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档案保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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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档案管理要求

会计凭证档案管理要求

会计凭证档案管理要求
会计凭证档案管理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1. 会计凭证应按编号顺序进行整理,并保持整齐、牢固、美观,不能出现掉页、压字、串页、倒置等情况,以便于翻阅。

2. 对于一些重要的原始凭证,如果将来仍需使用,可以另行装订或单独保管。

3. 会计凭证不得外借,已经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也不能抽出。

4. 会计凭证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管,不得随意销毁或丢失。

5. 对于账簿的整理和保管,需要分别整理立卷,组成保管单位。

订本式账簿以一本为一个保管单位,活页式账簿在整理时去掉空白页,按科目顺序整理成册,装订后要加装封面、封底和扉页。

账簿装订后应依次在每页非装订线一侧上角编页号,每册账簿单独编一个流水号,编号可用号码机打印,也可用碳素或蓝黑钢笔编写。

6. 会计报表的整理和保管要求与账簿类似,需要编写页码,其方法与账簿相同。

7. 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的保管期限应符合法律规定和企业内部规定,一般不得少于十年。

对于一些重要的会计资料,如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应永久保存。

8. 在保管过程中,应定期对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进行检查和清点,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如果发现有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在案。

9. 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循档案管理的保密原则,不得随意泄露企业的会计信息。

同时,也要注意防止档案的损坏和丢失,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10. 在移交或销毁档案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备案,并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要对销毁的档案进行记录和存档,以便于后续的查询和管理。

会计凭证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凭证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会计凭证档案管理,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完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会计凭证的归档、保管、查阅、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会计凭证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凭证必须真实反映经济业务,不得伪造、变造、篡改。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凭证必须齐全,不得遗漏。

(三)安全性原则:会计凭证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泄露。

(四)时效性原则:会计凭证必须按照规定时限归档、保管。

第二章会计凭证的归档第四条会计凭证的归档范围包括:(一)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银行对账单、支票、汇票、收付款凭证等。

(二)记账凭证:包括日记账、明细账、总账等。

(三)其他会计凭证:包括内部凭证、辅助凭证等。

第五条会计凭证的归档要求:(一)会计凭证的归档应在会计年度终了后30日内完成。

(二)会计凭证的归档应按照会计凭证的种类、编号、日期等进行分类、排列。

(三)会计凭证的归档应填写《会计凭证归档登记簿》,登记归档凭证的名称、数量、编号、日期等信息。

(四)会计凭证的归档应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章会计凭证的保管第六条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一)会计凭证应按照分类、编号、日期等进行存放,确保查阅方便。

(二)会计凭证的存放地点应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潮、防虫。

(三)会计凭证的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确保会计凭证的完整、安全。

(四)会计凭证的保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保密意识。

第八条会计凭证的查阅:(一)查阅会计凭证应填写《会计凭证查阅登记簿》,登记查阅人、查阅日期、查阅内容等信息。

(二)查阅会计凭证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单位秘密。

(三)查阅会计凭证应在保管人员的陪同下进行。

第四章会计凭证的销毁第九条会计凭证的销毁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会计档案是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重要的经济和历史资料,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相关合同协议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也包括资产交接清册,各种批复及上级来文等各种会计资料;它是记录和反应公司运营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3.会计档案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公司为会计档案的保管提供必要的条件;二、会计档案的管理及借用1.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财务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月顺序立卷存放;2.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批准,并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3.会计档案不得带出室外,未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存档案卷外借或转移其他地方,不得拆散原卷册,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方能外借和复制,并须限期归还,非财务人员不得随意翻阅会计档案;三、会计档案的保存和销毁1.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分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四种;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具体保管期限详见附录;2.会计档案保管到期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意见,由财务负责人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查同意,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销毁;销毁时应由单位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共同监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或盖章;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会计档案,严禁自行销毁;对于其末了结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为止;3.由于人员变动,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由移交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管人三人签字盖章;四、电算化档案管理1.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推广,存储在磁盘硬盘上的会计文件与以书面形式存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具有同等性质,应按会计档案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附录: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

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账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

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

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

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每季度由监督部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并汇总至经理办公室。

6.公司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

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违者处以发票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奖
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7.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上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8.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9.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账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10.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会计法法规凭证保存

会计法法规凭证保存

会计法法规凭证保存
会计法法规对凭证保存有着明确的规定,主要涉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凭证》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这些法规,凭证保存是指企业应当保存其会计凭证、原始凭证
以及其他与会计有关的资料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确保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为财务监管和审计提供依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企业应当依法
保存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保存期限一般为10年。

这些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账簿、财务报表、会计账册等,必须按照
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保存,以备税务机关、审计机关等监管部门
的查验。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凭证》的规定,会计凭证的
保存应当符合一定的规范,包括凭证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

