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法学》注释体例-吴佳铭-0170528
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问题研究---优秀毕业论文参考文献可复制黏贴
under trademark law, and consequently does not constitutes a trademark infringe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benefit balancing principle, deeming OEM as trademark infringement is not conducive to macro-balance between trademark protection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freedom, neither to mid-level balance between trademark protection and OEM industry development, nor to micro-balance between trademark protection and OEM contractors as well as customers. The disputes arising out of the OEM trademark infringement demonstrates the irrationality and immaturity of the legislation in this regard. The future amendments to PRC trademark law should further clarify the criteria regarding trademark infringement assessment and better define the concept of use of trademark. In addition, the PRC Intellectual Property Customs Regulation is also suggested to rescind the IP protection on exported products. Finally, the PRC Supreme Court should formulate and release the relevant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to clarify the concept of OEM as well as it legal features, and to stipulate that the labeling activity under OEM circumstance should not constitute the use of trademark under trademark law, and therefore does not constitute any trademark infringement.
2007——2008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007——2008上海交通⼤学-上海交通⼤学凯原法学院2007——2008年度上海交通⼤学“优秀班集体”申报材料法学院F0619101班F0619102班2008年10⽉属于我们班级七彩缤纷的⼀年『各项⽐赛的赛场上——我们班级的同学在叱咤风云』『寒暑假实践活动中——我们班级的同学在积极参与』『我们与⽼师的感情——真情与实意体现在点滴之间』『我们共创学术研究——打造学习与实践的良好平台』『我们与公益共前⾏——在公益活动中我们共同努⼒』『班级组织初春郊游——共青森林公园内的欢歌笑语』『班级那些风云⼈物——担任学校各组织的重要职位』Part 1 各项⽐赛⼀、“理律杯”全国⾼校模拟法庭竞赛由我们班主任李俊明担任指导⽼师、班级六名同学组成的参赛⼩组在去年学长学姐勇夺亚军的基础上,将代表学院全⼒备战,准备参加今年年底的⽐赛,让我们作为他们的“家属团”,为他们加油,为他们⿎劲!⼆、学校“联合杯”辩论赛由我们班级的何宗琳、杨燕、陈启、朱岑莺、王盛颖等组成的法学院辩论队在2007——2008年度校“联合杯”辩论赛上⼀举夺魁,成为最耀眼的辩论团队,这也是我们法学院在“联合杯”上⾸次夺冠。
在这个过程⾥,班级同学都陪伴着他们,为她们喝彩和出谋划策,冠军的背后也有同学们的⼀份功劳。
三、2007年度校园歌⼿⼤赛我们班级的周⽟、赵⾠昕等同学都成功进⼊校园歌⼿⼤赛的前⼗五名。
周⽟同学更是在最后的总决赛中脱颖⽽出,喜夺桂冠,这是我们⼤家的荣耀!四、第五届“国税杯”税法知识⾼校联赛我们班级的罗张波、何廷财、吴⽴苹三位同学代表学院参加了第五届“国税杯”税法知识⾼校联赛,荣获团队优胜奖。
其中,罗张波同学也凭借⾃⼰出⾊的发挥和表现,将个⼈风采奖收⼊囊中。
五、2007年度军训演讲⽐赛唐炜同学在参加2007年上海交通⼤学军训演讲“外⾯的队伍向太阳”中,荣获了⼀等奖,为我们的军训⽣活增加了⼀道亮丽的景⾊!六、07学年交⼤“希望杯”⾜球赛来⾃于我们班级的徐奔、郭耘凯同学代表法学院参加2007年交⼤“希望杯”⾜球赛,并勇夺季军。
法学专业领域的杰出人物及取得的成果
法学专业领域的杰出人物及取得的成果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法学专业是一门涵盖法律理论、法律实务和法律制度的学科,深入研究各种法律问题,并培养法律专业人才。
在这个领域中,有许多杰出的法学专业人士为社会做出了卓越贡献,他们通过深入研究、学术探讨和实践工作,为社会发展和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们来看一位在法学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人物——莱恩·吉務斯(Ryan Giggs)。
他是一位在法学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人士,他自己的发声权行使者,法学学位代表着认真学习和不懈奋斗。
他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为自己开创了一片新的天空。
他一直紧跟科学进步的脚步,始终紧跟国际先进水平,在专业领域取得了许多杰出成就。
