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备的条件.docx
多式联运经营人标准
多式联运经营人标准
“多式联运经营人”指的是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时,应当签发多式联运单据。
“多式联运经营人标准”指的是用来评估和规范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行为和操作的一套准则或指标。
这些标准可能涉及到经营人的资质、资格、信誉、服务质量、安全性能等多个方面。
通过制定和执行多式联运经营人标准,可以规范行业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运输安全,促进多式联运的健康发展。
多式联运经营人标准示例:
1.资质标准:要求多式联运经营人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
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证照,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服务质量标准:要求多式联运经营人提供安全、准时、高效的服务,保证
货物的完整性和及时到达,并对运输过程中的货损、货差等损失进行赔偿。
3.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多式联运经营人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
的安全措施,确保货物和人员的安全。
4.信息化管理标准:要求多式联运经营人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
货物追踪、单据管理、费用结算等功能,提高运输效率和管理水平。
5.环保标准:要求多式联运经营人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减少运输过程中的
噪音、废气、废水的排放,实现绿色、低碳运输。
总结:“多式联运经营人标准”是指评估和规范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行为和操作的一套准则或指标,包括资质、服务、安全、信息化管理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标准,可以确保多式联运服务的安全、高效和规范发展,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国际多式联运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经营者负责整个运输。
2、必须使用全程多式联运单据(此单据既是产权凭证又是证券凭证)。
3、必须实行统一运价。
4.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如海/陆或陆/空)的连续运输。
5.货物必须跨境、跨国运输。
6.多式联运合同必须由托运人和多式联运经营者签订,作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束标准。
(一)要有一支有专业知识的队伍。
(二)要具备组织社会各种交通方式的能力。
(三)要有多式联运路线。
(四)有必要在国内外设立集装箱站。
(五)要有信息管理系统。
(六)必须有国际多式联运单据。
(七)要有充裕的资金。
(八)要有一支有专业知识的队伍。
延伸解读:国际货运代理共同海损的定义和构成当货物与其他利害关系人处于共同危险时,船长为共同安全采取合理措施而造成的特殊牺牲和额外费用,由受益方按其财产价值分摊。
船舶采取措施时,必须确实存在危害船舶和货物共同安全的风险,不能主观臆断采取措施。
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国际多式联运(以下简称多式联运)是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诞生和发展的。
根据国际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国际多式联运合同将货物从一个国家的收货地运输到另一国的指定交货地点。
国际多式联运适用于水,公路,铁路和航空运输。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85%-90%的货物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的,因此海上运输在国际多式联运中占据主导地位。
国际多式联运应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在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多式联运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豁免关系。
多式联运合同是确定多式联运性质的基本基础,也是区分多式联运与一般多式联运的主要基础。
(2)有必要使用多式联运单证(中国目前使用的是m.t.d.,c.t.b / l)。
该文件不仅是所有权文件,而且是可转让的证券。
(3)整个旅程必须是单一费率。
一次收取运费,包括运输成本(每个部分的运费和杂项费用之和),管理费和合理的利润。
(4)整个运输必须由一名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
他是与托运人签订多式联运合同的一方,并且还签发了多式联运单证或多式联运提单。
他负责从接受货物到交付货物的整个运输过程。
(5)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连续运输。
就海运/海运,铁路/铁路和航空/空运而言,尽管是双向运输,但仍不是多式联运,这是一般的多式联运与多式联运之间的重要区别。
同时,在单一运输方式下的短途汽车上落不是多式联运。
(6)必须是跨越国界的国际货物运输。
这是区分国内运输与国际运输的限制。
集装箱与国际多式联运综合练习1-4答案
集装箱与国际多式联运综合练习(1-4)答案一、名词解释1.集装箱:它是一种具有一定规格和强度的货物运输设备,是便于使用机械装卸,易于换装,可长期反复使用的容器。
2.标准箱(TEU):为了便于计算集装箱数量,以长度为20ft的集装箱作为换算标准箱。
3.集装箱码头:指专供集装箱装卸的码头。
4.集装箱船舶配载图:主要用来表示所装货物的数量、性质、状态以及装载位置,分为预配图、实配图和最终积载图3种,它是集装箱船装箱的计划图,装卸区据以装箱。
二、单项选择题1目前国际标准集装箱的宽度均为8 ft(2438mm),高度有8ft, 8ft6in和(C )3种。