凭证的保存应当保证凭证的内容完整清晰,不得涂改或篡改,凭证
上的金额、日期、摘要等信息应当真实可靠,凭证的保存应当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私自销毁或丢失。

此外,会计法法规还对特定行业的凭证保存提出了更为具体的
要求,例如对于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其凭证保存往往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和规定,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透明。

总的来说,会计法法规对凭证保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凭证的保存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和审计工作。

这样才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的具体规定

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的具体规定

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的具体规定会计档案是企业日常运营和财务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

根据国家规定,对于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有着明确的规定。

以下是具体的规定:一、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原始会计凭证和会计档案原始记录,应当保存五年以上。

二、固定资产档案、无形资产档案、长期投资档案和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保存十年以上。

三、员工工资、福利及个人所得税等会计档案,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管。

四、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国家和本行业的规定要求企业保存有关税务会计档案。

以上规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规定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保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基于对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目的是便于日后审计和监管。

如果企业违反了规定的保管期限,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财务损失或法律风险。

在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时,企业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进行分类存放。

最好将会计档案存放在专门的柜子和屋子中,进行分类存放,方便后续的查阅和整理。

二、加强保管措施。

在存放会计档案时,应采取防火、防水、防盗等多种措施,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出。

三、留存完整的资料。

会计档案的保管需要留存完整的资料,不能缺失或遗漏任何一个环节,以保障日后的查阅和审计。

四、定期更新档案。

企业应当不断更新会计档案,并及时更新记录。

五、及时销毁无用文件。

对于一些过期的或无用的会计档案,企业应当对其进行及时的销毁。

总之,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是企业规范经营、合规运作的重要保障。

企业应当根据规定认真履行保管的义务,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是企业合规经营的必要保障,不仅是基本法定责任,也是规范经营的内在要求。

在实践中,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会计档案保管的重要性,落实好妥善保管的责任。

首先,企业要做好会计档案标准化管理。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单位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是维护单位合法权益、进行经济监督的重要依据。

单位应高度重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第四条会计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其他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现金盘点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等。

三、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和销毁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和销毁,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归档:单位应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并按照规定时限向档案部门移交。

(二)保管:档案部门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保管制度,对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销毁:会计档案的销毁,应当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销毁前,应进行核对、登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会计档案的查阅和使用第六条单位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内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填写查阅登记簿。

(二)外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登记簿。

(三)查阅会计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泄露档案内容。

五、监督检查第七条各级财政、审计、档案等部门应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会计记账凭证保管期限

会计记账凭证保管期限

会计记账凭证保管期限我国正逐步走向计算机会计记账自动化,在这一进程中却遇到了来自计算机记账方法方面的阻碍。

下面店铺就为大家解开会计记账凭证保管期限,希望能帮到你。

会计记账凭证保管期限(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的保管年限都是15年。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除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辅助账簿的保管年限都是15年;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保管年限都是25年;固定资产卡片是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3)财务报告类:月季度财务报告(包括文字分析),保管年限是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包括财务分析)属于永久性保管。

(4)其他类:会计移交清册的保管年限是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性保管;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的保管年限是5年。

1.年度财务报名(决算),会计档案保管和销毁清册是永久的2.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是25年。

3.会计凭证,账簿,会计移交清册是15年。

会计记账凭证的主要种类按照适用的经济业务分类一、记账凭证按其适用的经济业务,分为专用记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两类。

1)专用记账凭证:用来专门记录某一类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

专用凭证按其所记录的经济业务与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有无关系,又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

a.收款凭证: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它是根据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是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账和总账等账簿的依据,也是出纳人员收讫款项的依据。

.付款凭证: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它是根据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是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账和总账等账簿的依据,也是出纳人员付讫款项的依据。

c.转账凭证:用于记录不涉及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它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

转账凭证是登记总分类账及有关明细分类账的依据。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与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档案必须真实反映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完整。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必须完整无缺,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性。

(三)安全性原则:会计档案的保管应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损毁和泄密。

(四)及时性原则: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应及时进行,确保会计档案的时效性。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会计档案的收集范围:(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等。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备查账等。

(三)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等。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审计报告、税务申报表、银行对账单等。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类别进行分类整理。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三)会计档案的装订应符合国家档案局的规定。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保管第六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责任:(一)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负总责。

(二)会计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三)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一)会计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局的规定,实行分级、分类保管。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应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损毁和泄密。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场所应满足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等要求。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照国家档案局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利用第八条会计档案的利用范围:(一)单位内部审计、财务分析、业务考核等工作。

