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通则
国有企业财务通则
国有企业财务通则
国有企业财务通是指由国有企业实施的财务管控和管理措施,旨
在实现财务制度的规范化、信息化、集约化和透明化,提高国有企业
的经济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财务制度建设:国有企业应制定完善的财务制度,明确职责
分工、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2. 财务信息化:国有企业应建立和完善本地化的财务信息化系统,实现财务数据的整合、共享和分析,为决策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3. 财务集约化:国有企业应实行精细化管理,以提高效率和降
低成本为目标,优化财务流程和资源配置,降低财务管理成本。
4. 财务透明化:国有企业应公开财务信息,加强与外界的沟通
和交流,提高社会公信力和形象。
国有企业财务通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强
化企业内部管理,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企业财务通则
企业财务通则
企业财务通则旨在帮助企业管理者识别和确定财务管理目标和企业政策,并实施有效的财务决策。
它将提供一些指导原则和步骤,以及财务工具,以帮助企业管理者有效地执行财务管理工作。
一、财务规划
财务规划是企业管理的基本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企业财务预算、投资计划和融资决策等。
它需要企业管理者根据一定的时间规划,采取全面有效的措施,以实现企业财务流程的管理和财务状况的优化。
二、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是财务管理系统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包括财务战略规划、财务报表编制、固定资产管理、收付款管理、会计科目和凭证管理等。
这些管理任务的正确和及时的完成,有助于企业的经济实力。
三、财务优化
企业财务可以通过优化来改善企业的财务指标,提高利润水平降低成本,确保长期可持续发展。
优化财务管理,可以避免企业因财务上的不足而遭受资金及成本方面的浪费。
四、风险管理
投资活动中存在着不同类型的风险,企业在财务管理时必须要考虑各种风险,妥善处理,以降低不利影响。
一般来说,企业可采取预防性的管理措施,通过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最终风险定价等措施来确定其风险管理政策。
五、会计优化
企业财务的会计优化需要管理者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把握会计基本原则,实施有效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管理措施,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税收优化
企业管理者需要知晓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把握税务安排等方面的最新变化,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以最大化企业财务税收优惠政策。
总之,企业财务通则旨在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一个有效而全面的财务指导框架,帮助其恰当地确定和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
企业财务通则
企业财务通则企业财务通则(第一篇)第一章:企业财务基础企业财务是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通过对资金、资产及负债的合理配置和管理,以及对资金流和经济效益的监控和评估,达到企业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的一门学科。
企业财务通则是指企业内部制定的财务管理准则和规范,用以指导企业财务活动的进行。
第一节:财务目标企业财务的首要目标是实现稳定的盈利和增加企业价值。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企业应该合理配置资金和资源,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的竞争力。
同时,企业还应该考虑保持财务稳定和偿付能力,规避财务风险,为企业的长期发展铺路。
第二节:财务预算和计划财务预算和计划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工具。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制定合理的财务预算和计划。
预算和计划应该包括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财务收支状况,以及实现财务目标的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
第三节:财务报表和分析财务报表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企业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
此外,企业还应该进行财务分析,从财务报表中获取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的信息,评估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经营风险,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参考。
第二章:财务控制与监督第一节: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和前提,目的是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准确和有效地使用。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明确的职责划分、合理的授权制度和规范的审批程序等。
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防止财务风险的产生和扩大。
第二节:财务审计财务审计是对企业财务报表和财务活动的独立、客观和全面的审查。
企业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委托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财务审计的目的是评估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现和纠正财务违规行为,维护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三节:风险管理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识别和评估财务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
财务制度之企业财务通则
财务制度之企业财务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保障企业财务安全,提高企业财务运作效率,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企业所有财务管理活动,包括财务预算、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各项内容。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开展财务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企业财务管理应当坚持“稳健经营,诚信经营,合规经营”的原则,遵循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明确财务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专业财务人员,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加强财务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七条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不断完善和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务预算第八条企业应当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和年度经营计划,明确收支预算,经营目标和任务,做到预算合理、全面。
第九条财务预算应当与年度经营计划相衔接,保证财务收支的平衡,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经营计划和市场需求,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保证企业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财务预算编制情况,及时调整、完善财务预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和考核评价制度,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流动的合理性、安全性和高效性。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加强资金计划,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有效的账户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监控和科学分配,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流动。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七条企业应当依法开展会计核算活动,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企业财务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护企业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适用本通则。
金融企业除外。
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确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财务风险。
企业财务管理应当按照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及重组清算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制定企业财务规章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以下通称主管财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企业财务的指导、管理、监督,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监督执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按照财务关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
(二)制定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制度,检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质量。
(四)实施企业财务评价,监测企业财务运行状况。
(五)研究、拟订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
(六)参与审核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重要改革、改制方案。
(七)根据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帮助、服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等企业投资者(以下通称投资者),企业经理、厂长或者实际负责经营管理的其他领导成员(以下通称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本通则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职责。
第六条企业应当依法纳税。
企业财务通则
企业财务通则
企业财务通则是指规范企业财务管理的一套制度和方法。
它主要包
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财务目标和战略:明确企业的财务目标,制定相应的财务战略,
并将其与企业的整体战略相衔接。
2. 财务规划:根据企业的财务目标和战略,制定详细的财务计划,
包括预算、资金计划、投资计划等。
3. 财务报告:及时准确地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便企业内外部的利益相关方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情况。
