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十九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填空题(每小题1分)1.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或者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
3.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破坏火车、汽车、、、航空器,已经造成其倾覆、毁坏或者足以使其倾覆、毁坏的行为。
4.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
5.私营企业的老板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结果的,构成。
6.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或者地实施的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7.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8.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9.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0.放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的放火行为。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1.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
A.既有故意也有过失 B.只能是故意C.只能是直接故意 D.只能是过失2.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其他犯罪区别的关键是()。
A.犯罪主体不同 B.犯罪客观要件不同C.犯罪客体不同 D.犯罪主观要件不同3.甲为杀乙将一定时爆炸装置放在乙驾驶的公共汽车驾驶室的座位下。
乙出车不久即发生爆炸,除乙被炸死外,车上的三位乘客也受了轻伤。
另外,车辆被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0余万元。
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杀人罪 B.破坏交通工具罪C.爆炸罪 D.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4.放火罪与失火罪区别的关键是()。
A.犯罪客体不同 B.犯罪客观要件不同C.犯罪主体不同 D.犯罪主观要件不同5.甲为报复乙将汽油从门缝倒进乙位于三楼的卧室,然后用火柴点燃,好在发现及时,只造成乙轻伤和1000余元的财产损失。
危害公共平安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doc
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1、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
2、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
3、该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
4、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是一种很严重的罪名,有很多形式,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指的是公共安全,包括恐怖分子袭击或危害社会的行为等,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的相关知识,帮助大家了解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
因此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
客体要件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
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这类犯罪对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事前往往无法预料和控制。
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
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
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
但是过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才构成犯罪。
主体要件该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
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放火罪1.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构成要件:(1)本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公私财物,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因为放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很大,所以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存在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的危险,即使尚未发生实际的危害结果,都构成本罪。
(危险犯,行为犯?)(3)本罪的主体为已满14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既可是直接故意,也可是间接故意。
3.放火罪的认定(1)本罪既遂与未遂形态。
本罪是危险犯,理论上关于本罪的既、未遂有各种学说。
我国多采纳“独立燃烧说”。
即只要放火的行为将目的物点燃后,已经达到脱离引燃媒介能够独立燃烧的程度,即使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也应视为本罪既遂。
反之,为未遂。
(2)本罪与放火主法实施其他犯罪的界限。
3. 放火罪的处罚114、115条: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到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二、失火罪1.失火罪,是指因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2.构成要件:(1)本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指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引起火灾发生,并且已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必须具有引起火灾发生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引起火灾发生的行为与造成严重后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可是是疏忽大意或者是过于自信3.失火罪的认定(1)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应考察以下情况:行为人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与火灾的发生是否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造成的损失是否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犯罪的过失(2)本罪与放火罪的界限区别主要是主观上对可能发生火灾后果的心理态度。
危害公共安全罪
1、盗窃、抢夺、抢劫与私藏、持有的吸收关系或牵连关系。
2、与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的区别:主要是数量上的大小。
六、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一)概念
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
焚烧自家财物足以引起火灾,危及公共安全的也构成本罪。当然,如果行为人确
实是以烧毁自家财物为目的,确实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则不构成放火罪。
3、在主观上出自故意。即明知道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危及公共安全,并且希
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至于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按照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且具有辨认控制行为能
二、爆炸罪
(一)概念与特征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方法杀伤群众,破坏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爆炸罪主要有两个特征:
