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广州市天河南商业街为例浅谈城市_住改商_问题_张颖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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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下商业街的经营现状与应用建议

广州地下商业街的经营现状与应用建议

现代经济信息广州地下商业街的经营现状与应用建议黄雪莹 广州市第一中学摘要:商场分很多类型,地上商场和地下商场是一个分类的标准。

作为两种不同类型的商场,二者在各个方面上都有相同与不同之处;而广州商业氛围浓厚,地下商场发展由来已久,本文通过对广州地下商业空间经营状况进行调查,并分析地下商场与地上商城比较中的特点,对广州地下商业发展提供一些参考及应用建议。

关键词:地下商业;经营模式;应用建议中图分类号:F71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36-0150-02一、引言在21世纪这个商业繁荣的时代,商场成了我们经常去的地方之一。

商场的类型多种多样,在地下商场和地上商场之中,不同人有不同的选择,而影响民众选择的因素有很多。

本文将对广州市两组商场(海珠区富力海珠城与江南新地/天河区正佳广场与天河有一城)进行调查,收集两组中地下商场与地上商场的经营模式、收益情况、消费者满意度等数据,对比两者的优劣势,分析影响消费者选择的因素以及对地下商场的应用提出建议。

二、地下、地上商场的经营现状广州商场中,位于大众点评点评量前两位的是天河区的正佳广场与海珠区的富力海珠城;本文选取这两者及与之配套的地下上成时尚天河与江南新地进行经营现状的比较分析。

(一)经营模式由表1可以看护时尚天河的甜品店、咖啡店的比例最高,其次为服装和餐厅;由表2可以看出江南新地也是甜品店、咖啡店比例最高,紧接着为饰品店,服装店。

而在地上商场中,正佳广场的服装店比例为首位,第二第三分别为饰品店和休闲预科类;富力海珠城的餐厅数量最多,接着的是饰品店和服装店。

表1 广州市天河区时尚天河与正佳广场经营类型与数量经营模式/商场名称时尚天河(地下)占比正佳广场(地上)占比甜品店、咖啡店9923.6%697.3%快餐4711.2%42 4.5%餐厅5613.3%11812.5%便利店30.07%90.9%超级市场00%20.2%休闲娱乐7517.9%17218.3%服装9121.7%32134.2%装饰品4811.4%19520.8%奢侈品10.02%11 1.2%表2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新地与富力海珠城经营类型与数量经营模式/商场名称江南新地(地下)占比富力海珠城(地上)占比甜品店、咖啡店7528.6%2316.4%快餐4116.8%2115%餐厅17 6.9%3323.5%便利店20.9%00%超级市场00%00%休闲娱乐197.78%75%服装4418%2618.5%装饰品4618.8%3021.4%奢侈品00%00%(二)经营方式从表3、表4可以看出,在经营方式上,时尚天河和江南新地都是合伙企业数量较多的,而公司企业最少;正佳广场和富力海珠城的公司企业比例较高,独资企业占比最少。

探索治理“住改商”的出路

探索治理“住改商”的出路

探索治理“住改商”的出路作者:杨兴林黄艳来源:《法制博览》2014年第12期【摘要】我国《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为治理“住改商”打开了“疏”的通道。

但是现实操作中行政机关解决“住改商”确是困难重重。

本文作者在深入执法部门展开访谈和对具有代表性一个小区实际调查,梳理成都市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出成都市治理“住改商”建议。

期待能以点带面,找到治理“住改商”的出路。

【关键词】住改商;业主自治;疏堵结合一、某小区住改商问题的由来①长期以来,某小区业主对于“住改商”问题投诉不断,市委市政府和该区区党工委管委会一直高度重视,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小维同志也会同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专门到某小区进行调研,制定了一系列的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最终导致行政执法权难以落实,“住改商”问题未能彻底解决。

由于问题重重,该区工商局于2012年8月正式作出书面报告,建议暂缓实施对该小区其他“住改商”经营者的行政处罚措施。

二、该小区住宅商用产生的原因(一)规划不合理,配套不完善,使得对麻将馆、小超市等生活设施的需求无法满足需求。

(二)业主希望能够利用闲置的房屋增加收入。

(三)降低商业运营成本使得住改商有市场。

(四)为满足生存需求是目前很多业主住宅商用的原因。

(五)业主自治作用甚微以及物业管理的缺位。

三、该小区的治理现状(一)物管公司对小区“住改商”的管理情况目前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对“住改商”采取了事前告知、控制每户门禁卡的办理张数和定期入户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派出所备案等措施。

但是,物业管理的员工不够充足,甚至连治安巡房工作都没有完全做好更难以抽出专人来制止住宅商用的行为。

(二)政府采取的措施从2011年9月起,该区多部门并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对该小区内“住改商”分阶段分步骤进行了全面的综合整治。

城管执法中的流动摊贩治理研究——以广州市天河区为例

城管执法中的流动摊贩治理研究——以广州市天河区为例
1、分析研究城管执法人员在对城市流动摊贩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及其原 因,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在维护城市市容建设的同时保 障城市流动摊贩的基本权益,从而实现两者之间的动态平衡,缓解城市管理执 法人员和城市流动摊贩之间的矛盾。因此,本文的研究对构建和谐城市以及和 谐社会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Key words-city Peddlers;Law Enforcement of Urban Management;Urban Management

目录
摘 要……………...……………………………....…...............………….……...............…………I
ABSTRACT………………………………………………………………………………………………Ⅱ
啦ht to life groups through scientific institutions,making it the scenery flows ofcity.

