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合集下载

什么是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什么是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四)试验设计的合理性:
1、随机化、良好对照;
2、定义明确的病人选择标准;
3、试验周期;
4、试验评价终点的选择;
5、对照组的选择。
(五)必须已从拟进行有效性试验的特定人群获得所试疫苗的安全性与免疫原性数据。
二十一、疫苗临床试验的特殊性:
1、疫苗采用于健康个体,大部分用于儿童;
2、疫苗用于预防疾病,因此限制了对于不良反应的承受力;
十三、基因治疗产品的主要安全性考虑:
1、病毒载体插入突变、瘤苗灭活不全带来的致瘤性问题。
2、缺陷性病毒发生重组导致病毒性疾病问题。
3、免疫反应性问题。
4、基因整合入细胞后是否可能导致新的遗传疾病的问题。
5、基因的靶向安全性。
6、外源性基因在体内表达的可控性。
十四、研究者手册:
由申办者提供包括产品成分及分子结构、动物及人体毒理学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学综述。
2、核对数据输入无误:第二次输入。
3、及时将输入过程中发现的பைடு நூலகம்题通报数据管理助理和程序分析员。
六、临床试验中的质量管理环节:
1、中央实验室/外质控系统。
2、临床数据管理。
七、中国药品临床研究基地的建设与认定:由卫生部主管。
八、病例记录表(CFR)的组成:
封页,主要研究人员对数据认可签字表、筛选表、接纳表、随访表、伴随用药记录表、不良事件记录表、终止表、研究后表(安全性评价)。CRF作为原始资料资料,不得更改。如更改,将错误的记录用单线划掉,写上更正的数据,并签上自己的姓名及日期。
5、可能回复为烈性毒株。
(二)灭活疫苗:
1、不能复制;
2、极少受循环抗体干扰;

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指南

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指南

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指南药物临床试验是评估药物疗效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药物研发和临床应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全球化发展的趋势,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越来越普遍,通过在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展开试验,可以更全面、准确地评估药物的效果与安全性。

为了保证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国际上逐渐建立了一系列的指南和标准,以指导试验的开展和结果的解读。

一、试验设计与伦理审查1.研究目的和假设:明确试验的研究目的和主要研究假设,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研究设计:根据研究目的和种类,选择合适的研究设计,比如随机对照试验、单盲或双盲试验等。

3.伦理审查:在试验开始之前,必须经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确保试验符合道德和伦理要求,保护试验对象的权益和安全。

二、试验对象的选择与知情同意1.样本量计算:根据试验的主要目标和预期效应大小,进行样本量计算,确保试验具有充分的统计学力度。

2.试验对象的选择:明确试验对象的纳入和排除标准,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可推广性。

3.知情同意:试验对象必须在知情的情况下做出参与试验的决策,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多中心试验的协调和管理1.试验中心的选择与准备:选择合适的试验中心,并对其进行合格性评估和管理。

2.研究人员的培训与监督:研究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确保试验的操作一致性和可信度。

3.数据管理与监控: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进行定期的监控和审核。

四、试验结果的收集和分析1.试验数据的收集:采用标准化的数据采集表和流程,对试验对象进行观察和记录。

2.试验结果的分析:使用合适的统计方法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从而得出结论。

3.结果的解释和报告:对试验结果进行全面解读和分析,撰写科学严谨的试验报告。

五、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1.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试验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符合规范和要求。

2.风险管理:积极识别和管理试验中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应对。

关于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表述

关于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表述

关于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表述1. 什么是多中心临床试验?多中心临床试验是指在多个医疗中心(包括医院、诊所等)同时进行的、对同一种疾病或治疗方法进行评估的临床试验。

相比于单中心临床试验,多中心临床试验具有更大的样本量、更广泛的代表性和更可靠的结果。

多中心临床试验通常由一个主要研究中心负责协调和监督,其他参与中心负责招募病人、收集数据等任务。

这种试验设计可以提高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外推性,减少研究偏差,更全面地评估治疗效果。

2. 多中心临床试验的优势2.1 提高结果的可靠性多中心临床试验的样本量通常比单中心试验更大,这可以提高研究结果的可靠性。

通过在多个中心同时进行试验,可以减少个体差异对结果的影响,增加结果的稳定性。

此外,多中心试验还可以减少由于个别中心的特殊环境或操作技术等因素引起的偏差。

2.2 增加结果的外推性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参与中心通常来自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代表了更广泛的人群和治疗实践。

因此,多中心试验的结果更具有外推性,可以更好地指导临床实践和决策。

2.3 提高研究效率多中心临床试验可以同时在多个中心进行,有效利用资源,提高研究效率。

各个中心可以并行地招募病人、收集数据,加快试验进度。

此外,多中心试验还可以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进行,更好地适应不同地区的疾病流行状况和临床需求。

3. 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设计和实施3.1 试验设计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设计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样本量计算:根据研究目的和预期效应大小,计算需要的样本量,以保证试验具有足够的统计力。

•随机分组:采用随机分组的方法,将病人随机分配到不同的治疗组或对照组,以消除选择偏差。

•盲法:采用盲法可以减少观察者偏差和病人效应,常用的盲法包括单盲、双盲和三盲。

•数据收集和管理:建立统一的数据收集和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 试验实施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实施需要进行以下工作:•研究中心的选择:选择具有临床研究经验和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参与中心,确保试验的质量和可行性。

值得思考的多中心临床研究!

