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福岛时代的纵深防御
“后福岛时代”日本核能政策走向
“后福岛时代”日本核能政策走向【摘要】在福岛核事故后,日本的核能政策迎来了新的调整和转变。
政府重启了一部分核电站,但也加强了核安全措施,以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日本还加大了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投入,致力于减少对核能的依赖。
在国际合作与经验交流方面,日本也在努力与其他国家分享经验教训,共同提升核能安全水平。
未来展望上,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经验的积累,日本的核能政策有望更加完善和可持续。
福岛核事故虽然给日本带来了沉重的教训,但也促使其在核能政策上实现了一定的进步。
对全球核能政策的启示在于,需在发展核能的不忽视核安全和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挑战。
【关键词】福岛核事故、日本核能政策、后福岛时代、调整和转变、重启核电站、核安全措施、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未来展望、全球核能政策、启示。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日本是一个位于环太平洋地震带上的岛国,地震、海啸、火山等自然灾害频发。
由于日本本土地域狭小、资源贫乏,核能一直是其主要的能源来源之一。
在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了福岛核电站事故,这一事件彻底改变了日本的核能政策。
福岛核事故也被认为是切实反映了核电站失事对整个社会环境、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以及一个对国家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的警告。
福岛核事故不仅给日本带来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还引发了全球对核能安全的担忧。
日本政府不得不重新审视自身的核能政策,纠正过去的错误,加强核安全措施,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与国际社会分享经验教训。
在这样的背景下,日本进入了所谓的“后福岛时代”,其核能政策也正在面临着重大的调整和转变。
1.2 福岛核事故对日本核能政策的影响福岛核事故对日本核能政策的影响是深远而显著的。
这场灾难在2011年发生,导致了核电站的多重泄漏,不仅给周围地区带来了巨大的辐射污染,也引发了日本全国对核能安全的普遍担忧和质疑。
福岛核事故让人们重新认识到核能的风险和不可控性,加剧了人们对核能的恐惧和怀疑情绪。
对纵深防御的思考
对纵深防御的思考范育茂朱宏(环境保护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成都,610041)摘要:日本福岛核事故是世界核电运行史上首个由于极端自然灾害导致多个反应堆堆芯损坏的严重事故,将对全球核能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本文对作为核安全基本原则的纵深防御进行了梳理和讨论,概述了纵深防御的涵义及其发展,描述了其实施过程;在分析福岛核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带来的挑战之基础上,对后福岛时代的纵深防御体系给出了几点初步思考。
关键词:福岛核事故纵深防御核安全设计基准1 引言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地区发生里氏9.0级特大地震,加上随之而来的巨大海啸,导致福岛第一核电站(Fukushima Dai-ichi Nuclear Power Station)发生严重事故,成为世界核电五十多年运行历史上首个由于极端外部自然事件导致多个反应堆堆芯损坏的核电站。
福岛核事故反映出当前人类社会对极端自然灾害的认识还存在局限性,直接挑战了核能界对核事故风险的传统认识,人们不能再以福岛核事故前的思维来对待核安全问题了。
福岛核事故,正在促使各国重新审视现有的核安全监管框架,反思对核安全的本质认识,加紧研究很多过去未曾考虑或忽视的核安全议题,如一址多堆核电机组的相互影响、极端外部事件叠加导致的多机组严重事故预防与缓解、实体屏障发生共模失效的概率及应对措施等。
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对纵深防御(Defense-In-Depth)这一核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根本理念进行重新梳理和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亡羊补牢”,真正确保后福岛时代的核安全“万无一失”。
本文即是对此议题的初步思考。
2 纵深防御2.1 涵义及其发展纵深防御是上世纪50年代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核安全策略。
对于纵深防御的概念,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权威的官方定义,但全世界核能界对之的理解和应用基本一致,都视之为核安全的基本原则,核心理念是依次设置一系列多层次的保护,以保持反应性控制、堆芯冷却和放射性包容三项基本安全功能,进而确保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安全。
福岛的教训:坚持理性的核安全哲学
裂变核能 在2 世纪6 年代 进入商 用开发 阶段 0 0 以后 ,第 二代核 电厂的安全 系统经历 了从简单 到 复杂 的漫长过程 .形成 了保 障核 能安 全 的设计 基
先 是 1 6 年在 美 国联 邦 法规 1 C R1 0 92 0 F 0 中规 定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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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 2
程 平 东 : 岛 的教 训 : 福 坚持 理 性 的核 安全 哲 学
出 台的历 史功 绩 首先在 于不 再沿 袭 传统 的思路 。 而把简单化 作为新 一代核 电厂 的设 计哲 理 ,使依 赖 于重力 、 惯性 、 对流 、 散 、 扩 蒸发 、 冷凝 、 自然循环 等 自然力 的非能动 技术引领 了核 电厂安全 系统 简 单化 的革命 , 为核 电发展开辟 了一条 更安全 、 更经 济 的全新 的技术路 线 。 在经 历 了2 多年 的徘 徊与 探 索 以后 。 际核 O 国 电终 于在 新 世 纪 的第 一 个 1 年 以全 新 的面 貌 揭 O 开 了复兴 的序 幕 。 一新 态 势是 以技术 转 型为 主 这 要 特 征 的 : 建 项 目以第 三 代 技 术 为主 流 , 新 未来 项 目则 更 多地 期 待 着 第 四代 或 更 先 进 技 术 的工
211086323_应对先进核电厂纵深防御要求的电气系统配置方案与优化研究
应对先进核电厂纵深防御要求的80研究与探索Research and Exploration ·工艺流程与应用中国设备工程 2023.03 (下)受核反应堆运行的潜在危害。
早期的纵深防御体系由3个层次组成,经过不断的探索和改进,形成了目前经典的5层次的纵深防御体系。
但当前纵深防御体系经过多年的探索、改进与增强,层层加码,导致了繁复的设计,并带来了沉重的成本压力,降低了核电在电力市场的竞争力,也制约了系统简化和技术创新,暴露了一定的局限性。
核电厂电力系统对所有纵深防御层级都是必不可少的支持系统。
按纵深防御层次进行电气系统电源的梯次配置,可以与厂用电设备所执行的功率相匹配,保证不同防御层次使用的厂用电设备的供电连续性,使核电厂的各种厂用电设备在相对应的电源保障下有效应对异常和事故工况。
本文阐述了核电厂纵深防御概念的产生、发展和进化的过程,梳理了相关法规和导则中针对电气系统纵深防御的总体性要求,并给出了先进核电厂电气系统多层次电源配置方案。
提出基于风险指引型纵深防御体系与基于采用智能化设备提升安全能力的电气系统优化,目标是在满足电厂安全指标的同时满足纵深防御充分性的基础上,优化电气系统纵深防御的层次设计。
本文的研究结论可供后续新堆型的电气系统设计及电源配置参考,并有助于合理且经济的确定核电厂电源配置体系。
1 研究方法1.1 核电厂纵深防御概念的发展纵深防御的概念诞生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
早期的纵深防御理念主要体现在设置多重物理屏障,通过事件预防、纠正偏差、事故防护等手段,提供足够的安全裕量,用以抵御所谓“极不可能的”的事故,即设计基准事故(DBAs)。
1975年Brown’s Ferry 核电厂的火灾事故以及1979年的三里岛核事故从某些方面推进了纵深防御概念的发展与改进。
早期三个层次的纵深防御体系逐渐开始明确。
得益于概率风险分析的提出及应用,在吸取了导致堆芯融化的三里岛事故和切尔诺贝利事故的经验教训后,1996年INSAG-10将纵深防御概念拓展了两个层次,形成了五层次体系。
“后福岛时代”日本核能政策走向
“后福岛时代”日本核能政策走向【摘要】本文围绕“后福岛时代”日本核能政策展开讨论,首先介绍了背景和重要性。
在探讨了日本核电行业所面临的挑战与困境,政府对核能政策的调整与转变,以及新能源政策的发展。
同时分析了核能政策在社会和环保方面的影响,以及国际社会对日本核能政策的关注。
结论部分展望了日本核能政策的未来,并提出了“后福岛时代”对全球核能行业的启示。
文章力求全面深入地探讨日本核能政策的变化和影响,对于理解全球核能行业的趋势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后福岛时代、日本、核能政策、挑战、政府、调整、转变、新能源、社会、环保、影响、国际社会、关注、未来展望、全球核能行业、启示、结论、展望。