1、在客观上必须具有以实施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本罪在主观上出自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爆炸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 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3、由于本罪是严重的犯罪,犯罪主体的要求14—16岁。
(2)在意志因素上,行为人追求非法占有结果的产生,这种对结果的追求心理,表明
行为人的故意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
(三)认定
1、与盗窃、抢夺罪的区别:
客体不同;
犯罪对象不同;
主观方面的故意内容不同。
2、犯罪性质的转化。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抢夺、诈骗的,可转化为抢劫。那么行为人盗窃、抢夺
枪支的,能否转化为抢劫枪支罪?答案是不能。
他们之间存在法条竞合,一般情况下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进行处罚。
一、放火罪(续)
3、区别放火罪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1)数量,放火罪的成立其财物的损失要达到5万元。
《危害公共安全罪》课件
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例分析
恐怖袭击
2015年某城市爆炸案,导致多人 死亡,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威胁。
暴力犯罪
2020年某地爆发大规模骚乱,导 致公共财产破坏和人员伤亡。
破坏公共设施
2018年特大桥梁破坏案,导致交 通瘫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预防与打击
1 加强监控和警力
2 加强宣传和教育
3 加强国际合作
3
宣传社会和谐
强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树立正义和法治观念。
结论+问题解答
结论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需加强预防 和打击。
问题解答
解答观众可能提出的问题,促进更深入的交流和理 解。
增加监控设施和警力部署, 加大对潜在威胁的排查和 打击力度。
提高公众对公共安全的认 识,加强安全知识的普及 和宣传,提升全民安全意 识。
加强国际间的情报交流和 协作,形成打击犯罪的合 力。
公众教育和意识提高
1
犯罪害人图
展示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引起公众关注和警惕。
2
警示教育活动
组织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了解和认识。
《危害公共安全罪》PPT 课件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采取危害手段,直接危害或者引发对公共安全的严 重危害的犯罪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义和概述
定义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类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概述
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恐怖袭击、暴力犯罪、破坏公共设施等多种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种类和罪名
恐怖袭击
制造爆炸、杀人、劫持,以恐 怖手段威胁社会安全。
暴力犯罪
伤害他人,制造社会恐慌和紧 张氛围。
危害公共安全罪讲义(45页)
• 2.客观方面:(1)行为。大多数是作 为,也有不作为;(2)结果。包括危 险犯和结果犯两种形态,即足以危害 公共安全和已经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 后果两种情况。
• A.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 B.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 C.乙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对丁成立过失 致人死亡罪
• D.乙对丙成立爆炸罪,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 亡罪
• 2008年真题(多项选择题):甲曾向乙借款 9000元,后不想归还借款,便预谋毒死乙。甲 将注射了"毒鼠强"的白条鸡挂在乙家门上,乙怀 疑白条鸡有毒未食用。随后,甲又乘去乙家串门 之机,将"毒鼠强"投放到乙家米袋内。后乙和其 妻子、女儿喝过米汤中毒,乙死亡,其他人经抢 救脱险。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犯罪; • (5)出于盗窃目的破坏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
构成这三种犯罪或者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 (6)法定刑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相同。
• 2006年真题(单项选择题):甲盗割正在 使用中的铁路专用电话线,在构成犯罪的 情况下,对甲应按照下列哪一选项处理?
• A.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 B.破坏交通设施罪 • C.盗窃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中处罚较重的
• 3.犯罪主体有的是一般主体,有的是 特殊主体。
• (1)第128条第2款、第3款规定的非法出租、 出借枪支罪的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和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这两类人员构成犯罪的条 件不一样;
• (2)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 枪的人员;
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哪些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哪些“1.5宁夏公交车纵火案”备受关注,因为债权债务纠纷引起报复社会,危害公共安全,那么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具体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等等,下面由赢了网小编在本文汇总介绍。
(一)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情节较轻的处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情节较重的处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破坏交通工具罪、交通设施罪的处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处罚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司法考试刑法讲义:危害公共安全罪
司法考试刑法讲义:危害公共安全罪司法考试刑法讲义: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4年司法考试复习已经开始,刑法是司法考试复习的重点,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讲义,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司法考试刑法讲义:危害国家安全罪司法考试刑法复习:放纵走私罪司法考试刑法复习:贪污贿赂罪司法考试刑法复习:渎职罪一、放火罪1.主体:已满14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
2.放火的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既可以直接使对象燃烧,也可以是通过媒介物使对象燃烧,还可以通过既存的火力引起对象燃烧。
自焚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也成立放火罪。
3.燃烧他人财物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燃烧自己的财物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构成犯罪。
4.既遂标准:危险犯,使目的物达到"独立燃烧"的程度。
即使将火扑灭,也是既遂。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1.投放的必须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包括危险气体、液体、固体。
2.投放行为的方式包括:(1)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或多数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2)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3)释放危险物质,如将沙林、传染病病原体释放于一定场所。
