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倍数空气泡沫产生器的安装及保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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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产生装置的安装

泡沫产生装置的安装

5.6泡沫产生装置的安装5.6.1 低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液上喷射的泡沫产生器应根据产生器类型安装,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 水溶性液体储罐内泡沫溜槽的安装应沿罐壁内侧螺旋下降到距罐底 1.0~1.5m处,溜槽与罐底平面夹角宜为30°~45°;泡沫降落槽应垂直安装,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降落槽高度的5‰,且不得超过30 mm ,坐标允许偏差为25 mm ,标高允许偏差为±20mm。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但不得少于 1 个。

检查方法:用拉线、吊线、量角器和尺量检查。

3 液下及半液下喷射的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应水平安装在防火堤外的泡沫混合液管道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在高背压泡沫产生器进口侧设置的压力表接口应竖直安装;其出口侧设置的压力表、背压调节阀和泡沫取样口的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环境温度为0℃及以下的地区,背压调节阀和泡沫取样口上的控制阀应选用钢质阀门。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 1 个储罐的安装数量。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5 液下喷射泡沫产生器或泡沫导流罩沿罐周均匀布置时,其间距偏差不宜大于100mm。

检查数量:按间距总数的10%,且不得少于 1 个储罐的数量。

检查方法:用拉线和尺量检查。

6 外浮顶储罐泡沫喷射口设置在浮顶上时,泡沫混合液支管应固定在支架上,泡沫喷射口T 型管应水平安装,伸入泡沫堰板后应向下倾斜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且不得少于 1 个储罐的安装数量。

检查方法:用水平尺、量角器和尺量检查。

7 外浮顶储罐泡沫喷射口设置在罐壁顶部、密封或挡雨板上方或金属挡雨板的下部时,泡沫堰板的高度及与罐壁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储罐总数的10%检查,且不得少于 1 个储罐。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8 泡沫堰板的最低部位设置排水孔的数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沿泡沫堰板周长均布,其间距偏差不宜大于20mm 。

立式泡沫发生器

立式泡沫发生器

立式空气泡沫产生器产品说明PCL系列低倍数空气泡沫产生器是一种立式固定安装在油罐上,产生和喷射空气泡沫的灭火装置。

当供给的泡沫混合液流,经输送管道通过产生器时形成空气泡沫进入油罐,扑灭油类火灾。

工作原理PCL系列泡沫产生器主要有泡沫发生器,泡沫喷管和导流罩三个部分组成。

当泡沫混合液流过泡沫发生器时,形成扩散的雾化射流,在其周围产生负压,吸入空气形成泡沫,空气泡沫通过泡沫喷管到导流罩喷入储罐内,覆盖燃烧液面。

产品型号P C L —□混合液额定流量(L/S)安装方式:立式产生器泡沫设备技术参数型号工作压力(MPa)额定工作压力(MPa)混合液额定流量(L/S)发泡倍数PCL40.3~0.6 0.5 4≥5PCL8 8 PCL16 16 PCL24 24安装、使用、维护1、低倍数空气泡沫产生器进口的额定压力为0.5MPa,也可以在0.3~0.6MPa压力范围内使用,使混合液流量和泡沫量相关变化如流量曲线图所示。

2、为了防止易燃液体储罐内气体蒸发外漏,壳体出口端须安装密封件。

该密封件在0.2Mpa的混合液的冲击下可脱落。

3、导板安装在储罐内壁上,保证泡沫沿罐壁淌下,平稳地覆盖在燃烧液面上,以提高灭火效果。

4、安装结束后,取下密封件,进行喷射试验,以观察喷射泡沫是否正常,水泵供水压力和产生器进口压力是否符合要求,管路有无渗漏现象等。

最后安装好密封件。

5、低倍数空气泡沫产生器整个管道须保证通畅,检查堵塞现象。

密封件是否完好。

6、产生器安装在直径较小的储罐壁上连接法兰平面与储罐圆弧连处密封有困难时可直接采用将连产生器的导流罩直接焊在储罐壁上。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 号文)的要求,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深圳捷星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卫士消防设备分公司、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等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我国泡沫灭火系统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在总结多年来我国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和国内相关标准、规范,对《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98 进行了全面修订,同时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施工、院校、制造、消防监督、应用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

本规范共分8 章和4 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进场检验、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维护管理及附录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规范管理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 号,邮编300381 )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深圳捷星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卫士消防设备分公司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主要起草人:李靖飞石守文沈纹宋旭东刘国祝李深梁冯松杜增虎伍津许杨丙杰1 总则1.0.1 为保障泡沫灭火系统(或简称系统)的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制定本规范。

泡沫产生器

泡沫产生器

立式泡沫产生器
(LTPCL)
立式泡沫产生器属低倍数泡沫产生装置,作用是将泡沫比例混合器输送来的泡沫混合液生成空气泡沫的一种设备。

立式泡沫产生器安装在固定顶油罐上部。

立式泡沫产生器是我公司新开发的产品,相比老款卧式的优点再于及安装简便、样式新颖、便于维护和保养(我公司也可提供PC型泡沫产生器)。

一、产品用途
中、低倍泡沫产生器用于扑救甲、乙丙类液体火灾,是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关键部件。

二、结构尺寸
三、安装
安装前,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如;密封玻璃;过滤网等),然后再进行安装。

