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员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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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管理细则_监考人员要怎么管理

监考人员管理细则_监考人员要怎么管理

监考人员管理细则_监考人员要怎么管理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管理办法一、考点及考场布置1、乡镇中心校、局直学校校长是所辖考点的第一责任人,考点及考场布置由所设考点学校完成。

2、每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2——3人、保密1——2人、巡视1——2人、监考、验卷员、联络员、安全保卫人员、门卫、司钟、播音员、卫生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若干名。

3、每场30人,按7、7、8、8摆放桌櫈,前排座号分别是1、14、15、30号。

4、各考点须设:考务办公室、保密室、试卷装订室(前三室为一室)、医疗室、带队人员休息室、门卫室、自行车存放处、茶水供应处、考生物品存放处,每场一盆水,一条毛巾等。

5、考场内张贴的标语等文字信息用白纸覆盖6、考点大门前挂上红色横幅:年县年级教学质量统一评估学校考点。

7、考场前后、左右5米设置警戒线,设监道员两名。

8、考点要在醒目位置摆放考场平面分布图、考试时间表、考生守则、监考员“三项纪律、十项注意”等内容。

9、各乡(镇)中心校、各考点要密切防范考生饮食、交通安全等。

二、考试1、时间:各乡(镇)统一播放考试指导语,开考前30分钟预备、开考前15分钟组织考生进场,开考前10分钟统一播放考生守则,开考前10分钟启封试卷,监考员核对试卷,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考试结束前10分钟吹哨一次,提醒考生注意。

2、考试中,考场前后门打开,中午两场考试结束后,前后门上锁并贴封条。

三、监考1、监考老师由选派单位和主考两次培训,在组织考生入场时要核对考生的身份,禁止非考试用品带入考场。

2、开考前监考员要指导考生填写密封线内的有关信息,指导考生填写座号并逐一检查。

3、考试过程中监考员应一人在前一人在后。

4、监考员应坚守岗位,全神贯注,要使全体考生感到监考员时刻在密切注视全场考试。

5、监考员应维护考场秩序,有责任制止除主考、副主考、巡视员之外的任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6、考试开始10分钟后应阻止考生进场。

7、发现考生严重舞弊先报告主考,再填入“考场情况记录表”。

监考工作实施细则

监考工作实施细则

监考工作实施细则一、考务人员、主监考人员每场考试前10分钟(第一场前25分钟)考点办公室报到,考点主考宣布本场考试科目和注意事项。

主监考员和监考员共同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检查试卷袋是否有破损和其他异常情况,如有问题,要立即请示考点主考处理,同时还要核对试卷袋上标明的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核对无误后同行直入考场,主监考员在前台看护试卷,监考员发草稿纸。

二、开考前5分钟:考点统一发出信号主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试卷科目、份数,检查无误后,主监考员在黑板上板书“本场考试科目:X X。

试卷共页,共题”。

监考员分发试卷和答题卡。

发卷结束后,主监考员宣布:本场考试科目为XX,试卷共页,共题,请认真检查:请检查考试科目、页数、题数是否相符,试卷和答题卡是否有破损、漏页、漏印等,如发现问题,请举手报告。

涂卡前,请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

请考生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卡上规定地方写上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并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数字栏涂黑,并涂黑本场考试对应科目栏。

填涂好后,请认真检查填涂是否有误。

必须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整洁、平整,不得皱折、撕破、穿孔和污损,答题不要超过答题范围,否则可能影响你的考试成绩。

考生如不慎将答题卡污损、撕破等,需更换答题卡时,监考人员应及时请示考点主考换取备用卡,不得在尾场借、换,并在考生原卡上填写“作废”,作废的答题卡务必交回考点办公室放入备用袋内。

三、正点:考点统一发出信号主监考员宣布:开始答题。

主监考员在考场前台监视,监考员逐个核对考生在试卷上所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正确,凡有未填写或填写有误的要监督其填写、更正。

若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处理。

核对完毕后在考场内流动监视,四、距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主监考员提醒考生:距考试结束还有十五分钟,请注意掌握时间,检查答案是否写在试卷上。

五、考试结束:考点统一发出信号主监考员宣布:考试结束时间到,请立即停笔,否则按违纪处理。

监考人员工作规则

监考人员工作规则

附件5监考人员工作规则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有关考试规则,维护考场纪律,监督应试人员公平、公正考试,批评、制止并处理违纪、作弊行为。

二、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佩戴统一制发的监考标志。

三、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一天到达考点,完成下列工作:(一)明确各自的岗位、任务和分工,熟悉考试各项要求;(二)现场核对考场座位编号,巡视考场并进行封闭,考场钥匙由监考人员中一人专管。

四、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后,应于开考前20分钟起对进入考场应试人员检核证件,引导应试人员到指定座位,查收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五、开考前,由监考人员向应试人员宣读《考场规则》,然后与应试人员共同对试卷进行验封,没有问题的,应在开考前10分钟面对应试人员开拆试卷袋、先发答题卡,然后发放试卷、草稿纸;有问题的,监考人员应及时向总监考人员报告。