1. 引言1.1 后福岛时代的背景后福岛时代是指2011年发生的福岛核电站事故之后,在日本核能政策发展上进入了新的阶段。
这场事故对整个日本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不仅导致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环境破坏,还引发了全球对核能安全性的担忧和讨论。
此次事故成为了日本核能政策发展的分水岭,促使政府和民众重新审视核能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对未来的能源政策做出了重要的影响。
福岛核电站事故的发生,让人们意识到核能在发生故障时所带来的巨大风险,也让人们开始重新评估核能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这场事故不仅对日本国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还引发了全球范围内对核能政策的重新审视和调整。
日本政府在事故之后迅速关闭了部分核电站,加强了核能安全监管,同时也开始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和支持,以减少对核能的依赖。
在这样的背景下,后福岛时代成为了日本核能政策发展的新起点,也是日本能源政策转型的关键时期。
政府和民众需要共同努力,制定出更为安全和可持续的能源政策,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能源危机的挑战。
1.2 “后福岛时代”日本核能政策的重要性“后福岛时代”是指2011年发生在日本福岛核电站的核泄漏事故之后的时代。
这场事故引起了全球对核能安全的重大关注,也对日本的核能政策产生了深远影响。
核电站的安全
核电站的安全20097344 刘浩事件:2011年3月11日下午,日本东部海域发生里氏9.0级大地震,并引发海啸。
位于日本本州岛东部沿海的福岛第一核电站停堆,且若干机组发生失去冷却事故,3月12日下午,一号机组发生爆炸。
3月14日,三号机组发生两次爆炸。
日本经济产业省原子能安全保安院承认有放射性物质泄漏到大气中,方圆若干公里内的居民被紧急疏散(疏散范围一直在扩大)。
首先,让我们看一看辅导核电站的情况福岛核电站(Fukushinia Nuclear Power Plant)位于北纬37度25分14秒,东经141度2分,日本首都东京东北方向大于270公里处,地处日本福岛工业区。
它是目前世界最大的核电站,由福岛第一核电站和福岛第二核电站组成,共10台机组,其中,第一核电站6台机组,第二核电站4台机组。
均由东京电力公司负责运营,其中福岛一站1号机组于1971年 3月投入商业运行,二站1号机组于1982年4月投入商业运行。
两座核电站的反应堆均为以普通水作为冷却剂和中子减速剂的沸水反应堆。
日本经济产业省原子能安全和保安院2011年3月12日宣布,受里氏9.0级地震影响,福岛县两座核电站反应堆发生故障,其中第一核电站中一座反应堆震后发生异常导致核蒸汽泄漏。
那看一看其工作原理福岛核电站的日常运行模式福岛核电站自上世纪70年代初投入运行。
该核电站共有六个蒸汽发电机组,利用铀燃料的裂变来产生热能。
在燃料棒周围的水加热后转换成蒸汽,驱动蒸汽轮机发电。
反应堆四周由厚重的钢内衬和混凝土组成初级防护罩,周围由弛压水池防护,以免发生反应堆防护容器过热。
海水用水泵注入冷凝器,通过降淋方式,使蒸汽冷却后转换成水后,再泵回核反应堆。
那么,核电站的安全存在哪些隐患1、核能电厂会产生高低阶放射性废料,或者是使用过之核燃料,虽然所占体积不大,但因具有放射线,故必须慎重处理,且需面对相当大的政治困扰。
2、核能发电厂热效率较低,因而比一般化石燃料电厂排放更多废热到环境裏,故核能电厂的热污染较严重。
日本核污染预防
日本核污染预防
日本作为一个地处环太平洋地震带,拥有大量核电站的国家,对核污染的预防非常重视。
以下是日本对核污染预防的几个主要措施:
1. 核电站安全措施:日本的核电站采取了严格的安全措施,包括建设抵御地震和海啸的设施、备用冷却系统、重要设备多重防护等。
核电站的设计和运行都符合严格的国际标准。
2. 核辐射监测系统:日本建立了广泛的核辐射监测系统,包括设立核辐射监测站和监测网络,实时监测空气、地表水、土壤和食品等中的辐射水平。
一旦发生核辐射泄漏,可以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对人民和环境的影响。
3. 核污染食品监测:针对福岛核事故后可能出现的核污染食品问题,日本建立了严格的食品检验制度。
通过取样、检测和追踪,确保食品的辐射水平符合安全标准。
对于超过标准的食品,将限制其销售和消费。
4. 疏散和紧急应对计划:针对核事故发生时可能需要疏散人员的情况,日本制定了详细的疏散和紧急应对计划。
这包括确定疏散区域、疏散路线、疏散设施等,确保人民的安全。
5. 国际合作与信息交流:日本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和信息交流,分享核能安全方面的经验、技术和最佳实践。
这有助于提高全球核能安全水平,共同应对核污染的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日本采取了各种预防措施,但核能事故的风险依然存在。
因此,日本不仅要不断加强预防和应对能力,还应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等替代能源,降低对核能的依赖。
汲取福岛事故经验教训提高核电安全水平辐射防护大会课件
Okuma Line 1L
Okuma Line 2L
Okuma Line 3L
Okuma Line 4L
福岛第一核电厂在受海啸袭击后的供电状态
Fukushima Daiichi Units 1-4 No surviving power source
Okuma Line 1L, 2L
Receiving circuit breaker damaged in earthquake
6.9kV bus-bar
P
D/G
D/G Cooling D/G
system
2H
2A
2B
Unit 2 emergency system power supply
6.9kV bus-bar
P
D/G
D/G Cooling D/G
system
3H
3A
3B
Unit 3 emergency system power supply
sources
・Tomioka Line 2 was shut down to prevent a transmission grid
failure.
500kV bus-bar
66V bus-bar
・ The DG× signifies loss of function due to either “M/C failure,” “loss of sea water system,” or “DG main unit failure.”
13
日本核电厂抗震性能评估及抗震改进 一是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权力必须为职工群众谋利益,绝不能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
14
美国对福岛事件的反映和我们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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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 口超过 1 万人, 6 超过 福岛核 电站 同等距离的人口密度。 别是I d 1 特 n 1 1 a Pit o 核电站, n 若按5 英里应急范围计 O 算, 将涉及2 0 万人。 00 可见, 美国核应
进行设备可靠性评价和指导设备 的维 修 。 0 拥有一 个称为 “ 网”的 IP还 N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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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 约 市 仅 2 英 里 的 已服 役 近 4 年 的 7 0 Id a on 核 电站 。 n in P it
站设计都 考虑了厂址可能 发生的 自然
灾 害, 地震 、 风 、 如 飓 龙卷 风 、 水灾 、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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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 一 个核 电站至少 派2 每 名安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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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会更严重。 因此, 岛事件 后, 福 美国 现有核 电站是否安全,自然成 为听证 会质疑的重点。 美国核管会 ( R ) N C 主席和官员在 听证 陈述中, 一再表示核 监管 当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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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国参议 院能源与 自然资源委 员会就 福
岛核 电站核 泄漏事故 召开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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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核事故对我国核电安全发展的启示
