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和医院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补贴标准摘自华中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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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北京大学医学部

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北京大学医学部

附件一: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一、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和计算购房补贴资金是在京中央单位按照《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的有关规定,向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发放一次性补贴、按月补贴、差额补贴和级差补贴的专项资金。

通常被称为住房补贴。

北京大学医学部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具有北京大学医学部编制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标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其中,无房老职工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月住房补贴,无房新职工发放月住房补贴,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差额补贴。

有房教职工在对未达标、超标处理后,职务、职称或技术等级晋升的,一次性计发级差补贴。

1.3.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差额补贴或级差补贴一次性发放。

(1)差额补贴。

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且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的差额补贴的计算公式为:差额补贴=(基准补贴额2000 元/建筑平方米+工龄补贴额16.5 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已享受购房政策优惠且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的差额补贴的计算公式为:差额补贴=(基准补贴额1265 元/建筑平方米+工龄补贴额13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差额面积=应享受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核定后的现住房面积。

(2)级差补贴。

有房教职工在对未达标、超标处理后,职务、职称或或技术等级晋升的,一次性计发级差补贴。

其计算公式同差额补贴,将差额面积变为级差面积即可。

如:王某,未享受购房优惠,职称副高,现晋升为正高,其建立公积金前的工龄为14年。

级差面积为120﹣90=30平方米。

其级差补贴=(2000 + 16.5 ×14 )×30=66930元二、医学部职工申请住房补贴需提交的资料1.新接收职工(1)《中央在京单位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2)《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部教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3)有过工作经历的,提供原单位房产部门、人事部门盖章的《调查函回执》。

武汉市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武汉市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武汉市住房补贴发放标准一、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一般是属于城镇职工、企事业单位职工、农民工等特定群体,以符合一定条件的居民为主要对象。

二、住房补贴的基本原则住房补贴的发放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能够公平地获得住房补贴,同时要求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

三、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一般由政府规定,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

1.职工住房补贴根据武汉市各个规模和性质的企业所在的地区和职工的工资水平,住房补贴的标准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补贴的金额会根据职工的户籍和户口所在地进行区分。

例如,在市区和发达地区,可根据职工的工龄、工资和家庭情况等条件进行补贴,最高可达500元至1000元每月。

2.农民工住房补贴农民工住房补贴一般根据工资和户口所在地进行核定。

根据武汉市的政策,农民工的住房补贴标准相对较低,一般在200元至300元每月。

3.特殊群体住房补贴特殊群体住房补贴主要包括经济困难群体、残疾人士、优抚对象等。

根据武汉市的相关政策,这些特殊群体可以申请住房补贴,标准会有所不同,一般在300元至500元每月。

四、住房补贴的申请流程和要求1.申请资格申请人必须符合武汉市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并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

例如,职工需要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收入证明、户口本等材料;农民工需要提供工资证明、户口本等材料;特殊群体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申请流程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必要的材料。

然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武汉市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住房补贴将按照规定发放给申请人。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武汉市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和申请流程的说明。

实际发放标准会根据市政府的政策调整,建议申请人在申请之前及时了解最新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华中科技大学住房货币化补贴支取审批表

华中科技大学住房货币化补贴支取审批表

1 购买自住住房的 2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 租赁自住住房的 4 离退休的 5 离职或调离本省的 6 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7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 出国、出境定居的 房改办审核意见:
● ● ● ● ● ● ● ●
☆ ☆ ☆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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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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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民币,并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人事编号: *住房性质 年 月 日 贷款(万元)
申请人签字: 住房地址
面积(平方米) 总价(万元)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有 效 身 份 证 支取条件 户 口 本 结 婚 证 ( 所 有 权 为 配 偶 ) ** 相 关 合 同 发 票 收 据 或 支 付 凭 据 还 款 明 细 清 单 ( 贷 款 ) 投 入 资 金 的 预 算 或 决 算 离 退 休 证 或 证 明 单 位 离 职 或 调 离 证 明 死 亡 证 明 医 院 伤 残 证 明 单 位 终 止 劳 动 关 系 证 明 护 照 或 通 行 证 、 签 证 或 签 注