莱恩·吉務斯在法学领域的研究方向主要包括国际法、刑法、民事法和经济法等领域,他积极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国际合作,为维护国际法律秩序和维护世界和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他还关注国内法律问题和社会热点事件,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扶贫救灾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在法学领域,还有许多其他杰出人物也取得了卓越成就和贡献,比如著名法学家马丁·鲍曼(Martin Baumann)、法学教授王晨(Wang Chen)、法学院院长李泽民(Li Zemin)等,他们通过不懈努力和积极实践,为法学教育、法律实务和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中国法学事业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二篇示例:法学专业是社会科学中的重要学科之一,探讨法律制度和规范的形成、变革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在这个领域中,有许多杰出的人物以其卓越的学术成就和影响力成为法学界的璀璨之星。
他们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贡献为法学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文将介绍几位在法学专业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人物及其成果。
首先我们来介绍法学领域的泰斗级人物之一,他就是美国著名法学家罗纪道(Joseph William Singer)。
罗教授是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也是全美着名的土地法学家。
2022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考研复习资料(含历年考试试题与试题答案)
2022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考研复习资料(含历年考试试题与试题答案)《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刑法学和民法学)考研复习全析》(含真题,共三册)全书内容紧凑权威细致,编排结构科学合理,为参加上海交通大学考研的考生量身定做的必备专业课资料。
《上海交通大学考研858法学综合(刑法学和民法学)复习全析》本书依据以下参考书目:《刑法学》(高铭暄)《民法》(魏振瀛)==2021上海交通大学官方指定参考书目为==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第七版;魏振瀛主编:《民法》(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五版本书结合上海交通大学考研专业课的往年真题,旨在帮助报考上海交通大学考研的同学通过教材章节框架分解、配套的课后/经典习题讲解及相关985、211名校考研真题与解答,帮助考生梳理指定教材的各章节内容,深入理解核心重难点知识,把握考试要求与考题命题特征。
通过研读演练本书,达到把握教材重点知识点、适应多样化的专业课考研命题方式、提高备考针对性、提升复习效率与答题技巧的目的。
同时,透过测试演练,以便查缺补漏,为初试高分奠定坚实基础。
适用院系:凯原法学院:法学适用科目:858法学综合(刑法学和民法学)本书包括了以下几个部分内容:Part 1 - 考试重难点:通过总结和梳理《刑法学》(高铭暄)、《民法》(魏振瀛)等教材的各章节复习和考试的重难点,建构教材宏观思维及核心知识框架,浓缩精华内容,令考生对各章节内容考察情况一目了然,从而明确复习方向,提高复习效率。
Part 2 - 名校考研真题详解汇编:根据《刑法学》(高铭暄)、《民法》(魏振瀛)教材内容和考试重难点,精选本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关的名校考研真题,通过研读参考配套详细答案检测自身水平,加深知识点的理解深度,并更好地掌握考试基本规律,全面了解考试题型及难度。
Part 3 - 上海交通大学历年考研真题:汇编上交考研专业课考试科目的2002-2012,2016-2020年考研真题试卷(不含08、19),方便考生检查自身的掌握情况及不足之处,并借此巩固记忆加深理解,培养应试技巧与解题能力。
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权判断标准
交大法学SJTULawReviewNo.2(2022)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权判断标准方 芳目次 引言一、侵权判断标准的问题与实质 (一)解释论冲突下的判断标准分歧 (二)思想标准和声誉标准的适用争议 (三)司法实践的历时性变化 (四)差异的源头与实质二、比较法混合移植的反思及修正 (一)伯尔尼公约的解释和影响 (二)中国法的选择与改良 (三)声誉标准的证否和思想标准加例外模式的证立三、作品思想标准的符号学分析 (一)作品符号的结构化解析 (二)作品思想的符号化提取 (三)符号分析的辅助适用总结摘要 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权判断标准分为有违作品的思想和有损作者的声誉两种。
我国著作权法移植作者权体系的二元论模式,但司法实践突破立法引入了版权体系的声誉标准,争议的实质是如何平衡作者和作品利用方的利益。
伯尔尼公约就两大法系的差异没有实质性作为,但在原则性的框架下提供有限度的保护已经成为比较法上的共识。
建议否弃声誉标准,确立作品思想标准加合理限度内的改动作为侵权例外的模式。
通过作品符号的结构化解析划分核心表达要素和非核心表达要素,作品的思想可以简化为对核心表达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判断,为侵权判定提供参考。
关键词 保护作品完整权 作品思想标准 作者声誉标准 利益平衡 符号能指和所指引 言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权判断标准是我国司法实务中的争议问题,与编辑出版、影视改编等行业利益密切相关。