3.本罪是危险犯,既遂的标准是造成危险状态。
4.本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分:是否危害公共安全。
5.本罪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区分:是否具有销售营利的目的。
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危险方法的种类: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决水以外的其它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
注意,实践中较为典型的情况:(1)以驾驶机动车的方式撞人,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危害公共安全的;(2)在公共场所私设电网,危害公共安全的;(3)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4)邪教组织人员以自焚、自爆或者其它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5)故意破坏矿井下的通风装置。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罪。
该罪涉及到公共安全,易引起社会恐慌,因此在刑法中被归为重罪之列。
本文将梳理并综述该罪的认定标准及适用情形。
一、认定标准(一)行为要件该罪的行为要件包括两个方面:1.过失行为;2.危险方法。
1.过失行为:具体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作为相应行为规范的注意义务时,由于疏忽、马虎等原因,并未明确意识到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但这种行为结果导致了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
因此,该罪是以行为人的主观过失为定罪基础的。
2.危险方法:指危害公共安全的手段和方法。
危险方法的危害程度要求必须是较高的,即应该具有相当的实际危险性。
常见的危险方法包括使用有毒物质、破坏或虚构警报、非法扰乱公共交通等。
(二)结果要件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时,应注意结果要件的特殊性。
该罪的结果要件是“已经造成了一定的危险后果”。
该危险后果是指已经发生的、虽未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但已呈现出危害公共安全的状态和趋势。
行为人并未将后果当作预期,但行为过程和结果中却发生了危险状态或趋势,尚有造成事实危险的可能,因而也必须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二、适用情形(一)宏观上适用情形1.交通运输领域:将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停放在人口密集区域、占用人行道行车等;异地车牌、超载、严重机动车污染等犯罪行为,可能给公共安全带来重大威胁。
2.危害工程领域:在施工过程中不落实安全措施,破坏防护设施,对周围环境和人员产生危害。
3.生产领域:大量使用劣质原料和非法添加物,造成安全隐患、污染环境、影响人体健康。
(二)微观上适用情形1.通过认识上的误解或者其他原因使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2.住宅小区中自制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燃气泄漏引发爆炸等。
3.在公共场所乱扔掷烟蒂、吸烟引发火灾等。
三、情节举例案例一某市民在购买汽车时,未按规定将报废汽车处理完毕,而是将其私自放置在公共道路上,导致氧气瓶泄漏并险些发生爆炸。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情形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情形
(一)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具体表现组织参加或者领导恐怖活动,资助恐怖组织等;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表现有在公共场所投放危险物品、放火等;
(三)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行为;
(四)破坏特定设施、设备;
(五)过失造成重大事故。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哪些情况下会拘留
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不特定是其重要特征之一。
有时,虽然行为人侵害的对象特定,但实际上被害人为多人,行为人往往在行为前无法确定其侵害的对象和范围,也无法预料和控制可能造成的后果及程度。
只要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就都会拘留,依法判刑。
三、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成为本罪主体。
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所谓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的大量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三)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投放毒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即该种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成严重损害。
或者己威胁到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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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及指南》(第5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刑法第十九章至第二十二章
第十九章危害公共安全罪4.19.1复习笔记一、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和其他公共利益的安全的行为。
本类罪具有以下特征:(1)客体:社会的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以及重大公共财产安全、其他公共利益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类罪中的故意犯罪,只要行为对公共安全形成威胁即可构成,而本类罪中的过失犯罪,必须是已经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才能构成。
(3)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重大飞行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少数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有的是故意,有的是过失。
二、重点讲授的犯罪1.放火罪(1)放火罪的概念和特征放火罪,是指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①客体:社会的公共安全。
侵犯对象是关系公共安全的公私财产。
②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
故意制造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犯即成立放火罪的既遂。
③主体:一般主体,凡是已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④主观方面:故意。
(2)对放火罪的认定和处罚①对放火罪的认定a.本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区分本罪与以放火为手段的后两种罪的界限,关键看放火行为是否危害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放火罪;以放火为手段杀害或伤害特定的人,不危及其他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的,则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b.本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放火罪;反之,虽用点火方式但并不危及公共安全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c.犯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区分标准是焚烧的对象是否开始独立的燃烧,开始独立燃烧的,构成犯罪既遂,否则,就是犯罪未遂。
d.本罪与数罪的界限。
行为人实施杀人等犯罪后,为毁灭罪证而放火,并危害公共安全的,应以数罪并罚的原则定罪处罚。
第十九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3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 刑法学第1页 第十九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就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准确理解公共安全的概念,将本章之罪与其他章节的犯罪区别开来。
