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案例分析》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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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案例分析ppt课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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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黄某的行为如 何定罪处罚?
[分析]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 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实 施一定的金融业务行为以及其他 行为的行为。 其构成特征是: 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我国正 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打击毒品犯 罪等的正常司法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为掩饰、 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 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 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 实施一定的金融业务行为以及其 他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 以是单位和自然人;但在实践中, 多数情况是银行等金融机构。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结论] 本案中,被告人黄某明知轿车 是毒品犯罪的收益所购,而故意 编造情况隐瞒轿车的非法来源, 破坏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的诉讼 活动,其行为构成洗钱罪,应依 法惩处。
刑法案例分析
学院:政治学院 专业:思政专业 班级: 学号: 姓 某的胞弟黄 A(另案处理) 用贩卖海洛因的钱购置了 一辆桑塔纳小轿车,黄A 将购车款的来源告诉了黄 某,并要其保密。2019年 10月,黄A因贩毒被捕。 案发后,黄某从黄A家将 桑塔纳轿车开回自己家, 当司法机关调查轿车来源 时,黄某谎称车是其借了 一国外朋友的钱购置准备 开出租车谋生。

犯罪案例分析

犯罪案例分析

犯罪案例分析——精神病《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案例1:王一初(化名)居住在资溪县嵩市镇一村庄,村民介绍说,王一初在十几岁时就不正常,当地村民都知道他有“精神病”,但谁都没有想到,王一初竟然能发病到用锄头将自己的奶奶活活打死。

据介绍,2012年11月30日下午5时许,王一初扛着锄头从村里山上挖了冬笋回家,走到家门口时,正遇到自己的姑姑路过。

“一初,有没有挖到冬笋呀?挖到了晚上就添个菜哈。

”姑姑说完这句话,便从王一初身边走开。

突然,姑姑听到身后的动静,原来王一初竟然从院子里拿来锄头追打姑姑。

“你居然取笑我,叫你敢挖苦我。

”王一初边骂边追赶着姑姑。

由于姑姑跑得快,王一初没能追上。

他便扛着锄头回家。

到家后,奶奶正在厨房切菜,准备着一家人的晚饭。

据称,王一初走进厨房时,嘴上依旧在说个不停。

低头做饭的奶奶没有想到,此时的王一初竟然以为她也在骂他。

于是,他拿起锄头,往奶奶身上砸去,将奶奶活活打死。

事发后,王一初很快被控制住,被送往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得到的结果是,王一初为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

按照法定程序鉴定的结论,确认王一初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之后,资溪县检察院将这起案件移送法院审理。

1月31日,资溪县法院审结了这起由检察机关起诉的强制医疗案,并当庭宣布对被申请人王一初进行强制医疗。

资溪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王一初在案发时处于精神病发病期,按照法定程序鉴定的结论,确认其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但其行为已经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应当对其采取强制医疗措施。

