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完善乡镇管理社会事务的职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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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完善乡镇管理社会事务的职权机制

论完善乡镇治理社会事务的职权机制

【内容提要】本文经过对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进一步阐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迫切完善乡镇政府治理社会事务职权的重要性,从而对乡镇政府效能的提高进行考虑。

一、案例事情

水是我们人类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生产日子离别开水,因为水的重要性,我们也便有了下面这则对于饮用水纠纷的故事。纠纷从发生到解决时刻长达两年多,曾多次引发双方群体性械斗苗头,事件解决涉及村级、乡镇以及县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是对政府行政职能的一次衡量和检验,充分体现了乡镇基层政府职权方面存在的弊端和弱势。

事件发生在20xx年9月,****市a县某镇b村31、34、35、36、37组村民(以下简称取水方)以本组现饮用水井(刨花井)已被附近的日子废水、人畜粪便以及农田使用农药污染、别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为由,派代表与本村28、29、30几个小组(以下简称反对方) 负责人商量是否能够在本村辖区内的一山沟(地名叫“仙姑冲”)处取用山泉水,以解决取水方五个小组约500多人饮水困难咨询题。反对方群众别接受,理由是他们几个小组的用水也很紧张,何况取水方饮用的刨花井井水丰富,也没有什么污染,而且仙姑冲山泉水向来以来基本上他们几个小组使用,故别接受取水方引水。

取水方群众认为仙姑冲山泉水按其自然山体流向,该处的山泉水自古以来基本上流往取水方这几个小组的,解放后由于各种原因反对方小组开挖水渠引仙姑冲山泉水作人畜饮用和灌溉使用,当时都曾引发纠纷,并经过县政府调处,口头明确仙姑冲的山泉水为双方共同使用。但降实土地承包责任制未来,反对方这几个小组争取到镇政府支持,拨给水泥在仙姑冲水源出水处下方拦坝引水,把山泉水引向反对方这边,所剩的部分渗水都被反对方的群众挖井蓄水引走,严峻妨碍到取水方几个小组的人畜饮用和农田灌溉,如今取部分山泉水作人畜饮用都别接受,是没有道理的,更别符合国家有关水利政策。所以,取水方坚定要在此处取用山泉水,从而引发了双方的纠纷。引起纠纷后,b村村委会于当年10月27日召集双方调解,调解无效后转镇司法所调解。镇司法接到纠纷案件后,于当年的10月31日,由镇领导带领镇、村两级干部和双方代表到仙姑冲现场踏看,事情是仙姑冲山泉水真的已被引向反对方那边,拦水坝下方两旁挖有十多个小水井,真的是无一点山泉水流到下游。原取水方群众使用的刨花井水真的受到一定的污染。经镇里研究后,镇司法所于当年11月1日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庭双方各抒己见,未能就引用山泉水咨询题达成共识,也别情愿再到镇里调解,并引起双方的激烈争吵,甚至有可能引发双方群体性械斗的倾向。鉴于这种事情,镇司法所立刻向镇要紧领导汇报,镇里及时召开了班子会研究,并做好应急预案。并且,以镇党委和政府的名义书面请示上级主管部门赋予帮助解决。20xx年11月28日,a县水电局派出工作组到现场进行查看,并召集双方代表就用水纠纷一案进行调解,并且做出《a县水电局对于某镇b村28至30组与31、33至37组用水纠纷的暂时处置意见》。取水方得到“处理意见”文件后,马上组织群众施工引水。开工没几天,即20xx年1月9日,反对方组织了几十名群众拿着长刀、锄头和棍棒上山,预备武力阻挠对方施工从而引起了双方冲突。镇政府接到消息后马上组织派出所、镇干部赶到事发觉场制止事态进展,并劝说双方群众撤离,当时取水方的群众很快撤离了现场回家,但反对方的群众仍在现场别愿撤离,并坚持要挖掉对方埋下的地下引水管才肯罢休,为了幸免事态的恶化引起别良后果,派出所干警收缴了现场群众的长刀和棍棒预备返回,反对方群众围堵起哄,强行挡住政府车辆别准开走,镇领导和干部反复耐心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也无济于事,无奈之下,请求上级公安部门增派了警力才得以撤离返回。据当时群众反映,起初,反对方的叶某携带沙枪并向现场的取水方曾某开了枪,所幸无人员伤亡(此事件已由当地派出所另行处理)。