随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改判电影《九层妖塔》剧组侵犯小说《鬼吹灯》作者·031·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天下霸唱享有的保护作品完整权,〔1〕保护作品完整权侵权判定的争议引发广泛关注。
〔2〕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的王清秀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侵权案、〔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的临摹美术作品《醉荷》侵权案、〔4〕陈世清诉北京快乐共享文化公司等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案〔5〕等典型案例中,法院同案改判和类案异判现象并不鲜见。
东方法学注释体例
东方法学注释体例一、简介东方法学是指儒家学派的重要分支,主要以东方哲学家孔子、孟子等的言论为依据,以"仁"、"礼"、"义"、"智"等核心概念为基础,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注释体例。
本文将介绍东方法学注释体例,并以《论语》中的一则经典语录为例进行分析。
二、东方法学注释体例的主要特点1.文义注释:注解对古文进行文字解释,以帮助读者理解古文的字义、句义和语境。
2.翻译注释:对古文进行翻译,使读者能够理解古文的内涵和意义。
3.解释注释:对古文中包含的思想、道德、修身等内容进行解释,以帮助读者理解古文的深层含义和意义。
4.对应注释:将古文中的概念、原则与现实生活中的实践相对应,以帮助读者理解古文的指导意义和现实应用。
5.思辨注释:通过对古文中的观点、逻辑的分析,并结合现实情境进行思辨,以帮助读者理解古文的思辨性质和哲理观点。
三、注释体例分析以《论语·八佾》为例,其中有一则经典语录:“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1.文义注释:对古文的字义、句义和语境进行解释。
君子:指高尚的人,道德操守高尚的人。
于天下也:对世界上的一切人事物而言。
无适也:不逢迎附和。
无莫也:不排斥拒绝。
义之与比:指道义和比较。
2.翻译注释:将古文翻译为现代语言。
孔子说:“高尚的人对世界上的一切人事物,既不逢迎附和,也不排斥拒绝,必须以道义为准则进行评判。
”3.解释注释:对古文中的思想、道德、修身等内容进行解释。
该语录强调了君子的行为准则,即应该以道义为基准,既不能随波逐流,也不能见异思迁,要有一个恰当的衡量标准。
4.对应注释:将古文中的概念与实践相对应。
这句话告诉我们,作为一个君子,应该在面对各种问题时,既不能盲从于众人,也不能固执己见,而是要有一个公正客观的衡量标准。
5.思辨注释:通过对古文的观点和逻辑进行分析,并结合现实情境进行思辨。
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考研全套资料
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考研精品资料一、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考研真题汇编1.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刑法学和民法学)刑法学2007、(回忆版)2010年考研真题,暂无答案。
二、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考研资料2.高铭暄《刑法学》考研相关资料(1)高铭暄《刑法学》[笔记+课件+提纲]①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之高铭暄《刑法学》考研复习笔记。
②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之高铭暄《刑法学》本科生课件。
③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之高铭暄《刑法学》复习提纲。
(2)高铭暄《刑法学》考研核心题库(含答案)①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考研核心题库之高铭暄《刑法学》名词解释精编。
②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考研核心题库之高铭暄《刑法学》简答题精编。
③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考研核心题库之高铭暄《刑法学》论述题精编。
④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考研核心题库之高铭暄《刑法学》案例分析题精编。
(3)高铭暄《刑法学》考研模拟题[仿真+强化+冲刺]①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之刑法学考研专业课六套仿真模拟题。
②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之刑法学考研强化六套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
③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之刑法学考研冲刺六套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
3.魏振瀛《民法》考研相关资料(1)魏振瀛《民法》[笔记+课件+提纲]①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之魏振瀛《民法》考研复习笔记。
②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之魏振瀛《民法》本科生课件。
③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之魏振瀛《民法》复习提纲。
(2)魏振瀛《民法》考研核心题库(含答案)①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考研核心题库之魏振瀛《民法》名词解释精编。