本章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犯罪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危害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是指危害不特定多人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同一种方法实施的时间、地点不一样,构成的罪名不一样。
如以不同的方式杀妻定不同的罪名。
在不同的地方甩手榴弹构成不同的罪名。
达到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定本章罪名;否则,定后面章节的罪名。
【例题·单选题】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取出部分作饵料,毒死麻雀后售与饭馆,非法获利5,000元。
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2-11)A.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B.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盗窃罪C.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答疑编号506046160101]【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此行为属于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甲取出部分淋洒了农药的稻米作饵料,毒死麻雀后售与饭馆,非法获利5,000元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因此,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故本题选D 。
【例题·多选题】甲曾向乙借款9000元,后不想归还借款,便预谋毒死乙。
甲将注射了“毒鼠强”的白条鸡挂在乙家门上,乙怀疑白条鸡有毒未食用。
随后,甲又乘去乙家串门之机,将“毒鼠强”投放到乙家米袋内。
后乙和其妻子、女儿喝过米汤中毒,乙死亡,其他人经抢救脱险。
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08-2-60)A.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B.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抢劫罪的想象竞合犯C.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D.构成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吸收犯[答疑编号506046160102]【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投放危险物质罪。
348.独角兽法考(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专题十六危害公共安全罪【本讲聚焦】本讲是重点章。
本讲犯罪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
此处的危险是指行为的危险而非结果的危险。
本讲很多罪名和分则的其他犯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特别规定优先。
【目次】考点1 本章共性知识考点2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考点3 破坏公共设施、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考点4 实施恐怖、危险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考点5 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考点6 因为重大责任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考点7 普通罪名【知识点讲解】考点1 本章共性知识1.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的平稳安宁。
【辨析】甲抱着“砸着谁谁倒霉”的想法,从阳台上向跳广场舞的大妈们扔下一个矿泉水瓶,导致大妈乙被砸成重伤。
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吗?12.本章犯罪所指的危险是行为的危险而非结果的危险。
3.使用危险方法进行特定犯罪时,应如何定罪:(1)不危害公共安全的:只成立特定犯罪。
(2)同时危害了公共安全和特定法益的:想象竞合。
4.本章犯罪既有实害犯,也有危险犯。
危险犯既包括具体危险犯,也包括抽象危险犯。
5.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负刑事责任。
6.本章的犯罪既可由作为构成,也可由不作为构成。
【知识点运用】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二第57题)2A.甲持有大量毒害性物质,乙持有大量放射性物质,甲用部分毒害性物质与乙交换了部分放射性物质。
甲、乙的行为属于非法买卖危险物质B.吸毒者甲用毒害性物质与贩毒者乙交换毒品。
甲、乙的行为属于非法买卖危险物质,乙的行为另触犯贩卖毒品罪C.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甲,将枪赠与他人。
甲的行为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D.甲父去世前告诉甲“咱家院墙内埋着5支枪”,甲说“知道了”,但此后甲什么也没做。
甲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1不构成。
该行为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
妨碍公共安全罪
妨碍公共安全罪
妨碍公共安全罪的危害对象是公共安全,而公共安全是指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
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而妨碍公共安全罪的危害方式主要包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是指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造成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公共设施或者其他公共财物的损坏、严重混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妨碍公共安全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稳定和人
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因此,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要增强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总之,妨碍公共安全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稳
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要增强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案例分析危害公共安全罪
实际处理结果
某县人民法院以(2004)刑初字第139号刑事判 决书认定胡某、杨某、杨某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均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பைடு நூலகம்
案例分析
首先,本案中的被告人胡某、杨某、杨某忠符合构成重大 责任事故罪的主体资格。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要件为一 般主体。根据《刑法》第130条第1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 括对矿山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责任的负责 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 事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胡某、杨某、杨某忠是某县城 西社会车辆管理服务站是社会中从事交通运输管理经营的 企业,他们在春运中从事安全检查工作符合广义上的“生 产、作业”,可以成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
第三种意见认为,王某(拾破烂)不是该拆墙事件中的组织者和 经营者,其在协议上签名的行为,并不能说明他是本起事故的负 责人,事实上其也没有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故王某(拾 破烂)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严某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四种意见认为,严某、王某(拾破烂)的行为均不构成犯罪。