注: * 住房性质包括:商品房、存量房、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周转房、租住等,租赁类不用填写面积、总 价及贷款。 ** 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房产证则不需要提供购房合同。 1、 职工办理支取时,填写本审批表,连同需提交的有关证明资料,到房改办办理审核支取手续。 2、 标注“●”符号表示需同时提供;标注“☆”符号表示特定情况下需提供。 3、 本审批表一式两份,房改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一份。
华中科技大学住房货币化补贴支取审批表
本人_____________,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符合以下第______项支取条件, 现申请支取本人名下(8或9位数住房货币化补贴专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支取 金额

住房津贴发放标准

住房津贴发放标准

住房津贴发放标准住房津贴是指企业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发放的一种补贴,其发放标准直接关系到职工的生活水平和工作积极性。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应当合理、公平、适当,下面就住房津贴发放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应当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企业可以根据职工的家庭人口、工作年限、工作性质等因素来确定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以保证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也要考虑当地的住房价格水平,确保住房津贴能够发挥应有的补贴作用。

其次,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应当与企业的经济实力相适应。

企业在确定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不能盲目提高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而导致企业负担过重。

因此,合理确定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既能满足职工的实际需求,又不至于给企业造成过大的负担,是十分重要的。

另外,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应当与当地的住房政策相协调。

各地的住房政策有所不同,企业在确定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住房政策,与之相协调。

这样既能保证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合乎实际,也能避免因政策不符而引发的纠纷和争议。

最后,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的变化,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也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因此,企业在制定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时,应当给予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保证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始终符合职工的实际需求。

综上所述,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应当合理、公平、适当,需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实际情况、企业的经济实力、当地的住房政策以及灵活性等因素。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住房津贴的补贴作用,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关于我校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实施细则

关于我校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实施细则

关于我校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实施细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和湖北省房改办关于《中央在汉部委属高校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办法》(鄂房改办[1999]13号、《关于调整直管高校住房货币化分配有关政策》(鄂房改办[2003]1号)、《关于调整中央在汉部委属高校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的通知》(鄂房改办[2009]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对象1.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双职工家庭配偶双方(或单身职工)均未购买公有住房(含集资房)的职工(以下简称无房老职工)。

2.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双职工家庭(或单身职工)已购买公有住房(含集资房),其中一方或双方未达到(鄂房改办[2003]1号)文件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以下简称未达标老职工)。

3.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3年12月31日以后职务、职称、技术等级晋升的职工。

4.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以下简称新职工)。

二.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方式1.无房和未达标老职工按照一次性补贴和逐月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给予住房补贴。

2.新职工按照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给予住房补贴。

3.无房和未达标老职工家庭配偶双方的住房补贴,按照住房补贴标准,由各自所在单位分别计发。

三.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面积职务、职称或技术等级面积标准(m2建筑面积)科员级、助理级、中级工、高级工 70 m2科级、中级、技师80 m2处级、副高级、高级技师100 m2厅级、正高级130 m2四、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办法1.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补贴(1)一次性住房补贴(元)=(22×1998年(含)以前实际工龄+13×建立公积金制度前工龄)×职工标准住房面积;(2)逐月补贴(元)=月工资总额×20%(从1999年1月1日开始计发)。

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1、发放住房补贴后购房,职工个人承担住房支出的款额不能代于房改成本价买房;
2、以职工20年分期付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价不低于家庭工资收入的15%作为依据;
3、住房补贴发放比例,主要根据房价收入比,即以当地的住房价格和职工的收入水平来控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申请住房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低收入群体,收入和财产都要低于标准;
2、并且要求是无住房;
3、外来务工人员还需要满足一定的就业年限,可以根据我国公共租房管理办法的申请标准来判断。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生活,改善其住房条件,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而对事业单位人员提供的一种特殊补贴。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是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制定的,旨在为事业单位人员提供适当的住房补贴,帮助他们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补贴对象范围。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主要面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根据不同职务和职级的不同,补贴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其次,补贴标准。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一般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住房租金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补贴标准会根据当地的租金水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职级等因素来确定,以保障其基本的住房需求。

