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城市热环境1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
2005年4月8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发布时间:2005-4-19)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4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1996年8月31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5年4月6日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城市供热事业,加强城市供用热管理,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维护热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的单位、个人和热用户,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供热(以下简称供热),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由热源产生的蒸汽、热水通过管网为热用户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热源单位,是指为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供热单位,是指利用热源单位提供或者自身生产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热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是指消费供热单位热能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供热实行市场化经营,引人竞争机制,鼓励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人投资、经营。
供热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供热单位应当具备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市场准人条件。
供热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发展集中供热,限制并限期取消分散锅炉供热。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供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行署,下同)、县(市,下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管理工作。
省农垦总局、省森林工业总局负责本系统小城镇的供热管理卫作,业务上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财政、价格、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参与供热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供热事业的管理和监督,鼓励研究、推广、采用建筑节能技术以及先进的供热方式、技术和设备,提高供热的科学技术水平和供热质量。
城市热环境
③城市布局可以采取集中与分散、组团式多中心 相结合的布局,将城市规划成扇形等不规则形状, 其间镶嵌农田、绿地,这要比大片集中的城市更 利于通风降温。
④要合理布局城市建筑物,要特别控制城市上风 向的建筑高度和密度,防止因建筑过高和过密对 风的阻挡导致大量热量和温室气体的滞留。
—控制人口和规模
人口在城市的集聚造成城市空间规模的扩大,增加了城市 空间内部自然通风的难度。因此,需要合理控制城市人口 规模及城市空间规模,特别是空间上连续的建成区的规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合理确定绿地布局和规模
应因地制宜,见缝插针,采用森林公园、生态廊道建 设、立体绿化、屋顶绿化的绿化的多样化绿化方式, 实现多层次绿化。
大力推广屋面绿化、堡坎墙绿化、外墙绿化以及边坡 草坪绿化等绿化方式。
—增加湿地面积
离湿地中心越近温度越低,对湿地周围环境 具有明显的降温作用。因此,应该保留城市现有 的湖泊、河流等水域湿地,也可人工建设湿地。
这种环流可将在城市上空扩散出去的大气 污染物又从近地面带回市区,造成重复污 染。
当天气系统主导的本地风速极小时,热岛 环境表现得更为明显。
城市热岛对建筑热工设计的影响
城市热岛---气温升高、湿度降低 建筑保温设计更加容易; 建筑防热设计更加困难; 建筑防潮设计更加简单。
使围护结构内表面结露和内部结露的可能性减 少。
城市热岛的特征
城市热岛是指温度的差异,与温度的绝对 值没有直接关系;
城市规模越大,人口越多,密度越高,热 岛效应越强;
热岛效应随季节和地区的不同而不同; 热岛效应白天弱、夜间强; 晴天无风时强、阴天风大时弱。
四、热岛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1、形成热岛环流—在大天气系统风速较弱情况 下,形成乡村-城市间的低速环流;
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新版】
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适应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内的城市集中供热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集中供热是指利用热电联产、区域锅炉、工业余热等热源通过热网向若干个街区乃至整个城市的热用户供热。
第四条济南市供热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城市集中供热行政管理工作(以下称供热主管部门)。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供热主管部门做好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多家经营,统一管理,协调发展。
第六条热电联产的总热效率和热电比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指标,经济综合部门应当加强热电联产电力管理,提高热电机组利用率,保障热电机组安全经济运行。
第七条鼓励城市集中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限制、改造分散供热燃煤锅炉,推广热、电、冷联供。
第八条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依法建设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和从事城市集中供热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九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供热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集中供热规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供热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城市集中供热规划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集中供热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配置热源、热网,统筹安排,分期实施。
