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奖励参加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贡献突出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奖励参加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贡献突出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2.21
•【字号】扬府发[2010]228号
•【施行日期】2010.1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奖励参加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
贡献突出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扬府发〔2010〕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在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上,扬州市体育代表团全体成员团结协作、顽强拼搏,锐意进取、奋勇争先,取得了55.5枚金牌、1577.75分的好成绩,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为扬州争得了荣誉,做出了贡献。
为激励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在十七届省运会参赛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扬州市体育局、扬州市教育局、广陵区体育局、邗江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仪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体育)局、扬州市中长跑竞走项目训练基地等单位给予表扬,授予“参加十七届省运会突出贡献奖”;对在十七届省运会中做出较大贡献的高邮市体育局、宝应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扬州市育才小学、邗江实验学校、仪征市实验中学、扬州市广陵小学、江苏省江都中学、扬州市梅岭小学、邗江区蒋王中学给予表扬,授予“参加十七届省运会贡献奖”;对在十七届省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按政府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希望受到表扬、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取更大的成绩,做出更多的贡献。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演出市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优秀演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演出市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优秀演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23.09.07•【文号】办市场发〔2023〕160号•【施行日期】2023.09.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演出市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优秀演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23〕1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推动营业性演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积极发挥优秀演出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国演出市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优秀演出项目(以下简称“全国优秀演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和范围申报主体:依法成立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申报范围:2019年以来上演的各类营业性演出项目。
二、申报条件(一)营业性演出项目思想性、艺术性强,受人民群众欢迎,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2019年以来累计演出场次在120场以上或现场观众累计在6万人次以上。
(三)申报主体2年内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情形。
三、申报材料(一)全国演出市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优秀演出项目申报表;(二)申报主体资质证明和营业性演出批准文件;(三)演出项目剧本、视听资料;(四)申报单位承诺书。
四、工作程序(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照申报要求,填写《全国演出市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优秀演出项目申报表》和《申报单位承诺书》(见附件1、附件2),并附申报主体资质证明和营业性演出批准文件(巡回演出项目提交首演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批准文件),演出项目剧本、视听资料等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确保申报作品不存在版权方面的争议。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3.20•【字号】苏教体卫艺〔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3〕8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代管)学校:根据《关于举办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2﹞9号)精神,市教育局面向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以“阳光下成长”为主题的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
在各级各类展演活动中,各地、各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坚持校园文化特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组织了丰富多彩、具有时代特征和校园特色、符合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展现了我市中小学生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本届艺术节活动共评出市级艺术表演类作品一等奖25个,二等奖35个,三等奖32个;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一等奖6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13个;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21篇。
现场展演一、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获指导教师奖。
同时,评出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优秀组织奖102个。
