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重点建设课程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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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02•【字号】浙教办高教〔2016〕109号•【施行日期】2016.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6〕109号各高等学校,各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95号)要求,经各高校和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推荐,线上运行,专家评审,确定浙江大学《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200门课程为首批省精品在线开放立项建设课程(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有关学校、教指委要确保立项课程建设质量。

要以立项建设为契机,按照《浙江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加强建设指导和经费支持。

同时,积极鼓励推广应用,总结建设经验,提高课程建设水平。

二、要加强立项建设课程的规范管理。

高校是立项建设课程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强化自我管理机制,规范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程序。

建立健全在线课程审核、上线、评价考核、学分认定制度,加强课程和教学过程运行监管。

三、对首批立项建设的课程,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认定。

经过1年建设,对建设质量高、使用效益好、师生评价高的课程确认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对教学团队给予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

对未通过评估认定的课程将建立退出机制,努力优化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

四、今后省教育厅将加大对创新创业类、通识教育类课程及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类课程的建设,鼓励跨学校、跨学科组建教学团队开发、使用课程,鼓励开发具有浙江社会历史文化特色的课程。

我们将采取“学校先建设、线上先应用,后评价认定”的方式,持续推进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

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0.11.24•【文号】教高函〔2020〕8号•【施行日期】2020.11.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有关课程平台单位: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精神和有关通知要求,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高等学校申报推荐,并经专家评议与公示,认定5118门课程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含1559门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特别是在应对新冠肺炎期间实施的大规模在线教学中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原2017年、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其中,线上一流课程1875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728门,线下一流课程1463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868门,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84门。

现予以公布。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要将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纳入“十四五”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与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相适应、与新技术相融合、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相配套的教育教学管理政策和机制,注重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应用优秀案例的推广,以“学习革命”推动“质量革命”向纵深发展。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中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予以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有关高校也应采取相应支持措施,积极推动广大教师和学生投身新时代教与学变革实践。

课程平台单位要按照人才培养规律要求,继续做好各种类型课程的技术服务设计、运营、服务支持和网络安全保障,持续推动课程平台技术与模式、教育教学工具的再创新再提升再优化。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10•【文号】教思政厅函〔2018〕43号•【施行日期】2018.1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23号,以下简称《双创工作通知》)安排和评审工作方案,经资格审查、专家通讯评审、教育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审议、结果公示,遴选产生10个高校党委、100个院系党组织、559个党支部分别作为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见附件1、2、3)。

自本通知发布至2020年8月,为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建设时间,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认真培育创建各建设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和《双创工作通知》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

教育部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上,为每个建设单位搭建网上工作平台(平台登录账号另行通知),各建设单位要及时在平台上发布工作进展、经验成效。

同时,教育部将结合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高校党建教材编写、典型案例结集出版等工作,面向全国高校推广应用建设成果。

二、加强管理考核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河南省规划教材建设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河南省规划教材建设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河南省规划教材建设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21•【字号】教办职成〔2022〕70号•【施行日期】2022.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河南省规划教材建设名单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河南省规划教材建设暨“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1〕364号)要求,经各有关单位申报、资格审查、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结果公示,确定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植物生产与环境》等714种教材为“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河南省规划教材(以下简称“省规划教材”)建设项目(见附件1),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学校和出版机构要按照《河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职成〔2021〕339号)要求,对教材编写内容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重点对教材的政治导向、价值导向进行审核;严把学术关,重点对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进行全面把关。

主编对教材编写质量负总责,要结合教材特点深入挖掘思政元素,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充分反映产业发展最新进展,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吸收比较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

二、各编写单位要加强省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按时完成修订或编写工作。

修订教材原则上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出版,新编教材原则上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出版。

省规划教材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变更教材名称、编写大纲、编写人员、出版单位等,擅自变更的将取消其建设资格。

