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商业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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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成本费用税前扣除常见的九大误区!

财税实务成本费用税前扣除常见的九大误区!

财税实务成本费用税前扣除常见的九大误区!一、遵循权责发生制的成本费用就可扣除企业会计处理必须符合权责发生制,很多费用税前扣除规则上却是要求收付实现制的。

下面这六项费用,不是企业计提了费用就可以扣除,还要实际支付才可以扣除: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2.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

3.企业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4.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

5.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

6.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保险费。

二、有发票才可以扣除税务机关以票控税这点没错,但是除了发票之外还有很多企业内外部合法凭证可以税前扣除。

如单位内部制作的工资发放表表、月折旧摊销表、银行利息单、财政及行政事业单位收据等,只要这些单据合规都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三、营业外支出不能税前扣除营业外收支不属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大多数不可以税前扣除,但是这几项是可以扣除的:营业外支出中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会计利润12%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和债务重组损失、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等。

四、缩短折旧年限而多提的折旧费不能在税前扣除举个例子,某企业2015年末对电脑的使用寿命由5年改为3年,造成缩短折旧年限而多提的折旧费。

根据税法规定,只要没有超过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都可以税前扣除的。

五、按照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的股权激励可以税前扣除企业依照证监会要求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因为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都会在发行时设定一定条件的,有实现不了的可能性,行权时点也会随着股市也经常变化,这种不确定性的成本费用,是不允许当期就可以扣除。

商业保险税前扣除政策

商业保险税前扣除政策

商业保险税前扣除标准如下:
1、2017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2、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3、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但并不是所有的商业保险都可以进行抵扣个税的,其中能够抵扣个税的商业保险包括:年金险、商业健康险和税延养老保险。

(1)商业健康保险: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只要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2)年金险,是指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

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税优健康险:指的是“医疗险+万能险”保费可以在扣除医疗费用之后,将剩下的部分存入万能账户中。

财税实务:财税〔2016〕106号: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保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实务:财税〔2016〕106号: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保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106号: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保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保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保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存款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不超过万分之一点六的存款保险费率,计算交纳的存款保险保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存款保险保费计算公式如下: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存款保险保费=保费基数×存款保险费率。

 保费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数额为准。

 三、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存款保险保费,不包括存款保险保费滞纳金。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单选题(共50题)1、税务师接受委托对某县城的企业2019年的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审核,企业的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捐赠支出包括: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120万元。

企业利润表中体现的会计利润为620万元,经过税务师审核发现,该企业将一部分厂房出租,含增值税租金收入157.5万元(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挂在“其他应付款”账上,假设房产税的缴纳不存在问题,此外,企业将自产货物作为礼品赠送给客户,账务处理为:A.28.59万元B.92.31万元C.93.51万元D.120万元【答案】 B2、关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被申请人可以委托本机关以外人员参加行政复议B.对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的代征行为不服的,受托的单位和个人为被申请人C.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D.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5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答案】 C3、“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指企业进行登记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A.组织机构代码B.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纳税人识别号D.社会保险代码【答案】 B4、2019年8月,某汽车生产厂将一辆自产成本为80万元的小汽车,以不含增值税14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了刘女士,已知小汽车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9%,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0%。

该汽车生产厂就此项业务应该缴纳消费税()万元。

A.12.6B.14C.15.38D.26.6【答案】 D5、涉税鉴证业务完成后,负责编制涉税鉴证报告的人员为()。

A.税务师事务所所长B.辅助人员C.执业质量复核人员D.项目负责人【答案】 D6、下列关于农产品扣税凭证审核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B.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9%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C.纳税人收购农产品,并开具收购发票的,可以按照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D.纳税人收购农产品,并开具收购发票的,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答案】 D7、关于一般程序的税收保全措施的说法错误的是()。

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试题及答案指导(2024年)

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试题及答案指导(2024年)