青少年犯罪案例与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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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可以知道,这个案件的“第一犯 罪嫌疑犯人”是自己的父母,孩子们犯下的罪恶全 是在父母的不负责任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小新的 父母能过及时发现小新的噬网成瘾的情况,就不会 发生接下来的惨剧了;其次“第二犯罪嫌疑人”是 网络,如果在网络上没有那些吸引人的元素在里面, 小新也不会沉浸在网络世界里无法自拔了。说实话 在最后他还是有悔过之心的,在他犯罪的不久他就 想到了自首,可能是因为他内心的柔软体现了出来, 他想到了奶奶在平日里怎么对他好的行为。而他却 忘恩负义,把奶奶杀害了。其实只要远离网络 ,保 持理智的心态,认清楚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你 就不会犯下弥天大罪。
青少年犯罪案例与分析
德育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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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将奶 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在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校成绩直线下降。刚开始是拿着台球桌挣得钱去上网,随后家里不给 小新钱了,小新开始偷爸爸的钱到网吧玩,父亲知道了对他一顿骂,但是似乎没起到什么作用。仅仅维持 了几天,上网的欲望像虫子一样吞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跟他无意间说了一句爷爷那儿还有几千块钱,他 就准备去偷爷爷的钱了。看到爷爷奶奶睡得很熟,但是又怕奶奶会被吵醒,就用菜刀砍伤了奶奶,结果声 音太响了吵醒了爷爷。小新害怕的失去了理智的,便拿刀砍向了爷爷,爷爷受伤了逃出家门。最后小新没 有找到爸爸口中说的几千元,但是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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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热点案例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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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点】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一)前提条件 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不法侵害的发生
和存在。 1.不法侵害,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对某种权益或 权利 的侵袭和损害。 2.应当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他违法行为, 3.不法侵害应当是人的违法行为,而且仅限于自 然人的行为。4.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
热点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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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案例一】 宝马男砍人反被杀案(又名昆山案)
【本案关键术语】 正当防卫 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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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括】/RFzcQdu
近日,一段视频刷爆朋友圈。视频中, 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 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 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尽管有女伴相劝,两 人任旧发生推搡。此时,宝马车司机从车上 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 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然连连 躲避,但仍被砍中。宝马车司机在砍人时, 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捡起长刀,反过来砍 向宝马车司机,宝马车司机躲闪,仍被砍中, 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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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了鼓励防卫人向不法侵害作斗争,刑法第 二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特殊防卫制度,“对正在 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 重危急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 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 任”只要遭遇到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造 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就不属于防卫过当。 霍姆斯大法官说:法律是生命的经验而不是逻辑。 法律人要有逻辑推导能力,但更重要的是要有常识。 法律人要学会谦卑的听取民众的朴素的声音。
【案例分析过程】
构成正当防卫。
满足前提条件、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
重点分析限度条件: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 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中止案例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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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种行为形式上类似于犯罪中止,但由于它 不具备犯罪中止的时间条件,因此不得视为犯罪中止。 对于这种事后的悔改表现,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一个情 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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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止的自动性 这是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
本人意愿而自动地中止了犯罪,关于这个条件,应该明确以下几点: 1、中止犯自己认为有可能把犯罪进行到底。即使客观上其犯罪行为不 可能进行到底,而他主观上认为是可能进行到底的,并主动把犯罪行为 停止下来了,也应该认为是犯罪中止。例如,一天某甲带刀要去杀某乙, 走到半路又打消了杀人的念头。实际上这天某乙出差到外地去了,即使 他去了也杀不成。但甲并不知道乙不在家,还是自动放弃了杀人行为, 应该认为是犯罪中止。 2、停止犯罪必须是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愿。如果犯罪分子在犯罪过 程中遇到了自认为无法克服的困难,不可能把犯罪继续进行下去,而不 得不停止犯罪,应视为未遂,而不是自动中止。例如,犯罪分子正在盗 窃,忽然听到门外有响声,以为来了人,急忙跳窗逃跑了,未实际上是他自感当时不能继续作案而被迫中断盗窃。因此,其停止 犯罪的行为缺乏自动性,不能视为犯罪中止,而应以未遂论处。至于慑 于刑罚的威力,担心迟早会被揭发而停止了犯罪,即使还算不上真诚悔 悟,也应视为自动中止。
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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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10年7月11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酒后使 用暴力将回家途中的朋友王某拽至一玉米 地里,将其压倒在地欲与其发生性关系, 在扭打过程中王某假意对李某说:“别在 这儿,去你家好吗?”此时李某酒醒觉得 此事不好,便松开王某,王某趁机起身离 开,李某跟在后面,并一起向王某家方向 走,在走出玉米地时,王某见一路人,大 喊救命,遂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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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止的及时性
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 止的及时性,对于认定中止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中 止及时性的特征,以下两种行为不能视为犯罪中止: (1)犯罪既遂以后自动返还原物。例如,盗窃犯已 经把财物偷回家,但又后悔,把原物给被害人送回去。 (2)犯罪未遂后主动抢救被害人。例如,杀人犯砍 了被害人一刀,未砍死,邻居阻止了其继续行凶。这 时,杀人犯有后悔之意,主动协同邻居将被害人护送 到医院抢救,使其得救。