安装时除符合GB50151-2010《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及相关规范外,还应符合下述要求:
1、泡沫产生器喷口必须安装在固定顶油罐可能出现的最高液面之上。

2、安装时符合要求。

三、LTPCL型立式泡沫产生器安装示意图
四、主要性能参数。

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1、泡沫灭火系统
抗溶性泡沫
主要用于扑救水溶性可燃液体火灾的泡 沫,称之为抗溶性泡沫灭火剂。 醇、醛、酮、有机酸等物质着火,如果 用水或者普通泡沫施救,很快就溶在一起, 很难将火扑灭,所以,必须使用抗溶性的泡 沫救火。 抗溶性泡沫分为:金属皂型、凝胶型和 多功能氟蛋白型。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1、泡沫灭火系统
空气泡沫种类较多,有10多种;如:蛋白泡沫、抗溶蛋白泡 沫;氟蛋白泡沫、抗溶氟蛋白泡沫;水成膜泡沫、抗溶水成膜泡 沫以及A类泡沫等。 蛋白泡沫灭火剂:以天然蛋白的水解产物及适量的添加剂制成的。 合成泡沫灭火剂(成膜类):以表面活性剂和适量的添加剂为基 料制成的 。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2、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移动式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2、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喷淋系统
泡沫喷淋系统也属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是一种以喷头为喷洒装置的自动低倍泡沫系统。 系统采用蛋白类泡沫液时,喷头应采用吸气型 喷头,即:泡沫喷头。系统采用水成膜类泡沫 液时,可采用非吸气型喷头,即:标准水喷头。 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供 水系统、泡沫比例混合装置、雨淋阀组、喷头 等组成。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1、泡沫灭火系统
氟蛋白泡沫液
含有氟碳表面活性剂的蛋白泡沫液,称为氟蛋 白泡沫液。 这类灭火剂的灭火原理与蛋白泡沫基本相同。 但由于氟碳表面活性剂的作用,使它灭火性能大大 提高。其优势在于:表面张力和界面张力显著降低, 产生泡沫所需能量减少;流动性好、能以较薄的泡 沫层极快地覆盖油面,而且泡沫层不易被分割破坏, 具有良好的自封闭作用,使灭火速度加快;抵抗油 类污染的能力较强;由于氟碳链既有疏水性,又有 疏油性,既可以在泡沫和油交界面上形成水膜,也 可以把油滴包于泡沫中,阻止油蒸发,迅速灭火。 适用与干粉联用,使可燃液体与空气隔绝,防止复 燃。

(PC4、PC8、PC16、PC24)泡沫产生器使用说明书

(PC4、PC8、PC16、PC24)泡沫产生器使用说明书

精心整理(长沙龙吟消防泡沫设备系列说明-01007)PC型低倍数泡沫产生器使PC系列低倍数泡沫产生器混合液流量Q:Q=K·√P(Q:L/s、P:MPa)产生器适合配用:3%和6%各种类型泡沫液三、结构结构图如下:图1产生器结构图1、2、3、1.*6.4、弯头与管道连接(制作尺寸可以以图6作参考)。

四、安装1、由壳体、喷管组(自制)、导板组等构成的横式产生器,是固定安装在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上部使用的液上喷射泡沫设备。

2、产生器应水平安装在储罐壁上部,不宜安装在储罐顶部。

安装时导板组上的罩板朝下,不宜侧装。

用于外浮顶储罐时,应安装在储罐顶端的泡沫导流罩上。

安装产生器时应先在储罐壁上开孔,储罐上部要留有足够的空间,产生器进口要高于储罐存液面线一定尺寸,以免影响泡沫质量及泡沫形成,并防止液体从产生器口流出(开孔尺寸参见图3)。

3、a、储罐外安装导板组和喷管组步骤(见图5):①将垫片(3)及连接法兰(4)用螺栓(5)和螺母(1)先固定在储罐壁(2)上。

②将导板组拆开,先将上导板(8)从开孔伸入储罐内套在安装导板组的螺栓(5)上并拧紧螺母(9③(bc1、231.4、5、产生器也可用于向储罐防护堤内喷射泡沫扑救防护堤内流淌火灾。

