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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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16种核心制度学习资料

医疗16种核心制度学习资料

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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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外会诊制度
会诊对象——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特种病例或新开展
技术项目。
申请人及申请程序——
科主任认可;主管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函》报医务处后联系相 关医院。
要求——
1.认真填写《会诊邀请函》,除写明简要病史、初步诊断和会 诊目的及要求外,还应写明会诊费用支付形式并于会诊前
与患方谈妥。 2.必须由主管医生陪同会诊,认真记录会诊意见。
要点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应急报告——
当遇有重大抢救或成批急性外伤、中毒等病员 时,急诊科或有关接诊科室的值班人员一方面立即采取抢 救措施,另一方面应及时报告:上班时间向医务处,非上 班时间或节假日向院总值班室报告,以便有组织和更高效 的抢救。
医务处或总值班员应及时向业务副院长或院长或值班领 导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有关科室投入抢救。
2、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疗效判定、诊疗操作要 点、手术步骤、分析各项辅助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3、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及病人饮食、睡眠、精神状态。主动征求病员对医 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4、作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准备好病人辅助检查资料。查房时报 告病历,病情变化等并谈自己对诊疗意见和主要请上级解答的疑难问题。并详细、 准确记录上级医师对诊疗的指导意见,及时执行。
频次— ≥2次/月
要点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主管医师职责——
准备工作:整理完善有关材料,书写病历摘要,准备发言; 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病例讨论记录内容——
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 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 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本文旨在介绍医院的十六项核心制度,包括管理制度、服务制度、安全制度、质量控制制度等方面。

通过详细阐述这些制度,旨在加强医院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并保障患者和员工的权益。

一、管理制度1. 组织架构制度合理的组织架构是医院顺利运营的基础。

医院应建立明确的组织架构,包括各级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权限。

2. 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是保障医院员工权益的重要保证。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招聘、考核、薪酬福利等制度,确保人事管理的公平和透明。

3.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医院经济运行的重要保障。

医院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流程,包括预算编制、财务审核、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制度。

4. 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基础。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患者隐私信息的保密,加强患者病历和医疗影像的管理。

5. 沟通协调制度沟通协调是医院内部各部门、各层级之间有效合作的关键。

医院应建立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包括定期会议、交流平台等,促进信息共享和问题解决。

二、服务制度1. 接诊服务制度医院应建立规范的接诊服务制度,包括挂号、排队、候诊等方面的管理,并加强客户服务意识,提高患者满意度。

2. 护理服务制度护理服务制度是保证患者安全与健康的重要环节。

医院应建立科学规范的护理服务制度,包括护理操作规程、感染控制等方面的管理。

3. 社会服务制度医院作为社会服务机构,应建立社会服务制度,包括开展健康宣教、义诊活动等,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和公益事业。

4. 投诉处理制度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妥善处理患者的投诉,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并借助投诉反馈,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服务质量。

三、安全制度1. 医疗安全制度医院应重视医疗安全,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对医疗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医疗过程中的安全。

2. 环境卫生制度医院应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定期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等方面的规范,确保医院环境的清洁与安全。

医疗质量管理十六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十六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十六项核心制度1.医疗质量方针制度:明确医疗机构的质量目标和方向,为医疗质量管理提供基本依据。

2.组织结构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组织结构,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医疗质量管理手册、工作程序、标准、操作规范等,为医疗质量管理提供操作性指导。

4.员工培训及能力提升制度:建立员工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的医疗质量意识及专业技能。

5.临床路径和操作规范制度:制定并推广医疗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效率和安全性。

6.患者权益保护制度:建立患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患者的服务和安全保障,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7.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8.医疗质量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医疗质量评价和考核机制,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9.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医疗风险管理机制,对医疗患者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10.医疗质量信息核查和统计制度:建立医疗质量信息核查和统计制度,及时收集和整理医疗质量相关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

11.医学科研和学术论证制度:推动医学科研和学术论证的开展,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12.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保证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提高医疗质量。

13.医疗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医疗质量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利用。

14.整改和持续改进制度:建立整改和持续改进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15.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安全工作,预防医疗风险和事故的发生。