4. 财务分析:对财务报告进行分析,评估企业的财务绩效,发现问
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措施。
5. 预算管理:制定预算并监控预算执行情况,确保企业的收支平衡
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6. 资金管理:合理安排企业的资金运作,确保企业的运营资金充足,并降低资金成本。
7. 税务管理:遵守税法规定,合法合规地开展税务管理工作,减少
税务风险。
8. 风险管理:识别、评估和管理企业面临的各类风险,制定相应的
风险管理策略,保障企业的安全和稳定。
9.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的有效运作,防止内部失控和经济犯罪。
10. 法律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的财务管理合规。
企业财务通则的实施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够提
升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减少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因此,企业应
当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财务通则,并加以执行和监督。
财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
财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定本通则,旨在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保障企业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企业所有财务相关工作,包括会计核算、财务预算、审计监督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缴纳税款,维护国家税收利益。
第五条企业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合规、保密、透明、诚信的原则,严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诚信性。
第二章财务核算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建立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确保各项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日常经济业务的发生,及时、准确地进行记账核算,确保账务的完整性,不得有错漏记等情况。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布,确保财务信息向各方透明,接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监督。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资产清查和盘点机制,每年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确认,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财务预算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预算制度,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市场需求,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经营计划。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通过预算编制、执行和控制,实现财务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竞争力。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分析,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风险评估、控制目标、控制措施、监督反馈等各项内容。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内部控制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并及时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企业可能面临的财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企业财务安全。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审计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
企业财务通则最新版
企业财务通则最新版1. 引言企业财务是指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和决策所需要了解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企业财务通则,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和指导标准,对企业的资金流动、资源配置、经营状况等方面都有着重要影响。
本文将介绍企业财务通则的最新版,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财务管理。
2. 企业财务通则概述企业财务通则是国家对企业财务管理制定的基本准则。
其主要涵盖了财务报告、财务会计、财务分析、财务决策以及财务风险管理等方面内容。
企业依据财务通则进行财务管理,可以提高财务状况,增强竞争力。
3. 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企业对外展示财务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管理者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工具。
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了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和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企业的信誉和声誉非常重要。
4. 财务会计财务会计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
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了财务会计的基本原则和分类方法,包括会计核算、账簿管理、会计凭证的填制等。
财务会计的准确记录和分析,为企业提供了基础数据,帮助管理者进行决策和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
5. 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是企业根据财务报表和财务指标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评估和预测的过程。
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了财务分析的方法和指标,包括财务比率分析、盈利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等。
财务分析可以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6. 财务决策财务决策是企业管理者基于财务信息进行的决策过程。
企业财务通则提供了财务决策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包括资本预算、融资决策、投资决策等。
财务决策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对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7. 财务风险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是企业针对经营活动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的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的过程。
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了财务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和要求,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测等。
财务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可以降低企业面临的风险和损失。
8. 总结企业财务通则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准则,对企业的财务报告、财务会计、财务分析、财务决策和财务风险管理等方面都有着重要影响。
企业财务通则
企业财务通则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企业财务通则(1992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财务活动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范。
第三条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章程等文件或者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六条设立企业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
资本金按照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等。
第七条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采取国家投资、各方集资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
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向企业投资。
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八条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赠的财产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可以按照规定,转增资本金。
第九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企业依法享有经营权,在企业经营期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企业借入的资金为企业的负债,包括长期负债和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长期应付款项等。
财务制度 企业财务通则
财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资源的安全、有效、稳定运作,特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子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以规范、制度化、透明化为原则,强化内部控制,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章财务组织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全面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部门按照公司职能划分,设立财务稽核、财务规划、财务运营等职能部门。
第六条公司设立财务监督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担任主任,成员来自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第七条财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审查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合理化意见。
第八条财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展和监督结果。
第五章财务规划第九条公司应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制定财务规划,明确年度和月度财务目标。
第十条财务规划应包括资金预算、投资预算、成本控制计划等内容。