再次,补贴发放方式。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一般会以货币形式发放,直接发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卡上或者发放到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也有一些地方采取提供住房补贴房源的方式,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特定的住房资源。

最后,补贴管理和监督。

为了保障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公平公正,相关部门会对补贴的发放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补贴发放符合规定,不发生违规行为。

总的来说,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是为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而设立的一项特殊补贴。

通过合理的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住房问题,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同时,对于相关部门来说,也需要加强对补贴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补贴的发放符合规定,不发生违规行为,保障补贴的公平公正。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促进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是指事业单位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提高职工生活水平,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给予职工的一种经济补贴。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是指事业单位对职工住房补贴的具体金额或者比例标准。

在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下面将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相关政策、标准制定的原则和具体标准等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相关政策是由国家相关部门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制定的。

国家对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政策一般都会有明确的文件和规定,包括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发放方式等。

因此,事业单位在制定住房补贴标准时,必须要遵循国家相关政策,不得违反国家规定。

其次,事业单位在制定住房补贴标准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首先是公平公正原则,即对于同等条件下的职工,住房补贴标准应当一视同仁,不得搞特殊化。

其次是因地制宜原则,即根据事业单位所在地的房价水平和职工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住房补贴标准。

再次是合理适度原则,即住房补贴标准应当合理适度,不得过高或者过低。

最后是稳定可持续原则,即住房补贴标准应当稳定可持续,不得频繁调整,以免影响职工的生活稳定。

最后,具体的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一般会根据当地的房价水平、职工的家庭情况、工龄和职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定。

一般来说,大城市的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会相对较高,因为大城市的房价普遍较高,职工的生活压力也较大。

而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可能会相对较低。

另外,对于特殊群体,如单亲家庭、残疾职工等,事业单位也会根据其实际情况给予额外的住房补贴。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是事业单位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提高职工生活水平而制定的一种经济补贴标准。

在制定住房补贴标准时,事业单位必须要遵循国家相关政策和一定的原则,同时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职工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确定。

希望各个事业单位能够合理制定住房补贴标准,真正为职工着想,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

《湖北住房补贴政策行实施细则》

《湖北住房补贴政策行实施细则》

《湖北住房补贴政策行实施细则》xx-10-2514:00重庆搜房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根据《武汉市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武政〔xx〕105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住房补贴,是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以后,按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有关政策,由单位向符合补贴条件的职工发放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的资金。

第三条本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下列职工均属于住房补贴对象:(一)xx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单身职工或双职工家庭配偶双方均未租住或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以下简称“无房老职工”);(二)xx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单身职工或双职工家庭配偶双方虽已租住或购买公有住房,但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以下简称“未达标老职工”);(三)xx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以下简称“新职工”)。

第二章住房现状认定第四条下列住房核定为职工已租住或购买的公有住房:(一)职工及其配偶按政府规定租金承租的公有住房;(二)职工及其配偶按房改价格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三)职工及其配偶按政府解困政策购买的解困住房;(四)职工及其配偶按低于(等于)综合成本价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五)职工及其配偶自行转让、赠与、过户给他人的原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六)职工及其配偶居住已故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七)职工及其配偶获得货币补偿的被拆迁的公有住房。

第五条下列住房不核定为职工已租住或购买的公有住房:(一)职工及其配偶购买的商品房、私房和以政府定价个人全额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二)职工及其配偶自建的住房(周边城区除外);(三)职工及其配偶以市场租金承租的住房;(四)职工及其配偶以市场价购买使用权的公有住房;(五)职工及其配偶以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房。

第六条特殊住房情况的核定:(一)职工及其配偶历次分房,累计分房面积达到或超过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不享受住房补贴。

(二)职工及其配偶原已享受单位发给的购(建)住房补助的,应按《办法》规定计算住房补贴,与发给的购(建)房补助相抵,按不足部分计发住房补贴。

医药城个人住房补贴政策规定

医药城个人住房补贴政策规定

医药城个人住房补贴政策规定各单位、各学院:2020年医药城个人住房补贴申请发放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老职工”申报对象1.1999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住房面积未达标且未曾申领过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的事业编教职工;2.1999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已申领过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但因职称、职务晋升等使住房面积标准未达标的教职工;(二)“新职工”申报对象2019年度新入职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补贴发放条件且未申请过的事业编制青年教工。