电失效 , 机组 启动 应 急柴 油 发 电机 供应 交 流 电 , 各 对 提 高 至 7 。 故 发 生 经 过 如 下 图 所 示 。 级 事
反 应堆 及 乏燃 料 水池 进 行冷 却 。
事 故 发 生 后 , 岛 核 电 站 附 近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得 福
电 海 地 震 造 成 福 岛 县 沿 岸 地 区 地 表 沉 降 接 近 0. / , 到 加 强 , 站 附 近 采 集 的 地 下 水 、 水 样 品 以 及 海 底 8D _ 并 引 发 大 规 模 海 啸 , 于 福 岛 第 一 核 电 站 潮 汐 测 量 土 壤 样 本 中 均 监 测 到 放 射 性 物 质 。 府 发 布 公 告 限 由 政 仪 器 失 效 , 有 关 于最 大 海 啸高 度 的数 据记 录 , 据 制某 些地 区 的一 些产 品上 市 和 食入 。 没 根 专 家 评 估 , 啸 最 大 高 度 超 过 1 m , 于 各 机 组 设 置 海 O 由
项 目资 助 : 研 究 受 中 国人 民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灾 害 研 究 基 金 项 目资 助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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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事 件 不断 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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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保 障 核 电 站 安 全 运 行 , 立 多 元 性 、 持 续 性 建 可 以 及 可 各 自独 立 的 防 护 系 统 , 设 备 和 措 施 上 进 行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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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防御在“华龙一号”设计中的应用
纵深防御在“华龙一号”设计中的应用作者:张艳辉张琳郑俊来源:《电脑知识与技术》2020年第11期摘要:纵深防御贯穿于核电厂整个寿期(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的各个阶段,以保证核电厂所有活动均置于重叠措施的防御之下,当有一种防御措施失效时,它将由适当的措施探测、补偿或纠正。
本文介绍了纵深防御的目标和分层,结合“华龙一号”的基本技术特征,采用最新提出的能动与非能动相结合的安全系统设计理念,对纵深防御在“华龙一号”中的应用进行分析。
结果表明,“华龙一号”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经济性,满足最新的安全要求和国际上第三代核电的用户要求。
关键词:纵深防御;华龙一号;能动与非能动;核电厂中图分类号:TP29 文献标识码:A核能是一种安全且环境友好的能源,是国际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核电站必须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和安全第一的原则。
为了实现核安全目标,在核电厂的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各阶段采用纵深防御的原则,不仅从设备上而且从措施上提供多层次的重叠保护,以确保对反应堆功率有效控制,对燃料组件充分冷却,对放射性物质实现有效包容,使其不发生泄漏。
1核电厂纵深防御的目标和分层国家核安全局在2016年重新修订发布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中指出:纵深防御要贯彻于安全有关的全部活动,包括与组织、人员行为或设计有关的方面,以保证这些活动均置于重叠措施的防御之下,即使有一种故障发生,它将由适当的措施探测、补偿或纠正。
在整个设计和运行中贯彻纵深防御,以便对由厂内设备故障或人员活动及厂外事件等引起的各种瞬变、预计运行事件及事故提供多层次的保护。
根据核电厂核安全事故的发展特点,纵深防御的三个目标为:(1)补偿或纠正设备故障或人员差错;(2)维持屏障本身的有效性并防止故障传播到全厂;(3)在屏障本身的有效性不能完全保持时,保护从业人员、公众和环境不致受到辐射伤害。
为了实现纵深防御的三个目标,根据核电厂运行特点,纵深防御通常设置为5个层次:预防、检测、保护、包容、应急。
日本核污染如何解决的呢
日本核污染如何解决的呢
日本核污染的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
1. 废弃核电站的处理:日本福岛核事故后,核电站的废弃物处理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日本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处理,包括清理废弃物、封存核电站、建造地下冻结墙等,以防止核污染物的扩散。
2. 核污染区的清理:日本政府在福岛核事故后实施了核污染区的清理工作。
清理包括清除污水、土壤和建筑物中的核污染物,并对受影响地区进行辐射监测和监测。
3. 辐射水的处理:福岛核事故导致了大量的辐射水积累,日本政府采取了多种方法对辐射水进行处理。
其中包括提高水处理设施的效率、采用混凝剂沉降法、反渗透膜过滤等技术手段。
此外,日本政府还计划将经过精密处理的辐射水排放入大海,但该决定引起了争议。
4. 辐射影响的监测和管理:日本政府加强了对核污染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包括对海洋、土壤、农产品等进行辐射检测,并实施了严格的辐射限值标准,确保人民的健康和安全。
需要指出的是,核污染的解决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科学家和民众的共同努力。
此外,核能的安全管理和发展也是关键,确保核事故不再发生是防止核污染的根本解决之道。
运行核电的辐射环境影响及管控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2021年重点工作里提到:“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
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
”这是近年来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用“积极”的字眼来形容核电发展工作安排。
核电再次成为热点进入公众视野,运行核电厂对环境的辐射影响及中国的防控措施备受关注。
一、福岛核事故后中国核电的安全性进一步提升自1985年秦山一期核电厂始建,截至2020年年底,中国在运、核准在建机组共66台(不包括台湾地区)、装机7075万千瓦。
其中,在运48台、4989万千瓦,居世界第三;核准在建18台、2087万千瓦,居世界第一。
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的相关信息,2020年1-12月全国累计发电量为74170.40亿千瓦时,运行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为3662.43亿千瓦时,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4.94%。
中国核电建设一直坚持采用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推荐的先进安全标准。
尤其是2011年福岛核事故后,国家核安全局对运行和在建核电厂进行了全面的安全综合检查。
中国核电厂按照纵深防御的理念进行设计、建造和运行,具备完备的应对设计基准事故的能力,也具备一定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能力,运行核电机组安全业绩良好,迄今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2级及其以上的运行事件,安全风险处于受控状态,核与辐射安全是有保障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AP1000、EPR和“华龙一号”等新型核电机组从设计阶段就比较充分地考虑了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设计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烧,对可压缩的干废物在触及压缩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超级压缩。
在管理方面,建立了严格有效的管理程序,对放射性固体废物从源项、整备、暂存、运输到处置进行全周期跟踪管理。
通过不断的实践和经验积累,中国运行核电厂单台机组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年产生量呈逐渐下降趋势,“华龙一号”机组的年固体废物产生量不大于50m3。
核安全及核安全文化 教案2(1)
核安全及核安全文化教案(二)地点:四(2)班教室时间:2016年6月8日主讲人:李延寿教学目标:使学生了解核电站的原理,以及核电站的危害。
教学内容:一、核处理能确保核安全在我国核电建设的过程中,选用了80年代成熟的压水堆堆型技术,在传统标准设计基础上经过充分改进,其安全性有大幅提升,且其经济性具有明显优势。