安装在防护堤外使用时,应安装在能使泡沫液流淌至燃烧液面的挡板上。

6、产生器安装在直径较小的储罐壁上,连接法兰平面与储罐壁圆弧面连接处有密封困难时,可以采取增加垫片或将连接法兰焊接在储罐壁上的办法。

7、特殊情况下产生器的安装应本着不影响产生器性能为原则,如喷管组的直径可稍大但不要小,长度可稍长不要短;导板组或其他缓冲装置只能有不能无。

导板组改换成其他缓冲装置时,其与储罐壁连接方式应按缓冲装置的结构具体确定,其要求应满足前面所述的原则。

8、为保证产生器的安全,应在产生器下设有支架等。

由于发生火灾时可能产生储罐破裂或变形而使产生器及管道遭到损坏。

为减轻损坏,应在产生器进口管道中安装一段能起缓冲作用的金属软管或采取其他措失。

说明书-泡沫装置

说明书-泡沫装置
本装置使用的泡沫液为低倍数泡沫液,推荐使用水成膜类泡沫液,以下简 称泡沫液。
产品执行标准是 Q/3201NXQ 109-2003《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部件》。 1.1 装置型号的组成及示意:
例: P Z H 64 / □ 泡沫液贮罐储量,单位为 L 最大混合液流量 64L/s 比例混合装置 泡沫设备
如:PZH64/3000 表示泡沫液贮罐储量为 3000L。 1.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用示意:
当系统工作时,压力水源通过进水管由进水阀向贮罐充水挤压胶囊置换出 泡沫液在比例混合器中与水按比例混合成低倍数泡沫混合液,由出口输送出去。
2
3
3.技术特性 表 1:主要性能和参数 泡沫混合液流量 可选范围(L/s) 混合器进口工作压力 可选范围(MPa)
混合比(%)
贮液罐储量 可选范围(L) 混合器进出口 压力损失(%) 装置进出口
排放阀 6
罐内排气阀 2
充液
罐内排气阀 2 无水冲出时,停止充液
关闭
排泡沫液阀 4
罐内排气阀 2
清洗加液管路, 位标管路
位标阀 7
关闭 结束
排放阀 6
充装泡沫液流程图
6
5.1.2 泡沫贮罐充水、充泡沫液方法之二(上加液口法)。 从上加液口加水(见图六):
罐内充水
旋下上加液口堵头
打打开开
囊内排气阀 8
11
混合液流量(L/s)
160 152 144 136 128 120 112 104 96 88 80 72 64 56 48 40 32 24 16
8 0
0
条件:
1.供液时间30min
2.混合比3%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8000 9000

PCL系列空气泡沫产生器

PCL系列空气泡沫产生器

系列空气泡沫产生器成都捷晟制造有限责任公司PCL系列空气泡沫产生器一、前言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以下简称泡沫系统),是将泡沫喷入燃烧液体表面形成泡沫层或一层膜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液上喷射空气泡沫产生器(以下简称产生器),是泡沫系统中产生和喷射泡沫的关键消防设备。

二、技术参数产生器进口压力范围是P:0.3~0.6MPa,混合液流量Q:Q=K·√P (Q:L/S、P:MPa)产生器适合配用:3%和6%各种类型泡沫液。

三、结构结构图如下:图1 产生器结构图1、挡板:安装于罐壁内,使泡沫能沿储罐内壁流淌到燃烧液面上。

2、壳体(其中包括密封玻璃):用于确定混合液流量大小、吸进空气产生泡沫。

3、喷管(用户自制):用于连接储罐壁与泡沫产生器。

图2 喷管组结构图(用户现场自制)支架防爆堤图3 安装图示意图1.连接法兰 2.喷管 3. 罐壁喷管组结构参数(见图2)4、产生器进口端(用户自制件):系统管网与壳体相连接件,法兰连接。

四、安装1、由壳体、喷管组(自制)、导板组等构成的立式产生器,是固定安装在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上部使用的液上喷射泡沫设备。

2、产生器应垂直安装在储罐壁上部,不宜安装在储罐顶部。

安装时导板组上的罩板朝下,不宜侧装。

用于外浮顶储罐时,应安装在储罐顶端的泡沫导流罩上。

安装产生器时应先在储罐壁上开孔,储罐上部要留有足够的空间,产生器进口要高于储罐储存液面线一定尺寸,以免影响泡沫质量及泡沫形成,并防止液体从产生器口流出。

(开孔尺寸参见图2)。

3、产生器安装步骤:A:储罐外安装导板组和喷管组步骤(见图5):a、将M16螺栓穿入(D5)孔内,加上平垫,用螺母压紧。

将导板组拆开,先将上导板从开孔伸入储罐内套在安装导板组的螺栓上并拧紧螺母,固定后,再将下导板伸入储罐内与上导板组装起来拧紧螺母;将M16螺栓与罐壁焊接。

b、将喷管(2)焊接在罐壁上(注意法兰方向)。

B:将壳体与喷管组进行法兰联接;C:将整个产生器通过法兰与系统联接起来。

不同类别泡沫产生器的安装说明

不同类别泡沫产生器的安装说明

一、低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液上喷射的泡沫产生器应根据产生器类型安装,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水溶性液体储罐内泡沫溜槽的安装应沿罐壁内侧螺旋下降到距罐底1.0~1.5m处,溜槽与罐底平面夹角宜为30°~45°;泡沫降落槽应垂直安装,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降落槽高度的5‰,且不得超过30 mm ,坐标允许偏差为25 mm ,标高允许偏差为±20mm。

3.液下及半液下喷射的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应水平安装在防火堤外的泡沫混合液管道上。

4.在高背压泡沫产生器进口侧设置的压力表接口应竖直安装;其出口侧设置的压力表、背压调节阀和泡沫取样口的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环境温度为0℃及以下的地区,背压调节阀和泡沫取样口上的控制阀应选用钢质阀门。

5.液下喷射泡沫产生器或泡沫导流罩沿罐周均匀布置时,其间距偏差不宜大于100mm。

6.外浮顶储罐泡沫喷射口设置在浮顶上时,泡沫混合液支管应固定在支架上,泡沫喷射口T 型管应水平安装,伸入泡沫堰板后应向下倾斜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外浮顶储罐泡沫喷射口设置在罐壁顶部、密封或挡雨板上方或金属挡雨板的下部时,泡沫堰板的高度及与罐壁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8.泡沫堰板的最低部位设置排水孔的数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沿泡沫堰板周长均布,其间距偏差不宜大于20mm 。