第十条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应当依据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同时设计和敷设供热管网,其建设资金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筹集。
第十一条在城市供热主管网到达的地区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应当配套建设用热设施,并代热用户向供热主管部门缴纳城市供热工程建设资金。
已缴纳的城市供热工程建设资金可以纳入开发建设项目总概算。
在城市供热主管网未到达的地区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应当按照城市集中供热规划配套建设城市供用热设施,城市供用热设施建设资金可以纳入开发建设项目总概算,并免缴城市供热工程建设资金。
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
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吉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供热与用热第四章供热收费第五章供热设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经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2004年3月31日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2004年3月31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保障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供用热市场有序发展,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规划、建设、管理、经营的单位及用户,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供热是指利用工业余热、地热、核能供热和热电联产、自备电站、燃煤(气、油)锅炉所产生的蒸汽、热水通过管网有偿提供给用户的生产和生活用热。
本条例所称热生产企业是指为热经营企业提供热能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热经营企业是指自备热源或者利用热生产企业提供的热能从事经营性供热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用户是指利用热经营企业提供的热能为其生产或者生活服务的单位和居民。
第四条城市供热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限制并逐步取消分散锅炉供热。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热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供热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投资建设供热设施,兴办热经营企业,推广先进的供热技术和科学方法,提高供热服务质量。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城市供热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合理布局、统筹安排的原则编制。
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道路建设等不得占用供热发展规划预留的城市供热设施用地。
城市供热规划一经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不得擅自更改。
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供热工程,必须符合城市供热规划,并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城市供热规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其配套的供热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1996年8月31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发展城市供热事业,合理利用能源,保护环境,维护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城市供热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热,是指由热电联产、区域锅炉、工业余热(含自备电站)、地热、核供热和分散锅炉等所产生的蒸汽、热水通过管网供给生产和生活用热。
第三条城市供热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发展集中供热,鼓励利用先进的供热方式和设施,限制污染大、耗能多的分散锅炉供热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省城市供热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供热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热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供热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供热工作中的问题,保证正常供热,并实行市、县长负责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城市供热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与设备,提高城市供热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七条对在城市供热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八条城市供热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市、县供热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供热规划。
编制城市供热规划应当做到远近结合、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分期实施。
第九条市、县城市供热规划,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市、县供热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第十条新建、扩建、改建城市供热工程,应当符合城市供热规划,并经当地市、县供热主管部门同意。