值得思考的多中心临床研究!

值得思考的多中心临床研究!相信大家都多多少少接触过药物研发的多中心临床试验,它是由多个独立的医疗中心按照同一试验方案在不同地点和单位同步进行的临床试验,包括征集受试者和实施试验。

按我国的规定,每一种新药的临床研究医院不得少于3所,这就规定了必须开展多中心试验。

现在,在医学各领域已有越来越多的多中心临床研究项目开展,涉及的研究中心数量也不断增加。

例如:前段时间,风风火火的中国CAR-T多中心研究项目启动,18家医院,40多位专家参与评价CAR-T技术治疗复发/难治性血液肿瘤的安全性和临床有效性。

这项多中心研究就是国内同类项目中包含的研究中心最多、入组病例最多的研究。

此外,我们医生研究团队主导的多中心临床研究也大大增加。

为啥现在的临床研究大都是多中心了呢?看看下面这些理由,相信你也会动心的!-一定时间内可招募到大量受试者,对于规模较大,涉及的受试者数目较多且试验期限较紧的研究,多中心的形式为首选;-涵盖范围较广,可选择更具代表性的样本,避免种族、地区、文化和生活方式等存在的差异,使得最终结果可信度较大;-有更多的研究者参与,相互合作,能集思广益,提高临床试验设计、执行和解释结果的水平,保证研究的高质量。

当然,最牛掰的是global trial,由多国研究者在多国多个临床试验中心共同进行,不同国家的研究中心,不同种族的样本,能够更好的代表各种人群的资料。

多中心临床研究的设计原则和方法与单中心相同,但它也是一把双刃剑,多中心性增加了研究设计的复杂性。

需要考虑以下要素:多中心临床研究不仅RCT,还有其他观察性研究类型;●多中心研究对象入组时,根据自己的研究方案,可采用固定入组或竞争入组方式:-固定入组:根据预先分配给各中心研究对象的数量方法进行入组;-竞争入组:事先确定一个纳入研究对象的截止时间,然后各中心同时纳入研究对象,直到研究对象的总数达到预计数量时就终止入组;●经纳入筛选后的患者,其资料传至随机中心,由随机中心派定随机号;●设计方案时应考虑其特殊性,结合具体情况由所有研究者共同讨论,并最终签字确认;●干预措施应该标准化,研究过程中不能改变;●尽量选用较为客观、灵敏、准确性高的指标,测量方法在研究过程中不能改变,应统一并标准化研究的终点指标和量化指标;●为保证临床研究的一致性,各中心要同步进行;●所有研究方案均应通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所有研究者均经过系统专业化的培训,多中心的监察员应定期汇报研究进展;●各中心合并数据时,需要遵循相似性原则特别是中心病人的人口学特征,比如中心有南方、北方差异时,并不是随随便便简单地想当然合并;●研究中应采用统一的评价安全性和疗效的方法。

关于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表述

关于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表述

关于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表述
摘要:
一、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定义与特点
二、多中心临床试验的优势与挑战
三、我国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发展现状
四、多中心临床试验的未来发展趋势与建议
正文:
多中心临床试验是一种在多个试验中心进行的临床试验,它涉及到不同的研究者和受试者,旨在评估一种新疗法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这种试验方法具有高效性、灵活性和可靠性,已成为现代医学研究的重要手段之一。

多中心临床试验的优势在于,它可以在更广泛的人群中评估治疗效果,增加研究的可靠性和普遍性。

同时,多中心临床试验也可以更快地得出结论,推动医学研究的进展。

然而,多中心临床试验也面临着一些挑战,比如数据管理和分析的复杂性,以及试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伦理问题和法律法规的约束等。

在我国,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 年代。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多中心临床试验已经在法规、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多中心临床试验还存在一些差距,比如试验设计的科学性、数据质量的可靠性和试验结果的国际认可度等。

展望未来,我国的多中心临床试验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和国际化建设。

首先,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保障试验过程的合法性和道德性。

其次,需要提高试验设计的科学性和严谨性,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
性和有效性。

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指南

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指南

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指南(试行)一、背景近年来,药物研发日益全球化,用于注册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已经从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区域拓展到非ICH区域。

药物全球同步研发,是一种共享全球新药研发资源的开发模式,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临床试验重复,缩短国家或区域间药品上市迟缓。

境内申办者为融入国际市场,也越来越关注全球同步研发。

申办者在制定全球同步研发策略之前,一般应根据早期研究数据、种族敏感性分析和不同监管当局要求,确定在全球不同区域间应采用的临床开发方式。

如果多个区域的多个中心按照同一临床试验方案同时开展临床试验,则该试验为多区域临床试验(Multi-regional Clinical Trials,缩写为MRCT) ,又名跨区域临床试验(如亚洲和欧洲两个区域)。

如果按照同一方案开展临床试验时存在较大安全性风险,申办者可以在某区域内不同国家开展区域性多中心临床试验。

上述两种形式的临床试验均视为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数据用于在中国进行药品注册申请的,应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临床试验的规定。