历经多年“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我国目前已经完成了核电的四个自主化:自主设计、自主建造、自主建设、自主运营。
多年来,我国在运核电站保持安全稳定运行,安全生产业绩逐步迈入国际先进水平。
2013年,与世界核营运者协会9项关键业绩指标比对,大亚湾核电基地在总共54项指标中有28项进入世界前1/10。
为保障公众和环境不受放射性产物的伤害和污染,防止和减少放射性物质向环境释放,压力堆核电站设置了三道屏障,只要其中有一道屏障是完整的,就不会发生放射性物质外泄的事故。
第一道屏障————燃料芯块和包壳;第二道屏障———压力容器和一回路压力边界;第三道屏障——安全壳。
二、始终贯彻的核安全纵深防御原则核安全基本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核安全技术的基础。
(一)多道屏障;(二)多重保护。
核电厂一般设有五重保护。
核电站不会像原子弹那样爆炸,我国核电站会不会遭遇福岛那么大的海啸,是安全的。
日本福岛核电站在地震后是安全可控的,相关厂房和设施基本完整。
根据事故分析,海啸淹没柴油机是导致事故出现不可控恶化的开端。
海啸,是由风暴或海底地震造成的海面恶浪并伴随巨响的现象,是一种具有强大破坏力的海浪。
海啸通常由里氏 6.5 级以上深海地震引起,且海水深度达到 1000 米量级才可能形成规模较大的海啸。
我国沿海区域处于宽广大陆架上,水深较浅且大都在200米以内,不利于地震海啸的形成与传播,如在大亚湾海域,水深只有 20 ~ 30 米。
当海啸波从深海传播到我国近海区域时,受外海岛屿和宽广的大陆架浅海海床摩擦阻力影响,其能量已迅速衰减。
秦山第二核电厂纵深防御四道防线的建设
3872018.12MEC 对策建议MODERNENTERPRISECULTURE核安全是核工业的“生命线”,纵深防御在核电厂安全建设中至关重要。
秦山二核是我国自主设计建造、管理运营、被誉为“核电国产化重大跨越”的大型商用压水堆核电站。
1、2号机组和3、4号机组分别于1996年和2006年开工建设。
秦山二核受苏联切尔诺贝利和美国三哩岛核事故影响,设计之初就考虑到技术的、人为的以及组织管理上的失效,注重纵深防御多道防线的建设,力求最大限度地包容放射性物质,尽可能减少放射性物质向周围环境的释放。
一、核电站纵深防御的三道物理屏障屏障的数量和性能取决于风险的大小,反应堆设有三道物理屏障:燃料元件及包壳,回路压力边界,安全壳。
(一)燃料元件及包壳秦山二核堆芯有30000多根燃料元件,裂变产物(固态和气态)绝大部分都被容纳在二氧化铀燃料芯块内,只有部分气态扩散出后进入芯块和包壳之间的间隙内。
包壳受强中子辐照、高温高速冷却剂的侵蚀、热机械应力作用,可能缺陷是包壳的破损。
包壳一旦破损,裂变产物就将穿过包壳进入一回路冷却剂中。
(二)一回路压力边界一回路压力边界将放射性产物包容在一回路冷却剂内,边界包括控制棒驱动机构本体的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的一次侧;主泵;稳压器;稳压器的安全阀组;一回路各主要部件之间的连接管道、阀门和配件;连接辅助系统或支持系统的管道、配件和阀门,直到并包括每条管路中的第二个隔离阀(从高压侧算起)。
保障压力边界完整性的手段之一是减少可能存在的泄漏。
(三)安全壳安全壳即包容一回路的主厂房,将反应堆、冷却剂系统的主要设备和主管道包容在内,能阻止放射性产物向环境的释放。
构成了反应堆与环境之间的最后一道屏障。
包括:反应堆主厂房本身,它是由带钢内衬的钢筋混凝土壁组成的;安全壳贯穿件,包括设备、材料出入舱、人员进出舱、电缆、管道贯穿件;所有这些贯穿件的设计均是尽可能密封和完整的;对于管道贯穿件,在安全壳的内外侧均安装有隔离阀或逆止阀,以保证安全壳的密封和完整性。
核反应堆的安全问题
核反应堆的安全问题我在这里写下这些文字,是为了让大家对在日本发生的事情——核反应堆的安全问题,感到放心。
事态确实严重,但是已经在控制范围内。
这篇东西很长!但是你读完之后,你会比世界上任何记者都明白核反应堆究竟是怎么回事。
核泄漏确实已经发生,但是在将来不会有任何显著的泄漏。
“显著泄漏”大概会是个什么程度?打个比方说,可能比你乘坐一趟长途飞行,或是喝下一杯产自本身具有高程度自然辐射地区的啤酒,所受到的辐射要多一些。
我读了自从地震发生以来的所有新闻报道。
可以说几乎没有一篇是准确或是无误的(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地震发生之后在日本的通讯问题)。
关于“没有一篇是无误的”,我并不是指那些带有反核立场的采访,毕竟这在现在也挺常见的。
我指的是其中大量的关于物理和自然规律的错误,及大量对于事实的错误解读——可能是因为写稿子的人本身并不了解核反应堆是如何建造和运营的。
我读过一篇来自CNN的3页长度的报道,每一个段落都至少包含一个错误。
接下来我们会告诉大家一些关于核反应堆的基本原理,然后解释目前正在发生的是什么。
福岛核电站的反应堆属于“沸水反应堆”(Boiling Water Reactors),缩写BWR。
沸水反应堆和我们平时用的蒸汽压力锅类似。
核燃料对水进行加热,水沸腾后汽化,然后蒸汽驱动汽轮机产生电流,蒸汽冷却后再次回到液态,再把这些水送回核燃料处进行加热。
蒸汽压力锅内的温度通常大约是250摄氏度。
上文提到的核燃料就是氧化铀。
氧化铀是一种熔点在3000摄氏度的陶瓷体。
燃料被制作成小圆柱(想像一下就像乐高积木尺寸的小圆柱)。
这些小圆柱被放入一个用锆锡合金(熔点2200摄氏度)制成的长桶,然后密封起来。
这就是一个燃料棒(fuel rod)。
然后这些燃料棒被放到一起组合为一个更大的单元,接着这些燃料单元被放入反应堆内。
所有的这些,就是一个核反应堆核心(core)的内容。
锆锡合金外壳是第一层护罩,用来将具有放射性的核燃料与世隔绝。
纵深防御原则在《核安全法》中的价值及其实现
第20卷第5期2019年10月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 (Social Science Edition )Vol.20No.5Oct.2019[收稿日期]㊀2019-09-20[基金项目]㊀国家社科基金 后福岛时代国际核安全制度发展趋势与我国核安全制度重构研究 资助(编号:2013BGJ002)[作者简介]㊀费赫夫(1968-),男,湖南衡南人,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副教授㊂纵深防御原则在‘核安全法“中的价值及其实现费㊀赫㊀夫(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湖南衡阳421001)[摘㊀要]㊀纵深防御就是提供多层次㊁独立的安全措施,提高核设施的可靠性,使人类及环境免受放射性危害㊂在核安全管理中,纵深防御是预防和减轻事故后果的重要手段㊂基于纵深防御在核安全中的重要地位,‘核安全法“将它作为一项基本原则㊂由于这一原则在我国法律中第一次使用,学界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有必要对它的内涵㊁价值进行科学分析㊂这一原则在‘核安全法“中对确保核安全㊁保护公众利益等方面有其独特的价值㊂‘核安全法“对该原则作了具体的制度设计,为这一原则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㊂[关键词]㊀纵深防御;㊀核安全法;㊀价值;㊀实现[中图分类号]㊀X591;D922.67㊀[文献标识码]㊀A[文章编号]㊀1673-0755(2019)05-0007-06㊀㊀纵深防御(Defense-in-Depth)是核安全的基石,对核安全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㊂纵深防御概念在核安全中使用以来,一直作为在反应堆设计㊁评估和监管方面优化核安全的工具[1]㊂核电站的安全要求是基于纵深防御原则,提供多层次保护的安全措施㊂它假设在核设施发生故障和错误时,提供了多层次的措施来弥补或改正,不会造成危害[2]㊂基于纵深防御在核安全中的重要地位,在国际上早已将纵深防御作为核安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㊂我国核安全法将纵深防御作为其基本原则之一,由于这是第一次出现在我国的法律中,对它的认识在法学界仍存在分歧㊂如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它的内容是什么;它与核安全技术领域的概念是否同一;甚至在核安全法中是否需要确定这一原则㊂作为一项新的法律原则,有必要对它的这些模糊问题加以澄清,使得它在核安全法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㊂一㊀纵深防御:从核安全管理原则到核安全法的原则(一)作为核安全管理的纵深防御原则纵深防御是20世纪50年代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核安全策略㊂纵深防御概念贯彻于安全有关的全部活动,包括与组织㊁人员行为或设计有关的方面,以保证这些活动均置于重叠措施的防御之下,即使有一种故障发生,它将由适当的措施检测㊁补偿或纠正[3]1㊂纵深防御作为核反应堆的安全设计一项基本原则,在核安全保障上发挥着重要作用㊂其实质是提供相互重叠的多层次保护,以提高保护的可靠性[4]㊂纵深防御是在长期的核安全管理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当今国际社会对它已经有了明确的定义,也为核安全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方法和手段㊂作为最初使用这一概念的美国核管会(NRC),其将 纵深防御 定义为:在核设施设计和运行中,用来防止和减轻事故释放辐射或有害物质的一个措施㊂关键是创建多个独立和冗余的防御层次,以弥补潜在的人因和机械故障,没有哪一个层,无论多么完美,是完全可靠㊂纵深防御包括使用准入控制㊁实物屏障,冗余和多样化的重要的安全功能,应急响应措施[5]㊂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认为纵深防御是指各种设备和程序在不同层次分级布置,以防止预计运行事件逐步升级,并在运行状态和(对一些屏障而言)事故工况下保持置于辐射源或放射性物质与工作人员㊁公民或环境之间的实物屏障的有效性㊂对一个给定的安全目标采用一项以上的防护措施,以便在其中一项防护措施失效的情况下仍能实现该目标①㊂从上述定义来看,虽然表述上存在一些差异,但都包含3个核心要素:多层次的防护㊁实体屏障和安全冗余㊂这一防御体系采取 