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热电工程项目,应当以热定电进行建设。
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2022)
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8.06•【字号】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施行日期】2022.09.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正文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于2022年6月29日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2年7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8月6日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2005年6月22日银川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05年7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2010年8月13日银川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0年10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2022年6月29日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2年7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供热规划与建设第三章供热与用热第四章采暖费计收第五章供热设施保护与维修第六章供热保障与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供热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供热安全,合理利用供热资源,规范供热用热行为,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热用户用热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供热,是指利用热源所产生的热能,通过集中供热管网向热用户有偿提供用热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热源单位,是指为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
园林生态学第三章-园林植物与温度的生态关系
态水的存在,这只有在细胞温度超过冰点时才有可能。
生化酶:当温度升高时,酶催化反应的速度加快,植物的生
理活动随之加强,直到一个最佳温度为止。以后就逐渐减弱。
细胞物理作用代谢过程:一方面温度会改变空气中蒸汽压
差,影响植物蒸腾作用;另一方面温度能直接影响叶面温度 和气孔开关。
冬四季的交替发生的规律性变化。
变温对植物影响及植物的生态适应可从植物生长发育等习性
方面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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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温对植物的生态作用
❖ 对园林植物种子萌发的影响 ❖ 对园林植物生长的影响 ❖ 对园林植物开花结实的影响 ❖ 对植物产品品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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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植物对节律性变温的适应与物候现象
物候(phonological responding):植物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形 成了与季节温度变化相适应的生长发育节律。
识记: 温周期现象、物候、 理解:极端低温和极端高温对园林植物的生态效应及作用方式 掌握:提高园林植物抵抗逆境的方式
三 植物分布与温度
四 温度在城市园林调控中的应用(一般)
理解:园林植物对城市气温的调节作用以及城市温度环境
一、温度及其自然变化规律
1、温度和地表热量平衡 2、温度的自然变化——空间变化规律 3、温度的自然变化——时间变化规律
第三章 园林植物与温度的 生态关系
了解温度生态因子对植物的重要 性和变化规律以及植物的分布与 温度的关系,理解温度对园林植 物的生态效应及温度在园林调控 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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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城市温度环境
理解:温度的时间空间变化规律,城市热岛效应产生的原因、 影响因素以及后果。(重点)
二 温度对园林植物的生态效应(次重点)
城市热环境分析与优化研究
城市热环境分析与优化研究第一章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热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城市热环境是指城市内部与周边地区的热空气的变化。
高温、热岛效应等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因此,对城市热环境进行分析与优化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城市热环境分析2.1 热岛效应热岛效应是城市热环境中一个重要的现象,它指的是城市与周边地区的温差。
由于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建筑物的密集度增加以及大量的人造热源等因素,使得城市比周边地区更加炎热。
通过对城市热岛效应的分析,可以了解城市热环境的现状,并为进一步的优化研究提供依据。
2.2 热辐射热辐射是城市热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导致热岛效应的主要原因之一。
城市建筑物和道路等表面的辐射热会向周围空气传递,形成一个热辐射的过程。
通过对热辐射的分析,可以了解城市内不同建筑物和道路的热辐射特性,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参考。
第三章城市热环境优化3.1 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是通过运用可再生能源、节能技术和环保材料等手段,减少建筑物能源消耗和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在城市区域增加绿色建筑的比例,可以有效地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改善热环境。
3.2 生态修复城市绿地的种植和生态修复对城市热环境的优化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在城市内增加绿地,可以增强城市的蒸发散热效应,减缓城市地表温度的上升速度,改善城市热环境。