16.医疗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解决医疗纠纷,提高患者满意度。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医院版)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分级护理制度4、术前讨论制度5、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6、死亡病例讨论制度7、危重病人抢救制度8、手术分级及分类管理与审批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2、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3、会诊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为切实履行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规范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的医疗行为,防止不安全医疗责任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三)危重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进行救治,特别紧急设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急救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

(四)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除按第三条处置外,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处直至院长。

(五)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须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

无医嘱视为主管(治)亲自陪同。

护士站必须做好协调工作。

(六)各医疗部门必须组建抢救小组由科负责人亲自主持。

各病区要建立定期检查急救设备、药品制度,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足的急救药品,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和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

(七)急诊科和IcU是医院处置危重病人的重要部门,必须保证急救床位和设备的应急使用和人员的紧急调用。

科室要建立相应的定期检查医疗制度。

(八)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收到急救传呼6120,放下一切工作奔赴急救场所。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1.诊疗规范:确保医生按照国家和医院的诊疗规范进行诊疗,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

2.病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病案管理系统,包括病案收集、整理、归档等环节,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3.医疗质量评估: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包括对医生的技术能力、治疗效果、患者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医院医疗质量的稳步提高。

4.医疗设备管理: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采购、验收、维护等方面,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有效使用。

5.药品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库存、配送、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的购入和使用过程,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6.感染控制制度:建立科学的感染控制制度,包括隔离措施、消毒防护措施等,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和传播。

7.护理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护理管理制度,包括护理质量评估、护理流程规范等,提高护理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8.医学伦理:确保医生和护士遵守医学伦理规范,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和知情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9.医患沟通: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机制,加强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加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10.急救制度:建立健全的急救制度,包括急救设备、急诊医生和护士的培训等,提高医院对急危重症患者的处理能力。

12.医学教育培训:建立医学教育培训制度,包括医生、护士的岗前培训和持续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13.病房管理制度:建立病房管理制度,包括病房清洁、空气消毒、病人安全等方面,提供安全、舒适的住院环境。

14.患者安全管理:建立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预防医疗事故、误诊、病人跌倒等方面,确保患者的人身安全。

15.医疗投诉处理:建立科学的医疗投诉处理机制,对医患矛盾和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形象。

16.社会责任:医院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和公益活动,为社会和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这些医疗核心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

医院十六项护理核心制度汇编培训课件

医院十六项护理核心制度汇编培训课件

医院十六项护理核心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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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 全核查表》上签字。
2024/2/11 医院十六项护理核心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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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准备切开皮肤前,手术医师、麻醉师、巡 回护士共同遵照“手术风险评估”制度指定的 流程,实施再次核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 术名称、麻醉分级等内容,并正确记录。
医院十六项护理核心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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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护理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病人,可以确定为
一级护理:
①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病人。 ②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病人。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病人。
④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病 人。
医院十六项护理核心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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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一级护理病人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①每小时巡视病人,观察病人病情变化。
医院十六项护理核心 制度汇编
首接负责制 分级护理制度 护理查对制度 护士交接班制度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病人转科交接制度
医院十六项护理核心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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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接负责制
1、对于来院就诊的急诊、门诊和住院患者,首 接护理人员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处理,不得以任 何理由推诿。
2、首接护理人员负责联系医生或相关科室,妥 善安排患者。
医院十六项护理核心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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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护理制度
为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 理服务内容,保证护理质量,保障病人安全, 根据卫生部制定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 则(试行)》,特修订分级护理制度。
医院十六项护理核心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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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级护理是指病人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 根据病人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 不同级别的护理。
(3)实施“三步安全核查”,并正确记录

医院16个制度汇编

医院16个制度汇编

医院十六个制度一、首诊负责制1、首诊科室是指病人就诊的第一个接诊科室,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病人,而应热情接待,详细询问病史、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并对病人进行施救。

2、首诊医师诊察病人后,若确系他科疾病,仍应按第一条要求进行必要的处理后,方可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提出转科申请,不得擅自更改分诊科别。

若病情复杂、涉及多种疾病,须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负责人协助处理或组织会诊。

3、凡遇到多发性外伤或诊断不明的病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先承担诊治责任,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在未确定接收科室之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病人全面负责。

4、经会诊确定为他科病人后,首诊科室应及时完成所在科室的病情记录和交接班注意事项的记录,向接受科室医师于床边交接病人。

5、病人如确需住院,须病情稳定、允许转送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首诊医师负责安排并与相关科室联系,落实好接收科室。