二、目的与意义本指南用于指导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在我国的申请、实施及管理。

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数据用于在我国药品注册申报的,至少应涉及包括中国在内的两个国家,应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鼓励申办者在我国危重和未被满足临床需求的疾病领域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鼓励申办者早期研究在我国开展全球关键性研究和区域性研究的可行性;鼓励在我国开展关键性临床试验(Pivotal Study)和针对我国患者人群的区域性临床试验。

鼓励我国药品研发企业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以加速我国药物临床研发的国际化进程,提升我国药物研发和药物治疗的整体水平,助推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三、总体要求申办者在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前,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申报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基本条件申办者在计划与实施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时,应遵循我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并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应该针对不同国家的法规要求,在保证与各国法规不冲突的条件下满足不同国家要求。

多中心大规模临床试验

多中心大规模临床试验

国际大规模多中心临床试验范例3.4.1大规模多中心临床试验基本概念大规模多中心临床试验是指由多个医疗中心参加的大样本(一般为1000例以上)临床试验。

大规模多中心临床试验常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III期新药临床试验,是大样本随机临床试验。

两者相同点是均评估某种治疗措施的临床效果,但有许多不同之处。

III期新药临床试验是药品生产厂家为新药注册所进行的为药品法规定的必不可床试验过程,主要目的是评估该药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

大样本随机临床试验是医疗科研人员发起的为解决医学领域某些尚待解决的问题进行的临床研究,主要目的是评估某种治疗措施对患者生存率及重要临床事件的影响,见表7。

表7 III期临床试验与大样本随机临床试验的区别国际大规模多中心临床试验一般指大样本随机临床试验。

以死亡率、发病率为终点的临床试验的特点是简单、大规模、随机。

大规模(数千或数万例)就要求设计简明,指标少而精,过于复杂的指标或表格就会制约数量。

寻求中间终点(例如左室肥厚)以代替死亡(冠心病死亡)终点,以便减小规模的研究工作正在进行。

常用的随机方法有密闭信封系统、电话或传真随机。

目前,多数治疗药物对常见心血管病(降低病死率)的疗效仅为轻度。

由统计学家根据现有资料推算样本量。

由于《抗心律失常试验》(CAST)提示因卡胺等抗心律失常药增加死亡的结果,以及某些药物相互作用的问题,目前有人建议药品上市前就应考虑进行以死亡率与发病率为终点的临床试验,以确保用药的安全性。

3.4.2大规模多中心临床试验与循证医学大样本随机对照临床试验是评估某些治疗措施的最佳方法,是循证医学的良好实践。

50年前,英国科学家首先开始了随机对照临床试验。

近20多年,国际上先后完成了数百项大样本心血管(药物)随机临床试验。

大样本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的病种主要是常见病(心血管病、肿瘤等)。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也陆续开展了一系列大样本(1700~20000例)随机临床试验,如中国老年收缩期高血压试验、中国心脏研究一I(卡托普利对心肌梗死患者急性期病死率影响的临床试验)、脑卒中后抗高血压治疗研究、阿司匹林急性缺血性脑卒中临床研究、上海硝苯地平老年高血压试验等。

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中伦理审查的问题与对策——以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为例

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中伦理审查的问题与对策——以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为例

Af f i l i a t e d Ho s p i t a l o f Gu a n g z h o u Me d i c a l Un i v e r s i t y HU AN G We i — q i n g,CHEN Xi a o — h u i ,ZHA0 Ka i . Th e Fi r s t Af—
保障受试者的权益。 关键 词 : 伦理审查 , ・ 临床 试 验 , 受试 者 中图分类号 : R一0 5 2 文献 标 识 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2 —0 7 7 2 ( 2 0 1 3 ) 0 2 —0 0 2 8 —0 2
Pr o bl e ms a n d Co u nt e r me a s ur e s i n Me d i c a l Et h i c s Re v i e w o f I nt e r n at i o n al Mu l t i c e nt e r Cl i n i c a l Tr i a l s:A Ca s e St u d y o f t he Fi r s t
有 出入 ; 知 情 同意 书 经 过 翻 译后 存 在 较 大 的理 解 偏 差 ; 临床 试 验 样 本 转 移 潜 在 风 险 ; 补偿标 准较随意 ; 不 同单 位 间伦 理 审 查意见不统一等, 并 有 针 对 性 地提 出建议 , 实施 严 格 、 规 范 的伦 理 审 查 , 进 而在 保 证 临 床 试 验 的 科 学性 的 同时 最 大 限度 地
医 学 科研 伦理
医学与哲学 2 0 1 3年 2月第 3 4 卷第 2 A期 总第 4 7 0 期
国际 多 中心 药物 临床 试验 中伦理 审查 的 问题 与对 策
以广 州 医学 院第 一附属 医院 为例

临床研究中的多中心合作模式

临床研究中的多中心合作模式

临床研究中的多中心合作模式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临床研究的不断深入,为了改善诊疗水平和提高医学科学的可靠性,多中心合作模式在临床研究中逐渐兴起并被广泛应用。

本文将就临床研究中的多中心合作模式进行探讨,分析其优势、挑战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一、多中心合作模式的概念与特点多中心合作模式是指在临床研究中,多个独立的医疗机构或临床研究中心之间合作,共同参与研究项目的设计、实施和数据分析的一种模式。

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资源共享:多中心合作模式下,不同医疗机构或研究中心可以共享各自的研究资源,包括人力、设备、药物等。