六、监考人员应在开考前10分钟内指导应试人员按要求在答题卡上填写相关信息,并核对应试人员填写相关信息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其所持的准考证一致,是否与其准考证上的照片相符。

七、考试时,除应试人员、监考人员、总监考人员、考区(办)负责人员(须佩戴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发的证件)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各考场监考人员在开考30分钟后应立即对缺考人员答题卡上使用2B铅笔填涂缺考标记。

八、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或暗示,对应试人员就试题文字印刷不清提出的询问应当场解答。

九、监考人员要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和《缺考人员名单》,发现应试人员有作弊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及时进行登记。

十、监考人员发现应试人员突患疾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劝说其停考就医。

十一、监考人员应坚守岗位,在监考期间不得吸烟、吃零食、打瞌睡、阅读书报或谈笑,不准抄题、做题或将试卷带出、传出或进入其他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十二、考试结束铃响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向应试人员提示注意时间。

考试结束铃响,应要求应试人员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答题卡反扣放在桌面上,并迅速离开考场。

监考人员责任书

监考人员责任书

监考人员责任书监考人员责任书一、监考人员的基本责任监考人员是考试过程中的重要角色,应当履行以下基本责任:1. 确保考试过程的安全、公平和顺利进行。

2. 严格按照考试规定执行监考工作,不得有违规行为。

3. 积极配合考生进行考试,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二、监考人员的具体职责为了保障考试的公平性和安全性,监考人员需要履行以下具体职责:1. 考场管理确保考场内环境整洁、安静,保证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安排好考生的座位,避免出现考生的可能性。

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安排进行考试,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2. 考场监督监督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行为。

注意考生的言行举止,及时制止不当行为。

随时检查考生的考试材料,确保考生使用的材料符合规定。

3. 试卷管理确保试卷的安全保密,不得泄露试题信息。

准备好足够的考试材料,确保每位考生都能顺利参加考试。

检查试卷的印刷质量,避免出现错印或错装的情况。

4. 突发事件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主考单位。

遇到考生身体不适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当第一时间提供帮助并报告相关部门。

三、监考人员的工作要求监考人员在执行监考任务时应当遵守以下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违规行为。

2. 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3. 做到客观、公正,不受个人情感、利益等因素影响判定考生。

4. 熟悉考试规定和流程,对于监考工作的要求了如指掌。

5. 不得私自留下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确保试卷不外泄。

6. 及时报告主考单位关于考试过程中的重要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四、监考人员的权利在履行监考职责的过程中,监考人员应当享有以下权利:1. 要求主考单位提供明确的监考指导和培训。

2. 获得必要的监考工具和设备,确保监考任务的顺利进行。

3. 获得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避免工作过度疲劳。

4. 提出对于监考工作环境和条件的改进建议,帮助提升监考工作质量。

监考员工作细则

监考员工作细则

监考员工作细则第四十六条在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前移10分钟,外语考试执行第六十三条):监考员到达考点办公室,参加点名和接受主考临场指示,核对钟表时间,领取试卷、条形码。

领取试卷时,应检查试题卷封袋的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符,密封是否完好,无误后办理签收手续,带上条形码、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径直前往考场。

第四十七条每场考生入场前,要对考场内课桌进行检查,防止考生提前将手机等违禁物品放入课桌抽屉内,发现违禁物品及时清除。

开考前15分钟预备铃声响起(第一科前移10分钟):组织考生进场,5分钟内入场完毕。

考生入场时,第一监考员在门口组织考生有秩序地入场,并核对准考证,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每个考生进行检查,劝阻考生不要带规定以外的物品。

第二监考员维护秩序,组织考生对号入座。

如系双人课桌,要求考生居中就坐,并前后对直。

考生入场就座后,监考员按考生座位号顺序,依次将答题卡、草稿纸和条形码对应发给考生,并指导考生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

如果考生还没有到场,不要把答题卡和草稿纸放在课桌上。

一定要发到考生手中,不能让考生自行传递。

上述工作完成后,第一监考员宣布讲第1条指导语:“请大家坐好,把准考证放在课桌靠走道的上角。

请大家仔细检查一下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和座位号是否有误,如果有误,立即举手报告。

请同学们注意保持答题卡的平整,不要折叠或者弄脏、撕破,否则会影响机器评阅,影响你的成绩。

(稍停)现在宣读《考生须知》和《考生违纪舞弊处罚规定》(只在第一科考试前宣读)。

(稍停)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纪舞弊行为要严肃处理”。

第四十八条开考前10分钟:第一监考员公布讲第2条指导语:“请将条形码贴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上。

(稍停)请用签字笔在答题卡和草稿纸上相应栏目填写本人的姓名、考生号、科场号、座位号;(稍停)用铅笔把答题卡背面座位号相应的小方框上涂黑。

(稍停)填涂完后,请细致检查一下。

”填涂完毕,第一监考宣布:“现在启封试卷”。

监考员职责和考场规则

监考员职责和考场规则

监考员职责和考场规则监考员职责一、按要求接受考前相关培训,认真学习考试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熟练掌握考试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能识别常见作弊工具。

