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不符点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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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点--信用证--国际贸易

不符点--信用证--国际贸易

不符点“不符点”指在对外贸易过程中,银行给卖家开出信用证(L/C),卖家没有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出具的单据内容,一旦卖方的单证跟L/C上有不相符合的地方,即使一个字母或一个标点符号与信用证不相符合,都记为一处不符点,一般每个不符点银行会处罚卖方50美元,有些不符是不能避免的,这个时候银行会注明此单为不符点交单。

这个时候L/C的银行信用就不存在了,而转变成了客户的商业信用。

因为单证不符,银行就可以不承担付款责任,这个时候就看客户的信用了,如果客户愿意接受,那就没有问题;如果客户突然改主意,不接受的话就麻烦了,那你的货就存在进退两难的境地。

如果提单还是记名提单就更惨,货一出港你们的货权就转到提单上收货人那边了,客户如果拖着一直不付款,过了一定的时间限制后银行就可以拍卖这批货物,你的客户做为B/L上的收货人这个时候就有第一竞拍权,极有可能以很便宜的价格得到这批货。

常见“不符点”一.信用证过期;二.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三.受益人交单过期;四.运输单据不洁净;五.运输单据类别不可接受;六.没有"货物已装船"证明或注明"货装舱面";七.运费由受益人承担,但运输单据上没有"运费付讫"字样;八.启运港、目的港或转运港与信用证的规定不符;九.汇票上面付款人的名称、地址等不符;十.汇票上面的出票日期不明;十一.货物短装或超装十二.发票上面的货物描述与信用证不符;十三.发票的抬头人的名称、地址等与信用证不符;十四.保险金额不足,保险比例与信用证不符;十五.保险单据的签发日期迟于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不合理);十六.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十七.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十八.各种单据中的币别不一致;十九.汇票、发票或保险单据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二十.汇票、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应有但没有背书;二十一.单据没有必要签字或有效印章;二十二.单据的份数与信用证不一致;二十三.各种单据上面的"Shipping Mark"不一致;二十四.各种单据上面的货物的数量和重量描述不一致。

信用证单据不符点处理方式

信用证单据不符点处理方式

信用证项下付款是以单据相符为条件,单据的准确程度决定了出口货款的顺利收回与否,而在实务中,能以正点单据索回货款在整个信用证交易中仅能占到几成。

前一段时间,国外作过一次调查,结果表示,70%-80%的单据在第一次交单时存在不符点。

笔者在业务中碰到的情况大致与此相同,鲜有信用证项下一交单就可正点出单的。

既然在信用证交易中单据具有无可比拟的作用,从事国际贸易的每一个人也都知道信用证单据的重要性,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信用证单据存在不符点呢?对于这个问的分析有助于我们在整个信用证业务流程中及时防范,以尽量减少单据中不符点的产生。

信用证案例分析:依据信用证条款、信用证样本分析、信用证交易案例得出在信用证交易中单据的重要性,提出以下四点合理性的建议,可供从事国际贸易人员作为参考。

首先,不符点产生的最直接也是最常见的原因是公司制单员的业务知识局限和操作疏忽。

这一是因为业务范围的限制,一家公司可能与欧洲业务较多,与中东及其他国家的业务量不大,或者情况正好相反,而每个地区的信用证名;有不同特点,如欧洲的信用证较为规范,中东来证大多条款较为复杂,要求的单据多,有些单据要求还较为独特――这就决定了业务员不可能对所有类型的信用证均熟悉。

另外一般公司的客户较稳定,信用证条款相同或相似,单据制作基本也一成不变,这就导致制单员业务知识的局限,一旦有异于先前的信用证出现,业务人员在制作单据时往往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另外制单员的制单疏忽也是产生不符点的一个因素,小则打字错误引起MINORDISCREPANCY,大至一时疏忽造成实质性不符点。

如曾有一案例,信开信用证规定了唛头,由于唛头在信用证的下方,同一页打不开,开证行在最后一行打上了P.T.O.三个字,公司制单员对此也未深究,把P.T.O.三个字也包括在单据的唛头中,导致开证行拒付。

我们知道,P.T.O.是please turnover的缩写,也即是我们汉语的“请见反面”。

该不符点的造成纯粹是因为制单员的大意和不求甚解。

外贸单证资料整理

外贸单证资料整理

海运提单的概况
海运提单的定义: 简称提单 , Bill of Lading (B/L),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
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凭证。 海运提单性质和作用:货物收据
物权凭证 运输合同的证明 海运提单的内容: (1)提单正面内容 货物的描述: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等; 当事人: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 运输事项:船舶名称和国籍、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受货物的日期、卸货 港和运输路线、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受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地点; 提单的签发: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承运人、船长或者其代理 人的签字。 运费和其他应付给承运人的费用的记载。 (2)提单背面条款 承运人与托运人以及其他关系人之间承运货物的权利、义务、责任与免 责的条款
2、信用证中有没有说明不接受第三方单证?如果没有说明,这样做应该可以的。 FYI。

3、只要LC没有注明“不接受第三方单证Third Party Documents Are Not Acceptable” 那产地证可以是由第三方办理,双抬头的不会产生不符点 4、看信用证怎么要求的,信用证没要求就可以
集装箱货物托运单和订舱委托书就是 shipping order,booking.装箱单就是出货清 单
有关提供订舱委托书事宜
你自己联系一下你客户给你的货代,问下他们公 司有没有“booking”的电子档,因为每家货代的 “booking”都会有点点不一样的,让他发一份给 你,然后你自己看着填就行了,填好了发到货代 负责定舱的人员手中就行了。
海运单、海运提单和电放提单的区别?
一般说来,海运单也很简单,出正本提单之前,告知船公司出SEA WAYBILL 就行了

浅谈如何合理利用信用证不符点

浅谈如何合理利用信用证不符点

浅谈如何合理利用信用证不符点摘要:由于国际贸易巨大风险性,信用证作为一种有效规避风险的结算方式,已经被广泛采用。

国际商会和最新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更多保护的是受益人权益,而对开证申请人的权益却提及甚少,信用证保障受益人权利的同时也给开证申请人带来一定风险。

本文从进口商角度(开证申请人)出发,结合日常工作遇到的问题,探讨如何合理利用不符点防范贸易风险。

关键词:信用证风险不符点合理拒付在国际贸易理论研究中,我们大多从出口商角度出发,探讨如何防范贸易风险,如何保障受益人的权益,常常我们担心的是:发出货物,收不回货款怎么办?开证申请人拒付怎么办?然而实践中,信用证结算不只是受益人面临着一定风险,开证申请人也会面临受益人不诚实的问题,比如:支付了货款,却拿不到货或者货物以次充好,损失惨重,怎么办?在实际业务中,开证申请人(一般是进口商)的风险有多大?进口商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在出口商避免单证不符的背景下,我们进口商又如何合理利用单证不符呢?首先我们看信用证议付的三个主要步骤:(1)开证行收到偿付行寄来的单据;(2)开证行审单是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3)开证行把审核结果提交申请人复审,限其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①银行审核相符,申请人对单据也无异议,开证行即对外付汇。

若提出不符点,开证行可重审,看是否确有银行遗漏之处。

如果不符理由成立,开证行有权拒付单据。

②银行审核不符,申请人接受不符点,议付;申请人不接受,拒付。

我们都知道,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

信用证虽然属于银行信用,但根据UCP600的规定,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真伪性概不负责,对(有关各方)的诚信、行为或资信也概不负责。