抓捕行动案例分析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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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准时打响。当第一抓捕组抵进歹徒藏匿房间 时,原定开门的内线没有把门打开,狗却不合时宜地 叫起来,秘密袭击难以进行,临时改为强攻,抓捕组 强行入门后,万光旭已抓起手枪,推弹上膛。
抓捕组刚接近万光旭房间,一颗手雷扔了出来, 洪高炉就地卧倒。
手雷爆炸,虽没有造成伤亡,但与原来掌握的情 报有出入,歹徒拥有杀伤力颇大的手雷。
我们一线民警平均每天工作11至15个小时。每年 一个民警工作量超过3016个小时。平均3周才能休息 一天,也就是说一个民警一年干其他公务员两年半的 工作量。而在美国,警察年休假必须达到137天,否 则违法。
民警患病率高
1999年,中国前卫体协对公安民警进行了一次体检调研, 接受调查者为北京、辽宁两地公安民警共1.5887万人。调查结 果显示:民警患病。
缉捕行劢案例分析广东警官学陊侦查系副教授一我国民警伤亡透规1历年民警伤亡数字分析2民警伤亡构成分析3民警因公牺牲国际比较分析4我国民警伤亡偏高的原因1历年民警伤亡数字分析1949年至1995年全国民警牺牲4425人负伤近8万人1996年牺牲426人负伤11681人1997年牺牲522人负伤8142人1998年牺牲443人负伤8396人1999年牺牲553人负伤5600多人2000年牺牲366人负伤3800多人2001年牺牲443人负伤6000多人2002年牺牲381人负伤5000多人2003年牺牲476人负伤6076人1996年至2003年牺牲3610人伤54695多人建国至2003年底牺牲8035人伤134695多人21999年2003年民警伤亡构成分析1999年全国民警因公牺牲553人比1998年上升了20是历年来民警因公牺牲最多的一年
二楼房内,万光旭似一头被击伤的野猪,嚎叫着 拖着刘云声尸体,脱下刘云声身上的防弹衣,摘下钢 盔和手枪,武装到自己身上。然后,持着刘云声“七 七”手枪,冲出房门。在门口,正撞见冲进来的刑警 谢洪成,万光旭恶狠狠扣下扳机,罪恶的子弹击中了 谢洪成的头部。

《刑法案例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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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大致可分为:第一,未满14周岁的人,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第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 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 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Guilty/not gui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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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Analysis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任何 行为,如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时,均不构成 犯罪,因此《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 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 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 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 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 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 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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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es his behavior constitute a crime?
Judgement of the court:法院判决认为,被告 人乔甲,虽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 上实施了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但其社 会危害性不大,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作犯罪处 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的 规定,对乔甲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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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乔甲的盗窃数额虽达到盗窃罪所要求的“数额较大” 的标准,但盗窃的数额是否较大,不是区分盗窃罪与非罪界 限的唯一标准,还应综合其他犯罪情节考虑。被告人乔甲 采取的是趁乔乙不注意而秘密窃取的方法获得财物的,不 像其他盗窃犯罪分子那样用拔门撬锁、挖墙掏洞等性质比 较恶劣的手段,并且乔甲每次窃取的财物数额很少,而不是 将所见到的乔乙财物全部拿走,因而综合本案的全部情况 看,乔甲的盗窃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其三,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 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 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 必要的,在处理时也要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所以, 乔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法院对被告人乔甲作出无罪判决 是正确的。

网络信息安全课件:各类诈骗犯罪案例解析

网络信息安全课件:各类诈骗犯罪案例解析

犯罪分子虚构“神秘客”身份,套取商家商
品或服务的免费样本,进行非法获利。
案例四: 网络钓鱼攻击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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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通过伪造银行登录界面,诱使 用户输入账户信息,窃取其资金。
实际案例参考
实际案例一
实际案例二
公司内部员工泄露敏感数据,造 成重大信息泄露和个人隐私受损。
一家电商平台遭受黑客攻击,导 致大量用户的账户信息被盗取。
远程情感
犯罪分子通过虚假情感关系,骗 取他人的金钱或进行远程勒索。
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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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高级付费号码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默认设置高价计费号码,
案例二: 电子邮件CEO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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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用户拨打,从而欺诈盗取受害者的 财产。
犯罪分子伪装成公司CEO,发送电子邮件
给财务部门,诱使其将款项转入犯罪分
子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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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神秘客”网络购物诈骗
实时安全更新
及时升级操作系统、防病毒软件等安全措施, 保持系统的安全性。
电话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法律、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通 过电话诈骗骗取受害人的钱财。
网络钓鱼攻击
犯罪分子伪造合法的网站或电子邮件,骗取用 户的登录凭证和敏感信息。
网络购物诈骗
犯罪分子以低价或虚假宣传吸引顾客,在网络 购物中骗取顾客的钱财。
赌博诈骗
1 赌场网站欺诈
犯罪分子运作欺诈赌博网 站,骗取顾客的存款并操 控游戏结果。
实际案例三
个人电脑感染勒索病毒,导致重 要文件被加密,需支付赎金才能 恢复。
信息安全建议
强密码保护
使用包含字母、数字和特殊符号组合的强密码, 定期更换密码。
警惕电子邮件
不轻信陌生人发来的邮件,尤其是要求提供个 人信息或转账的邮件。