Government should therefore be out of the parish trouble,and thereby elevate the government’5 image and management capability and credibility.
risks and become a major city street landscape indecent.111e emergence of this

group has brought convenience to the public on the one hand,on the other hand has
law enforcement officers.

浅谈我国休闲商业街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浅谈我国休闲商业街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献策一:以文建街以情养街如何解决“百街雷同”的问题?与会专家不约而同抛出特色锦囊,秘诀就是苦练历史文化的内功。

广东商学院副校长、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徐印洲的观点是:文化内涵是商业街的重要支撑,要以文化脉络为规划设计的出发点。

广州老城区的骑楼商业街有必要进行复兴,以恢复历史名城风貌,这样的商业街无法被照搬到其他地方。

国务院国资委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副主任廖伟阳则把特色商业街定义为:先卖感受,后卖商品。

就如上下九路之所以常年人旺财旺,就和它有436座各具特色的小楼分不开。

很多广州人一段时间没去上下九就心痒痒,其实并不是购物需求使然,而是他们把购物和逛街区分开来了,“以文建街、以史造街、以情养街”才能铸造牵动人心的特色商业街。

美国著名规划设计师康凯也一再强调保留商业街的历史文化,不能目光短浅只看当前利益。

献策二:统一业态统一布局上海市卢湾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罗继钢管理着上海淮海中路商业街和新天地商圈。

他随手一指北京路,向左是一家精品店,向右是一家皮具城,“这就可以看出北京路的业态杂乱”,成熟的商业街应该是按休闲、时装、美食等功能区划分,淮海路之前也存在这个问题,国际品牌店不肯进驻与杂货店为邻。

建议统一业态统一布局,树立商业街整体形象。

另外,还要政府掏钱、企业贴钱,使市政、绿化、橱窗、楼宇灯光立体交叉搞好灯光工程,夜市才会旺。

通过举办各类商业节带旺商业街,但必须控制好一个度:是展示而不是展销,突出商业街商旅结合功能。

在管理机制上则倡导商业街的商户成立自律行业协会,维护商业街整体形象。

献策三:解决行人安全问题下午乘坐巴士往返各参观点时,热情的洋顾问们不约而同地把目光都投向了交通问题。

法国国家城市规划师多米尼克·维尔茨说:四五年前来广州时,发现街上还有很多自行车,现在放眼都是汽车,广州和世界很多发达城市一样,都遇到了汽车所需城市空间缺乏的问题。

成功修建一条商业街,要以技术的方法让逛街人群和车主在进入街道前就读懂街道的特点,让行人感到安全,在购物中有一种“压马路”的感觉。

“商改租”新鲜出炉,“商改住”有救了?

“商改租”新鲜出炉,“商改住”有救了?

“商改租”新鲜出炉,“商改住”有救了?作者:银昕来源:《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35期“万科旗下一些在建的商业办公项目此前与我们联系不多,最近不少产品经理密集地找上门来,寻求与泊寓的结合点。

”北京泊寓房屋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金羽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近一个月以来她经常被万科旗下商办类项目经理“打搅”,尽管泊寓所在的长租行业已被万科视为优先发展方向,但她还是有突然被“重视”的感觉。

这都源于近日多个城市出台的有关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即“商改租”的文件。

允许“商改租”的提法始于广州。

7月17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但彼时舆论聚焦于“租购同权”,其实该文件同时提出了“商改租”: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建后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不变,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随后,上海、南京和佛山等地也发文允许“商改租”。

自上海和北京两地分别于今年1月7日和3月26日出台针对商业办公类项目的调控政策以来,两地的商办类项目销售量急速下滑。

以北京为例,中原地产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年商办类项目供应套数为63619套,成交82805套,成交面积724.64万平方米,成交金额2147.03亿元。

随着“3·26”新政施行,2017年上半年商办类新增供应套数仅为15109套,新增供应面积为122.27万平方米,成交套数则是16821套,成交面积仅177.75万平方米,这被业界称为“断崖式下跌”。

如今,在京沪两地“奄奄一息”的“商改住”,似乎在租赁市场上找到了以“商改租”形态“复活”的政策依据。

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称,此前上海市在一些商办类项目的地块规划上存在欠妥的情况,导致商办类项目在该区域没有需求而无人问津,开发商只得转而开发“类住宅”,政府不能完全将此后果抛向市场,提出“商改租”也算是政府承担起部分责任,为此类地块寻找一个“出路”。

“住改商”与“住禁商”——对土地和建筑物用途转变管理的思考

“住改商”与“住禁商”——对土地和建筑物用途转变管理的思考
口 戚 冬 瑾 , 周 剑 云
根据 2 O O 5年 5月 1日起 实施的 广 r 市 迫切 要求政 府运 用立法 、规制 及其他 手段 束
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以下 简称 《 ( 规定 第十一 弥补市 场 的不足 一般来 说, 市场 主要存 在 ) 条,承租 人应 当按 照房屋规 划用途使 用房 屋, 的缺 陷反映 在外部 性 、公共物 品的提 供 、垄 不得擅 自改变建筑物使 用性 质 这意味着广州 断等方面。在 “ 住改商” 的事例 中,表现最明 市住宅开 始全面 “ 禁商” 。经过 三个月 的缓冲 显的就 是外 部性 外部性 实质 是指某 个人 或 期,“ 禁商”行动已在天河南一带地 区展 开, 某些人 将可察 觉的损 失 ( 住 或利益 ) 加于 另外 强 其内无证经营的商铺已经陆续关 门, 而和天河 些人 ,而这 些 人并没有 完全参 与或 赞 同该 南一样具有广卅I 的淘金路 、江南西、高第 行为 的决定 。例如 ,部分 住宅 改为 商业或 办 特色 街等特色商业街也难逃 “ 厄运” ,均被列入 “ 住 公用途后,带来 了噪音污染 、消 防隐患、治安
1. 1 商铺业 主 、政 府及 市民都 各有 说辞 ,难 以达 例 如, 天河 南一带 特色街 的铺租 明显 就 比邻
住 [关键 词 ]“ 改 商 ” 用 途 转 变 :开 发 控 制 : 混 否所有 “ 改商” 的特色商铺都 要禁等 问题, 住 ;
合 用 途
Re ien iI i n ie t sd t a Bu l g M x d wi Com— 成 一致意 见。 di 面 “ 商 ” 行 动 , 使 禁
深 人 探 讨 政 府 规 划 与 市 场 调 节 的 关 系 、 法规 的 制 定 与 衔 接 问题 成 为 必 要 。 我 国 应 借 鉴 英 国 的 开 发 控 制 和 香 港 的混 合 用 途 控 制 , 使 土 地 和 建