只要“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就必须付款。

这就形成了银行的一种惯例,即只管单据的表面审核,而对单据的真实与否不加注意,而且审核单据的真实性及是否有欺诈行为超出了银行的专业知识范围,银行对此也无能为力。

信用证制单疏漏导致的不符点案例

信用证制单疏漏导致的不符点案例

信⽤证制单疏漏导致的不符点案例在通过信⽤证作为国际贸易⽀付⽅式情况下,受益⼈制单的严谨性⾄关重要,任何细⼩的疏漏哪怕只是⼀个字母之差都可能导致开证⾏以存在不符点为由拒受,多年前由宁波市中院终审判决的⼀个信⽤证案在今天看来仍然有指导意义,这也是信⽤证不符点认定上的⼀个典型案例。

1996年4⽉,开证⾏南洋商业银⾏有限公司开局了⼀份不可撤销跟单信⽤证,⾦额为156750美元,开证申请⼈为--企业公司,受益⼈为--集团,信⽤证约定遵守UCP500规则。

同年5⽉4⽇,--中-⾏收到南洋商业银⾏电传的信⽤证后,通知--集团,--集团开始发运该信⽤证项下货物⼀批男⼠短袖衬衫,同时将相应单据包括提单、商业发票、货物运输保险但等单据递交给--中-⾏,随后--中-⾏将这些单据交南洋商业银⾏有限公司请求付款。

南洋商业银⾏在收到这些单据后通知--中-⾏发现单证两处不符点:1、提单表⾯⽆承运⼈名字2、单据所⽰货物名称中RAYGN,⽽信⽤证上名称中此单词应为RAYON,存在⼀个字母的差异。

此后南洋商业银⾏退回了信⽤证项下所有单据。

--集团收到单据后⾃⾏委托了⽬的港⼀家公司提取了到港货物,后--集团向其所在地宁波某区法院起诉南洋商业银⾏,认为其错误认定不符点,要求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经法院审理查明双⽅发⽣争议的焦点在于1、信⽤证要求提单表⾯必须明⽰承运⼈名称,在--集团提供的提单中签名处签章为中国--⾦陵公司--字样,开证⾏南洋商业银⾏认为此处存在⼀个单位和⼀个⾃然⼈两个签名主体,⽆法确定具体承运⼈,不符合信⽤证要求的明确具体的承运⼈;⽽--集团认为该签章实为⼀个主体不可分割;2、对于货物名称中⼀个字母的差异,开证⾏南洋商业银⾏认为根据UCP500规则,单证相符的要求是严格相符,任何单证表⾯的不匹配都构成不符点,⽽--集团提供证据表明其收到的信⽤证上该字母为RAYGN,双⽅出现差异可能为电传变字导致,但对此银⾏可以免责。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南洋商业银⾏作为开证⾏在审单时坚持单证严格相符的原则审核单据并作出拒付决定并⽆不妥,驳回--集团诉请;后--集团上诉⾄宁波市中院,经审理宁波市中院判决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案例讨论与剖析1信用证单证不符拒付案(一)概要

案例讨论与剖析1信用证单证不符拒付案(一)概要

案例讨论与剖析1信用证单证不符拒付案(一)2001年4月份广交会上某公司A与科威特某一老客户B签定合同,客人欲购买A公司的玻璃餐具(名:GLASS WARES),我司报价FOB WENZHOU,温州出运到科威特,海运费到付。

合同金额达USD25064.24,共1*40’高柜,支付条件为全额信用证,客人回国后开信用证到A公司,要求6月份出运货物。

A公司按照合同与信用证的规定在6月份按期出了货,并向银行交单议付,但在审核过程发现2个不符点:(1)发票上:GLASS WARES 错写成GLASSWARES,即没有空格;(2)提单上:提货人一栏,TO THE ORDER OF BURGAN BANK,KUWAIT错写成了TO THE ORDER OF BURGAN BANK。

即漏写KUWAIT。

A公司认为这两个是极小的不符点,根本不影响提货。

我司本着这一点,又认为客户是老客户,就不符点担保出单了。

但A公司很快就接到由议付行转来的拒付通知,银行就以上述两个不符点作为拒付理由拒绝付款。

A 公司立即与客户取得联系,原因是客户认为到付的运费(USD2275.00)太贵(原来A公司报给客户的是5月份的海运费,到付价大约是USD1950.00,后6月份海运费价格上涨,但客户并不知晓。

)拒绝到付运费,因此货物滞留在码头,A公司也无法收到货款。

后来A公司人员进行各方面的协调后,与船公司联系要求降低海运费,船公司将运费降到USD2100.00,客户才勉强接受,到银行付款赎单,A公司被扣了不符点费用。

整个解决纠纷过程使得A公司推迟收汇大约20天。

[案例分析]1.“不符点”没有大小之分。

在本案中,A公司事先知道单据存在“不符点”的情况下还是出单,存在潜在的风险。

A公司认为十分微小的“不符点”却恰恰成了银行拒付的正当理由。

因此,在已知“不符点”的情况下,最好要将其修改。

2.FOB的运费的上涨,与A公司并无关系,因此客户主要是借“不符点”进行讨价还价。

信用证常见不符点问题

信用证常见不符点问题

总结了一些信用证比较常见的不符点,希望能给大家审单的时候提个醒:Here are some common discrepancies which can be a reminder when you auditing a document:时间不符类:Discrepancies about time:1.信用证过期; The L/C expired;2.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 L / C date of shipment expires;3.受益人交单过期;Presentation document by beneficiary expires单据内容类:Discrepancies about content1.交单单据不齐(缺少装船通知或快递单据、证明等);Lack of documents (lack of advice of shipment or delivery documents, certificate etc. )2.提单没有"运费付讫"字样(一般来说,如果客户是做FOB的,出的又是船东提单,船公司是不允许提单上出现“FREIGHT PREPAID”字样的);B/L is not marked “Freight Prepaid” (generally speaking, under FOB and master B/L, “FREIGHT PREPAID” cannot be marked on B/L);3.船证没有按信用证要求出具(船证一般由船公司出具,但大部分船公司都有自己的固定格式,不能完全按照信用证要求显示,因此产生不符);Vessel certificate is not issued by the requirement of L/C(the vessel certificate is generally issued by shipping company, but most of the shipping companies have their own fixed format and it cannot be fully shown in accordance with L/C requirements. Therefore, a discrepancy occurs);4.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Discrepancies between each document category and L/C;5.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Discrepancies between types of insurance and L/C;6.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没有按要求背书;The endorsement error of transport document and insurance document or not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of endorsement;7.货物短装或超装(一般信用证都会有±5-10%的数量上落差允许,可以在客户开证之前再做提醒);Cargo short or over loaded (generally, L/C allows a ±5-10% drop, so you can remind your customers before issuing L/C);8.单据没按要求签字盖章;Documents do not be signed and sealed as required;9.单据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包括提单,这是可以提前与货代沟通的);Documents copies are not in agreement with L/C (including B/L, which can be confirmed in advance with freight forwarding)在造成不符点的问题中,除了由非受益人出具的单据外(提单、船证、产地证、验货证明等),由受益人出具的证明和文件都是可控的,只要我们足够细心,很多时候,不符点都是可以避免的。

