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第九章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险学》第九章
一、责任保险的含义
责任保险,是指以保险客户的民事法律赔 偿风险为承保对象的一类保险,它属于广义财 产保险范畴,适用于广义财产保险的一般经营 理论,但又具有自己的独特内容和经营特点, 从而是一类可以独成体系的保险业务。 1、保险标的 2、保险事故 3、保险金额
《保险学》第九章
一、责任保险的含义
《保险学》第九章
第二节 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与赔偿
一、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 二、责任保险的赔偿
《保险学》第九章
一、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
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具有多样化的特征: 1、在独立承保方式下,保险人签发专门的责任
保险单,它与特定的物没有保险意义上的直接联系, 而是完全独立操作的保险业务。
2、在附加承保方式下,保险人签发责任保险单 的前提是被保险人必须参加了一般的财产保险,即一 般财产保险是主险,责任保险则是没有独立地位的附 加险。
1.每次责任事故或同一原因引起的一系列责 任事故的赔偿限额,它又可以分为财产损失赔偿 限额和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两项。
2.保险期内累计的赔偿限额,它也可以分为 累计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累计的人身伤害赔偿 限额。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赔偿
(四)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与免赔额
3.在某些情况下,保险人也将财产损失和人 身伤亡两者合成一个限额,或者只规定每次事故 和同一原因引起的一系列责任事故的赔偿限额而 不规定累计赔偿限额。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特点
(三)责任保险与民事伤害赔偿的区别
因此,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一般包括两 项内容: 1、被保险人依法对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 伤亡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这又包括:
(1)过失责任 (2)绝对责任 2、因赔偿纠纷引起的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 律师费用及其他事先经过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 用。
通过本章的学习,让学生在掌握 责任保险含义、特征、承保与赔偿 的基础上,了解公众责任保险、产 品责任、雇主责任和职业责任的概 念、内容和主要险种。
《保险学》第九章
第九章 责任保险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责任保险概述 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及赔偿 责任保险的主要种类
《保险学》第九章
第一节 责任保险概述
一、责任保险的含义 二、责任保险的特点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赔偿
(三)保险人的参与权和赔偿条件
保险人拥有处理保险责任事故的参与权,但 只有在下面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的时候,才进行赔 偿:
(1)风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 (2)被保险人收到第三者的赔偿请求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赔偿
(四)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与免赔额
从责任保险的发展实践来看,赔偿限额作为保险 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通常有以下几种类 型:
2、从保险事故来看,只有第三人提出赔偿请 求,才构成保险事故。
3、从保险目的来看,责任保险直接保障的是被 保险人的利益,间接保护的是第三人的利益。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特点
(三)责任保险与民事伤害赔偿的区别 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和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
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不能完全等同的。 一方面,责任保险承保的责任主要是过失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赔偿
(一)出险后被保险人的注意事项
1、积极施救,控制损失 2、必须尽快通知保险人 3、及时提交详细报告给保险人 4、与保险人密切合作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赔偿
(二)出险查勘
1、调查出险原因,判断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 围内的事故
2、了解受害人的情况 3、掌握并记录受害人的伤害程度 4、及时与当地执法机关联系和合作
责任,即被保险人的过失行为所致的责任事故 风险,而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通常是绝对除外 不保的风险责任,这一经营特点决定了责任保 险承保的责任范围明显地小于民事损害赔偿责 任的范围;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特点
(三)责任保险与民事伤害赔偿的区别
另一方面,在被保险人的要求下并经过保 险人的同意,责任保险又可以承保着超越民事 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风险,即绝对责任。这种 无过错责任,超出了一般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 范围,但保险人通常将其纳入责任保险的承保 责任范围。
《保险学》第九章
Fra Baidu bibliotek
二、责任保险的特点
(一)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基础 (二)责任保险与财产损失保险的区别 (三)责任保险与民事伤害赔偿的区别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特点
(一)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基础
责任保险,可以说是一种法律的创造,其 产生与发展的基础不仅是各种民事法律风险的 客观存在和社会生产力达到了一定的阶段,而 且是由于人类社会的进步带来了法律制度的不 断完善,其中法制的健全与完善是责任保险产 生与发展的最为直接的基础。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7教103 204 经济学与商务管理系
《保险学》 Insurance
《保险学》第九章
第九章 责任保险
前言 由第八章开始,接下来的三章我们学习保险的基本类 别II:财产保险 第八章 财产损失保险 第九章 责任保险 第十章 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
《保险学》第九章
本章学习目的
首先,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具有共同 的性质,即都属于赔偿性保险,这是它为什么 属于广义财产保险的原因。
其次,责任保险承保的风险是被保险人的 法律赔偿风险,即保险标的具有特殊性,与法 律制度息息相关。
再次,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可 能造成他人的利益损失为承保基础,即保险金
额以实际损失的价值为限。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特点
(二)责任保险与财产损失保险的区别
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相比较,其共同点是 均以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经营原则一致,经营方 式相近(除部分法定险种外),均是对被保险人经 济利益损失进行补偿。但它们的区别也是明显的:
1、从保险标的来看,责任保险的标的不是实 体财产,因此没有保险价值可言。
3、在组合承保方式下,责任保险的内容既不必 签订单独的责任保险合同,也无需签发附加或特约条 款,只需要参加该财产保险便使相应的责任风险得到 了保险保障。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赔偿