都市型商圈的聚集与扩散分析_以广州天河路商圈为例

都市型商圈的聚集与扩散分析_以广州天河路商圈为例

一、引言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进程,都市型商圈在城市 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城市化的进程促进了商圈的发展, 为商圈提供了必备条件;而商圈随着能量的聚集和扩散, 又为城市的发展增强了动力,促进城市化的进程。可以 说,都市型商圈既是城市化进程的产物,又是推动城市发 展的重要力量。都市型商圈主要功能表现为商圈的聚集 与扩散,而它的竞争力优势也主要反映在这种功能的强 弱上。所以,把握好商圈聚集与扩散的因素与机制,对都 市型商圈的发展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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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程度上产生聚集效用,比如消费带动效用等,反过来 又带动商圈的聚集。
经过商圈一段时间的聚集,到了商圈高速发展时期, 此时人口和经济因素最为关键。商圈的扩散开始变的剧 烈起来,商圈聚集了大量的能量向外释放,产生扩散效 用,比如品牌区位效应等,又反过来促进商圈的聚集。在 商圈高速成长阶段,四个关键因素又同时通过路径 2 对 其作用。此时商圈大量的扩散需要更加便利的交通条件 与之匹配,对商家的经营策略和经营定位要求更加严格。 如果交通、经济等条件不能满足扩散的需要,商圈的扩散 就会受阻,商圈的聚集就会产生不经济现象,最终影响到 商圈的发展。到了商圈发展的成熟期与衰退期,商圈的聚 集已基本完成。商圈主要表现在对外的扩散,此时商圈商 家是影响商圈发展的主要因素。
天河路商圈作为广州最繁华的商圈,其辐射范围已 超出珠三角区域,成为“华南第一商圈”。天河路商圈的发 展推动了广州的城市化进程,繁荣了广州的经济,在商业 方面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如今,天河路商圈正处于高 速发展时期,面临着许多的机遇与挑战。为使天河路商圈 继续促进广州的经济发展,本文试图分阶段分析商圈聚 集和扩散的过程和机制,对天河路商圈的发展并加以引 导和控制,使之发挥更大经济效用。
购物、娱乐、餐 天南百货、吉之

试论我国“住改商”问题规制

试论我国“住改商”问题规制

试论我国“住改商”问题规制论文摘要伴随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对于生活质量,尤其是生活环境质量上的要求随之提高。

当前存在“住改商”的不良影响问题俨然已成为与良好居住环境要求相悖的热点问题。

本文以近年发生的“住改商”现象为切入点,结合物权法上对公民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权的规定,比照国外相关制度,对于如何看待及解决“住改商”问题,阐述自己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住改商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国外立法住宅商用,基于民法上意思自治的原则,业主自愿处理自己所有的房屋用途,无可非议。

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工厂、个体经营户等选择入驻居民区,给居民的生活环境带来了噪音、污染、占用空间等难以预估的影响时,“住改商”问题产生的纠纷也愈演愈烈。

为此,我国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第77条作出相关规定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但现实中“住改商”现象存在的不良影响并没有因此而得到遏制,如何切实地保障居民合法权益,仍需有关部门关注解决。

住宅商用,指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利用住宅从事经营性活动。

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的专有权以建筑物中具有构造上及使用上独立性的部分为客体,本质上仍属于所有权,权利人可以行使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房屋所有者自愿处置房屋用途,作为意思自治的表现,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

但实际中,将住宅改造成经营性用房时,存在的影响却远不止是“自家范围扫雪”的事。

据有关媒体调查,当前存在的“住改商”问题中,存在着不同程度对居民物权上的侵害。

一、“住改商”问题存在类型分析根据各地报刊媒体的报道与相关资料的收集,我国“住改商”现象存在的分类有如下几种类型:1.加工生产类,如服装加工厂、普油厂、电线厂。

2.商务办公类,如广告公司、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

3.商业经营类,如小超市、宠物店、家庭旅馆。

广州商业街设计理念有哪些

广州商业街设计理念有哪些

广州商业街设计理念有哪些广州是中国南方最繁华发达的城市之一,商业街的设计理念在广州尤为重要。

以下是关于广州商业街设计理念的700字文章。

广州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商业街的设计理念非常重要。

商业街不仅是城市的门面和窗口,还是展示城市文化和经济实力的重要场所。

因此,广州商业街的设计理念需要符合现代化、高效性、环保性、文化传承和人文关怀等要求。

首先,现代化是广州商业街设计理念的重要方面。

现代化要求商业街的设计要紧跟时代潮流,体现现代城市的风貌。

商业街的建筑风格应当符合现代都市的特点,结合现代科技,运用先进的建筑技术,打造独特的建筑形态。

商业街的道路交通应当采用现代化的交通设施和交通管理手段,以提高交通效率和人民出行的便利性。

其次,高效性是广州商业街设计理念的核心目标之一。

高效性要求商业街的设计和建设要科学、合理,能够有效地促进商业发展和商业活动的开展。

商业街的规划布局应当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城市资源,优化商业功能分布,提升商业运营效率。