通过资源共享,可以提高研究效率,降低研究成本。

2.样本多样性: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或研究中心参与的临床研究可能包含多种人群,涵盖不同地域、不同种族、不同疾病类型的患者。

这样可以增加研究的代表性和外推性,使研究结果更具有普适性。

3.数据准确性:多中心合作模式下,不同研究中心的独立监督和临床数据审核可以相互制约,减少数据造假或不准确的可能性,提高数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二、多中心合作模式的优势多中心合作模式在临床研究中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优势:1.结果的可靠性:由于多中心合作模式中涉及到的医疗机构或研究中心数量较多,样本量更大,样本特征更全面,研究结果更具有代表性和可靠性。

2.资源的优化利用:通过多中心合作,不同医疗机构或研究中心可以共享资源,避免了重复投入,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

3.风险的分散:多中心合作模式中,研究项目由多个机构共同参与,一旦其中某个机构出现问题或失败,其他机构仍可以继续推进研究项目,从而减少了研究风险。

三、多中心合作模式的挑战尽管多中心合作模式在临床研究中具有很多优势,但也存在一些挑战:1.协调管理的难度:多中心合作模式中,需要对不同机构之间的合作进行有效的协调与管理,包括研究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节点的安排等。

这对于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法律合规的挑战:多中心合作模式中,不同医疗机构或研究中心可能处于不同的法律管辖和伦理审查体系之下,需要确保研究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

探讨药物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设计新方法SGDDP

探讨药物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设计新方法SGDDP

探讨药物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设计新方法SGDDP[摘要]在新药上市申请中,常常运用多地区开展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M RCT)数据和总体结果作为获准注册的主要证据。

然而,对考察所涉及某个国家或地区的目标人群的药物效应时,却需要考虑种族因素和当地的医疗实践的影响,因此给评价和决策带来极大挑战。

2012年,我们提出一种基于加权Z-检验的思路来设计MRCT的新方法,简称SGDDP。

该方法结合来自目标种族人群和非目标种族人群(NTE)的信息,通过降低非目标种族人群在加权检验统计量中的信息权重,并严格控制统计假设的I类错误,从而检验评估在目标种族人群(TE)的有效性。

本文对该方法进行简要介绍,并以最常用的连续型变量指标为例对研究所需的目标种族(TE)人群样本量进行了相应估算。

[关键词]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药物研发; 种族群体; 药品监管; 加权Z-检验1 问题和背景在新药上市申请中,常常运用多地区开展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multiregional clinical trial,MRCT)数据和总体结果作为获准注册的主要证据。

然而,对考察所涉及某个国家或地区的目标人群的药物效应时,却需要考虑种族因素和当地的医疗实践的影响,因此,给评价和决策带来极大挑战。

因为MRCT中包括目标种族(TE)和非目标种族(NTE),是对总体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评价,不能直接作为对TE人群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评价。

对此,1988年发布的ICHE5[1]指导原则给出了考察评估种族因素对治疗效果影响的一般思路,提出桥接试验的基本概念,指出如果桥接试验有证据显示某种药在不同地区表现相似,则一个地区的数据就有可能外推到新的地区。

然而,桥接概念在不同适应症治疗中的应用比较复杂,不同人群疗效的“相似性”本身并无明确公认的定义,而且ICH E5中也没有达成关于桥接试验普遍接受的统计学标准,另外,M RCT完成后才额外开展的桥接试验也延迟了新药上市时间,造成所谓“新药上市滞后”的弊端。

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详细讲解]

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详细讲解]

2005年-2009年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批准数量
• 2009年批准的320件境外申请人的临床试验中,有132件为国际多中心临 床试验申请,较往年明显增加
• CDE于2004年至2008年共接收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申请248个
5
MCT的申请人
➢ 欧美国家: 83.9% ➢ 亚洲国家: 16.1%
1O个为合同研究组织(CRO)代理申报 同一注册申请人申报数量超过10个临床试验的跨国公司仅 7家,其中申报数量超过20个以上的公司有2家。
13
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相对优势-印度
14
制药企业开展国际多中心试验的好处
➢ 获得的中国人的数据能更科学、准确地评价药品对于中国人的安全性和有效 性;
➢ 加快药品在中国的上市时间,在现行统注册策略相比,至少可以使 药品在中国上市的时间提前3-4年;
✓ 2005年来,其开展的29项国际多中心研究对ICH-GCP遵从总体良好, 已完成的研究课题10项。研究成果中发表论文13篇,以第一和通信作 者发表在国外杂志的论文3篇,其中一篇SCI影响因子10。以参与作者 发表的论文5篇;研究成果在国际学术会议交流5次。
18
国内研究基地开展国际多中心试验的收益
中国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万全 ● 中国 宋雪梅
主要内容
➢ 中国国际多中心临床(MCT)研究现状
➢ 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相对优势 ➢ 开展国际多中心试验的好处 ➢ 国内企业的应对策略 ➢ 公司介绍
2
全球临床试验开展的增长情况
地区 Eastern Europe Asia Latin America ARAGR=AveraWgeestRerenlaEtiuvreoApennual Growth Rate North America

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指南

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指南

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指南(试行)一、背景近年来,药物研发日益全球化,用于注册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已经从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区域拓展到非ICH区域。