07犯罪原因的调查与分析方法 犯罪原因分析案例 教学课件

07犯罪原因的调查与分析方法 犯罪原因分析案例 教学课件

犯罪原因分析
❖ (二)实证研究中的主观性 ❖ 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赋予实证这样的意义: ❖ 真实——注重研究我们的智慧真正能及的事物 ❖ 有用——为了不断改善我们个人和集体的现实境况 ❖ 肯定——善于自发地在个体中建立合乎逻辑的和谐 ❖ 精确——处处都要赢得与现象的性质相协调并符合我
们真正需要所要求的精确度 ❖ 今天所说的实证主义,其基本原则是:本体论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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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原因分析 ❖ (三)详析模式 ❖ 详析模式是多变量分析的基础也是最常见的一
种多变量分析方法,现做以介绍。引入第三变量 对两变量的关系进行检验以解释或确定这种关系 的过程叫做分析的详析化,被引入的变量叫作检 验因素或控制)回归分析 ❖ 1.一元线性回归 ❖ 只有一个自变量的线性回归叫一元线性回归,也
1.不能只凭简单观察,来确定共变的因果关系,有时两种现 象共变,但实际并无因果联系,可能二者都是另一现象引
起的结果。 2.共变法通过两种现象之间的共变,来确定两者之间的因果联系,是以其他条 件保持不变为前提的。
3.两种现象的共变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这一限度,两种现象就不再有共变关系。
1.确知复杂现象的复杂原因及其部分对应关系,不得有误差,否则结论就不可 靠。 2.复合现象剩余部分的原因,可能又是复杂情况,这又要进行再分析,不能轻 率地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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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原因分析
三、问题解决 (一)资料收集的内容与途径 ❖ 1.犯罪人生活区域的基本状况 ❖ (1)社区类型:城市、乡镇、农村; ❖ (2)经济水平; ❖ (3)文化传统; ❖ (4)人口的规模、密度、分布、结构、职业分层、
流动性等; ❖ (5)区域的功能,如旅游区、商业区、工业区
称作简单线性回归。 ❖ 2.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 有两个以上的自变量的回归叫多元线性回归