9.单、双盘式内浮顶储罐泡沫堰板的高度及与罐壁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10.当一个储罐所需的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并联安装时,应将其并列固定在支架上,且应符合本条第3 款和第4 款的有关规定。

11.半液下泡沫喷射装置应整体安装在泡沫管道进入储罐处设置的钢质明杆闸阀与止回阀之间的水平管道上,并应采用扩张器(伸缩器)或金属软管与止回阀连接,安装时不应拆卸和损坏密封膜及其附件。

二、中倍数泡沫发生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不得损坏或随意拆卸附件。

三、高倍数泡沫发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倍数泡沫发生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泡沫灭火系统维护保养实施细则

泡沫灭火系统维护保养实施细则

泡沫灭火系统维护保养实施细则1.目的对泡沫灭火系统维护保养工作的内容及要求作出规定,确保设施完好,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泡沫灭火系统设施的维护保养。

3.引用标准GB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4.工作内容4.1系统的定期检查和试验4.1.1每半个月应按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测。

4.1.2每周应对消防泵和备用动力进行一次启动试验。

4.1.3每季度应对系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低倍数泡沫产生器,中、高倍数泡沫产生器、泡沫喷头、固定式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进行外观检查,应完好无损。

(2)对固定式泡沫炮的回转机构、仰俯机构或电动操作机构进行检查,性能应达到标准的要求。

(3)消火栓和阀门的开启与关闭应自如,不应锈蚀。

(4)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道及附件不应有损伤。

(5)电源及电气设备工作状态应良好。

(6)供水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应正常。

4.1.4每年应对系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及要求除按季规定的检查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年检时,降低、中倍数泡沫混合液立管和液下喷射防火梯内泡沫管道以及高倍数泡沫发生器进口端控制阀后的管道外,其余管道应全部冲洗,清除绣渣;(2)对低、中倍数泡沫混合液立管,只清除绣渣。

4.1.5系统运行每隔2-3a,应按下列规定对系统进行彻底的检查和试验,并填写系统年检记录表;(1)对于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液上及液下喷射、泡沫喷淋、固定式泡沫炮和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进行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的设备、设施、管道及附件进行全面检查;(2)对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在防护区内进行喷泡沫试验,对系统所有的设备、设施、管道及附件进行全面检查;(3)系统检查和试验完毕,应对消防泵、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比例混合器、管道过滤器等用清水进行彻底冲洗清除绣渣,并立即放空,然后涂漆。

4.1.6对检查和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损坏或不合格者应立即更换,并应使系统恢复到正常状态。

泡沫发生器施工方案

泡沫发生器施工方案

泡沫产生器施工方案空气泡沫产生器主要由壳体组、泡沫喷管组和导板组三个部份构成。

当泡沫混合液流过产生器喷咀时,形成扩散的雾化射流,在其周围产生负压,从而吸入大量空气形成空气泡沫,空气泡沫通过泡沫喷管和导板输入贮罐内,沿罐壁淌下,平稳地复盖在燃烧液面上。

一、结构原理图1结构原理 1、密封玻璃2、玻璃压圈3、喷咀4、滤网5、罩板6、壳体 7、泡沫喷管组8、壳体组9、导板组表2 尺寸及重量型号尺寸(毫米)重量(公斤)LL1L2L3L4H D D1D2PC410002162201606190ZG2″16016515PC8100022825017066210ZG21/2″18519020PC16100023040021098270ZG3″23526024PC241000234550225130302ZF4″26029040注:重量中不包括用户自行配制的管和弯头重量。

图2泡沫喷管组1、连接管2、90°弯头3、喷管4、出口管表3 泡沫喷管组用户自配件尺寸参考表型号D 3D 4L 5L 6L 7L 8L 990°弯头 PC4130 75.5 952 108 110 30521/2″PC8150 88.5 945 111 116 3253″PC16200 140 918 118 122 4155″PC242251059071221324556″表4 密封玻璃尺寸表二、使用说明1、空气泡沫产生器进口标定工作压力为0.5Mpa ,也可以在0.3—0.5Mpa 压力范围内使用,但混合量和泡沫量相应变化。

型 号 D 5 D 6 PC4 78 64 PC8 93 79 PC16 139 124 PC241651492、从水泵上要配有PH32、PH64型空气泡沫混合器按比例输送空气泡沫液。

3、本产生器配有3%型和6%型普通空气泡沫液。

4、为防止易燃液体贮罐内气体蒸发外漏,壳体出口端必须安装密封玻璃。

该玻璃一面刻有易碎裂痕,混合液流压力在0.1—0.2Mpa时即可冲碎。

泡沫发生器施工方案

泡沫发生器施工方案

泡沫产生器施工方案空气泡沫产生器主要由壳体组、泡沫喷管组和导板组三个部份构成。

当泡沫混合液流过产生器喷咀时,形成扩散的雾化射流,在其周围产生负压,从而吸入大量空气形成空气泡沫,空气泡沫通过泡沫喷管和导板输入贮罐内,沿罐壁淌下,平稳地复盖在燃烧液面上。

一、结构原理图1结构原理 1、密封玻璃2、玻璃压圈3、喷咀4、滤网5、罩板6、壳体 7、泡沫喷管组8、壳体组9、导板组表2 尺寸及重量型号尺寸(毫米)重量(公斤)LL1L2L3L4H D D1D2PC410002162201606190ZG2″16016515PC8100022825017066210ZG21/2″18519020PC16100023040021098270ZG3″23526024PC241000234550225130302ZF4″26029040注:重量中不包括用户自行配制的管和弯头重量。