商业街的建筑设计要做到节约空间、节约能源、提高利用率,以提高商业街的经济效益。

第三,环保性是广州商业街设计理念的重要要素。

环保性要求商业街的设计和建设要符合环保要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影响。

商业街的建筑要注重节能、减排,采用可再生能源和环保材料,推广绿色建筑技术,打造低碳、环保的商业街景观。

商业街的交通管理要注重环保要求,采用低碳出行方式,鼓励公共交通和非机动交通,减少汽车排放对环境的污染。

第四,文化传承是广州商业街设计理念的重要内容。

广州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商业街的设计要充分体现广州的历史和文化特色,传承和弘扬广州的优秀文化。

商业街的建筑和景观要注重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建筑风格要充分体现广州的建筑特色,景观要融入广州的传统文化元素,如民俗、民间艺术等。

商业街的商铺经营要注重传承广州的传统手工艺、文化产品等,推广广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最后,人文关怀是广州商业街设计理念的重要方面。

商改住论证报告

商改住论证报告

商改住论证报告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商业用地的供应逐渐紧缩,而居民住房需求不断增加。

在这种背景下,商改住(即将商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成为解决城市住房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

然而,商改住也存在一些争议和问题,因此需要对其进行论证和评估。

二、商改住的概念商改住是指将商业用地改变其用途,转为住宅用地。

这种改变可以通过法律、行政手段或协商方式实现。

商改住通常发生在市区中心或商业繁荣的区域,以满足居民对住房的需求。

三、商改住的优势1. 提高居民居住条件商改住可以将商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满足居民对住房的需求,提高居民的居住条件。

商业用地通常位于城市中心或商业繁荣的地方,交通、商业配套等条件成熟,住在这里的居民可以享受到便利的交通、商业设施等。

2. 优化城市土地利用商改住可以使得城市的土地利用更加高效。

商业用地通常是稀缺资源,而居民住房需求不断增加。

通过商改住,可以将商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优化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3. 推动城市发展商改住可以推动城市的发展。

商业繁荣区域通常集中了大量的商业活动和人流,通过商改住,可以将这些商业资源转为住宅资源,吸引更多人群定居,带动周边的经济活动和城市发展。

四、商改住的问题与挑战1. 原商业设施的移除商改住意味着将商业设施转为住宅,这就导致了原商业设施的移除。

这可能会给商业经营者带来不便,同时也可能影响到周边商业的发展。

因此,在商改住过程中,需要妥善安置原商业设施,并及时进行周边商业的规划和调整。

2. 市政配套的压力商改住可能会给当地的市政配套设施带来压力。

商业用地通常需要较完善的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而住宅用地的需求可能更大。

在商改住过程中,需要考虑和解决市政配套设施的问题,确保住宅区的正常运行。

3. 居民生活质量问题商改住虽然可以提供住房,但与纯粹的住宅区相比,可能存在一定的噪音、交通等生活质量问题。

商业区通常会有商业活动、车辆流动等,这些可能会对住宅区的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广州住改商新举措

广州住改商新举措

广州住改商新举措广州住改商是禁是放有了新举措!记者昨日从市整规办获悉,广州将依照《物权法》第77条规定,借鉴“深圳模式”,通过小区内民意调查,坚决清除扰民住改商,疏导或保留居民意见不大的住改商商户或商业区。

据了解,自2000年广州首次颁布“住改商”禁令以来,7年间政府对住宅禁商的态度时硬时软,前后反复多达5次。

变更中,尽管住改商商业区几经洗牌日趋成熟,但也浪费了大量资源、资金。

商户、专家均认为,政府不应“一刀切”,而应对住改商主动规划,促其合理发展;而此次住改商新举措,政府强调疏导措施要人性化,民间与官方的想法终于不谋而合。

新举措曝光扰民与否成去留关键昨日下午,广州市整规办负责人刘铮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据介绍,目前各区正在组织编制新的商业网点规划,市政府也在就住改商问题制定一揽子疏导政策。

纠缠7年之久的住改商禁放问题将根据规划方案而最后敲定。

刘铮告诉记者,广州此次处理住改商的新措施将借鉴“深圳模式”。

目前,对城市规划出台前已自然形成的商业网点内的经营场所,深圳市原则上不强制清除,只要房屋结构安全,经营项目不扰民,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将引导其办照、补齐土地差价,成为正规的商用房屋。

刘铮指出,广州的基本思路跟深圳类似,将依照《物权法》处理“住改商”。

《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对小区内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对小区环境造成噪音、油烟等污染的,遭到大量业主投诉的住改商商户或住改商商业区,将被坚决清除出小区;因历史原因形成的,现有商业区较具规模的,且小区居民意见不大的住改商商户或住改商商业区,将通过小区内业主委员会或其他中立机构经民意调查同意保留后,可以跟小区业主就营业时间、经营行业、管理费用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补齐照证,补齐住宅房屋变商业用途的土地差价,进而得以继续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关于住改商的建议

关于住改商的建议

关于住改商的建议通常涉及如何更好地管理和规范住宅小区内的商业活动。

以下是一些建议,旨在解决住改商问题,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并确保商业活动的有序进行:
1. 明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住改商的定义、范围、条件和限制,为管理和执法提供法律依据。