二、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异常情况。

三、按规定领取、发放、回收、整理、上交试卷(卡)、草稿纸等。

四、组织本考场考生入场,按规定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核对考生信息。

宣读《考场规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督促、检查考生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指导考生粘贴条形码等,发现错误,应要求其改正。

五、监督考生按规定答题,实时巡查考场,防范、制止违规行为。

六、按规定在缺考考生试卷、答题卡、考场记录单等处做好缺考记录。

七、制止非本考场考生、监考员、巡视员以及有关考务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禁止将考题及试卷传出考场外。

八、遵守监考纪律,执行监考员守则。

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监考过程中,不吸烟,不穿响底鞋,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或暗示考生答题,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不得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试工作场所,不得擅自发布与考试相关的信息或内容,不得把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或传出考场。

九、考前、考后检查、清理考场。

十、完成考点组长布置的关于考试的临时性工作,并严格按照监考工作实施程序进行操作。

考场规则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三、考生除携带考试规定的文具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算器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入场后,对号人座。

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

监考员工作职责及程序

监考员工作职责及程序

监考员工作职责及程序(一)监考员职责1. 接受考点主任培训,培训合格佩证上岗,主持本考场的考试。

监考员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熟悉考试业务,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2. 实行回避制度。

如监考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专转本选拔考试,应主动向领导说明不参加考试工作。

3. 监考员有权制止除考点正副主任、巡视员外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

4. 严格遵守考点作息时间,持证进考点。

着装整齐、庄重,不得穿响底鞋,不得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

5. 监考时,两名监考员应分工明确,集中思想、忠于职守、操作规范。

不擅自离岗,不阅读书报或打瞌睡,不抽烟,不谈话聊天,不抄题、不做题、不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

严禁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本人或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等传出或带出考场。

6. 任何情况下,只要考场还有一名考生,监考员都不得擅离考场。

如出现需要与场外联络、协调的问题,一律通过场外监考员协助解决。

7. 严肃制止和处理考场中发生的违规行为。

如发现考生违规,要将违规情况如实填写《考试违规情况记录表》(详见附件4-2)。

如发现有大面积的违规情况,须及时报告考点主任。

8. 负责维护考试结束交卷时的考场纪律,确保试卷、答题卡的安全。

如发现试卷、答题卡丢失等异常情况,立即通过场外监考员或巡视员报告考点主任,会同有关人员,追回所丢失的试卷、答题卡。

9. 考前、考后检查清理考场,考后关好门窗。

(二)监考员工作程序(1)开考前40分钟(首场考试开考前50分钟),监考员到考点的考务办公室报到,听取考点主任强调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核对时间。

两名监考员共同签字,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金属探测器等(考务通试点考场还要领取考务通),检查、清点、核对无误后同行直入考场。

(2)考前30分钟(首场考试开考前40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

监考员甲(女性)在考场门口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是否将违规物品带入考场,监考员乙负责维持考场秩序、看管好试卷及答题卡。

监考细则、阅卷评分细则

监考细则、阅卷评分细则

附件一:监考员守则一、监考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试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公平、顺利进行。

二、监考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三、监考员在考前领取、分发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考场主考报告。

四、每科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领取试卷、草稿纸和有关考试资料后直接进入试室,并对试室进行检查、清理。

五、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认真核对无误后,分发试卷及其他考试资料,并指导考生在规定位置正确填写姓名、学校、座位号等。

六、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的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一、二年级由本校监考员读题)。

七、考试期间,考生发生疾病且需离场治疗时,监考员应立即报告考场主考,由主考派工作人员陪同前往,经治疗后仍不能考试的,应说服其放弃考试。

八、监考员发现考生违纪舞弊时,要马上提出警告,及时制止,同时在《考场记录表》上如实填写违纪舞弊情况,并向主考报告。

十、在考试时间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时,监考员立即宣布停止答题,并要求考生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桌面上,收卷点齐后,将考生的答卷带回考务办公室装订密封,交考场主考验收。

十一、监考员在试室内不准打电话、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在考生旁边无故停留检查考生答题,考试进行期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将试卷传出试室,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监守自盗。

附件二:评卷员守则—、评卷员在评卷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评卷员在开始评卷前必须参加培训,掌握评分标准和评卷要求。

三、评卷员必须在规定的地点进行评卷。

四、评卷员必须严格按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进行评卷,做到公正、合理,防止偏宽、偏严和错评、漏评,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五、评卷一律使用红墨水钢笔、签字笔或红色圆珠笔,其它笔不得带入评卷场地内。

教师监考守则

教师监考守则

教师监考守则教师监考守则(精选10篇)守则是指某一社会组织或行业的所有成员,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讨论,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制定的行为准则,一般包括文明公约、爱国卫生公约、乡村公约。

具有概括性、针对性、准确性、可行性、通俗性。

守则的篇幅一般比较短小,多采用通篇分条式写法。

小编带来教师监考守则。

教师监考守则篇11、监考老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监考老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教务处领取、清点试卷。

在预备铃响后进入教室,先检查人数,再发试卷,并告诉学生拿到试卷后立即写好自己的姓名和学号,然后逐个加以检查,缺考学生姓名登记下来。

3、监考教师对考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给予答复。

4、监考老师要严肃认真,态度和蔼,在考场不要阅读书报,不批改试卷、作业或做其他的工作。

要严格执行规则,不得擅离职守。

5、监考老师如发现考生作弊可先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可立即作出适当处理。

6、考试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监考老师可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立即收卷,点清试卷后亲自送教务处或课任教师。

