系列 (5)3.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油船 (7)3.1 范围 (7)3.2 主尺度系列 (7)4.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驳船(队) (8)4.1 范围 (8)4.2 顶推船队主尺度系列 (8)4.3 拖带船队主尺度系列 (9)5.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集装箱船 (11)5.1 范围 (11)5.2 主尺度系列 (11)6.附录一 (12)7.附录二 (12)1.通则1.1 目的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为水上交通安全提供保障,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2 适用范围1.2.1 本尺度系列适用于航行京杭运河的内河干散货船、油船、顶推船(队)、拖带船(队)和集装箱船等标准船型。
1.2.2 对于多用途船舶,其主要尺度可参照主要货种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京杭运河标准化船舶尺寸

京杭运河标准化船舶尺寸京杭运河是中国古代一条重要的运河,起于京师(今北京)终于杭州,全长1,794千米,由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安徽、江苏、浙江七个省(市)贯通。
作为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内河运输通道之一,京杭运河曾经极大地促进了北方和南方的经济交流和文化传播。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运输需求的增加,京杭运河上的船舶尺寸逐渐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讨论话题。
标准化船舶尺寸的制定对于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以及保护运河生态环境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在制定京杭运河标准化船舶尺寸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航道条件:京杭运河的航道宽度、水深等条件对船舶尺寸有一定要求。
船舶尺寸应与航道条件相匹配,以确保船舶的安全通行。
2.输送能力:标准化船舶尺寸应能够满足运输需求,提高运输效率。
根据预计的货运量和需求,确定船舶尺寸,使得船舶能够装载尽可能多的货物,减少船舶数量,提高运输能力。
3.经济效益:标准化船舶尺寸的制定应考虑到运输成本。
过大的船舶尺寸可能导致造船成本过高或使用成本过高,而过小的船舶尺寸则可能导致运输效益不佳。
因此,应在船舶尺寸与运输成本之间寻找平衡点,使得标准化船舶尺寸既能提高经济效益,又能满足运输需求。
4.生态环境:标准化船舶尺寸的制定还应考虑到对运河生态环境的影响。
过大的船舶尺寸可能对河道造成冲击,破坏河岸生态系统;过小的船舶尺寸则可能增加运输次数,增加河道污染风险。
因此,应在保护运河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确定合适的船舶尺寸。
基于以上考虑,可以制定如下的京杭运河标准化船舶尺寸:1.船舶长度:根据船舶装载能力和航道条件,确定合适的船舶长度。
船舶长度不宜过长,以免影响航行安全,同时也要考虑到货物装载能力,使得船舶能够满足运输需求。
2.船舶宽度:船舶宽度应适应航道宽度,并保证船舶的稳定性。
船舶宽度不宜过宽,以免超出航道范围,造成航行困难。
3.船舶吃水深度:根据京杭运河的水深,确定船舶吃水深度。
船舶吃水深度不宜过大,以免造成船只搁浅的情况,同时也要考虑到货物的装卸便利性。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234目录1.通则 (7)1.1目的 (7)1.2适用范围 (7)1.3一般要求 (8)1.4定义 (9)2.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干散货船952.1 范围 (10)2.2 主尺度系列 (10)3.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油船 . 12 3.1 范围 (12)3.2 主尺度系列 (12)4.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驳船(队) (13)4.1 范围 (13)4.2 顶推船队主尺度系列 (13)4.3 拖带船队主尺度系列 (15)5.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集装箱船185.1 范围 (18)5.2 主尺度系列 (18)6. 附录一 (19)7. 附录二 (19)61.通则1.1 目的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为水上交通安全提供保障,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2 适用范围1.2.1 本尺度系列适用于航行京杭运河的内河干散货船、油船、顶推船(队)、拖带船(队)和集装箱船等标准船型。
1.2.2 对于多用途船舶,其主要尺度可参照主要货种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71.3 一般要求1.3.1 1.2条涉及之船型,其平面尺度应符合本尺度系列规定的总长、总宽的要求。
1.3.2船东可在满足现行法规和规范的前提下,针对市场需求和航道特点,对船舶设计吃水和型深进行适当调整,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的限制。
船舶设计应充分考虑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对船高的限制。
1.3.3 本尺度系列中主机功率范围是按单船深静水航速不低于11km/h、船队不低于8km/h推荐,在满足船舶(队)航行安全的前提下,船东可根据实际自行优化配置。
1.3.4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符合主管机关对京杭运河航道和船舶的有关管理规定及京杭运河技术法规和规范的有关规定。
国家标准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

国家标准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武汉理工大学、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2018年5月目 录一、工作简况 (1)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3)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12)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26)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29)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30)七、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31)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 (31)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32)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32)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发展长江等内河航运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高度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内河运输船舶是内河水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必备要素,也是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
船型标准化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到技术(船型主尺度、标准船型技术方案,标准船型设计准则、安全技术标准、技术方案评估指南等)和政策(市场准入、经济鼓励政策…)等多方面,船型主尺度系列的制定和实施是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3年底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正式启动,2005年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 2005年第7号);2012年底颁布了《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73号公告,以下简称《京淮过闸船舶尺度系列》),于2013年4月1日实施。
2012年发布的《关于公布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的公告》(部公告2012年第13号)将船舶主尺度系列标准为新建船舶的强制性指标要求。