2024年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模拟试题(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60小题,每小题1分,共60分)1、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人分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B、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人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人C、增值税纳税人分为进口增值税纳税人和出口增值税纳税人D、增值税纳税人分为消费税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2、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B、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支付的罚款,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C、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D、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3、下列关于增值税的税率,说法正确的是:A、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3%B、增值税的低税率一般为6%C、增值税的简易征收税率为3%D、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的征收率4、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说法错误的是:A、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C、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5、下列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由纳税人自行开具B、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仅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C、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必须由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才能使用D、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6、下列关于税收征收管理的说法中,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是:A、税收征收管理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款征收等活动B、税收征收管理是税收制度的组成部分,对税收的制定、执行和监督都具有重要作用C、税收征收管理是国家税收收入的重要保障,对维护国家财政稳定具有重要作用D、税收征收管理包括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纳税申报、税务检查等活动7、在财政税收政策中,以下哪项措施属于扩张性财政政策?A、提高个人所得税税率B、增加政府公共工程支出C、减少企业所得税税率D、降低存款准备金率8、关于增值税的纳税人,以下哪项说法是正确的?A、所有从事商品销售的企业都必须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B、只有达到一定年销售额的企业才能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C、所有从事商品销售的个人都不能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D、增值税纳税人的资格由企业自行决定9、下列关于增值税的税率,说法正确的是:A、基本税率通常为6%B、低税率适用于销售不动产C、零税率适用于出口货物D、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0、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B、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C、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抵免应纳税额D、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减按20%的税率征收11、下列哪项不属于财政政策工具?A. 税收B. 政府支出C. 法定准备金率D. 利率12、下列关于增值税的说法,正确的是:A. 增值税是一种按产品销售全额计征的税种B. 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C.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三个档次D.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产品销售成本13、下列关于增值税的税率表述,正确的是:A. 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3%B. 增值税的简易征收税率为6%C. 增值税的出口退税率分为15%、13%、9%D. 增值税的加计抵减税率为10%14、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不属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的是:A. 继续教育支出B. 住房贷款利息C. 医疗保险D. 非法集资利息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下列哪项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A. 销售货物B.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C. 销售不动产D. 销售无形资产16、某企业2019年度应纳增值税为200万元,已预缴增值税10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为50万元。

财税实务2015年发布了哪些个人所得税政策

财税实务2015年发布了哪些个人所得税政策

财税实务2015年发布了哪些个人所得税政策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下发了一系列个人所得税政策,现结合学习体会总结如下:1 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政策一、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

二、主要内容所得确认:该文件明确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收入计价:该文件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

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实现:该文件明确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申报期限:该文件要求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期缴纳:该文件特别规定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文件还明确对2015年4月1日之前发生的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尚未进行税收处理且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期限未超过5年的,可在剩余的期限内分期缴纳其应纳税款。

执行时间:该文件规定的分期缴税政策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2 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征管问题一、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

二、主要内容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以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个人为纳税人。

自行申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纳税地点: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他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商业保险费九种特殊情形准予税前扣除

商业保险费九种特殊情形准予税前扣除

纳税辅导23一般而言,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除此之外,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决定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投保商业保险而发生的商业保险费可以税前扣除。

那么,企业支付的哪些商业保险费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明确允许税前扣除呢?笔者经过归纳梳理,确认以下九种特殊情形的商业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按照规定缴纳的责任保险费《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明确了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有关税务处理问题: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由于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缴纳的保险费支出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保险法》也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责任保险。

因此,统一责任保险费税前扣除政策口径,便于纳税人执行,更好地促进了企业化解经营责任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第一条,明确了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而交通意外险仅针对交通事故,一般指交通工具倾覆、出轨、坠落、沉没、起火、爆炸、与其他物体碰撞造成的意外伤害。

在交通工具内部其他原因造成的意外不在保障范围内,比如在地铁站被挤落站台、在公交车内被精神病患者扎伤等。

常见的企业因公出差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有随票按次购买和按年统一购买两种,现有税收政策一般规定为,随票按次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费可税前扣除。

押题宝典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模考模拟试题(全优)

押题宝典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模考模拟试题(全优)

押题宝典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模考模拟试题(全优)单选题(共45题)1、下列关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中销售额的理解,表述不正确的是()。

A.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査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不包括免税销售额B.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C.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D.某企业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答案】 A2、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外籍人员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是()。