享受学校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或住房的人员(含配偶)不再享受住房货币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补贴。

二、补贴核算办法和发放标准1.1999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住房未达到可享受标准的,不足部分面积按600元/M2发放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其中199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不足部分面积还可享受每年4.6元/M2的住房工龄补贴(工龄计算至1994年底)。

除特殊情况外,“老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实际工龄按20年计算足额发放,“老职工”实际工龄不足20年部分,以借款形式发放,职工将来如调离学校,以借款形式发放的补贴需退还学校。

2.“新职工”发放标准按月给予本人工资6%的住房公积金补贴,计提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相同。

3.住房补贴的申请工作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逾期不再办理。

住房公积金补贴发放时间为申请年度的当年1月1日起开始。

三、申报方式与发放程序(一)“老职工”符合条件者直接到行政楼202A室申请办理并领取相关材料,相关申请材料指南详见(附件1);(二)“新职工”符合条件者,需填写《绍兴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三)“新职工”的申请材料本次只需提供扫描件,请各单位将上述资料按照格式要求收集后,将《绍兴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审批表》(附件3)电子稿于4月30日前一同发送至QQ邮箱:675391718;(四)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初步审核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按要求上报绍兴市房改办审批,学校计划财务处按照绍兴市房改办及财政局的审批意见进行发放。

住房津贴发放标准

住房津贴发放标准

住房津贴发放标准住房津贴是指国家或单位为职工提供的用于支付住房租金或者住房贷款利息的一种福利待遇。

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直接关系到职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因此需要建立合理的标准来确保公平公正。

下面将就住房津贴发放标准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房价水平来确定。

一线城市的房价普遍较高,因此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相对较高;而三四线城市的房价相对较低,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也相应较低。

这样能够更好地满足职工的实际需求,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其次,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还应当考虑到职工的家庭状况。

对于有子女的职工,应当适当提高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解决住房问题。

此外,对于单身职工,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也可以相应调整,以更好地满足他们的实际需求。

另外,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还应当考虑到职工的工作年限和层级。

工作年限较长的职工在公司的贡献较大,因此可以适当提高他们的住房津贴发放标准,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

同时,对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也可以相应提高,以体现其在公司中的重要地位。

最后,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当地的住房保障政策。

一些地方可能已经实施了住房保障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住房补贴,因此公司在确定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一因素,避免重复发放。

综上所述,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职工的家庭状况、工作年限和层级以及当地的住房保障政策等因素,建立合理的标准,以更好地满足职工的实际需求,保障其基本生活,激励其更好地工作。

希望各公司在确定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以上因素,建立合理、公正的标准,为职工提供更好的福利待遇。

住房津贴发放标准

住房津贴发放标准

住房津贴发放标准住房津贴是指企业为了解决员工住房问题而向员工支付的一种福利。

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对于企业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住房津贴发放标准不仅可以帮助企业留住人才,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也可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因此,制定合理的住房津贴发放标准对于企业和员工都是十分重要的。

首先,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应当根据员工的家庭情况和工作地点来确定。

对于单身员工,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可以相对较低;而对于有家庭的员工,尤其是有子女的员工,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则应当相对较高。

此外,工作地点也是确定住房津贴发放标准的重要因素。

一线城市的生活成本较高,因此相应的住房津贴发放标准也应当较高;而二线或三线城市的生活成本相对较低,住房津贴发放标准也可以适当降低。

其次,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还应当考虑员工的工作年限和职务等因素。

对于工作年限较长、职务较高的员工,可以适当提高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以体现对于这部分员工的激励和关怀。

同时,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也应当与员工的工资水平相匹配,不能过高或者过低,要合理确定。

此外,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还应当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在确定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时,企业需要充分考虑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制定合理的住房津贴发放标准对于企业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住房津贴发放标准可以帮助企业留住人才,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因此,企业在制定住房津贴发放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员工的家庭情况、工作地点、工作年限和职务等因素,同时要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合理、公平、合法地确定住房津贴的发放标准。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住房津贴的作用,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细则