此外,还可以通过合理设置水体和湿地等,进一步优化城市热环境。
3.3 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是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城市进行管理和优化的一种新型城市发展模式。
其中包括了智能交通、智能能源等多个方面。
通过智慧城市技术的应用,可以降低城市的能耗,减轻城市热环境问题。
第四章城市热环境监测与预测4.1 监测技术城市热环境监测是对城市内热环境进行实时观测和数据采集的过程。
通过运用各种监测技术如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可以准确地获取城市热环境的数据,为热环境优化提供参考。
4.2 预测模型基于城市热环境的监测数据,可以建立预测模型,预测城市热环境在不同条件下的变化趋势。
城市热环境
2.影响城市热环境的因素
(主要介绍城市规划、城市建筑相关因素) 1)城市建筑群对太阳辐射的反射率小,吸收较多的太阳辐 射。 建筑群及砖石、水泥、沥青等地面覆盖材料因反射率小能 吸收较多的太阳辐射,深色屋顶、墙壁和地面吸收率更多。 2)建筑群热容量大 城市中建(构)筑物的材料热容量大,储存的能力多。日
恶劣的热环境会引起中暑和心血管功能失调等疾病。流行 病学研究表明,在热浪期间死亡率急剧增长,其最受影响的 是老年人。死亡率与不适指数有显著的线性关系。
4.怎样改善城市热环境
1)维护公园、河道的自然环境、限制土地开发密度。 2)改进建筑材料。 3)推进节能,消减能源消费量。如太阳能利用、建 筑 物保温、采暖和空调温度合理化、交通体质的改革 等。 4)建筑外体绿化。
4)城市地面热蒸发量小 城市空间内不透水面积大、降雨迅速排掉、地面蒸发量小, 同时植被面积与水体面积小,蒸腾量少。 5)建筑密度大,不利于热量扩散 建筑密度大、空间规划各异、通风不良,不利于热量的扩 散。 6)城市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活动所排放的热量。
3.城市热环境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热,是环境中物理因素的存在,本身并无害。当其作用 于人时,便需要一个适宜的热空间。但超过这个热空间是便 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影响。
城市热环境 相关内容
zhang nian jie
介绍内容
1. 城市热环境含义 2. 影响城市热环境的因素 3. 城市热环境对人们影响 4. 怎样改善城市热环境
1.热环境的定义
是指由太阳辐射、气温、周围物体表 面温度、相对湿度与气流速度等物理因素 组成的作用于人,影响人的冷热和健康的 环境。(主要介绍室外热环境)
3)地面长波辐射热受高密度建筑物的影响较大 由于高密度的建筑物,城市空间的天穹可见度小,大大削弱地面
锦州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2009年发布)
【法规标题】锦州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2009年发布)【发布部门】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锦州市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号【适用区域】锦州市【发布时间】2009-01-05【生效时间】2009-01-05【关键词】其它能源管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取代了锦州市城市供暖收费暂行规定(2004年发布)&关于修改《锦州市城市供暖收费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通知(2006年发布)【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锦州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热管理,维护热用户和热源单位、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城市供热事业发展,依据《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热,是指城市内热电联产、工业余热、区域锅炉、分散锅炉、燃气供热、太阳能、地热等各种热源生产的蒸汽、热水等热介质,通过管网为热用户有偿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热源单位,是指为供热单位生产蒸汽、热水等热介质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供热单位,是指利用热源单位提供的热介质从事供热或者自己生产热介质并从事供热的单位。
第三条 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供热的规划、设计、建设、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是全市城市供热的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规划、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物价、环境保护、质量监督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城市供热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供热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由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通过招标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六条 鼓励热源单位、供热单位采用清洁能源,利用污染小、耗能低、运行安全的先进供热方式和设施,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城市供热水平。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城市供热规划由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环保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市政府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兰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
兰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2.12.07•【字号】•【施行日期】2003.02.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兰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2002年9月27日兰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7日甘肃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维护供热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热力资源,改善环境,减少污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规划、建设、管理、经营的单位和用户,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供热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创造良好条件。