刑法——刑法案例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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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1.下列哪些情形可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不认为犯罪? A.甲偶尔强拿强要低年级学生少量财物的 B.甲盗窃财物数额不够较大,使用暴力威胁情节轻 微的 C.法院认定甲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决定免予刑事 处罚 D.法院认定甲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判决 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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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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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及解析】(1)甲致丙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不作为犯。 另故意杀人罪通常需要作为行为构成,而甲以不作为构成该罪,是不纯 正不作为犯。(2)乙抛弃丙且知道甲、丙母女生活在困难之中,构成遗 弃罪,属于不作为犯。但是,因为“遗弃罪”行为本身就是不作为,所以 乙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甲乙同样以不作为形式损害了丙的权益,但是 二人的犯罪性质是不同的。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是:①主观认识不同, 甲能够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不作为行为发生丙死亡的结果,具有杀人的 故意(间接故意);而乙没有这种程度的认识,只有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故 意。②作为义务的程度不同,甲是唯一照料丙的人,因此甲对保障丙的 生存具有极强的作为义务;而乙可以合理期待有甲照料丙,其对丙生命 权益而言,作为义务程度较低。所以甲乙对丙的危害都要负刑事责任, 但是负责的程度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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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在火车上盗窃到乘客的一个提包,下车打开 看,发现内有一支手枪和一份国家绝密文件,没 有其它财务。甲连同提包内中的物品一同抛到一 池塘中。(1)甲是否成立盗窃枪支罪和非法获取 国家秘密罪?(2)假如甲没有将枪支丢弃,会有 何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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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及解析)甲不成立盗窃枪支罪和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因为甲只有盗窃得故意,没有盗窃枪支和国家秘密的 故意。 (1)要点是:1、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指行为人对某一“构成要件事实”有认识,所谓“构成要件事实”是指分则条文中 规定的事实,就本题中涉嫌的盗窃枪支罪而言,盗窃行为和盗窃对象“枪支”,属于该罪的构成要件事实,行为人 对此事实有认识才能成立该罪的故意。换言之,犯罪故意必须是“具体犯罪”得故意。即盗窃罪、故意杀人罪这样 具体罪名中的具体故意,而不仅仅是“有意而为”的意思。本题中的张某在盗窃时 并无此认识,仅有盗窃(普通) 财务之认识,故因为缺乏盗窃枪支故意而不成立盗窃枪支罪。本案中,甲偷包虽然是有意为之的,但是这种故 意只是一种普遍意义上的有意偷窃,尚不能确认具有特定犯罪的故意。虽然足以认定有盗窃的故意,但是尚不 足以证明具有盗窃枪支、国家秘密的故意,所以只能认定成立盗窃罪,不能认定成立盗窃枪支罪、非法获取国 家秘密罪。2、对犯罪对象的认识(认识因素)或“追求”” (意志因素),是认定特定犯罪故意的重要内容,本案 的家有追求窃取财物(盗窃罪对象)的故意,所以,尽管事实上不是财务,也因此而未获得财务,却可以认定 为盗窃未遂;相反,甲没有盗窃枪支、国家秘密的认识(不知 包中有枪,国家秘密)也没有这种追求(目的), 虽然客观上盗窃了枪支、国家秘密,也不成立该罪,假如甲本有盗窃枪支、国家秘密的故意,那么,即使事实 上未得手,也应当成立盗窃枪支罪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未遂)。3、“认识”与“意志”的关系。假如甲知道“认 识”到包内有枪而执意窃取,通常认为它是追求该结果的。如果明知包内有枪因为贪图包内的财务而不顾及枪支 的问题,可能是一种“放任”态度,即对盗窃(财务)是直接故意的,对盗窃枪支是间接故意。但是明知包内有枪, 对盗窃枪支的心态有时需要参考事后行为认定。假如甲盗取枪支后又持有,就很难排斥具有直接故意了(恐怕 甲无法令人相信他没有偷抢得意愿)假如甲得手后留下财务丢弃枪支,倒是可以印证他“当时”的确不是希望偷枪 结果发生,可以认为是(盗窃枪支的间接故意)。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PPT参考课件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PPT参考课件
佐川企图依靠个人魅力让活着的美女自愿跟他的希望终于破灭了。
当RH朗诵诗歌的时候,佐川走到她背后,用一支.22口径的步枪击 中了她的后颈。RH一头栽到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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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案例分析——姚嘉骏&梁建礼
巴黎食人事件回顾
开始用餐
佐川剥光了RH的衣服,割下了她的左乳和鼻子,吃掉了。
然后佐川试图直接趴在尸体上啃她的臀部,但是发现很难下嘴,于是把RH的臀部切成 了若干小块,佐川说切割时溢出的脂肪看起来象是玉米。(玉米?大概是指颜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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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RH最后一次走进了佐川的公寓。
犯罪心理案例分析——姚嘉骏&梁建礼
巴黎食人事件回顾
后果
佐川很细心的整了一大堆日本茶道的花样来招待RH,在宾主双方亲切友 好的气氛中,佐川表白了他对RH的爱并且希望能立刻和她发生零距离接 触。
RH委婉的拒绝了他的要求,“佐川啊,你咋能这样想捏?我们的关 系是纯洁滴。”
第二天,6月13日. ,佐川在自己的公寓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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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案例分析——姚嘉骏&梁建礼
后续事件
佐川很合作的坦白了自己的罪行,但是声称自己脑子有病。
法官认可了这个说法,把佐川送进Paul Guiraud 精神病院进行治疗,在那 里前后三名曾经治疗过佐川的医生都得出一个结论,“这孙子是彻底没救了”。
在精神病院里,佐川和世界各地的很多变态成为亲密的笔友,佐川向他们 介绍实际经验,他们给佐川寄去很多关于食人的书籍,佐川很感谢这些粉丝对 他的支持,也对这些书籍很感兴趣,说他如果早些看到这些书籍也许就不会被 抓到了。
佐川回忆说RH臀部的肉质很好,入口即化,象是生鱼片。
吃饱之后佐川给RH的尸体拍照留念,然后和她,并且深情的倾诉对她的爱慕。