图2泡沫喷管组1、连接管2、90°弯头3、喷管4、出口管表3 泡沫喷管组用户自配件尺寸参考表型号D 3D 4L 5L 6L 7L 8L 990°弯头 PC4130 75.5 952 108 110 30521/2″PC8150 88.5 945 111 116 3253″PC16200 140 918 118 122 4155″PC242251059071221324556″表4 密封玻璃尺寸表二、使用说明1、空气泡沫产生器进口标定工作压力为0.5Mpa ,也可以在0.3—0.5Mpa 压力范围内使用,但混合量和泡沫量相应变化。

型 号 D 5 D 6 PC4 78 64 PC8 93 79 PC16 139 124 PC241651492、从水泵上要配有PH32、PH64型空气泡沫混合器按比例输送空气泡沫液。

3、本产生器配有3%型和6%型普通空气泡沫液。

4、为防止易燃液体贮罐内气体蒸发外漏,壳体出口端必须安装密封玻璃。

该玻璃一面刻有易碎裂痕,混合液流压力在0.1—0.2Mpa时即可冲碎。

立式泡沫产生器安装说明

立式泡沫产生器安装说明

PC系列空气泡沫产生器广州策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空气泡沫产生器商品描述:空气泡沫产生器固定水平安装在油罐顶壁上,当具有一定混合比的泡沫液通过产生器时,吸入大量空气产生泡沫, 将泡沫喷入燃烧液面形成泡沫层或一层膜,是低倍数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的关键设备。

适用于独立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库区和机动消防设施不足的企业附属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灭火系统如下图一、技术参数性能参数型号额定进口压力(MPa)额定混合液量(L/S)发泡倍数特性系数K值PC40.5 465.75PC8 8 11.5 PC16 16 23.0 PC24 24 34.5 产生器进口压力范围P: 0.3~0.6MPa,混合液流量Q: Q=K•√P ( Q:L/S、P:MPa)产生器适合配用: 3%和6%各种类型泡沫液。

二、结构结构图如下:图1 产生器结构图1、导板组2、喷管组(用户自制)3、壳体组型号外形尺寸(mm)RLL1L2L3L4D1D2PC4 110 1000 215 60 160 165 160 R2 PC8 150 1000 230 65 170 190 185 R21/2 PC16 200 1000 230 100 210 260 235 R3 PC24 275 1000 235 130 225 290 260 R41、壳体(其中包括喷嘴、密封玻璃等):用于确定混合液流量大小、吸进空气产生泡沫。

2、导板组:安装于罐壁内,使泡沫能沿储罐内壁流淌到燃烧液面上。

3、喷管组(用户自制件):将泡沫由壳体传送至罐壁内;(参考图2其中焊接法兰3、连接法兰6、喷口法兰8、垫片由厂家提供,其余用户现场自制)。

图2 喷管组结构图(用户现场自制)1. *弯头2. *长喷管3. 焊接法兰4. 垫片5. 垫片6. 连接法兰7. 垫片8. 喷口法兰9. *出口管 (*号为用户自备)喷管组结构参数(见图2)型号外形尺寸(mm) 90°焊接弯头(mm)L L1 L2 L3 L4 D D1 D2 b 公称通径外径半径PC4 95 900 5 45 95 76 130 125 5.5 65 76 95 PC8 114 880 5 36 114 89 152 150 4.5 80 89 114PC16 127 867 5 60 127 139 210 200 4.5 125 140 127PC24 152 842 5 50 152 159 240 225 4.5 150 159 1524、产生器进口端(用户自制件):系统管网与壳体相连接件,圆锥螺纹连接,可用通用螺纹弯头与管道连接(制作尺寸以产品说明书作为参考)。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检查与维护管理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检查与维护管理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检查与维护管理
根据系统的类型及该系统对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重要性来决定周检、月检、半年检及年检的制度。

对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独立的库房、堆场等,检查和维护要求如下:
1)周检。

周检通常应当检查:启动泵,看能否按时启动,运转是否良好;管道和阀门有无泄漏,管道和泡沫产生器有无损坏;全部操作装置和部件是否完好;消防泵能否正常供水,压力是否适宜。

以上各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修理或更换。

2)月检。

除周检内容外,还应对操作者进行检查,考核他们对系统中设备的性能、用途、作用的掌握程度。

3)季检。

应对全部电器装置和报警系统进行检查和试验。

4)半年检。

半年检通常应当检查:检查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有无机械损伤、腐蚀,空气入口有无堵塞,以及所有阀件手动是否灵活;对地上管道进行压力试验,以检查这些管道有无腐蚀及机械损伤;检查用过或做过流量试验后的清扫情况;检查报警和自动设备、自动和手动装置,看其性能是否正常良好;对泡沫液及其储存器,检查设备是否被损坏,液位高低是否符合要求等。