信用证不符点的处理方式

信用证不符点的处理方式

信用证不符点的处理方式摘要:本文从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入手,重点介绍了信用证不符点,首先说明了信用证不符点可能造成的结果,接着又说明了信用证不符点的类型,未接下来的处理方式埋下伏笔,之后又从多个角度详细的介绍了该如何处理信用证不符点,我们要做出合适的判断、关键词:信用证不符点;开证行;客户;利益在进行国际贸易结算时,由于信用证这种结算方式是以银行信用担保作为付款条件的,风险相对降低,很受出口贸易商的青睐。

但是凡事都有利有弊,虽然由于银行保证付款,同时银行也要求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相关单据。

并做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否则银行便拒绝付款。

由于主观及客观等多方面的原因,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在一些情况下不满足付款条件,从而遭到开证行的拒付,使出口商蒙受损失。

当信用证不符点出现时,通常情况下,客户是不会轻易拒付,拒付的通常情况有三种,第一种:因为单证的确存在问题,导致客户清关有问题,像这种情况的解决,建议与客户积极沟通,承诺客户尽快修改错误的单证,让客户顺利清关,并且积极承担客户的损失。

第二种客户自身的问题,因为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客户部想要这批货。

第三种情况是,客户故意刁难,有很多国家信用风险比较高的国家的客户特容易出现这种情况,喜欢以不符点理由拒付。

信用证不符点有几种常见的类型:首先是信用证本身不符合:如信用证中含有“软条款”;信用证有效期过期;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信用证本身的内容含糊、难以理解或者自相矛盾等原因。

还有信用证项下相关单据不符合:(1)资金单据:此单据包括汇票、支票和本票。

其不符合有汇票上面付款人的名称、地址等不符;汇票上面的出票日期不清楚等情况。

(2)商业单据:如发票上面的货物描述与信用证不符;发票的抬头人的名称、地址等与信用证不符等。

(3)货运单据:如运输单据不洁净;运输单据类别不可接受;没有“货物已装船”批注或注明“货装舱面”字样;运费由受益人承担,但运输单据上没有“运费付讫”字样;启运港、目的港或转运港与信用证的规定不一致等原因。

信用证不符点若干处理方式比较分析

信用证不符点若干处理方式比较分析


2直接寄交开证行或者其他付款行情况 下。( ) . 1 寄交开证行或 菁其 他付款行后 , 受益人发现有不符点 , 如果时间 允许 , 受益人可 先行电告开 匠行或者其他付款行 , 请开证行或 者其他 付款行酌情 处理 . 如果他们接 受, 受益人将再次交单以期能顺利收 回货款 2 寄交开证行或著其 他付 () 款行 后 , 果 时 间 不 允 许 ( 信 用证 有 效期 过 期 等 原 因 )受 益 人 可 以 清 如 如 , 求外商给予帮助 , 请求其帮助 缪改不符点或 者接受全套单据 ,3 开 汪行 () 或 者其他付款行收到全套单据 并完成 审单 工作 , 认定 _不符点 , r 其会向 受 益 人 发 出“ 付 通 知 ” 此 时受 益 人要 么 收 回全 套单 据 , 么说 服 开 证 拒 , 要 行或者其他付款行接受不符点 。 开证行或者其他付款行坚持“ 不符点” 并 提 出相关条件或者措施 . 这种情况下 , 受益人的地位是比较被动的 受益 人也没有必要手脚慌乱 , 不知所措 。 受益 人应该做哪些事情呢?第一 , 判 断开证行或者其他付款千 拒付是 否有充足的理 由 第二 , 何来寻找更 t 如 为充分的证据来驳斥开证行或者其他付款行拒付的理由。第 j, 以更好 的交流方式与开证行或者其 他付款行 拒付进 行沟通和交流 ,妥善处理 “ 不符点” 问题 。为了能够处理好“ 不符点 ” 问题 , 就要求受益人熟悉相关 国际惯例 如 U P 0 、S P等 , C 6 0 1B 对确实属于信用证 “ 不符点” 的受益 人应 该修改 , 直至外商能够接受 。 如果确实不属于信用证“ 不符点 ” 的情况 , 是 开证行或者其他付款行与外商勾结故 意找 出所谓的“ 不符点” 要求减价 , 或者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 那么受益人就要根据相关国际惯例和交易习 惯等与开征行或者其他付款行据理力争 , 保护 自己合的法权益 三、 处理 方 式 的 简 单 比较 从 前 面 的 分 析 当 中 ,我 们 可 以 清 晰地 看 出信 用 证 不 同 流程 导 致对 “ 符点” 不 问题 不 同的 处 理 疗式 : 种处 理 方 式从 费用 、 序 、 每 程 复杂 程 度 等 多方面都是不 同的。 出口方( 在 受益人 ) 议付或者 出口押汇的情况下出现 的“ 不符点 ” 情况处理起来是最容易 、 也是摄简 单的 匕 相} 之下 , 直接寄交 开证行或者其他付款行 的情况出现的“ 不符点” 处理起来要麻烦一些 , 比 较耗费精 力、 财力以及物 力, 需要受益人付 出更多的努力去处理信 拜证 j 的 “ 符点 ” 题 :所 以 作 为出 口力‘受益 人 ) 该 根搬 不 同 的 时 间 、 同 不 问 ( 应 不 的单证处理方式等其他情 况综合考虑信用证“ 不符点 ” 的实际处理方法 总而言之 , 关于信用证结算 中“ 单证一致 , 单单 一致 ” - - 的问题是一 个 一 系统化问题 , 需要包括开证行 、 议付行 、 受益 人等 相关 锌方的共 同努 力, 才 能 顺 利 完成 一 笔 贸 易 , 各 方 均 能 受益 。 使

信用证常见不符点问题

信用证常见不符点问题

总结了一些信用证比较常见的不符点,希望能给大家审单的时候提个醒:Here are some common discrepancies which can be a reminder when you auditing a document:时间不符类:Discrepancies about time:1.信用证过期; The L/C expired;2.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 L / C date of shipment expires;3.受益人交单过期;Presentation document by beneficiary expires单据内容类:Discrepancies about content1.交单单据不齐(缺少装船通知或快递单据、证明等);Lack of documents (lack of advice of shipment or delivery documents, certificate etc. )2.提单没有"运费付讫"字样(一般来说,如果客户是做FOB的,出的又是船东提单,船公司是不允许提单上出现“FREIGHT PREPAID”字样的);B/L is not marked “Freight Prepaid” (generally speaking, under FOB and master B/L, “FREIGHT PREPAID” cannot be marked on B/L);3.船证没有按信用证要求出具(船证一般由船公司出具,但大部分船公司都有自己的固定格式,不能完全按照信用证要求显示,因此产生不符);Vessel certificate is not issued by the requirement of L/C(the vessel certificate is generally issued by shipping company, but most of the shipping companies have their own fixed format and it cannot be fully shown in accordance with L/C requirements. Therefore, a discrepancy occurs);4.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Discrepancies between each document category and L/C;5.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Discrepancies between types of insurance and L/C;6.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没有按要求背书;The endorsement error of transport document and insurance document or not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of endorsement;7.货物短装或超装(一般信用证都会有±5-10%的数量上落差允许,可以在客户开证之前再做提醒);Cargo short or over loaded (generally, L/C allows a ±5-10% drop, so you can remind your customers before issuing L/C);8.单据没按要求签字盖章;Documents do not be signed and sealed as required;9.单据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包括提单,这是可以提前与货代沟通的);Documents copies are not in agreement with L/C (including B/L, which can be confirmed in advance with freight forwarding)在造成不符点的问题中,除了由非受益人出具的单据外(提单、船证、产地证、验货证明等),由受益人出具的证明和文件都是可控的,只要我们足够细心,很多时候,不符点都是可以避免的。

