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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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继承制度之演变

中国古代继承制度之演变

中国古代继承制度之演变最早的中国古代继承制度是宗族继承制,即子女通过继承父亲的遗产来维系家族的传承。

在这个制度下,家族是一个封闭的社会组织,由一系列宗族组成。

家族的一切权力和财富都归属于族长,族长身后由长子继承。

这种继承制度主要适用于殷周时期,而且在这个时期,父权制对子女的继承权也有一定的限制,女儿出嫁后,不再享有继承权。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经济由农耕社会逐渐转向商业经济和货币经济,宗族继承制开始出现问题。

父子世袭制成为一种新的继承制度,即国家和家族都将权力和财富传给儿子。

这种制度的出现,与儿子继承父亲地位和财产的传统观念有关,也与封建制度的确立有关。

在父子世袭制下,原本宗族之间竞争的权力关系,逐渐转向宗族内部。

贵族家族通过父子世袭制,确保家族财富的传承和权力的稳定,也使得家族制度变得更加稳定。

随着诸侯国的不断兴起和更替,父子世袭制逐渐不再适应社会的需要,兼并制也逐渐出现。

兼并制是指强国吞并弱国的制度,吞并后,将被吞并国家的领地、财富和人民归入自己的势力范围。

在兼并制下,原来的统治者和贵族将失去原有的地位和权力,被吞并国家的领主取而代之。

这种制度的出现,使得继承问题由宗族内部的矛盾转为国家之间的斗争。

到了秦汉时期,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又发生了重大变革。

由于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度。

皇帝成为了国家权力和财富的继承者,也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这种制度被称为皇权继承制。

在这个制度下,皇帝拥有绝对的权力,连国家的权力和财富都归属于皇帝,实现了权力和财富的继承一体化。

总结起来,中国古代继承制度经历了从宗族继承制到父子世袭制、兼并制,最后演变为皇权继承制的过程。

这一演变过程反映了中国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变化,也与中国社会的阶级和家族观念的演变密切相关。

古代继承制度的不断演变,既反映了封建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也是中国社会变革的一种具体体现。

中国皇位继承制度

中国皇位继承制度

中国皇位继承制度中国皇位继承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特殊的统治制度。

在中国古代,皇帝的继承是按照血缘关系进行的,也就是父母的长子继承皇位。

中国的皇位继承制度可以追溯到《礼记》中的“内则”,即家族长子继承制度。

当时的家族制度要求家族的继承者应为长子,而其他子女则要服从长子的领导。

这种制度扩展到国家,也就形成了皇位的继承制度。

古代中国的皇帝作为国家最高的统治者,其继承问题一直备受重视。

为了确保继承者的顺利过渡,人们创造了种种制度和仪式。

比如,在父皇死后,继承者会举行一个隆重的大礼,即“丧服大礼”。

此时,继承者会接受祭天和祭祀祖先的仪式,以示拥有国家的合法性。

为了确保继承者的地位,中国古代的皇帝还实行了兄弟排行制度。

在这个制度中,继承者的儿子在排行中处于最高的位置,而其他兄弟的儿子则按照排行依次继位。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他兄弟的儿子抢夺皇位,并保持皇族的血脉纯正。

另外,中国古代的皇帝还通过后嗣的生母来确定继承顺序。

在某些情况下,一位皇帝可能会立下多位皇后,而其中仅有一位皇后能生育继承者。

当皇帝去世时,由继承者的母亲担任摄政,以确保继承者在国家内部的地位。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古代的皇帝继承制度并不是没有争议的。

在一些情况下,一位皇帝的皇位继承可能会遭到挑战。

这时,各方势力可能会争夺皇位,并进行内战。

这种情况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多次发生。

总之,中国的皇位继承制度是中国古代统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通过血缘关系和兄弟排行制度来确保继承者的合法性和地位。

尽管存在一些争议和冲突,但这一制度在中国古代得到了长期的实践和发展。

它不仅影响了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也对后来的中国王朝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古代王位继承方式