现予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1.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名单2.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声乐展演获奖名单3.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器乐展演获奖名单4.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舞蹈展演获奖名单5.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朗诵展演获奖名单6.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戏剧展演获奖名单7.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名单8.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获奖名单苏州市教育局2023年3月9日附件1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名单附件2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声乐展演获奖名单附件3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器乐展演获奖名单附件4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舞蹈展演获奖名单附件5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朗诵展演获奖名单附件6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戏剧展演获奖名单中学组一等奖附件7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名单附件8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获奖名单。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概况爱和希望的港湾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期工程是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规划实事项目,座落于狮山桥西南堍,古运河旁,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始建于1992年,1994年向全市妇女儿童开放;2014年,因中心的发展不能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苏州市委、市政府把中心移址新建工程列入是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事项目,在环境优美的新区何山南麓,紧靠苏州乐园和新区公园,拨地43亩,总投资2.6亿,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于2015年6月1日竣工,10月正式对外开放,在全国同类场馆中居领先地位。
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它体现和承载着市委、市政府对苏州妇女儿童事业的重视和关爱。
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坚持“公益为本、服务在先”的工作宗旨,以“同享阳光、让爱飞翔”为理念,扎根于中华传统美德,潜心于儿童教育和妇女事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养分充足的土壤,营造温馨的艺术氛围,为妇女发展提供一流的平台和服务。
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承载和洋溢着爱和希望的港湾!2、南京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简介南京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创建于1989年,隶属于南京市妇联,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中心新址坐落在河西新城区,占地21亩,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与江苏大剧院、金陵图书馆、奥体中心相邻,自然环境清幽,文化气息浓郁。
中心融传统现代为一体,致力打造中西方文化艺术交流的平台,视妇女儿童的健康快乐持续发展为使命。
中心面向市场,立足公益,整合资源,为广大妇女和儿童提供各类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和产品,努力成为儿童成长的专家、女性发展的顾问、家庭服务的枢纽。
中心面向全市及周边地区少年儿童,提供优质的综合素质教育服务,着力打造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快乐家园,努力成为儿童问题的研究者、儿童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儿童社会教育的实践者、儿童健康成长环境的营造者。
“特长培养、个性发展、终身受益”是中心教育的目标;“快乐体验、享受艺术、幸福成长”是中心教学的理念;“环境育人、情境教学、研发并行”是中心的三大优势。
江苏省如皋市2022-2023学年高三上学期第三次教学质量调研语文试题
江苏省如皋市2022-2023学年高三上学期第三次教学质量调研语文试题一、现代文阅读(35分)(一)现代文阅读Ⅰ(本题共5小题,17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材料一:十年来,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文化建设、文艺工作摆在党和国家事业重要位置。
广大文艺工作者自觉增强文化自信,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等使命任务,奋力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文艺创作以中国精神为灵魂,让艺术的温度、精神的高度、思想的深度直抵人心。
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大主题,文艺界创作了大批精品力作。
《领航》《不忘初心》《丰收中国年》等“中国梦”主题歌曲唱响神州大地。
围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以伟大抗疫精神为灵魂,打造“方舱直播时间”专场演出、“以艺战疫”数字博物馆等,通过文艺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
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以伟大建党精神为灵魂,精心创作推出一大批音乐、美术、舞蹈、电影、电视剧、舞台剧,策划主题视听节目和线上文艺活动,以中国精神为主线制作推出《精神伟力》特别节目等。
蓬勃开展的群众文艺活动为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作出新贡献。
各地自觉主动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党和国家重点工作,北京等七省区市率先开展“文艺进万家健康你我他”新时代文明实践文艺志愿服务,通过送文化、种文化、传精神,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
一方面,基层文艺面貌焕然一新,村歌村晚、文艺讲堂等群众文艺活动丰富多样,吸引不少年轻人参与其中,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另一方面,文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重大战略安排,社会综合治理、基层党建等重点工作方面发挥了润物无声的引导作用,在启迪心智、感化人心、成风化俗等方面展现显著效果。
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发生新变革,文艺工作者弘扬正道的精神风貌得到充分显现。
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文学艺
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评选表彰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与为山西文艺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艺术家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晋人社厅发[2010]75号
【发布部门】中共山西省委员会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发布日期】2010.05.10
【实施日期】2010.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评选表彰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与为山西文艺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艺术家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0]75号)
各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市文联,各省级文艺家协会: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广大文艺工作者为推动我省的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实施文化强省战略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德艺双馨的优秀人才。