各单位省规划教材的建设质量与完成情况将作为后续教材建设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公布长沙市高等职业教育重点项目首批入围名单的通知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公布长沙市高等职业教育重点项目首批入围名单的通知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公布长沙市高等职业教育重点项目首批入围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12.05•【字号】长教通[2013]265号•【施行日期】2013.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公布长沙市高等职业教育重点项目首批入围名单的通知(长教通〔2013〕265号)各市属高校: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推动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实施,促进市属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工作的协调、健康发展,增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整体实力,市教育局决定建设一批高等职业教育重点项目,分别是长沙市对接地方产业的校企合作(实习实训)示范基地、长沙市高等职业教育重点特色专业、长沙市高等职业教育精品网络共享课程等三类项目。

经各院校申报、专家评审组评审,我局确定了长沙市高职教育重点项目首批入围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希望各入围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建设方案,推进项目顺利实施,我局将在适当的时候组织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

附:长沙市首批高等职业教育重点项目入围名单长沙市教育局2013年12月5日附件:长沙市首批高等职业教育重点项目入围名单一、长沙市对接地方产业的校企合作(实习实训)示范基地(4个)学校名称专业名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制造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长沙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口腔医学技术湖南都市职业学院印刷包装二、长沙市高等职业教育重点特色专业(5个)学校名称专业名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汽车运用技术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会计与审计长沙南方职业学院航空服务专业湖南都市职业学院建筑工程技术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三、长沙市高等职业教育精品网络共享课程(5门)学校名称专业名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汽车电工电子技术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成本会计实务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现代物流概论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网页设计与制作长沙南方职业学院网页设计与制作。

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批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
名单的通知
⽂号:教职成[1999]4号
颁布⽇期:1999-11-30
执⾏⽇期:1999-11-30
时效性:现⾏有效
效⼒级别:部门规章
根据《⾯向21世纪教育振兴⾏动计划》关于重点建设50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精神,我部决定在今明两年内分三批遴选确定50个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过由各⽅⾯专家组成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作⼩组评审,我部批准天津⼤学等20所学校为⾸批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现予公布。

希望各地、各部门要⾼度重视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作,加强对全国重点建设基地的领导,积极⽀持基地⼯作,落实配套资⾦,同时,要将全国重点建设基地和本地、本部门的基地建设⼯作紧密结合,统筹规划,共同完成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任务。

各基地学校要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充分利⽤学校现有师资、设备等资源,努⼒提⾼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办出职教特⾊,为建设⼀⽀全⾯推进素质教育的⾼素质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作出贡献,并在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基地建设中发挥⾻⼲⽰范作⽤。

附:
⾸批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名单
天津⼤学、同济⼤学、东南⼤学、西安交通⼤学、西北农林科技⼤学、天津职技师范学院、北京联合⼤学、天津中德培训中⼼、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农业⼤学、⿊龙江商学院、上海第⼆⼯业⼤学、⼭东⼯程学院(⼭东职教师资培训中⼼)、平度职教中⼼、常州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扬州⼤学、湖南农业⼤学、河南职业技术师院、顺德市梁求琚中学、四川农业⼤学
备注:
本条例⽣效时间为:1999.11.30,截⾄2022年仍然有效
最近更新:2021.02.03。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淄博市首批优秀课程资源名单的通知-淄教基字[2012]3号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淄博市首批优秀课程资源名单的通知-淄教基字[2012]3号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淄博市首批优秀课程资源名单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淄博市首批优秀课程资源名单的通知(淄教基字〔2012〕3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课程资源开发,是实现课程改革目标的重要一环,对丰富学生对世界的认识及体验、促进转变课程功能及学习方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都有着重要作用。

为推动全市课程资源开发工作,以校本课程资源开发为重点,组织了淄博市首批优秀课程资源评选,共收到各区县、学校推荐的优秀校本课程资源122份,经专家评委的认真评选,最终评出一等奖29项,二等奖22项,三等奖19项,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研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课程资源开发工作,充分挖掘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不断优化现有课程资源的结构,提高课程资源开发质量和课程实施水平。