5)年检。

年检除了半年检查的项目外,还要对泡沫液的成分和性能进行分析测试。

将泡沫液样品送交检测中心进行分析测试,或交产生厂家进行化验分析。

仔细检查储存泡沫液的容器内有无沉淀物或沉降物。

半固定泡沫式灭火系统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检查
和维修养护制度。

对地下管道应按规范规定周期检查一次。

低倍数泡沫产生器的通用技术标准

低倍数泡沫产生器的通用技术标准

低倍数泡沫产生器的通用技术标准
低倍数泡沫产生器的通用技术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 泡沫产生器应符合相关规定,如对于固定顶储罐和按固定顶储罐对待的内浮顶储罐,宜选用立式泡沫产生器。

2. 泡沫产生器进口的工作压力应为其额定值±。

3. 泡沫产生器的空气吸入口及露天的泡沫喷射口,应设置防止异物进入的金属网。

4. 横式泡沫产生器的出口,应设置长度不小于1m的泡沫管。

5. 外浮顶储罐上的泡沫产生器,不应设置密封玻璃。

6. 泡沫堰板与罐壁的距离不应小于,高度不应小于。

7. 单个泡沫产生器的保护周长不应大于24m。

8. 非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min·㎡,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固定顶储罐的倍,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

9. 火车装卸栈台的泡沫混合液量不应小于30L/s、汽车装卸栈台不应小于8L/s,泡沫混合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

请注意,具体技术标准可能因应用场所、使用条件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来执行。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2〕3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为国家标准,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1月10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通知,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中国石化总公司北京设计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大庆石油勘察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市公安局消防总队等五个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的同志遵照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我国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科学研究、设计和使用现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和研究,结合国内历次大型及中日石油灭火试验,对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等进行验证,并专门为环泵式比例混合流程在自灌条件下适用情况进行了验证,在吸收现有科研成果和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参考了美国、日本、德国、苏联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安装、验收规范和资料,并征求了部分省、市和有关部、委所属的科研、设计、高等院校、大型石油化工企业以及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等部门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二个附录。

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泡沫液和系统型式的选择,系统设计,系统组件等。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希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地址:天津市李七庄,邮政编码:300381),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PCL立式空气泡沫产生器使用说明书

PCL立式空气泡沫产生器使用说明书
六、使用和保养
1、应注意供给的混合物中无杂物,以免产生器堵塞。 2、应保证产生器的吸气孔畅通,不被杂物堵塞。 3、应经常检查产生器是否完好,发现损坏件应及时调换。
电话:027-85585636 传真 027-85585939 网址:
D
D1
D2
D4
D5
E
F
PCL4 100
20
76
145 DN65 145 2-φ15 124
30
PCL8 110
22
110
180 DN100 180 2-φ18 150
50
PCL16 130
22
139
210 DN125 210 2-φ18 185
80
PCL24 150
24
160
240 DN150 240 2-φ18 206
武汉磐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三、结构
图 1 产生器结构图
型号
PCL4 PCL8 PCL16 PCL24
A
B
215 190
290 224
330 250
385 295
外形尺寸(mm)
C
厚度
E
100 185
DN50
110 220
DN65
130 250
DN100
150 285
DN125
F DN65 DN100 DN125 DN150
b、将喷管(2)焊接在罐壁上(注意法兰方向)。 B:将壳体与喷管组进行法兰联接; C:将整个产生器通过法兰与系统联接起来。
五、安装注意事项:
1、如果使用产生器用于扑救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火灾,导板组则不适用,而应换成其 他合适的缓冲装置(如降落槽、泡沫溜槽等)。 2、产生器的喷嘴不能被杂物堵塞。在安装泡沫产生器前应对管道进行冲洗,待确保管道中 无杂物后再将泡沫产生器装好,然后进行泡沫系统调试。 3、为防止储罐内气体从产生器处外泄,在产生器壳体组出口端装有密封玻璃。密封玻璃一面 有易碎划痕,有划痕面应朝出口方向安装。密封玻璃受到 0.2MPa 压力混合液冲击时将破碎。 密封玻璃应在泡沫系统调试后再安装。每使用一次或其他原因造成密封玻璃损坏,应及时更 换。 4、产生器也可用于向储罐防护堤内喷射泡沫扑救防护堤内流淌火灾。安装在防护堤外 使用 时,应安装在能使泡沫流淌至燃烧液面的挡板上。 5、特殊情况下产生器的安装应本着不影响产生器性能为原则,如喷管组的直径可稍大但不 要小,长度可稍长不要短;导板组或其他缓冲装置只能有不能无。导板组改换成其他缓冲装 置时,其与储罐壁连接方式,应按缓冲装置的结构具体确定,其要求应满足前面所述的原则。 6、为保证产生器的安全,应在产生器下设有支承架等。由于发生火灾时可能产生储罐破裂 或变形而使产生器及管道遭到损坏。为减轻损坏,应在产生器进口管道中安装一段能起缓冲 作用的金属软管或采取其他措施。

泡沫产生器使用说明书

泡沫产生器使用说明书

(长沙龙吟消防泡沫设备系列说明-01007)PC型低倍数泡沫产生器使用说明书长沙龙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Chang Sha Long Yin Fire-Fighting Equipment Co., LTD(1)Tel: ()PC 系列低倍数泡沫产生器产生器进口压力范围是P :~混合液流量Q : Q=K ·√P(Q:L/s 、P:MPa) 产生器适合配用: 3%和6%各种类型泡沫液三、 结构结构图如下:图1 产生器结构图1、导板组2、喷管组(用户自制)3、壳体组2、喷管组(用户自制件):将泡沫由壳体传送至罐壁内;(参考图2其中焊接法兰3、连接法兰6、喷口法兰8、垫片由厂家提供。