为进一步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形成崇德尚艺敬业的良好风尚,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评选表彰第二批山西省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同时,表彰为我省文艺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在省外工作的艺术家。
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山西省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人选应为我省在职的省级各艺术家协会会员。
(二)已获得过国家和省“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荣誉者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三)外省在职的文艺工作者,不论原籍是否山西,均可作为为山西文艺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艺术家候选人。
二、表彰名额
(一)表彰山西省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30名。
(二)表彰为山西文艺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艺术家10名。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体艺[2009]9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考核工作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体艺[2009]9号)各有关高校:根据《关于做好省级大学生艺术团考核和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08]10号)精神,全省不少高校积极申报省大学生艺术团。
为了遴选出代表江苏高校艺术教育水平的大学生表演团队,提升高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层次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已申评省级大学生艺术团的高校进行现场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时间本次考核工作在6月中旬进行(详见附件)。
二、考核内容依据《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考核和申报基本要求》,对申报高校的校级大学生艺术团的工作进行考核。
三、考核步骤1、听取学校关于校级大学生艺术团建设情况的汇报(20分钟);2、查阅相关文件资料(30分钟);3、查看场馆设施器材(30分钟);4、随机召集学校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师生举行座谈会(60分钟);5、观看艺术团演出(20-30分钟);6、专家汇总考核情况。
四、其他事项1、请各高校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做好相应工作准备。
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本校公共艺术教育和大学生艺术团的建设工作,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完善提高。
2、考核结果由我厅汇总后,于9月份正式公布。
凡获良好及以上等第的校级大学生艺术团,将命名为“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
3、现场考核期间,请各高校代为安排专家食宿地点(费用自理),并根据时间安排表到上一所高校接专家抵校。
4、请各高校于5月28日前确定一名联络员,并将名单(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报我厅体卫艺处。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严格落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严格落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3.08.22•【字号】•【施行日期】2023.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江苏省民政厅关于严格落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民政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全省性社会组织:2022年,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印发《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规范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提供了制度遵循。
我省积极推动《管理办法》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仍有部分社会组织执行规定不严格,未经批准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有的甚至借评比表彰名义“乱收费”,造成了负面的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现就严格落实《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强化学习贯彻,着力增强大局意识《管理办法》施行对于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提高工作站位,充分认识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开展《管理办法》学习,真正吃透精神要求,准确把握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审批机制、程序要求、禁止情形、监管体制、违规处置、荣誉撤销等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所管理的每一个社会组织,切实推动《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地落实。
二、强化齐抓共管,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所主管或本领域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查处所管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推进合力。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九批江苏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九批江苏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3.06.06•【字号】•【施行日期】2023.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九批江苏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各设区市民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组通〔2015〕92号)、《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苏民发〔2017〕18号)、《江苏省“十四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苏民慈社〔2021〕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九批江苏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全省范围内城乡社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直接从事社会工作管理与服务,并取得突出成果、做出突出成绩、在业内有较大影响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二、选拔条件各地要按照坚持标准、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把德才兼备、贡献突出、群众认可、影响力大、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荐出来。
参加选拔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热爱社会工作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群众认可度高。
(二)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中级及以上证书或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在江苏省内直接从事社会工作管理、服务、教学研究,年限一般在5年及以上,参选当年仍在岗。