理性选择理论 犯罪原因分析案例 教学课件_OK

理性选择理论 犯罪原因分析案例 教学课件_OK

202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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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是一种理性行动。当行为人试图通过理性计算来权衡是否选择犯罪时, 行动者的犯罪行为也即一种理性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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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原因分析
• 情景3:问题解决——理性选择理论的主要分支
• 一、古典犯罪学理论
• 古典犯罪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意大利思想家切撒雷·贝 卡利亚(Cesare Beccaria)、英国思想家杰米里·边沁 (Jeremy Bentham)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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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原因分析
• 2.个体的社会交往 • 犯罪学者认为,与违法的同辈群体长期交往更可能导致
犯罪。但犯罪学者亦认为,如果家庭因素能施加良好的影 响,则违法同辈团体对参与犯罪的影响就会明显减弱,甚 至降为零。当父母对子女的控制力减弱或父母与子女之间 依恋关系减弱时,青少年更容易强烈依附于违法的同辈团 体;此意味着与违法的同辈团体的长期交往是导致犯罪的 直接原因,而父母家庭因素则为间接原因。 • 西方诸国中家庭暴力、保险诈骗、偷盗税款以及醉酒驾 车的频繁发生与公众对以上犯罪的容忍度不无关系。
衡所致;那么,理性选择理论是如何解释犯罪的原因的?该理论立论前提又 是怎样的呢?
202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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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原因分析
• 情景2:问题分析——理性选择理论的立论前提 • 一、古希腊思想家对理性的论述 • 二、启蒙思想家对理性的论述 • 三、康德的实践理性 • 四、韦伯的形式合理性 • 当行动着的个体试图以最少的代价来换取最大的收益时,我们就说行动者的
202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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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原因分析
• 三、日常活动理论 • 日常活动理论源于美国犯罪学者米切尔·辛德朗(Michael Hindelang)、米
切尔·哥特弗雷德(Michael Gottfred)与詹姆斯·加洛法罗(James Garofalo) 三人对犯罪被害的研究,后经劳伦斯·科恩(Lawrence Cohen)与马库斯·菲 尔逊(Marcus Felson)的阐发,其理论日趋成熟。 • 日常活动理论主要有以下三个基本观点:一是犯罪或犯受害于犯罪目标的易 袭程度相关;二是犯罪或犯罪受害与安保力度呈负相关;三是犯罪或犯罪受 害与高犯罪人群相关。

《刑法案例分析》课件

《刑法案例分析》课件

对法律风险的警 醒提示
提醒公众对法律风险保持 警惕和正确判断。
解释案例分析如何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培养法治素质。
四、案例分析的技巧
注意事项
分享案例分析中需要注 意的关键点和技巧。
分析方法
介绍案例分析的有效方 法和步骤。
实践演练
提供案例分析的实践演 练和学习建议。
五、总结
案例分析的意义
总结案例分析对刑法学习 的重要意义。
掌握刑法知识的 重要性
强调掌握刑法知识的必要 性和实际应用。
详细解读贪污案例的案件 概述、判决过程和法律问 题。
3. 赌博案例
透彻分析赌博案例的案件 概述、判决过程和法律问 题。
三、识学习和应用方面的重要性。
2 对于法律风险的预防
说明案例分析如何帮助预防法律风险和犯罪行为。
3 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
《刑法案例分析》PPT课 件
善用案例分析,深入剖析刑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性。
一、概述
刑法的基本原则
探讨刑法的核心原则,如罪责刑相适应和犯罪的主客观要件。
案例分析的重要性
介绍案例分析在学习和理解刑法中的重要作用。
二、案例分析
1. 杀人案例
深入分析杀人案例的案件 概述、判决过程和法律问 题。
2. 贪污案例