7、监考老师要按教务处安排的日程进行监考,不得随便调换,有病有事要要预先请假。

教师监考守则篇2一、监考老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地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考老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清点试卷,在预备铃响后进入教室,先检查人数,再发试卷,并告诉学生拿到试卷后立即写好自己的姓名和学号,然后逐个加以检查,将缺考学生姓名登记下来。

三、监考老师对考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给予答复。

四、监考老师要严肃认真,态度和蔼,在考场不要阅读书报,不批改试卷、作业或做别的工作,要严格执行规则,不要撤离职守。

监考人员守则5份

监考人员守则5份

监考人员守则1.监考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考试制度和执行《考场规则》。

2.监考员必须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将考试课程名称、考试时间、监考员姓名、单位书写至考场的黑板上。

3.根据《考场随机座位表》指导应试者就座,并灵活安排未安排座位的应试者就座。

4.必须在考前宣读或指定一学生诵读《考场规则》。

5.必须按考场规则指导学生清理考场,桌面附近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必须清除干净,并放置在讲台与黑板之间的物品存放处。

6.考前必须清点试卷份数和考生人数,确保试卷不得丢失。

7.检查、核对考生有关证件;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然后按时发卷。

8.监考员要模范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得阅读书报或谈笑;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

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批评或处分。

9.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文字印刷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10.监考员发现考生有作弊苗头时,应及时提出口头警告,或调动该生座位;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时,应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当场取证,并将该生学号、姓名、情节填入《考场登记表》,同时注意收集证据,并立即报告主考教师或有关领导及时处理。

11.考试时间结束前10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考试时间结束时,监考员要严格考场纪律,并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完考卷并清点无误后,学生才能离开座位,避免学生交卷时产生混乱现象。

12.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要如实填写《考场登记表》;《考场登记表》经主考教师审阅、签名后,连同试卷一起交学院教学办公室验收。

如有违纪、作弊情况者,考试结束后一天内必须将《考场登记表》和应试者作弊材料复印后上交考试中心。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一、检查、清理考场。

二、每科开考前30分钟,监考员甲领取试卷、草稿纸等直入考场。

三、开考前15分钟,考生入考场完毕。

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核对《准考证》,组织考生对号入座并核对是否有错误。

考生坐定后,在第一科考试前10分钟,监考员应认真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

四、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呐喊当众启封试卷袋,并须认真核对,若发现其有差错,应及时换取备用试卷。

五、考生得到试卷后,监考员应指导考生清点试卷页数是否完整,检查试卷是否有污染、破损、有无漏印或字迹不清等,然后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考号。

六、开考时间到,由考点统一发出信号,监考员宣布开始答卷。

七、考试开始后,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视,监考员乙持《准考证》存根再次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考生号是否正确,考生本人与《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相符。

若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处理。

八、开考30分钟后,监考人员填写缺考考生姓名和考生号。

九、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

十、监考员应监视考生应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并将违纪考生如实填写《考场记录》。

十一、监考员须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有权制止除主考、检查员外任何人进入考场。

十二、监考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谈笑,不抄题、作题、念题,不检查考生答题情况,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在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十三,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十四,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监考员须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扣在桌子上,监考员首先检查核对试卷所填写的考生号与试卷页数是否准确、完整,然后依考生号(包括缺考考生)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收集、清点、整理好考生答卷后,考生起立,依次退出考场。

十五、监考员将整理好的考生答卷交主考验收合格后,装订、密封。

监考员工作职责及程序

监考员工作职责及程序

(一)监考员职责1. 接受考点主任培训,培训合格佩证上岗,主持本考场的考试。

监考员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熟悉考试业务,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2. 实行回避制度。

如监考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专转本选拔考试,应主动向领导说明不参加考试工作。

3. 监考员有权制止除考点正副主任、巡视员外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

4. 严格遵守考点作息时间,持证进考点。

着装整齐、庄重,不得穿响底鞋,不得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

5. 监考时,两名监考员应分工明确,集中思想、忠于职守、操作规范。

不擅自离岗,不阅读书报或打瞌睡,不抽烟,不谈话聊天,不抄题、不做题、不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

严禁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本人或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等传出或带出考场。

6. 任何情况下,只要考场还有一名考生,监考员都不得擅离考场。

如出现需要与场外联络、协调的问题,一律通过场外监考员协助解决。

7. 严肃制止和处理考场中发生的违规行为。

如发现考生违规,要将违规情况如实填写《考试违规情况记录表》 (详见附件 4-2 )。

如发现有大面积的违规情况,须及时报告考点主任。

8. 负责维护考试结束交卷时的考场纪律,确保试卷、答题卡的安全。

如发现试卷、答题卡丢失等异常情况,立即通过场外监考员或巡视员报告考点主任,会同有关人员,追回所丢失的试卷、答题卡。

9. 考前、考后检查清理考场,考后关好门窗。

(二)监考员工作程序( 1 )开考前 40 分钟 (首场考试开考前 50 分钟) ,监考员到考点的考务办公室报到,听取考点主任强调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核对时间。