2. 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对住改商活动的市场监管,确保商业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维护市场秩序。

3. 严格审批流程:建立严格的住改商审批流程,要求申请人提交详细的商业计划、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确保商业活动不会对居民生活造成负面影响。

4.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已经批准的住改商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防止商业活动对住宅环境造成破坏。

5. 提升居民参与度:鼓励居民参与住改商的管理和决策过程,通过居民委员会、业主大会等形式,收集居民意见,保障居民权益。

6. 建立投诉机制:建立有效的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让居民能够及时反馈住改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并得到及时解决。

7.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社区活动等方式,加强对住改商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法律法规意识,减少违规行为。

8. 优化商业布局:合理规划商业布局,避免商业活动对居民生活区域造成干扰,确保商业区与居住区的合理分离。

9. 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和支持商业活动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满足居民需求,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10. 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住改商活动符合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管理要求,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11. 推动可持续发展:鼓励和支持绿色、低碳的商业活动,推动住改商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通过上述建议的实施,可以更好地管理和规范住改商活动,促进商业与居住的和谐共存,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住改商”问题与对策之思考

“住改商”问题与对策之思考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Journal of Anhu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olice OfficersNo.6,2020 General No.111,Vol.192020年第6期第19卷(总第111期)“住改商”问题与对策之思考张亚男(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审计合规部,湖北武汉430060)【摘要】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房屋属性仅有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两类,"住改商”虽是历史遗留问题,但伴随着经济发展与城市规划变迁,其特殊的身份多年来一直受到争议。

尽管《物权法》已确认“住改商”的合法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为遵循立法初衷及平衡各方利益,"住改商”中间所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住改商”;合法性;程序;房屋征收【中图分类号J DF521【文献标识码】A“住宅改商用”简称“住改商”、“住改非”等,是指城市物业业主将属居住用途的房屋改作商业用途或办公用途的行为。

[1]“住改商”因其低成本、便捷的特征被市场选中,已成为各城市的普遍现象。

支持的声音认为,低成本的住改商解决了部分人口的就业问题,并且住改商铺因其优越的位置条件给小区其他业主也带来了便利;反对的声音则认为,住改商扰乱了正常的市场规则,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打扰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

倒大多“住改商”现象存在于城市老旧小区中,伴随着城市的更新迭代,政府无可避免的需要在一定时间节点对城市重新规划布局,也就带来了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对于“住改商”房产的搬迁补偿问题。

虽然住改商有部分是未经合法许可的,但对于其中已取得行政许可的“住改商”应采取的补偿标准应如何确定,各地有暂且可施行的方案,但据此不能均衡各方利益,或者说还没有一个得以服众的方案予以实施,仍是各方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住改商”的合理性由于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滞后、不完善等原因,从严格的法律程序上来说,住改商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因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城市居民应当依照城市规划、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使用房屋。

关于“住改商”的看法及建议MicrosoftWord文档

关于“住改商”的看法及建议MicrosoftWord文档

关于“住改商”的看法及建议MicrosoftWord文档第一篇:关于“住改商”的看法及建议Microsoft Word 文档关于“住改商”的看法及建议所谓“住改商”就是商品房业主、使用人将自己的住房改成了经营性用的房屋。

“住改商”可以说是有小区的地方都存在的问题。

特别是底楼(或一楼)的住户大都办得有商业服务性的店子。

由于“住改商”争论大经营者没有办执照,其实“住改商”问题政府是有文件可依的。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六十条:“业主/使用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应当依法申请。

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及其他登记所需的材料”。

由于一些业主同意,一些业主不同意,经营者又照经营,又成为事实。

但经营者无证经营,造成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部分无法征收这些经营者的税收,工商部门又不管,使“住改商”成为一个老大难?一、对“住改商”的看法:任何事有利有弊。

“住改商”成为事实,实践证明利大于弊,就看怎么管。

(一)、利在何处:1、方便顾客,离住户近,而且还可以送货上门,价格与外边的一样,有的还便宜点。

2、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

减少吃低保人员。

3、因为熟悉,又是坐店,经营者不敢卖假货,业主一般对物品信得过。

(二)、弊在何处:1、经营者无证经营,属违法行为,造成经营者逃税、漏税。

2、经营者买底楼的目的就是要经营,所以每个小区的底楼都办有商店,无证经营,造成与部分业主之间的矛盾。

二、对“住改商”的建议:前面讲述“住改商”是有法可依的,为什么现状又如此呢?其实政府工商部门应采取强硬措施,依法办事,促使经营者办证,业主委员应以业主的意见来定是否出具证明。

凡是不利于业主生活的行业一录不准予办理,如火锅店、舞厅、餐饮小吃店等有气味的、噪音大的一录不得办理。

住区商业街的7种空间模式初探

住区商业街的7种空间模式初探

住区商业街的7种空间模式初探林川;裴燕【摘要】Commercial street in community which has inherited the traditional function in supporting business is wildly used in huge communities . This article briefly analyses community commerce from its prospect and characteristics. To relieve the problem of ignoring the urban space nature, it generalizes several space modes of commercial street, which is helpful for keeping balance with urban spaces and community commerce in resident, and suggests the commercial street planning in communities.%住区商业街,继承了传统居住区商业配套功能,在城市大型住区中应用十分普遍.该文针对住区商业街在“住区内部城市空间”属性这一问题上的缺失,通过调研、分析,归纳总结了7种住区商业街的空间模式.希望能为住区商业街的规划设计,提出一些建议.【期刊名称】《华中建筑》【年(卷),期】2012(030)001【总页数】3页(P142-144)【关键词】住区;商业;商业街;空间形态;模式【作者】林川;裴燕【作者单位】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程建筑系,100044;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程建筑系,10004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U984.13近年来,大城市住宅社区化、城市功能区中心多元化的趋势日渐显著,消费者就近消费的行为使中心商业街空壳化也更加显著。