银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银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银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一、信用证不符点风险不符点是信用证支付中最常见的风险。

“不符点”指买家开出信用证后,卖家没有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提交单据,一旦卖方的单证跟L/C上有不相符合的地方,即便一个字母或一个标点符号与信用证不相符合,都记为一处不符点。

一旦存在不符点,信用证的银行信用就不复存在,进而转变成客户的商业信用。

因为单证不符,银行无需承担偿付责任,你能否收回款项,就全凭客户信用。

如果客户拒付,卖家将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这就是信用证不符点的风险所在。

信用证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两大类:(1)时间类不符点,包括信用证过期、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受益人交单过期等。

(2)单据内容类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九种:①交单单据不齐,如缺少装船通知或快递单据、证明等;②提单没有"运费付讫"字样(一般来说,如果客户是做FOB的,出的又是船东提单,船公司是不允许提单上出现“FREIGHT PREPAID”字样的);③船证没有按信用证要求出具(船证一般由船公司出具,但大部分船公司都有自己的固定格式,不能完全按照信用证要求显示,因此产生不符);④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⑤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⑥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没有按要求背书;⑦货物短装或超装(一般信用证都会有±5-10%的数量上落差允许,可以在客户开证之前再做提醒);⑧单据没按要求签字盖章;⑨单据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包括提单,这是可以提前与货代沟通的)。

【信保建议】当收到信用证草稿的时候,要注意看信用证的有效期、出货日期是否在我们能安排的范围内,信用证中是否有要求一些由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或文件,谨记:只有受益人自身能做的单据和文件,才是可控的。

要想更好地控制不符点,提前做好准备是关键。

二、信用证软条款风险软条款,是一种“陷阱条款”,简单的讲就是出口方(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需要第三方配合,即买方掌握了整个交易的主动权。

信用证和合同条款不一致如何处理

信用证和合同条款不一致如何处理

⼀、案例 信⽤证⽀付⽅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在银⾏与⾦融机构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它在⼀定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双⽅互不信任的⽭盾,同时也为双⽅提供资⾦融通的便利,因⽽在现代的国际贸易中被⼴泛使⽤。

通过信⽤证收汇,要求单据与信⽤证必须严格相符。

在正常的国际贸易操作中,销售合同条款与信⽤证条款应该是⼀致的。

但是,在实际的业务当中也出现过⼀些⽐较棘⼿的情况,即信⽤证条款与合同条款不⼀致。

这样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呢? 让我们先看看现实中发⽣过的⼀个案例: 1986年底,某出⼝公司A与⾹港某客户成交⼀批商品,价值318816美元,卖断⾹港。

然后再由该客户转⼝去西共中央⾮。

合同中的包装条款订明:均以三夹板箱盛放,每箱净重10公⽄,⼆箱⼀捆,外套⿇包。

⾹港客户如期通过中国银⾏⾹港分⾏于1987年2⽉6⽇开出A-01-E01006号不可撤销跟单信⽤证。

A公司发现信⽤证的包装条款与合同有出⼈,信⽤证的包装条款为:均以三夹板箱盛放,每箱净重1O公⽄,⼆箱⼀捆。

在这个条款中没在要求外套⿇包。

有关⼈员经过推敲,认为信⽤证收汇⽅式,应遵循与信⽤证严格相符的原则,当信⽤证与合同有出⼈时,应凭信⽤证,⽽不凭合同,以保证安全收汇。

 因此,该批货物的包装就根据信⽤证的条款办理,办装箱打捆,不加套⿇包。

⼀切有关单据都按信⽤证的条款及实际情况缮制,即“均以三夹板箱盛放,每箱净重1(公⽄,⼆箱⼀捆。

”该批货物共500捆,于1987年3⽉15⽇装“锦江”轮H航次运往⾹港。

A公司持全套单据交中国银⾏上海分⾏办理收汇。

中国银⾏上海分⾏审核后未提出任何不符点,因信⽤证付款期限为提单后的天,不做押汇,全套单据由中国银⾏寄开证⾏,整个过程并⽆异常。

 但1987年3⽉23⽇,即货物出运后的第⼋天,⾹港客户致电A公司声称:“兹告发现所有货物未套⿇包,现通知能你,我们的客户不会接受此种包装的货物。

请告知你们所愿采取的措施。

” A公司在次⽇就电复指出:“有关货物,根据你信⽤证规定的包装条款办理,鉴于此,我不能承担任何责任。

02-1信用证不符单据处理(1):分析不符点

02-1信用证不符单据处理(1):分析不符点

信用证不符单据处理案例1
2015年3月,安徽优宣进出口有限公司以FOB条件向英国UIP COMPANY 出口一批红茶,合同要求先电汇支付总价15%的定金,余款用即期议付信用证 支付。信用证规定:“商业发票一式三份;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注明‘运费到付 ’,做成开证行指示抬头;汇票的受票人为汇丰银行伦敦分行,付款期限为AT SIGHT”。安徽优宣进出口有限公司按信用证规定如期装运,并在交单期内向 议付行交单议付,议付行随即向开证行寄单索偿。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 拒绝付款,其理由是单证存在下列不符点:(1)商业发票的金额超过信用证金 额;(2)全套提单由一份正本组成,不符合全套要求。次日,开证行又补充了 一个不符点:汇票的金额超过信用证金额。试分析: 1. 开证行次日补充的不符点是否有效?为什么? 2. 开证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信用证不符单据处理(1) 分析不符点
信用证不符单据处理案例1
2015年3月,安徽优宣进出口有限公司以FOB条件向英国UIP COMPANY 出口一批红茶,合同要求先电汇支付总价15%的定金,余款用即期议付信用证 支付。信用证规定:“商业发票一式三份;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注明‘运费到付 ’,做成开证行指示抬头;汇票的受票人为汇丰银行伦敦分行,付款期限为AT SIGHT”。安徽优宣进出口有限公司按信用证规定如期装运,并在交单期内向 议付行交单议付,议付行随即向开证行寄单索偿。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 拒绝付款,其理由是单证存在下列不符点:(1)商业发票的金额超过信用证金 额;(2)全套提单由一份正本组成,不符合全套要求。次日,开证行又补充了 一个不符点:汇票的金额超过信用证金额。试分析: 1. 开证行次日补充的不符点是否有效?为什么? 2. 开证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信用证不符点的处理