古代王位继承方式

古代王位继承方式
古代社会的王位继承方式多种多样,不同朝代、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规定和制度。

以下将从中国、埃及和罗马三个古代文明中分别介绍其王位继承方式。

一、中国古代王位继承方式
中国古代的王位继承方式以儿子继承父亲的方式为主,形成了世袭制。

在中国古代,皇位的继承多采用长子继承制,即皇位由皇帝的长子继承。

这种继承方式体现了家族的延续和血脉的传承,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统治者的权威和稳定社会秩序。

然而,如果长子有缺陷或无法继承,也可以由其他儿子或亲属继承皇位。

二、埃及古代王位继承方式
在埃及古代,王位的继承方式较为复杂,常常出现兄弟之间的争夺。

埃及的法老王位继承方式以兄弟之间的继承为主,即由法老的兄弟继承王位。

这种继承方式与中国古代有所不同,反映了埃及社会的特殊情况,也体现了统治者对亲属的重视。

同时,埃及也存在妃子之间争夺王位的情况,这就需要通过政治手段或武力手段来解决。

三、罗马古代王位继承方式
罗马古代的王位继承方式以选举制为主,体现了共和制度的特点。

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元老院通过选举产生执政官,执政官的职位是一种共同执政的制度,没有继承权。

这种方式体现了罗马共和国的平等和民主原则,避免了单一统治者的专权。

然而,随着罗马帝国的建立,王位的继承方式也发生了变化,逐渐演变成了皇帝继承制。

古代社会的王位继承方式因地域、文化和社会制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中国古代以世袭制为主,埃及古代以兄弟继承为主,罗马古代则采用选举制和皇帝继承制相结合的方式。

这些不同的继承方式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特点和制度的演进,对于研究古代社会和政治制度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试析中国封建社会继承制度

试析中国封建社会继承制度

试析中国封建社会继承制度继承现象早在原始社会就已存在,但继承作为一项法律制度不是自古就有的,也不可能是永世长存的,本文从我国古代继承制度的本体入手,对我国古代的继承制度进行分析,并对财产继承的特点及主要特色进行概述。

标签:封建社会;继承制度一、中国封建社会继承制度简介(一)中国古代继承的含义与起源1.中国古代继承的含义继承一词,其义颇多:稽之中国古籍,继承亦称承继,或简称继,承接先人遗业之谓也。

《礼记·尧曰》有“兴灭国,继绝世”之载,《论语·中庸》有“善继人之志”等语,可见继承一词内容十分广泛。

在本文中,我们所分析的中国封建社会的继承既不是指广义的后代对先辈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继承;也不同于现代继承法中所指的财产所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按照法律的规定将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特定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关系;而指“生者对死者生前所处的社会地位及其伴随的权利义务的承袭”,是身份继承和财产继承的统一体。

2.中国古代继承制度的起源继承现象早在原始社会就已存在,但继承作为一项法律制度不是自古就有的,也不可能是永世长存的,其产生和发展是不依人们主观意志所决定的,是与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相联系的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的转变,原有的氏族财产转移发生了重大变革,出现了私有财产的继承。

我国历史上传说,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夏禹不传贤而传子,“天下为公”从此转变为“天下为家”,这不仅标志着国家的形成,也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继承制度的正式确立。

(二)中国封建社会继承制度的概况与本质1.中国封建社会继承制度的概况自公元前475年进入战国时代始,至公元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止,中国封建社会持续了二千三百多年。

在这上迄秦汉,下及明清的几千年改朝换代的过程中,有关继承的伦理观念和表现于私法之中的继承制度一直陈陈相因,呈现出相对稳定的状态,只是在某些具体问题上有一些变化。

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

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

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继承制度是指传承财产、地位和权力的方式和规定。

在中国古代,继承制度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影响着家族的稳定和社会的秩序。

本文将探讨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并分析其中的特点和影响。

一、继承制度的起源和演变继承制度在中国古代可以追溯到早期的部落社会。

当时,以父系氏族为基本单位,财产由父亲传承给长子,符合了家族长子继承权的原则。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农业的兴盛,土地成为最重要的财产形式,继承制度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在春秋战国时期,贵族阶级逐渐兴起,土地逐渐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为了维持家族的权力和地位,富裕的贵族开始将土地和祖业分割给子孙,以保持家族财富的稳定流转。