其余用户现场自制)。

3、壳体(其中包括喷嘴、密封玻璃等):用于确定混合液流量大小、吸进空气产生泡沫。

图2 喷管组结构图(用户现场自制)1.*弯头2.*长喷管3.焊接法兰4.垫片5.垫片6.连接法兰7.垫片8.喷口法兰9.*出口管(*号为用户自备)喷管组结构参数(见图2)通用螺纹弯头与管道连接(制作尺寸可以以图6作参考)。

四、安装1、由壳体、喷管组(自制)、导板组等构成的横式产生器,是固定安装在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上部使用的液上喷射泡沫设备。

2、产生器应水平安装在储罐壁上部,不宜安装在储罐顶部。

安装时导板组上的罩板朝下,不宜侧装。

用于外浮顶储罐时,应安装在储罐顶端的泡沫导流罩上。

安装产生器时应先在储罐壁上开孔,储罐上部要留有足够的空间,产生器进口要高于储罐存液面线一定尺寸,以免影响泡沫质量及泡沫形成,并防止液体从产生器口流出(开孔尺寸参见图3)。

图3 储罐壁上开孔图3a、储罐外安装导板组和喷管组步骤(见图5):①将垫片(3)及连接法兰(4)用螺栓(5)和螺母(1)先固定在储罐壁(2)上。

②将导板组拆开,先将上导板(8)从开孔伸入储罐内套在安装导板组的螺栓(5)上并拧紧螺母(9)固定后,再将下导板(6)伸入储罐内与上导板组装起来拧紧螺母(7)。

泡沫灭火系统使用与维护保养中级精品PPT课件

泡沫灭火系统使用与维护保养中级精品PPT课件
固定式泡沫系 统
系统按配置的 设备不同分类
储罐区 低倍泡沫系统
泡沫喷淋系统
半固定式泡沫 系统
移动式泡沫系 统
泡沫炮系统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由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产生器 等组成,通过固定管道将各组件连接起来,固定安装在使 用场所,当被保护油罐发生火灾时使用,这是一个完整的 独立灭火系统。(见图3-43)
系统适用于: 1. 独立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2. 机动消防设施不足的企业附属甲、乙、丙类液体储罐
区。
(见图3-43)
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由消防水源、泡沫消防车、消防水带、泡沫产生器等组成 。其中泡沫产生器和带控制阀的泡沫管道固定安装在油罐 上,通过固定管道连接并引到防火堤处的安全处,且装有 接口,当被保护油罐发生火灾时,用消防水带将泡沫消防 车与接口连接起来,通过泡沫消防车向管道供给泡沫混合 液,经泡沫产生器喷射进行灭火(图3-44)
• 1.系统操作说明
• 为保证着火时操作人员迅速启动泡沫系统,最大 限度地避免泡沫系统误操作,泡沫系统投入使用 前,应编制好设备使用与维护说明、系统操作程 序与示意图,并制成牌匾悬挂在易于阅读处;对 系统设备、控制阀门等进行编号,并制作相关标 牌安放在泡沫设备、控制阀门等上面或旁边;用 较醒目的标志指示出系统管道的走向。系统操作 说明等所有文件应存档。
不大于5m的地上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 3. 卧式储罐区 4. 甲、乙、丙类液体装卸区易于泄露的场所。
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组成示意图
泡沫喷淋灭火系统
泡沫喷淋系统: 泡沫喷淋系统也属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是一种以喷头为 喷洒装置的自动低倍泡沫系统。 系统采用蛋白类泡沫液时,喷头应采用吸气型喷头,即: 泡沫喷头。 系统采用水成膜类泡沫液时,可采用非吸气型喷头,即: 标准水喷头。 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供水系统、泡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考点-泡沫产生装置的安装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考点-泡沫产生装置的安装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考点:泡沫产生装置的安装XX:__________指导: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泡沫产生装置的安装1.低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安装(1)安装要求①液上喷射的泡沫产生器要根据产生器的类型安装,并符合设计要求。

液上喷射泡沫产生器,有横式和立式两种类型,具体实物图见图3-8-3-5所示。

横式泡沫产生器要水平安装在固定顶储罐罐壁的顶部或外浮顶储罐罐壁顶部的泡沫导流罩上。

立式泡沫产生器要垂直安装在固定顶储罐罐壁顶部或外浮顶储罐罐壁顶部的泡沫导流罩上。

具体安装示意图如图3-8-3-6和图3-8-3-7所示。

(a)横式泡沫产生器(a)立式泡沫产生器②水溶性液体储罐内泡沫溜槽的安装要沿罐壁内侧螺旋下降到距罐底1.0~1.5m处,溜槽与罐底平面夹角一般为30°~45°;泡沫降落槽要垂直安装,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降落槽高度的5‰,且不超过30mm,坐标允许偏差为25mm,标高允许偏差为±20mm。

③液下及半液下喷射的高背压泡沫产生器要水平安装在防火堤外的泡沫混合液管道上。

④在高背压泡沫产生器进口侧设置的压力表接口要竖直安装;其出口侧设置的压力表、背压调节阀和泡沫取样口的安装尺寸要符合设计要求,环境温度为0℃及以下的地区,背压调节阀和泡沫取样口上的控制阀需选用钢质阀门。