城市供热应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类热源能力,实施和推广集中联片供热。
第四条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供热工作。
市供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市供热的管理。
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四区范围内的城市供热管理工作由市供热管理机构负责。
红古区及永登、皋兰、榆中三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区的城市供热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供热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城市供热应当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不断提高城市供热效益,逐步推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和分户计量用热。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城市供热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供热建设规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供热工程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产业政策,政府应扶持发展热电联产及其配套管网设施项目和集中供热。
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应当优先保障城市供热。
第八条禁止在市区建设单台锅炉容量在7兆瓦(10吨/小时)以下的燃煤供热锅炉。
红古区及永登、皋兰、榆中三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限制建设单台锅炉容量在4.2兆瓦(6吨/小时)以下的燃煤供热锅炉。
城市热环境PPT课件
热岛效应给人的生活带来了那些影响?
因为逆温层的长期存在,城区里的冬季开 始缩短,霜雪减少,有时有些地方甚至还会发 生郊外下雪而市内下雨的情景;虽然冬季里城 市热岛效应可以减少人和动植物的取暖能耗, 但在夏天,它会加重城市的供水紧张,加剧光 化学烟雾灾害,甚至,它的高温会造成人的中 暑或休克。而另一方面制冷设备的加倍运转, 会将更多的热量排放出来,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这几年,城市里面患咽炎、气管炎、鼻炎 等呼吸道疾病的人越来越多了,这都和城市热 岛有关。所以,城市热岛实际上是一种“热污 染”。
—LI2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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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改善城市热环境?
改善通风散热
各种形式的绿化
—LI2N02—1
需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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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改变的现状
城市摩天大楼与城市生活息息相关
—LI2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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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摩天大楼与城市生活息息相关
—LI2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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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热平衡是指城市覆盖层的热量得失
Qn+QfQhQe = Qs
式中: 1、Qn --城市覆盖层内净辐射得热量; 2、Qf --城市覆盖层内人为热释放量; 3、Qh --城市覆盖层内大气与外部对流换热量; 4、Qe --城市覆盖层内的潜热交换量 5、Qs --城市覆盖层内下垫面层的储热量。
—LO20G2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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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中央公园
建筑包含一高一低两座塔楼,分别 为16层和33层。底部还有四层商业裙房。 这个与当地事务所PTWArchitects合作 完成的综合项目,能够为悉尼提供563 个公寓单元,成为市中心核心地带的一 处高端住宅区
—LI2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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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中央公园
花架、藤蔓和绿化墙面将建筑包 裹在植被之中,并让周围的公园绿地 向上延伸,为每个住户带来自然的气 息。绿植也有助于减少建筑的能源消 耗,叶子能够吸收二氧化碳并释放出 氧气,与传统的固定遮阳板相比还能 减少反射到城市中的热量。绿色植被 的融入为每个住户带来自然的气息
城市热环境数值模拟与分析研究
城市热环境数值模拟与分析研究第一章:引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使得城市热环境问题成为现代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
城市热环境的恶化会导致城市热岛效应、高温、不适宜居住环境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人们开始使用数值模拟和分析技术来研究城市热环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本文将介绍城市热环境数值模拟与分析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并对相关的研究方法和应用进行探讨。
第二章:城市热环境数值模拟方法2.1 热环境数值模拟的基本原理热环境数值模拟是通过建立城市热环境模型,使用计算流体力学(CFD)、热传导方程等数值方法对城市热环境进行模拟和分析的一种方法。
