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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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撤销审查办法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撤销审查办法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撤销审查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规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下简称布图设计)专有权撤销程序,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依法审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撤销案件。

第三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发现已登记的布图设计存在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形的,应当依据本办法进行立案和审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已登记的布图设计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撤销意见,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对该布图设计进行立案和审查。

第四条撤销布图设计专有权的理由包括:(一)获准登记的布图设计不属于条例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集成电路或者第二项规定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二)获准登记的布图设计的主体不符合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三)获准登记的布图设计不具备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独创性;(四)获准登记的布图设计属于条例第五条排除保护的内容;(五)获准登记的布图设计不符合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期限;(六)获准登记的布图设计属于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第五条提出撤销意见时,撤销意见提出人应当以面交或者邮寄的形式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撤销意见书,说明理由,必要时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撤销意见提出人可以补充、变更撤销理由或者补充证据,但应当在撤销意见提出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逾期提交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考虑。

第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对已登记的布图设计进行立案和审查的,应当向布图设计权利人发出立案通知书,要求布图设计权利人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陈述意见,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据。

有撤销意见提出人的,专利复审委员会还应当将是否立案的通知书送达撤销意见提出人。

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对布图设计进行立案和审查的,审查范围不受撤销意见提出人所提出的理由和证据的限制。

第七条专利复审委员会组成合议组对布图设计专有权撤销案件进行审查。

第一编 第六章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法

第一编  第六章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样品 1所提交的 件样品应当置于能保证其 所提交的4件样品应当置于能保证其 不受损坏的专有器具中, 不受损坏的专有器具中,并附具填写好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编制的表格。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编制的表格。 2器具表面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申 器具表面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 请号和集成电路名称。 请号和集成电路名称。 3器具中的集成电路样品应当采用适当 的方式固定,不得有损坏, 的方式固定,不得有损坏,并能够在干燥 器中至少存放10年 器中至少存放 年。 (四)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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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专有权的登记程序
一、登记申请 按照条例第16条的规定 提出登记申请, 条的规定, 按照条例第 条的规定,提出登记申请, 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表 (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复制件或者图 样 1复制件或者图样的纸件应当至少放大 到用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生产的集成电路 倍以上。 的20倍以上。申请人可以同时提供该复制 倍以上 件或者图样的电子版本。 件或者图样的电子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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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专有权的内容及其限制
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内容 1复制权。 复制权。 2商业利用权。 商业利用权。 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限制 (一)合理使用行为 (二)权利用尽 (三)强制许可 (四)保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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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专有权的法律后果
知识产权法总论
总主编 王利明 李扬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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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 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法 保护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法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范围的确定——“锂电池保护芯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案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范围的确定——“锂电池保护芯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案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范围的确定——“锂电池保护芯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案锂电池保护芯片是近年来电池行业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保护性能直接关系到锂电池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因此,锂电池保护芯片的布图设计被视为一项重要的技术创新和行业贡献。

然而,随着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一些企业未经授权就利用他人的锂电池保护芯片布图设计进行生产和销售,侵犯了布图设计的专有权。

为保护创新和公平竞争,法律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有权进行规定,下面将以锂电池保护芯片布图设计侵权案为例,探讨其专有权保护范围的确定。

首先,根据《著作权法》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条例》的规定,布图设计的保护范围应包括布图设计本身以及对其应用的实际电路,在理论功能和实际应用上均受到法律保护。

对于锂电池保护芯片布图设计,其保护范围应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布图设计本身的保护锂电池保护芯片布图设计包括了电路结构、线路连接、元器件排布等多个方面,是一种抽象的设计方案。

它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智力成果,因此应享有版权保护。

与此同时,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条例》的规定,布图设计的保护范围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电路结构的拓扑形状、元器件的排列组合、电路阻抗的调节、电路可靠性的改进等。

这些元素合起来构成布图设计的本质特征,是其享有版权保护的主要内容。

在准确界定保护范围时,应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比如,若一家企业复制了另一家企业的锂电池保护芯片布图设计,并进行了一定的变形和修改,但其实际应用电路与原设计无异,那么其行为仍应视为侵权。