刑事案例分析——药家鑫案(完成)课件

刑事案例分析——药家鑫案(完成)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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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事实
• 由案件事实可知,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 后,看到张妙记其车牌号,在思考2、3秒后持尖 刀捅刺被害人数刀,将被害人杀死。在此过程中, 张妙并未做出任何行为刺激药家鑫,而药家鑫在 捅刺张妙之前也有一个思考的过程。因此,不满 足E1、E2、E3,故不应认作“激情杀人”,更不能减 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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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过
• 在一审最后陈述时,药家鑫边哭边说:“我知道我 的行为深深伤害了两个家庭,我和我的家人将会 尽最大的努力赔偿张妙的家人,希望张妙的家人、 父母还有孩子能好过一些。”说到这里,药家鑫的 声音颤抖不停:“我会怀抱着一颗忏悔的心、感恩 的心,回报社会给我的机会,向受害人的家属赎 罪。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愿意给张妙的父母养老, 给他们当牛做马,请求他们的宽恕……我对不起他 们……”最后,药家鑫向法庭递交了悔过书,以表达 自己的忏悔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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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客观要件(B)――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 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 (B1)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 均可构成;
• (B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
• (B3)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 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 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 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本案中,药家鑫驾车撞伤受害 人后,在清醒的状态下,用尖刀连捅受害人数刀, 最终致其死亡,非法剥夺了受害人的生命权,属直 接故意杀人罪。刑事案源自分析——药家鑫案PPT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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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 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驾 驶陕A419N0号红色雪弗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 区返回市区途中,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 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恐张妙记住车牌号找其麻 烦,即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处捅刺数刀,将张妙杀 死。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同月22日,公安机关找其询问 被害人张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为,药家鑫矢口否认。同月 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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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 的全部罪行处罚;其他主犯,应当按其所参加 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罪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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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被告人,邵某,23岁;被告人,姜 某,24岁;被告人,汤某,23岁。某日上 午,被告邵、姜同骑一辆自行车去王庄乡 路口,碰见农场出纳尚某,姜、邵了解到 农场明天发工资,而且现有现金6000多元, 邵某说:“我们把它偷来,不发横财不 富。”姜当即同意。但觉得人手不够,便 把汤某找来,说明了盗窃之事,汤也表示 同意。
[问题]请分析蒲某的抢劫行为属于犯罪 预备还是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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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
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
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
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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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
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犯罪未能得逞;
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犯罪分 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3)刑事处罚
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
D.前面是正当防卫,后面是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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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下列行为是否属正当防卫行为,是否负刑事责任?
(1) 某小偷作案时被发现,群众纷纷追赶。小偷被追赶 得走投无路,将两名群众打伤后逃走。
(2) 某甲上学途中被某乙殴打致伤,甲第二天准备了木 棒等武器在上学途中将某乙打伤。
(3) 某甲扬言要杀死某乙,某乙非常害怕,决定采取措 施,于是,伙同两人将某甲打至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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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2:某甲,男,39岁,某村村民。 某甲因有了第三者,即觉得其妻某乙已 成累赘,便想毒死某乙。一日,某甲乘 某乙去厨房之时,将事先准备好的砒霜 倒入某乙吃饭的碗中,某乙吃过含有砒 霜的饭食后,腹痛难忍,全身抽搐,痛 苦万分。某甲见状后心中不忍,赶忙将 妻子送进医院抢救。经医院抢救,其妻 转危为安。
试分析薛某是否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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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提示
本案中,薛某的行为属正当 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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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宁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的财物,王某夺 下三角刀,并将宁某推倒在水泥地,宁某 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刀 将宁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认定正
确的是( D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前面是正当防卫,后面是防卫过当
3、排出犯罪的事由
•排除犯罪的事由,是指虽然行为人的行为 在客观上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表面上符 合某种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 罪的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 不成立犯罪的事由。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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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条件
起因 条件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
正 当 防
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 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 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 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行卫。不负
[问题]请分析刘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
止还是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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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 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 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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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犯罪过程中及时