基于质量守恒、动量守恒、能量守恒等物理方程,模拟城市中的气象因素、建筑结构和热辐射传输等相互作用过程,获得城市热环境分布和变化规律的数值结果。
2.2 常用的数值模拟软件目前,较为常用的城市热环境数值模拟软件有FLUENT、PHOENICS、FDS等。
这些软件提供了丰富的物理模型、数值方法和后处理功能,并具有良好的并行计算性能,能够较为准确地模拟和分析城市热环境。
2.3 模拟参数与模型验证在进行城市热环境数值模拟时,需要选取合适的模拟参数和初始条件。
如模型边界条件、气象数据、建筑结构参数等。
另外,为了验证数值模拟结果的准确性,需要与实测数据进行对比,评估模型的可靠性和适用性。
第三章:城市热环境数值模拟与分析应用3.1 城市规划与优化通过数值模拟与分析,可以对城市的热环境进行评估和改善,为城市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例如,在新城规划中,可以使用数值模拟方法评估不同设计方案的热环境效应,从而选择最优的方案。
3.2 建筑设计与节能城市热环境数值模拟与分析可以为建筑设计提供指导,以提高建筑能耗效率和热环境舒适性。
通过对不同建筑材料、建筑形式以及通风、遮阳等影响因素进行模拟和分析,可以减少能耗、改善室内舒适度。
3.3 灾害风险评估数值模拟与分析还可以用于城市灾害风险评估。
例如,在高温炎热的夏季,可以通过模拟城市热环境分布和变化,评估高温对人们的健康和生活带来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
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维护供热企业和热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根据《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集中供热工作和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城市集中供热工作。
峰峰矿区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集中供热工作。
规划、物价、环保、房产、供电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权范围,共同做好城市集中供热工作。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及科技开发,鼓励采用新技术,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改善城市环境。
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城市人民政府鼓励多元投资建设城市集中供热。
第二章供热设施建设与管理第五条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并由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城市集中供热发展应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六条在城市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采暖锅炉房。
现有的燃煤锅炉供热应逐步并入城市集中供热。
第七条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按照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及近期建设计划,经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国家有关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妨碍集中供热工程正常施工。
城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图和有关资料,由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核验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八条城市集中供热设施按照下列产权归属实施维修、改造和管理。
无维修能力的用户可委托供热企业有偿代管代修:热源厂区的供热设施由热源单位负责;热源厂出墙一米至热力站出站一米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负责;用户庭院管线和室内供热设施归热用户或产权单位负责。
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
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发文字号】市政府令第7号【发布部门】沈阳市政府【公布日期】2001.08.28【实施日期】2001.11.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政高二00一年八月二十八日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暖管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或以民用为主的热电联产、工业余热、区域型集中供暖和分散供暖管理。
第三条城市供暖实行统一政策,区域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房产管理局是我市城市供暖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供暖政策的调研制定,信息采集,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工作。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供暖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本辖区内供暖工作存在的问题;并负责落实城市供暖规划和本级城市供暖保证金的归集和使用工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各区政府共同做好城市供暖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管理第五条城市供暖规划由市供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
第六条供暖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城市供暖规划。
凡新建、改建、扩建供暖工程,以及涉及热用户摘网、联网的,需由用热或开发建设单位报所在区供暖管理办公室初审,由市供暖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供热和新建住宅区、公用建筑等应采用集中供热,不得再建分散锅炉房,采用分散供热。
对现有采用分散供热的,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限期联网改造。
新建住宅必须实行分户供暖;逐步实现按热计量供暖。
第八条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确需供暖的,可经区供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建临时热源,并报市供暖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供暖设施投入使用前应由所在区供暖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