A.某外籍人员2019年6月1日来华工作,2019年10月31日工作结束后回国B.某外籍人员2018年11月1日来华工作,2019年4月30日回国C.某外籍人员2019年5月1日来华工作,2019年8月31日回国探亲,2019年10月1日结束探亲,来华继续工作D.某外籍人员2018年11月1日来华工作,2019年5月31日回国【答案】 C3、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A.工资所得B.劳务所得C.经营所得D.偶然所得【答案】 D4、某税务师2020 年3 月对企业2019 年纳税审核时,发现企业在2019 年12 月份结转完工产品成本时,多结转成本20000 元,进一步检查出、入库单等原始凭证时,确定该批产品已经在2020 年3 月出售了50%,则该企业的调整分录是()。

A.借:生产成本 20000贷:库存商品 20000B.借:生产成本 20000贷:主营业务成本 10000库存商品 10000C.借:生产成本 2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库存商品 10000D.借:生产成本 200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000【答案】 B5、下列关于税务注销的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有()。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卷及解答参考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卷及解答参考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复习试卷(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40小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税务登记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C、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在涉税服务过程中,税务师发现企业存在以下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师应当:A、立即向税务机关举报B、要求企业自行纠正,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C、与企业协商后,向税务机关报告D、不采取任何行动,由企业自行处理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下列关于税务登记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B、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C、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业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4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4、在税务行政复议中,下列关于行政复议机关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B、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罚款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C、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缴纳滞纳金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D、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下列关于税务登记的说法,错误的是()。

2024年各类保险费税前扣除全面梳理总结范本(2篇)

2024年各类保险费税前扣除全面梳理总结范本(2篇)

2024年各类保险费税前扣除全面梳理总结范本作为一种常见的金融产品,保险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除了为我们提供风险保障和经济安全,保险也可以在税收方面提供一些优惠政策。

在我国,个人购买的一些保险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减少纳税额。

以下是2024年各类保险费税前扣除的全面梳理总结。

一、健康保险费健康保险费是指个人购买的与健康相关的商业保险产品的费用。

在2024年,个人购买的健康保险费用可以在纳税前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如下:1. 居民个人购买健康保险费,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扣除,扣除最高限额为24,000元/年。

2. 非居民个人购买健康保险费,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扣除,扣除最高限额为6,000元/年。

二、商业养老保险费商业养老保险费是指个人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费用。

在2024年,个人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费用可以在纳税前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如下:1. 居民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费,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扣除,扣除最高限额为24,000元/年。

2. 非居民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费,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扣除,扣除最高限额为6,000元/年。

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是指个人购买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的费用。

在2024年,个人购买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可以在纳税前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如下:1. 居民个人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扣除,扣除最高限额为15,000元/年。

2. 非居民个人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扣除,扣除最高限额为3,000元/年。

四、商业失业保险费商业失业保险费是指个人购买的商业失业保险产品的费用。

在2024年,个人购买的商业失业保险费用可以在纳税前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如下:1. 居民个人购买商业失业保险费,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扣除,扣除最高限额为1,500元/年。

2. 非居民个人购买商业失业保险费,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扣除,扣除最高限额为300元/年。

五、商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商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是指个人购买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费用。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吗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吗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吗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根据财政部关于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的有关规定,商业保险费不能列入职工福利费。

请问: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工伤保险是否可在税前扣除?确定准予税前扣除专案的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二、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

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税前扣除专案的范围纳税人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和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可以扣除。

损失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投资损失 .......·成本·税金及损失·费用税务机关批准后税前扣除的专案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包括:纳税人当年确认的坏帐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对外投资损失。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企业财产损失事项·技术改造国产装置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亏损确认和税前弥补的稽核事项·不允许税前扣除的专案·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罚款、罚金滞纳金·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标准的捐赠·各种赞助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职工宿舍修理费·当年应计未计扣除专案·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任何形式准备金·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机构提取的准备金·粮食类白酒广告宣传费·未经批准的价内外基金及收费·企业出售给职工住房的损失·已出售或出租住房的折旧费用和维修费·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贿赂等非法支出·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部分的费用·财政拨款购置装置的投资·证券营业部向客户返还的手续费·广告公司组稿费、宣传费企业几种商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争议对此,网友的回答可谓见仁见智,有网近日,笔者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咨询问题:“我公司是物流公司,给司机缴纳的人身意外保险费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否税前扣除?”对此,网友的回答可谓见仁见智,有网友认为:“不能扣除,只有高危行业,比如采矿、建筑这些行业的人身保险才能扣除”,有网友认为:“通常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不能扣,但是如果属于特别工种就能扣”,当然也有网友对司机的行业性质进行分析后提出:司机应属于特殊工种范围,因此“物流运输行业,为司机交纳的人身安全保险如在相关的国家法律规定内,可以在税前扣除。