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障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事务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的记录。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归档第四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整理归档。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归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会计凭证应当按照会计年度和时间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二)会计账簿应当按照会计年度和账簿种类排列,保持整洁;(三)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会计年度和报告种类整理,编制目录;(四)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其性质和用途分类整理。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保管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保管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七条会计档案应当存放在干燥、通风、防火、防潮、防虫、防鼠等适宜的环境中。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种。

具体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利用第九条单位应当制定会计档案的利用制度,明确利用条件、程序和要求,确保会计档案的合法、合规利用。

第十条会计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清点,发现遗失、损毁的,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销毁第十二条会计档案的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档案销毁的规定,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三条单位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销毁。

第十四条销毁会计档案应当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会计档案丢失、损毁、泄密的,依法追究责任。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其他会计资料等。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档案应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档案应完整无缺,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

(三)准确性原则:会计档案应准确无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安全性原则:会计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损毁和泄密。

(五)保密性原则:会计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会计档案的收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应按照凭证的种类、时间顺序进行整理。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应按照账簿的种类、时间顺序进行整理。

(三)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应按照报表的种类、时间顺序进行整理。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审计报告等,应按照资料的性质、时间顺序进行整理。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分类:按照会计档案的种类、时间顺序进行分类。

(二)编号:对会计档案进行统一编号,编号应清晰、连续。

(三)装订:会计档案应装订成册,装订材料应符合档案保管要求。

(四)标识:对会计档案进行标识,包括档案名称、编号、编制日期、保管期限等。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保管与使用第六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设置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柜、档案架等设施。

(二)档案室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三)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室应实行门禁制度,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和保管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

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1. 档案分类:明确了会计档案的分类标准,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

2. 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了不同类型的会计档案应保存的最低年限,如
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至少保存15年,会计账簿至少保存30年。

3. 电子档案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会计档案的合法性和保
管要求被明确,要求电子档案应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读性。

4. 档案安全:加强了对会计档案的安全管理,包括防止档案丢失、损
坏和非法访问。

5. 档案利用:规定了会计档案的查询、复制和利用条件,确保档案的
合理利用,同时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6. 档案销毁:明确了档案销毁的条件和程序,确保档案在达到保管期
限后能够安全、合规地销毁。

7. 法律责任:对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增强法规的执行力。

8. 档案信息化: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会计档案,提高档案管
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9. 档案审计: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审计,确保档案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10. 培训与宣传:加强对会计人员关于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会计档案管理的专业水平。

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旨在规范会计档案的管理,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同时也促进了会计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

会 计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会 计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一、档案管理制度1.为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3.公司档案室和各核算单位是会计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会计档案的管理负有指导和监督职责。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办法,私自转移、毁弃会计档案。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1.会计档案分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四大类。

2.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3.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4.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报告。

5.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资料等。

6.归档前,各核算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分类方案和归档范围的要求,负责整理和装订会计档案。

7.归档时,各核算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目录和卷内目录,并按照规定程序报送档案室。

三、档案保管与维护1.档案室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存。

2.各核算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存放会计档案,并确保档案不受损坏、丢失、涂改、毁损等情况。

3.对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各核算单位和档案室应当确保其不受损失。

4.对定期保管的会计档案,各核算单位和档案室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整理和装订,并按照规定程序报送档案室。

5.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各核算单位和档案室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6.各核算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维护制度,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7.各核算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借阅制度,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和使用,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8.各核算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保密制度,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进行严格保密。

9.各核算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责任制,明确档案管理责任和考核标准。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

一、总则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三、会计档案的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会计档案应完整无缺,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安全性原则:会计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不被毁损、散失和泄密。

3. 保密性原则:会计档案涉及单位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严格控制查阅范围。

4. 可利用性原则:会计档案应便于查阅、复制和利用,为单位的经营管理提供支持。

四、会计档案的归档1. 归档范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2. 归档时间:会计年度终了后,财务部门应将本年度形成的会计档案整理归档。

3. 归档要求:会计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立卷、装订,并填写《会计档案归档目录》。

五、会计档案的保管1. 保管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2. 保管方式:会计档案应按照规定采用纸质、电子等介质进行保管,并确保介质安全。

3. 保管责任: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定期检查、维护保管设施。

六、会计档案的查阅与复制1. 查阅范围:查阅会计档案应限于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2. 查阅程序:查阅会计档案应办理登记手续,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

3. 复制要求:复制会计档案应保证其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会计档案的销毁1. 销毁条件: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且无保存价值的,可予以销毁。

2. 销毁程序:销毁会计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并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单》。

3. 销毁方式:销毁会计档案应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防止泄露商业秘密。

八、监督与检查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会计档案管理细则

会计档案管理细则

会计档案管理细则一、档案整理立卷会计档案应按照年度、类别进行整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有序。