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细则

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细则一、引言住房问题一直是关系到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为了更好地解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困难,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促进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特制定本住房补贴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以下事业单位职工:1、正式在编的事业编制人员。

2、与事业单位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一般为三年及以上)的非在编人员。

三、补贴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住房补贴的发放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享受到相应的补贴。

2、适度保障原则根据单位的经济实力和职工的住房需求,合理确定补贴标准,既要保障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又要考虑单位的财务承受能力。

3、分类施策原则针对不同岗位、职级、工龄的职工,制定差异化的补贴标准,体现合理性和激励性。

四、补贴标准1、按照职工的职级划分补贴档次,例如:初级职称及以下职工,每月补贴_____元。

中级职称职工,每月补贴_____元。

高级职称职工,每月补贴_____元。

2、根据职工的工龄进行调整,每增加一定的工龄,补贴标准相应提高一定的比例。

3、对于特殊岗位的职工,如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员,给予适当的额外补贴。

五、补贴发放方式1、住房补贴按月发放,直接计入职工的工资账户。

2、职工在符合补贴条件的当月起开始享受补贴。

六、申请条件1、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

2、未享受过单位福利分房、集资建房等优惠政策。

七、申请流程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无房证明等。

2、单位对职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初审通过后,单位将申请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4、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职工的住房补贴资格,并按照规定发放补贴。

八、监督管理1、单位应建立健全住房补贴档案,对职工的申请材料、审核结果、补贴发放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以备查阅。

最新5.北京协和医院工资福利待遇规定.pdf资料

最新5.北京协和医院工资福利待遇规定.pdf资料

工资福利待遇规定一、事业单位现行国家规定工资标准1、见习期工资:适用于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及其以下学历,未转正定级之前的新参加工作人员。

见习期为一年,如有延期转正的情况,则见习期工资的发放随之顺延。

2、初期工资:适用于取得硕士学位及其以上学历,未转正定级之前的新参加工作人员。

初期为一年,如有延期转正的情况,则初期工资的发放随之顺延。

3、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适用于见习期或初期结束后的正式职工。

岗位工资大致分为三大类:专业技术、行政管理、工勤技能;每类工资中又划分为若干级别。

4、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共有若干个档次,适用人员同岗位工资。

5、10%工资:按人事部有关文件,提高护理人员、中小学教师基础工资部分,(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10%)适用于在护、教岗位工作的正式职工。

二、生活补贴标准根据北京市及医科院有关规定,对在职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根据职称(职务)不同而不同。

以下是自2004年至今执行的标准:职称(职务)生活补贴(元/月)正局级1696副局级1521正处级1346副处级1206正科级1066副科级951 或 953(2000 年前任职)科办事员846 或 853(2000 年前任职)正高职称1591副高职称1346中级职称1066初级师职称846 或 893 (2000 年前晋升/定级)初级士职称846 或 853 (2000 年前定级)高级工926 或 933 (2000 年前任职)中级工及以下846 或 853 (2000 年前任职)见习期706三、书报费标准处级以上干部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每人每月27元,初级职称或科级以下人员每人每月25元,工人每人每月23元。

四、洗理费标准男职工每人每月20元,女职工每人每月26元。

五、房租补标准1、根据北京市及医科院有关规定,自 1998 年 1 月 1 日对离退休和在职人员发放房租补贴,发放标准如下:(单位:元)职称(职务)房租补贴/月备注正局级130副局级115正处级100副处级90正科级80副科级80科办事员70 (工龄25年以下)正高职称115副高职称95中级职称80初级职称70高级工80中级工及以下70 (工龄25年以下)2、另,工龄满 25 年以上的职工,月房租补贴不足 80 元者,按 80 元标准发放(科办员或中级以下人员)。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是指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的一种住房补贴政策,旨在帮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各地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都应当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要求。

首先,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各地政府和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住房市场情况、人口密度等因素,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科学制定住房补贴标准,确保符合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