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财务预测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财务规划,确保财务运作的稳健性。
第六章财务运营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和报告制度,确保财务数据完整、准确、可靠。
第十三条公司应强化内部财务控制,确保财务运作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资产增值。
第七章财务监督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审计。
第十六条公司应委托独立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提供审计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应加强外部监督,接受股东、监管机构和其他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八章财务报告第十八条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和公布年度和季度财务报告。
第十九条公司应及时披露公司财务状况和发展情况,保证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信息披露机制,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九章财务风险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风险的识别、分析和控制。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应急预案,为应对各类财务风险提供保障。
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号
企业财务通则正文:---------------------------------------------------------------------------------------------------------------------------------------------------- 企业财务通则(1992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11月30日财政部令第4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财务活动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范。
第三条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章程等文件或者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六条设立企业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
资本金按照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等。
第七条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采取国家投资、各方集资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
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向企业投资。
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八条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赠的财产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可以按照规定,转增资本金。
第九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企业依法享有经营权,在企业经营期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通则(2023版)
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通则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财务活动。
财务活动包括财务预算、财务核算、财务报告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合法的原则,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符合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财务管理部门是负责企业财务活动的专门部门,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开展财务核算和报告、进行财务分析等工作。
第五条全体员工都应参与财务管理活动,配合财务部门开展财务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财务预算第六条财务预算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包括年度预算和季度预算。
财务预算的制定应参考市场需求、经济形势及企业发展战略等因素。
第七条财务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现金流量预算等内容,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符合预期目标。
第八条财务预算应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和审批,并及时公布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员工,以便各部门合理安排预算并监控执行情况。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九条财务核算是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记录和总结的过程,应当符合会计原则和相关法规要求。
第十条财务核算应包括记账、凭证管理、账务调整、总账、明细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环节,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财务核算应每月进行一次,并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反映。
第四章财务报告第十二条财务报告是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全面、准确、及时披露的重要手段。
第十三条财务报告应包括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月度报告。
报告内容应涵盖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债务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四条财务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和上级单位,并公布给所有员工,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第五章财务分析第十五条财务分析是对企业财务数据进行解读和评估的过程,旨在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六条财务分析应包括财务比率分析、财务风险评估、经营绩效分析等内容,帮助企业了解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企业财务通则解读
公司制已成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新的企业治
三、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确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投资者财务管理体制 经营者财务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投资者财务管理制度 经营者财务管理制度
有效控制企业财务风险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内容
制定财务战略, 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 控制成本费用, 规范收益分配及重组清算财务行为 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
第二章 企业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章共6条,主要明确了建立企业财 务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确立 企业财务运行的重要制度、界定了投 资者和经营者在企业财务管理体制中 的定位和理体制:是协调企业利益相关主体 之间财务关系的基本规则和制度安排,是构 建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和框架。 《通则》中的财务管理体制,分为宏观和微观
四、财政职责
主管财政机关 提供基础制度(二、三、五) 实施财务监督(一、四、六) 促进企业改革发展 提供财务管理服务
五、企业财务管理的主体
《通则》确立的财务管理主体: 主管财政机关、 投资者、 经营者
六、企业依法纳税义务
《企业财务通则》第六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法纳税。企 业财务处理与税收法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 应当依法进行调整。”
企业会计、税务职能日趋健全,政府对企业财务管理需要制度 创新。实行“两则”“两制”以来,企业会计、税务职能从传统的 财务职能中逐步分离出来,并不断得以完善,对原有的企业财务制 度体系带来较大的影响。因此,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必须以新的观念、 新的方法、新的内容进行改革创新。
《企业财务通则》讲解(1)
公司制已成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 织形式,新的企业治理结构已基本确立. 织形式,新的企业治理结构已基本确立
现代企业制度确立了新的企业治理结构,严 格划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者及监事会 的企业管理职责和权限。而传统的企业财务制度 主要是按照政府管理企业的体制设计的,对于企 业由投资者或者经营者自行管理的财务活动不能 提供规范依据,导致其功能严重缺失。因此,企 业财务制度必须从财务管理的主体、范围、方式、 内容等方面作出相应调整。
“取代论”。这种观点认为,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 取代论” 取代论 会计制度改革完善以后,企业财务制度可以被取代 了。 市场论” “市场论”。这种观点认为,企业是市场的主体, 企业的财务活动完全由市场来决定,不需要统一财 务制度来规范。 接轨论” “接轨论”。国际会计理论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的 会计制度改革发挥了很大的借鉴作用,无论是理论 探索还是会计制度体系的建立都超前于财务制度, 正逐步与国际接轨。
(五)实施《企业财务通则》的意义 实施《企业财务通则》
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 公平对待各方权益 明确财政部门及企业各层次财务管理职责
◎公开财政部门的职责 ◎明确企业各层次财务管理职责 ◎促进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促进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
二、《企业财务通则》的修订思路及目标 企业财务通则》
修订《企业财务通则》的基本思路 企业财务制度改革的目标
(二)企业财务制度改革的目标
建立健全企业财务运行机制
《通则》从企业财务决策、财务控制、财务 激励和财务监督四个方面建立健全企业财务运行 机制,以促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特别是企 业财务监督,对于维护企业各方权益和社会经济 秩序,保障企业正常运行,具有重大意义。
三、《企业财务通则》的内容体系 企业财务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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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通则(1992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财务活动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范。
第三条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章程等文件或者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六条设立企业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