这对于营造社会秩序和稳定社会阶层结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随着秦始皇统一六国,中国进入了统一的封建社会。

此时的继承制度也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皇权下放给了地方封建贵族,而贵族间的继承规则也开始趋于统一。

一般来说,贵族的土地和权力会按照家族的长幼顺序传承。

这种继承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封建等级制度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中国古代继承制度的特点中国古代继承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父系继承原则:在大部分地区和时期,继承权都是由父亲传给长子,符合父系血统观念。

2. 分散继承模式:特别是在乡村地区,家族的财产和地产通常会被分割给子女继承,以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

3. 男女不平等:在大多数情况下,女性无法直接继承财产。

女性只能通过婚姻关系来间接继承财产,将其带入丈夫的家族。

4. 宗族意识:继承制度强调宗族的长幼顺序和家族的连续性,以维持家族的尊严和地位。

5. 土地重要性:随着农业的发展,土地在继承制度中的地位不断提高。

土地被视为最重要的财产,继承制度也围绕土地的继承而发展。

6. 动产和秩序:相对于土地,动产(如珠宝、艺术品等)在继承中的重要性较低。

继承制度更多地关注维持社会秩序和家族权力。

三、继承制度的影响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对家族和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古代继承人制度

古代继承人制度

古代继承人制度
古代继承人制度是指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中,家族中的财产和权力通常都由家族的成员继承。

根据继承人的不同,家族中的继承制度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男性制度和女性制度。

在男性制度中,只有家族的男性成员才能继承家族财产和权力。

在家族中,父亲的长子通常被视为继承人。

这种制度被称为“长子继承制度”,也叫做“长幼有序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父亲的长子继承全部财产和权力,而其他儿子只能作为长子的附庸。

在女性制度中,家族中的女性成员有权继承家族财产和权力。

在这种制度下,家族的资产和权力可以被传给儿子或女儿。

当没有合适的直系继承人时,资产和权力可以传给近戚或朋友。

无论是男性制度还是女性制度,继承人通常需要具备一些条件,如年龄、智商、品德等。

此外,继承人在继承前需要接受家族中的其他成员作为见证人的认可和支持。

总而言之,古代继承人制度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家族的繁荣和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契约,需要世世代代传承。

古代的继承法

古代的继承法

古代的继承法
古代的继承法是指在古代社会中,针对财产和地位的继承方式。

在不同的朝代和地区,继承法也有所不同。

在中国古代,继承法基本上是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

儒家认为,家族是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家族成员应该相互扶持,尊重长辈,维护家族的尊严。

继承法也以此为出发点,强调家族的延续和家族成员的责任。

在古代中国,继承法有两种形式:长子继承制和均分继承制。

长子继承制是指家族的财产和地位由长子继承,其他子女只能得到一些微薄的赡养费。

这种制度在封建社会中比较盛行,可以保证家族的延续和家族地位的稳定。

均分继承制则是指家族的财产和地位均分给子女,强调平等和公正,但可能会导致家族的分裂和衰落。

在古代欧洲,继承法也有许多种形式。

在罗马帝国时期,继承法是以父系为基础的,即只有父系的亲属才能继承财产。

在中世纪,封建制度盛行,继承法则以长子继承制为主。

但是在一些地区,如英国,也有均分继承制的规定。

总的来说,古代的继承法都是以家族为单位的,强调家族的延续和家族成员的责任。

继承制度的选择则取决于当时社会的政治制度和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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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继承制度

论中国古代继承制度

论中国古代继承制度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体系,它通过一套规定和制度,保障了家族财产的传承和家族血脉的延续。