因为这种侵权行为已经涉及到了布图设计的实际应用,而不仅仅是在设计图纸上的复制行为。

因此,对于锂电池保护芯片布图设计的专有权保护,应综合考虑其理论创新和实际应用,避免过于僵硬划分保护范围而影响正常的技术交流和创新。

二、对其应用的实际电路的保护锂电池保护芯片的布图设计是为实际电路服务的,因此其保护范围也包括电路的实际应用。

具体来说,就是指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所需要的电路信息,如板子的尺寸、元器件的型号和参数、线路的走向等,这些都由锂电池保护芯片的布图设计提供。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第11号,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第11号,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第11号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特制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现予公布,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为了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下简称布图设计)专有权,促进我国集成电路技术的进步与创新,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登记机构条例所称的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三条办理手续需用的形式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第四条代理机构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布图设计登记和办理其他与布图设计有关的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布图设计登记和办理其他与布图设计有关的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五条申请文件和申请日的确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布图设计登记的,应当提交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和该布图设计的复制件或者图样;布图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已投入商业利用的,还应当提交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样品。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前款所述布图设计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第六条文件的语言依照条例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

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

依照条例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第七条文件的递交和送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

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文件之日为递交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

集成电路知识产权

集成电路知识产权

集成电路知识产权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是指与集成电路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在现代社会中,集成电路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如计算机、通信、汽车、医疗等。

因此,保护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显得尤为重要。

一、专利专利是指对发明者的创造性发明进行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

在集成电路领域中,专利可以保护厂商对其自主研发的芯片技术和设计进行保护。

特别是对于新型芯片设计和制造工艺的发明,通过申请专利可以有效地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二、商标商标是指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在集成电路领域中,商标可以用来区分不同厂商所生产的芯片产品。

因此,在注册商标时需要注意选择与芯片相关的名称和图案,并且确保其独特性,以避免与其他厂商混淆。

三、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法律保护。

在集成电路领域中,著作权可以保护芯片的软件程序和设计图纸等。

因此,厂商需要对其自主研发的软件程序和设计图纸进行著作权登记,以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四、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是指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所享有的法律保护。

在集成电路领域中,布图设计是芯片制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因此,对于芯片布图设计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可以有效地保护厂商对其自主研发的芯片布图进行保护。

综上所述,保护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通过申请专利、商标、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各种知识产权,可以有效地防止他人对厂商自主研发的芯片技术和设计进行侵犯。

同时,也可以促进芯片行业的健康发展。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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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目录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权的定义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权的应用和发展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权的申请和审批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权的案例分析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权的保护措施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权的法律风险和防 范措施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的定义
行政责任:罚款、 没收等
维权途径和措施
行政保护:向国家 知识产权局申请集 成电路布图设计登 记
司法保护:通过民 事诉讼等方式维护 权益
自主保护:加强知 识产权管理,建立 专利预警机制
国际保护:加强国 际合作,共同打击 侵权行为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的应用和发展
在微电子领域的应用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应用 范围
审核流程:包括 初审、复审、终 审等环节,确保 申请材料的质量 和审批的公正性。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的保护措施
保护范围和期限
保护范围:集 成电路布图设
计专有权
保护期限:自 布图设计创作 完成起20年
侵权行为和责任
未经许可制造、 复制、发行或反 向工程
侵犯商业秘密
侵权责任:停止 侵权、赔偿损失 等
THANK YOU
汇报人:
案例地点:中国某地法院
案例处理过Leabharlann 和结果案例背景介绍案例结果分析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案例处理过程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案例总结与启示
案例启示和意义
保护创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保护了技术创新和研发成果,鼓励了企业投入研发和创新。
法律维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案例展示了法律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权利人 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持。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侵权判定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侵权判定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侵权判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现代电子设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可以实现在一个芯片上集成多个电路功能模块,从而提高电路的效率、可靠性和整体性能。

然而,由于其特殊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也被视为一种知识产权,其专有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侵权判定问题。

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有权1.1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定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指将电路的设计原理图转化为实际的电路版图的过程,包括元器件的布局、线路的连接和制造层次的确定,从而实现电路功能的实现。

1.2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有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包括专利权和专有权两个方面,其中专有权也称为板块图设计权,属于著作权范畴。

专有权保护的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图形表现,即设计师原创的布图图案。

1.3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有权保护标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必须具备原创性、表达性和创作独立性的特征。