若病人因特殊情况需转外院治疗,首诊医师需先征得其高级医师和本科室行政主任同意方可转外院。

二、三级查房制度为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为病人提供及时、准确的诊断与治疗,医院制定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要求临床各科室遵照执行。

(-)住院医师每天对所管患者查房不得少于二次,每天上午普遍查房一次,全面了解病人思想、病情和生活,每天下午、节假日、手术日应重点巡视。

对危重病人应根据其病情需要,随时进行巡视,认真填写病情记录。

(-)主治医师每周查房2~3次,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不少于一次。

主要检查医疗护理质量,解决疑难问题,并有计划地组织教学,决定重要的诊疗措施和患者出院或转院问题。

对于危重病人,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应根据其病情需要,随时进行巡视。

(三)每周由科主任组织一次全科大查房,科大查房时各级医师及护士长、进修生、实习生必须参加。

查房应以新入院、手术前后、病重、病危、诊断未明、病情有变化、或治疗效果不良的病人为重点。

卫生部医疗机构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卫生部医疗机构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卫生部医疗机构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 (2)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3)四、会诊制度 (3)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4)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5)七、术前讨论制度 (6)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6)九、查对制度 (7)十、医生交接班制度 (9)十一、新技术准入制度 (9)十二、病历管理制度 (10)十三、分级护理制度 (11)十四、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3)十五、转院转科制度.......................... .13 十六、医患沟通制度.. (14)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卫生部医疗机构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卫生部医疗机构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卫生部医疗机构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1. 患者权益保障制度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卫生部制定了一系列患者权益保障制度。

首先,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应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如医生与患者的交谈内容、病历信息等应严格保密。

其次,医疗机构应提供明确的价格公示制度,确保患者对医疗费用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建立患者投诉反馈渠道,及时解决患者的诉求和问题。

2. 临床质量管理制度卫生部医疗机构还规定了临床质量管理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这包括临床路径管理,即制定标准化的诊疗流程,确保医疗操作规范和一致性。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建立医疗巡查制度,对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和改进不合理的医疗操作。

3. 医学研究伦理和学术道德制度为了保护患者的权益和确保医学研究的可靠性,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立了医学研究伦理和学术道德制度。

医学研究项目需经过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确保研究过程中患者的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

此外,医学研究人员应遵守学术诚信规范,杜绝数据捏造和虚假宣传等不道德行为。

4. 护理服务质量评估制度为了确保患者获得高质量的护理服务,医疗机构应建立护理服务质量评估制度。

这包括评估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建立护理服务满意度评价机制,关注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不足之处。

5. 医患沟通和信息共享制度为了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和信息共享,医疗机构应设立医患沟通和信息共享制度。

这包括建立患者健康档案,方便医生对患者的病史和治疗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

同时,医生应与患者充分沟通,解答患者的疑问和提供必要的医学知识。

6. 知情同意和手术安全管理制度在进行医疗手术时,医疗机构应实施知情同意和手术安全管理制度。

医生在进行手术前,需向患者详细解释手术的目的、风险和预期效果,并听取患者的意见和选择。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建立手术风险评估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确保手术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十六项医院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院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院医疗核心制度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医学伦理规范。

2.实施全员参与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各层次员工的培训和知识更新。

3.建立医疗质量监测与评估机制,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和改进。

4.实施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汇总和分析医疗事故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医院药品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和使用的政策和规定。

2.实施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程序透明、公正、合法。

3.建立药品管理台账制度,对医院药品的进出库、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核对。

4.加强药品质量监督,定期开展药品质量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性。

三、医院医疗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建立医疗设施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设施设备的采购、维护和使用规定。

2.实施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品质和性能符合医疗需要。

3.建立设备维修保养台账制度,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

4.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患者的安全。

四、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建立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的政策和指南。

2.实施感染监测制度,定期进行感染监测和报告,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3.加强环境清洁和消毒,确保医院各区域的清洁和无菌状态。

4.加强医护人员的感染预防培训,提升其防控感染的意识和能力。

五、医院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安全工作的政策和方针。

2.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医院各项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3.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安全巡查。