实际处理结果
公安机关对此案作撤案处理。
案例分析
综上所述,本案中,被告人胡某、杨某、杨某忠被某县城 西社会车辆管理服务站临时聘用为安全检查人员,他们不 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致使严重超载和不符合运行技 术要求的车辆上路,最后酿成特大交通事故,故应对被告 人胡某、杨某、杨某忠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进行处罚。
案例分析
2007年3月31日,作为华升集团某市理工学院工地保管员 的严某未经工地领导同意,私自将工地临时房残墙、围墙 出卖给王某和王某某夫妇,王某某打电话给王某(拾破烂 )等人,叫他们来工地拆墙,大家凑前700元交给严某, 后开始拆墙。严某写好协议,由王某(拾破烂)签字。4 月3日,王某(拾破烂)等人在剩下的没有拆掉的墙旁削 砖头,8时30分左右该围墙倒塌,致王某、王某某死亡, 王某(拾破烂)重伤。
危害公共安全罪
2.本罪的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表现为破坏交通 工具,已经或者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或毁 坏危险的行为。 所谓“足以”,是指构成本罪并不要求实际上 已经发生倾覆、毁坏的结果,只要对交通工具 的破坏达到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状 态,即使尚未造成严重的后果,也构成本罪的 既遂。因此,这里的危险状况是需要经过法官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际判断的具体的危害公共 安全的危险。 判断是否足以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主要从两 个方面入手: 一是看交通工具是否正在使用期间。二是看破 坏的方法和部位。
中国刑法学 (各论)
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 害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 害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 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其犯罪构成具有以下特 征: (一) 本类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 , 刑法通说认为是不特定或多数 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注意:对于出于故意的来说,必须注意,有的故 意的内容就是危害公共安全,即直接故意的犯 罪,有些故意的内容是指向特定的对象,但是, 是足以危害到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 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时,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犯 罪认定,并不是客观归罪,因为该种情况下行 为人的行为虽然是指向特定的对象,是直接故 意,但是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后果则是持有 放任的故意,这一后果是在其认识之中的,属 于间接故意,所以,不要把危害公共安全的故 意与危害公共安全的目的作为同一内容,更不 能认为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主观上必须具 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目的。
少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为,即使指 向特定的对象,但同时也对公共安全构 成巨大的威胁,如盗窃、抢夺、抢劫枪 支、弹药、爆炸物,虽然是以枪支、弹 药、爆炸物为对象,但枪支、弹药、爆 炸物一但流散在社会上,就对公共安全 构成威胁,也即构成侵犯不特定多数人 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罪量刑标准
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罪量刑标准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严重犯罪行为,该罪行主要指的是犯罪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
我国的刑法对于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有明确规定,下面将对该犯罪罪名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进行详细解析。
一、构成要件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和致人死亡。
具体来说,犯罪人通过使用危险方法,即采用可能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手段,对公共安全进行危害。
这种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直接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使其具有了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犯罪情形。
二、量刑标准1.轻度刑a)主体情节轻微,采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b)情节严重,但犯罪人能够赔偿全部损失,同时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
对于以上情况,根据刑法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对于未能赔偿已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判处罚金。
2.普通刑a)情节较重,采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b)情节恶劣,例如预谋作案、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较大的财产损失、故意逃匿等。
对于以上情况,刑法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对于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可以依法判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严重刑a)主体情节特别严重,采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b)情节极其恶劣,例如有多人合谋、故意销毁证据、逃匿国外等。
对于以上情况,刑法规定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特别严重的案件,我国刑法也允许对犯罪人处以死刑,例如在专门为危险物品制作、储存等活动的场所,制造爆炸、放火、泄毒、放射性物质等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法判处死刑。
总之,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根据犯罪人的具体情节严重程度而定,从轻度刑到普通刑再到严重刑,刑法根据不同情况予以相应的判罚。
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本质特征
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本质特征
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
这类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各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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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习题
一、判断题
1. 以放火、爆炸的危险方法实施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属于法条竞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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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明知学校宿舍楼年久失修,但是不及时修理,致使楼房倒塌、砸死、砸伤数人的,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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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抢劫军人的枪支的行为,以抢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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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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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劫持航空器罪的犯罪对象为正在使用中的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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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大飞行事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从事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从事航空活动的地面人员、乘客和机场指挥人员。