(四)熟悉社会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能够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处理各类复杂专业问题,在社会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果、做出突出成绩,获得服务对象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在业内有较大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
人才安居-人才分类
《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2020年修订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2020年修订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执行。
一、A类人才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4.国外相应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或称“院士”)。
5.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A类”中的“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国家重点人才工程B类”杰出人才、“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A类人才;市科技顶尖专家(新研类)、所在新研年度绩效评价为“优”的。
6.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7.相当于上述类别的人才。
二、B类人才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A类”中除“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和“青年项目”以外的入选者,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B类”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B类人才,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市科技顶尖专家(新研类)、所在新研年度绩效评价为“良”或运营公司被认定为高企的。
2.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3.世界品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4.获得国医大师、国家卫生健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者。
国家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专业分会主任委员。
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国家医学中心负责人。
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B类”教学名师。
6.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前3名;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中国专利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7.全国宣传文化系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得者;江苏紫金文化奖章获得者;江苏社科名家。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戏曲进校园”2023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戏曲进校园”2023年系列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9.26•【字号】苏教体卫艺〔2023〕23号•【施行日期】2023.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戏曲进校园”2023年系列活动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3〕23号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教育局,姑苏区教体文旅委,市直属(代管)学校,市各直属文艺院团:根据中央、省、市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江南文化”品牌塑造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印发苏州市促进市属文艺院团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市属文艺院团试点改革要点》等工作部署,为使更多的文艺精品特别是地方戏曲走进校园,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与苏州市教育局今年将继续联合开展苏州市“戏曲进校园”系列活动,具体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承办单位:苏州市直属专业文艺院团苏州市区各有关学校苏州市文化活动交流中心二、活动内容以市直属专业文艺院团为主体,努力将舞台艺术精品剧(节、书)目和讲座送进学校,创新学校艺术教育和艺术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丰富学校美育工作内涵。
(活动时间、地点及内容详见附件)三、工作要求1.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各相关部门、院团、学校要将“戏曲进校园”系列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积极动员各方力量主动参与,确保活动的人力、物力、场地,力求使活动影响深、覆盖广。
活动组织部门将对各场活动进行考核。
2.主动协调,规范运作。
每场演出前,各演出单位要与各有关学校做好充分的沟通,各有关学校要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场地提供、师生组织、安全保障等方面工作。
“戏曲进校园”系列活动将由苏州市文广旅局市立项目资金给予补贴,演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校收取费用。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申报苏州市中小学美育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申报苏州市中小学美育名师工作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6.23•【字号】苏教体卫艺〔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关于申报苏州市中小学美育名师工作室的通知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代管)学校:为深入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1〕26号)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名师名家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市美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苏州市中小学美育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二、申报项目根据国家和省市学校美育重点建设内容以及中小学实际发展需求,2022年,将对以下艺术项目进行重点建设:合唱、舞蹈(含芭蕾)、戏剧、戏曲、器乐、影视、朗诵、摄影、书法(含篆刻)、美术绘画(含创意设计)、非遗传承等。
三、申报条件(一)综合素质过硬。
申报者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精神内涵,以立德树人为己任,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热心教育事业,奉献服务意识强,德艺双馨。
(二)专业能力突出。
申报者需是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教师,在申报项目领域具有较高的认同度。
(三)社会资源丰富。
申报者需拥有丰富、优质、可靠的社会资源,如专业资源、专家资源、教学资源等,拥有较强的统筹组织能力,能将社会资源转化为学校资源,服务于名师工作室的建设。
文艺工作者要立志当大家出大作
问题与对策38在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发表两周年之际,再次重新研读了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又有了新的收获。
