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运作机制的试行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招商引资市场化运作的试行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进工作方法,推进项目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关于招商局的职责和任务
(一)目标任务:完成市下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引进5000万工业项目一个。
(二)贯彻和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和办法,并通过各种渠道向外宣传和推介,吸引外来投资。
(三)编制全区的招商计划和招商项目库,参加各单位开展的招商引资洽谈活动,指导、协调各镇、街及区直各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并在需要的时候负责召集联席会议或审批会议。
(四)全面掌握本区招商引资动态,管理全区招商资源,实施招商引资工作通报制度,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五)负责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指导项目包装、组织项目推介。
(六)对外来投资者进行身份登记,并负责投资项目的审查和合同的审批。
(七)负责为区选择、委托和管理各种招商代理、招商中介及招商联络机构,并通过上述各种渠道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八)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服务,接受外商的政策法规及业务咨询。
(九)为外来投资的重点项目提供“全程代理”服务,并积极落实
各项收费的优惠政策。
(十)对重点项目,负责提出服务专班人选,并对服务专班的工作负责督办和管理。
(十一)提出项目建设奖励意见和责任追究的建议。
(十二)承担区委、区政府有关招商引资的其它工作。
第三条关于招商局人员编制
(一)招商局设局长一名,副局长二名,办事员二名,工勤人员一名,有关人员从区行政事业单位中调剂。
(二)招商局下设招商项目中心,实行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工作人员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简章和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第四条关于招商平台
根据分区规划和沿江发展战略,尽快启动河西工业园区建设,构筑招商平台,大力开展园区招商、载体招商。河西工业园区先期启动建设1000亩,区、镇街两级政府适度举债,加强园区内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并制订相关优惠政策。以园区收益偿还建设负债。
第五条关于经费保障和奖惩措施
(一)区政府按招商局在编人员和工作职责核拨业务经费22万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安排招商项目中心启动经费5万元,从项目兑现经费中偿还。
(二)招商项目中心引进的工业和农业产业化项目,按实际到资的1.5%计提经费。
(三)引进到辖区企业(建成区内)的新上项目,按实际到资
额的1%计提经费。
(四)新引进的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三产业项目按实际到资1%计提经费。
(五)引进河西工业区“三通一平”基本建设项目,按实际到资的1.5%计提经费。
(六)项目核定工作按实际到资额(项目建设土地出让金、项目基建投入、生产设备价值)由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和区招商局共同认定。经费先由区级财政代为兑现,从受益单位财政留成中支出。
(七)招商项目中心及其相关人员必须全程免费代理代办项目建设的有关证照手续,但不承担应由项目业主负责的有关证照的工本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八)第一年未完成任务对招商局主要负责人予以黄牌警告,第二年未完成任务调离现职位。
(九)完成年度市下招商引资任务和工业项目(5000万元),对招商局予以奖励人民币贰万元整,其主要负责人推荐为县级后备干部,成绩突出向市委予以推荐,建议提拔使用。
第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