②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考研核心题库之魏振瀛《民法》简答题精编。
③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考研核心题库之魏振瀛《民法》论述题精编。
④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考研核心题库之魏振瀛《民法》案例分析题精编。
(3)魏振瀛《民法》考研模拟题[仿真+强化+冲刺]①上海交通大学858法学综合之民法考研专业课六套仿真模拟题。
法学系毕业论文注释,参考文献规范
法学系毕业论文注释、参考文献规范一、注释1、注释是对某一问题论述时,引用他人观点来佐证、强化己方论证,或者对某一问题需要另外交待,可以在页下附着说明,注释以小五号宋体标注。
2、注释以简明为要,引用他人说法力求准确,忠实原文本意,不可断章取义,并要和论文内容相关。
3、引用以必要为限;引用他人观点、说法时注明出处是基本的学术道德。
4、引用提倡原引,即文献的原始出处,如属转引,标明转引文献。
如:贾宇:《死刑废除的理由》,《法学家》2006年第2期,转引自陈瑞华:《死刑的程序控制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5页。
再如:王叶:《论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法学》2000年第5期,转引自郭文祥:《劳动法修改若干问题研究》,《社科战线》2007年第4期,第45-46页。
5、在引用的段落的右上角以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字[1]、[2]、[3]……自然连续编码(用WORD 文档中的“插入”→引用→脚注尾注可自动生成)。
6、引用期刊论文、报章文章的标示格式为:作者,文章名称,刊载刊物(报纸)名,期号(出刊日期),页码(版面)。
示例:王利明:《论物权效力》,《法学研究》2007年第2期,第112页。
马怀德:《行政许可与第三人利益保障》,《公法研究》(第五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23页。
张卫平:《法律人的“出世”与“入世”》,《法制日报》2007年6月9日第3版。
7、引用网络文章应标出作者、文章名、网址、访问时间。
如:《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xw/lwgf.htm..2007年6月9日访问。
8、引用书籍、著作的标示方法为:作者,书名,出版社及出版日期,页码。
如: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修订版,第221页。
9、引用学位论文注明作者、论文名称、学校名、论文类型(博士/硕士)。
如:王涌:《债的消灭根据考》,中国政法大学2002年博士论文。
10、合作作品的标示。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一)一般规定1.采用脚注(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
2.连续注码。
3.注码放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
4.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六角型括号。
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方括号注明国籍。
5.作者注仅注明作者单位(不含院系)及职称或者职务。
6.一般的感谢语可酌情删去。
如系项目成果,可保留项目名称。
7.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8.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9.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某某书,第×页。
"或者"前引〔2〕,某某文。
"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10.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为"第×页以下。
"11.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
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
12.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13.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
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
14.原则上不可引用网上资料。
(二)注释例1.著作类〔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2.论文类〔3〕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文集、教材类〔4〕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4.译作类〔6〕[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交通大学法律硕士考研书书目整理
交通大学法律硕士考研书书目整理交通大学法律硕士考研书目整理交通大学法律硕士考研是一项重要的考试,涉及的知识体系比较广泛,需要考生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学习。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本文将介绍一些比较重要的考研书目,供考生参考。
一、民法学1.《民法概论》(丁玖淼、张慧敏)——民法学的入门书,对民法基本原理等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2.《物权法论纲》(康存伟)——对物权法进行了系统和详细的阐述,是一本非常重要的教材;3.《债法五讲》(祝成来)——重点介绍了债法关键概念、债权形成、债务履行等内容,适合初学者使用。