这几个最常用的会计分录你写对了吗工薪三费五险一金商业保险的会计处理!(1)

这几个最常用的会计分录你写对了吗工薪三费五险一金商业保险的会计处理!(1)

这几个最常用的会计分录你写对了吗?工薪三费、五险一金、商业保险的会计处理!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费(以下简称“工薪三费”或“三项费用”)的税前扣除是以“工资薪金”作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的。

“五险”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依法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前三项分企业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后两项全部由企业缴纳;“一金”是指企业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也分企业缴纳部分和员工缴纳部分。

与“五险”相关的还有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为了降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有时会为一些员工购买一些商业保险。

工薪三费、五险一金和商业保险,在会计上按照会计准则规定都是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并无多少限制,而税务上确有较多限制条件,下面分别进行说明。

一、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一)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第六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会计实务中一般是按照财企(2009)242号文件界定的范围作为基础。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前,会计实务中一般是职工福利费按照工资的14%进行计提,借方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贷方计入负债;而会计准则修订后,不再预提,而是按照实际发生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职工福利费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于职工福利费没有进行明确的定义,但是在国税函(2009)3号对职工福利费明确了其列支范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此处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并且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而不是会计上的工资薪金提取数总额。

(三)职工福利费的税会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企业根据财企(2009)242号的规定确认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但是能否以职工福利费的名义税前扣除,则需要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判断。

财税实务财税[2015]115号:保险企业计提准备金有关税收处理

财税实务财税[2015]115号:保险企业计提准备金有关税收处理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财税[2015]115号:保险企业计提准备金有
关税收处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保险企业在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规定过程中有关计提准备
金的税收处理事项明确如下:
一、保险企业执行财政部《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后,其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45号)规定计算并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保险企业因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规定计提的准备金与之前执行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监管规定计提的准备金形成
的差额,应计入保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凡上述准备金差额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可分10年均匀计入2015年及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已进行税务处理的不再分期计入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0月26日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 2014-01-10资产损失备案改备查风险加大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何晓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有关规定,现对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公告如下:一、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零星失窃、报废、废弃、过期、破损、腐败、鼠咬、顾客退换货等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为存货正常损失,准予按会计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数据以清单的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同时出具损失情况分析报告。

二、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风、火、雷、震等自然灾害,仓储、运输失事,重大案件等非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为存货非正常损失,应当以专项申报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三、存货单笔(单项)损失超过500万元的,无论何种因素形成的,均应以专项申报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四、本公告适用于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特此公告。

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的解读2014年01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现解读如下: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问题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零星失窃、报废、废弃、过期、破损、腐败、鼠咬、顾客退换货等正常因素造成的损失,为存货正常损失。

存货正常损失可以采用清单申报的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同时,企业在进行清单申报时,还需要出具损失情况的分析报告。

二、关于商业零售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问题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风、火、雷、震等自然灾害,仓储、运输失事,重大案件等多种非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为存货非正常损失。

保险公司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保险公司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保险公司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保险公司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保险行业的蓬勃发展,保险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经常需要与客户、合作伙伴、投资者等进行沟通交流。

在这些交流中,保险公司常常会发生一些招待费用,以展示诚意、加强联系、促进业务合作。

保险公司支付的这些招待费用,也常常成为税务部门关注的对象。

制定明确的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对于保险公司合规运营和税务合规非常重要。

在我国,招待费用通常是指保险公司为了开展业务或者赞助活动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在支付这些费用时,保险公司需要注意,招待费用只有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在纳税时享受税前扣除的待遇。

一般来说,税法对招待费用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一、必须符合业务需要。

招待费用必须是为了开展保险业务、促进业务发展或者进行合作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在支付招待费用时,必须有明确的业务目的和业务需求,不能简单地将招待费用用于个人消费或者其他无关紧要的支出。