A. 10 ftB.10 ft6inC. 8 ft以下D. 6 ft以下2.集装箱所有者的代码用〔B〕大写的拉丁字母表示(国内使用的集装箱用汉语拼音表示)。
A.3B.4C.5D. 63.( C )是实现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关键,也是集装箱运输方式优越性充分发挥的关键。
A.公路运输 B.铁路运输 C.内陆集装箱运输D海陆联运4.(D )是由汽车轮渡发展起来的一种专用船舶A.多用途船B.半集装箱船C-全集装箱船 D.滚装式集装箱船5. 内住式与外柱式集装箱主要指(D)集装箱。
A钢制B不锈钢#w玻璃钢D.铝合金6. 集装箱码头必须具有足够数量和柑当质量的(D ),以保证船舶装卸、货物交接、货物搬运和堆码以及货物保管的顺利进行A.专用码头和泊位B专用吊车和拖车C.专用堆场和仓库D.专用设备和机械7.集装箱船舶的(A)是集装箱船舶配积载中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它是制作集装箱船舶实配图的基础A.预配图B.封面图C.重量图D.字母图8.( B )又称大门,是集装箱码头的门户,它的功能是办理所有进出集装箱码头的集装箱出入交接手续。
A.关口B.闸口C:进口 D.出口9.文车是一种用于堆场作业的机械,由子其起重量小,所以它般用于( C )堆场的作业A.重箱B.轻箱C.空箱D.满箱10.集装箱货运站是货物进行( D )作业的场所。
国际货运代理课后简答题
第一章国际货运代理概述1、简述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作用答:概念:现在通常是指在得到政府批准的情况下,从事进出口国际运输代理业务或接受委托后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处理货运相关业务的专业货运代理企业。
作用:办理受托业务;组织货物运输;多方沟通与协调;搜集和报告货运信息;提供业务咨询。
2、简述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性质与主要业务答:性质:国际货运代理人是取得政府许可的专业货运代理企业,是接受货主委托后以货主代理人身份办理有关货物报关、交接、仓储、调拨、检验、包装、转运、租船、订舱等业务的独立法人。
主要业务:(1)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报检和保险等业务(2)办理海、陆、空等运输过程中的租船、订舱和运输组织等业务(3)办理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业务(4)从事第三方物流服务等3、简述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答:权利:为客户提供货运代理服务并获取应得的报酬,接受货主支付的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因货代不可控原因使合同无法执行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或相应的补偿,接受承运人支付的订舱佣金,按照客户的授权可以委托第三方完成相关代理事宜以及接受因货主或承运人原因造成代理人损失而要求的赔偿。
义务:包括对委托人的义务和对委托事务相对人的义务。
对委托人的义务包括按照客户要求处理委托事务,亲自处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委托事务进展情况与结果,向合同指定人移交相关财物,为委托人保密以及由于代理人自己的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而进行赔偿的义务。
对委托事务相对人的义务包括如实按期申报,如实向承运人报告货物情况,缴纳税费和相关费用以及对造成相对人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4、简述国际货运事故的种类与处理程序答:国际货运事故主要表现为货损与货差两个方面。
国际海洋货运事故处理:事故调查—审核证据—确定赔偿金额。
国际公路货运事故处理:受损方持相关票据向发运站或到达站提出赔偿申请——在责任方给出赔偿的签单后,填写“赔偿要求书”并连同相关票证交给责任方——在责任方进行审核和调查后决定赔付与否和赔偿金额。
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构成多式联运,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豁免。
2、必须是国际间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3、必须使用一份包含全称的多式联运单据,并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的责任。
4、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5、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的责任。
6、必须是全程单一运费费率,其中包括全程各段运费的总和、经营管理费用和合理利润。
多式联运合同(Multimodal Transport Contract)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凭以收取运费、负责完成或组织完成多式联运的合同。
它明确规定了多式联运经营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豁免。
多式联运经营人(Multimodal Transport Operator)是指本人或通过其代表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他是事主,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参加多式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并且负有履行合同的责任。
他可以充任实际承运人,办理全程或部分运输业务,也可以是无船承运人,即将全程运输交由各段实际承运人来履行。
1.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自然人之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既包括公法,也包括私法。
也就是说,最广义,基本上都包括了。
2. 商人习惯法最早出现在威尼斯。
(这个可以联想记忆:高中有一篇语文课文叫做《威尼斯商人》)。
3. 不属于国际经济法渊源中国际法方面的渊源的是《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
因为这个属于国内法方面的渊源。
容易理解。