4.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医疗纠纷并给予赔偿。

六、医院财务管理制度1.建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的财务管理政策和规定。

2.实施财务监督制度,对医院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分析。

3.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医院的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考核细则

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考核细则

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考核细则医院的十六项核心制度考核细则是为了确保医院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运行,以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下面是对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考核细则的详细介绍。

第一项:医院组织结构制度。

考核重点是医院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是否能够实现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有效的沟通协调。

第二项:人事管理制度。

考核重点是人事管理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是否能够科学、合理地管理和激励医院职工。

第三项:薪酬福利制度。

考核重点是薪酬福利制度的公平合理性和激励效果,是否能够合理激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四项: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考核重点是医院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是否能够有效控制医院的财务风险并保证财务运行的稳定。

第五项:临床质量管理制度。

考核重点是临床质量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是否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并能够持续改进临床工作。

第六项: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考核重点是医院病案管理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是否能够保证病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医疗质量评估提供可靠数据。

第七项: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考核重点是医院药品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是否能够保证药物的安全合理使用,并有效控制药品费用。

第八项:医院设备管理制度。

考核重点是医院设备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是否能够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修,为患者提供可靠的检查和治疗服务。

第九项: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考核重点是医疗器械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是否能够保证医疗器械的有效使用,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十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考核重点是医院感染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是否能够保证患者的安全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减少感染的发生。

第十一项:医院卫生管理制度。

考核重点是医院卫生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是否能够保持医院的清洁卫生,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第十二项: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考核重点是医院安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是否能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项:医院信息化管理制度。

最新版十六项护理核心制度

最新版十六项护理核心制度

最新版十六项护理核心制度最新版十六项护理核心制度》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为了提高护理质量,医院成立了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和护士长组成。

该委员会负责制定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和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和管理。

二、病房管理制度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全体医护人员参与。

为了确保病房管理的质量,病区护士长参加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护理部主任参加护理质量控制组。

每月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护士长每月对出院患者的文书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三、抢救工作制度为了提高抢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医院制定了抢救工作制度。

医院设立抢救室,配备专业抢救设备和药品。

在抢救过程中,医护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分级护理制度医院采用分级护理制度,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进行不同级别的护理服务。

该制度能够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提高护理服务的质量。

五、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为了确保护理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医院制定了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护理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班,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工作的连续性。

七、给药制度医院制定了给药制度,要求医护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给药,确保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八、护理查房制度医院实行护理查房制度,护士长要对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查房,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为了提高患者的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医院制定了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和指导。

十、护理会诊制度医院实行护理会诊制度,护理人员可以向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咨询和交流,提高护理服务的质量。

十一、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为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医院制定了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要求医护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消毒和隔离工作。

十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制定了护理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医护人员注意护理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医疗质量管理十六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十六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十六项核心制度在医疗行业中,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机构需要制定一系列核心制度进行管理和监控。

下面将介绍医疗质量管理的十六项核心制度。

一、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度医疗机构应成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确定质量相关政策、目标和指标,并组织相关培训和教育,以确保质量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医务人员权益保障制度该制度保障医务人员在职业发展、薪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以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三、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临床路径,强调全员参与和团队协作,以提高诊疗效果和减少资源浪费。

四、医疗差错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差错报告制度,鼓励医务人员及时汇报医疗差错和不良事件,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和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通过对病例回顾、抽样调查等方式,评估医疗质量并进行改进和提升。

六、风险管理和预防控制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和预防控制制度,通过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措施等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风险和事故的发生。

七、医疗质量档案管理制度该制度包括医疗质量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保存,确保医疗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

八、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及时、公正地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的声誉。

九、病案质量管理制度这一制度着重病案管理,包括病案填写、编码和归档等环节的规范化和管理,以提高病案质量和信息管理水平。

十、院感管理制度院感管理制度旨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包括院内感染监测、环境卫生和消毒措施等方面的管理。

十一、药事服务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药事服务管理制度,包括药物采购、存储、配送和使用等方面的规范和管理。

十二、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使用,包括设备采购、清洁消毒和维护等方面的管理。

十三、护理管理制度护理管理制度规范护理工作,包括护士执业行为规范、技能培训和定期考核等要求。

县中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县中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ⅩⅩ县中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

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3.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4.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

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5.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6.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7.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8.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上级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