本文将从继承制度的起源、演变和特点三个方面展开,旨在全面了解中国古代继承制度的特点和意义。

首先,中国古代继承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的部落社会和家族制度。

在那个时代,家族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单位,财富和权力都掌握在家族的手中。

而继承制度则是家族制度中的核心,通过规定家族财产和权力的流转方式,确保家族的延续和家族成员的稳定地位。

然而,在古代,继承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而不断演变。

其次,中国古代继承制度的演变过程中,出现了多种不同的继承方式。

最早的继承方式是男性继承制,即只有兄弟之间才能继承家族财产和权力,女性和儿子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

这种继承制度体现了古代社会的男权主义思想和家族集权的特点。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观念的变化,女性继承制逐渐得到普及。

在婚姻中,女性也有了继承财产的权利,因此继承制度从父系逐渐演变为母系。

在宋代,更是进一步发展了女性继承制度,女性可以成为家族的继承人,继承家族财产和权力。

这种继承制度的演变表明了中国古代社会对于平等和人权价值的追求。

另外,中国古代继承制度还有一些独特的特点。

首先,家族成员之间的继承顺序是按照亲属关系和长幼顺序来确定的。

在同一代中,兄弟之间的继承顺序是由年龄大小决定的。

在不同代之间,继承顺序则是由亲属关系的远近来决定的。

这种继承顺序的确定方式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的等级观念和长幼尊卑的文化传统。

其次,继承制度还涉及到家族的祭祀和族谱的管理。

家族对祖先的祭祀仪式非常重视,通过继承制度,家族成员可以继承祖先的祭祀权利和义务。

族谱则是记录家族成员的继承关系和身份的重要文化载体,继承制度也通过族谱的管理来保障家族成员的身份地位。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继承制度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体系,通过一套规定和制度,保障了家族财产的传承和家族血脉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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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篇一:论中国古代继承制度论中国古代继承制度中国古代继承制度的发展和演变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古代继承制度主要分身份继承和财产继承两种。

身份继承也叫宗祧继承,宗祧权是家族祭祀活动的主持权,宗祧继承也就是家长权的继承,中国古代身份继承的基本原则为长门长孙制。

关于财产继承,先秦时期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采取世袭制继承财产,而非分配制度,到了汉代以后,法律则有了明确规定,财产继承采用诸子均分制,这里的诸子不仅只有嫡子、庶子,还包括非婚生子等,也就是说,只要是其子嗣,就有继承其财产的权力。

诸子均分制度下的许多派生原则,例如,未婚子娶妻的财产会做适当预留,未婚子因此会多分得部分财产。

在室女的嫁妆也要有所保留。

归宗女娘家若再无其他男性继承人,则有权继承娘家财产,否则归宗女无权继承,归宗女住在娘家,其生活由其兄弟承担。

此外,古代法律允许代位继承,某一继承人不在了,他应得的财产则由他的继承人代位继承,还有一个立继子的问题,所立继子必须是同宗同姓相应辈分的人,不得立异姓为继子,立异姓为子孙为后嗣则收为养子,养子和继子同样有权继承财产,但区别是,养子不得参加收养人祖先的祭祀活动。

上述继承方式多数都是法定继承,跟现在法律相似,除了法定继承,古代继承制度还有指定继承、遗嘱继承,且指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历史的古老国家,根据考古发现,早在公元前21世纪就开始形成了相对统一的部落国家形态,继而揭开了中国法律历史的帷幕,中华民族充满智慧和创造力的文明传统造就了独特的法治文明。

早在夏朝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父死子继”的身份继承制度,商朝前期实行的是“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后期则实行的是“父死子继”制度。

周代吸取了夏商两朝身份继承制度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又有了自己独特的创新,周朝实行的身份继承制度是,以“父死子继”为主,间有“兄终弟及”。

