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申请表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安龙县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了适应医院发展需要,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保障医院和医院聘用人员(以下简称院聘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院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地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岗位院聘人员是指医院聘用的非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院聘人员主要从事临床医疗护理财务等专业技术和技术工人工作。
二、聘用条件院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18—35岁。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医疗组专科及以上文凭)或有关职务职称.3、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热爱安龙县人民医院,爱岗敬业,经医院体检合格,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4、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执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三、聘用办法1、医院办公室公布招聘信息。
2、应聘人员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交院招聘领导小组审核。
3、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择优选拔。
4、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务会审核同意后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聘用。
5、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终止条件等内容。
四、劳动合同1、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依法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合格者,前两年实行一年一聘,满二年后可一年一聘也可两年一聘。
2、劳动合同书(协议)一式三份,应聘人员、工会各执一份,报县卫生局备案一份。
内容应包括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工资数额、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协商的条款等.3、院聘人员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各用人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院聘人员的个人意见以及在岗期间的表现和用人科室的编制情况,提前一个月决定是否续聘。
同意续聘的,由用人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院务会审核,同意后办理续聘手续。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各类用人单位招用人数
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数
申请
须知
一、申请条件:1.对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在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12个月内,可向参保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2.在海口地区省级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由省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受理,其他用人单位由所在市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受理。
□2.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大龄人员;□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完全失地农民;□随军家属;□其他人员。
四、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用人单位申领初次社会保险补贴时,无需提供《就业登记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和其他证明材料,由经办机构为其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五、填表说明:1.在“招用人员类别”栏目中,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用人单位,且属于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有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可同时勾选第1、3或4项。2.勾选“就业困难人员”须同时勾选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中的其中1项。3.根据“招用人员类别”勾选的事项,在“新招用人员情况”栏目填写对应的招用人数。
二、申请材料:申请初次补贴提供: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3.招用随军家属提供配偶服兵役证件复印件;4.招用完全失地农民提供完全失地证明;5.劳动合同复印件(公益性岗位安置无需提供)。后续补贴无需提供申请材料。
西北工业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文件校人字[2012]394号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行政各处级单位:《西北工业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已于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北工业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2.西北工业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标准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附件1西北工业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非事业编制人员是指在学校正式事业编制以外,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聘用并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作为事业编制的重要补充,是学校深化改革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聘用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分类管理”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用人单位是指各学院、机关职能部门和有关直属单位。
学校下属具备法人资格单位及后勤产业集团、科技产业集团、基础教育中心、软件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可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规定,独立进行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及管理等工作,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二章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第四条非事业编制岗位设置,根据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及重要性分为关键岗、重要岗、一般岗和工勤服务岗。
关键岗:主要指从事高层次教学科研和其它专业技术工作的岗位,该岗位实行协议薪酬制。
重要岗:主要指综合协调性强或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岗位,原则上为管理或技术骨干。
一般岗:主要指日常基础性或一般业务性工作岗位。
工勤服务岗:主要指从事社区服务、公寓服务、保洁、收发、班车管理、门卫、场地维护等岗位。
第五条人事处负责制订学校非事业编制岗位的设置规划;建立和健全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负责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聘用审批、分类管理和指导监督。
员工入职社保办理申请表
员工入职社保办理申请表
员工入职社保办理申请表
尊敬的员工,
欢迎您加入我们的团队!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和福利得到保障,我们需要您填写以下员工入职社保办理申请表。
请您务必如实填写,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我们能够及时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1. 员工个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2. 员工户籍信息:
户籍所在地:
户籍性质(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
户籍类型(城镇户口/农村户口):
3. 员工社保信息:
社保缴纳地:
社保缴纳基数:
社保账号:
4. 员工医保信息:
医保缴纳地:
医保账号:
5. 员工公积金信息:
公积金缴纳地:
公积金缴纳基数:
公积金账号:
6. 其他补充信息(如残疾证、优抚证等):
请您务必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我们将严格保密您的个人信息,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社保手续。
请您将填写完整的员工入职社保办理申请表于入职当天交给人力资源部,以便我们能够及时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祝您工作愉快!