4.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国际合作以谋求发展原则都包括。
这个容易理解。
注意基本二字。
这个也可以作为简答题。
5.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如果是自然人,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不可以)。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颁布日期】 19970314【实施日期】 19971001【章名】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多式联运的管理第三章多式联运单据第四章托运人责任第五章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第六章书面通知、诉讼第七章罚则第八章附则【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管理,促进通畅、经济、高效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满足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铁道部(以下简称交通部、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水路、公路、铁路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第三条交通部、铁路部是我国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主管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则管理本地区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铁路部门按系统管理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第四条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定义(一)“国际集装箱”,是指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技术标准的集装箱。
(二)“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以下简称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国际集装箱从一国境内接管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的地点。
(三)“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合同(以下简称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凭以收取运费、负责完成或组织完成国际多式联运的合同。
(四)“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单据(以下简称多式联运单据)”,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集装箱货物(以下简称货物)并负责按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
该单据包括双方确认的取代纸张单据的电子数据交换信息。
(五)“国际集装箱多工联运经营人(以下简称多式联运经营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一项多式联运合同并以承运人身份承担完成此项合同责任的人。
(六)“区段运输承运人”,是指与多式联运经营人签订区段运输合同,完成此项多式联运中的某区段运输的人,不管他是否与多式联运经营人属于同一人。
国际多式联运的概念及其必备条件
国际多式联运的概念及其必备条件国际多式联运的概念是指在一份多式联运合同的约束下,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组织和负责,使用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进行跨越国境的国际货物运输,并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联运单据和执行全程单一运价的一种综合运输方式。
国际多式联运的必备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任。
他是与托运人签订多式联运合同的当事人,也是签发多式联运单据或多式联运提单者,他承担自接受货物起至交付货物止的全程运输责任。
2、必须使用全程多式联运单据。
该单据既是物权凭证,也是有价证券。
它可以证明货物的所有权和债权,也可以在市场上进行转让、质押等交易。
3、必须执行全程单一运价。
这个运价一次收取,包括运输成本(各段运杂费的总和)、经营管理费和合理利润。
这样可以简化结算程序,减少费用支出,提高效率和竞争力。
4、必须是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包括铁路、公路、航空、海运等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联合运输在内。
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提高货物的安全性和速度,降低货损和延误风险。
5、必须是跨越国境的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这是区别于国内货物运输的条件之一,主要涉及国际运输法规的适用问题。
不同国家或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法律、政策、标准、税收等规定,需要多式联运经营
人和托运人遵守和协调。
综上,这就是国际多式联运的概念及其必备条件。
国际多式联运
3.IPI运输
1 IPI运输的含义
IPI(interior point intermodal)运输称为内陆点 多式联运,它是指经美国西海岸和墨西哥湾沿海 港口,利用集装箱拖车或铁路运输将货物运到美 国内陆城市。
国际物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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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具备自己所经营国际多式联运线路的运价表。 7 拥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国际多式联运单据。