药物全球同步研发,是一种共享全球新药研发资源的开发模式,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临床试验重复,缩短国家或区域间药品上市迟缓。

境内申办者为融入国际市场,也越来越关注全球同步研发。

申办者在制定全球同步研发策略之前,一般应根据早期研究数据、种族敏感性分析和不同监管当局要求,确定在全球不同区域间应采用的临床开发方式。

如果多个区域的多个中心按照同一临床试验方案同时开展临床试验,则该试验为多区域临床试验(Multi-regional Clinical Trials,缩写为MRCT) ,又名跨区域临床试验(如亚洲和欧洲两个区域)。

如果按照同一方案开展临床试验时存在较大安全性风险,申办者可以在某区域内不同国家开展区域性多中心临床试验。

上述两种形式的临床试验均视为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数据用于在中国进行药品注册申请的,应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临床试验的规定。

二、目的与意义本指南用于指导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在我国的申请、实施及管理。

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数据用于在我国药品注册申报的,至少应涉及包括中国在内的两个国家,应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鼓励申办者在我国危重和未被满足临床需求的疾病领域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鼓励申办者早期研究在我国开展全球关键性研究和区域性研究的可行性;鼓励在我国开展关键性临床试验(Pivotal Study)和针对我国患者人群的区域性临床试验。

鼓励我国药品研发企业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以加速我国药物临床研发的国际化进程,提升我国药物研发和药物治疗的整体水平,助推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三、总体要求申办者在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前,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申报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基本条件申办者在计划与实施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时,应遵循我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并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应该针对不同国家的法规要求,在保证与各国法规不冲突的条件下满足不同国家要求。

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设计和执行策略

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设计和执行策略

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设计和执行策略随着医学研究和新药开发的不断进行,临床试验作为评价药物疗效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关注。

而在现实中,单一中心的临床试验可能无法满足足够的样本量需求和代表性,因此多中心临床试验在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

本文将探讨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设计和执行策略,旨在提供对研究人员在开展多中心临床试验时的参考指导。

一、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定义和意义多中心临床试验是指在不同地区、医疗机构、研究中心等多个独立环境下开展的临床试验。

与单中心试验相比,多中心试验具有以下优点和意义:1. 提高样本量:多中心试验可以纳入更多的受试者,增加样本量,有助于提高研究结果的统计学力度和可靠性。

2. 增加代表性:多中心试验可以涵盖不同地区、人种、环境等因素,更好地反映药物在不同群体中的疗效和安全性,具有更强的外部有效性。

3. 减少偏倚:多中心试验可以减少个别中心的偏倚影响,通过数据的交互校验,降低研究结果的主观性和局限性。

4. 加速研究进程:多中心试验可以并行地进行,提高研究效率和速度,缩短研究周期,加速新药的上市。

二、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设计要点1. 中心选择:中心的选择是多中心临床试验设计的重要环节,应考虑各中心的规模、设施、人员素质等因素。

选择的中心应能确保研究方案的准确实施和数据质量的可靠性。

2. 研究方案:多中心临床试验的研究方案应明确研究目的、对象、研究设计、随机分组方法、观察指标、研究流程等。

研究方案应符合伦理道德标准和法规要求,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3. 样本量计算:多中心试验的样本量计算应考虑到中心间的差异性,以保证结果的统计学意义。

样本量计算需要综合考虑治疗效应、统计显著性水平、统计功效等因素,并确保达到充足的统计学能力。

4. 随机化和盲法:多中心试验应采用随机分组和盲法,以减少选择偏倚和观察偏倚。

随机分组可以保证受试者的公正性和代表性,盲法可以减少主观影响和结果偏倚。

5. 质量控制:多中心试验应建立严密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培训与评估、流程规范、数据管理、监督与检查等环节。

浅谈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浅谈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浅谈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摘要】目前国际多中心临床在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开展,本文综述了国际多中心临床在中国的发展概况,中国关于国际多中心临床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际多中心临床与进口药品注册的区别。

【关键词】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中国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和全球医药研发领域的迅猛发展,境外申请人研制的药物申请在中国开展进口注册临床试验或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呈逐年递增趋势。

作为具有大量人口资源、疾病种类分布广泛、研究费用相对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必然成为跨国公司进行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重要选择地点。

同时,该试验也是后续申请受试药物进口中国必要的铺垫。

一.概述近年来,药物研发日益全球化,用于注册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已经从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区域拓展到非ICH区域。

药物全球同步研发,是一种共享全球新药研发资源的开发模式,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临床试验重复,缩短国家或区域间药品上市迟缓。

境内申办者为融入国际市场,也越来越关注全球同步研发。

申办者在制定全球同步研发策略之前,一般应根据早期研究数据、种族敏感性分析和不同监管当局要求,确定在全球不同区域间应采用的临床开发方式。

如果多个区域的多个中心按照同一临床试验方案同时开展临床试验,则该试验为多区域临床试验(Multiregional Clinical Trials,缩写为MRCT),又名跨区域临床试验(如亚洲和欧洲两个区域)。

如果按照同一方案开展临床试验时存在较大安全性风险,申办者可以在某区域内不同国家开展区域性多中心临床试验。

上述两种形式的临床试验均视为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1】二.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第四十四条规定:境外申请人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要求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是已在境外注册的药品或者已经进入II 期或者III 期临床试验的药物。

