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灌注桩安全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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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及原则 (2)

第二章工程概况 (2)

第三章安全保证措施 (3)

第四章施工中可能造成的伤害及应急措施 (7)

第五章文明施 (9)

第一章编制依据及原则

编制依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 GJ46-2005;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上海市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

5、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编制原则

1、安全第一的原则

在安全方案的编制中始终按照技术可靠、措施得力、施工顺序安排合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确定施工方案。重点是钻机就位移位、钻孔及砼浇筑、临边、临水防护等重要环节的施工安全。工程开工前做到安全保证措施首先落实到位,在确保万无一失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2、坚持规范、规程的原则

贯彻执行桥涵施工规范、安全施工规程。执行业主对本工程的各项要求,采取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优化各项资源配置,以适应施工组织安排。安全目标:

确保无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

第二章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主要包括1 号~4号桥、7号~10号桥,桥梁平面尺寸为4.6X13m(其中2号桥平面尺寸为6.6X 13m),单跨,垂直支河布置;基础为①800钻孔灌注桩,桩长28m (6.6m桥桩长35m),共计钻孔灌注桩34根。

桥梁灌注桩工程为危险性较大工程

第三章安全保证措施

、组织措施和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公司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直接对本工程的安全负第一责任,桩机的机班长为专职安全员。

3、工地开工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开工后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日常上班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限期整改。

4、现场作业人员,均需经安全培训,特殊工作如电工、电焊工,场内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临时工只能做辅助工作。

5、工地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持证上岗,安全员的职责是:

①配合施工工地负责人制定工地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施工措施,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

和措施执行情况,发现有威胁职工生命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停止施工作业,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②在总结、评比、奖励时,独立行使安全否决权。

③对新工人、临时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④负责编制工程施工项目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施工总结。

⑤参与事故调查,根据规定对一般性事故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

⑥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线路、道路、料场、泥浆池(水池)、钢筋笼生活设备等要布置合

理,保留安全与消防通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在施工前准备就绪,工地内的危险区应悬挂“危险” 、“禁止通行”标志牌,或用围栏、板等加以防护,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6、职工进入工地应戴好安全帽、上塔系安全带、上班不准穿拖鞋、上班不准喝酒、交接班应有安全工作内容。

7、施工中应遵守公司发的安全守则,悬挂安全规章牌,易发生事故位置应有明显的标志牌。

8、开工前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施工。

9、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

10、本工程区域内有大量的管线,为了确保管线的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经我方实地勘察,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提出以下保护措施:

①施工前进一步与相关单位沟通,彻底摸清范围内管线的走向、埋深,并标出位置,转弯处适当加密。

②如管线外侧覆土流失严重,根据现场情况采用护坡和板桩围护,防止因基坑开挖引起土体扰

动影响附近管道。

二、安全用电及电气防火措施

1、安装、维修和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①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新用设备的性能;②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③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④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⑤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

4、安全距离:在建工程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为1KV 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2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大于4 米,与机动车道不小于6 米。起重臂或者被吊物边缘与10kv 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2米。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 以下的为6m,10kv 以下的为7m。

5、外电防护: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带电体至遮拦的安全距离10kv 应大于95cm,35kv 应大于25cm 带电体至栅栏的安全距离10kv 的应大于30cm,35kv 应大于50cm。在架设防护设备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业安全员监护。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开工。

6、电缆线路:电缆干线应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电缆穿越建筑物、构造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应引处地面从2m 高度至地下0.2m 处,必须架设防护套管。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体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为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的弧垂距地面部小于 2.5m。

7、临时用电工程的守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进行复核验收手续。

8、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额外壳必须与专用零线连接,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用相线或零线,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9、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用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配置。

10、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①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一一分配电箱一一开关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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