档案材料应按时间顺序排列,用文件夹或档案盒妥善保存,并附上清晰的标签和目录。

档案整理完成后,应编制档案立卷清单,由档案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二、档案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档案的性质、重要性及法律法规要求来确定。

不同类别的档案应设定不同的保管期限,如:会计凭证、账簿等长期保存;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定期保存。

档案保管期满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或移交。

三、档案利用与借阅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保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借阅档案应履行审批手续,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借阅者应爱护档案,不得涂改、损坏或遗失,并按期归还。

四、档案销毁管理档案销毁应遵循安全、环保的原则,确保档案在销毁过程中不被泄露或丢失。

销毁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单,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销毁。

销毁过程应有专人监督,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档案被彻底销毁。

五、档案安全保密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

档案存储区域应设置监控设备,防止档案被盗或损坏。

涉密档案应单独存放,并采取加密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六、档案移交与接收档案移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在移交过程中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档案接收方应对接收的档案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移交与接收过程应有书面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七、档案数字化管理鼓励采用数字化技术管理档案,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利用率。

数字化档案应建立备份机制,确保数据安全。

数字化档案管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八、档案工作人员职责档案工作人员应熟悉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认真履行职责。

负责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积极推动档案数字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会计档案保管方法

会计档案保管方法

会计档案保管方法一、分期归档会计档案应当根据其重要性和时间要求分期进行归档。

日常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应当定期整理,按月、季、半年或年度进行归档。

对于一些长期保存的会计档案,如年度财务报告、重大经济合同等,应当单独保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档。

二、分类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按照其内容和形式进行分类。

凭证、账簿、报表等应当按照时间顺序和业务类型进行分类,并按照分类结果进行整理和归档。

分类保管有助于后续的查询和使用,也有利于档案的规范管理。

三、防潮防霉会计档案多为纸质材料,容易受潮和发霉。

因此,应当将会计档案存放在干燥的环境中,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避免潮湿和霉变。

同时,也应当定期检查档案的保存情况,一旦发现受潮或发霉迹象,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四、防火防盗会计档案是重要的经济资料,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措施。

档案室应当配备灭火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同时,档案室应当安装防盗门窗,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定期检查为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应当定期进行检查。

检查的内容包括档案的完整性、清晰度、是否有损坏或遗失等情况。

一旦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和修复,确保档案的质量和可用性。

六、电子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会计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已经成为趋势。

通过电子化方式存储和保管会计档案,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进行查询和使用。

同时,电子化档案管理也有利于档案的长久保存和备份,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七、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应当明确档案的分类、归档时间、保管方式、使用规定等方面的要求,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责任制度。

通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有效地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的质量和安全。

八、培训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因此,应当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操作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以帮助档案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

会计档案归档和保管规定

会计档案归档和保管规定

会计档案归档和保管规定
会计档案统一保管目的,是为了对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为做到妥善保管、查找方便、安全保密,在设立档案室时应该重视以下几点:
一、分类保管
内部经营分析数据与帐务一定要分开保管。

对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出纳帐本等应该划分区域,做到分类保管,查找方便。

二、专人保管
各片区档案应由专人兼职负责保管,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室翻阅资料。

三、借阅制度
各部门及外单需查阅或借阅会计凭证等资料必须经过相关负责人批准。

并造表进行登记借阅单位及事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四、会计档案交接
由于工作需要调换会计档案保管员的,必须做出详细的交接手续,对所有档案进行交接,并留存相关交接表。

五、需存档的相关资料内容
出纳处:现金帐本、银行帐本、报表原件、完税复印件、出纳投帐本、支票电汇单领用表、发票存根。

会计处:往年,今年会计凭证。

注:1.在各店将资料交给档案保管时,必须做交接手续,并将交接表留存于各店档案里。

2.为了节约会计翻凭证时间,各店会计可将平时需要查询的项目做好登记,如需查找此方面资料便可快速查出,提高工作效率。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规定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规定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规定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规定为30年。

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会计档案将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为3年、5年、10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10年;会计档案将保管期限为15年、25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30年。

会计凭证是什么?
会计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具体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

每个企业必须必须按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账簿登记,如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

会计凭证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为单据,具体指经济业务刚开始发生时进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按照其取得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

比如款项收据等。

2、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又称为记账凭单,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它是登入账簿的直接依据,具体指按经济业务的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

按照其适用的经济业务,分为专用记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

比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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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档案保管规定
一、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1、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2、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如按上、中、下旬汇总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
3、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对所有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4、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并检查附件是否齐全,附件章是否盖好;
5、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财务主管、复核、记账、制单等)的印章是否齐全。

二、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1、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
2、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了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并将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为3年、5年、10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10年,将保管期限为15年、25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30年。

其中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长至30年,其他辅助会计资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1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各类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如下:
附表1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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