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文艺和文艺工作者的重大使命,为做好当前及今后文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广大文艺工作者应努力把讲话学深学透,并自觉运用到日常学习生活和文艺创作实践的全过程,不断增强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立志当大家、出大作。
一、切实加强思想锻炼和道德修养,努力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行者、引领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文艺战线是党和人民的重要战线。
同时强调,文艺是铸造灵魂的工程,文艺工作者是灵魂的工程师。
这些重要论述,把我们对文艺事业和文艺工作地位作用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俗话说,打铁先得自身硬,大德之人才能出大家之作。
古往今来,我们熟知的文学巨匠和文艺大家无一不是以德为先、德艺双馨。
所以,作为新时期的文艺工作者,要想担负起塑造人们灵魂的社会责任,担负起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历史责任,必须加强思想锻炼和道德修养,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的主旋律,坚持以文载道、以文化人,用文学形式、艺术形式去感染人、教育人、引导人,大力弘扬中国精神,凝聚起全国人民共同奋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
二、坚持深入生活、深入基层,密切与人民的感情,努力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
同时指出,艺术可以放飞想象的翅膀,但一定要脚踏坚实的大地。
文艺创作方法有一百条、一千条,但最根本、最关键、最牢靠的办法是扎根人民、扎根生活。
作为文艺工作者必须明白,文艺需要人民,人民是文艺创作的源头活水,一旦离开人民的阅读、人民的收听、人民的观看,文艺就会变成无根的浮萍、无病的呻吟、无魂的躯壳。
为此,广大文艺工作者必须树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文艺创作的最高标准,更加自觉的抒写人民、演绎人民。
高层次优秀人才评价认定及奖励实施细则
X X市高层次优秀人才评价认定及奖励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暂行办法》(X发〔2020〕1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高层次优秀人才评价认定及待遇落实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与社会认可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高层次优秀人才,是指在XX市行政区划内工作、学习,在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贡献卓越、业绩及专业水准处于领先地位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和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胶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主要包括XX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四类高层次人才、企业“按薪定才”类人才和外籍及港澳台创新创业类高层次人才。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在XX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央、省、青岛驻胶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高层次优秀人才评价认定和资金发放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日常监督与宏观协调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层次优秀人才的评价认定和资金发放等工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各负其责。
第三章认定条件和标准第六条高层次优秀人才,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创新创业能力突出,研究水平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
第七条申报A、B、C、D四类高层次人才的,应符合XX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A、B、C、D四类人才标准之一,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工作)合同,且在青依法缴纳社保或经国家、省、青岛、XX相关部门批复认定。
第八条申报企业“按薪定才”类人才的,应为与辖区内企业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且在青缴纳保险、无违法失信等行为的企业高管、专业技术人才。
第九条申报外籍及港澳台创新创业类高层次人才的,应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等证件。
第四章评价认定程序及要求第十条组织申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年受理高层次优秀人才的认定申请,人才评价认定工作采取集中申报和随时受理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每年1月、7月各进行一次集中申报,“一事一议”等高层次优秀人才的申报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开展。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苏教办[2009]6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苏教办[2009]6号)各高等学校: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已于2009年2月14日在南京胜利闭幕。
本届展演活动中,各承办高校和接待高校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把本届展演活动“办成一届精彩、热烈、圆满、成功的艺术盛会”的要求,认真组织现场展演、艺术作品展、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及开闭幕式等重大活动,切实做好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代表团、参演师生的接待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各项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并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我省高校艺术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南京大学等6个先进集体和康尔等12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奋发努力,再创佳绩,为全省高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附件: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6个)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二、先进个人(120人)南京大学:康尔汪以平黄正明吕晓一谢白法志清张静波陈晓艳周乐王珊东南大学:江汉蒋玉玲黄在宇洪海军王世平曹菲菲胡秋璟夏建春邱峰朱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肖平骆家奋张新明路漫漫徐梦洁谢瑶王晖杨莉莉张焱高斌南京理工大学:李翚李鸿涛刘东胜曹佳音施军许新朱志飞刘洪亮田桂平朱军河海大学:孔祥冬刘兴平南京农业大学:钱德洲谭智赟中国药科大学:周新虎张杨彬南京邮电大学:范结兵盛利南京林业大学:薛冲吴菱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芳陶伟南京工业大学:冷庆丰张锋南京师范大学:罗秀山李向伟胡行岗韩中健郭志峰江胜尧杨正才管红星薛枫黄燕南京财经大学:陈翔张励行南京医科大学:XXX 