两名监考员共同签字,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金属探测器等 (考务通试点考场还要领取考务通),检查、清点、核对无误后同行直入考场。

( 2 )考前 30 分钟 (首场考试开考前 40 分钟) ,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

监考员甲(女性)在考场门口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是否将违规物品带入考场,监考员乙负责维持考场秩序、看管好试卷及答题卡。

监考人员的规章制度

监考人员的规章制度

监考人员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和严肃性,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监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和谨慎监视。

第二条监考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道德素质和责任心,保持中立公正,绝对不得为考生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或泄露考试内容。

第三条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考试安排和流程进行监考,严禁私自擅离职守或违规操作,否则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第四条监考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善待考生,保持礼貌和耐心,尽心尽责地协助考生完成考试。

第五条监考人员应保守考务秘密,不得私自泄密或将涉密信息外传,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二章岗位要求第六条监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加班要求。

第七条监考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和考务系统。

第八条监考人员应熟悉相关考试制度和规章制度,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考务经验。

第九条监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考务人员和考生保持良好的关系。

第十条监考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三章岗位责任第十一条监考人员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考试监考工作,确保考试的正常进行和安全顺利。

第十二条监考人员应对考试场所进行安全检查,保障考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信息和考试材料,确保考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条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考试纪律,查办作弊行为,保护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第十五条监考人员应及时反馈考试情况和问题,协助相关部门解决异常情况,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六条监考人员如违反规章制度,将按照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奖金、停职查看等。

第十七条监考人员如发现有严重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查实的违规者进行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监考人员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考试失误、漏题等后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影响考试公平性和严肃性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理。

教师监考及阅卷工作制度

教师监考及阅卷工作制度

教师监考及阅卷工作制度一、监考工作制度1.1 监考教师职责(1)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执行考试规程,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

(2)监考教师应提前熟悉考场环境,检查考场设施是否齐全,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前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和要求,确保考生明确考试规则。

(4)监考教师要密切关注考生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

(5)监考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收缴试卷,清点无误后签字确认。

1.2 监考工作流程(1)考前准备:监考教师提前到达考场,检查考场设施,准备好监考用品(如钟表、答题卡、试卷等)。

(2)考生入场:监考教师组织考生有序入场,检查考生证件,确保考生身份正确。

(3)宣布考试纪律:监考教师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和要求,提醒考生注意考试规则。

(4)分发试卷:监考教师按照考试规定分发试卷,确保考生拿到正确试卷。

(5)考试进行:监考教师监视考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期间要定时巡查考场,关注考生动态。

(6)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组织考生有序离场。

(7)收缴试卷:监考教师收缴试卷,清点无误后签字确认。

(8)试卷封装:监考教师按照规定封装试卷,确保试卷安全。

二、阅卷工作制度2.1 阅卷教师职责(1)阅卷教师必须认真履行阅卷职责,严格执行阅卷标准,公平、公正、客观地评价考生成绩。

(2)阅卷教师应提前熟悉阅卷流程和评分标准,确保阅卷工作顺利进行。

(3)阅卷教师要严格遵守阅卷纪律,不得泄露考生信息。

(4)阅卷教师应关注考生答题情况,对存在疑问的答案进行复核,确保评价准确。

(5)阅卷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工作,确保成绩公平、公正。

2.2 阅卷工作流程(1)阅卷前准备:阅卷教师提前熟悉阅卷系统,掌握评分标准,准备好阅卷用品(如红笔、评分表等)。

(2)阅卷培训:组织阅卷教师进行培训,明确阅卷要求和方法,确保阅卷质量。

(3)分配阅卷任务:根据阅卷教师的专业背景,合理分配阅卷任务。

监考员规章制度守则

监考员规章制度守则

监考员规章制度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考试环境的秩序和公平,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守则。

第二条监考员是考试组织机构的代表,在考试中负责监督考生的行为和考场的秩序。

第三条监考员应严格遵守考试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或泄露考试内容。

第四条监考员应具备一定的道德素质和工作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考试规章制度。

第五条监考员应保守考试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泄露考试内容。

第六条监考员在执行监考任务时,应保持严肃的工作态度,不得懈怠或有失职行为。

第七条监考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组织机构的安排和工作要求,服从考务人员的指挥。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八条监考员在考试前应认真学习考试内容和相关规定,做好充分准备。

第九条监考员应按时到达考场,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如检查考场、考生座位等。

第十条监考员应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证件,确保考生身份真实并与考试名单一致。

第十一条监考员应在考试过程中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并制止考生可能存在的作弊行为。

第十二条监考员应严格按照考试规定监督考生的行为,并及时记录违规情况。

第十三条监考员应在考试结束后,认真核对考生的答卷和考试材料,确保不出现失误。

第十四条监考员应及时向考试组织机构报告考试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十五条监考员应端正自己的仪容仪表,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不良行为。