⑤液上喷射泡沫产生器或泡沫导流罩沿罐周均匀布置时,其间距偏差一般不大于100mm。

⑥外浮顶储罐泡沫喷射口设置在浮顶上时,泡沫混合液支管要固定在支架上,泡沫喷射口T型管的横管要水平安装,伸入泡沫堰板后要向下倾斜30°~60°。

⑦外浮顶储罐泡沫喷射口设置在罐壁顶部、密封或挡雨板上方或金属挡雨板的下部时,泡沫堰板的高度及与罐壁的间距要符合电影设计要求。

其中,泡沫喷射口设置在罐壁顶部、密封或挡雨板上方时,泡沫堰板要高出密封0.2m以上,泡沫喷射口设置在金属挡雨板下部时,泡沫堰板的高度不低于0.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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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倍数空气泡沫产生器的安装及保养方法
一、低倍数空气泡沫产生器安装方法
产生器应水平安装在储罐壁上部,不易安装在储罐壁顶部。

安装时导流板组上的防尘罩板朝下,不易侧装。

用于外浮顶储罐,应安装在储罐顶端的泡沫导流板罩上。

安装前先在储罐壁上开孔,储罐上部要留有足够的空间,产生器进口要高于储罐储存液面线一定尺寸,以免影响泡沫质量及泡沫形成,并防止液体从产生器口流出。

(开孔尺寸参见图3)
二、低倍数空气泡沫产生器安装步骤
A:储罐外安装导板组和喷管组步骤(见图5)
步骤1 步骤2 步骤3
图5储罐外安装导板组和喷管组
1.螺母
2.储罐壁
3.垫片
4.连接法兰
5.螺栓
6.下导板
7.螺母
8.上导板
9.螺母 10.垫片 11.喷口法兰 12.螺母 13.喷管
a、将垫片(3)及连接法兰(4)用螺栓(5)和螺母(1)先固定在储罐壁(2)上。

b、将导板组拆开,先将上导板(8)从开孔伸入储罐内套在安装导板组的螺栓(5)上并拧紧螺母(9)固定后,再将下导板(6)伸入储罐内与上导板组装起来拧紧螺母(7)。

c、将储罐内壁上的所有螺母拧紧后,再将垫片(10)装在连接法兰上,然后将喷管组的喷口法兰(11)与连接法兰对接紧固螺母(12)。

B:将壳体与喷管组进行法兰连接。

C:将整个产生器通过螺纹接口与系统连接起来。

三、低倍数空气泡沫产生器安装注意事项
1、如果使用产生器用于扑救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火灾,导板组则不适用,而应换成其他合适的缓冲装置(如降落槽、泡沫溜槽等)。

2、产生器的喷嘴不能被杂物堵塞。

在泡沫系统安装完毕进行试水试验前,可将喷嘴拆下,密封玻璃处用铁板挡住,然后对管道进行冲洗,待管道中无杂物后再将喷嘴装好,然后进行泡沫系统调试。

3、为防止储罐内液体从产生器处外泄,在产生器壳体组出口端装有密封玻璃。

密封玻璃一面有易碎划痕,有划痕面朝出口方向安装。

密封玻璃应在泡沫系统调试后再安装。

每使用一次或其他原因造成密封玻璃损坏,应及时更换,(见密封玻璃安装图4)。

图4密封玻璃安装图
1.壳体
2.软木垫片
3.密封玻璃
4.软木垫片
5.玻璃压圈
6.螺栓
在防护堤外使用时,应安装在能使泡沫流淌至燃烧液面的挡板上。

5、产生器安装在直径较小的储罐壁上,连接法兰平面与储罐壁圆弧面连接处有密封困难时,可采取增加垫片或采取将连接法兰焊接在储罐壁上的办法。

6、特殊情况下产生器的安装应本着不影响产生器性能为原则,如喷管组的直径可稍大但不要小,长度可稍长但不要短;导板组或其他缓冲装置只能有不能无。

导板组改换成其他缓冲装置时,其与储罐壁连接方式,应按缓冲装置的结构具体确定,其要求满足前面所述的原则。

7、为保证安全,应在产生器下设支撑架等。

发生火灾时可能产生储罐破裂或变形而使产生器及管道遭到损坏,为减轻损坏应在产生器进口管道中安装一段能起缓冲作用的金属软管或采取其他措施。

四、低倍数空气泡沫产生器的使用和保养
1、应注意供给的混合液中无杂物,以免产生器的喷口处堵塞。

2、应保证产生器的吸气孔通畅,不被杂物堵塞。

3、应经常检查产生器是否完好,发现损坏件应及时调换。

附件一:产生器的三种安装方法详图
安装示意图
图一
图2喷管组结构图(用户现场自制)
1、喷管弯头*(1.5D)
2、长喷管*
3、PN0.6MPa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HG20593-97)
4、PN0.6MPa螺纹钢制管法兰(HG20598-97)*
5、PN0.6MPa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HG20593-97)*
6、喷口弯头(1.5D)
7、进口管*(带*号为用户自备,法兰连接处用垫片密封)。

图二
图三
喷管组结构图
管接头连接;可用螺纹弯头与管道连接(制作尺寸以产品说明书作为参考)附件二:立式泡沫产生器安装示意图
立式泡沫产生器安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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