境外申请人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按下列要求办理:(一)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是已在境外注册的药品或者已进入II 期或者III 期临床试验的药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受理境外申请人提出的尚未在境外注册的预防用疫苗类药物的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申请;(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批准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同时,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申请人在中国首先进行I 期临床试验;(三)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时,在任何国家发现与该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和非预期不良反应,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将完整的临床试验报告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取得的数据用于在中国进行药品注册申请的,必须符合本办法有关临床试验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交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全部研究资料。

多中心临床研究

多中心临床研究

多中心临床研究多中心临床研究是一种重要的科学研究方法,它通过在多个医疗机构或研究中心进行试验,对特定的疾病或治疗方法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

这种研究的设计和实施可以提供更加可靠、有效的证据,对医学科研和临床实践有着重要的意义。

I. 多中心临床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多中心临床研究的兴起源于对单中心研究结果的限制,单中心研究受样本数量的限制,往往无法覆盖全国甚至全球范围的患者,从而使结果的可靠性和代表性受到质疑。

而多中心临床研究可以通过在多个研究中心进行试验,扩大样本数量,提高研究数据的统计学力度,增加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外部适用性。

多中心临床研究的主要意义在于:1. 提高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多中心试验可以减少单一研究中心的局限性,通过不同地区、不同患者群体的参与,使研究结果更具代表性和普遍性。

2. 扩大样本容量:单一研究中心无法满足大样本的需求,而多中心临床研究可以在多个研究中心招募患者,积累更多的样本数据,从而提高研究的统计学力度。

3. 增加研究的外部有效性:通过多中心的参与,多中心临床研究能更好地反映真实临床实践情况,提高研究的外部有效性,使研究结果更符合实际需求。

4. 促进科学合作:多中心临床研究需要不同研究中心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促进了科研人员之间的合作,加强了资源共享,推动了科学研究的发展。

II. 多中心临床研究的设计和实施多中心临床研究的设计和实施需要结合实际需求和研究目的,以下是一般的步骤:1. 研究设计:明确研究目的和假设,确定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案,包括样本容量、纳入和排除标准、随机分组等。

2. 研究中心的选择:根据研究需求和研究资源,选择合适的研究中心参与研究,确保研究的多样性和代表性。

3. 研究协议和伦理审批:编写研究协议,包括研究流程、数据收集和分析方法等,同时提交给相关伦理委员会进行审批。

4. 研究人员培训:对参与研究的医生、护士和研究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研究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研究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医学顾问:国际多中心试验不可或缺的角色

医学顾问:国际多中心试验不可或缺的角色

医学顾问:国际多中心试验不可或缺的角色怎样让这些差异性不影响到国际多中心试验的"一致性",使临床试验最终获得科学,严谨的数据,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医学顾问●●国际多中心试验不可或缺的角色口本刊特约撰稿人范大超"差异性"与"一致性"一个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常常在多个地区同步进行,如北美洲,欧洲,拉丁美洲以及亚洲,可以多达几百家医院和研究者共同参与,受试者也可以从几百人到几千人,甚至达l0万人以上.不同地区,不同国家存在着一些区域性的差异性,如文化,语言,宗教信仰,社会制度,医疗制度,保险制度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等.而这些差异性对医疗行为,治疗及检查手段的选择也会造成不同的影响,也就是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存在的区域性的"差异性".而作为一个国际多中心的临床试验,所有参与的研究者必须按照一个全球统一的试验方案来进行,因此在整个临床试验的过程中,强调"一致性".怎样让这些差异性不影响到国际多中心试验的"一致性",使临床试验最终获得科学,严谨的数据,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此需要"医学顾问"(Medical AdvisororMedicalMonitor)从医学角度来协调,指导,解决一些在试验中出现的与医疗及试验有关的问题. 医学顾问及职责在国外大药厂和CRO的医学部中有些医师担任临床试验医学顾问, 独立的从事医学和安全性监查,监督,不受到研究者及医院试验工作人员的干涉和影响,以保证受试者的权益和试验的质量.此外,他们多具有药物开发,药政法规及临床试验的知识,包括临床前期(pre—clinica1)的动物毒理,药理,临床试验I—IV期, PK,PD试验,从方案的设计,试验的规划,稽查,监查到试验执行.其主要职责在于从医学角度给予整个试验支持和指导,包括临床试验的评估, 可行性研究,早期规划,方案的审核, 试验团队的训练,医学咨询与指导, 以及安全性监测与通报.4l中国处方药2007.9No.66临床试验的医学咨询由于"临床试验"与"治疗"各有其特殊性,研究者来自于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使用不同的语言,因此,甚至对于已核准的试验方案会有不同的理解,对于试验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也会有不同的策略和解决方法.如果是在平时的医疗活动中,完全可以由医师自己决定, 也就是"医师的自主性".但作为试验的研究者,在治疗疾病时,还要兼顾到同时进行的试验,既不能因为治疗而影响了试验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也不能因为试验而影响到受试者的治疗和安全性.因此,其自主性的程度验去处理,但有时,个别研究者会违反方案的要求,因此,医学顾问有必要和研究者进行沟协商,了解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哪些可以做得更好,有时在方案中也会明确规定"当出现……情况时,请咨询医学顾问",或"请得到医学顾问核准,才能进行……检查".而医学顾问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及时,正确的指导.对于医学顾问来说,熟悉方案,熟悉医疗行为是极其重要的.+安全性监查对于受试者安全性的检测,不能等到试验结束后,从总结报告中再去分析端倪,而应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密切观察,追踪以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临床试验过程中,研究者碰到的是个别案例,"见树不见林",因此,医学顾问会利用CRF, EKG及中央实验室的数据库定期观察,追踪,进而分析是个案还是系统性的现象.如是否有系统性的白细胞下降,水肿,发热等等,从另一个侧面来保证受试者的安全.不同地区的医学顾问,每周都要参加定期举行的电话会议,就本周内发现的新问题进行讨论,甚至就一些特殊病例举行专题讨论,形成共识,从而找到解决的方法.这些共识为今后遇到相同问题时提供指南,从而保证在不同地区和国家出现相同的问题以一个相同的标2007.9No66中国处方药25。

