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卫所医疗保障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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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卫所医疗保障浅析

张金奎

医疗在军队建设中居于特殊地位,但在以往的研究中,似乎成了被遗忘的角落。本文试就这一问题做一粗浅分析,以求抛砖引玉,并就教于方家。

据《明史》记载:明廷在“边关卫所及人聚处,各设医生、医士或医官,俱由本院(太医院)试遣。岁终,会察其功过而殿最之,以凭黜陟”1[①],在个案资料中,我们也确实能看到卫所设有军医的例证,如晋王府的军医祝敬1[②]、宁夏右卫医士汪铨1[③],等等。洪武二十七年,朱元璋下旨:凡守卫军士“本身若有暴疾,本管官旗即放归营所,请医调治。或看视迟慢、放回犹豫,致令病甚,亲管小旗杖一百,总旗杖九十,百户住俸一月。其病军食钱带去,不必琐碎来奏。”1[④]另外,生病军士还享有不参加点名的权利1[⑤]。此外,卫所中似乎还设有专门治疗马匹疾病的兽医。《明太宗实录》载:永乐七年四月,“赐锦衣等卫官军送马赴北平者钞……旗军、余丁、医兽各五锭”1[⑥]。明代称马医为兽医1[⑦],《实录》中提到的护送军马的“医兽”,应即是兽医。乍看起来,明代卫所似乎拥有完备的医疗体系。但实际情形如何呢?

在万历《大明会典》中记录有“各处用药医官医士员名”,摘录如下:

东直房:医士三十六名;

安乐堂:医官三员,医士三十名1[⑧];

团营:医官一员,医士十二名;

五军营:医官一员,医士二名1[⑨];

神枢营:医官一员,医士三名;

神机营:医官一员,医士四名;

锦衣卫:医士三名;

万全右卫:医士一名;

怀来卫:医士一名;

独石:医士一名;

白羊口:医士一名……1[⑩]

东直房是六部、都察院、大理寺堂上官候朝之所,为这些重臣安排较多的医生是很自然的事。团营设于景泰年间,成化间有一等军14万余,武宗时仅剩锐

卒六万五百余,稍弱者二万五千余,合计不过八万五千多人。按85,000人计算,平均6500余人才有一名医士。五军营、神机营、神枢营(原名三千营,嘉靖间改)即京营三大营,永乐时设立,人数最多时近40万,后日渐削减,世宗时额兵10万7千余人,后勉强奏齐12万。以12万人计算,每万人才有一名医士1[11]。如此寡少的医官显然无法满足军士医疗的需要。

宣德五年,副总兵都督方政报告:“独石、赤城、雕鹗备御官军有患病者,无医治疗。”明廷批复:“令太医院给药,遣医士二人往疗,半年一更。”1[12]可见,在宣德五年以前,独石等前线根本没有配备医疗人员。另从《大明会典》记载独石只有一名医士来看,宣德五年派遣的两名太医院医士并非同时赴任,而是各去半年,依次轮换。由一名医士负责所有将士的医疗显然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正统五年,“独石等卫备御官军患病,命医往治之”1[13],直接证明了这一点。

和独石等地相比,白羊口配备医士的时间更晚。景泰元年,“守备白羊口指挥李信等奏:官军多疾,乞拨医领药来疗,从之”1[14]。此时距明朝立国已经82年。

和卫所相比,安乐堂的医士数量明显偏多。元代的安乐堂用于军士养病,带有军医院的性质,重视安乐堂的建设与否是衡量将领是否爱护军士的一个基本标准。如被人称道的宁万户的一个功绩即是“起屋百楹以居戍兵,置安乐堂三区以养病卒”1[15]。而明代的安乐堂是什么性质呢?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对此有详细记载:

禁城北安门外,有安乐堂,为永乐十五年所建,以处工匠之疾病者。近来则与工匠无涉,唯内臣卑秩无私宅可住,无名下官可依者,遇疾且殆,即徙入此中,以待其殒,且槥送净乐堂焚化,不欲以遗骼污禁掖也。其中或气未绝稍能言动,尚为摊钱博塞之戏,争胜哓哓,闻者叹笑;内廷宫人无位号名秩而病故,或以谴责死者,其尸亦传达安乐堂,又转致停尸房,易朱棺再送火葬1[16]。

前代的军医院到明朝已经沦为病危宦官的临终住所和病故宫人的停尸房。同时病危的宦官数量不会很多,明廷为这些数量有限的濒死宦官安排了33名医士,除了显示出宦官在明代的特殊地位之外,更凸显出对军士医疗的冷漠。