同时,由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具有实用性、技术性和创新性的特质,因此其保护标准要求相对较高,必须具有一定的独创性,且满足实际应用需求。

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2.1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定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是指没有获得设计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复制、出版、转载、展示、发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行为。

2.2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形式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盗用他人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2)擅自修改、复制、利用他人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3)未获得专有权人的授权,利用和复制其设计;(4)贩卖、出售盗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5)抄袭他人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2.3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的法律责任针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针对性的法律法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具体如下:(1)民事责任对于侵犯他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行为,受害人可以依据《著作权法》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撤销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第二十五章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第二十五章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第二十五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第一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概述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集成电路是以蚀刻工艺技术将特定模型置于两层以上金属的绝缘物或半导体的涂层之上,并使其发挥电子电路技术功能的电子产品。

包括布图设计和工艺技术。

集成电路属于微电子技术的范畴,是现代电子信息的基础,它具有体积小、速度快、能耗低的特点,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电子产品。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

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概述(一)保护模式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具有智力资源密集、资金消耗大、复制成本低的特点,依照拍摄电路涂层所得到的照片掩膜即可便捷地完成复制工作,所以有必要立法保护。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实质上是一种图形设计,但其并不取决于集成电路的外观,而决定于具有电子功能的每一元件的实际位置,故不属于专利法上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此外,布图设计技术发展迅速,产品更新很快,而专利审查耗时较长,不宜采用耗费时间较多的专利法保护。

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一种三维配置形态的图形设计,是一种由电子元件及其连线所组成、执行着某种电子功能的电子产品,不表现任何思想,不以其“艺术性”作为法律保护的条件,这不同于著作权法上的图形作品或造型艺术作品;此外,著作权保护期长,如果将布图设计作为一般作品保护,不利于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

4.由于专利法、著作权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无法给予有效保护,世界各国转而单行立法,确认布图设计的专有权,即给予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

(二)保护条件1.主体资格。

我国《条例》第3条规定,中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创作的布图设计,依照本条例享有布图设计专有权;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首先在中国境内投入商业利用的,依照本条例享有布图设计专有权;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其创作者所属国同中国签订有关布图设计保护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有关布图设计保护国际条约的,依照本条例享有布图设计专有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在现在关于集成电路也是有很多的保护政策的,在关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券商就有相关期限内收到保护的说法,所以,关于集成电路这⼀块我们还是要了解清楚了之后才能进⾏⾏事,下⾯就有店铺⼩编来为⼤家解决⼀下相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期限保护把,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为10年,⾃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次投⼊商业利⽤之⽇起计算,以较前⽇期为准。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条 受委托创作的布图设计,其专有权的归属由委托⼈和受托⼈双⽅约定;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其专有权由受托⼈享有。

第⼗⼆条 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为10年,⾃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次投⼊商业利⽤之⽇起计算,以较前⽇期为准。

但是,⽆论是否登记或者投⼊商业利⽤,布图设计⾃创作完成之⽇起15年后,不再受本条例保护。

第⼗三条 布图设计专有权属于⾃然⼈的,该⾃然⼈死亡后,其专有权在本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布图设计专有权属于法⼈或者其他组织的,法⼈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后,其专有权在本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法⼈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继其权利、义务的法⼈或者其他组织的,该布图设计进⼊公有领域。

在很多时候我们进⾏设计⼀向东西都是有相关设计权的,所以在进⾏设计的时候⼀定要关注涉及全,这些涉及全友的是受到保护的,有的没有受到保护,只有了解好了才能保护我们⾃⾝,以上就是店铺⼩编为⼤家在⽹上找到的相关知识了,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进⾏律师咨询。

其他知识产权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其他知识产权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 以上图表可以看出,布图设计专有权与著 作权相比更具有工业实用性,这是一般著 作权作品不具有的;同时其独创性又是一 般专利产品不具有的,而且又允许反向工 程,具有其自身特征。从保护期限看,也 仅有10 年,且创作完成15 年后将不受保护, 符合其技术更新较快的特点。特别值得指 出的是,条例允许“平行进口”。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是一项独立的知识产 权,是权利持有人对其布图设计进行复制 和商业利用的专有权利。布图设计权的主 体是指依法能够取得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人, 通常称为专有权人或权有以 下三种:登记制;有限的使用取得与 登记制相结合的方式;自然取得制。 关于布图设计权的保护期,各国法律 一般都规定为10年。