一体两翼 的防御结构,以多层次防御为主体,实体屏障和安全冗余为两翼,共同构成纵深防御的严密体系㊂纵深防御的多层次防御包括5个连续的保护层次㊂第一层次防御是采取恰当的质量水平和工程实践,如多重性㊁独立性及多样性的应用,防止偏离正常运行及防止系统失效㊂第二层次防御要求设置在安全分析中确定的专用系统,并制定运行规程,检测和纠正偏离正常运行状态,以防止预计运行事件升级为事故工况㊂第三层次防御是针对某些预计运行事件或假设始发事件的升级仍有可能未被前一层次防御所制止,而演变成一种较严重的事件,通过固有安全特性㊁故障安全设计㊁附加的设备规程来控制这些事件的后果,使核动力厂在这些事件后达到稳定的㊁可接受的状态㊂第四层次防御是针对超设计基准事故,构筑多重实体屏障,不让放射性物质向外释放㊂第五层次防御是通过有适当装备的应急控制中心及厂内㊁厂外应急响应计划,减轻可能由事故工况引起潜在的放射性物质释放造成的放射性后果[6]㊂这5个层次用以防止事故并在未能防止事故时保证提供适当的保护㊂它是随着安全事件的发展而设立的递进式的㊁各层次具有不同功能的防护措施㊂各层次是独立的,当第一层次功能失效之后,第二道防线立即发挥作用,防止事故进一步发展㊂在纵深防御的5个层次中,前三个是预防事故的发生,后两个是减轻事故的后果㊂安全冗余是指在一个系统中设计几个具有系统功能的子系统,并且尽可能相互独立地运转,保证一个系统出现故障不会妨碍到其他系统的运行㊂当一个系统发生故障时,失效系统的功能由备用系统承担,这是保障系统稳定的最好办法㊂安全冗余设计的理念是基于几个独立系统同时发生故障的可能性很小[7]㊂为了提高核电厂安全功能的可靠性,一种简单的设计逻辑就是依靠多样性和多重性,即增加专设安全设施的冗余和采用基于不同物理原理的专设安全措施来保证同一安全功能的可靠性[8]㊂如核电厂的电力供应,就包括核电站自身发电㊁厂外电源㊁厂内柴油机发电3个供电系统㊂由于3个供电系统同时出现故障的概率比只有一个供电系统出现的故障要低的多,这就大大减少事故的发生㊂安全冗余就是提高核设施的可靠性,预防事故的发生㊂值得注意的是,它仍然无法使事故发生的概率为零㊂福岛核电站就是这3个供电系统同时失效,导致了灾难性事故㊂实体屏障就是用来包容规定区域的放射性物质,与工作人员㊁公众及环境隔离,不会对后者产生危害㊂所必需的实体屏障的数目取决于可能的内部及外部灾害和故障的可能后果㊂不同类型的反应堆设置的实体屏障有所不同,就典型的水冷反应堆而言,这些屏障应该是燃料基体㊁燃料包壳㊁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压力边界和安全壳4个屏障㊂这些实体屏障就是设立几层防护墙,把放射性物质封闭在屏障内,即使堆芯融化也不会释放到环境中去对人身㊁财产及环境造成影响㊂核安全包含3个基本安全功能,即反应性控制㊁余热排出和放射性包容,纵深防御就是为这些功能而确定的原则㊂事故预防是纵深防御的首要目标,在核安全风险失去控制演变为事故时,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㊂纵深防御的目的是通过设计,设置多重保护,尽可能早地将机组恢复到正常的㊁稳定的状态或安全可控的状态,以期机组能以最小的代价恢复正常或进行后续处理,从而确保核安全目标的实现㊂(二)作为核安全法基本原则的纵深防御所谓核安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通过核安全法明确规定或者体现的,反映核安全法基本理念㊁价值㊁特点和目的的,对核安全具有普遍性指导作用的准则㊂基于纵深防御在核安全保障中的重要地位,国际社会在核安全法中都将它确定为一项法律原则㊂在‘核安全公约“中,明确了在核设施的设计和建造中要遵循纵深防御原则,即核设施的设计和建造能提供防止放射性物质释放的若干可靠的保护层次和保护方法,以防止事故发生和一旦事故发生时能减轻其放射后果②㊂在国内外法中,美国核安全法最早提出纵深防御原则,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形成了较完备的纵深防御体系㊂前苏联在1990年之前在核安全法规中虽然有纵深防御的内容,没有提出纵深防御概念,1990年在新的‘核动力厂安全总则“中规定,必须用纵深防御原则的连续贯彻来保证核动力厂的安全,而且指出纵深防御的基础是防止放射性物质向环境释放的多层屏障和用于保护屏障㊁保持其有效性的技术手段和组织措施[9]㊂瑞典2004年修改的‘核电站安全监管规则“对纵深防御作出了规定㊂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纵深防御作为核安全法的基本原则㊂我国的‘核安全法“也将它确立为一项法律基本原则,符合国际核安全法的要求㊂这一原则具有丰富的内涵:一是反映了核安全规律的正确认识㊂核设施的风险是绝对的,不可能完全消除㊂如果只有一个层次的防护,一旦这个层次出现问题,就会发生事故㊂如果设计多个层次的预防,当第一个层次防御功能失效,第二个层次的防御功能自动启动,阻止事故的进一步发展㊂一个事8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2019年件要突破5个层次的防御,演变为事故,其概率是极低的㊂二是明确了纵深防御原则的基本要求㊂纵深防御体系设计了5个防御层次㊁4个实体屏障及安全冗余措施,它不是力求每一层次都能完全防御核事故,而是强调防御体系在防止事故的整体效果㊂三是反映了核安全法的价值追求㊂核安全法就是通过对核设施建立和维持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高水平的核安全,保护个人和环境免受此类设施的电离辐射的有害影响;防止带有放射后果的事故发生和一旦发生事故时减轻此种后果㊂核安全法就是保护公众㊁社会及环境利益㊂科学设计的纵深防御体系有利于核安全法价值的实现㊂(三)纵深防御从安全管理概念转化为法律概念的合理性从国际立法实践来看,法律中的纵深防御原则就是将核安全管理中的概念转化而来㊂但国内有学者认为法律概念与技术概念要有区别,不能照搬技术概念,认为科学规律只是立法的参考,而不等于法律本身㊂无论事实多么客观㊁规律多么重要,都必须经由具有一定主观性的价值选择才可以转化为指导人类实践的社会法则[10]㊂诚然,一个技术概念要上升为法律概念,需要主观的价值选择,但不能否定这种可能性㊂能不能移植技术概念,这要从这一法律的属性及这个概念在技术领域的成熟度等多因素考察㊂从核安全法来看,纵深防御概念这一转化有其合理性㊂一是符合核安全法的内在要求㊂在科学技术领域立法,无法绕开技术规则,这些技术规则本身就是技术要求或规律㊂在核安全立法中,就是将良好的安全行为或做法上升为法律,对经营者形成法律约束力㊂在国际核安全立法实践中,就是将核活动中的良好实践上升为法律规范,使得核活动中的人员遵守这些良好的做法,保障核安全㊂在国际核安全法规中,纵深防御原则的含义与核安全技术领域的概念基本一致㊂相反,如果在核安全立法领域,我们强调立法技术,而忽视核安全的基本规律,这样的核安全法是很难达到立法目的的㊂所以在核安全法中,不能以纯粹法学的思想来看待㊂作为核安全法,必须遵循核安全的基本规律,核安全法本身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法律,一些核技术领域的概念能直接在核能法中应用成为核安全法㊂因此,在立法中,要遵循核安全规律,包括一些基本概念和术语㊂二是纵深防御概念很明确,符合法律概念的要求㊂作为法律概念,必须具体㊁明确,防止歧义,便于在法律实施中不会产生分歧和漏洞,纵深防御的概念能不能在核安全法中使用,要看这一概念是否明确㊁具体㊂纵深防御这一概念是在核安全领域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概念清晰㊁内容具体,已具备法律概念的要求,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在法律上确定一个与核安全技术上不一致的纵深防御概念,核安全领域一些概念如果是明确的,在法律中借用它,也未尝不可㊂三是有利于纵深防御原则的实施㊂如果纵深防御在核安全管理的内容与在核安全法的内容不一致,在实施中容易产生混乱㊂纵深防御作为一种核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在核行业已熟悉,并得到普遍遵守㊂如果在核安全法中赋予它新的含义,这会使得核设施经营者无所适从㊂从规则的效力来看,当然要遵守法律的规定,但是核安全管理中的纵深防御的概念是他们在核设施管理中长期实践所总结的经验和良好的做法,对核安全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放弃它,有可能对核安全构成威胁㊂从便于核安全的管理角度来看,核安全法中的纵深防御概念应该与核安全技术与管理中的概念一致,也就是要遵循核安全管理中所确定的纵深防御概念的要求㊂综上所述,在核安全立法中,没有必要再去探究所谓的纵深防御的法律含义㊂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将核安全管理中的纵深防御概念的含义用于法律上㊂这一原则源于核安全实践,对实践更具有指导意义,更有利于这一原则在社会中接受和实施㊂二㊀纵深防御原则在‘核安全法“中的价值(一)纵深防御原则该不该成为‘核安全法“一项独立的原则有学者认为,我国核安全法的原则规定中,安全第一㊁预防为主㊁纵深防御三原则应该统一为安全原则[11],为了论证这一观点,他列举了IAEA的‘核法律手册“和‘基本安全原则“对原则的规定㊂在‘手册“中规定了核安全原则,而‘基本安全原则“确定了保障核安全的10项原则㊂核安全法的目的就是保障核设施的安全,要达到这一目标的核安全法的原则就是要围绕核安全这一目的设计,这三项原则就是为了保障核安全目的而确定的㊂以安全原则代替三原则,这是混淆了核安全法的立法目的与原则的区别㊂核安全在核安全法中应是目的而不是原则㊂其实,核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就是确保核安全,核安全法中确定的所有原则都是确保这一目的的实现㊂确保核安全的三原则不能简单地用安全原则所代替㊂国际原子能机构‘核法律手册“是对整个核法律体系而确定的原则,在这一体系中,安全是至关9第5期费赫夫:纵深防御原则在‘核安全法“中的价值及其实现重要的,将安全确定为基本原则是这一法律体系的内在要求㊂而在‘基本安全原则“并没有核安全这一原则,而是由10项确保安全的原则而构成,就说明了在不同的法律中原则构成是有差异的㊂在‘基本安全原则“中虽然没有纵深防御原则这一概念,但‘基本安全原则“中的防止事故原则及应急准备和响应原则构成纵深防御原则的内容,因为根据IAEA‘核安全术语“规定,纵深防御就是防止事故的发生和事故发生后减损事故的后果㊂在安全第一㊁预防为主㊁纵深防御三项原则中,各项原则的侧重点是不同的㊂安全第一是指在与核能发展等事项冲突的时候,应该首先考虑安全,而不能为了核能的发展而牺牲安全㊂这与‘核安全公约“的安全优先原则是一致的③㊂预防为主原则主要是考虑到核活动存在后果严重的风险,要求在活动之前就要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㊂纵深防御原则包含风险预防和减损事故后果两个方面㊂有人可能会问到,是不是可以用纵深防御原则代替预防为主原则呢?