对商业街区中老社区改造设计的思考

对商业街区中老社区改造设计的思考

对商业街区中老社区改造设计的思考
郑智雪
【期刊名称】《山西建筑》
【年(卷),期】2013(039)001
【摘要】通过对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商业街区内老社区的研究,以公众意见为基础,根据老社区的建筑肌理,提出针对性的继承和发展措施,从而使老社区改造的意义最大化.
【总页数】2页(P5-6)
【作者】郑智雪
【作者单位】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建筑学院,天津30038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13
【相关文献】
1.老住宅社区改造设计研究 [J], 李霞;王丽华
2.融入生产性要素的城市社区绿色节能改造技术与设计——关于"城市步履"微农业社区改造的思考 [J], 赵梓汐
3.老社区改造决策中的多元主体博弈与平衡-以北京市某社区改造为例 [J], 郐艳丽;白梦圆
4.海绵城市理论及其在街区设计中的应用
——以美国High Point社区改造工程为例 [J], 沈秋月;柯智溢
5.适老改造——老旧社区改造设计探析 [J], 郑甲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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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城市传统商业街治理结构问题及规划应对

中小城市传统商业街治理结构问题及规划应对

中小城市传统商业街治理结构问题及规划应对
左妮莎;邹一挥
【期刊名称】《小城镇建设》
【年(卷),期】2015(000)008
【摘要】本文针对传统商业街在中小城市兴建以来相继丧失活力或终止实施的问题,将“城市治理结构”引入中小城市传统商业街更新之中,试图从治理结构的角度探索中小城市传统商业街更新中所面临的问题.从自主空间争取、治理能力提升、治理关系转变、治理范围清晰界定等四个角度,提出中小城市传统商业街治理结构的转变方法,并从规划内容刚性和兼容性并行、规划模式转变、控制体系细化等多个角度,提出规划的应对,从而探索符合我国中小城市自身发展特征的传统商业街区文化传承和活力延续的规划策略,为其健康良性可持续的发展提供参考.
【总页数】8页(P80-87)
【作者】左妮莎;邹一挥
【作者单位】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第四届复旦城市规划论坛暨“面向中小城市转型发展的规划应对”研讨会 [J], ;
2.现代中小城市中传统商业街景观环境的更新和改造 [J], 王菲; 黄杨
3."城市双修"背景下的传统商业街区更新规划研究——以株洲市钟鼓岭商业街区为例 [J], 谢鹏
4.“城市双修”背景下的传统商业街区更新规划研究——以株洲市钟鼓岭商业街区
为例 [J], 谢鹏
5.中小城市中心商业区更新规划设计——以铜陵市市中心商业街及周边区域改造为例 [J], 周圣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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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州、中山几条步行街改造的思考

对广州、中山几条步行街改造的思考

对广州、中山几条步行街改造的思考
王璐
【期刊名称】《新建筑》
【年(卷),期】2000(000)004
【摘要】针对当前商业步行街改造多而不精的现象,深入分析了步行街的产生及
其意义,并以广州市、中山市的几条主要步行街为例,进行理性的对比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

从城市的角度提出将步行街扩大为步行街区的构想,并分析其可行性。

【总页数】3页(P41-43)
【作者】王璐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系98级硕士研究生 (广州,51064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3
【相关文献】
1.“三旧”改造背景下对广州历史风貌区保护的思考——以上下九步行街区为例[J], 孙永生
2.杭州中山路步行街“引水入街”环境改造手法研究 [J], 杨露露;徐雷
3.历史文化步行街区更新实践
——以广州市北京路商业步行街改造为例 [J], 朱颖;袁学松;庄智刚;林仲杰;周志清4.基于社区功能减负及产业布局重构的步行街改造研究
——以湛江市中山路步行街为例 [J], 任婧媛;张艳;陈瑶
5.基于消极空间改造的商业步行街景观要素分析——以广州市上下九步行街为例[J], 白雪;胡江;黄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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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改商手续

广州市住改商手续

⼴州市住改商⼿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很多⼈都想要把住房改成商业⽤房以此来获取更多的利益,但是住改商是要经过⼀定⼿续的。

在此,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州市住改商⼿续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家阅读,希望能对⼤家有所帮助。

⼀、⼴州市住改商⼿续
“住改商”的申请⼈,办理登记⼿续的时候,需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证明⽅可予以登记。

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证明包括:
(⼀)⾃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租赁房屋提交出租⽅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

(三)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没有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的,提交房屋竣⼯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为宾馆、饭店的,可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提交上述⽂件的,可提交当地⼈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使⽤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五)其他有效证明⽂件。

⼆、住改商缺点
⽬前城乡结合部没有房产证或宅基地证就变成“住改商”的建筑,如果经有关部门同意不需清拆、给予合法⾝份的,⼀般都要办理为期⼀年的临时场地使⽤证明,再进⾏相关备案、重新合法证件等,繁琐程序全部⾛下来估计前前后后需要半年,过了半年⼜要重新开始弄⼀遍,有店主表⽰除了费⽤问题外,最怕花的就是时间精⼒,这⼀问题也亟待解决。