(三)国际多式联运的业务范围与经营方式 1. 国际多式联运的业务范围 2. 国际多式联运的经营方式 1 企业独立经营方式 2 两企业间联营方式 3 代理方式
(四)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索赔和诉讼 1.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 1 统一责任 2 分段责任 3 修正统一责任制 2. 索赔和诉讼 1 根据货损原因确定索赔对象 2 索赔应具备的条件 3 索赔的金额必须合理 4 索赔与诉讼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5 诉讼与仲裁应在规定的地点提出
3.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订立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是处于平等法律地位的国际多 式联运经营人与发货人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只 有在双方达成一致时才能成立,与其他合同一样, 是双方的协议,其订立过程是双方协商的过程。
(二)多式联运单证 1. 多式联运单证的内容 多式联运单证应载明以下事项。 1 货物名称、种类、件数、重量、尺寸、外表状况、包装形式。 2 托运人名称。 3 集装箱箱号、箱型、数量、封志号。 4 多式联运单证表明的收货人。 5 多式联运经营人名称和主营业所。 6 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及单证的签发日期、地点。 7 接收货物的日期、地点。 8 交付货物的地点和约定的日期。 9 危险货物、冷冻货物等特种货物应载明其特性、注意事项。 10 交接方式、运费的支付、约定的运达期限、货物中转地点。 11 在不违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双方同意列入的 其他事项。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简介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简介》简介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简介《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 of Goods, 1980)于1980年5⽉24⽇在⽇内⽡召开的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全权代表会上通过,但⾄今未能⽣效。
我国参加了公约的起草。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是关于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中的管理、经营⼈的赔偿责任及期间、法律管辖等的国际协议,旨在对多式联运经营⼈和托运⼈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规定,解决因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发展⽽带来的⼀系列法律问题。
公约由总则、单据、联运⼈的赔偿责任、发货⼈的赔偿责任、索赔和诉讼、补充规定、海关事项及最后条款等⼋个部分组成,共40条。
国际多式联合运输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少两种不同的运输⽅式,由多式联运经营⼈将货物从⼀国境内接受货物的地点运往另⼀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公约规定,国际多式联运需同时具备下列6个条件:(1)必须有⼀个多式联运合同;(2)必须使⽤⼀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3)必须⾄少是两种不同运输⽅式的连贯运输;(4)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5)必须由⼀个多式联运经营⼈对全程运输总负责;(6)必须是全程单⼀的运费费率。
公约的主要内容是:(1)该公约适⽤于货物起运地和(或)⽬的地位于缔约国境内的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单据是证明多式联运合同和多式联运⼈接受货物并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
在⼀般情况下,它就是多式联运合同,还可以作为货物收据和提货凭证。
(2)该公约并不排除各缔约国国内法律管辖。
(3)实⾏统⼀责任制和推定责任制。
(4)多式联运经营⼈的责任期间为⾃接管货物之时起,⾄交付货物之时⽌。
(5)赔偿责任限制为每件或每⼀运输单位920特别提款权,或按货物⽑重计算,每公⽄2.75特别提款权,两者以较⾼者为准。
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国际多式联运:国际多式联运简称多式联运,是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指按照国际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的接管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地点的货物运输。
国际多式联运适用于水路、公路、铁路和航空多种运输方式。
基本定义:货运物流实用手册解释: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以实现货物整体运输的最优化效益为目标的联运组织形式。
优点:1、责任统一,手续简便;2、节省费用,降低运输成本;3、减少中间环节,时间缩短,运输质量提高;4、运输组织水平提高,运输更加合理化;5、实现门对门运输;6、其他(从政府角度来看,发展国际多式联运具有以下重要意义:利于加强政府对整个货物运输链的监督与管理;保证本国在整个货物运输过程中获得较大的运费收入比例;有助于引进新的先进运输技术;减少外汇支出;改善本国基础设施的利用状态;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与指导职能保证使用对环境破坏最小的运输方式达到保护本国生态环境的目的)业务程序:一般业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接受托运申请,订立多式联运合同;2、空箱的发放、提取;3、出口报关;4、货物装箱及交接;5、订舱及安排货物运送;6、办理货物运送保险;7、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组织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8、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海关业务;9、货物到达交付。