信用证不符点的处理

对于单据被拒付,我们要先弄清几个问题:
1.对于包含有不符点的单据拒付是国际惯例赋予开证行的权利。我们知道,信用证是开证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只要是单证相符,开证行必须付款,但一旦单据有不符点,开证行有权向提交单据的一方提出不符点而解除自己的付款责任,这也是开证行保护自己的一种做法。拒付后将不符点提示给开证申请人,如果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开证行一般都会付款。
另外,开证行提不符点拒付时,作为议付行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受益人既然将出口单据交给议付行,是基于对议付行的信任,但目前一些国内银行采取极其不负责任的态度,怕字当头,开证行一拒付,就慌不迭地将责任推到受益人头上,反映在业务操作上,是有理不争,对外软对内硬,不积极配合受益人向开证行力争。为此,受益人一定要挺起腰板,理直气壮地要求议付行予以配合,只要不符点不成立,其必须尽最大努力与开证行交涉,以维护受益人和国家的利益。
பைடு நூலகம்
(3)看所提不符点是否模糊不符点。有时开证行提出不符点的条件均已满足,单据也确实存在不符点,但开证行由于自身素质或英语水平的限制,提出的不符点与实际存在的不符点大相径庭,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在这时实质上开证行所提的不符点是不存在的,而其后来对不符点所做的解释,可能是正确的不符点,但我们可以指其是第二次提出不符点,系无效的拒付行为而要求开证行付款。
4.货物质量在任何时候都是收回货款的最关键因素。赚取利润是买卖双方共同的愿望,如果货物质量过硬,市场情况好,进口商一般会接受不符点并付款。
那么,面对国外提出的不符点,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1.认真审核不符点。我们都知道认真审核出口信用证条款是必不可少的,殊不知审核不符点内容也很重要。一则银行信誉良莠不齐,一些信誉欠佳的开证行往往会极力配合开证申请人,对单据无端挑剔,以无害不符点拒付甚至无理拒付,二则银行素质参差不齐,对国际惯例理解也不一样,有时所提出的不符点经不起推敲,这就给我们反驳不符点创造了机会,留下了许多余地,而在未弄清不符点内容的情况下就匆忙对外应对就好比瞎人骑瞎马,虽不致于象夜半临深池般的惊险,但其盲目是可以想见的,这样下来的结果也可想而知。审核不符点是否成立,要求审核者要通晓国际惯例,并有丰富的国际结算经验和熟练的技巧,对此公司可以咨询银行。

信用证项下的不符点及其处理

信用证项下的不符点及其处理
方式发出。
(六)通知的发出时间不得迟于收到单据翌日起的第五 个银行工作日结束之前。
国际结算
根据UCP600第二十七条 清洁运输 单据 银行只接受清洁运输单据。 故我方无法接受单据。
思考:1、单据系不清洁提单吗? 开证银行第一次提出“单据系不清洁提 单”不成立。
2012年3月6日(周二),开证行通过 MT799报文提出新的不符点 :提单上 的运输唛头和发票上不一致,
发票上是A.B./MALACCA,
国际结算
信用证项下的不符点及其处理
一、信用证项下的不符点(discrepancy) (一)定义 是信用证项下所提交的单据表面存在的不符合 信用证条款、国际惯例UCP和ISBP规定的内 容,以及单据与单据之间相互不一致的内容。 每一项不相符内容称为一个不符点。
(二)不符点的分类 1、 实质性不符点 实质性不符点一般是由于受益人(出口商)违
注意:不符点必须一次全部列出,不符点必须 明确。
案例2:TA658rev-query1: 提单上信用 证号错误
某行从开证行收到不符点通知:“提单标注信用证 号码7XXXX1/0165/AN 而非 7XXXX1/0165/4A。”(正确的信用证号码是 7XXXX1/0165/4N)。提单上的信用证号码错 打印为AN ,但是在通知中,开证行也将4N误打为 4A,可见开证行在打印长的信用证号码时也非常容 易打错。
是无唛头的英文简写“N/M”,即“NO MARKS”。该行遂对外提出拒付,理由是 “发票及提单未注明唛头”。
对此不符点,议付行提出异议,并诉诸法律。 韩国法院最终判开证行败诉。理由是这一 不符点不成立,因为发票及提单在唛头栏 注明了“N/M“,此标记即为唛头,不能 认为是无唛头。
思考: 1、单据是否存在不符点? 2、开证行应如何描述不符点才能拒付成功?

信用证不符点说明

信用证不符点说明

77J: Discrepancies不符点1.L/C EXPIRED. ---信用证超期解释:根据信用证条款31C“信用证开立日期为14年12月11日”,而根据信用证条款31D “信用证有效期(即交单据到银行的时间)为14年12月27日”,时间间隔为16天。

当时签订时,亚太已经知道时间比较紧。

船发运的时间是2014.12.24日,即便单证没有修改过,双鱼也来不及把文件寄给我司,我司更不可能来得及在12月27日交到银行。

TE SHIPMENT.---船期延误解释:根据信用证条件44C“船最迟的发运时间是14年12月20日”,小张之前定的船期是14年12月20日,结果船延误到12月24日,造成不符点。

3.LESS 2 ORIGINALS B/L. 正本提单少于2份解释:亚太的此票货物,出现各种情况,客户又急于提货试机,当单证修改后,第一时间寄给了亚太清关,导致我司没有两份正本提单交单。

(正常情况下,是我们把提单交给银行,银行收到后通知亚太,亚太同意承兑了,才可以拿到提单提取货物。

所以这次先把提单给亚太,非常错误)4.B/L NOT MADE OUT TO ORDER AS PER L/C 46A ITEM2 ---提单非指示提单解释:当时第一次单证是广东中轻抬头,然后亚太说要改单证,咨询清关公司后,直接把单证的收货人写成了亚太,造成错误(指示提单就是Consignee”收货人”写to order;但这里直接写了亚太)5.B/L SHOWING 'FREIGHT COLLECT' I/O 'FREIGHTPREPAID'.---提单没有显示运费预付解释:我司和双鱼是以FOB签订的,也就是运费到付,即运费我们到港后自己支付。