关于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表述

关于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表述

关于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表述【原创版】目录1.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定义和重要性2.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设计和实施流程3.多中心临床试验的优势和挑战4.我国在多中心临床试验方面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展望正文【一、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定义和重要性】多中心临床试验是指在多个研究中心进行的临床试验,通过多个研究团队的协同合作,对一种新药或治疗方法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这种试验形式在近年来越来越受到重视,因为它可以在更大的患者群体中快速收集数据,提高临床研究的质量和效率。

【二、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设计和实施流程】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设计和实施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制定研究方案:研究者需要明确试验的目的、研究对象、试验设计等关键要素。

2.招募研究中心:研究者会寻找具有相关专业能力和条件的研究中心参与试验。

3.研究中心培训:对参与试验的研究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他们了解试验的目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4.患者招募和随访:在各研究中心进行患者招募,并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收集相关数据。

5.数据管理和分析:建立数据管理平台,对各中心的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和分析。

6.结果发布和推广:将研究结果发布在相关学术期刊或会议上,为临床实践提供参考。

【三、多中心临床试验的优势和挑战】多中心临床试验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提高研究效率:在多个中心同时进行试验,可以更快地收集到足够的患者数据。

2.减少偏倚:在多个中心进行试验,可以降低单一中心试验可能出现的偏倚,提高研究结果的可靠性。

3.便于资源整合:多中心临床试验可以充分利用各中心的资源,提高试验的质量。

然而,多中心临床试验也面临一些挑战,如:1.组织协调难度大:涉及到多个研究中心,需要在研究方案、数据收集和分析等方面进行统一和协调。

2.质量控制难度高:由于各中心的研究水平和条件存在差异,可能会影响研究质量。

3.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需要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和保护机制,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四、我国在多中心临床试验方面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展望】近年来,我国在多中心临床试验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不仅参与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越来越多,自主发起的多中心临床试验也逐渐增加。

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几点借鉴

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几点借鉴

发布日期20121010栏目化药药物评价>>综合评价标题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几点借鉴作者鲁爽王涛部门化药临床二部正文内容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是一种全球新药研发资源的共享,是让更多新药更快地用于临床实践的有效手段之一。

我国参加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正在不断积累经验之中。

日本厚生劳动省于2012年9月5日发布了《关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参考事例)》的通知,旨在根据中日韩药品主管当局之间自2007年至今的对于临床试验共同推进的成果以及2009年《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基本原则》(平成19年9月28日药食审查发第0928010号)通知发布之后积累的经验,总结了在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中针对一些具体事例的注意事项和基本原则,便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更加顺利地实施。

本文主要针对该通知进行简要介绍,其中包括关于在东亚地区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注意事项和关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一般注意事项两部分,共计17个具体事例。

1、关于在东亚地区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注意事项1)在东亚地区进行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时特别注意什么?考虑中日韩等的东亚地区的民族间的代谢酶的基因多态性的种类、发生频度或者遗传因子的基本特征等基本相似,近年来,也有以在东亚地区为主进行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结果而获批准的药品,所以,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在东亚地区计划并实施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结果,可作为在日本上市申请的资料。

然而,也有由于东亚民族因素(不仅是民族内在因素,医疗习惯或者社会经济因素等的外在民族因素也很重要)差异而对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不仅限于数据本身,也包括对于评价的影响)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即使在东亚地区实施的试验,与在欧美实施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一样,有必要预先在充分讨论民族因素的差异对于药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影响基础上,实施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计划。

特别是,如果以东亚民族作为一个集团进行验证性临床试验时,在事先进行充分的信息收集的基础上,讨论日本人与其他东亚民族间的民族因素影响,基于该结果建立适当的假设,制定适宜的试验计划,也可以另外进行临床药理试验获取有用的数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摘要】目前国际多中心临床在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开展,本文综述了国际多中心临床在中国的发展概况,中国关于国际多中心临床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际多中心临床与进口药品注册的区别。

【关键词】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中国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和全球医药研发领域的迅猛发展,境外申请人研制的药物申请在中国开展进口注册临床试验或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呈逐年递增趋势。

作为具有大量人口资源、疾病种类分布广泛、研究费用相对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必然成为跨国公司进行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重要选择地点。