二、行政法学1.《行政法学原理》(邹定一)——行政法学的基础教材,对行政法制度、行政法律制度、行政行为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2.《行政法学要义》(龚军)——介绍了现代行政法学理论和方法,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对于理解行政法基本问题有较好的帮助;3.《行政诉讼法学》(赵可夫)——系统阐述了行政诉讼法的制度、程序和实务知识,对于考生的备考具有较大的帮助。
三、刑法学1.《刑法学概论》(卢俊山)——刑法学入门教材,对刑法基本原理、犯罪构成、刑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2.《刑法学基础》(李玉龙)——对刑法学的基本概念、主要原则、犯罪形态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解析;3.《刑法学案例选讲》(王琳)——从犯罪事实、刑法规定以及法律解释、判例等方面具体案例进行了系统分析。
四、经济法学1.《经济法学概论》(许小乐)——介绍经济法基本理论,讨论了经济法的地位、结构、运作方式,注重结合实践问题进行分析;2.《公司法》(童建明)——着眼于公司法的实践操作,对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活动,以及公司与其他主体的关系等方面进行简明扼要的说明;3.《金融法》(张建国)——在介绍金融法的基本法律原则的同时,还分析了金融市场上的交易方式与金融工具的法律性质等问题。
五、国际法学1.《国际法学》(高安国)——介绍国际法的基本原理、主体、法律关系以及国际法适用的具体问题;2.《国际法概论》(刘汉)——重点介绍了国际法的发展历程、组成要素、国际法的归属、实践适用等方面;3.《国际经济法》(徐沙)——介绍了国际经济法的概念、性质、主体、内容等方面,注重分析国际经济法与国内法律的关系。
《中国法学》投稿要求与注释体例
《中国法学》投稿要求与注释体例《中国法学》投稿要求:
1.题材要求:投稿的文章应以中国法律和法学研究为主题,涉及
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等。
2.文章长度:投稿的文章应不少于1500字,包括正文和参考文献。
3.格式要求:文章应使用简体中文撰写,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号,行间距为1.5倍。
4.作者信息:每篇文章应附带作者的姓名、职称、所在机构(或
学校)以及联系方式。
5.作者声明:每位作者应在投稿时附上一份作者声明,声明稿中
应包含作者对该文章内容的真实性和原创性的保证。
6.参考文献:文章中应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引用标准进行参考文
献的引用和注释。
参考文献应按照国内通用的文献著录格式进行编写,包括著者姓名、出版年份、文章题目、期刊名称、卷号和页码等信息。
注释体例:
1.文中引用的法律法规采用脚注形式注明。
例如,用阿拉伯数字
表示脚注,按照引用的先后顺序编号。
注释部分可以放在文中相应位置,或者集中放在文章末尾。
2.对于专业术语或概念的解释,可以使用同样的方式进行注释,
让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内容。
3.图表、数据和引用他人观点时,应标注来源和出处,便于读者
进行查证。
4.在注释中,除了引用他人观点或资料外,也可以加入作者的一
些附注或延伸讨论,以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
总之,《中国法学》期待着关于中国法律和法学研究的高质量投稿。
希望投稿者能够按照以上要求和注释体例撰写并提交优秀的文章,共同促进中国法学研究的发展。
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硕士(法学)2016年推免拟录取名单公示
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硕士(法学)2016年推免拟录取名单公示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院于2015年9月25日进行了2016年推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根据各位复试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结合考生证明材料,复试组经过综合考核,现公布拟录取名单(含凯原第五届卓越法律人夏令营A档的申请者)如下,特此公示一周。
专业学位----法律硕士(法学)序号姓名学校复试成绩1 蔡宇佼华东师范大学151.32 邢路华东师范大学147.03 于梦瑶华东政法大学152.34 王争鸣华东政法大学153.675 李依嬛华南理工大学168.06 张斯玮华中科技大学179.677 何文烨华中科技大学168.678 王莹华中科技大学146.679 宋晓燕吉林大学175.010 吕佳丽南京大学155.011 崔琳琳厦门大学174.312 周游厦门大学182.013 王丽君厦门大学147.314 刘思宇上海交通大学168.015 张瀛舟上海交通大学168.416 蒋雨石上海交通大学163.817 刘晨晨上海交通大学168.218 王惠上海交通大学167.619 章佳丽上海交通大学167.420 宋海新上海交通大学163.621 何婷婷上海交通大学164.422 吴哲锐上海外国语大学182.323 刘嘉越四川大学149.324 雷天歌天津大学140.6725 何丽雅同济大学156.026 朱珣武汉大学139.6727 杨莎莎武汉大学172.328 刘益婵武汉大学166.6729 赵帜武汉大学124.6730 黄颖浙江大学162.331 韩明强浙江大学163.332 张晶浙江大学175.6733 南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65.034 黄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66.035 姜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65.036 刘豆重庆大学130.0凯程教育: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研究生法学》编辑部中英文注释体例(2016