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9.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10.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查房制度1.医院实行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三级技术职称医师查房制度。

2.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

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汇编(DOC 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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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汇编(DOC 39页)十四、临时医嘱只限于一次给药,包括内服药、注射液、术前用药、特殊治疗和检查等。

十五、书写医嘱时,开头不空格,一行不够时,写于下一行,但下一行应留空字。

十六、医嘱变动较大时,应重整医嘱,另起一页,“重整医嘱”写在第一行中间,其右侧注明重整医嘱日期及签名,其下划一红线,红线以上医嘱表示停止。

其下开的医嘱需保留部分,按原日期,重开医嘱按重整医嘱时间写,术后医嘱应另起一页,写法同重整医嘱,省略“重整医嘱”右侧的重整时间及签名。

前一项空余部分划一对角斜线,以示作废。

十七、医嘱起止处要逐项填写时间、签名、其间用省略符号。

无处方权医师、实习或进修生开医嘱时,由上级医师审查并签名。

处方制度一、医师、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医务科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二、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

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三、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规定办理。

四、一般处方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

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五、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及药价。

六、处方一般用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修改。

如有修改,医师在修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时间;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七、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 (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药品标准为准。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最新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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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医院版)作者:医务处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8387 更新时间:2009-11-3 16:57:00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及分类管理与审批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值班与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会诊制度医疗技术准入制度医患沟通制度转院转科制度具体内容如下:首诊负责制度为切实履行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规范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的医疗行为,防止不安全医疗责任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三)危重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和ICU进行救治,特别紧急设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急救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

(四)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除按第三条处置外,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处直至院长。

(五)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须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

无医嘱视为主管(治)亲自陪同。

护士站必须做好协调工作。

(六)各医疗部门必须组建抢救小组由科负责人亲自主持。

各病区要建立定期检查急救设备、药品制度,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足的急救药品,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和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

(七)急诊科和ICU是医院处置危重病人的重要部门,必须保证急救床位和设备的应急使用和人员的紧急调用。

科室要建立相应的定期检查医疗制度。

(八)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收到急救传呼6120,放下一切工作奔赴急救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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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首诊医师、首诊科室责任制 (01)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03)3、医嘱制度 (04)4、病例书写制度 (07)5、分级护理工作制度 (11)6、处方制度 (14)7、查对制度 (16)8、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19)9、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21)10、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22)11、值班交接班制度 (23)12、会诊制度 (25)13、转院、转科制度 (27)14、医患沟通制度 (28)15、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33)16、危急值报告工作制度 (37)医嘱制度一、医生对住院病人的一切处置,均须开写医嘱,一般情况下严禁口头医嘱。

二、紧急抢救,来不及书写医嘱,医师可口头医嘱,护士接受医嘱后再将医嘱容复述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应在6小时补写医嘱。

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三、开写、执行或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四、转科的病人,转出科的医嘱全部停止执行,由转入科医师重新开写医嘱。

五、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开出,书写医嘱字体要端正,字迹要清楚,层次分明,不得涂改。

六、已经开写的医嘱,在执行前决定作废时,临时医嘱可用红笔写“作废”(或DC)并签名,须取消的长期医嘱,停止此医嘱即可。

七、医师在开医嘱的同时,填写必要的化验单,处方笺或放射线透视等需要医师签名的各类申请单。

处方应与医嘱一致,无医嘱的处方护士不予取药。

八、护士执行医嘱后,要填写执行的时间并签名,医师完成的项目,由医师填写时间及签名。

九、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与医师取得联系,查清后方可执行。

十、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十一、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十二、几项具体要求:1.医嘱可用汉字、拉丁文或英文书写,药名和操作名称不得任意简化。

2.医嘱单上面的、床号、医嘱开停日期、时间、住院号等应正确填写。

3.长期医嘱按下列顺序:①护理常规。

②护理级别。

③病危通知或病重通知与否。

④是否陪住。

⑤饮食种类。

⑥特殊观察项目(如记录量,量腹围等)。

⑦主要治疗及次要治疗 (口服药、肌注药、静脉输液、注明剂量、用药途径及时间、次数);⑧两种以上静脉滴注药物组成一项医嘱时,每种药均应各写一行;⑨上述药物若停用其中一种时,应全部停止此组医嘱,再开新医嘱。