所以提单是显示“Freight Collect运费到付”,而非“Freight Prepaid运费预付”。

而我司与亚太签订的是CNF条款,也就是运费预付,即运费到港前已经支付。

信用证“不符点”的处理技巧与应用新思考

信用证“不符点”的处理技巧与应用新思考

信用证“不符点”的处理技巧与应用新思考第l6卷第4期2009年10月广东白云学院JournalofGuangdongBaiyunUniversityV o1.16No.4信用证"不符点"的处理技巧与应用新思考柳仕超(广东白云学院应用外语系,广东广州510450)摘要:本文针对初做外贸的从业人员审核和修改信用证时存在的误区,笔者提出信用证审核和修改应出口跟单工作的实际情况和贸易政策的变化,灵活处理信用证的"不符点",以提高出口交单结汇的效率,密切同客户的合作关系.关键词:信用证;不符点;灵活处理中图分类号:F7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粤0一l1011(2009)04—0071—04审核和修改信用证是外贸跟单的重要环节,初做外贸的业务人员常常只查看信用证是否符合UCP600的规定,或审核合同和信用证的相关条款,找出信用证的不符点,然后通知修改.这样做往往会影响出口交单结汇的效率,甚至影响同客户的合作关系.本文总结了笔者多年的出口跟单工作经验,认为审核信用证必须综合考虑出口跟单业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国家贸易政策的变化,灵活对待和处理信用证中出现的不符点,提高交单结汇的效率一,审核信用证时常见的可改可不改的"不符点"审核信用证常常是依据合同和UCP600的规定寻找信用证中的"不符点",如货物的数量与质量,运输与保险,商检,交单等问题.现将信用证中出现的这类"不符点"列举如下:案例1:货物质量与数量的"不符点"合同条款举例:65%POLYSTERAND35%CO3"FON LADIESSKIRTSN0.A101.RED200DOZSl5SD60/D0ZUSDl2.000.00N0.A102.BLUE400D0ZSUSD84/DOZUSD33,600.O0信用证条款举例:65%P0LySTERAND35%C0ITr0N LADIESSKJRTSN0.A1O1.PINK300DOZSUSD60/DOZUSD18.000.O0N0.A102.BLUE400DOZSUSD84/DOZUSD33,600.00审核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可发现的"不符点" 是,信用证中货物NO.A101."PINK"与合同规定的"RED"不一致,数量在合同中由"200DOZS" 变为"300DOZS".案例2:运输和运费的"不符点"1.装运日期的"不符点"合同条款举例:SHIPMENT:FR0MGUANGZH0U.CHINATO0SAKA,JAPANBEFOREDECEMBER10. 2007LA TESTDATEOFStlIPMENT44C:NOV30,2007.收稿El期:2009—10—20作者简介:柳仕超(1964-1,男,湖北武汉人,广东白云学院应用外语系讲师,历史学硕士,研究方向为国际关系72?广东白云学院第l6卷合同中的装运日期为2007年l2月10日前,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船日期为2007年11月30日,装运时间提前了l0天.2.运费预付的"不符点"合同价格条款举例:4500PCSOFSTAINLESSSTEELSPADEHEAD$821/29099USD9.60/PCFOBGUANGZHOU.CHINA信用证条款举例:FULLSETOFCLEANONBOARDMARINEBILLOFLADING.MADEOUTTOORDEROFISSUINGBANK.NOTIFYTHEAPPLICANTAND MARKED"FREIGHTPREPAID".既然合同中的单价条款是"USD9.60/PC,FOBGUANGZHOU,CHINA"按照惯例,运输应南买方(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安排,运费由买方支付,而信用证中规定"FREIGHTPREPAID"(运费预付),则表明由卖方(信用证的受益人)安排,运费由卖方支付,看起来明显与合同条款相矛盾.案例3:规定航运路线的"不符点"+FULLSETOFCLEANONBOARDOCEAN BILLSOFLADINGT00RDER KRUNGTHATBANKPUBLICCOMPANY LIMTIEDMARKEDFRETCHT PREPAIDPLUSTW0N0N—NEG0TIABLE COPIES,NOTIFY;APLICANT译文:全套清洁的已装船的海运提单,做成凭"KRUNGTHA TBANKPUBLICCOMPANY LIMTIED"的指示,注明运费预付,加两份副本提单,被通知人为开证申请人.信用证条款举例:THEBILLOFLADING0RSHIPPINGA—GENT'SCERTIFICATEMUSTCERTIFYTHAT THECARRYINGVESSELISNOTOVER15 YEARSOFAGEATTHETIMEOFLOADING ANDTHATTHEVESSELWILLNOTPASS THR0UGHISRAELISEAORCALLATANY ISRAEIIPORTS译文:海运提单或船代的证明必须证明载货船舶的船龄不超过15年,并且船舶将不能通过以色列的海域或停靠任何以色列的港口.合同的运输条款未作出类似的规定,而信用证这样规定的话,就与合同不一致而形成了"不符点".案例4:特殊单证条款的"不符点"信用证条款举例: "INVOICEANDCERTIFICATE0FORIGIN MUSTBELEGALIZEDBYANXXXEMBASSY 0RC0NSULATEINTHECITYOFEXPORTIFA VAILABLE"译文:发票和原产地讧必须由××国驻在出口地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一般合同中对单证要求不做出具体的规定,信用证中规定受益人提交需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的发票和原产地证属于特殊单证,会增加相关的认证费用和取得这类单证的难度.案例5:检验条款的"不符点"合同条款举例: THEINSPECTIONCERTIFICATEOFQUAL- ITYEIGHTISSUEDBYGENERALADMINIS—TRATIONOFQUALITYSUPERVISION,INSPEC- TIONANDQUARANTINEOFPEOPLE'SRE—PUBLICOFCHINASHALLBETAKENASBASIS OFTHESHIPPINGQUALITY/WEIGHT.译文:由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品质/重量证明书作为装运品质数量的证明: 信用证条款举例:1)INSPECT10NCERTIFICATEISSUED ANDSIGNEDBY AUTH0RISEDPERSONSOF ICAPPLICANTBEFORESHIPPING.WH0SE SIGNATURE(S)MUSTBEINCONFORMITY WITHTHEREC0RDSHELDIN0URFILES CERTIFYINCTHAT…译文:商检证由开证申请人授权的有权签字人在装运前出具并签字,其签字必须与其在开证行预留印鉴相一致并证明……比较合同与信用证,就可发现检验条款明显不符第4柳仕超:信用证"不符点"的处理技巧与应用新思考案例6:保险条款的"不符点"合同条款举例: ISSURANCETOBEEFFECTEDBYTHE SELLERCOVERINGWPARISKFOR110PCTOFCIFV ALUE信用证条款举例:+INSURANCEPOLICYCOVERINGALL RISKSASPER"ISTITUTECARGOCLAUSES fA)",FORA TLEASTl10PCTOFCIFV ALUE合同规定投保WPARISK(水渍险),而信用证规定投保ALLRISKS(一切险),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大与水渍险,所以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也高一些.案例7:交单期限的"不符点"信用证条款举例:PRESENTAT10NPER10D48:151)AYSAF—TERB/LDATEBUTWITHINTHEVAIIDITY0FTHISCREDIT交单期限为提单日期后的15天,但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与UCP600不相符,UCP600第十四条款规定:"必须由受益人或其代表按照相关条款在不迟于装运日后的21个公历日内交单,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信用证中的"不符点"有些是必须修改,否则就无法履行合同;有些则是可改也可以不修改:上述的这些"不符点"属于可以修改也可以不做修改的"不符点",可根据外贸出口跟单的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二,结合出口跟单的实际业务,灵活处理信用证"不符点"审核信用证发现上述的这些"不符点"时,受益人(卖方)应该与客户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这类"不附点"区别对待,灵活处理.(一)货物质量与数量的"不符点"处理技巧——调整数量和质量当案例1的问题出现时候,即信用证中的货物质量与数量条款出现与合同的规定不一致时, 卖方(受益人)须认真考虑买方的要求,按照信用证里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作出调整,在不增加成本的前提下,将其中货号为"NO.AIO1"的女装裙子的颜色由"RED"调整为"PINK",将数量从200打增加为300打,卖方还可多出口100打货物,增加了外汇收入,对买卖双方都有利.(二)运输和运费的"不符点"处理技巧——尽早发货,代办运输案例2巾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船日期比合同装船日期提前了10天.卖方(受益人)应了解其中的原因,提前备货,争取提前10天发货,早发货也可早收款,可谓是一举两得,对双方都有利. 当买方安排运输不方便或有困难时,卖方则可帮客户租船订舱,代付运费,然后再叫客户将运费汇款过来.这样做既免去了修改信用证的麻烦,又为客户带来了方便.(三)保险条款的"不符点"处理技巧——代客投保同上述的问题相类似,如在案例6中发现信用证的投保险别与合同有出入时,但受益人也可投保"ALLRISKS"(-一切险),客户也多了一份安全保障,至于多付的保险费,可在事后让客户补足即可.(四)交单期限的"不符点"处理技巧——提早交单较多的初学者一看到案例7的条款时,会毫不犹豫地要求将交单议付日期改为21天,因为UCP600明文规定交单期限是装运日后的21天. 其实完全不必如此,15天与21天只相差6天,只要出货后抓紧时间制好单证,装运后l5天交单议付货款应该是够的,完全没必要将交单期限修改为避免21天.通过以上的案例分析不难看出,对于上述"不符点",根据实际业务的情况作出灵活处理,交单结汇的效率就会大幅提高.如果受益人不顾跟单业务的实际情况,只是严格按照UCP600的相关规定生搬硬套或不折不扣地按合同条款操作,不仅会增加费用,耽误交单结汇的时问,严重广东白云学院第l6卷的还会影响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三,关注进口国家的时局和贸易政策的变化,慎重处理信用证的"不符点"近年来,国际上贸易保护主义Et益盛行,一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市场,对我国的口商品设置重重壁垒,如反倾销,反补贴,环保标准等,我国遭遇类似的案例不断增加.相关进口国家的贸易政策变化也可从信用证的条款中反映出来, 这类不符点受益人必须认真对待,慎重处理. (一)规定航运路线的处理技巧——订好航运线路案例3中信用证规定航运路线条款而现的"不符点",多见于中东国家的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当中,特别是规定船舶将不能通过以色列的海域或停靠任何以色列的港口,有其特殊的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信用证这样规定,肯定是中东局势处于比较紧张的背景之下.受益人应该理解并高度重视,寻找船舶航行途巾不经过以色列的海域,不停靠以色列港口的船舶,将货物运抵目的港,否则,货物就面临被扣押的风险,给贸易双方带来巨大的损失.(二)特殊单证条款的处理技巧——办理认证案例4中买方要求受益人提供由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的发票和产地证,属于特殊单据,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的作用是确认出口商品的价格和原产地.要求提供这类单据很有可能是进口国已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开始限制需要认证的商品进口,或正在进行反倾销调查等.对此, 卖方应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将发票,产地证送到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这样做虽然会耽误点时间, 多付些认证费用,但也是不得不做的事情,否则, 货到后客户凭未经认证的单证将无法报关进口货物,造成严重的后果.(i)商检条款的处理技巧——严把质量关案例5中出现的检验条款问题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买方对中国的商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数量检验证书不放心,二是进口国家对进口的商品品质指标有特殊的规定,如环保标准等.受益人必须清楚的了解相关产品的品质要求,严把质量关,使出口的商品达到相关国家的品质要求,以利于买方顺利报关进口.综上所述,审核和修改信用证时,对于那些非改不可的不符点坚决要改,对于那些可改可不改的不符点要根据外贸跟单业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国家的贸易政策的变化酌情,灵活处理,以提高出口跟单结汇的效率,争取早日交单,早日结汇,并可密切与客户的合作,建立互帮互信的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AnalysisandResearchontacklingtheDiscrepanciesofLCandEfficiency ofExchangeSettlementforExportDocumentsLIUShi-chao(AppliedForeignLanguagesDepartment,GuangdongBaiyunUniversity, Guangzhou,510450,Guangdong,China)Abstract:Astothemistakesmadebytheinitialforeigntradebusinessmenwhenexaminganda mendingthedis-crepanciesofLC,thewriterpointoutthatthebeneficiaryshouldflexiblytacklethediscrepanc iesoftheletterof creditaccordingtotheexportactualsituationandthechangesofimportingpolicywhenexami ngandamendingtheLC,inordertoraisetheefficiencyofexchangesettlementforexportdocumentsaswellasst rengtheningthecooperationwiththecustomersKeywords:letterofcredit:discrepancies;tackleflexibly;presentdocumentsfornegotiation (责任编辑:邓彦辉)。