附件:淄博市首批优秀校本课程资源名单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附件:淄博市首批优秀课程资源名单资源名称单位负责人奖项国画校本课程博山六中马丽娟一等奖绿色阅读与写作博山区山头镇中心校戴本刚一等奖中学生生命奠基教育高青双语学校巴兆成一等奖国学诵读丛书高青县中心路小学孙华东一等奖陶笛声声高新区实验中学胡晓婷一等奖追寻千年古镇的足迹高新区第四小学张启军一等奖桓台一中学校课程系列桓台一中崔佃金一等奖马踏湖文化桓台县起凤夏庄小学王茂庆一等奖毛笔书法教程淄博聋校王其虹一等奖创造发明简明教程淄博一中翟小铭一等奖中学生须知的化学常识淄博七中王丽萍一等奖美容淄博聋校张凤英一等奖齐鲁文化名人淄博六中赵丽红一等奖《羊皮卷》双语欣赏与诵读淄博实验中学刘金凤一等奖flash动画制作淄博五中段波一等奖音乐专业艺考指导汇编十七中梁薇一等奖学科德育渗透临淄区高阳中学卞玉陶一等奖齐瓦当艺术与瓦当传拓临淄中学高丽一等奖童心阅读的实验与研究临淄区金茵小学杨世臣一等奖“做一个好人”德育校本课程资源沂源县实验中学李振义一等奖沂源二中学校课程系列沂源二中郑述庆一等奖建筑模型张店二中槐浩一等奖仰望星空张店区铝城一中张建业一等奖心理辅导活动设计张店区潘南小学李蔚一等奖科技创新教育课周村三中孙海军一等奖古韵新声--南郊镇乡土文化撷英周村区南郊镇中心小学李宗颖一等奖立言坐文周村中和街小学王训斌一等奖综合能力淄川第一中学丁昌国一等奖淄川实践基地校本课程淄川区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王善亮一等奖博山地理博山区实验中学刘维忠二等奖儒风武韵博山区大柳杭小学赵健二等奖民间游戏荟萃高青县赵店初中徐泽强二等奖雏鹰之声高青县实验小学曹德霞二等奖智力七巧板高新区第六小学曹艳霞二等奖写字高新区第五小学杨海勃二等奖硬笔楷书基础精讲桓台县唐山镇中学苗德理二等奖桓台民俗生活桓台二中孙元恒二等奖校本课程系列桓台县第二小学刘传田二等奖服装淄博聋校刘玉霞二等奖陶瓷艺术与淄博陶瓷发展简史淄博七中吴峰二等奖漫谈经济学淄博一中李敬二等奖好习惯养成--快乐成长临淄区金山中学张有蔚二等奖淄博文化遗产录临淄中学亓强二等奖悦庄民风民俗沂源县悦庄二中崔同友二等奖爱心文化沂源县南麻镇沟泉小学方德才二等奖励志时间张店七中王兆芳二等奖抖空竹张店区九级塔小学巩玉梅二等奖中学数学建模张店区马尚二中李峰二等奖电影与人生周村区北郊中学程卫东二等奖张庄中学乒乓球课程资源淄川区西河镇张庄中学田勤海二等奖图形格写字淄博师专附属小学李克二等奖校本课程系列教材博山七中曲志强三等奖博山风韵博山四十亩地小学翟春凤三等奖魅力高青我的家高青县第一中学孔祥东三等奖走近母亲河高青县常家镇台李小学王振永三等奖我学乒乓球乒乓球之家高新区第八小学张正敏三等奖快乐的小主人桓台县实验学校李淑华三等奖美术淄博聋校张丽美三等奖串珠淄博聋校贾秋喜三等奖山东旅游十七中丁建亮三等奖播音与主持艺术十七中张志强三等奖阅读无限临淄二中杨秀雯三等奖心理辅导课程设计临淄区皇城镇中心小学于媛华三等奖让美德成为习惯沂源县悦庄镇中心小学郑作奎三等奖仁义礼智信沂源县悦庄镇教育体育管理办公室孙兆刚三等奖休闲与修身张店凯瑞小学翟克兵三等奖活力周村魅力家乡周村区第一中学路厚林三等奖礼仪周村新建路小学邱金山三等奖看得见的德育淄川区龙泉中学许振涛三等奖八好促成长淄川区实验小学孙即铭三等奖——结束——。

