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采购入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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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采购入库管理规定

一、商品采购原则:

1、采购商品必须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数量:每批次采购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该商品二个月的销量.

3、采购单价:采购单价与最近一次进货单价比较,高于的最近一次进货单价1%,的由主管采购经理审批。

二、对厂商铺货品种及代销品种的管理:

1、厂商铺货品种及代销品种入库时,必须经采购经理、质量管理经理审批,与正常购进品种相区别。

2、采购部门应签订厂商铺货品种及代销品种协议,协议中规定该品种保管期限、失效后该品种处理方式、退回厂商时商品外包装要求等内容。

三、商品入库实行保管员拒收制:

对于在库商品(总部与各门店库存之和)存量大于二个月销量的商品,保管人员应拒绝收货,并将拒收报告报总经理、采购经理、主管库房经理,财务部。

四、管理责任人:商品采购责任人:主管采购经理。商品入库责任人:主管库房经理。

五、商品进门店管理:

1、门店营业人员无权接收厂商品种,大药房本部配送是各门店经

营品种的唯一来源。

2、门店申请配送的品种,每次申请配送数量不超过该商品一个月

的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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