(一)出险后被保险人的注意事项 (二)出险查勘 (三)保险人的参与权和赔偿条件 (四)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与免赔额
一、责任保险的含义
责任保险,是指以保险客户的民事法律赔 偿风险为承保对象的一类保险,它属于广义财 产保险范畴,适用于广义财产保险的一般经营 理论,但又具有自己的独特内容和经营特点, 从而是一类可以独成体系的保险业务。 1、保险标的 2、保险事故 3、保险金额
《保险学》第九章
一、责任保险的含义
《保险学》第九章
第二节 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与赔偿
一、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 二、责任保险的赔偿
《保险学》第九章
一、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
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具有多样化的特征: 1、在独立承保方式下,保险人签发专门的责任
保险单,它与特定的物没有保险意义上的直接联系, 而是完全独立操作的保险业务。
2、在附加承保方式下,保险人签发责任保险单 的前提是被保险人必须参加了一般的财产保险,即一 般财产保险是主险,责任保险则是没有独立地位的附 加险。
1.每次责任事故或同一原因引起的一系列责 任事故的赔偿限额,它又可以分为财产损失赔偿 限额和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两项。
2.保险期内累计的赔偿限额,它也可以分为 累计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累计的人身伤害赔偿 限额。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赔偿
(四)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与免赔额
3.在某些情况下,保险人也将财产损失和人 身伤亡两者合成一个限额,或者只规定每次事故 和同一原因引起的一系列责任事故的赔偿限额而 不规定累计赔偿限额。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特点
(三)责任保险与民事伤害赔偿的区别
因此,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一般包括两 项内容: 1、被保险人依法对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 伤亡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这又包括:
(1)过失责任 (2)绝对责任 2、因赔偿纠纷引起的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 律师费用及其他事先经过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 用。
通过本章的学习,让学生在掌握 责任保险含义、特征、承保与赔偿 的基础上,了解公众责任保险、产 品责任、雇主责任和职业责任的概 念、内容和主要险种。
《保险学》第九章
第九章 责任保险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责任保险概述 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及赔偿 责任保险的主要种类
《保险学》第九章
第一节 责任保险概述
一、责任保险的含义 二、责任保险的特点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赔偿
(三)保险人的参与权和赔偿条件
保险人拥有处理保险责任事故的参与权,但 只有在下面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的时候,才进行赔 偿:
(1)风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 (2)被保险人收到第三者的赔偿请求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赔偿
(四)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与免赔额
从责任保险的发展实践来看,赔偿限额作为保险 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通常有以下几种类 型:
2、从保险事故来看,只有第三人提出赔偿请 求,才构成保险事故。
3、从保险目的来看,责任保险直接保障的是被 保险人的利益,间接保护的是第三人的利益。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特点
(三)责任保险与民事伤害赔偿的区别 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和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
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不能完全等同的。 一方面,责任保险承保的责任主要是过失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赔偿
(一)出险后被保险人的注意事项
1、积极施救,控制损失 2、必须尽快通知保险人 3、及时提交详细报告给保险人 4、与保险人密切合作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赔偿
(二)出险查勘
1、调查出险原因,判断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 围内的事故
2、了解受害人的情况 3、掌握并记录受害人的伤害程度 4、及时与当地执法机关联系和合作
责任,即被保险人的过失行为所致的责任事故 风险,而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通常是绝对除外 不保的风险责任,这一经营特点决定了责任保 险承保的责任范围明显地小于民事损害赔偿责 任的范围;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特点
(三)责任保险与民事伤害赔偿的区别
另一方面,在被保险人的要求下并经过保 险人的同意,责任保险又可以承保着超越民事 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风险,即绝对责任。这种 无过错责任,超出了一般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 范围,但保险人通常将其纳入责任保险的承保 责任范围。
《保险学》第九章
Fra Baidu bibliotek
二、责任保险的特点
(一)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基础 (二)责任保险与财产损失保险的区别 (三)责任保险与民事伤害赔偿的区别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特点
(一)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基础
责任保险,可以说是一种法律的创造,其 产生与发展的基础不仅是各种民事法律风险的 客观存在和社会生产力达到了一定的阶段,而 且是由于人类社会的进步带来了法律制度的不 断完善,其中法制的健全与完善是责任保险产 生与发展的最为直接的基础。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7教103 204 经济学与商务管理系
《保险学》 Insurance
《保险学》第九章
第九章 责任保险
前言 由第八章开始,接下来的三章我们学习保险的基本类 别II:财产保险 第八章 财产损失保险 第九章 责任保险 第十章 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
《保险学》第九章
本章学习目的
首先,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具有共同 的性质,即都属于赔偿性保险,这是它为什么 属于广义财产保险的原因。
其次,责任保险承保的风险是被保险人的 法律赔偿风险,即保险标的具有特殊性,与法 律制度息息相关。
再次,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可 能造成他人的利益损失为承保基础,即保险金
额以实际损失的价值为限。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特点
(二)责任保险与财产损失保险的区别
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相比较,其共同点是 均以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经营原则一致,经营方 式相近(除部分法定险种外),均是对被保险人经 济利益损失进行补偿。但它们的区别也是明显的:
1、从保险标的来看,责任保险的标的不是实 体财产,因此没有保险价值可言。
3、在组合承保方式下,责任保险的内容既不必 签订单独的责任保险合同,也无需签发附加或特约条 款,只需要参加该财产保险便使相应的责任风险得到 了保险保障。
《保险学》第九章
二、责任保险的赔偿
(一)出险后被保险人的注意事项 (二)出险查勘 (三)保险人的参与权和赔偿条件 (四)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与免赔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