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宁波市高校重点建设专业立项名单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宁波市高校重点建设专业立项名单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宁波市高校重
点建设专业立项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2.11.01
•【字号】甬教高[2012]402号
•【施行日期】2012.1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宁波市高校重点建设
专业立项名单的通知
(甬教高〔2012〕402号)
各在甬高校:
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高校重点建设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教高〔2012〕184号)文件要求,经高校申报、市高校重点建设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62个专业为宁波市高校重点建设专业,其中宁波市高校品牌专业17个,宁波市高校特色专业45个,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高校按照《宁波市高校重点建设专业管理办法》要求,统筹规划,落实资金,加快推进专业建设,确保专业建设成效。

附件:1.宁波市高校品牌专业一览表
2.宁波市高校特色专业一览表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12年11月1日
附件1:
附件2:。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十四五”广东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书目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十四五”广东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书目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十四五”广东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书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4.14•【字号】粤教职函〔2024〕14号•【施行日期】2024.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十四五”广东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书目的通知粤教职函〔2024〕14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广东省“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粤教职函〔2022〕4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十四五”广东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2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推荐、省级评选、网上公示等程序,共确定300种教材为首批“十四五”广东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以下简称“省级规划教材”)。

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直接纳入省级规划教材目录,不再重复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广东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粤教职〔2023〕7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和加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工作。

各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凡用必审”,严格按照教材选用程序选用教材,严把政治关、学术关和适用关,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

二、省级规划教材再次印刷时在封面实行统一装帧标识,在封面标注“广东省‘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字样。

规划教材统一标记为专用标记,任何出版单位不得超范围使用,也不可以用近似的标记和名称。

三、省级规划教材严格落实每三年修订一次、每年动态更新内容的要求。

教材修订更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教材管理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做好内容审核把关工作;同时,应及时向省教育厅报送教材修订更新情况,切实做好修订更新备案工作。

对于连续三年不更新、编者被发现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出现重大负面影响事件、教材推广发行行为不规范等情形的,退出省级规划教材目录,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河北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和建设方案的通知-冀中医药〔2021〕7号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河北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和建设方案的通知-冀中医药〔2021〕7号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河北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和建设方案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河北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和建设方案的通知冀中医药〔2021〕7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通知》(冀中医药函〔2021〕12号)安排,经单位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估,我局确定了22个河北省首批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附件1),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周期5年,我局将争取省财政给与专项资金支持。

建设过程中要突出特色与优势,逐步将其打造成适合我省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发展需求、具有中医药特色、兼具科学规范的中医药重点学科,在核心理论、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创新方面有所贡献。

要将学科建成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医疗服务、产业发展、学术交流为一体的综合集成平台,培养一批中医药各领域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打造一批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养、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团队。

二、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落实各项建设指标,确保相关条件及配套经费及时到位,对重点学科阶段目标、实施进度、管理措施、经费使用等情况每年开展年度自查和评估。

三、学科建设满3年后,省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在建设期满后进行验收评估。

中期检查不合格将限期整改,验收评估不合格将取消中医药重点学科项目建设资格。

附件:1.河北省首批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名单2.河北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方案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2021年5月28日——结束——。

建设部关于公布首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建建字第307号

建设部关于公布首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建建字第307号

建设部关于公布首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关于公布首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1995年5月30日建建字第307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公司),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把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落到实处,我部建建〔1994〕490号和建建技〔1995〕7号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建立一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并择优申报“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这项工作得到多数地区和企业的积极响应。

目前已收到有关地区、部门申报的71项示范工程,我部根据其技术复杂程度、拟采用新技术的情况及建设规模,经过认真的审查,择优确定北京西客站主站房等31项工程为首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为做好这批示范工程的实施工作,特通知如下:一、有关地区、部门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的领导,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科研等单位制订实施计划,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每半年总结检查一次,并将总结材料报送我部建筑业司。