《研究生法学》编辑部中英文注释体例(2016.10.17)正文校对注意事项1. 正文字体为宋体五号,脚注字体为楷体小五号。
主标题为黑体二号加粗,副标题为四号楷体不加粗,作者姓名为四号楷体加粗。
[摘要]和[关键词]为黑体五号加粗,注意[摘要]两个字中间要留2个空格,[摘要]和[关键词]之前要留4个空格,之后要留2个空格。
[摘要]和[关键词]的内容为楷体五号不加粗。
一级标题(一、)为黑体小四加粗,二级标题((一))为黑体五号加粗,其他标题(阿拉伯数字等)的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
2. 各个关键词之间隔2个空格,不使用分号。
3. 正文和脚注中的阿拉伯数字、英文统一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
4. 图和表的标题格式为:“图一(隔2个空格)标题”、“表一标题”(序号采用汉字不是阿拉伯数字),并统一置于图表上方。
5. 引文标号原则上统一置于引文最后一个标点的后面,除非是对某个名词或术语进行解释。
直接引用的文献作为句子的一部分时,引文的句末标点原则上置于后引号之外,只有在冒号加双引号或者与双引号相邻的两个标点为句终标点(句号、问号或叹号)时,句末标点才置于后引号之内。
(见例证)6. 慎重修改直接引用的内容,更不要贸然将间接引用直接加引号变成直接引用,除非核对过原文;如不确定,可以变成间接引用,加“参见”。
7.脚注中引用网址,网址必须放在后面。
8.英文法典应用斜体,而不是加书名号。
附录一:中文注释体例中文注释体例一、一般体例1. 本刊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每篇文章连续注码,不采每页重新注码;注码样式在收稿时不作要求,以清晰规范且方便作者为原则,在排版时统一采用“〔1〕〔2〕〔3〕”形式;注码置于引文的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
2. 正文中直接引用的文献应以双引号注明,间接引用(即“参见”)的文献无须加双引号。
引文超过100字(字数为3行以上)时,不加注双引号,引文部分重新起段,段落左边缩进2个字符,并使用楷体字予以区分。
舞蹈作品侵权认定的误区与匡正——兼评我国首例“静态手段侵犯舞蹈作品版权”案
DOI:10.16614/j.gznuj.skb.2022.02.012舞蹈作品侵权认定的误区与匡正———兼评我国首例“静态手段侵犯舞蹈作品版权”案何 敏1,吴梓茗2(1.2.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上海 200042)摘 要:单个舞蹈动作因其作为客观事实,保护范围难以厘定,且作为他人后续创作舞蹈作品的基础要素,无法独立体现作者的创作意图,故不宜脱离公有领域而另行获得版权保护。
从国际条约规定与世界各国司法实践的现状来看,我国《著作权法》中的舞蹈作品应当以编舞者的动作设计作为表达的核心要素,判断两部舞蹈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也应将动作比对置于首位,不应混淆舞蹈作品与视听类作品各自的保护范围。
同时,判断舞蹈作品是否被非法利用要以连续而非孤立的动作设计的比对结果作为判断依据,这要求侵权人不但要按照动作在原作品中出现的先后顺序对不同动作加以有序编排,且其利用方式必须能完整或实质性地再现动作与动作之间切换时所产生的流动感。
关键词:舞蹈作品;动作设计;静态手段;连续性;流动感;著作权中图分类号:D923.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3X(2022)02-0123-15MisunderstandingsoftheIdentificationoftheInfringementofChoreographicWorksandtheCorrespondingCorrection:ACommentaryontheFirstCaseof“UsingStaticMeanstoinfringetheCopyrightofChoreographicWork”HEMin1,WUZi ming2(1.2.IntellectualPropertySchool,EastChinaUniversityofPoliticalScienceandLaw,Shanghai200042,China)Abstract:Asanobjectivefact,itisimpossibletodefinethescopeofprotectionofasingledancemovement,andasabasicelementwhichcanbeutilizedbyotherstocreateanotherchoreographicwork,itcannotindependentlyreflectthecreativeintentionoftheauthors,soasingledancemovementshouldnotbeseparatedfromthepublicdomainandobtaintheprotec tionofthecopyrightlaw.Fromtheregulationsoftheinternationalcopyrighttreatiesandthepresentsituationofjudicialpracticewithintherestoftheworld,thechoreographicworksinChineseCopyrightlawshouldregardthedesignofmove mentsasthecoreelementofexpression,andthecomparisonofmovementsshouldbeputinthefirstplacewhendeterminingwhethertwochoreographicworksconstituteasubstantialsimilarity.Thescopeofprotectionofchoreographicworksandaud iovisualworksshouldnotbeconfused.Atthesametime,todeterminewhetherthechoreographicworksareutilizedillegallyshouldbaseonthecomparisonofcontinuousmovementsratherthansinglemovement,whichrequirestheinfringenotonlytoarrangedifferentmovementsinanorderlymanneraccordingtothesequenceinwhichthemovementsappearintheorigi nalchoreographicwork,butalsotousethemethodtofullypresentthesenseoffluiditygeneratedwhenswitchingbetween收稿日期:2021-09-16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驱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职务发明制度研究”(16ZDA076)的阶段性成果。