赵建立南京中医药大学:伏荣红孙东东南京审计学院:周方舒王志源南京体育学院:张宜龙吴晓明南京艺术学院:丁泗周建明王玮郭峰马艳张芸芸范卫东秦吉臣王振先齐勉乐南京工程学院:邵波廖建平南京晓庄学院:滕军陈丽江苏警官学院:黄加祥刘晨金陵科技学院:郭利周骏三江学院:李云涛赵鹏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周传明林安薇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曹乾坤严潇睿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谢剑康袁冬梅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丛倩杨青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仇有望蓝昕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胡洪全高飞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张磊钟名湖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谢宗清陈湘瑶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许进军沈云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徐志晓张卫江苏教育学院:陆怡李双江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丁乐声刘慧英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陈军蔡建淮——结束——。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1.31•【字号】苏教社政[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苏教社政〔2011〕1号)各高等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5〕21号)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激励全省高校广大干部教师教书育人,自觉担负起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江苏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苏教社政〔2010〕11号)精神,经专家评审和厅党组审定,决定授予南京大学等45所高校“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南京大学戴咏梅等201名同志“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与时俱进,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
希望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投身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开创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我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45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艺术学院江苏警官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三江学院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江南大学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扬州大学南通大学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大学常熟理工学院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常州大学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201名)戴咏梅(女)南京大学吴翠丽(女)南京大学李涛男东南大学王玲艳(女)东南大学杨蕙(女)东南大学黄伟如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刘建成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王静(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凌晨男南京理工大学王永益男南京理工大学张强男南京理工大学范仓海男河海大学缪子梅(女)河海大学王永芝(女)河海大学蹇兴东男南京农业大学万健男南京农业大学余林媛(女)南京农业大学余永久男中国药科大学张琪(女)中国药科大学庄正风男中国药科大学景学芳(女)南京邮电大学孙秀成男南京邮电大学张建平男南京邮电大学陈平男南京林业大学崔诣晨(女)南京林业大学郭兆红男南京林业大学范天森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石一(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辉庆男南京工业大学黎能进男南京工业大学XXX辉男南京工业大学黄军伟男南京师范大学冷开振男南京师范大学李淮成男南京师范大学陈翔男南京财经大学程利(女)南京财经大学乔学斌男南京医科大学XXX健男南京医科大学祖勤(女)南京医科大学蒋燕(女)南京中医药大学金鑫男南京中医药大学陈蕾(女)南京审计学院刘志友男南京审计学院齐兴利(女)南京审计学院喻菊(女)南京体育学院张蕴琨(女)南京体育学院郭峰男南京艺术学院靳晶男南京艺术学院曹都男南京工程学院董美娟(女)南京工程学院乔君臣男南京晓庄学院王文建男南京晓庄学院魏玉梅(女)南京晓庄学院胡智男江苏警官学院徐运帷(女)江苏警官学院柳萍(女)金陵科技学院陶庆树男金陵科技学院干承武男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成林(女)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高鹏男三江学院刘盆美(女)三江学院陈建琴(女)江苏教育学院张琴芬(女)江苏教育学院卢福毅男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袁桂霞(女)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吴波男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徐斌男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李世清男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王道峰男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陈长生男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陈金波男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王伟男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辛建中男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刘方涛男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吕际云男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钱涛(女)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夏玲玲(女)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张冰(女)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徐敏(女)钟山职业技术学院王健男正德职业技术学院张宝兵男金肯职业技术学院龚诗昆(女)应天职业技术学院张佳奇男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路业男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南京城市职业学院何晓岩(女)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周咏梅(女)江苏建康职业学院曹瑛(女)江南大学孙颖(女)江南大学袁锡明男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华裕良男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刘海滨男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赵后起(女)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张新华男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严永祥男无锡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周雪梅(女)无锡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苏兴华男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