第三章供暖企业和设施管理第十条新组建的供暖企业必须经所在区供暖管理办公室进行资质初审,报市供暖管理办公室审批,确定资质等级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方可从事城市供暖经营管理。
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热环境及其影响因素探讨
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热环境及其影响因素探讨近年来,随着全球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中的热环境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城市热环境是指城市内外部分和全区域的温度与湿度等环境因素的总和。
城市热岛效应已经成为城市热环境中最显著和典型的现象之一。
本文将着重探讨城市热环境及其影响因素。
一、城市热环境的意义城市热环境问题不仅仅是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的负面影响,还会直接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健康。
城市热岛效应所带来的高温和长时间的高温状态,会影响人们的睡眠质量、食欲和体力等方面,还会增加城市居民的心血管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生率。
同时,城市热环境问题也会间接影响城市经济的发展,影响城市的生产和生活效率。
二、影响城市热环境的因素1.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会直接影响城市的热环境。
城市中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越大,热岛效应就越明显。
因为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会影响城市周围的气流,限制大气热传导和热量散发,使热量不能够快速地从城市中散发出去。
2.土地利用结构城市的土地利用结构也会影响城市的热环境。
一般来说,城市的建筑用地占比越大,城市的热岛效应就越明显。
因为建筑用地的覆盖率越高,城市地面的反射率就越低,热量也就更容易被城市地面吸收。
3.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的绿化覆盖率也是影响城市热环境的重要因素。
城市中的绿化覆盖率越高,城市的热岛效应就越低。
因为城市中的绿植能够起到降温、减轻热岛效应的作用。
尤其是绿植的蒸腾作用,能够吸收空气中的水分,降低空气中的温度。
三、控制城市热环境的方法和措施1.建筑物的设计与布局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应该尽量避免高密度建筑和高层建筑物。
建筑物应该布局合理,使风能自由流动,达到加速大气热传导和热量散发的效果。
2.合理利用城市的绿化资源城市应该加强绿化工作,增加城市的绿化覆盖率和绿化面积。
在城市中建立公园和绿地,通过合理规划和布局,达到协调城市的热环境。
3.利用新技术手段目前,科技手段已经可以在控制城市热环境中得到应用。
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
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已经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6日通过,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4月2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集中供热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集中供热是指供热企业通过城市规划管网直接或者经过热交换站换热后有偿为用户供热的行为。
第四条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六区的城市供热管理工作。
其他区、县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工作。
发展与改革、规划、建设、财政、环境保护、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物价、公安、房屋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城市集中供热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集中供热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的原则。
第六条城市集中供热实行市场化经营管理,鼓励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人投资。
第七条提倡采用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供、区域锅炉房和利用余热等多种形式发展城市集中供热。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八条市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统一编制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六区城市集中供热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其他区、县的城市集中供热规划由区、县供热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但跨区、县城市集中供热规划由市供热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并经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其他相关的建设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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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市热岛对环境的影响
1. 形成热岛环流 由周围郊区吹向市区的微风叫热岛环流 1)热岛环流受热岛强度大小的影响 2)热岛环流不利于城市污染物的扩散,从
而使污染物向城市流动。
2、影响城市区域的降水量和空气湿度 降水量:城市大于郊区 空气湿度:城市低于郊区 3、酷热天气日数增加,寒冷天数减少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GB50178--9393 )的7个建筑气候区划分区————工业与民用建筑主 要用于建筑及规划设计
气候分区
5个建筑热工设计分区( GB50176GB50176-- 9393)
主要指标:累年最冷月(1 月)最热月(7月)平均温 度
辅助指标:累年日平均温 度≤5℃和≥25℃的天数
严重的城市热岛效应不但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活和工作,还成为人们生活质量进一 步提高和城市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研究削减城市热岛效应的技术方法, 采取各种措施缓解热岛效应的影响,对于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维持城市可持续发 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控制城市热岛的措施