国际结算操作项目八信用证业务审单与不符单据处理

国际结算操作项目八信用证业务审单与不符单据处理

四、审单流程
【问题2】如果信用证的最迟装运日期恰逢节假日 ,能否顺延?
四、审单流程
【问题2】如果信用证的最迟装运日期恰逢节假日 ,能否顺延?
【答案2】不可以。
四、审单流程
(二)审核单据内容的准确性 1、审核三期:信用证有效期、交单期、最迟装运日期 ◆最迟装运日期: UCP600第29条c款:最迟发运日不因第二十九条a款
(二)审核单据内容的准确性 1、审核三期:信用证有效期、交单期、最迟装运日期 ◆最迟装运日期: UCP600第3条Interpretations:“在或大概在(
on or about)"或类似措辞将被理解为一项约定, 按此约定,某项事件将在所述日期前后各五天内发 生,起迄日均包括在内。
四、审单流程
第二步:审核商业发票
(6)发票上包括信用证所提及的货物细节、价格条 款;
(7)发票上提供的其他资料如唛头、号码、运输通 知等与其他单据是否一致;
(8)发票上的货币与信用证一致; (9)发票金额与汇票金额一致;
第二步:审核商业发票
适逢接受交单的银行非因第三十六条所述原因而歇业, 则截止日或最迟交单日,视何者适用,将顺延至其重新 开业的第一个银行工作日。 UCP600第36条:银行对由于天灾、暴动、骚乱、叛乱、 战争、恐怖主义行为或任何罢工、停工或其无法控制的 任何其他原因导致的营业中断的后果,概不负责。
四、审单流程
(二)审核单据内容的准确性 1、审核三期:信用证有效期、交单期、最迟装运日期 ◆信用证有效期和交单期 UCP600第29条b款:如果在顺延后的第一个银行工
四、审单流程
【问题6】如果信用证规定装运期为:THE SECOND HALF OF FEB. 2019, 请问装运期为多久?

信用证FOB条款的单据处理技巧案例分析

信用证FOB条款的单据处理技巧案例分析

信用证FOB条款的单据处理技巧案例分析原案例:我司出口,FOB对方指定货代,100% L/C AT SIGHT 对方货代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内取得舱位,致使我方过装期,虽然在合同里有相应条款做规定,但要求赔偿却很难,(如果客户是故意的),此时的L/C是否已失去银行信用,因我司大货已完成,只能靠客户的商业信用继续交易?我司可否要自己的货代办理订仓配船适宜,以免造成议付单据的不符点(不取得客户的同意?),如何在此种情况下更好的降低我方的风险?分析与点评: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做FOB条款,为不至影响结汇,在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单据约定方面应该注意处理的技巧。

因为信用证是要约定一个最迟装运期、交单日期和信用证的有效期的,那么由于是做FOB条款,如果订舱等手续由买方或其指定的货代来安排,且合同和信用证中约定的交货凭证是提单或其副本(或复印件)的话,那么一旦买方或其指定的货代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内订到舱位和装运货物(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就不能向出口商出具提单或其副本(或复印件),则会使出口商因不能取得这一装运文件而不能按信用证规定交单议付,从而造成不能实现收汇的风险。

所以,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做FOB条款,在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交货凭证,应以货交买方指定的货代为凭,即用买方指定的货代的收货证明为凭。

也就是卖方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货代的处置之下后,比如该货代指定的仓库或指定的码头,由该被指定的货代向卖方出具收妥卖方按合同约定交来的货物的收货证明。

卖方凭此及其它信用证约定的单据,如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等向议付行交单议付。

这样不论买方是否订到舱位,是否实际装运等均不再影响卖方按期交单议付。

因此,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做FOB条款,为避免因买方或其指定的货代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内订到舱位和装运货物(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而影响结汇,在合同和信用证一定要约定以买方指定的货代的收货证明代替提单或其副本或复印件作为交货凭证来议付。