而且在西周时期就已确立嫡长子继承制度。

嫡长子就是正妻所生的长子,妾所生子则为庶子,嫡庶有别,体现了中国古代身份继承制度的森严。

秦朝法律《秦律》形成了封建会第一套完整的继承制度。

但《秦律》里却保留了奴隶法制中的嫡长子继承制度,从而开始形成中国古代身份继承的基本原则:长门长孙制。

当然,在特殊情况下,符合公平规律的也不排除指定继承的可能。

在中国古代社会,特别是封建社会,继承制度是嫡长子继承制度,那么,什么是嫡长子继承制度是我古代国家政治组织发展到一定阶段上产物,它对于政治继承中的冲突,维护君主制度的稳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同时时也符合儒家思想的家族本位观念和最低政治目标,因而被视为专制时代皇位继承制度基本的和理想的形式,并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获得了政治方面的“卡利斯玛”合法性。

古代继承开始的时间无统一规定。

当代民法继承开始时间一般都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但中国古代继承制度,对继承开始的时间并无统一规定。

就身份继承而言,虽然一般也是以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但被继承人尚健在就已经实现的继承也颇为常见。

周礼称这种开始于被继承人尚在人世的继承为“继统”,在引礼入法、礼法合一的后世,“继统”始终存在。

就财产继承而言,在受儒家礼的思想影响不大的秦朝和西汉初期,继承可以开始于被继承人死亡之前。

秦早在商鞅变法时就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秦统一后《分户令》沿用了这一条。

西汉初年,因汉承秦制,这种开始于被继承人死亡之前的分家析产依然存在,但随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局面的形成,“三纲五常”逐渐成为立法指导思想,财产继承就大多在被继承人死亡若干年后才开始。

法定继承优于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的特点是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份额及地位均由法律加以规定。

在古代中国,遗嘱继承仅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

就身份继承而言,要严格依法进行,违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不存在遗嘱继承。

就财产继承而言,最重要的方式也是法定继承,历代继承法对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份额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

只是在没有法定继承人时,才适用遗嘱继承,但法律限制较严,比如遗嘱有效的条件是“证验分明”及“官给公凭”。

“证验分明”是指遗嘱以书面遗嘱为有效,并要求有见证人。

“官给公凭”是指遗嘱要向官府陈述,由官府加以证明。

还有对遗嘱继承的诉讼时效和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也作了限制。

总之,在中国古代继承法中,法定继承是主要继承方式,遗嘱继承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中国古代继承制度的起源:继承现象早在原始社会就已存在,但继承作为一法律制度不是自古就有的,也不可能是永世长存的,其产生和发展是不依人们主观意志所决定,是与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相联系的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的转变,原有的氏族财产转移发生了重大变革,出现了私有财产的继承,我国历史上传说,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夏禹不传贤而传子,“天下为公”从此转变为“天下为家”,这不仅标志着国家的形成,也标志着正真意义上的继承制度的正式确立。

在中国封建社会继承制是人类社会出现了私有制并分裂为阶级之后产生的,它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形成?发展,成为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反过来又成为矾固?维护该经济基础的法律工具之一,中国封建社会的继承法即已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基础,也封建宗法制度和专制主义政体相适应,体现这封建地主阶级意志,并维护着其经济利益?政治权利和论理纲常,适应着封建生产关系的要求。

继承制度是在人类社会出现了私有制并分裂为阶级之后产生的,它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形成?发展,成为该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反过来又成为巩固.维护该经济基础的法律工具之一。

中国封建社会的继承法即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基础,与封建宗法制度和专制主义政体相适应,体现着封建地主阶级的意志,并维护着其经济利益.政治权利和伦理纲常,适应着封建生产关系的要求。

在剥削阶级统治下,“继承权之所以具有社会意义,只是由于它给继承人以死者生前所有的权利,即借助自己的财产以攫取他人劳动成果的权利”。

在封建社会里,农民虽然有了一定的人身自由,但由于他们与土地的依附关系,当原地主死亡时,他们便随着土地的继承而转移到一个新的地主,仍然逃脱不了地主阶级的剥削和压榨。

封建地主阶级制定继承法的目的就在于保护他们的私有财产和剥削农民的特权代代相传,永远保持其剥削者的地位。

篇二:中国古代继承制度之演变摘要:中国古代继承制度的发展和演变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古代继承制度主要分为身份继承和财产继承两种。