降低城市热岛强度,减弱热岛效应的影响 1、严格控制城市规模 2、保持城市区域有充足的蒸发面积 3、合理使用人工装饰,不超过功能需要 4、加强城市自然通风 5、其他措施:改变城市产业结构、降低温
2、潜热交换量
L随着温度的增高而减小。
四、城市覆盖层与外部大气显热交换
热的三种方式 城市对流换热
第二节:城市热岛效应
一、城市热岛
一、城市热岛
一、城市热岛
1、概念 城市市区气温高于郊区,愈接近市中 心气温愈高,市区任意水平面的等温 线图是如同海岛等高线一样的一族曲 线,将气温分布的这种特殊现象称为 城市热岛。
作业
1. 如何解决(缓解)城市热岛问题
干球温度是接触球体表面空气的实际温度,湿球温度是 球体表面附着有水时,水份蒸发带走热量后球体的温 度
第一节:城市热平衡
分析城市热平衡的意义
掌握城市得失热量的源头 了解各种得失热量的机制 可以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城市
热环境问题。
城市边界层与覆盖层
城市气候学 P194
一、城市覆盖层净辐射得热量
在“热岛效应”的作用下,城市中每个地方的温度并不一样,而是呈现出一个个闭 合的高温中心。在这些高温区内,空气密度小,气压低,容易产生气旋式上升气流 ,使得周围各种废气和化学有害气体不断对高温区进行补充。在这些有害作用下, 高温区的居民极易患上消化系统或神经系统疾病,此外,支气管炎、肺气肿、哮喘 、鼻窦炎、咽炎等呼吸道疾病人数也有所增多。
城市热岛
热岛强度:热岛中心气温减去同时间同高 度(距地1.5 m高处)附近远郊的气温的 差值。 单位:℃
33
城市热岛
城市热岛
伦敦的城 市热岛
伦敦地区冬 季月均热 岛强度达 到6.7℃
北京的城市热岛
北京80年代初城市热岛强度为夏季1.5℃,冬季5℃。 家用空调的普及和车辆的剧增必然导致近年夏季热岛 强度增加。
天气形势稳定,气压梯度小,风速微 弱或无风,天气晴朗无云或少云,空气 层结比较稳定。
三、城市热岛特征
1. 热岛强度与城市气温和郊区气温没有直 接关系,它只是二者之差:同高同低;
2. 热岛强度与城市规模、人口数量和密度 基本成正比;
5大特征
3. 热岛强度随季节而变:中纬度地区,冬 季强,夏季弱;低纬度地区,季节差别 不大;
1983年1月26~27日
1982年7月
37
北京某新建小区的热岛模拟
T(℃)
S2区临马路,S3区绿化好,老区建筑布局不通风
35
气象站
S3
S2
老区
34
33
32
31
30
29
28
27
26
25 1:00
5:00
9:00
13:00
17:00
Time(h)
21:0038
北京某新建小区的热岛模拟
2、热岛强度
发生在地表1.5~2.0m大气层中的气候特 点和气候变化 对人的活动影响最大
微气候
气候分区
我国纬度、海陆、高差、地形等相差大 ——不同气候条件,房屋建筑要求也不相同。 ������ ������ 两个分区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规范”(GB50176GB50176--9393) 的5个建筑热工设计分区主要用于建筑热工设计——— 民用建筑(住宅、学校、医院、旅馆…………)
第三章:城市热环境
城市热环境
1. 城市热平衡 2. 城市热岛效应 3. 绿化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4. 住区热环境 5. 合理利用太阳能改善住区
热环境 6. 建筑布局与住区热环境
太阳常数 :1353W/m2
城市气候学 P194
微气候
为区别于一个地区的大气候状况 定义为由细小下垫面构造特性所决定的
室气体,增加城市绿化,注意建筑单体设 计。
六、城市热岛对建筑设计的影响
建筑设计中必须考虑城市热岛的成因,从 这个角度出发去设计,涉及多方面的内容。
1、城市热岛---气温升高、湿度降低 2、对保温设计的影响 3、对防热设计的影响 4、对建筑防潮设计的影响 5、使围护结构内表面结露和内部结露的可
能性减少。
7个建筑气候区划分区
(GB50178GB50178-- 9393))
主要指标:累年最冷月(1 月)最热月(7月)平均温度、 7月平均相对湿度
辅助指标:年降水量、累 年日平均温度≤5℃和 ≥25℃的天数、
气候分区
气候分区
大气压力
干球温度、湿球温度
干球温度计温度是温度计自由地被暴露在空气中所测量 的温度,同时避免辐射和湿气的干扰。 干球温度计温 度通常被视作气温的温度,它是真实的热力学温度。
城市热平衡是指城市覆盖层的热量得失 Qn+Qf±Qh±Qe=Qs 式中: 1、Qn--城市覆盖层内净辐射得热量; 2、Qf--城市覆盖层内人为热释放量; 3、Qh--城市覆盖层内大气与外部对流换热量; 4、Qe--城市覆盖层内的潜热交换量 5、Qs --城市覆盖层内下垫面层的储热量。
一、城市覆盖层净辐射得热量
3. 城市空气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分温室气体多,容易保 存热量;
6大原因
4. 城市人口众多,人为热量大; 5. 由于城市管网发达,地面不宜存留
水分,使城市挥发散射少; 6. 城市建筑物密度大,不宜散热。
(风速)
1、建筑高度、间距 2、建筑材料 3、地面绿化 。。。。
城市热岛的成因:下 垫面的影响
城市热岛形成的外部条件:
二、城市覆盖层内人为热
1. 人类生活产生热量; 2. 人类新陈代谢产生热; 3. 人类生产活动产生热; 4. 城市其它生物生存生产产热; 5. 温室气体在城市中的催化作用。
三、城市覆盖层内潜热交换
1、什么是潜热: 物质发生相变(物态变化),在温度不发生变 化时吸收或放出的热量叫作“潜热”。 物质由低能状态转变为高能状态时吸收潜热, 反之则放出潜热。 例如,液体沸腾时吸收的潜热一部分用来克服 分子间的引力,另一部分用来在膨胀过程中反 抗大气压强做功。熔解热、汽化热、升华热都 是潜热。
英国:直接辐射减少38% 散射辐射增加了135% 总辐射量减少了18%。
2、城市覆盖层太阳反射系数
太阳辐射反射系数小于郊区;
ρ=I ρ /Ish
ρ取决于以下因素:
影响ρ的因素
① 各个不同性质下垫面的反射系数; ② 城市建筑物排列的几何形状; ③ 城市空气湿状况; ④ 城市地形地貌; ⑤ 城市空气污染情况。
热岛强度ΔT=市区气温tc-郊区气 温ta
ΔT=f(时间,市区人口密度,风 速,降水量,空气成风等)
上海2001年3月13日遥感卫星图
上海2001年7月3日遥感卫星图
二、城市热岛形成原因
1. 城市建筑物密度、高度大;人工路 面广场多,促使城市吸收太阳辐射 多,反射量小;(反射次数)
2. 城市下垫面材料热容高,夜间由于 有人工热量的补充使降温慢;
Qn—城市覆盖层内净辐射得热量 Qn=Is•ρ+α•IB-Ig Is –太阳辐射强度 ρ--覆盖层等效表面对太阳辐射的吸收系数 IB–天空大气长波辐射强度 α--覆盖层等效表面对大气长波辐射的吸收系数 Ig--覆盖层等效表面的长波辐射强度。
1、太阳直接辐射量减少,散射辐射量增加 城市污染物浓度高于郊区; 城市太阳直接辐射量低于郊区; 城市散射辐射量高于郊区。
4、热岛效应与人体健康
在“热岛效应”的影响下,城市上空的云、雾会增加,使有害气体、烟尘在市区上 空累积,形成严重的大气污染。人类有许多疾病就是在“热岛效应”下引发的。
医学研究表明,环境温度与人体的生理活动密切相关。环境温度高于28度时,人们 就会有不舒适感;温度再高就易导致烦躁、中暑、精神紊乱;气温高于34度,并伴 有频繁的热浪冲击,还可引发一系列疾病,特别是使心脏、脑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 的发病率上升,死亡率明显增加。此外,高温还可加快光化学反应速率,从而提高 大气中有害气体的浓度,进一步伤害人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