2014年12月修订并重新发布的《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部令2014第23号),规定新建、改建内河运输船舶,应当符合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中的强制性要求。
交通运输部解读《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交通运输部解读《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近期,由我部组织起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审定的《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GB38030-2019,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国家标准正式印发,对长江水系、京杭运河和淮河水系、西江航运干线、珠江水系“三线”、黑龙江-松花江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总长、总宽尺度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规范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主尺度,是提升船闸通过效率、充分发挥内河优势作用的重要举措。
长期以来,我部高度重视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规范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2004年以来,陆续发布并修订出台了主要水系(或河流)的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覆盖我国主要内河通航水域,涉及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共163种,其中,船舶总长、总宽为强制性要求。
《公告》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提升了船闸通过效率,缓解了内河运输瓶颈制约,同时,加快了内河运输船舶运力结构调整,促进了内河水运高质量发展。
我部在组织实施《公告》过程中,根据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航运市场变化、港航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等情况,组织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对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进行了动态跟踪维护研究,并结合国家关于标准管理改革相关精神,积极推进将《主尺度系列》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历经两年左右的调查研究、组织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审查等工作,近期出台。
二、《主尺度系列》主要内容《主尺度系列》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从保证船闸总体通过效率最大化、适应流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角度出发,充分考虑航道、港口、船闸尺度等限制性条件,结合不同吨级船舶船型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尽可能赋予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对船型主尺度选择的灵活性,共确定了124种船型主尺度。
与《公告》相比,《主尺度系列》的主要变化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术语和定义”部分,统一调整了船舶总长、总宽的定义,并明确规定船艏艉两端或两舷的固定突出物长度、宽度应分别计入总长、总宽,活动突出物在船舶过闸前未能提起的,也应计入总长和总宽。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是目前内陆河运输中常用的船型,其具有适应性强、能够在较窄的水域中行驶等特点,因此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在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设计和建造中,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介绍一下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主要参数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主要参数包括船长(L)、船宽(B)、设计吃水(T)、设计载重吨位(DWT)、最大航速、排水量以及主机功率等。
船长和船宽是影响船舶外形和船舶货物容积的主要参数。
同时,为了适应内河过闸运输的需要,设计吃水一般控制在1.5m以下。
设计载重吨位是船舶装载能力的重要参数。
2.主要船型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主要船型有平底船、V型船和双底船等。
平底船和V型船的底部不太凸起,适应性强,能够在浅水和较狭窄的水域中运作;而双底船在承载能力上具有一定优势,但灵活性不如平底船和V型船。
3.主机系统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主机系统一般采用柴油机和舵机。
柴油机的优点在于功率大、燃油消耗少,舵机的优点在于操作方便、维修成本低。
此外,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还应配有缆绳等操作设备,以保证船只能够顺利通过闸门。
4.结构设计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结构设计需要特别考虑其通过闸门的需求。
因此,船舶的风格一般以矮胖、稍微凸起的形状为主,以便能够通过比船舶本身窄的闸门。
此外,船舶的结构设计还需要考虑货物的装卸和保护,为此应设计出合理的货舱和操作设备等。
总之,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内陆河运输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通过合理的设计和建造,可以提高船舶的适应性和经济性,使内河过闸运输更加高效。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前言推进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是航运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
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在京杭运河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京杭运河南、北段航运条件的差异,并根据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满足需要的最少档次、各航道等级船型协调性、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和交通行业标准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种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制定。
制定中充分考虑了已有的研发成果。
本尺度系列的制定及实施,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及解释。
目录1.通则1.1 目的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为水上交通安全提供保障,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2 适用范围1.2.1 本尺度系列适用于航行京杭运河的内河干散货船、油船、顶推船(队)、拖带船(队)和集装箱船等标准船型。
1.2.2 对于多用途船舶,其主要尺度可参照主要货种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1.3 一般要求1.3.1 1.2条涉及之船型,其平面尺度应符合本尺度系列规定的总长、总宽的要求。
1.3.2船东可在满足现行法规和规范的前提下,针对市场需求和航道特点,对船舶设计吃水和型深进行适当调整,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的限制。
船舶设计应充分考虑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对船高的限制。
1.3.3 本尺度系列中主机功率范围是按单船深静水航速不低于11km/h、船队不低于8km/h推荐,在满足船舶(队)航行安全的前提下,船东可根据实际自行优化配置。