在其中,⼤家需要注意的是:擅⾃进⾏“住改商”后,存在多项风险。

⼀⽅⾯,由于⽣产经营的需要,房屋建筑结构可能被擅⾃改变,损坏房屋建筑质量。

⼤家如果还需要其他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店铺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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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广州市天河南商业街为例浅谈城市“住改商”问题张颖异摘 要:“住改商”是“住宅改商业”的简称,指城市物业业主将属居住用途的房屋改作商业用途或办公用途房屋的行为。

自进入21世纪以来,“住改商”在广州经历了若干次的“沉浮”,在不同的时间和政策条件下,是“改”还是“禁”,“住改商”面临截然不同的命运。

政策的不断变动与调整,本身也就反映出了“住改商”问题的复杂性。

广州市天河南商业街位于天河区南一路的六运小区,六运小区是纪念1985年第六届全国运动会取名的一个住宅小区,大多数楼房都是9层的无电梯的住宅楼,位于广州市的新中轴线上,毗邻天河城,正佳广场等大商场,地下有四通八达的地铁线,十几年来,这里自发形成了一个风情商业街,都是由住宅的一楼改造成的商铺,目前被称为是广州市最小资的地方。

但是这种“住改商”行为给这一区域带来的问题也是诸多的,本论作者在多次实地调研中,分析了天河南商业街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且对这些问题可能的解决方式进行了一些探索。

并由此延伸开去,对广州市的住改商问题从政策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了发展式的探讨。

关键词:住改商;广州;天河南商业街1 广州天河南商业街现况天河南商业街位于南一路的六运小区,六运小区是纪念1985年第六届全国运动会取名的一个住宅小区,大多数楼房都是9层的无电梯的住宅楼。

由于位置在广州的中轴线,地面有天河城,正佳广场等大商场,地下是四通八达,包括地铁一号,二号,三号,可以说,其地理位置的优越性超过了北京路,上下九等旧的步行街。

在市中心连绵的高大雄伟气势磅礴的大商城后面,这是一个十几年历史自发形成的风情商业区,它都是由住宅楼的一楼改造成的商铺,当年为了解决就业问题,发展小商品经济,政府鼓励市民打开向街的墙壁,就有了今天鳞次栉比连绵几条内街的小商铺。

这里有很多小资情调的咖啡厅,有些是既卖咖啡又卖时装,有些是咖啡和艺术品兼营。

很多白领喜欢逛这里,很多文人艺术家也喜欢在这里喝咖啡。

日本的电视台来过这里拍纪录片,香港也有不少女性来这里经营,是目前广州市最小资的地方。

2 广州住改商的政策发展历史2.1 何为“住改商”“住改商”是“住宅改商用”的简称,指城市物业业主将属居住用途的房屋改作商业用途或办公用途房屋的行为。

自进入21世纪以来,“住改商”在广州经历了若干次的“沉浮”,在不同的时间和政策条件下,是“改”还是“禁”,“住改商”面临截然不同的命运。

政策的不断变动与调整,本身就反映出了“住改商”问题的复杂性。

2.2 广州市“住改商”的政策动向2000年初,广州市有关部门颁布了“住改商”禁令;同年12月12日,广州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工商登记放宽政策问题》,规定“住宅改作商用的,提供房产证和租赁合同”即可。

2001年2月,广州市规划局试行《住宅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处理办法》,规定了可申请改作商用的五种住宅(区):①历史上已形成商业街区,并经广州市城市规划部门认定或按照《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为商业街区的;②于1988年1月1日之后、1997年4月1日之前合法建设的,并且位于15m以上(不含15m)道路两侧第一线的居住区或者单体住宅建筑,变更使用功能后不会对城市规划造成影响的,但位于40m以上交通主干道、市容达标路、快速路两侧的除外;③于1988年1月1日之前经依法批准建设的住宅区和单体住宅建筑或解放前已经建成的建筑物(包括房管部门的代管房、“经租房”),且不属于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④变更后的使用功能与用地性质相一致的;⑤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使用功能变更的。

2002年8月,广州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明确企业注册登记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重放宽对企业经营场地的限制,《通知》中对企业注册登记中的经营场所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企业注册的经营场所属2001年12月31日前所建的建筑物的,一般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可作为场地使用证明,但需同时提交《消防意见书》;若是属于2001年12月31日后所建的建筑物的,如无房产证,则须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消防意见书》;经营场所为郊区房屋的,须提交镇、居委会的相关证明;经营场所为农村房屋的,须提交国土所或村委会的相关证明及租赁合同;经营场所为党政机关、部队、学校、铁路、民航和大型国有企业房屋的,须提交双方租赁合同。

此后3年多的时间里,广州便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了众多在住宅小区内开设的商业街及在住宅楼内办公的公司,不少位于商务区附近的住宅性质楼盘还将“商用”作为卖点之一。

2005年5月1日,广州市工商局再度执行“住禁商”政策,正式叫停“住改商”。

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承租人应按照房屋的规划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广州工商部门也表示“广州市只有房地产权证上标明是商住、写字楼、商铺的租赁房或自有房的,才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对住宅、厂房、车库等非商用用途的房屋一律不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同时,已到期的工商营业执照若要续办,若经营场所地址不变且又是非商用用途的,就不予通过年检,只有转成商用用途的经营场所才能续办。

该政策出台后在社会上引发了激烈讨论。

此后,政府又出台了相应的缓冲政策,表态不会“一刀切”,表示市内已“成行成市”的“住改商”商业区的“生杀大权”会移交到更加了解民情的各区政府手中。

2005年8月24日,广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外界公布了整治“住禁商”的基本原则:对于部分已办理了营业执照的“住改商”,在执照有效期内还可继续经营,过期后可给予不超过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应立即恢复建筑的住宅用途。