根据条例第24 条规定,“受保护的 布图设计… ,由布图设计权利人或者 经其许可投放市场后,他人再次商业 利用的,可以不经布图设计权利人许 可,并不向其支付报酬。”而按照条 例第2 条规定,商业利用是指“为商业 目的进口、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 受保护的布图设计… 的行为”。从而, 按照条例的规定,只要布图设计合法 投放市场后,权利在全世界用尽,可 以不经再次许可而进口、销售等。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与著作权、发 明专利权保护的异同比较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既不同于版 权,又不同于专利或商标,但其保护制度 既具有部分版权保护的特征,又具有部分 工业产权,特别是专利权保护的特征。这 一点从以下的图表中可以较清晰地表明:
• 电路布图设计权舆著作权及专利权对比
• 根据《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的 要求,布图设计权的保护期至少为8年。 《知识产权协议》所规定的保护期则为10 年。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第十二条规定,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 为10年,自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或者在 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 算,以较前日期为准。但是,无论是否登 记或者投入商业利用,布图设计自创作完 成之日起15年后,不再受该条例保护。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被撤销后侵权诉讼的处理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被撤销后侵权诉讼的处理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被撤销后侵权诉讼的处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是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

在中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自1985年开始适用专利法律保护。

在这些年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已经成为了受到重视的知识产权领域之一。

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集成电路的复杂化、尺寸的缩小、功耗的降低,以及新型的材料应用等导致集成电路研制费用越来越高。

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使用其他企业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节省成本。

这样的行为往往会触动集成电路的专有权,引起专利权利人的维权行动。

在维权措施中,最常见的是通过侵权诉讼来解决纠纷。

通常,当集成电路专有权在有效期内,发现他人使用他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犯专有权时,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侵权的行为包括重复使用他人布图设计、上市销售等商业行为。

在法庭上,专利权利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对方侵犯了自己的专有权。

一旦确认对方侵权,被告会被判定为侵权行为,需要赔偿专利权利人经济损失,同时停止侵权行为。

然而,如果专有权被撤销,则相当于撤回专利的比较实质性的权利保护,因为撤销后它具有同样的后效性,除非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适用规定反之。

在此情况下,专利持有人无法继续对侵权行为进行起诉,也无法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或获取经济赔偿。

那么,什么情况下会导致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被撤销呢?一般来说,专利权可由专利权利人、上级专利行政管理机关或利益相关者(撤销、无效请求人)进行撤销申请。

被申请人必须予以答复,否则受理视为被申请权利人放弃对专利权利的宣告。

撤销申请可分为自愿申请和强制申请两种。

自愿申请即专利权利人自愿撤销专利,强制申请则是在特定条件下由上级专利行政管理机关根据行政程序或行政命令进行撤销。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被撤销的原因有很多,例如:1.专利权利人放弃了专利权专利权利人可以自主放弃专利权,这时专利权就不存在了。

2.期限问题如果专利权利人未缴纳年费或未提交保密期申请,就有可能导致专利权被撤销。

论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之布图设计侵权与保护

论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之布图设计侵权与保护

论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之布图设计侵权与保护发布时间:2022-02-14T07:06:08.426Z 来源:《中国经济评论》2021年第11期作者:潘孝平[导读] 随着“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颁布,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客体、主体、内容、效力范围、限制、登记和保护期限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初步建立了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制度。

”江苏裕安律师事务所江苏江阴 214400摘要:在知识产权体系中,集成电路知识产权具有独特性,与专利、商标、著作权明显不同,也与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显著区别;其中“布图设计”作为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具有区别于其他知识产权的独立性等“独性”特征,充分全面认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知识产权的特征、特点,有利于防范“布图设计”侵权;通过对“布图设计”侵权一般行为特征的认识,有利于反向防范“布图设计”侵权行为及其相关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广大集成电路企业包括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使用、维修、培训等各流程环节的企业,均应重视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知识产权的保护,强化保护措施、路径、方法、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统一配套实施,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知识产权发挥更大的经济价值、作用,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最大化、最优化,实现知识产权不断地创造、创新,推动社会经济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关键词:集成电路;知识产权;布图设计;特征;侵权;保护随着“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颁布,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客体、主体、内容、效力范围、限制、登记和保护期限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初步建立了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制度。