十三、药物的剂量应写明克、毫升、浓度等,不能笼统写片、支或瓶,若洗胃、灌肠等特殊处理,应注明所用液体类、用量、用法等。

十四、临时医嘱只限于一次给药,包括服药、注射液、术前用药、特殊治疗和检查等。

十五、书写医嘱时,开头不空格,一行不够时,写于下一行,但下一行应留空字。

十六、医嘱变动较大时,应重整医嘱,另起一页,“重整医嘱”写在第一行中间,其右侧注明重整医嘱日期及签名,其下划一红线,红线以上医嘱表示停止。

其下开的医嘱需保留部分,按原日期,重开医嘱按重整医嘱时间写,术后医嘱应另起一页,写法同重整医嘱,省略“重整医嘱”右侧的重整时间及签名。

前一项空余部分划一对角斜线,以示作废。

十七、医嘱起止处要逐项填写时间、签名、其间用省略符号。

无处方权医师、实习或进修生开医嘱时,由上级医师审查并签名。

处方制度一、医师、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医务科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二、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

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三、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规定办理。

四、一般处方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

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五、处方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及药价。

六、处方一般用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修改。

如有修改,医师在修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时间;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七、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 (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药品标准为准。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医师开具院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须在剂量旁新加签字方可调配。

八、处方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母书写。

药品用量单位以克 (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 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九、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十、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

十一、药剂师 (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八对" :摆药后查。

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对床号、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用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①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及瓶有无裂痕。

②查输血单位与血瓶签上供血者、血型、血瓶号、血质量是否相符及配血交叉报告有无凝集。

③查病人床号、、住院号及血型。

二、药房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品、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三、检验科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四、放射科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五、针灸科及理疗1.各种治疗时,耷对科别、病房、、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时,检查针的数号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六、供应室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消毒日期。

3.发器械包时,查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七、功能检查科(特殊检查室)有:心电图、脑电图、B 超、超声心动、脑血流图、肺血流图、生理仪、多普勒彩超、颈颅脑血流分析仪一 TCD、心向量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的查对制度。

病例书写制度一、一般书写要求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黑墨水书写。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规及保存的需求。

2.按规定格式书写。

3.书写容力求详细、系统、全面、可靠、重点突出、主次分明。

4.语言简炼准确,记录必须用医学术语。

5.字体端正,标点符号、简化字必须以“文字改革委员会”所公布的标准简化正确字为准,不得杜撰。

6.不得随意涂改或剪贴,或上级医师批改要签名以示负责,一页批改三处以上需重写。

7.每次记录后医生必须清晰签署全名于右下方(无处方权医师、实习医师、进修医师书写的记录签名后,由指导教师签名)。

8.各种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必要时记录时间。

日期一律按年一月一日顺序,时间统一以24小时计算,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1992一02一05,13:15,记录时第一行字头在月份之下,第二行在年代之下。

每页首均填写病人,住院号,页数,再次入院者填写原住院号。

9.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诊断、手术名称一律用“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所订为准,不得随意使用简称,如无正式译名的病名可用原文。

药名可用拉丁文或原文。

二、病案完成时间的要求:1.住院病历及入院记录于入院后24小时完成;急症危重症6一12小时完成,如患者危重不能详查,必须及时完成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许可后完成。

2.转科记录于转科前完成;转入记录24小时完成。

3.死亡记录于死亡后24小时完成。

4.出院记录出院时完成。

5.病案首页与出院记录同时完成。

三、具体要求:1.门诊病历书写要求(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性别、年龄、婚否、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填写完整。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辅助检查、诊断或初步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应加填时间。

(4)请求它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全名。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住院卡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写转诊病历摘要。

2.住院病历书写要求(1)新入院病员必须填写一份完整病历,容包括、性别等一般项目共十三项。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住院病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医师书写签名。

(2)使用表格病历科室,要求项目齐全,有项必填。

(3)住院病历由实习生书写,经住院医生审查签名,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另写入院记录(新毕业医师在见习期完成十份住院病历,由科主任审核后方可转入写入院记录),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名。

(4)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5)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

(6)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及效果。

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

病程记录一般病人2—3天记一次,危重病人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如实习医师书写时,经治医师应修改并签名),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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