身份继承也叫宗祧继承,宗祧权是家族祭祀活动的主持权,宗祧继承也就是家长权的继承,中国古代身份继承的基本原则为长门长孙制。

关于财产继承,先秦时期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采取世袭制继承财产,而非分配制度,到了汉代以后,法律则有了明确规定,财产继承采用诸子均分制,这里的诸子不仅只有嫡子、庶子,还包括非婚生子等,也就是说,只要是其子嗣,就有继承其财产的权力。

诸子均分制度下的许多派生原则,例如,未婚子娶妻的财产会做适当预留,未婚子因此会多分得部分财产。

在室女的嫁妆也要有所保留。

归宗女娘家若再无其他男性继承人,则有权继承娘家财产,否则归宗女无权继承,归宗女住在娘家,其生活由其兄弟承担。

此外,古代法律允许代位继承,某一继承人不在了,他应得的财产则由他的继承人代位继承,还有一个立继子的问题,所立继子必须是同宗同姓相应辈分的人,不得立异姓为继子,立异姓为子孙为后嗣则收为养子,养子和继子同样有权继承财产,但区别是,养子不得参加收养人祖先的祭祀活动。

上述继承方式多数都是法定继承,跟现在法律相似,除了法定继承,古代继承制度还有指定继承、遗嘱继承,且指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关键词:古代继承制度;身份继承;财产继承;长门长孙;立继子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文明历史的古老国家,根据考古发现,早在公元前21世纪就已经形成了相对统一的部落国家形态,继而揭开了中国法律历史的帷幕,中华民族充满智慧和创造力的文明传统造就了独特的法制文明。

继承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主要有身份继承和财产继承,本文将从这两方面对古代继承制度的发展和变迁进行讨论。

一、身份继承早在夏朝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父死子继”的身份继承制度,商朝前期实行的是“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后期则实行的是“父死子继”制度。

周代吸取了夏商两朝身份继承制度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又有了自己独特的创新,周朝实行的身份继承制度是,以“父死子继”为主,间有“兄终弟及”。

而且在西周时期就已确立嫡长子继承制度。

嫡长子就是正妻所生的长子,妾所生子则为庶子,嫡庶有别,体现了中国古代身份继承制度的森严。

秦朝法律《秦律》形成了封建社会第一套完整的继承制度。

但《秦律》里却保留了奴隶法制中的嫡长子继承制度,从而开始形成中国古代身份继承的基本原则:长门长孙制。

当然,在特殊情况下,符合公平规律的也不排除指定继承的可能。

汉朝开始,封建社会渐渐进入成熟时期,继承制度也进一步完善。

在汉朝,嫡长子继承制度又进一步加强了,比如只有嫡长子才能封爵等等,到了魏晋南北朝以及隋朝时期,嫡子继承制度更加严格,由此看来,那时法律着重保护正妻的权益。

进入唐代和五代时期,在身份继承制度方面就已经明确了使用宗祧继承制度,宗祧继承在古代也就是身份继承,宗祧权就是家族祭祀活动的主持权,宗祧权的继承也就是家长权的继承,,妻生子为第一继承顺序,在正妻所生的若干子嗣之中,以年龄长幼确定继承顺序,长子为第一继承人,嫡长孙为第二继承人,庶长子为第三继承顺序,没有庶长子,则由嫡次子继承。

宋朝是封建社会的顶峰,继承制度就比唐律规定得更加详细并且更具灵活性。

到了元朝,主张以蒙古人自己民族的习惯法,在继承问题上部分摆脱了封建宗祧继承制的影响。

最后是中国封建制社会的衰败时期——明清时期的继承制度。

明朝开始恪守唐宋时期流传下来的宗祧继承制度,具体制度上也较唐宋时期更为明确、细致,主要是在立嗣制度上更加宽松、灵活,“有子立长,无子立嗣”,是中国古代宗祧继承的原则,嗣子必须在同宗同族辈分相当的人中择立。

明朝的继承制度由清朝大致沿袭,清朝的身份继承分为宗祧继承和封爵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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