” ①由此,对“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和对侵权的治理放到重要位置;对此进行的理论及实践研究,进一步推动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的纵深发展。

一、集成电路知识产权布图设计保护之“特别法”规定1、对知识产权包括集成电路知识产权布图设计保护法律“一般规定”的“普遍性”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众多,如: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的“普通性”适用、参照等,除了法律规定外还有许多部门规章、规定,和国务院规定及法规等;此外,对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有相关“司法解释”可以适用和参照,针对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不同侵权情形,可以适用或参照适用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司法解释。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解答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解答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解答1、什么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是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具有独创性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进行保护的一种知识产权。

它与专利权、著作权等一样,是知识产权的分支。

2、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有什么好处?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后,未经布图设计权利人许可,他人不得:(一)复制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全部或者其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二)为商业目的进口、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被认为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

行为人必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赔偿责任。

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限?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为10年,起算日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以较前日期为准。

但是,无论是否登记或者投入商业利用,布图设计自创作完成之日起15年后,不再受《条例》保护。

4、哪些产品可以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中对集成电路的定义仅限于芯片(IC芯片)的布图设计,电路板(PCB板)设计不属于《条例》保护的范围。

5、如何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产生。

要想获得布图设计专有权,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登记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6、申请人办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必须提交的文件: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一份(相关表格可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②图样一份。

③图样的目录一份。

(-)可能需要提交的文件:①布图设计在申请日之前已投入商业利用的,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4件样品。

②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的,还应提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代理委托书。

(三)此外,申请人还可以提交:①包含该布图设计图样电子件的光盘。

②布图设计的简要说明。

7、申请文件的形式要求(1)图样:包括该布图设计的总图和分层图,以适合A4纸的大小打印在A4纸上;每页纸打印一幅图;当图纸有多张时,应顺序编号。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有哪些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有哪些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有哪些1、复制权。

实际上是重新制作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2、商业利用权。

是指专有权人为商业目的而利用布图设计或含有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的权利。

那么对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有哪些这个问题,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有哪些1、复制权。

实际上是重新制作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

2、商业利用权。

是指专有权人为商业目的而利用布图设计或含有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的权利。

3、法律依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申请表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应当写明下列各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或者居住地;(二)申请人的国籍;(三)布图设计的名称;(四)布图设计创作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五)布图设计的创作完成日期;(六)该布图设计所用于的集成电路的分类;(七)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申请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八)布图设计有条例第十七条所述商业利用行为的,该行为的发生日;(九)布图设计登记申请有保密信息的,含有该保密信息的图层的复制件或者图样页码编号及总页数;(十)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十一)申请文件清单;(十二)附加文件及样品清单;(十三)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转让与许可使用应注意哪些根据我国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了让权利人将其智慧成果转化成社会的动力,条例规定了布图设计专有权可以实行转让和许可其专有权,使个人与社会共同促进,但在实施许可或者转让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细节:1、布图设计权利人可以将其专有权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布图设计。

2、转让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许可他人使用其布图设计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2001年3月28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1年4月19日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鼓励集成电路技术的创新,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集成电路,是指半导体集成电路,即以半导体材料为基片,将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集成在基片之中或者基片之上,以执行某种电子功能的中间产品或者最终产品;(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下简称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三)布图设计权利人,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布图设计享有专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四)复制,是指重复制作布图设计或者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的行为;(五)商业利用,是指为商业目的进口、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的行为。

第三条中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创作的布图设计,依照本条例享有布图设计专有权。

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首先在中国境内投入商业利用的,依照本条例享有布图设计专有权。

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其创作者所属国同中国签订有关布图设计保护协议或者与中国共同参加有关布图设计保护国际条约的,依照本条例享有布图设计专有权。

第四条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应当具有独创性,即该布图设计是创作者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并且在其创作时该布图设计在布图设计创作者和集成电路制造者中不是公认的常规设计。

受保护的由常规设计组成的布图设计,其组合作为整体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

第五条本条例对布图设计的保护,不延及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第六条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布图设计专有权第七条布图设计权利人享有下列专有权:(一)对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全部或者其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进行复制;(二)将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投入商业利用。