()
7.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在所持枪支被盗、被抢、丢失、被骗时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二、不定项选择题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下列哪种犯罪形态?()
A、行为犯
B、结果犯
C、危险犯
D危险犯或者结果犯
2、被告人甲与乙有私仇。
甲为了报复乙,在乙楼下的垃圾桶里埋下了炸药和雷管,试图在乙倒垃圾时炸死乙,但连续5天乙都未到楼下倒垃圾,乙的邻居丙在倒垃圾时被炸成重伤,垃圾桶被炸坏。
甲行为构成何罪?()
A、故意杀人罪
B、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C、放火罪
D爆炸罪
3、出租汽车司机甲因被领导单位批评,为发泄不满、私愤,驾车驶入闹市区向密集的人群冲去。
当场轧死5人,撞伤19人,对甲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交通肇事罪
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故意杀人罪
4、放火罪的既遂是指()
A、财物被烧毁或者人被烧伤或烧死
B、行为人已着手实施放火行为,火种与燃烧物刚刚接触,但还没有达到被燃烧物能够继续燃烧的程度
C、放火行为已经引起燃烧物独立燃烧
D、放火行为构成犯罪必须有法定结果的产生
5、交通运输肇事后因何种情形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A、不及时报案
B、逃逸致人死亡
C、逃逸
D、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6.警察甲临时亟须用钱,便找个体户乙借钱。
乙同意借钱,但条件是要有物品质押。
甲将公务用枪交给乙质押,乙借给甲5万元现金,借期1个月。
1个月后,
A.
B.
C.甲无罪、乙非法持有枪支罪
D.
7.下列行为中,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有()
A.厂矿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
B.厂矿工人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在生产中发生重大事故
C.建筑企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D.在劳改企业中从事生产的在押犯,违反规章制度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8.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A、以非法销售为目的,不按规定的品种制造枪支
B、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枪支
C、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
D、超过限额制造枪支
9、甲参加某外国恐怖组织并接受其指派潜入中国进行恐怖活动,先后杀死2人,绑架1人。
甲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A、积极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
B、故意杀人罪
C、绑架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0、犯劫持航空器罪,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处死刑?
A、致人重伤、死亡的
B、致航空器被迫改变航向的
C、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
D、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11、下列那些情形构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A、私自架设电网致人伤亡
B、破坏矿井通风设备
C、使用微生物或放射性物质进行破坏
D、在人群密集处驾车撞人致使多人伤亡
三、简答题
1.简述放火罪的概念及其特征。
2.简述劫持航空器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界限。
3.简述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
四、论述题
1.试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2.试述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
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
1.对;2.对;3.错;4.对;5.对;6.错;7.错.
二、不定项选择题
1.D 2.D 3.B 4.C 5.B 6.D 7.ABC 8.ABCD 9.ABC 10.AC 11.ABCD
三、简答题
1.答: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
放火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已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2.答:劫持航空器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区别表现在:
(1)犯罪目的不同。
劫持航空器罪的目的是将飞机劫持到指定的地点,而后者的目的则是使飞机倾覆。
(2)客观行为方式不同。
劫持航空器罪是公然地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正在使用中的飞机;后者则通常是采用秘密方法对正在使用中的飞机进行破坏。
3.答: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区别表现为:
(1)主体上不同。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危险物品肇事罪是一般主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表现为违反有关生产、作业的规章制度,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而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运用危险物品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四、论述题
1.答: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重大公共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公共利益安全的行为。
本类罪具有以下特征:
(1)本类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重大公共财产和其他公共利益的安全。
(2)本类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类罪中的故意犯罪,只有行为对公共安全形成威胁即可构成,而本类罪中的过失犯罪,必须是已经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才能构成。
(3)本类罪的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重大飞行事故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少数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4)本类罪的主观方面,有的是故意,有的是过失。
2.答: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该罪的构成特征表现为: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所谓“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是指违反为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和交通运输秩序而制定的各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该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3)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也包括非交通运输人员。
(4)该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