资本金按照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等。
第七条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采取国家投资、各方集资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
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向企业投资。
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八条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赠的财产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可以按照规定,转增资本金。
第九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企业依法享有经营权,在企业经营期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企业借入的资金为企业的负债,包括长期负债和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长期应付款项等。
流动负债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短期债券、预提费用、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第十一条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
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第三章流动资产第十二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第十三条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可以计提坏帐准备金。
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当期费用。
坏帐损失是指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第十四条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协作件以及商品等。
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等,在领用后,可以一次或者分期摊入费用。
存货盘盈、盘亏、毁损的净收益或者净损失,计入当期费用。
其中,存货毁损的非常损失,计入当期损失。
第四章固定资产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的净收益或者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七条在建工程支出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以前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程用设备、材料等专用物资,预付的工程价款,未完工程支出等。
在建工程完工以前因试运转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发生的营业性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折旧办法以及计提折旧的范围由财政部确定。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选择具体的折旧方法和确定加速折旧幅度。
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
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以采取分期摊销或者预提的办法,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五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第二十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按照规定期限分期摊销。
没有规定期限的,按照预计使用期限或者不少于十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第二十一条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开办费自投产营业之日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第二十二条其他资产包括特准储备物资等。
第六章对外投资第二十三条对外投资是指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
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随时变现、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以及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
第二十四条企业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对外投资的,其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以购买债券方式对外投资的,实际支付款项与债券面值的差额,为企业债券的溢价和折价,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摊销或者转销。
以购买股票方式对外投资的,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股利的,将实际支付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对外投资。
第二十五条企业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或者股利,计入投资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者补交所得税以后,计入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
企业收回的对外投资与其投出时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章成本和费用第二十六条企业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包括直接工资、直接材料、商品进价以及其他直接支出,直接计入生产经营成本。
企业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分配计入生产经营成本。
第二十七条企业发生的销售(货)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销售(货)费用包括销售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应当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人员工资和其他经费等。
管理费用包括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咨询费、诉讼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开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上交上级管理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银行手续费等。
第二十八条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在公积金、公益金中开支的支出;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八章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第二十九条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销售折让、销售折扣,冲减当期营业收入。
第三十条企业的利润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
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为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数额。
第三十一条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用所得税前利润延续弥补。
延续五年未弥补的亏损,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第三十二条企业的利润按照国家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一、被没收财物损失,违反税法规定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按照国家规定转增资本金等。
四、提取公益金。
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第九章外币业务第三十三条企业的外币业务是指以记帐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以及计价等业务。
企业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
第三十四条企业各种外币项目(不包括按照调剂价单独记帐的外币项目)的期末余额,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按照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
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五条企业发生的汇兑净损益,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开办费,自企业投产营业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分期摊(转)销,或者留待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亏损,或者留待并入企业的清算损益;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发生的,计入清算损益。
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三十六条企业发生外币调剂业务时,外币金额按照调剂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章企业清算第三十七条企业按照章程规定解散或者破产以及其他原因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对企业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三十八条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机构的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等,计入清算费用,由企业现有财产优先支付。
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或者盘亏、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或者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入或者损失等,计入清算损益。
第三十九条企业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二、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
三、尚未偿付的债务。
在同一顺序内不足清偿的,按照比例清偿。
第四十条清算终了,企业的清算净收益,依法缴纳所得税。
缴纳所得税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投资者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进行分配。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第四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企业应当定期向投资者、债权人、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二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和周周转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各项财产物资变动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财务报告以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