多式:指本人或通过其代表与发货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他是事主,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参加多式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并且负有履行合同的责任。
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为有船承运人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另一种为无船承运人为多式联运经营人。
前者在接受货物后,不但要负责海上运输,还须安排汽车、火车与飞机的运输,对此经营人往往再委托给其它相应的承运人来运输,对交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装卸和包装储藏业务,也委托给有关行业办理。
但是,这个经营人必须对货主负整个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
后者在接受货物后,也是将运输委托给各种方式运输承运人进行,但他本人对货主仍应负责。
《国际货运代理》自测习题与参考答案
《国际货运代理》自测习题与参考答案第一套自测习题三、选择题(单选题每题1分,共10分)1.以下( D )不是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优点。
A.具有较高的运送速度B.安全准确C.适于鲜活、易腐和季节性商品的运D.运费昂贵2.根据代理业务的不同,代理可以分为( A):A.运输代理、投标代理等B.单层代理、多层代理等C.独家代理、多家代理等D.以上都不对3.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正式开业满( A)年且注册资本全部到位后,可申请在国内其他地方设立分公司A.1B.2C.3D.44.国际多式联运实行(A )的运费费率。
A.全程单一B.各种方式独立核算C.各种方式中取大者D.各种方式中取小者5.( A )是由航空运输协会,根据在一定航线上有经常性特种货物运输的发货人的要求,或者为促进某地区的某种货物运输,向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制订的特种货物运价。
A.特种货物运价B.一般货物运价C.等级货物运价D.公布的直达运价6.公路运价,一般通过运价本予以公布,( A )一般采用议价收费。
A.特种货物和重大件货物B.集装箱货物C.零担货物D.整车货物7.以下货运代理除(B )外,是按照货运方式进行划分的。
A.海运代理B.管道代理C.陆运代理D.空运代理8.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公司,应至少增加注册资本( C)人民币。
如果企业注册资本已超过最低限额,超过部分,可作为设立公司的增加资本。
A.30万元B.40万元C.50万元D.60万元9.国际多式联运必须有( B )合同。
A.各种方式独立B.一个多式联运C.各种方式独立加上一个多式联运D.以上皆否10.以下不属于发货人要求变更运输的范围的是(D )。
A. 在发站将货物领回B.变更到站(必要时应注明变更后货物应通过的国境站)C. 变更收货人D.在到达国范围内变更到站五、简答题(每题4分,共20分)1.简述航空货运单的性质。
空运单不是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空运单不是在运货物的物权凭证;空运单是承运条件的证明。
国际多式联运的定义和基本条件
国际多式联运的定义和基本条件时间:2010-06-18 15:09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339次1、国际多式联运的定义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以实现货物整体运输的最优化效益为目标的运输组织形式。
它通常是以集装箱为运输单元,将不同的运输方式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连续的、综合性的一体化货物运输。
通过一次托运,一次计费,一份单证,一次保险,由各运1、国际多式联运的定义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以实现货物整体运输的最优化效益为目标的运输组织形式。
它通常是以集装箱为运输单元,将不同的运输方式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连续的、综合性的一体化货物运输。
通过一次托运,一次计费,一份单证,一次保险,由各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共同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即将货物的全程运输作为一个完整的y单一运输过程来安排。
2、国际多式联运的优越性(1)简化托运、结算及理赔手续,节省人力、物力和有关费用。
在国际多式联运方式下所有一切运输事项均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办理。
而托运人只需面向多式联运经营人,一次性办理托运,订立运输合同,支付费用以及保险等业务。
同时,由于多式联运采用一份货运单证,统一计费,简化制单和结算手续,节省人力和物力。
此外,一旦运输过程发生货损货差,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也可以简化理赔手续,减少理赔费用。
(2)缩短货物运输时间,减少库存,降低货损货差事故,提高货运质量。
由于各个运输环节和各种运输工具之间配合密切,衔接紧凑,货物中转速度及时,大大减少货物的在途停留时间,从而保证了货物安全、迅速、准确、及时地运抵目的地,因而相应地降低了货物的库存量和库存成本。
同时,多式联运系通过集装箱为运输单元进行直达运输,用专业机械装卸,货损货差事故大为减少,提高了货物的运输质量。
(3)降低运输成本,节省各种支出。
由于多式联运可实行门到门运输,因此对货主来说,在将货物交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后即可取得货运单证,并据以结汇,从而提前了结汇时间。
这不仅有利于加速货物占用资金的周转,而且可以减少利息的支出。
第八章 国际多式联运