2022年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试题及答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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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试题及答案(最新)1、[试题](多选题)下列选项不视为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是().A.行为人在获得含有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时,不知道其中含有非法复制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而将其投入商业利用的B.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并进行评价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在此基础上,创作出具有独性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C.未经许可将已经投放市场的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再次商业利用的D.未经许可复制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中具有独性的部分。

E,未经许可以商业目的销售含有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责任。

不视为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行为类型:①反向工程。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进行评价、分析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在此基础上,创作出具有独性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行为。

②权利穷竭。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权利穷竭,是指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含有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或者经其许可投放市场后,其权利已经用尽,他人再次商业利用的,无须征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许可,并无须向其支付报酬。

③善意免责。

行为人在获得含有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时,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其中含有非法复制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而将其投入商业利用的,不视为侵权,此处行为人即为善意第三人。

2、[单选题]下列写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简要说明中的内容错误的是()。

A.外观设计产品名称B.产品内部设有旋转装置C.省略视图或者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在简要说明中写明D.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答案】B【解析】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利保护期限是多久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利保护期限是多久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利保护期限是多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这个问题⼤家应该相对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内容包括全部或部分复制布图设计具有独创性的部分;将受保护的布图设计以及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和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投⼊商业利⽤。

那么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呢?接下来由店铺⼩编为您解答。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利保护期限是多久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规定了10年的保护期。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有效期限⼀旦届满,权利就⾃⾏终⽌或消灭,相关智⼒成果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均得⾃由利⽤。

(⼆)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

(三)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

智⼒成果可以同时为多个主体所使⽤,因此⼤多数的知识产权具有法律授予的独占权,它的排他性使对同⼀项智⼒成果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四)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

知识产权没有形体,不占有空间,难以实际控制。

因此,虽然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是⼀种民事权利,并不意味着每个公民对⾃⼰头脑中的知识和聪明才智享有民事权利。

法律仅承认该种民事权利的客体是智⼒成果,⽽⾮智⼒本⾝。

因⽽,知识产权的承认与保护通常需要法律上的直接具体的规定。

(五)知识产权的客体属⽆形财产。

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客体是⼀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

客体的⾮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和特征,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相区别的最根本的标志。

与所有权的区别: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利保护与保护期限”这个问题涉及到的内容如上所⽰,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了保护布图设计创作⼈的权利和利益,各国制定了法律,从⽽产⽣了布图设计权。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您到店铺进⾏在线咨询。

集成电路设计可否取得专利权

集成电路设计可否取得专利权

集成电路设计可否取得专利权集成电路设计又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知识产权。

它既有专利权的部分特征,也有著作权的部分特征,因此很容易造成混淆。

那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能获得专利权吗?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可否取得专利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不能取得专利权,应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进行保护。

集成电路实际上是一种具有实用性的图形设计,其内容由集成电路中具有电子功能的元件位置进行决定,而非产品外观,因此不能落入《专利法》中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范畴。

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二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集成电路,是指半导体集成电路,即以半导体材料为基片,将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集成在基片之中或者基片之上,以执行某种电子功能的中间产品或者最终产品;(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下简称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三)布图设计权利人,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布图设计享有专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四)复制,是指重复制作布图设计或者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的行为;(五)商业利用,是指为商业目的进口、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的行为。

第三条:中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创作的布图设计,依照本条例享有布图设计专有权。

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首先在中国境内投入商业利用的,依照本条例享有布图设计专有权。

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其创作者所属国同中国签订有关布图设计保护协议或者与中国共同参加有关布图设计保护国际条约的,依照本条例享有布图设计专有权。

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内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包括复制权、商业利用权两大类。

1、复制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第三人不得复制受保护的布图设计(既包括全部布图设计,也包括部分布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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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转悠权
服务介绍
布图设计专有权,是指通过申请注册后,依法获得的利用集成电路设计布图实现布图设计价值得到商业利益的权利。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阶段需提交的材料:
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

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复制件或者图样。

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投入商业利用的,提交含有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样品。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申请日之前已投入商业利用的,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4件含有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样品。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流程介绍
一、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
二、初审;
三、登记并公告;
四、对驳回申请的复审;
五、登记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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