交通部公告第7号——对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标准船型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的有关事项公告

交通部公告第7号——对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标准船型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的有关事项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5.21•【文号】交通部公告第7号•【施行日期】2005.05.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73号――关于公布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12月25日,实施日期:2013年4月1日)废止交通部公告(第7号)为加快京杭运河标准船型的推广,在总结示范工程实施以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京杭运河及长江三角洲地区的航道条件,并结合目前京杭运河区域内航运管理、船舶检验和船舶建造管理的实际,我部对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标准船型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标准船型政策进行调整。
京杭运河标准船型,是指按照交通部公布的《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建造或符合主尺度系列要求的船舶。
在该主尺度系列之外,可对具体船型分别制定强制性指标或项目,京杭运河标准船型还应当满足这些强制性指标或项目。
二、按照“三级网络体系”推进标准船型。
交通部负责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的建立和维护;示范工程实施范围内有关五省一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标准船型图纸的研究开发和其他强制性标准或项目的制定;有关基层船舶检验部门负责船舶建造的现场监管。
三、《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2005年版)已经我部组织研究完成,现予发布。
今后我部将根据航道条件的改善和变化情况,及时对该主尺度系列进行更新。
四、有关五省一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我部公布的主尺度系列,组织有关科研设计单位研究开发标准船型图纸。
在研究开发标准船型图纸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技术进步与“安全、环保、经济、美观”之间的关系,通过技术进步,促进航运和船舶结构调整,对于实践证明有利于安全与环保、显著改善船舶性能的关键技术与要求,要逐步上升为强制性标准。
交通部关于公布京杭运河标准船型的公告-交通部公告第18号

交通部关于公布京杭运河标准船型的公告正文:---------------------------------------------------------------------------------------------------------------------------------------------------- 交通部关于公布京杭运河标准船型的公告(交通部公告第18号)由交通部组织研究开发的京杭运河标准船型,已完成规定的程序,现予公布。
航运业者可向受理新增运力申请的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标准船型设计开发单位免费(图纸加工工本费除外)获得标准船型图纸。
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航运业者便利、无障碍的获得标准船型图纸。
根据《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示范工程行动方案》,自2004年1月1日起,凡新建货船、集装箱船和顶推船队进入示范工程实施范围航道航行,应当按照交通部公布的标准船型图纸或技术方案建造。
对2003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工但未完工的船舶,可允许其建造完工后投入使用。
同时鼓励航运业者按照交通部公布的标准船型图纸或方案修改设计,建造标准型船舶。
对虽已签定建造合同但尚未开工的,应当一律按照标准船型建造。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京杭运河标准船型系列(标准船型图纸已分送有关省市交通主管部门)100吨级货船I型[JHB(2004)H100-I]100吨级货船II型[JHB(2004)H100-II] 100吨级货船Ⅲ型[JHB(2004)H100-Ⅲ]200吨级货船I型[JHB(2004)H200-I]200吨级货船II型[JHB(2004)H200-II] 200吨级货船Ⅲ型[JHB(2004)H200-Ⅲ]300吨级货船I型[JHB(2004)H300-I]300吨级货船II型[JHB(2004)H300-II] 300吨级货船Ⅲ型[JHB(2004)H300-Ⅲ]300吨级货船IV型[JHB(2004)H300-IV] 300吨级货船V型[JHB(2004)H300-V]500吨级货船I型[JHB(2004)H500-I]500吨级货船II型[JHB(2004)H500-II] 500吨级货船Ⅲ型[JHB(2004)H500-Ⅲ]500吨级货船IV型[JHB(2004)H500-IV] 1000吨级货船[JHB(2004)H1000-I]27TEU集装箱船[JHB(2004)J30-I]30TEU集装箱船[JHB(2004)J30-II]60TEU集装箱船[JHB(2004)J60-I]1000TEU集装箱船[CJB(2004)J100-I]1000吨级分节驳[JHB(2004)B1000-I]1500吨级分节驳[JHB(2004)B1500-I]2000吨级分节驳[JHB(2004)B2000-I]328KW推船型[JHB(2004)T328-I]180KW推船型[JHB(2004)T180-I] ——结束——。
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交通运输物流标准体系》

交通运输物流标准体系(2021年)目录交通运输物流标准体系100 物流基础标准400 物流服务与管理标准300 运输作业标准200 物流设施设备标准101 术语102 分类、代码与标志202 道路运输设施设备203 水路运输设备201 多式联运设施设备202.1运输设备302 道路运输作业301 多式联运作业303 水路运输作业302.1普通货物运输302.2危险货物运输303.2危险货物运输303.1普通货物运输402 物流管理401 物流服务301.1普通货物运输301.2冷链货物运输201.2货运枢纽202.2货运场站303.3大件货物运输201.1运输设备102 分类、代码与标志2021物流设施设备标准2021多式联运设施设备运输设备货运枢纽2021道路运输设施设备运输设备货运场站2021水路运输设备300 运输作业标准301 多式联运作业普通货物运输冷链货物运输302 道路运输作业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303 水路运输作业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大件货物运输400 物流服务与管理标准401 物流服务402 物流管理500 物流信息化标准501 元数据与数据元502 信息格式503 信息交换与共享504 信息系统与平台一、交通运输物流标准体系统计表二、编制说明(一)编制目的。
完善交通运输物流标准体系是落实、关于改善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深化交通运输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重要内容。
修订《交通运输物流标准体系》,目的是有效解决2021版交通运输物流标准体系与加快交通强国建设,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现代物流业发展新形势新业态不相适应,部分标准滞后、标准缺失、引领性不强等方面问题,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标准制修订任务,为交通运输物流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标准支撑。
(二)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21〕24号);2关于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21年)》的通知(国发〔2021〕42号)。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前言推进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是航运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