第十六条监考员应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不得偏袒任何一方考生。

第十七条监考员应保密考试内容和相关信息,不得随意泄露给外界。

第十八条监考员应礼貌待人,不得采取粗暴行为对待考生或其他监考员。

第十九条监考员在执行监考任务时,应保持高度的责任感,不得私自离开考场。

第二十条监考员应与其他监考员保持密切合作,共同维护考试秩序。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监考员,考试组织机构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第二十二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泄露考试内容、有意偏袒考生、擅离职守等。

第二十三条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停职整顿、甚至开除监考员资格等。

监考员守则

监考员守则

监考员守则一、主、副监考员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监考员必须熟悉掌握《考试实施程序》、《考生考试须知》、《考生考试守则》、《考点工作人员守则》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三、开考前45分钟监考员到考点办公室报到,佩带监考员标牌,按抽签决定的场次进入对应考场执行监考任务,严禁确定考场后监考员擅自相互调整考场。

四、开考前25分钟,主、副监考员共同到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并要检查试卷袋是否破损,核对试卷袋上标明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核对无误、履行交接手续后径直前往考场。

五、开考前20分钟,主监考员负责管理试卷并核对本考场挂钟时间是否正确、走时是否正常;副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

入场时,副监考员需提醒并要求考生:凡考生个人携带的具有存储功能的设备,一律纳入规定以外的物品,严禁带入考场;考生须自备书包,将带入考点的通讯工具、计时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的物品装入书包,考生在将通讯工具、计时设备装入书包前,必须关闭所有提示音或振动等提示功能,并将书包放在考场指定的位置(存包处)。

组织考生对号入座无误后,副监考员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认真向考生宣读:《考生考试守则》(附件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向考生宣布考场内挂钟只做为监考员及考生掌握考试时间的参考,考试实施过程中各节点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相应信号为准;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携带通讯工具、计时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第五条规定,认定为考试违纪;考生退场时方可取回自己的放置物品。

六、开考前15分钟,副监考员向考生分发《答题卡》和草稿纸,并指导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姓名、考生号、座位号、试卷类型及科目等。

七、开考前10分钟主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若发现试卷数量不符、漏印、重印、错印、错装等,立即请示主考,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

监考人员职责规章制度

监考人员职责规章制度

监考人员职责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考场秩序,规范监考工作,特制定本监考人员职责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考试的监考人员,包括主考官、副主考官、监考员和巡考员等。

第三条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监考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要求,经过考试院或相关单位的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监考工作。

第五条监考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保持中立公正,不得有利己之行为,确保公平公正。

第二章监考人员职责第六条主考官是全面负责考试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考试方案、审核考生资格、安排监考人员等工作。

第七条副主考官是协助主考官进行监考工作,负责具体安排考场人员,协调解决考试中的问题。

第八条监考员是具体负责考场内监考工作的人员,包括核对考生身份、发放试卷、监督考试过程等工作。

第九条巡考员是巡视考场的人员,主要负责监督考场秩序,防止作弊行为发生。

第十条监考人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聊天不玩手机、不违纪不失职,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监考程序第十一条考试前,主考官要提前制定考试方案,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安排监考人员。

第十二条考试当天,监考人员要提前到考场报到,协助安排考生入场,核对身份信息。

第十三条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要认真监督考试过程,确保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定。

第十四条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按规定收集试卷,检查考生信息,维护考场秩序。

第十五条考试结果发布后,监考人员要保护考试秘密,不得泄露考生信息,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第十六条监考人员如发现作弊行为,应积极配合学校或考试院的调查,依法处理作弊者。

第四章监考责任第十七条监考人员如违反相关规定,失职渎职,将根据情节轻重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监考人员如发生作弊行为,将被禁止担任监考工作,并可能受到法律追究。

第十九条监考人员如有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一经发现即处理。

第二十条监考人员如故意泄露考生信息,导致考试公平性受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考人员及考评员监考职责

监考人员及考评员监考职责

监考人员及考评员监考职责健雄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监考员、考评员工作守则一、监考人员职责1(监考员必须首先了解有关考点、考场情况以及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

但在考试前不得泄露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和自己的监考场地、场次。

2(考试前监考人员要集中学习有关文件、规则等~明确责任、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试题、试卷的分发、收集、装订、密封等具体要求。

3(每科开考前30分钟~两名监考员同时领取试题~领取时必须检查袋面的科目名称是否同该考场所考的科目相同~无误后连同考生报名册、稿纸和装订工具带进考场。

4(应考人员进入考场时~监考员必须站在门口逐个检查考生的准考证以及有无夹带违禁品进考场。

5(进入考场后由其中一位监考员在开考之前向考生宣读"应考人员须知"和注意事项~与此同时另一位监考员可以当众启封试题~核对科目~清点份数、页数、核发试卷。

以上工作不得占用考试时间。

6(试卷发放完毕后~监考员必须提醒应考人员该科试卷有几大张~共多少页~请考生查对。

并提醒考生查看有无空白页~如发现空白页应举手询问。

在有答题卡的情况下~要指导应考人员把姓名、准考证号、科目等几项按要求准确填写正确。

如是普通试卷~提醒应考人员在试卷密封线内按要求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工种等项目。

