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拱墅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1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拱墅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杭政函[2010]236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0.15

【实施日期】2010.1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拱墅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杭政函〔2010〕236号)

拱墅区政府:

你区《关于请求对康桥镇实施撤镇建街的请示》(拱政发〔2010〕21号)和《关于请求对半山镇实施撤镇建街的请示》(拱政发〔2010〕22号)收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拱墅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0〕152号)精神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撤销康桥镇、半山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