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在京杭运河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京杭运河南、北段航运条件的差异,并根据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满足需要的最少档次、各航道等级船型协调性、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和交通行业标准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种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制定。
制定中充分考虑了已有的研发成果。
本尺度系列的制定及实施,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及解释。
目录1.通则1.1 目的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为水上交通安全提供保障,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2 适用范围1.2.1本尺度系列适用于航行京杭运河的内河干散货船、油船、顶推船(队)、拖带船(队)和集装箱船等标准船型。
1.2.2对于多用途船舶,其主要尺度可参照主要货种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1.3 一般要求1.3.11.2条涉及之船型,其平面尺度应符合本尺度系列规定的总长、总宽的要求。
1.3.2船东可在满足现行法规和规范的前提下,针对市场需求和航道特点,对船舶设计吃水和型深进行适当调整,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的限制。
船舶设计应充分考虑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对船高的限制。
1.3.3本尺度系列中主机功率范围是按单船深静水航速不低于11km/h、船队不低于8km/h推荐,在满足船舶(队)航行安全的前提下,船东可根据实际自行优化配置。
1.3.4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符合主管机关对京杭运河航道和船舶的有关管理规定及京杭运河技术法规和规范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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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目录
1通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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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般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定义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效、适用及解释错误!未定义书签。
2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错误!未定义书签。
4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
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必备要素,也是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
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前期推进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已有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制(修)订了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通航技术条件、各航道的差异性、干支流的相通性等因素,遵循船型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尽可能简化尺度系列档次,兼顾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研究制(修)订。
本尺度系列的制(修)订和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提高航运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和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
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1通则
目的
为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特制(修)订《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本尺度系列)。
适用范围
1.2.1本尺度系列适用于通过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船闸的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等运输船舶,不适用于船舶经营范围内无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的运输船舶和工程船、航运支持系统船等非运输船舶。
1.2.2 过闸多用途船舶主尺度,按照主要运输货品种类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一般要求
1.3.1 本尺度系列包含过闸运输船舶航行区域、所载主要货类及船型序列等信息提示。
除另有说明外,用户可根据需求按船舶种类、船型名称,选取相应的船舶主尺度。
1.3.2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船舶主尺度应满足本尺度系列总长、总宽的有关规定。
1.3.3 本尺度系列所列出的设计吃水为参考值,用户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的限制条件。
1.3.4 用户确定船舶高度时,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等对船舶高度的限制。
1.3.5 需在其他水域航行的过闸船舶,其主尺度还应满足相关水域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要求。
1.3.6 船舶(队)营运航速应不低于预定航程水域内可能出现的最大流速,且应满足海事部门对最低对岸航速的要求。
在满足船舶(队)航行安全的前提下,用户可根据实际优化配置主机功率。
1.3.7 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满足《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13号)。
1.3.8 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符合主管部门及相应法规、规范的有关规定。
1.3.9 按本尺度系列建造的船舶应符合中国造船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船舶的主尺度偏差-总长及总宽允许偏差范围为:L/1000mm及B/1000mm。
定义
本尺度系列采用定义如下:
总长—指船体(包括永久性固定结构在内的)最前端至最后端间垂直于舯站面方向量度的距离。
符号:L OA 。
总宽—从一舷到另一舷垂直于中线面方向量度(量至船壳外板、护舷材或缘饰材的外侧)的最大距离。
符号:B OA。
适用航域—符合某一尺度系列之过闸船舶,其可允许通过的内河限制水域。
生效、适用及解释
1.5.1 本尺度系列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后公布施行。
1.5.2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尺度系列适用于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
1.5.3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
重大事项报交
通运输部批准。
2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的内河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3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的内河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2的要求。
与驳船组成船队的总长、总宽应控制在航道、船闸允许的范围内。
表2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4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的内河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