7(开考以后~监考员逐个查对考生准考证上的相片同本人是否相符,另一方面检查应考人员的姓名、应考人员应填写的内容是否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注意不要让应考人员写在密封线外。

8(每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可提醒考生。

9(监考员不得对试题做任何解释。

如发现有个别字印刷不清楚~可核对后写在黑板上。

10(如果发现有应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突然发病~由一位监考员通知考点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应考人员去卫生室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明应考人员停考。

11(监考员必须认真监考~严格执行考场纪律。

对应考人员的违规行为~如旁窥、夹带、交谈、传递等应立即提出警告~并在"考场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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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程序和监考工作细则第四十六条在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前移10分钟,外语考试执行第六十三条):监考员到达考点办公室,参加点名和接受主考临场指示,核对钟表时间,领取试卷、条形码。

领取试卷时,应检查试题卷封袋的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符,密封是否完好,无误后办理签收手续,带上条形码、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径直前往考场。

第四十七条每场考生入场前,要对考场内课桌进行检查,防止考生提前将手机等违禁物品放入课桌抽屉内,发现违禁物品及时清除。

开考前15分钟预备铃声响起(第一科前移10分钟):组织考生进场,5分钟内入场完毕。

考生入场时,第一监考员在门口组织考生有秩序地入场,并核对准考证,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每个考生进行检查,劝阻考生不要带规定以外的物品。

第二监考员维护秩序,组织考生对号入座。

如系双人课桌,要求考生居中就坐,并前后对直。

考生入场就座后,监考员按考生座位号顺序,依次将答题卡、草稿纸和条形码对应发给考生,并指导考生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

如果考生还没有到场,不要把答题卡和草稿纸放在课桌上。

一定要发到考生手中,不能让考生自行传递。

上述工作完成后,第一监考员宣布讲第1条指导语:“请大家坐好,把准考证放在课桌靠走道的上角。

请大家仔细检查一下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和座位号是否有误,如果有误,立即举手报告。

请同学们注意保持答题卡的平整,不要折叠或者弄脏、撕破,否则会影响机器评阅,影响你的成绩。

(稍停)现在宣读《考生须知》和《考生违纪舞弊处罚规定》(只在第一科考试前宣读)。

(稍停)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纪舞弊行为要严肃处理”。

第四十八条开考前10分钟:第一监考员宣布讲第2条指导语:“请将条形码贴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上。

(稍停)请用签字笔在答题卡和草稿纸上相应栏目填写自己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稍停)用铅笔把答题卡背面座位号相应的小方框上涂黑。

(稍停)填涂完后,请仔细检查一下。

”填涂完毕,第一监考宣布:“现在启封试卷”。

此时应将试卷袋略微举起,密封处朝向考生,以示启封前密封完好。

启封后要认真核对考试科目、份数,同时在黑板上书写:“本场考试科目,试题卷共几张,几页,几大题”。

如有试卷漏印、重印、错印、破损等,立即请示主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

第四十九条开考前5分钟,第二监考员分发试卷,第一监考员在讲台上全面监视考场。

分发完毕,第一监考员宣讲第3条指导语:“请检查一下,如试卷有缺张、漏印、破损、字迹不清等情况举手报告。

(稍停)请用签字笔在试题卷相应栏写上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

(稍停)写好后,把笔放下,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如提前抢答,要按违纪处理”。

“请注意答案必须答在指定区域,答在其它地方无效。

(稍停)请答完题后仔细检查,考试结束前,不允许出场”。

第五十条遇有试题“更正通知”时:监考员在黑板上书写通知内容,并宣讲第4条指导语:“这一科试题有更正通知,请按黑板上写的通知更正,在试题卷上改过来”。

第五十一条开考信号发出后:第一监考员宣讲第5条指导语:“现在开始答题”。

此时,第一监考员全面监视考场,第二监考员对考生进行以下各项检查:(一)考生相貌与准考证和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是否相符;(二)考生是否在试题卷和答题卡上填、涂自己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号;(三)考生填写的姓名和考生号是否与准考证上一致。

如有漏填、漏涂,当即促其填涂;如有填错、涂错,当即要求考生改正;如有问题或疑点,立即查明。

第五十二条检查后,两名监考各就各位,一人在前,一人在后,在前者可以坐下,在后者不能坐下。

考试期间两人位置可以对换。

第五十三条监考员应坚守岗位,全神贯注,要使全体考生感觉到监考员时刻都在密切注视全场考试。

第五十四条监考员应维护考场秩序,有责任制止除主考、副主考、巡考员之外的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未经当地考试主管部门允许,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第五十五条开考15分钟后(外语科开考前15分钟),迟到考生不能进场。

一名监考员开启考场后门。

监考员对以下各项进行例行处理:(一)处理缺考考生的试题卷和答题卡。

用蓝色字迹的圆珠笔将“缺考”考生的考生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填写在答题卡的相应处,在姓名栏填写“缺考”2字,并用2B 铅笔涂黑答题卡上的座位号和缺考标记。