其次,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应当与职工的工作年限、岗位等相适应。

一般来说,工作年限越长、岗位越高的职工,其住房补贴标准应当相对较高,以体现对其工作成绩和贡献的认可和奖励。

此外,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的调整应当及时、合理。

随着经济发展和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住房补贴标准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因此,政府和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住房补贴标准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与时俱进。

最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的执行应当严格规范,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公开。

各地政府和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住房补贴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滥用、挪用等现象,保障住房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

总之,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的确定和执行,关系到广大事业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乎事业单位的稳定和发展。

各地政府和事业单位应当高度重视,科学合理制定住房补贴标准,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事业单位建设和发展。

华中科技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修订)

华中科技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修订)

华中科技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合理使用医疗经费,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参照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重申省直单位公费医疗经费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通知》(鄂卫公〔2002〕5号)、《关于省直单位公费医疗服务诊疗项目报销范围的补充规定》(鄂卫发〔2004〕102号)、《省公医办关于调整病房住院床位费公费医疗最高报销标准的通知》(鄂公医办〔2007〕3号)、《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将住院空调费和取暖费纳入省直公费医疗报销范围的通知》(鄂卫函〔2008〕5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公费医疗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华中科技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校发〔2007〕9号)文件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离休干部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二条医疗卫生与保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公费医疗经费的计划、监督和管理,保障学校公费医疗经费的落实。

设立公费医疗办公室(简称公医办),挂靠校医院,负责公费医疗日常工作。

第二章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对象第三条下列人员有权享受公费医疗待遇:1.本校在编在册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教职工及退休人员;2。

享受国家公费医疗拨款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包括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门诊医疗;3.留学生由国际教育学院、集体所有制职工由用人单位每年定期按国家拨款标准交款后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第三章公费医疗的定点医院和校区医院第四条按照方便、有效原则确定定点医院。

(一)学校师生员工公费医疗的定点医院是: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华中科技大学附属梨园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湖北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湖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湖北省肿瘤医院、武汉大学口腔医院、武汉市精神病院、武汉市医疗救治中心、武汉市一医院皮肤科、武汉市三医院烧伤科、武汉市第二中西医结合医院眼科(六七二医院)。

(二)校区医院的界定: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医院和同济校区职工医院为校区医院。

专业技术人员住房补贴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住房补贴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住房补贴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住房补贴标准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地区和政策的补贴标准:
1. 住房补贴: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2.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
住房补贴系数();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3. 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
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

4. 级差补贴: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因此,建议在具体情况下查询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的具体政策文件。

医务人员补助政策文件

医务人员补助政策文件

医务人员补助政策文件医务人员是国家的重要资源,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医务人员补助政策文件。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这些政策文件的具体内容。

一、医务人员住房补贴政策医务人员是城市中的紧缺人才,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需要一个舒适的住所。

因此,国家制定了医务人员住房补贴政策,旨在帮助医务人员解决住房问题。

根据这个政策,医务人员可以享受以下住房补贴: 1. 购房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在购房时可以获得一定的补贴,用于支付首付、贷款等费用。

2. 租房补贴:对于在城市中租房的医务人员,他们可以获得一定的租房补贴,以帮助他们减轻租房负担。

3. 住房贷款利率优惠:对于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在购房时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率优惠。

二、医务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政策医务人员是国家的重要资源,为了保障他们的权益,国家制定了医务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政策。

根据这个政策,医务人员可以享受以下工资和福利待遇:1. 工资增长:医务人员的工资将根据工作年限、职称等因素逐步增长。

2. 奖金制度:医务人员可以根据工作表现获得一定的奖金,以鼓励他们的努力工作。

3. 保险福利:医务人员可以享受一定的保险福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三、医务人员培训和进修政策医学科技日新月异,为了保证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国家制定了医务人员培训和进修政策。

根据这个政策,医务人员可以享受以下培训和进修政策:1. 继续教育:医务人员可以参加各种继续教育课程,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2. 进修和访问学者:医务人员可以参加各种进修和访问学者计划,以增加他们的专业经验和知识。

3. 奖学金:医务人员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学金,用于支付进修和访问学者计划的费用。