此后,纠纷双方多次分别上访,上级部门也反复调解,也无法寻到双方中意的解决办法。

反对方小组声称誓死保卫水源,别给引水。而取水方坚定要求引水,调解进入僵局,上诉到当地法院也难以裁决。接下来一段时刻,数次浮现了纠纷双方持械对峙的严峻行为,所幸镇政府及时掌握信息并有效化解,才幸免了流血性事件的发生,乡镇领导也幸免了咨询责。事件向来迟延到20xx年底,在全区开展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活动中,得到了a县政府要紧领导的高度重视,经过a县政府要紧领导带案下访现场办公,咨询题才

有了明确的解决方向,批示a县财政、水利部门要及时筹措资金帮助b村取水方重新择地打井取水,解决群众人畜饮水的民生咨询题,使此件在当地造成较大妨碍的事件终于告一段降。

二、案例分析

透过事件发生的始末,我们看到的是当今乡镇体制下,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乡镇职能运行浮现的许多咨询题和困难。要紧体现为:

(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重大,咨询题多,咨询责多。当前,社会转型期的别稳定因素纷繁复杂,矛盾重重,作为基层政府,乡镇别出一点咨询题何其困难!但是,在再视稳定工作为畏途的形势下,乡镇维护稳定必定简单化为“努力使辖区别出事,即使出了事也要化解在辖区之内,化解别了的就要想方设法操纵住”。于是,“监控”“截访”“接访”“销账”“花钞票买稳定”等等,就成为乡镇信访和稳定工作的专用术语。“操纵信访”就成为乡镇日常的工作中心。虽然这些措施于法、于理、于情都很难说得过去,可是除此之外乡镇政府还能有什么方法?更多的时刻,乡镇政府算是在嗡嗡作响的“高压线”下战战兢兢地工作,稍有别慎,就有可能“触电”。

(二)乡镇政府想解决咨询题,但解决咨询题的权力有限。“责、权、利”本应是对称的,但乡镇作为其实的一级执行者,在县区与乡镇的关系体制方面处于权小、责大、能弱的地位。权小,算是乡镇惟独无条件执行上级决定的义务,而缺乏依照本级实际独立决策的能力;责大,算是乡镇政府作为基层政府直接面对农民,担负着传达和降实国家意志,推动地点经济社会进展的重要职责;能弱,算是缺乏完成承担任务的手段和条件,特别是财政能力弱。所以,在条块分割的治理体制下,削弱了乡镇政府对地点的统揽权,权力上收的部门,由于人权、财权别在乡镇,乡镇党委在进行工作协调时难度较大,部分单位甚至别买乡镇的帐,给乡镇工作带来被动。更重要的是,乡镇的主体财政收入由县区操纵,乡镇的财政能力弱,与其责任别相对应。由于乡镇财政能力严峻削弱,无法给推动地点经济社会进展、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所以所谓转变职能就比较困难,从而妨碍了乡镇政府解决咨询题的能力。

(三)立法上浮现的“空档”。在我国庞杂的行政法律体系中,包括涉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授权的执法主体绝大多数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而乡镇仅给予打算生育、民政救济、武装动员、民事纠纷调解等义务性职能,缺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政仲裁等权力性职能。由此,乡镇一级政府目前还没有设立行政执法机构,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乡镇政府就没有行政执法权。试想,作为国家基层政权没有行政执法权,那么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新农村建设又谈何容易呢?

(四)群众思想教育孱弱。近些年,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惠农政策,关怀民间疾苦,重视村庄建设,但是却忽略了对民众的思想教育。80年代前,“农民很自觉、政府很高大”;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农民有情绪、政府来诱吓”;90年代后期至今,“农民无辜、政府无奈”。乡镇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也从“亲热无间”到“威逼利诱”再到如今的“行同陌路”。什么原因会导致如今基层的干群紧张关系?这是我们党和政府当前相当长一具阶段必须解决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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