同时,该试验也是后续申请受试药物进口中国必要的铺垫。

一.概述
近年来,药物研发日益全球化,用于注册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已经从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区域拓展到非ICH区域。

药物全球同步研发,是一种共享全球新药研发资源的开发模式,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临床试验重复,缩短国家或区域间药品上市迟缓。

境内申办者为融入国际市场,也越来越关注全球同步研发。

申办者在制定全球同步研发策略之前,一般应根据早期研究数据、种族敏感性分析和不同监管当局要求,确定在全球不同区域间应采用的临床开发方式。

如果多个区域的多个中心按照同一临床试验方案同时开展临床试验,则该试验为多区域临床试验(Multiregional Clinical Trials,缩写为MRCT),又名跨区域临床试验(如亚洲和欧洲两个区域)。

如果按照同一方案开展临床试验时存在较大安全性风险,申办者可以在某区域内不同国家开展区域性多中心临床试验。

上述两种形式的临床试验均视为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1】
二.国内相关法律法规
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第四十四条规定:境外申请人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要求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是已在境外注册的药品或者已经进入II 期或者III 期临床试验的药物。

境外申请人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是已在境外注册的药品或者已进入II 期或者III 期临床试验的药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受理境外申请人提出的尚未在境外注册的预防用疫苗类药物的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申请;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批准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同时,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申请人在中国首先进行I 期临床试验;
(三)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时,在任何国家发现与该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和非预期不良反应,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将完整的临床试验报告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取得的数据用于在中国进行药品注册申请的,必须符合本办法有关临床试验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交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全部研究资料。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指导,保障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数据用于注册申报的规范性和质量,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
征求意见稿明确,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数据用于我国的药品注册申报时,需满足以下3项要求:一是需先对全球的研究数据进行整体评价,进而对亚洲和我国患者的研究数据进行趋势性分析;在分析我国患者的临床试验数据时,需考虑入组患者是否具有代表性;二是需关注我国患者占整体研究的样本量是否足以评价和推论中国患者使用该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三是在不同国家、不同中心实施试验时,应选择合格的研究者,遵守国际通行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伦理要求,所有境内和境外研究中心,均应接受我国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现场检查。

意见稿指出,为保证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顺利进行,避免由于翻译失误带来的损失,申办者应将试验用文件翻译成当地的文字,并通过回译的方式对翻译准确性进行验证。

对受试者使用的知情同意书、受试者日记等文件,必须使用当地的文字,翻译时应考虑到文化差异。

应明确输入病例报告表(CRF)的文字,如果输入的文字不是英文,应明确负责对CRF、受试者日记中的文字描述部分进行翻译的部门和翻译时间。

意见稿规定,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可建立协作审查的工作程序。

中心伦理委员会和所在地伦理委员会应明确各自的审查职责,并符合相关要求。

所在地的伦理委员会应充分考虑申请条件、试验机构与研究者的资质、社会禁忌、宗教习俗等方面的因素,保证受试者的入选、排除、隐私保护等符合伦理要求,避免出现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双重标准。

三、国际多中心临床实验在中国开展的现状
如果说在全球多个国家同步进行临床试验将成为未来趋势,那么选择亚洲国家进行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就是各跨国制药公司在综合考虑了时间、费用和质量三要素后所做出的必然选择。

因为在亚洲国家进行的临床试验,所需时间可以缩短,费用能够降低而质量又可得到保障。

在各亚洲国家中,中国更是成为了全球药物临床试验行业关注的焦点。

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在中国开展。

据统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神评中心于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4月1日期间,共接收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申请248个,申报的国际多中心临床主要是化学药品,为占全部申请的87.9%,其他属治疗用生物制品,占全部申请12.1%。

【3】
在中国申请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时限较长,至少需要125个工作日,而且大部分申请经技术审查后都会被要求补充文件,所以一般常规的申报时限为10-12个月,为保证中国能同世界上的其它国家同步开展临床试验,申办方需早作计划,提前申请。

【4】
四、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与进口药品注册的区别
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与进口注册临床试验所处的研究阶段不同,两者的研究性质和定位不同,试验设计和考虑要点不同,研究目的和用途不同,两者之间有联系但更重要的是有区别。

开通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申请渠道,主要是为了鼓励和支持境外研发机构参与申请在中国开展特殊疾病的早期临床研究及国内患者治疗急需生物制品的临床试验,而不是用于简化或代替进口注册临床试验。

采取将两者简并申报或跳跃式申报不符合临床研究的渐进性和阶段性基本规律。

建议正确理解和解读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与进口注册临床试验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法规要求,有序规范地申请和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与进口注册临床试验。

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今后如用于支持在中国进口注册临床试验的申请,须符合法规中对于临床试验的相关规定,且有待于完成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后的注册申请阶段再依据彼时的实际结果开展分析评价。

【5】
参考文献:
[1] 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指南(试行)[2014-11-24] ,http:///.
[2]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7-10],http:///.
[3] 杨志敏,温宝书等. 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在中国申报和审评状况研究. 中国医药工业杂志,2009;40(2):155-157.
[4] 王天勋,韩涓. 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在中国. 上海食品药品监管情报研究. 2009;4:2-5.
[5] 罗建辉,尹红章. 浅析治疗用生物制品进口注册临床试验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关系. 中国新药杂志,2013 ;22 (13 ):1496-1499.。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