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ppt课件演示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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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历史上,总统的弹劾程序共 启动过三次,即 约翰逊案(1865年至1869年) 尼克松案(1969年至1974年) 克林顿案(1992年至2000年)
由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主持审理过程,100名参议 员为弹劾法庭的法官,听取控辩双方的辩论和有关证人 的证词
在控辩双方盘问证人和辩论结束后,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 官就弹劾指控按姓氏字母顺序一一点名询问每个参议员, 后者只能回答“有罪”或者“无罪”。如果有2/3以上 的参议员,就任何一项指控回答“有罪”,总统即被弹劾; 如果被认定为“无罪”,总统可以继续完成其任期。
按照美国宪法,美国发动对伊战争,需要通过 怎样的法定程序呢?
2002年9月布什总统向国会提交了一份要 求授权对伊动武的决议草案 2002年国会参众两院分别辩论投票表决 通过,授权总统对伊拉克使用武力 2003年3月20日总统宣布对伊作战
结合所学历史知识,回答: 1、“三权分立”思想是谁最早提出来的? 2、“三权分立”原则最早在哪个国家确立?
克林顿和莱温斯基的绯闻案
早在1995年11月,克林顿就在白宫和当上白宫 实习生仅几个月的莱温斯基发生了不正当的关 系。然而,莱温斯基在1997年12月5日为葆拉琼斯控告克林顿性骚扰案作证时,否认与克林 顿有过不正当关系,并且为此签了一份声明。 同月17日,克林顿被琼斯的律师提问时,也否 认与莱温斯基有不正当关系。但是根据白宫访 客记录,克林顿曾在莱温斯基作证之前与她私 下会面,要她在出庭时“避重就轻”,同时还 通过私人秘书取回先前赠送给莱温斯基的多种 礼物。
《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专题三
第三框
美国的三权分立制
国会
最高法院
政府
伊拉克战争
这是2003年3月20日,一枚“战 斧”导弹从美军导弹巡洋舰“邦 克· 希尔”号上发射。当天, 美军 开始对伊拉克进行军事打击。 2002年1月29日,美国总统布什 在国情咨文中指责伊拉克谋求发 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2003年3 月17日晚,美国总统布什向全国 发表电视讲话,限令萨达姆父子 48小时内离开伊拉克,否则美 国将随时对伊拉克进行军事打击。 但是,伊方拒绝了这一通牒
二、 三种权力的相互制衡(什么是权力制衡?)
(1)立法权属于国会,又受到总统和法院的制约 (2)行政权属于总统,又受到国会和法院的制约 (3)司法权属于法院,又受到国会和总统的制约 (4)三种权力相互制约,保持权力平衡
第三目 三权分立的弊端(如何评价?) (1)三权分立的积极作用 三权分立有它的积极作用,即反对封建专制,维护 民主制并调节资产阶级内部利益。 (2)三权分立的局限性和消极作用 三权分立的弊端体现在①三权的分立和制衡是在资 产阶级内部的权力分配; ②三大国家权力机关相 互扯皮,导致效力底下; ③三权分立在实践中难 以真正贯彻。 (3)三权分立的本质:三权分立的本质是资产阶 级民主制度。
一、三权分立:权力运行的规则
1、美国为什么选择三权分立制度?
美国选择三权分立的政体是由其历史、国情和阶 级本质所决定。
2、三权分立的地位和核心是什么?
3、什么是权力分立?
立法权 行政权 司法权 国会:负责立法,由选民直接选举
产生 产生
总统:负责实施法律,由选民间接选举
联邦法院:负责审查法律,法官由总 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
孟德斯鸠(Charles-Louis de Montesquieu)进一步发 展和完善了洛克的分权学说,主张必须建立三权分立 的政体,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组成 国家。他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 权力。”“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机关之手, 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 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 美国建国初期的政治家、宪法学家汉密尔顿 (Alexander Hamilton)提出了具有完整意义的“三 权分立”和制衡理论。他的“三权分立”和制衡理论, 成为当时美国立宪的基本原则之一
1999年2月12日 在美参议院对克林顿弹劾案进行的最终表决中,第 一项对克林顿作伪证的指控以55票对45票被否决, 第二项对克林 顿妨碍司法公正的指控以50票对50票也被否决。这样克林顿最终被 判无罪,这场马拉松式的总统弹劾案宣告结束。
众议院司法委员会表决通过弹劾总统条款
如超过1/2的议员赞成弹劾,该议案即呈参议院
三权分立原则作为一种学说,最先由英国资产阶级 思想家洛克(JohnLocke)提出。在封建专制独裁统 治下,皇帝或国王的权力至高无上,总揽立法、行政、 司法大权。17世纪,英国发生资产阶级革命。1689年 10月英王威廉接受了《权利法案》,1701年6月签署了 《王位继承条例》。这两个法案确立了英国以三权分 立为原则的君主立宪政体。洛克在已经存在的政治现 实基础上,提出了立法权和执行权(行政权)的分立, 并指出,立法权高于行政权,他讲的立法权和执行权 分别指国会和英王。因此,洛克所谓的分权,就是分 掉代表封建贵族的国王特权,把立法权、司法权一项 项夺过来,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的分权理论在政 治上具有显著的进步意义。
白 宫
最高法 院可宣 布总统 法令违 宪
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 的法律
国会可以通过总统否 决的法律 总统任 命的法 总统 官必须 任命 经过参 联邦 议院确 法官 认
国 会
最高法院 可宣布法 律不合宪 法
最高法院
来自百度文库 总结
美国 三权 分立 制度
1、从历史、国情、阶级本质说明美 国为什么要选举三权分立制度? 2、地位和核心
3、内容 4、评价
权力分立 权力制衡(制约和平衡) 历史进步性 阶级局限性和消极作用 本质
(1)布什政府发动对伊战争经过了国会授权, 为什么要经过国会授权?假使国会没有授权, 布什发动了对伊战争,结果会怎样? (2)假使美国国会通过对伊战争而布什不愿发 动这场战争,这场战争能否发动?布什拒绝执 行该法案是否违宪?国会能否直接发动战争? (3)由于布什政府不愿限制法、德、俄等国参 与同美国重建伊拉克有关的商业活动,美国众 议院未就限制上述国家的议案提交讨论,这反 映了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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