这是避免风险和陷阱的关键所在!!!再问:我想了解的是如何解决以下情况同时存在: 1.接受了信用证,完成了大货生产,但因客户原因过了L/C的最迟装期,不能倒签提单,此时提交的单据出现明显的不符点,对方银行拒付; 2.而且客户是故意要压价,不同意修改L/C,在银行收到单据后拒绝付单;3.在开出L/C之前,客户已设计好圈套;以上是做FOB出口时的困惑,我认为此时客户开出的信用证已不在有银行的信用做付款保证,而仅仅靠客户的商业信用做保证,大家认为呢?有什么好的方法解决此种情况,假如客户是恶意的?再分析与在点评:我前面的答复仔细看过没有?我已经写得再清楚不过了:因为信用证是要约定一个最迟装运期、交单日期和信用证的有效期的,那么由于是做FOB条款,如果订舱等手续由买方或其指定的货代来安排,且合同和信用证中约定的交货凭证是提单或其副本(或复印件)的话,那么一旦买方或其指定的货代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内订到舱位和装运货物(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就不能向出口商出具提单或其副本(或复印件),则会使出口商因不能取得这一装运文件而不能按信用证规定交单议付,从而造成不能实现收汇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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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不符点的处理方式
摘要:本文从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入手,重点介绍了信用证不符点,首先说明了信用证不符点可能造成的结果,接着又说明了信用证不符点的类型,未接下来的处理方式埋下伏笔,
之后又从多个角度详细的介绍了该如何处理信用证不符点,我们要做出合适的判断、
关键词:信用证不符点;开证行;客户;利益
在进行国际贸易结算时,由于信用证这种结算方式是以银行信用担保作为付款条件的,风险相对降低,很受出口贸易商的青睐。

但是凡事都有利有弊,虽然由于银行保证付款,同时银行也要求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相关单据。

并做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否则银行便拒绝付款。

由于主观及客观等多方面的原因,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在一些情况下不满足付款条件,从而遭到开证行的拒付,使出口商蒙受损失。

当信用证不符点出现时,通常情况下,客户是不会轻易拒付,拒付的通常情况有三种,第一种:因为单证的确存在问题,导致客户清关有问题,像这种情况的解决,建议与客户积极沟通,承诺客户尽快修改错误的单证,让客户顺利清关,并且积极承担客户的损失。

第二种客户自身的问题,因为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客户部想要这批货。

第三种情况是,客户故意刁难,有很多国家信用风险比较高的国家的客户特容易出现这种情况,喜欢以不符点理由拒付。

信用证不符点有几种常见的类型:首先是信用证本身不符合:如信用证中含有“软条款”;信用证有效期过期;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信用证本身的内容含糊、难以理解或者自相矛盾等原因。

还有信用证项下相关单据不符合:(1)资金单据:此单据包括汇票、支票和本票。

其不符合有汇票上面付款人的名称、地址等不符;汇票上面的出票日期不清楚等情况。

(2)商业单据:如发票上面的货物描述与信用证不符;发票的抬头人的名称、地址等与信用证不符等。

(3)货运单据:如运输单据不洁净;运输单据类别不可接受;没有“货物已装船”批注或注明“货装舱面”字样;运费由受益人承担,但运输单据上没有“运费付讫”字样;启运港、目的港或转运港与信
用证的规定不一致等原因。

(4)保险单据:如保险金额不足、保险比例与信用证不符;保险单据的签发日期迟于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不合理);;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等。

(5)其他原因:如受益人过期交单;单据签字或有效印章的问题;单据的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各种单据上面的“Shipping Mark”不一致;各种单据上面的货物的数量和重量描述不相一致;各种单据的种类与信用证规定不符;各种单据中的币种不一致;汇票、发票或保险单据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汇票、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应有但没有背书等。

在进口信用证业务中,如果国外不符点出单,作为开证行应该怎么办? 目前,国内一般银行的做法是:粗审单据找出较明显的不符点,批注在来单通知书上,连同单据交开证申请人,并请其告知开证行对不符点单据的处理意见,据此开证行决定是否对外拒付。

采用此方法大致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 开证行可大大减少对外拒付的次数,从而维护良好的对外形象。

因为只有在申请人拒受时,开证行才对外拒付。

二. 手续减化,银行工作量减少。

具体体现在审单以申请人为主,减少了银行审单工作量;单据交申请人,减少了银行保存的单据份数;拒付次数减少,从而减少了银行办理对外拒付手续的工作量。

三. 将拒付与否的决定权交给申请人,较受申请人欢迎,有利于增进银贸感情。

然而,上述做法的优点却正是开证行的风险和隐患所在。

风险主要集中在远期承兑信用证上。

如果申请人接受不符点单据的决定始终不变,开证行对外承兑不会有风险;但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承兑后又改变了决定,要求拒付,则开证行的处境就十分难堪。

这种情况并非少见,因为申请人做出拒付与否决定的依据很大程度上并不在于单据本身,他考虑的更多的是货物本身和市场行情等因素。

一旦这些因素发生了变化,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申请人便会要求银行在原先承兑的情况下对外拒付。

然而银行的承兑行为却不大容易改变,因为此时银行要承担的是无条件支付责任。

假如申请人申请法院下达禁付令,开证行一来受制于法院禁令,不得对外付款,二来要受制于票据法的规定,必须对外付款,其处境之难堪可想而知。

即使最终得以对外支付,其信誉已受损失。

实务中,开证行为防患于未然,往往与申请人约定: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公司承担。

此外,将不符点单据提前放给申请人也会给开证行带来风险。

UCP500规定:
如开证行未能代为保管单据听候处理或退回交单行,将无权宣称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符。

不排除这种情况:申请人拿到单据后立即提走货物,但却为了拖延付款时间而要求开证行对外拒付。

而开证行考虑到与申请人的关系,便在不掌握单据的情况下对外拒付。

这种做法有时会奏效,但万一被发现,则开证行非但要对外支付本金加利息,而且信誉也会受到损失。

信誉是银行最宝贵的财富,是银行利益的根本。

经营何种业务,维护信誉都会摆在首要位置。

经营信用证结算业务也是如此。

那么,在对不符点单据处理过程中,如何做才能真正维护银行信誉呢?笔者认为,正确理解信用证结构特点,牢牢把握合理拒付这一武器是关键。

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单证相符是开证行付款的前提条件。

单证不符时开证行拒付,这是开证行的正当权利,并不会因拒付而影响开证行的良好形象。

不符点出单往往是贸易纠纷的前兆,而拒付可使开证行主动将自己的身份变为代收行,从而免除付款责任,避免日后的诸多风险。

当然,在具体操作时为了使拒付不至于显得过于生硬,可借鉴某些国外银行的做法:先表明拒付,再声称将联系申请人接受单据。

开证行对不符点单据的合理拒付,不仅可以更好地维护银行利益,而且对于规范信用证业务操作、发挥信用证结算方式对买卖双方的保证作用具有深远意义:一方面,开证行的拒付可促使受益人走出信用证业务中偏信申请人信用和承诺、轻视单据制作的误区,加强制单工作,提高制单水平,从而减少不符点出单,确保得到开证行对自己的付款保证。

另一方面,开证行先拒付,后联系申请人接受单据可为申请人争取到更多的调查取证时间,受益人如真有违约行为,也有可能在承兑前被及时发现而不至于匆忙承兑后又对外拒付,造成银行信誉及自身利益的损失。

基于这两点,笔者认为,开证行的合理拒付也是会得到买卖双方的理解和支持的。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信用证不同流程导致对“不符点“问题不同的处理方式。

每种处理方式从费用、程序、复杂程度等多方面是不同的。

在出口方议付或者出口押汇的情况处理起来是最容易的。

作为出口方应该根据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单证处理方式等其他情况综合考虑信用证不符点的实际处理方法。

总之,关于信用证结算中”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问题是一个系统化问题,需要包括开证行、议付行、受益人等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顺利完成一笔交易,使各方均能受益,所以我们要仔细的分析信用证不符点的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对这种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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