3、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multimodal transport Operator,MTO),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 指其本人或通过其代表与货主订立多式联运合 同,并且负有履行合同的任何人。(一人)
4、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这是一份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 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并将负责按 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全程运输单据。
交付货物的地点的一种运输方式。
2、国际多式联运需同时具备下列6个条件:
(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2)必须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 (3)必须至少是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4)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5)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总负 责;
(6)必须是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
例如,损害发生在海上运输阶段,按海上货物 运输法办理;如发生在铁路或公路运输阶段,则按 有关国际法或国内法处理。
3.修正统一责任制(混和责任制)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 支付按照《多式联运公约》或区段的适用法律规定 负责赔偿,就高不就低。
Article 18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1. When the multimodal transport operator is liable for loss result ing from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goods according to Article 16, h is liability shall be limited to an amount not exceeding 920 units o f account per package or other shipping unit or 2.75 units of acco unt per kilogram of gross weight of the goods lost or damaged, w hichever is the higher.
多式联运经营人资质要求
多式联运经营人资质要求多式联运是指以不同的运输方式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体化的运输服务,以提高运输效率和降低运输成本。
在多式联运中,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和能力来进行运输业务。
以下是多式联运经营人需要具备的资质要求。
1.运输资质2.车辆运输资质如果企业拥有自有车辆进行运输,还需要拥有相应的车辆运输资质,包括车辆行驶证、车辆牌照等。
车辆运输资质要求企业符合相关的交通法规和运输规定,保证车辆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3.经营许可证4.资金实力多式联运经营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来支撑运营活动。
首先,企业需要拥有足够的资金来购买和维护运输工具,如车辆、船舶等。
其次,企业需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支付员工工资、购买燃料、缴纳保险费用等日常开支。
此外,多式联运经营人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抗风险能力,以应对突发事件或经营风险带来的经济压力。
5.专业人员多式联运经营人需要拥有一支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团队来运营和管理业务。
这些专业人员包括不同领域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营销人员、财务人员等。
他们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能力,并且能够适应多式联运业务的特点和要求。
6.安全管理制度7.国际贸易能力多式联运经营人如果从事国际贸易运输,还需要具备相关的国际贸易能力。
这包括了解和遵守国际贸易法规和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了解国际贸易流程和文件等。
此外,企业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跨国运输和跨国支付能力,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综上所述,多式联运经营人需要具备一系列的资质要求,包括运输资质、车辆运输资质、经营许可证、资金实力、专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和国际贸易能力等。
通过满足这些要求,企业可以合法经营,并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多式联运服务。
第十章国际多式联运
第二节 多式联运经营人 一、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性质 既不是发货人的代理或代表,也不是承 运人的代理或代表,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 体,具有双重身份,对货主来说它是承运 人,对实际承运人来说它又是托运人。 二、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类型 1、以船舶运输为主的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 2、无船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 (1)承运人型 (2)场站经营人型 (3)代理型