二、施工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示范工程应用新技术的实施计划,强化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和财务管理,使示范工程确实成为质量优、科技含量高、效益好、施工速度快的样板工程;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要提出示范工程应用新技术的总结材料和书面验收申请。

三、我部将不定期地对示范工程进行抽查,并根据需要组织10项新技术咨询服务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示范工程竣工后,我部将会同或委托有关方面组织验收,必要时将组织召开示范工程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并通过新闻媒介广泛宣传,以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先导、辐射作用。

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安徽省“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首批建设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安徽省“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首批建设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安徽省“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首批建设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3.04.25
•【字号】卫科秘[2013]228号
•【施行日期】2013.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种植业
正文
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安徽省“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首批建设项目的通知
(卫科秘〔2013〕228号)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卫生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安徽省“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各地积极组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经省专家评审并公示确定首批省“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共133项,其中重点专科35项,培育专科45项,特色专科53项,现予以公布。

各级卫生、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编制当地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划(计划)。

各项目单位要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落实目标任务。

附件:安徽省“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首批建设项目名单
安徽省卫生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3年4月25日
附件
安徽省“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首批建设项目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本科高校课程思政项目建设名单的通知-教高〔2020〕531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本科高校课程思政项目建设名单的通知-教高〔2020〕531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本科高校课程思政项目建设名单的通知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本科高校课程思政项目建设名单的通知各本科高等学校: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本科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指导意见》(教高〔2020〕31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高校课程思政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2020〕426号)要求,经高校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认定《路基路面工程》等203门课程为我省首批本科高校课程思政样板课程、《交通工程学》等41门课程为“战疫”专题课程思政样板课程,立项“物理化学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等30个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建设项目、河南农业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等10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项目、郑州大学等10所课程思政示范高校建设单位。

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是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顶层设计,全面规划,循序渐进,以点带面,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工作体系、教学体系和内容体系。

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抓住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开创课程思政工作的良好局面。

河南省本科高校课程思政教学团队、课程思政研究示范中心和课程思政示范高校建设期为两年,各项目须填报立项建设任务书,建设期满后我厅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分别认定为河南省本科高校课程思政教学团队、课程思政研究示范中心、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3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3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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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5〕3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浙政发〔2014〕40号)精神,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产生了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

经研究,省政府同意将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列为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现予公布。

列入第一批省重点建设的高校,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制订发展规划(2015—2020年),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报省政府备案。

省教育厅每年向省政府报告各重点建设高校发展情况。

省级相关部门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集中力量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7日
——结束——。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资源库首批推荐课程资源目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资源库首批推荐课程资源目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资源库首批推荐
课程资源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11.07.15
•【文号】教师厅函[2011]19号
•【施行日期】2011.07.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资源库首批推荐课程资
源目录的通知
(教师厅函[201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培计划”培训课程资源征集、遴选、推荐活动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7号)要求,我部委托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对各地申报的2471件课程资源进行了评审。

经过资格审查、初审、复审三个阶段的工作,确定“国培计划”资源库首批推荐课程资源662件(见附件),其中包括公开征集的课程资源494件,“国培计划”生成性课程资源168件。

现予以公布。

建立“国培计划”资源库,是保证培训质量一项重要举措。

各地要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学员学习资料要优先从“国培计划”推荐资源目录中选用。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国培计划”任务承担院校(机构)可登录国家教师教育课
程资源网()和“国培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查询使用资源。

我部将对资源库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

附件:“国培计划”资源库首批推荐课程资源目录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附件:
“国培计划”资源库首批推荐课程资源目录。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名单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8.08.18
•【字号】苏教研[2008]8号
•【施行日期】2008.08.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苏教研〔2008〕8号)
有关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验收与增补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研〔2008〕2号),我厅在组织相关专家对验收学科和申报增补学科进行评议的基础上,经审核批准,确定44个学科为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现予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实施省重点建设学科建设,是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省高校重点学科体系,提升我省高校学科建设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省重点建设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学科队伍建设和学科优质资源建设,积极创新学科建设与管理机制,不断强化学科特色,使学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在本校学科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

