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的乘法口诀》说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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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的乘法口诀》说课设计

◆您现在正在阅读的《7的乘法口诀》说课设计文章内容由收集!本站将为您提供更多的精品教学资源!《7的乘法口诀》说课设计《7的乘法口诀》说课设计

一、说教材

《7的乘法口诀》是义务教育苏教版小学数学第三册第

七单元第一节的内容。它是在学生已经掌握1——6的乘法口诀的基础上教学的。7的乘法口诀的编排,与一年级(下册)6的乘法口诀类似,包括例题、想一想和想想做做。在例题中编出乘法口诀,在想一想中用乘法口诀算乘法。由于学生在学习1——6乘法口诀时已有编制口诀的活动经验和方法,教材在这里创设了活动情境,预留了需要学生思考和填写的“空白”,安排了学生自主学习的空间。

根据二年级学生的学习心理、认知规律,结合本课知识特点及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了本课的教学目标及教学重点、难点:

1、使学生经历推导7的乘法口诀的过程,掌握并熟记7的乘法口诀,能正确计算7的乘法,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使学生理解7的乘法口诀的来源,认识7的乘法口诀之间的联系,培养学生初步的推理能力。

3、在学生自编乘法口诀和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过程中,继

续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与同学合作交流的态度,并获得成功的体验。

教学重点:能用7的乘法口诀正确计算7的乘法。

教学难点:理解7的乘法口诀的来源,并记住7的乘法口诀。

二、说教法

依据《新课标》变注重知识获得的结果为注重知识获得的过程的教育理念,以学生发展为立足点,以自主探究为主线,采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在推导7的乘法口诀和讨论怎样记忆时分别运用直观演示、实践探索、观察比较、演绎概括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动手操作、自主探究,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三、说学法

让学生自主参与编制乘法口诀的活动,明白乘法口诀的来源,掌握编制乘法口诀的方法,利用相邻乘法口诀间的联系来理解并记忆乘法口诀,让学生经历探索数学知识的过程,学习用数学方式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树立学习数学的自信心。培养学生观察、比较、分析、概括、推理及自主学习的能力,与同学合作交流的态度,并从中体验到成功的快乐。

四、说教学程序

(一)复习旧知揭示课题

1、小朋友们,你们还记得1——6的乘法口诀是怎么编的吗?(通过提问,激活学生已有的旧知)

2、今天这节课我们一起学习7的乘法口诀。

(二)动手操作自主探究

1、学具操作,用摆小船,数一数,摆一只小船用几个?

2、提问:如果摆2只小船、3只小船、4只小船……7只小船,各需要多少个呢?你们能完成这个表格吗?

船的只数1 2 3 4 5 6 7

的个数

3、摆1只小船用了7个的个数的个数,就是1个7,摆3只小船是几个7相加?谁能列乘法算式?你还能编出乘法口诀吗?想一想,这句口诀还能计算哪个乘法算式?

板书:3个7相加7×3=21 3×7=21 三七二十一

4、你还能编出7的其它口诀吗?

(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习方式,展开自主学习)

5、完善7的乘法口诀,引导学生把口诀补充完整。

6、自己看乘法算式,读乘法口诀。

比较乘法算式和口诀,引导学生发现几个几的积比它前面的几个几多几,比它后面的几个几少几,即“是几的口诀相邻之间的积就相差几”的规律,为学生记忆乘法口诀作准备。(这里教师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让学生用自己的方式学习,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的需要,让学生的潜能得到

发展,学习的主动性和自主性得到充分体现。在交流时,不

仅要让学生积极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思考过程,还要让学生在倾听的过程中,不断完善、优化自己的思维过程。)(三)练习

1、根据口诀写出两道算式

四七二十八

2、给小动物找家

三七二十一二七十四五七三十五一七得七七七四十九四七二十八六七四十二

7×2 7×1 7×4 7×7 6×7 7×3

4×7 7+7+7|+7+7+7

师:你们发现了什么问题?(五七三十五里面没人住)

小兔子住在五七三十五里面,你认为他符合什么条件?

3、有一只小动物只记得口诀五七三十五,四七()、六七(),它都不记得了,怎么办?谁来帮帮它?

4、()×7=()5×()()

12 7×()37

整个练习设计遵循“多样性、灵活性、开放性”原则,给每个学生都有展示自我的舞台,让不同的人得到不同的发展。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

教育生员。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等。

唐宋或更早之前,针对“经学”“律学”“算学”和“书学”各科目,其相应传授者称为“博士”,这与当今“博士”含义已经相去甚远。而对那些特别讲授“武事”或讲解“经籍”者,又称“讲师”。“教授”和“助教”均原为学官称谓。前者始于宋,乃“宗学”“律学”“医学”“武学”等科目的讲授者;而后者则于西晋武帝时代即已设立了,主要协助国子、博士培养生徒。“助教”在古代不仅要作入流的学问,其教书育人的职责也十分明晰。唐代国子学、太学等所设之“助教”一席,也是当朝打眼的学官。至明清两代,只设国子监(国子学)一科的“助教”,其身价不谓显赫,也称得上朝廷要员。至此,无论是“博士”“讲师”,还是“教授”“助教”,其今日教师应具有的基本概念都具有了。芙蓉区荷晏小学余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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