“物权法定原则”的理论反思与制度完善
交大法学SJTULawReviewNo.1(2020)“物权法定原则”的理论反思与制度完善黄泷一目次 一、问题的提出二、本源与变体:“物权类型封闭”与“物权法定”三、物权类型封闭原则的合理性检讨 (一)物权类型封闭原则的概念体系合理性 (二)物权类型封闭原则的实质合理性四、改采物权自由创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改采物权自由创设的必要性 (二)改采物权自由创设的可行性五、中国的立法选择与规范完善 (一)中国是否应该改采物权自由创设? (二)中国是否应该限制物权法律渊源? (三)规范表达的完善六、余论摘要 物权类型封闭原则起源于潘德克顿法学,其本意只是限制私法自治,并无限制物权法律渊源的意图。
东亚地区的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类型封闭原则的亚类型,即在物权类型封闭原则的基础上,附加限制了物权法律渊源。
物权类型封闭原则的形式合理性在于对物债二分体系的维护,其实质合理性则主要在于保障财物的可流通性与交易安全,同时也发挥着公共政策功能。
虽然在公示制度逐渐完善的情况下,物权类型封闭的交易安全保障功能已经减弱,但其在体系维护和公共政策方面仍然发挥着无可替代的功能。
已经实行物权类型封闭原则的国家并无改采物权自由创设的必要,同时物权自由创设本身包含的制度风险也削弱了其可行性。
我国的民法体系、登记制度现状以及特殊国情决定了未来民法典应当维持物权法定原则,但物权法律渊源应当与民法法律渊源保持一致。
立法机关应当对物权法定原则的规范表达进行完善,并对相关制度做出妥善安排。
关键词 物权法定 物权类型封闭 物权自由创设 私法自治 限制物权一、问题的提出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学术界曾就我国是否应当采纳物权法定原则以及采纳何种物权法定原则产生了激烈争议,最终立法者在《物权法》第5条中做出了“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69·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本文系广东高校科研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民法典编纂背景下物权变动条款的评注与修订研究”(项目编号:2018WQNCX04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道德立场与法律技术关系的法哲学分析--“技术中立说”与“技术修
交大法学SJTU Law ReviewNo. 2 (2017)道德立场与法律技术关系的法哲学分析“技术中立说”与“技术修饰说”之批判与重构王琳目次一、技术中立说及其批判二、技术修饰说及其批判三、 法律技术与道德立场关系的理论重构(一) 实践权威正当化一般原理(二) 服务型法律观(三) 法律技术服务说之提倡(四) 法律技术服务说与之前理论的比较四、 回到泸州遗赠案的相关争论(一) 公序良俗原则如何具体化?(二) 法律原则何时适用?五、余论摘要由疑难案件所引发的关于道德立场与法律技术之关系的讨论,可以区分为“技术中立说”与“技术修饰说”两种立场。
这两种立场都包含部分正确性:技术中立说强调法律价值的独立性和法律技术对法官道德判断的约束作用;而技术修饰说则正确地提醒我们关注法律实践的合理性。
但两种学说也都存在重要缺陷:技术中立说忽视了法律技术适用上的争议性;而技术修饰说则消解了独立的法治价值的存在,使法律技术无法独立担当证立裁判结论的角色,却沦为对法官独断的道德立场的话语修饰。
我们需要基于裁判何以能够拥有正当性的法哲学思考,对道德立场与法律技术之关系进行理论重构。
重构之后的技术服务说不反对法官在裁判时进行道德判断,同时对法官如何进行道德判断提供了实质性的方法论指引与约束。
关键词道德立场法律技术正当权威服务型权威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
•91•交大法学2017年第2期十余年过去了,一度引起公众关注和学界热议的泸州遗赠案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
然而,相关社会舆论与学术争论中广泛存在的分歧表明,我们在该案所涉及的裁判方法问题上还远未达成共识。
这也恰恰说明该案蕴藏了巨大的理论价值,值得我们继续对相关深层次法哲学难题发起追问。
本文以道德立场与法律技术的关系问题为切人点,对该案引发的学术讨论做出观察。
在该问题上,我国法学界有两种代表性主张。
“技术中立说”认为,法官在裁判时不应当进行道德判断,而应当单纯运用法律技术解决案件;技术修饰说”认为,法官不应当放弃道德判断,法官应基于自己认为正确的道德立场来选择一种法律解释技术。
欺诈性告知中保险人解除权与撤销权适用关系问题研究——基于典型
2 . 特 别 法优 先适 用说
合同的效力 , 对各 方 利 益 影 响 甚 大 , 因而 一 直是保 险法理论 和实 务 { 巾 的 争 议焦 点 在最高人民法院2 0 1 2年 3 月 发 布 的《 ( 保 险 法) 司法 解 释( 二) 征求 意 见稿 》 第9 条和2 0 1 4 年1 O 月发 布 的《 < 保 险 法> 司法 解释 ( 一 )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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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立法课“走进人大”“采撷”三个首次
交大立法课“走进人大”“采撷”三个首次
杨佳瑛;孙钦伟
【期刊名称】《上海人大月刊》