二、必须合理。

招待费用的金额必须合理,不能超出业务需要所必须的范围。

保险公司在支付招待费用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的核算和分析,确保招待费用的支出符合合理性的标准,并且能够通过审计和审查。

三、必须有凭证。

招待费用支出必须有相关的凭证和记录,如发票、收据、合同等。

这些凭证不仅可以作为税务部门审核的依据,也可以作为保险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重要参考。

四、必须自首。

保险公司在支付招待费用时,应主动向税务部门进行申报和自首,确保遵守税法规定和纳税义务。

在自首的过程中,保险公司还应主动展示招待费用支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以确保税务风险的有效管理。

保险公司在支付招待费用时,应遵循合理、合规、透明的原则,确保招待费用的支出符合税法规定和公司内部政策,不仅能够有效促进业务发展和合作关系,还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纳税纠纷。

税务部门也应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和审查程序,对招待费用支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保险公司在支付招待费用时能够遵守税法规定,保持税收秩序的健康和稳定。

商业银行的税收政策和实务

商业银行的税收政策和实务
1003年呆帐准备金制度建立初期(呆帐准备\投资风险准备\ 坏帐准备) 1998年、1999年呆帐准备金制度的调整期 2001年呆帐准备金制度的改革期(127号文件) 2002年呆帐准备金制度的发展期(人民银行贷款指引) 2002年呆帐准备金制度的完善期(49、50、90号文件)
21
呆帐损失及其他损失项目的税前扣除
差异的协调:会计和税收相分离的原则,即消除不必要的差 异,节约税收成本
9
商业银行会计处理和税收的主要差异
收入项目的差异
国债利息收入
净价交易:区分持有所得和转让所得 纳税人在付息日或买入国债后持有国债到期时取得的利息收入, 免征企业所得税;在付息日或持有国债到期之前交易取得的利息 收入,按其成交后交割单列明的应计利息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1
商业银行的税收政策和实务---税收框架 商业银行的税收政策和实务 税收框架
营业税
征税范围:贷款\金融商品转让\金融服务\其他
(不包括金融机构之前相互占用、拆借资金) 贷款:包括外汇转贷款业务和一般贷款业务 金融商品转让: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
营业额:贷款利息收入\买卖差价\手续费收入\其他
4
商业银行的税收政策和实务---税收框架 商业银行的税收政策和实务 税收框架
税率:33%
缴纳方式:商业银行多实行汇总纳税,汇总纳税的两种方 式:一是全额汇总,即其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向其所在地 税务机关汇总缴纳;二是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 地预缴、集中清算”,其成员单位按批复比例实行属地预 缴,总机构集中清算。
资产减值准则的差异
新准则规定金融企业需要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税法规定按照承担风险资产的 1%计提的准备金允许在税前扣除。
职工薪酬准则的差异

[最新知识]汽车强制险和商业险是否可在税前扣除

[最新知识]汽车强制险和商业险是否可在税前扣除

汽车强制险和商业险是否可在税前扣除汽车强制险和商业险是否可在税前扣除,我们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

汽车强制险和商业险是否可在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规定: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三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第四十六条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按上述规定,新所得税法中财产保险是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并与取得收入有关的财产、或与财产有关系的利益的保险。

因此,属于企业的财产并用于生产经营的汽车,企业为其缴纳的汽车强制险可以在税前扣除,汽车商业险可否在税前扣除要视是否为生产经营活动中必要的正常的支出来进行判断。

税前扣除是什么意思?税前扣除主要指计算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

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汽车强制险和商业险是否可在税前扣除?这个问题中的税,指的是企业所得税,而问题当中的强制险与商业险如果是用于企业的经营车辆,则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如果不是企业经营车辆则不能。

分析到这里,大家对于这个问题了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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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财税实务商业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误区解读: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即使是商业保险,也准予扣除,如企业自有的小汽车的”全险”就可在税前扣除。

另”财产”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各类财产,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财产保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当企业参加的商业保险,发生保险事故时,企业将依据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赔偿,这时企业因参加商业保险的保险费支出仍然允许扣除,其所获取的赔偿,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抵扣相应财产的损失后,再计算出企业参加商业保险的财产的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务解读:企业经营过程中”保险费”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1.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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