它们是不能代替的㊂一是适应的范围不同,预防为主原则是针对所有的核活动风险预防,纵深防御主要是针对核反应堆等复杂核设施㊂在所有的核活动中,核反应堆的风险是最大的,其事故造成的后果也是极其严重的,对它的安全必须要提供特别的保护措施,‘核安全公约“就是针对风险最大的核电站的安全而制定的国际条约,这一条约确定了纵深防御原则㊂二是两者的要求也不一样,预防为主原则针对不同的核活动采取的预防措施而有所差异㊂纵深防御原则有一套复杂的防御体系,包括递进式的5个防御层次㊁4个实体屏障及安全冗余措施㊂所以,纵深防御在核安全法中作为特有的原则,有其独特的价值㊂(二)作为一项独立原则的纵深防御原则的独特价值纵深防御作为核安全法的基本原则,是针对核电厂特有的潜在的危险性而确定的[12]㊂核风险存在不确定性,不管核技术发展到什么程度,核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一旦发生,后果就难以预料到㊂核风险不可能完全消除,但可以控制㊂如果风险控制措施只有一种,由于任何措施都有失效的时候,一旦该措施失效,就会酿成事故㊂通过多种措施来控制同一风险,当一措施失效之后,另一措施就立即启动,弥补失效措施㊂在预计的运行事件中,多层级的预防措施同时失效的可能性极少㊂在纵深防御体系中,当某一层次的安全措施失效后,下一层次的安全防护功能立即启动,只有当五个层次的防御完全失效,反应堆的放射性物质才会释放到环境中,造成核事故㊂所以,纵深防御为核安全提供了重要的保障㊂一是促进核安全法的目的的实现㊂核安全法的目的就是预防核事故发生及在发生事故之后尽量减少事故对公众及环境的危害㊂纵深防御前3个层次是预防事故的发生,它通过纠错等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第4㊁第5层次是尽量减少事故的放射性物质释放,从而尽量避免对人及环境的危害㊂通过纵深防御,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㊂二是体现了公共利益优先原则㊂核事故一旦发生,对公众㊁社会及环境会造成严重威胁,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后果㊂在核安全法中,当核设施经营者的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的时候,应该公共利益优先㊂考虑到核事故对公众利益及环境影响太大,纵深防御就是要求核设施经营者加强安全措施,极大地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维护公众利益,有利于环境保护㊂纵深防御原则体现了核能发展与公共利益相冲突时,应优先保护公共利益㊂三是符合成本效益原则㊂在一般的工业生产中,没有提出纵深防御原则,因为纵深防御采取的各项措施会使经营者增大成本㊂在核活动领域,纵深防御虽然会极大地提高核设施经营者的成本,但大大的降低了事故发生的概率㊂与核事故的后果相比,这种成本比事故的后果造成的损失要小得多,所以,核设施经营者更愿意通过纵深防御提高核设施安全㊂这对经营者来说,虽然增加了经营者的成本,但带给他们的核安全,是他们最大效益㊂四是将事故预防与事故后果的减少相结合㊂作为复杂系统的核设施,它的风险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尽管风险的概率很低㊂不过,一旦事故发生,那就是灾难性的后果㊂减轻事故的后果也就成为核安全管理中重要的环节㊂纵深防御最后两个环节就是通过核应急,使核事故减少到最低程度㊂核应急成为纵深防御的最后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㊂三㊀纵深防御原则在核安全法中的实现一部法律的法律原则对法律起到指导的㊁基础的作用,但它又是抽象的,往往需要具体的制度加以体现,使之在法律的实施中得到落实㊂纵深防御在核安全法中得到明确,以便得到普遍遵守㊂(一)在核安全法中明确了纵深防御原则的具体要求一项法律原则要在法律中得以实现,需要有相应的制度使之具体化㊂我国‘核安全法“对这一原则作了一些制度安排㊂第16条要求核设施营运单01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2019年位设置核设施纵深防御体系,有效防范技术原因㊁人为原因和自然灾害造成的威胁,确保核设施安全㊂第24条规定,核设施设计应当符合核安全标准,采用科学合理的构筑物㊁系统和设备参数与技术要求,提供多样保护和多重屏障,确保核设施运行可靠㊁稳定和便于操作,满足核安全要求㊂不过这些还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㊂在国际上通行的作法,是专门制定一些纵深防御的技术规范,因为纵深防御主要是技术规范构成的㊂我国还根据IAEA的核安全标准制订了一系列的国内核安全标准,这也构成了该原则的制度的一部分㊂核安全法第4章规定了核事故的应急措施,确保在核事故预防失败之后,尽量减轻事故后果㊂这些制度的设计很好地满足了纵深防御原则的要求㊂(二)加强核安全监管,使各项核活动满足纵深防御要求安全监管是核安全法不可或缺的一项制度㊂它是根据纵深防御等安全要求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督促被监管者的行为不能偏离安全目标㊂虽然完善的纵深防御体系有利于核安全,但核设施经营者为了节省成本或者行为的便利,可能不会严格遵守纵深防御的要求,给核安全带来严重隐患㊂核安全监管就是发现经营者与纵深防御要求不一致的行为时,加以纠正,保证纵深防御的有效性㊂我国不仅在‘核安全法“中确立了严格的监管制度,而且在此之前国务院颁布了‘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这些规定包含对纵深防御的监督管理㊂(三)规定当事人严格的法律责任,强化实施的效力法律责任是对法律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㊂一项法律的约束力源于其责任制度㊂一个人是否遵守法律,取决于他遵守法律获得的利益或违法的成本之间的权衡㊂如果违法获得的利益很大,而违法受到的处罚很低,人们就会选择违法㊂核安全法对核设施经营者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㊂鉴于纵深防御在核安全中的重要性,我国核安全法对纵深防御作了较苛严的责任规定,提高了违法成本㊂根据我国核安全法,核设施营运单位未设置核设施纵深防御体系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整顿④㊂这一责任体系的设计重在促使核设施运营单位建立纵深防御体系,而不在于以处罚为目的㊂这一规定对纵深防御原则的实施起到了保障作用㊂(四)加强核安全文化,筑牢纵深防御体系安全文化是在总结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的教训中针对人为失误而提出来的㊂安全文化是存在于组织和个人中的种种特征和态度的总和,它建立一种超出一切之上的观念,即核电厂的安全问题由于它的重要性要保证得到应有的重视[13]㊂人为失误具有损害纵深防御的可能性[3]25㊂核安全文化有利于消除这种失误㊂如培养质疑的文化,有利于发现假设的始发事件,尽可能发现设计中可能存在的安全薄弱环节,采取合理可行的安全措施,进一步提高核电的安全水平㊂安全文化作为提出的解决核安全中人因问题的根本途径,是一种新的安全管理思想和原则[14]㊂无论是核安全方面的国际公约还是国内的核安全法,都对核安全文化作了具体要求㊂我国‘核安全法“第9条对核安全监管等有关机构及核设施经营单位对核安全文化建设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㊁核工业主管部门和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培育核安全文化的机制;核设施营运单位和为其提供设备㊁工程以及服务等的单位应当积极培育和建设核安全文化,将核安全文化融入生产㊁经营㊁科研和管理的各个环节㊂核安全文化通过减少人为失误,促进纵深防御在整个核活动中得到有效的贯彻㊂四㊀结㊀语核安全法的基本原则是核安全法的灵魂,对核安全法起到指导作用,也需要具体的规则来落实㊂纵深防御是核安全法的基本原则,这是由核安全的内在规律和核安全的特点决定的㊂纵深防御从安全技术原则上升为法律原则,提高了这一原则的法律地位,增强了它的约束力㊂我国核安全法确认了这一原则,其目的是赋予该原则的合法性及法律的约束力,使得它能在核安全工作中得到认真的贯彻,发挥它应有的作用㊂注释:①IAEA.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术语(核安全和辐射防护系列)2007年版㊂②核安全公约第18条㊂③核安全公约第10条㊂④‘核安全法“第77条㊂[参考文献][1]㊀NUCLEAR ENERGY AGENCY.Implementation of De-fence in Depth at Nuclear Power Plants LessonsLearnt from the Fukushima Daiichi Accident[R].Paris:11第5期费赫夫:纵深防御原则在‘核安全法“中的价值及其实现。
后福岛时代:一种全新的常态化
后福岛时代:一种全新的常态化人类再也无法回到福岛事件之前那种信心满满的状态之中。
但在核电复苏的进程中,国际社会可以做得更好。