对市内历史上形成的且已具有一定规模的“住改商”商业区问题,应本着维护大多数住户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听取住户的意见后,再决定具体措施。

2005年9月6日,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广州市规划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整治无证生产经营工作中涉及场地问题的处理意见》,对利用包括非商业性质的城区物业、农村集体建设土地物业、临时建筑、非法建筑等在内的各种场地作为生产经营场地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出了整治意见,坚决取缔在非商业性质的物业内无证经营;已领有证照者,在区、县级市政府制定的商业布点规划尚未获得批准前,可以继续在原址上经营,但商业布点规划获得批准后,不符合该规划的业户,将禁止在原址上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 住改商的挑战与机遇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条件下,“住改商”问题屡次浮出水面,并成为广州市经济发展面临的棘手问题。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与条件,“住改商”应该何去何从?3.1住改商带来的城市问题广州市政府在城市规划时在规划天河南一路和“天河城”、“正佳广场”等特大型商场时,把“天河城”、“正佳广场”放在天河南一路的同一侧。

而路的对面则基本上规划为住宅区。

于是,在商场开张、天河南一路开通后,整个小区出现了“住改商”, “住改商”装修时的污染和嘈杂声,以及商铺为吸引人气所造成的对住户宁静生活的干扰等等问题出现了:一、住改商造成社会治安杂乱。

住宅环境要求幽静,而商业环境则讲究人气,住户和商户的要求正好相反。

正规的商住楼在设计时就考虑到这种情况,于是作了分流处理。

但是,现成的住宅楼,尤其是一个小区内的几栋楼的楼下改成商铺之后,就没有办法作出这种分流处理。

像现时的天河南六运小区,因为楼下大部分住户自发开商铺,盗贼事前扮成顾客“侦察”熟悉地形,住户没有办法能事先辨认的。

二、住改商容易污染环境。

①商铺开墙开门、竖玻璃外扩面积,围栏圈地易产生建筑垃圾;一楼商铺大都拆除外墙,极容易使整栋楼造成危楼,反复装修噪音,甲醛、硝基油漆气味也易影响住户的生活。

②楼上淋花水、坠落重物有时伤客造成矛盾。

而正式的商住楼都带裙楼,楼上住户淋花坠物都不会伤到商铺顾客。

③商铺人流量大,是容易制造垃圾的场所。

饭盒垃圾随处丢弃,既污染了环境,剩饭剩菜造就了老鼠蟑螂生存繁衍良好条件。

④酒吧、咖啡、果汁和茶座食客喧哗闹事,影响住户正常休息。

三、住改商与正规商铺的成本悬殊不对称。

六运小区在1986年开售时,低楼层平方米楼价不足一千元,楼上是一千三百元内。

而现时这里的正规商铺价格,每平方米少说也得好几万元。

差距很大。

六运二街就有一栋楼房底层的正规商铺长期没有开张,乃是成本不对衬的产物。

四、住改商的铺面招牌因条件制约不能统一规划易制作影响市容统一。

五、住改商加剧了房源紧张,二楼以上住房出租,好多又被作仓库用,存在安全隐患。

住宅改为商铺的业主肯定要另找住宅,而住改商之后,楼上住户也大部分会另找住地。

六、住改商为流动摊档提供了藏匿地——尤其是饮食小摊档在路口设摊,一见城管就内撤。

由于环境已渐渐变差,业主大都出租搬离,租户是不会理会这些的。

而小贩只要事先与商铺沟通,生存就有了条件。

3.2 从不同的角度看住改商的机遇其实,不同的见解、不同的看法共存是十分正常的现象,甚至很多情况下并无对错、正误之分,仅仅是立场、观点和角度不同而已。

为什么广州会存在大量住改商的现象,而且还屡禁不止、反复多次?以前,住改商主要是工商部门和规划部门管,现在又通过司法途径来限制。

不过,我认为“一票否决”还是行不通的。

因为,住改商不仅带来了商业的繁荣,也在一定程度上美化了街道的景观,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

广州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商业城市,老城区基本上是商住一体,骑楼上面住人下面经商。

但有很长一个阶段,这种浓厚的商业氛围和环境被人为地破坏了,许多新区,像淘金和天河开发时都并不注重沿街商业的开发。

导致这些地段的商业价值未能被发掘和提升,街区的景观和配套服务也不完备。

住改商让这些未被发掘商业价值的物业能发挥其价值,当然其中扰民的噪音和油烟应该在限制和禁止之列,而没有必要对合理的、规范的、手续齐备的住改商也斩尽杀绝,这完全没有必要。

况且,即使司法解释对住改商实行了“一票否决”,也不会改变原先已经按规定办理了变更手续的商铺。

对那些手续不太齐备,但既不扰民、也无碍观瞻的便民利民的住改商,也还是应该手下留情。

这几年很多原来经营得很好的商铺,被强迫关拆之后,反而成为有碍观瞻、藏污纳垢的治安和环保的死角,一定要先思而后行,否则可能得到更坏的结果。

还有,“一票否决”可能会导致业主过度维权的结果,这也是司法解释应该考虑和顾及的后果。

如果,住改商可以实行“一票否决”,那旧楼加装电梯按理也应当实行“一票否决”,那建变电站、垃圾站、医院、学校、道路、公交等是否也应当“一票否决”呢?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4 “住改商”条件如何放宽?“住改商”条件如何放宽?规划将分为四种情况区别对待。

首先,位于市区级商业中心周边路段、已经成为商业中心重要组成部分的“住改商”:规划为适宜发展路段和选择性发展路段,督促其办理卫生和消防等行政许可,起到扩大商业空间、合理疏散密集的人流和车流、组建宜人的步行系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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