附件: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名单(2008年)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附件:
注:带△的学科为立项建设学科,暂由学校自筹经费建设。

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

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精神,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指导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在综合考虑2002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化学品事故情况、国内化学品生产情况、国内外重点监管化学品品种、化学品固有危险特性和近四十年来国内外重特大化学品事故等因素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对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进行了筛选,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见附件,以下简称《名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名录》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101.3kPa 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6.三光气等光气类化学品。

二、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原则上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三、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将生产、储存、使用、经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优先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施重点监管。

四、生产、储存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工艺特点,装备功能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严格工艺、设备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十四五”首批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立项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十四五”首批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立项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十四五”首批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立项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5.27•【字号】•【施行日期】2022.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等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十四五”首批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立项名单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1〕54号),经各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我厅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确定“十四五”首批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立项项目184项,现予以公布(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细则》,强化对本单位教材建设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经费、人员等条件保障,支持项目团队开展教材研究和编写,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教材建设任务。

各项目团队要结合“双高”建设、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强化课程思政建设,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有机融合;突出类型特色,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材内容,发挥教材建设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积极作用。

二、获立项的规划教材应于1年内完成编写(修订)、校内审核、正式出版。

我厅将对正式出版的教材进行统一审核(送审要求另行通知)。

通过自治区审核的教材纳入“十四五”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目录,公开发布;未通过审核的教材需限期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若仍达不到通过标准,将取消规划教材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吴珂,0771—5815180。

附件:1.“十四五”首批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立项名单(高职)2.“十四五”首批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立项名单(中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2年5月27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首批现代学徒制示范点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教办职成〔2021〕379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首批现代学徒制示范点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教办职成〔2021〕379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首批现代学徒制示范点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首批现代学徒制示范点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1〕306号)要求,经自主申报、遴选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决定立项建设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等30个河南省首批现代学徒制示范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要坚持高阶设计。

要牢牢把握现代学徒制核心要素、主要内容和发展方向,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推进。

要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稳步扩大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数量和学徒规模,系统设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推动职业教育体系与劳动就业体系互动发展。

二要坚持系统推进。

要对照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标准,扎实推进各项建设工作;要聚焦重心、汇集力量在各自的重点方向形成突破,取得实实在在的建设成果;要坚持系统推进,以示范专业点建设带动学校整体专业群建设,保证本校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持续提高。

通过示范引领,全面推进我省现代学徒制工作,确保“十四五”期间,我省职业学校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达到10%以上。

三要着力打造特色。

各建设单位要力争在招生招工一体化、标准体系建设、双导师团队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培养模式改革、管理机制建设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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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首批重点建设课程名单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学质量,抓好课程建设工作,根据我院重点建设课程的相关规定,经课程负责人申报,课程所属部门审查、推荐,学院评选,批准《重力与固体潮》等78门课程为我院首批重点建设课程,并给予资助。

重点建设课程建设期满应达到以下要求:
1. 建设一套规范、齐全的教学文件和课程教学档案。

2. 完成网络教学资源的建设工作。

3. 有全程的教研活动记录。

4. 有课程教学队伍教学效果的佐证材料。

5. 有高质量的全程教学课件。

6. 申报或完成一项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项目。

7. 80%以上的课程评估指标达到A级标准,不出现C级及以下指标(参照《防灾科技学院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方案》防科发教【2007】54号。

8. 有实践教学内容的课程能提供实践教学改革效果的佐证材料。

9. 题目数量在1500个以上,应用性较强的试题库。

10. 有条件的课程,鼓励任课教师录制并共享教学录像。

各课程所属部门要对课程建设的实施与开展给予必要的支持和督促。

各课程组要遵循建设计划和目标,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教学管理的改革与创新,加强研究,认真实践,为创建院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教务处 2009年5月5日
附件:防灾科技学院首批重点建设课程名单
附件:防灾科技学院2009年首批重点建设课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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