吴岳军男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杨开勇男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曲颂男中国矿业大学王成礼男中国矿业大学潘永亮男徐州师范大学王晓三男徐州师范大学杨在华(女)徐州师范大学郭艳(女)徐州医学院王媛(女)徐州医学院石月荣男徐州工程学院王逢博男徐州工程学院徐晓刚男徐州工程学院赵炜(女)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张振亚男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朱伟军男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钱荣男九州职业技术学院高鸣(女)江苏大学肖莉(女)江苏大学XXX强男江苏科技大学赵莉(女)江苏科技大学汪国好男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孙文霞(女)金山职业技术学院胡学春男扬州大学殷宏楼男扬州大学沈新华男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程林海男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徐华(女)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钱琳娜(女)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时金芳(女)南通大学张雪松(女)南通大学韩如芳(女)南通职业大学丛彬彬(女)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赵喜恒男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丁建华男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濮志俊男紫琅职业技术学院吴飞男紫琅职业技术学院查佐明男苏州大学姜建成男苏州大学黎春虹(女)苏州大学任晓明男苏州科技学院温波男苏州科技学院吴建兴男常熟理工学院徐正兴男常熟理工学院章莲华(女)常熟理工学院丁虎男苏州市职业大学何敏男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黄琴(女)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杜昊男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袁蕴洁(女)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刘丽芳(女)沙洲职业工学院万昌烨(女)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徐锋男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贾虹(女)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梁青春(女)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霍彧男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曹廷礼男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沈文男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郑美珍(女)苏州托普信息职技学院徐宏俊男硅湖职业技术学院袁艳红(女)昆山登云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卞庆华(女)苏州港大思培科技职业学院吴岐范男苏州高博软件职业学院费桢(女)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接玉芹(女)盐城师范学院李建明(女)盐城师范学院卫爱国男盐城工学院杨怀祥男盐城工学院许俊生男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李春生男明达职业技术学院郭文华男淮阴师范学院徐贵权男淮阴师范学院徐才千男淮阴工学院张积羽男淮阴工学院李觐男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张加亮男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黄志国男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王玉华(女)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刁俊(女)炎黄职业技术学院刘其生男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严纲男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李明金男淮海工学院邢建辉(女)淮海工学院马庆华男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朱建国男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朱羚(女)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姜小军(女)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李晓曼(女)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牟静(女)常州大学张宏如男常州大学朱忠孝男常州大学吕莹璐(女)常州工学院张巧凤(女)常州工学院梅国英(女)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王蓓(女)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赵培新男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江庆华男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印香俊男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柏铁山男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徐文媛(女)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季艳(女)建东职业技术学院马文樵(女)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曹培芳男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XXX 男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韩军男宿迁学院仝德男宿迁学院。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华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华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22.04.14•【文号】办艺发〔2022〕66号•【施行日期】2022.04.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华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办艺发〔2022〕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本部直属文艺院团:根据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总体安排和《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章程》《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华奖评奖办法》,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开展第十七届文华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文华大奖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系统的申报工作,根据《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章程》《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华奖评奖办法》,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遵照评奖标准和参评条件,做好参评作品的资格审核、材料审查和组织申报。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可向文化和旅游部报送1个最具代表性优秀作品参加终评。