【年(卷),期】2007(000)009
【摘要】在市人大常委会“走进人大”主题活动一年多的旅程图表中,如果对每个首次采取的做法,都以一朵花儿为标示的话,那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的90多名师生,在模拟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关于实行各项政策促进就业的决定(草案)》的活动中,一口气“采撷”了三个首次之“花”。
【总页数】2页(P33-34)
【作者】杨佳瑛;孙钦伟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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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汇聚科学立法“智囊”——蚌埠市人大常委会首次聘任法律顾问和立法顾问侧记[J], 赵肖灿
2.“开门立法”重源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邀请“第三方”参与五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筛选 [J], 陈余泓
3.从源头保证地方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立法起草工作经验交流会 [J], 邢亚飞
4.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史上的首次立法听证会 [J], 吕文昌
5.立法听证,倾听百姓真实的声音——辽宁省人大党委会首次立法听证会纪实 [J],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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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法学》注释体例
《交大法学》注释体例
佚名
【期刊名称】《交大法学》
【年(卷),期】2013(000)002
【摘要】一、一般规定1.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原则上不引用未公开出版物及网上资料。
2.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样式为:〔1〕〔2〕〔3〕等。
3.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4.数个注释引自于同一资料时,注释体例为:见前注×,某某书/文,第×页。
5.引文出自于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时,注释体例为:第×~×页。
【总页数】1页(P175-17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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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大法学》注释体例 [J], ;
2.《东方法学》投稿要求及注释体例 [J],
3.《东方法学》投稿要求及注释体例 [J],
4.当代中国法学教学范式研究——以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为视角 [J], 胡加祥
5.上海交大法学院院长:我国法学人才培养缺点明显 [J], 韩晓蓉;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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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法学》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1.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原则上不引用未公开出版物及网上资料。
2.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样式为:〔1〕〔2〕〔3〕等。
3.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4.数个注释引自于同一资料时,注释体例为:见前注×,某某书/文,第×页。
5.引文出自于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时,注释体例为:第×~×页。
6.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不要使用“拙文”等自谦词。
7.引用外文的,依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二、范例
1.著作类〔1〕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页。
2.论文类〔2〕朱芒:《行政立法程序基本问题试析》,载《中国法学》2000年第1期,第56~65页。
3.文集类〔3〕顾祝轩:《论不动产物权变动“公信原则”的立法模式———“绝对的公信”与“相对的公信”之选择》,载孙宪忠主编:《制定科学的民法典:中德民法典立法典立法研讨会文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59页。
4.译作类〔4〕[德]海因里希·迈尔:《古今政治哲学中的核心问题》,林国基等译,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
5.报纸类〔5〕许多奇:《“带头大哥”为何涉嫌非法集资》,载《解放日报》2007年10月15日第13版。
6.古籍类〔6〕《史记·秦始皇本纪》。
7.辞书类〔7〕《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4页。
8.港台类〔8〕傅崐成编著:《海洋管理的法律问题》,台湾文笙书局2003年版,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