自动放
放弃了犯罪
罪 中
弃犯罪
自动放弃了犯罪

彻底放弃了犯罪
的 类
自动有效

防止犯罪
结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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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刑法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 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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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蒲某意图抢劫,尾随一妇女身后。 当该妇女回家开门后准备关门时,蒲某以 为其家中无人,强行挤进房内,该妇女被 吓得惊叫一声。她的丈夫闻声起床,拉开 电灯,见蒲某站在门口,便问:“你是干 什么的?”蒲某答不上来,该妇女的丈夫上前 打了蒲几个耳光。在邻居的帮助下,蒲某 被担送到公安机关。蒲某供认他的目的是 抢钱。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郑某的行为不符 合紧急避险的条件,以玩忽职守罪判处 郑某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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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武某驾车行使时,突见前方五米处一人挑 担横穿马路,武某一面紧急刹车,一面向 右急打方向盘,车身将路边一电线杆撞断, 将路边一行人砸成重伤。武某导致他人受 伤的行为属于( B )
A.过失重伤罪 B.紧急避险 C.不可 抗力 D.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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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故意犯罪形态
犯罪既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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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既遂
在故意犯罪过程中,犯罪表现为完成形态的是犯罪的既遂
案例:某日晚ll时许,赵某从一朋友处喝酒后回家。行至一 小路岔口处,看到他前面有一妇女单身行走,遂从后面冲上 去,抓住该妇女的皮包就往回跑。刚跑出不到10米,只听后 面喊到:“赵某,你怎么抢我的东西?”赵某回头一看,见被 抢者是其同学的妹妹,便赶紧走上前去说:“阿妹,我看你 一个人走路,不放心,逗你玩玩。走吧,我把你送回家。” 遂将该妇女护送到家。当时,该妇女包内有现金3000元。
[问题]赵某的行为属于何种犯罪停止形态,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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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的预备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 罪预备。
特征:
①行为人已经实行了犯罪预备行为,即为了 犯罪而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
②尚未着手实行犯罪
③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 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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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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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沈某,男,24岁,某厂工人。沈某因赌博 欠债,难以偿还,便图谋盗窃本厂保险柜 里的现金。某日晚9时许,沈某撬开了财务 室的房门,但因无法打开小保险柜,于是, 沈某将小保险柜搬离财务室,隐藏在厂内 仓库旁的一个地方,想等待时机再撬开小 保险柜,窃取现金。第二天,财务室李会 计发现办公室门被撬、小保险柜失踪,当 即报案。公安人员在厂内仓库旁找到保险 柜,柜门尚未打开,柜内人民币也原封未 动。
事先防卫 事后防卫
乙听说之后到甲 家杀了甲。
❖甲杀乙时,搏斗 中乙将甲杀死。
甲逃跑时乙从 后面追上去将甲
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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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造成 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 减轻或免除处罚。
卫 刑事责任。
时间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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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条件
2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
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
害。
(防卫目的必须具有正义性)
注意:防卫挑拨
(2)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 施防卫。
注意:假想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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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行防卫
甲与乙有仇,正在 准备凶器,预谋到乙家 去杀乙。有三种情况, 判断一下,那种属正当 防卫。
便打消念头折返家中。某甲的行为属于

)C
A.犯罪预备 C.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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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犯 罪
客观 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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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观 方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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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 1.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 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 3.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问题]如何认定某甲的犯罪停止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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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3:盗车后又弃车如何定性? 关键看该车是否脱离车主的控制。
案情:2004年8月的一天晚上,司机 李某将自己的一辆东风汽车停放在 自家的院坝里,该院坝紧临公路, 且为开放式。当晚,王某趁夜深人 静之机,偷偷地撬开车门,将车开 上公路20余米后,发现该车没有刹
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采取
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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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限度是指紧急避险行为所损害的利
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利益。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 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 或者免除处罚。
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
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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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险限制
被告人:郑某。男,34岁,某县消防队 员。一天,该县某村村民赵某家发生火 灾。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火灾 现场。在救助过程中,赵某告诉郑某其 10岁儿子还在房中,请求郑某将儿子救 出。郑某见火势凶猛,房子也有倒塌的 危险,怕自己受伤,就以火势太猛、无 法救人为由拒绝了赵某的要求。等大火 扑灭后,赵某的儿子已被烧成重伤,后 经医院抢救无效,于h 次日上午死亡。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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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 条件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 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
急 免受正在进行的危险,不得已采
避 取的损害较小合法权益以保护较
险 大合法权益的行为。
时间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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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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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的构成 条件
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 人的合法利益免遭危险而采取
必须是面临着正在发生的实际危险
(1)何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应从轻处罚。( )
(2)何某不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
(3)假如何某投毒后,在邓某吃前何某主动倒掉,何 某构成犯罪预备。( )
(4)假如何某投毒后,邓某吃饭时觉得口味不对自己 倒掉,何某不构成犯罪。( )
(5)假如邓某中毒后,何某告知母亲真相,并帮助将 邓某送往医院,邓某脱险,何某构成犯罪中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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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正确。 (2) 错误 (3)错误。是犯罪中止。 (4)错误。是犯罪未遂。 (5)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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