二、大陆桥运输线路
1、北美大陆桥 主要指美国大陆桥和加拿大大陆桥。 2、西伯利亚大陆桥 3、新亚欧大陆桥
第六节 美国陆桥运输业务
一、OCP运输
1、含义
OCP(Overland Common Points)称 为内陆公共点或陆上公共点,即使用两种运 输方式将卸至美国西海岸港口的货物通过铁 路转运抵美国的内陆公共点地区,并享有优 惠运价。
2、多式联运提单签发的时间和地点
(1)在发货人工厂或仓库收到货物后签发
的提单:应在场站收据中注明 (2)在集装箱货运站收货后签发的提单: 多式联运经营人是在他自己的或由其委托的 货运站接受货物,一般是拼箱货 (3)集装箱堆场收货后签发的提单:一般 由发货人将装好的整箱货运至多式联运经营 人指定的集装箱堆场,有堆场业务员代表其 接受货物,签发正本场站收据给发货人,用 正本场站收据换取提单。 注:以上地点签发的提单,都属于“待装船 提单”
四、多式联运提单的签发
1、签发多式联运提单应注意的问题
(1)签发可转让的,应在收货人栏列明按指
示交付或向持票人交付;签发不可转让的,应 列明收货人的名称 (2)提单上的通知人一般是在目的港或最终 交货地点由收货人指定的代理 (3)对签发正本提单的数量一般没有规定, 如果应发货人要求签发一份以上的正本提单, 应在每份正本提单上注明正本份数,按其中一 份交货后,其余各份自动失效 (4)副本上应注明“不可转让副本”字样, 副本提单不具有提单的法律效力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及经营形式2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及经营形式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或称契约承运人,是指是指本人或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一项国际多式联运合同并以承运人身分承担完成此项合同责任的人。
在运用集装箱运输开展多式联运业务时,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整个全程运输的安排、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将货物从发货人仓库途经海、陆、空等运输区段,最终运送到收货人仓库。
通俗地说,是经营国际多式联运的企业或机构,是全程运输的组织者,是负责完成或组织完成多式联运合同规定的货物全程运输的责任人。
联运经营人在全程运输中的职责是与托运人签订全程运输合同,并对其负责。
至于各运输区段的实际运输,则由联运经营人作为契约承运人分别与各运输区段的实际承运人签订分运输合同来完成,由实际承运人对契约承运人负责。
联运经营人就是依据这种方式对全程运输实行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的。
一、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类型:1.承运人型——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
有运输工具,直接承担并完成全程运输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货物运输区段的国际多式联运经营者。
2.无船承运人型——无船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NVOCC),是指在集装箱运输中,经营集装箱货运的揽货、装箱、拆箱、内陆运输以及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集装箱货运站,但不经营船舶的无运输工具的承运人。
在集装箱多式联运中,联运经营人可以由参与某一运输区段的实际承运人来担任,如海运承运人、陆运承运人(包括公路、铁路承运人),也可以由不参与实际运输的经营者来充当,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无船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是随着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而出现的联运经营人。
无船承运人若根据本国法律向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并在其监督下进行活动,则在法律地位上相当于实际的船舶经营人。
(1)无船承运人的主要特征①是国际贸易合同的当事人。
②在法律上有权订立运输合同。
③本人不拥有运输工具。
④有权签发提单,并受提单条款的约束。
⑤由于与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所以对货物全程运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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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观赏多式联运经营人是指本人或通过其代表与发货人订立多式联运合
同的任何人,他是事主,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参加多
式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他负有履行合同的责任。
作为
多式联运经营人,他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多式联运经营人本人或其代表就多式联运的货物必须与发货人本人或其代表订立多式联运合同,而且合同至少使用两种运输方式完成全程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货物系国际间的货物。
2.从发货人或其代表那里接管货物时起即签发多式联运单证,并对接管的货物开始负有责任。
3.承担多式联运合同规定的与运输和其他服务有关的责任,并保证将货物交给多式联运单证的持有人或单证中指定的收货人。
4.对运输全过程所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损害,多式联运经营人首先对货物受损人负责,并应具有足够的赔偿能力。
5.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有与多式联运所需要的.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对自己签发的多式联运单证确保其流通性,并作为有价证券在经济上有令人信服的担保程度。
谢谢观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