首都附近的卫所医疗水准尚且非常低下,地方卫所的情况更不会好。正统三年,大同参将石亨上奏:“奉命率游兵巡逻塞外,动经旬日,军中往往有疾病者,乏人治疗。”明廷“命山西布政司及都司各选医一人,随军往来,仍令支给官钱措置药饵”1[17]。明初的医士只在卫所配备。为了提高反应能力,应对蒙古贵族的突然袭击,北边的卫所兵制在正统年间已经开始向营兵制转化。在兵制变化过程中,医疗保障体制没有跟上变革步伐勉强可以算明朝政府的一个失误。那么,凉州卫直到正统九年才设医士1[18],则只能说明明廷对卫所的医疗保障根本就不重视。

正统十年,协赞延绥军务监察御史马恭奏:“沿边诸寨军士不下数万,荒远偏僻,不近州县。兼无药饵,疾疫时行,坐以待毙,诚可矜悯。请东自孤山寨,西至定边营,凡十六处,各设医一人,随营治疗,并支给官钱,措置药饵。”1[19]

可见,凉州卫的情况并不是特例。马恭的建议虽然得到朝廷批准,但孤山寨等地远在塞北,生活条件非常艰苦,难得会有高水平的医士愿意前往1[20]。

成化十七年,户部报告:“今陕西、甘肃等十余卫所医、药俱缺,疾疫无所疗治。”1[21]从侧面证实马恭的建议确实没有实现。对于这种情况,户部等部门亦感到应该予以纠正,于是在会议后提出了“请敕所司各立医学一所,选精通医术者教军余子弟习业”1[22]的建议并获得批准。

在官医不足的情况下,在卫所设立医学,自行培养医疗人才不失为一个可行的补救方案。这一方案并非户部首创,在此前已经多次由地方官员提出,并在局部实施。如宣德四年从守备都指挥刘永所请,“设河州卫阴阳、医学”1[23];宣德九年,“置陕西西宁卫军民指挥使司阴阳学正术一员、医学正科一员”1[24];宣德十年,“设四川都司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医学”

1[25];正统二年,置辽东都司医学及属卫药局1[26],景泰五年,从山西右参政叶盛所请,“命太医院选谙晓方脉医士一名往口外独石等八城教军士习医,岁一更代”1[27],等等。

据笔者所知,最早设立医学的卫所是四川盐井卫。洪武二十八年,“置四川盐井卫军民指挥使司儒、医、阴阳学官”1[28]。不过盐井卫是军民卫,在军事之外兼有一定的行政职责,其官员的配置和州县行政机构有一定的共性,与普通的卫所有较大的区别。前面提到的西宁卫、松潘卫、辽东都司等与之有共同之处。所以,景泰五年独石等处医学的设立才是普通卫所设立医学的起点。不过,《明英宗实录》只提到每年派太医前往独石等处教军余习医,并没有提及是否正式设立了医学,所以,一般卫所医学设立的起始时间暂时还不明确。

卫所医疗所需医药以及医学的办学经费原则上都由官方支给。但在户部强调节支的大背景下,以上经费往往需要卫所自行解决。如在宁夏,位于南薰门内大街的药局常年贮存公用样田粮1680石4斗,“以备兵马药饵并各衙门新红纸烛之用”1[29]。

进入明中叶,军屯的经营方式有了很大的改变,军方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自主权,在调整军屯土地分配关系时常常会留出一部分土地作为公田,交给军士耕种。公田所得尽管也要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但军方拥有较多的自主支配权。如成化十八年,云南都司修筑屯田水利,“以都司公田所收租鬻银及余粮银给用”1[30]。宁夏卫所用公田收入采买药品与云南的情况雷同。

贵州的情况是另外一副样子。“黔俗尚鬼”,民间有病,不问针砭。巡抚江东之为改变这种状况,“移中军于督抚之旁,以中军厅改惠民药局,不劳民而事集。且在通庄定番州有上田五十亩,余与直(值)指应公,益以百金之田。其租令州官如学田易价,定于六月解府给医者备药饵以为常”1[31]。在这里,医药经费有了专门的来源,较之宁夏等地,保障更为有利。

江东之主持设立的惠药田从属于惠民药局,并不专为卫所服务。但贵州地区的形势是军强民弱,民籍人口和卫所军户的数量大体持平1[32],行政机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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