1953年,艾森豪威尔总统签署了美国"和平发展核能"计划。
如今60年过去了,核电已经是美国、乃至世界电力供应和产业链的重要一环。
核能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运用和60年来发展中遇到的重重问题都提醒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必须严格的遵守规范并一切以安全为第一要务。
在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们一直在与福岛核事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做斗争。
如今日本仍然面临一项艰巨的任务:如何增强公众对于核电的信心。
这次事故告诫我们务必要增强全球核电站的安全程度,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对于核能的发展有一个详细的计划。
福岛核事故不应当成为单一的孤立事件。
我们要将其作为纠正我们核电发展问题的一个重要环节。
福岛本身的灾后维护、环境保护等问题值得我们的关注,但是我们更应当重新审视整个产业中所有核电站的安全程度,否则我们就会忽略这次事故给我们的最大教训。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可能会渐渐淡忘福岛核事故,但是因为这次事故而被人们所制定出的新的产业规范和监管指导会被人们永远的继承下去。
这也就是我们未来几年,甚至十几年都将要面对的一种全新的常态化。
安全和监管的作用福岛核事件带来的第一个全新的常态化就是人们对于核电站安全的最大程度的关心。
福岛核事故从施工设计到日常安全维护和检测过程都将世界核电领域提高到了新的维度。
全球所有国家都在努力提高核电厂的安全系数。
在全世界范围之内,安全性将会成为核电站建设的最高标准。
福岛核事故不仅客观上造成了周边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更是大幅度降低了全世界人民心中的核电安全系数。
因此,研究和安全人员除了要检测核电站周边的环境数据。
还要随时深入核电站周边的社区,了解周边居民对于核电站建设和运行方面的态度和意见。
以美国为例,核能管理委员会不得不努力的对美国公众解释自己国内的所有核电站都处在安全运行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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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福岛时代的纵深防御范育茂朱宏(环境保护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成都,610041)摘要:日本福岛核事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将对全球核能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本文概述了福岛核事故前纵深防御的涵义和发展,讨论了其与安全目标的关系;应用瑞士奶酪模型(Swiss Cheese Model)分析了福岛核事故中由于共因故障所致的纵深防御漏洞,并阐述了后福岛时代纵深防御体系的两个特征。
关键词:福岛核事故纵深防御核安全瑞士奶酪模型1 引言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地区发生里氏9.0级特大地震,加上随之而来的巨大海啸,导致福岛核电站发生严重事故。
福岛核事故所造成的全世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影响,再一次增强了核能界由来已久的一个共识:地球上任何一处发生的核事故,其影响都是世界性的,一荣不一定俱荣,但一损俱损,“环球同此凉热”。
可以预见,福岛核事故对世界核能发展的进程,无疑是一个“分水岭”:“核”去“核”从,正成为摆在各国政府面前严峻而现实的难题,未来的世界可能呈现出拥核与弃核两种鲜明的立场和格局;福岛核事故对核安全的贡献,一定是一个“里程碑”:它反映出当前人类社会对自然灾害的认识还存在局限性,更颠覆了业内人士对核事故风险的传统认识,人们不能再以福岛核事故前的思维来对待核安全问题了。
福岛核事故,正在促使各国重新审视现有的核安全监管框架,反思对核安全的本质认识,加紧研究很多过去未曾考虑或忽视的核安全议题,如一址多堆核电机组的相互影响、极端自然事件叠加导致的严重事故预防与缓解、实体屏障发生共因失效的概率及应对措施等。
在此背景下,作为核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根本理念,有必要对纵深防御这一安全哲学进行认真分析和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亡羊补牢”、防微杜渐,真正确保后福岛时代的核安全“万无一失”。
本文即是对此议题的一个初步探索。
2 前福岛时代的纵深防御2.1 涵义及其发展纵深防御是上世纪50年代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核安全策略。
对于纵深防御的概念,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权威的官方定义,但全世界核能界对之的理解和应用基本一致,都视之为核安全的基本原则,核心理念是依次设置一系列多层次的保护,以保持反应性控制、余热导出和放射性包容三项基本安全功能,进而确保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安全。
它贯彻于安全有关的全部活动,包括与组织、人员行为或设计有关的方面,以保证这些活动均置于重叠措施的防御之下,即使有一种故障发生,它将由适当的措施探测、补偿或纠正[1]。
因此,可以说,应用纵深防御原则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补偿由于认识不足而在人类活动中产生的不确定性[2]。
在今天,纵深防御不仅仅是一个安全概念,也是一种原则、一种方法,更是一种哲学、一种体系[3]。
众所周知,从技术层面度量风险的大小或程度时,风险等于事故后果乘以事故的发生概率。
因此,要降低核能发展可能带来的风险,就需要采取尽可能的措施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和(或)事故后果。
前者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事故预防范畴,后者则属于事故缓解范畴。
1967年,美国原子能委员会(U.S. AEC)的一个内部研究报告首先提出了核反应堆纵深防御的三个基本层次:事故预防、保护和缓解,并强调应把安全投入和措施主要集中于事故预防上[4]。
随着上世纪两起严重核事故的发生,人类对核事故的认识和研究逐步加深,相应的安全措施日渐成熟,便形成了今天的纵深防御体系:四道实体屏障和五个连续的防御层次。
就典型的水冷反应堆而言,四道实体屏障分别是燃料基体、燃料包壳、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压力边界和安全壳。
五个连续的防御层次见下表所示:表1 纵深防御的层次[5]为使纵深防御得以有效实施,各个防御层次都包括如下基本的前提:适当的保守性、质量保证和安全文化。
在实际应用中,层次1至层次3主要遵循保守的原则,层次4和层次5则主要坚持最佳估算方法(或现实考虑)的原则,进一步的阐述可参见文献[5]。
在表示纵深防御每个层次的可靠性要求时,虽然没有通用的定量指标,但第一层次无疑应视作重点[1]。
实践中,一般应用多重性、多样性和独立性原则来确保各防御层次的可靠性。
2.2 与安全目标的关系在应用纵深防御原则付诸于实践过程中,始终要面临回答如下问题:防御的边界在哪里,或防御的程度是否足够而适当?这就涉及到安全目标的确定问题了。
为了在和平利用核能的同时保护人员、社会和环境免受危害,就需要预先确定适当的安全目标。
目标一旦确定,就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实现,而纵深防御可视为实现安全目标的具体过程和措施。
可以说,纵深防御与安全目标两者之间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纵深防御的程度以特定的安全目标为根本依据。
因此,理论上而言,安全目标越明确,越有利于纵深防御的有效实施。
然而,当前核能界在这方面的认识还相当有限。
比如,我国核安全监管部门借鉴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做法,确定了一个总的核安全目标和两个支持性目标(辐射防护目标和技术安全目标),但都是定性的表述,在具体的实现过程中可能不好把握。
相较之下,美国核管会(U.S. NRC)确定的安全目标则操作性更强。
其安全目标体系包括:两个定性的安全目标(第一层次),两个支持性的定量健康目标(第二层次),两个支持性的定量的概率安全目标(第三层次)[6]、[7]。
需要指出的是,确定安全目标时的详尽程度可能与各国核安全监管的现状及水平密切相关,不宜搞一刀切。
有关安全目标确定问题的详细论述,可参见文献[8]。
3 瑞士奶酪模型(Swiss Cheese Model)如三里岛核事故和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一样,福岛核事故再次清晰地验证了纵深防御的至关重要性,同时也暴露了现存的纵深防御体系存在的漏洞和不足。
依据纵深防御原则,只有当连续且互相独立的各级保护全部失灵后才会出现损害;然而,从目前掌握的情况初步分析,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各层(级)保护并没有实现真正的相互独立,它们都被同一串事件影响甚至损坏,属于典型的共因故障(或失效)。
可以说,福岛核事故直接反映出当前人们在应用独立性和多样性原则来满足纵深防御的可靠性要求方面存在的局限性。
应用瑞士奶酪模型(Swiss Cheese Model),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认识这一问题。