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承办地可报送2个最具代表性优秀作品参加终评。
报送前,须由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向社会公示,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报送材料包括:(一)申报工作总体情况;(二)参加终评作品的剧本、节目单和申报表(加盖报送单位公章)、能够佐证演出场次的证明等材料各3份,以纸质文件形式报送,电子版发送邮箱**************.cn;(三)作品高清影像(须配字幕,播出版,不带观众的专业级视频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率为25,码流不低于8Mbps)和5张剧照(分辨率不低于5184×3456,格式为JPEG),以U盘形式报送;(四)报送作品为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民族宗教题材的,另附省级党委宣传部门审读意见。
章文浩作品
章文浩教授简历1972年生于江苏宜兴,毕业于南京艺术学院油画系,先后获文学学士,硕士学位。
2012年结业于中央美术学院油画创作高级研究班。
现为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教授、副院长、硕士生导师,江苏省美术家协会常务理事、油画艺委会副主任、秘书长,江苏省青年艺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先后入选江苏省“333”人才;江苏省“五个一批”人才;获“江苏省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荣誉称号。
作品参加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中国百家金陵油画展(金奖)、第二届中国静物油画展、第三届中国油画展、全国油画人物画展、全国风景油画展、中国油画写生作品展、人文江南油画展、中国当代油画名家作品展、江苏省首届优秀中青年美术家精品展、向人民汇报--30位中青年美术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作品展”等重要展览;多次获省级、国家级奖项。
出版有:《章文浩画集》、《画余说画》、《章文浩的艺术创作状态》、《章文浩风景油画》、《章文浩油画》等。
本期名家 |章文浩Zhang wenhao章文浩教授︵1972— ︶■ 秋日的艳阳 布面油画 60×80cm 2019年■ 晨光飞扬 布面油画 30×40cm 2019年秋日的山林 布面油画50×60cm 2019年黄昏的小溪 布面油画50×60cm 2019年本期名家|章文浩作品■ 高原之“守护” 布面油画 180×180cm 2018年■ 高原之“开春” 布面油画 180×200cm 2019年■ 高原之“成长” 布面油画 120×190cm 2019年本期名家章文浩ZHANG WENHAO美术与设计|FINE ARTS & DESIGN220.3本期名家|章文浩作品生生不息,山村春早布面油画80×80cm 2020年春日的山溪布面油画100×100cm 2019年本期名家章文浩 ZHANG WENHAO美术与设计| FINE ARTS & DESIGN 2020.3本期名家|章文浩作品春风几度江南岸布面油画 100×100cm 2016年春风轻拂江南岸布面油画100×100cm 2018年秋雨,山道布面油画100×100cm 2018年秋日的山林布面油画100×100cm 2018年本期名家章文浩ZHANG WENHAO美术与设计| FINE ARTS & DESIGN 2020.3缤纷季节布面油画100×100cm 2018年岭上人家布面油画100×100cm 2019年本期名家|章文浩作品本期名家章文浩ZHANG WENHAO美术与设计|FINE ARTS & DESIGN220.3晨布面油画50×60cm 2019年三月艳阳布面油画60×70cm 2019年本期名家章文浩ZHANG WENHAO美术与设计| FINE ARTS & DESIGN 2020.3■ 秋雨无声 布面油画 60×80cm 2018年■晚秋 布面油画 60×80cm 2019年本期名家 |章文浩作品本期名家章文浩ZHANG WENHAO美术与设计| FINE ARTS & DESIGN 2020.3大山里的深秋布面油画100×100cm 2017年晚秋山谷布面油画100×100cm 2017年本期名家章文浩ZHANG WENHAO美术与设计| FINE ARTS & DESIGN 2020.3本期名家|章文浩作品远方之一布面油画 180×180cm 2017年远方之静静的雅江布面油画180×180cm 2017年本期名家章文浩 ZHANG WENHAO美术与设计| FINE ARTS & DESIGN 2020.32020双月刊 总第18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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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评选范围:江苏省文联所属省级文艺家协会会员。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重点是活跃在第一线的优秀中青年文艺工作者。
表彰名额:全省15名。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二)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致力于加快推进江苏文化强省建设和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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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江苏省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候选人在推荐上报前,须在所在单位公示5天。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表彰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如对拟表彰人员无异议,于2011年5月23日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联联合表彰。
四、奖励、表彰方式
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江苏省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并颁发奖励证书,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三)在某一艺术门类中有突出的艺术成就和特殊贡献,在全国范围有一定影响,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四)遵纪守法,道德高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五)近四年曾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工作部门的表彰。
(六)近四年来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次。
三、评选办法、程序和要求
五、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联联合成立江苏省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江苏省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是加强我省文艺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文联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互相配合,认真做好推荐和评选工作。
关于开展江苏省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联,省各文艺家协会:
近年来,在加快推动江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的进程中,我省文艺界涌现出一批德艺双修的优秀文艺工作者。为更好地加强“文艺苏军”建设,进一步营造崇德尚艺的良好氛围,经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联决定开展第三届江苏省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文联、省各文艺家协会、部分团体会员单位,可以推荐1至2名江苏省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候选人(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
(二)评选江苏省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格评选程序,逐级审核上报。评选工作要坚持条件,确保质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当地组织、纪检和政府分管领导的意见(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