四、医务人员奖励和表彰政策医务人员是国家的重要资源,他们的工作和贡献得到了国家的高度评价和认可。

为了鼓励医务人员的努力工作和贡献,国家制定了医务人员奖励和表彰政策。

根据这个政策,医务人员可以获得以下奖励和表彰:1. 荣誉称号:医务人员可以获得各种荣誉称号,以表彰他们的工作和贡献。

武汉市科研人才租房补贴公示

武汉市科研人才租房补贴公示

武汉市科研人才租房补贴公示摘要:1.武汉市科研人才租房补贴背景2.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对象3.租房补贴申请流程4.租房补贴金额及发放方式5.租房补贴政策影响和意义正文:武汉市科研人才租房补贴公示以来,受到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解读武汉市科研人才租房补贴政策,以便广大人才更好地了解和申请这一优惠政策。

一、武汉市科研人才租房补贴背景为吸引和留住高层次科研人才,提高城市竞争力,武汉市出台了科研人才租房补贴政策。

这一政策旨在减轻武汉市高层次科研人才的住房压力,鼓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科研事业。

二、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对象1.申请对象:在武汉市从事科研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

2.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不超过45周岁;(3)在武汉市无住房;(4)在武汉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租房补贴申请流程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送给武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3.资格审查:武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补贴对象;4.补贴发放:通过审核的补贴对象,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租房补贴。

四、租房补贴金额及发放方式1.补贴金额:根据不同学历和岗位,补贴金额有所不同。

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

2.发放方式:租房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期限为两年。

五、租房补贴政策影响和意义武汉市科研人才租房补贴政策的出台,有利于缓解高层次人才的住房压力,提高人才吸引力,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这一政策体现了武汉市对人才的重视和关爱,为优秀人才创造了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总之,武汉市科研人才租房补贴政策为在汉工作的优秀人才提供了实实在在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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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医院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
一、补贴标准(摘自《华中科技大学文件校房改[2004]1号文》、《关于调整中央在汉委部属高校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的通知》)
1、2003年(含)以前的实际工龄补贴为每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元。

2、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补贴为每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3元。

3、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1)院士及副省(部)级干部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190平方米。

(2)正厅、副厅、教授、主任医师、主任技师、主任药师、主任
护师、研究员等高级职称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130平方米。

(3)正处、副处、副教授、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技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护师、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副研究员等副高职称住房补贴面积标
准为100平方米。

(4)正科、副科、主管医师、主管技师、主管护师、主管药师等中级职称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80平方米。

(5)一般科员、住院医师、护师、高级工、中级工等初级职称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70平方米。

(6)一般职工、医生、护士等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

4、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制度建立前已退休的工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工
龄在6至20年(含)为70平方米,工龄超过21年(含)为80平
方米(未评定技术职称或聘任职务的干部以及岗位未设技术等级的工人
参照此标准执行)。

5、职工职务、职称、技术等级(以受聘任时间为依据)和现住房状况以1998
年12月31日为界。

此前晋升职务(职称、技术等级)的职工,按本《细
则》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测算;此后晋升职务(职称、技术等级)
的职工给予一次性住房货币化补贴,即新职务面积标准与老职务面积标
准的面积差每平方米补贴450元。

原补贴状况和补贴水平不变。

二、补贴方法(摘自华中科技大学文件校房改[2004]1号文)
1、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货币化补贴
(1)一次性住房货币化补贴(元)=(22×2003年(含)以前实际工龄+13×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工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2)2004年元月1日以后的逐月住房货币化补贴(元)=职工月工资总额×20%。

2、未达标老职工的住房货币化补贴
(1)未达标面积(m2)=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职工家庭已购(租)公房面积
(2)一次性住房货币化补贴(元)=(22×2003年(含)以前实际工龄+13×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工龄)×未达标面积
(3)2004年元月1日以后的逐月住房货币化补贴(元)=职工月工资总额×20%÷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未达标面积
3、新职工的逐月住房货币化补贴(元)=职工月工资总额×20%
4、老职工职务(职称、技术等级)晋升后给予的一次性住房货币化补贴(元)
=698×(新职务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原职务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三、新老职工的定义:(摘自:房改办货币化补贴算法说明)(2009年3月)
1、老职工: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为老职工。

2、新职工: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为新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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