瑞士奶酪模型是由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心理学教授James Reason提出的一个用于分析事故或系统失效原因的模型,已在航空和医疗保健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9],如下图所示。
瑞士奶酪有着独特的外观,即块状的奶酪上布满了圆孔,以便乳酸菌充分发酵,求得更好风味。
图中每块奶酪代表一个防御层次,而奶酪上的圆孔则代表系统的潜在缺陷或现实故障。
如果恰好在某一时刻每一层保护屏障上都出现漏洞,则危害正好通过每层屏障上的漏洞贯穿整个奶酪,酿成事故、造成损失。
在福岛核事故中,由于地震及随后的海啸导致核电站出现(长时间的)全厂断电(Station Blackout)事故,堆芯冷却和最终热阱丧失,使得堆芯余热无法及时导出,进而对各道实体屏障的放射性包容功能构成重大威胁。
正是由于全厂断电这一共因使得各层保护屏障出现漏洞,最后导致燃料元件部分熔化、放射性物质主动或被动释放到环境中。
由此,为防范核事故或降低事故后果,全过程运用纵深防御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要始终确保各个防御层次的可靠性(主要表现为完整性和有效性)。
图1 Swiss Cheese Model[10]4 后福岛时代的纵深防御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福岛核事故之后,要使公众真正接受核能的发展应用和恢复对核安全的充分信心,需要全球核能界在核安全上作出持续的努力和实施较大的改进。
笔者以为,后福岛时代的纵深防御可能会呈现出以下特征:(1)纵深防御在核安全中的基础性地位不会动摇,但适用范围会拓展,充分性和可靠性将增强。
50多年以来,纵深防御对保证核安全的重要作用已被大量实践所证实,仍应继续得到贯彻[11]。
在后福岛时代,纵深防御理念在各国核安全监管框架中的基础地位将得到巩固,且包括对严重事故的明确要求。
过去,设计基准已成为核安全管理理论中的一个中心要素,现役的核反应堆均是依照设计基准方法被设计、许可和运行。
设计基准的概念等同于足够的保护,而超设计基准则属于安全的进一步提升,属于过分或额外的保护范畴[12]。
现在属于超设计基准事故范畴的一些事故(如A TWS 和SBO)在将来可能会被调整进入设计基准事故范畴,以进一步加强纵深防御体系中的事故预防功能。
同时,借助于概率安全分析技术的大规模应用和质量提升,可以为更准确地评估纵深防御措施的适当性提供合理的技术基础,并进一步充分应用多样性和独立性原则真正确保纵深防御各层次的可靠性,以更好地回答“(设计的)安全是否足够安全(How Safe is Safe Enough)”的问题。
(2)纵深防御仍将继续对核安全起到主导性的贡献,但侧重点会有所改变,在事故预防和事故缓解功能之间达成更恰当的平衡。
几十年来,人们在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即事故预防)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事故后果的缓解方面还存在较大的不足[13]。
福岛核事故亦反映出我们对纵深防御的重点认识还不够全面,过分注重事故预防,而对严重事故的后果缓解研究不够,导致一旦发生严重事故时,常常措手不及、应对不力。
事实上,在真实的世界里,并不存在绝对安全的系统或设备,不可能完全预防所有事故。
因此,事故缓解功能(包括应急)同样重要,尤其是缓解和应对后果严重而发生概率很低的严重事故。
对严重事故进程的研究表明,在大多数情况下,从初始事件发展到堆芯损坏的状况,期间有足够的应对时间来遏制事故的发展;而且,即使在发生堆芯熔化的条件下,只要应急及时、应对得力,是完全有可能杜绝放射性物质释放到环境的[5]。
从三里岛核事故和福岛核事故的经验及教训中,我们是否应该尝试调整对核安全的本质认识?对公众而言,什么是安全的核电站?如果在纵深防御的有效作用下,核电站在正常运行或事故情况下,都不会向环境释放过量的放射性物质,此时的核安全可以说是有充分保障的,也是公众能接受的。
因为哪怕在堆芯损坏的严重事故情况下,堆芯熔化对公众而言并不是很重要,其损失仅限于经济上的,只要不给核电站以外的人员和环境带来放射性释放之虞。
5 结束语人类的发展不会止步于各种事故,相反会激发我们更加重视技术进步,更加完善安全措施。
福岛核事故提醒我们,在核安全领域,任何谨慎都不为过,需要考虑一切难以考虑的因素。
毫无疑问,后福岛时代的反应堆将更加安全。
这有赖于我们更加重视纵深防御在核安全中的绝对主导地位,更加注重各防御层次的可靠性,更加注重事故预防与事故缓解之间的良好平衡。
参考文献[1] 国家核安全局.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2004版[2] U.S. NRC. Feasibility Study for a Risk-Informed and Performance-Based Regulatory Structure for Future Plant Licensing,NUREG-1860. 2007[3] Nils J. Diaz. The Very Best-Laid Plans (The NRC's Defense-in Depth Philosophy). The 3rd Annual Homeland Security Summit. 2004[4] N. Sorensen, G. E. Apostolakis, T. S. Kress, D. A. Powers. On the Role of Defense in Depth in Risk- Informed Regulation. International Topical Meeting on Probabilistic Safety Assessment. 1999[5] IAEA. Defence in depth in nuclear safety,INSAG-10. 1996[6] U.S. NRC. The Commission’s Policy Statement on Safety Goals for the Operations of Nuclear Power Plants, 51 FR 30028. 1986[7] Mike Tschiltz, Gareth Parry. The Use of Safety Goals in Regulation of Nuclear Power Plants.http://www.nsc.go.jp/anzen/sonota/riskwork/2-1.pdf[8] 汤搏. 关于核电厂安全目标的确定问题. 核安全,2007年第2期,8~11[9] J. Reason, E. Hollnagel, J Paries. Revisiting the Swiss Cheese Model of Accidents. EUROCONTROL Experimental Centre. 2006[10] Reason J. Human error: models and management. BMJ 2000; 320:768-770[11] 国家核安全局. 技术政策:概率安全分析技术在核安全领域中的应用(试行). 2010[12] U.S. NRC. Recommendations for Enhancing Reactor Safety in the 21st Century, The Near-team Task Force Review of Insights from the Fukushima DAI-ICHI Accident. 2011[13] Karl N. Fleming, Fred A. Silady. A Risk Informed Defense-In-Depth Framework for Existing and Advanced Reactors. Reliability Engineering & System Safety,V olume 78, 2000, Issue 3: 205-225Defense-in-Depth in the Post-Fukushima EraFAN Y umao ZHU Hong(Southwestern Regional Office for Nuclear and Radiation Safety,Ministry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hengdu, 610041)Abstract:Fukushima nuclear accidents have caused serious concern, and will influence profoundly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nuclear power all over the world. This article summarizes the meaning and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Defense-in-Depth before the Fukushima nuclear accidents, discuss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efense-in-Depth and safety goals for nuclear power plants. Swiss Cheese Model are used to analyze the leak holes of Defense-in-Depth due to the common cause failure in the Fukushima nuclear accidents. Finally, two characteristics of Defense-in-Depth in the post-Fukushima era are expounded.Key words:Fukushima Nuclear Accident, Defense-in-Depth, Nuclear Safety, Swiss Cheese Mod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