将条形码贴在相应位置。

(二)处理多余试题卷和答题卡。

在尾场多余试题卷和答题卡姓名栏填写“空白”2字。

(三)填写试题卷、答题卡封袋上的有关栏目。

第五十六条考试结束前15分钟信号发出后:第一监考员宣讲第6条指导语:“还有15分钟,请掌握时间”。

此前,前面的监考员亦应起立,注视全场考试,维持好考场秩序。

第五十七条考试结束信号停止:第一监考员宣讲第7条指导语:“考试结束,停止答题,把笔放下,全体起立。

如果继续答题,要按违纪处理。

请大家把试卷整理好,答题卡放在最上面,接着是试题卷、草稿纸。

请勿走动,试卷全部收齐才能出场”。

此时,第一监考员在讲台上维护好秩序。

第二监考员按座位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收集清点答题卡、试题卷和草稿纸。

清点无误后,第一监考员宣布“请大家依次退场”。

第五十八条考生离场后,监考员填写完善试题卷袋和答题卡袋上相关栏目,并签字。

最后清理考场,关闭窗户,将门上锁,带上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和考务用品,两人同行径直回到试卷整理装订室。

第五十九条试题卷和草稿纸按考场清点整理后交考点转考区保密室存放半年。

被收缴、暂扣的违纪、作弊物品交当地考试主管部门处理。

第六十条主考和主考指定的验收人员对装订和密封情况要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签字负责。

第六十一条(一)答题卡的验收。

检查答题卡是否为30份;有无倒放、反放现象;全场答题卡的座位号顺序是否正确;“缺考”考生的有关栏目是否填写,姓名栏是否填写“缺考”二字,“缺考”标记是否按规定涂黑,是否放在座位号相应位置。

如果是尾考场,多余答题卡姓名栏是否填写“空白”二字。

注意:“缺考”、“空白”答题卡装入袋中,“作废”答题卡不装袋中。

(二)试题卷和草稿纸的验收。

检查试题卷和草稿纸是否分别按座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小号在上)收齐排好,并防止混有答题卡。

试题卷、草稿纸分别用订书机定在一起。

试题卷装回原袋,草稿纸不装袋。

(三)试题卷袋(卡)有关栏目填写情况的验收。

注意查看试卷袋(卡)上“缺考”考生的姓名、考生号、座位号是否准确。

如果有违规考生,答题卡袋上的《考生违规及特殊情况记录》一栏是否清楚准确。

以上检查全部合格,验收复核人员在试题卷、答题卡袋上相应栏目签字负责,然后,监考员密封答题卡袋,并交主考签名。

最后,监考员把试题卷、“作废”答题卡、草稿纸一并交给考点保密员,并办理交接手续。

(四)答题卡整理验收过程应注意以下事项:1、监考员、复核人员都要在指定位置工作。

2、检查“缺考”、“空白”答题卡是否装入袋中。

3、答题卡验收后,装入答题卡袋用密封条密封。

各县区考试管理部门将答题卡袋按规定数量整理好,放入考试答题卡专用箱内。

第六十二条对于考试中发生的问题的处理,按本细则附件一《关于考试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办法》处理。

第六十三条《考点日志》在考试结束后由考区交当地考试主管部门查阅和保存。

第六十四条关于英语考试期间的有关规定开考前40分钟:监考员到达考点办公室,参加点名和接受主考临场指示,核对钟表时间,领取试卷。

领取试卷时,应检查试卷密封是否完好,核对试卷袋上的考试科目、时间是否与本场考试相符等,无误后办理签收手续,两名监考员同行径直前往考场。

开考前30分钟:监考员进场,关停考场内的无线电信号屏蔽器和空调;开始组织考生入场,入场检查的要求和其他科目一样。

10分钟内入场完毕,入场后指导考生对号入座。

入场完毕后两名监考员对考生分发答题卡的工作要求和其他科目相同。

开考前20分钟:监考员宣读指导语:(详见本细则第1、2条指导语)“听力考试期间,严禁考生做其他部分的试题,听力部分结束时,将会有听力部分到此结束的提示语播出。

此时考生可以开始做其他部分试题,否则按违规处理”。

开考前15分钟(14:45):吹哨一次,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开考前10分钟(14:50):启封试卷,试听开始;开考前5分钟(14:55):监考员分发试题卷;(15:00)开考信号发出,听力考试开始,播放正式考试内容。

外语考试开考后15分钟不发布考试信号。

播放听力考试光盘的工作人员在试听结束后发出“试音到此结束”时要立即按下“暂停”键,暂停播放,不要将CD盘倒回开头处。

听到“开考信号”发出时继续播放。

听力部分结束后,监考员可以开启无线电信号屏蔽器和空调,并对考生例行检查。

听力考试使用无线耳机或有线耳机的,考场监考员都必须佩戴相应耳机。

听力考试期间,监考员要注意听力播放情况并保持整个考场的安静,原则上不得在考场内走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在此期间,巡视员和其他人员应尽量减少在考场外走动,无特殊情况不能进入考场。

考点要有熟悉听力播放设备使用和维修的技术人员,音源发射室内要有2名外语教师担任监听员,并有一名副主考在发射室值班,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播音声源附近不允许有噪音和电磁干扰,不允许使用无线通讯工具。

新安县2015年中招考试统一流程与指导语- 4 -- 5 -- 6 -- 7 -- 8 -- 9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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