人力资源行政专家。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控制编外聘用人员总量节约行政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编外聘用人员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聘用不纳入编制限额管理,以劳动合同形式聘用,并由市财政拨付定额补助的人员。
编外聘用人员只限于从事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事务工作岗位,不能在执法岗位和涉密岗位工作,不能替代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不得从事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
第三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聘用原则、聘用条件,聘用程序的聘用,且市财政未拨付定额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自行聘用人员,不纳入本办法管理。
非全日制用工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聘用原则第四条聘用坚持岗位急需、竞争择优、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聘用人员实行控制数管理,控制数由市编办核定。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充分使用现有人员,因工作需要增加人员时,优先从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市属其它事业单位调剂使用。
第七条本办法实施后,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含临时机构)一律不得自行聘用人员。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聘用人员的,经查实,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三章聘用条件第八条机关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报编外聘用人员计划:1. 本单位工作人员已满编制或超编,为完成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任务,在职人员调剂确有困难的。
2. 因事业发展,现有在职人员不能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增加行政事业编制暂时有困难的.。
3. 用人单位按规定配备公务用车,后勤服务人员编制不足的。
4. 用人单位有工勤编空,工勤岗位实行服务社会化要求的。
5 .因特殊岗位确需用工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编外聘用人员工计划:1. 现有在职人员能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
2. 计算机(网络)管理、会计统计、文印收发、文书档案、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管理等应由国家公务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的职位(岗位)。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指南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指南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4、《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5、《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6、《关于切实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126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的确定1、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2、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3、失业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4、工伤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5、生育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8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9年1月后新增参保人员(含断保再次缴费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范围,其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
社会保险申请表模板
社会保险申请表模板社会保险申请表
个人信息: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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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就业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所属行业:
职位:
参保时间:
工作电话:
社会保险申请类型:
(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申请理由:
(请在下方空白处详细描述您申请社会保险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情况、健康状况、家庭状况等。
请确保描述准确、完整。
)
申请人签名:日期:
审核人意见:
(审核人请在下方空白处填写审核意见,包括但不限于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是否有必要申请等。
)
审核人签名:日期:
注意事项:
1. 请务必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如有虚假填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险申请要求可能有所不同,请根据所在地的具体规定填写相关信息。
3. 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就业证明、医疗证明等,以便审核人员核实申请信息的真实性。
4. 申请人需仔细阅读并理解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 申请人应保留好申请表的副本,以备日后查询和备案之用。
以上所填写的信息将作为您的社会保险申请依据,请您务必如实填写。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及时联系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或人力资源部门。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注:本表格仅供参考,具体申请表格请根据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或人力资源部门要求填写。
非事业编聘用管理办法
第86号《北京理工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月10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校长2013年3月6日北京理工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效益,构建灵活、多元、完善的用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北京市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非事业编制人员,系指不占用学校事业编制,因教学、科研、管理、教辅等工作需要,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者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各类聘用人员。
第三条 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原则为:编制调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分类管理、项目优先,严格考核、合理流动。
第四条 学校根据用人单位需求、人员类别以及岗位类别确定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聘用方式。
固定期限合同适用于在法定工作年龄之内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全职工作人员;项目聘用合同适用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目的的阶段性岗位聘用人员;劳务协议适用于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已办理社会保险的兼职工作人员以及正常享受退休工资的退休返聘人员;劳务派遣适用于用工期限2年以上,用人单位需要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劳务派遣的工作人员。
学校鼓励采用项目聘用方式聘用非事业编制人员;鼓励科研、物业管理等各项工作采用项目外包、以签订项目(物业)承包合同的形式完成。
第五条 学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用人单位的聘用责任和要求,依法规范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聘用管理,维护学校与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用人单位是指各学院、机关职能部处、直(附)属单位等。
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等独立核算或独立法人单位依据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规定,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二章 聘用管理第七条 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是全校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校非事业编制岗位的用人规划,协同科学技术研究院、教务处、研究生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生工作处等职能部门做好教学、科研、教辅、学生工作岗位非事业编制人员的编制核定、聘用审批和分类管理,指导和监督各用人单位规范、合法用工。
海沧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办法
海沧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本区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及其非在编雇用人员的基本权益,根据《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厦委办发〔2006〕53号)和机构编制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是指本区(不含镇、街)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的非在编雇用人员用工指标内,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且聘期在6个月以上、不行使行政权力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根据岗位不同,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辅助岗位和工勤岗位。
(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应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严格控制"的原则,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充分发挥在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行政运行效率,控制行政运行成本。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由机构编制、人力资源、财政、机关后勤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具体用工指标由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招聘及日常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工资待遇由财政部门负责。
第五条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用工指标。
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非在编雇用人员的,应根据“自下而上”的原则,由主管部门书面报告机构编制部门,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有关管理部门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研究后提出具体意见,报区委编委会研究后下达非在编雇用人员用工指标.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用工指标一般每半年研究一次。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用工指标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性质限定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期满后自动失效。
确因工作需要,可按规定重新申报。
重新申报非在编雇用人员用工指标的,应在指标期满前三个月提出。
未按规定程序申报非在编雇用人员用工指标的,一律不予办理。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使用非在编雇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即机关事业单位作为用工单位与本区劳务派遣机构签定派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后,由劳务派遣机构在核定的非在编雇用人员用工指标内,向用工单位派遣非在编雇用人员。
社会保险参保申请表
社会保险参保申请表
社会保险参保申请表
尊敬的申请人,
感谢您选择参加社会保险计划。
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和福利得到充分保障,我们需要您填写以下申请表格。
请务必填写准确、完整的信息,并按要求提交所需文件。
个人信息:
1. 姓名:
2. 性别:
3. 出生日期:
4. 身份证号码:
5. 联系电话:
6. 现居住地址:
7. 邮政编码:
就业信息:
1. 工作单位名称:
2. 单位性质:
3. 单位地址:
4. 单位邮政编码:
5. 单位电话:
6. 入职日期:
7. 职务:
8. 月工资收入:
社会保险参保项目选择:
请在以下方框内打“√”选择参保项目。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 其他(请注明):
申请人声明:
我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愿意遵守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并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和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用。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项:
1. 请务必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 若申请人为单位员工,请提供单位的相关信息。
3. 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参保项目,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部门。
4. 请在申请人声明处签名并填写日期,表示您同意并遵守相关规定。
5. 请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及相关文件提交至社会保险办公室。
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人力资源行政专家。
表2-5_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
特殊工种标识
视同缴费标识
跨统筹转入
统筹内转入
其他
申请参保险种
申请参保日期
职工隶属分支机构名称
参保个人 另外填写
本人缴费扣款开户银行 本人缴费扣款银行账号 个人缴费档次
本人最近月工资
户名
社保业务办理方 式
代理
本人自办
备注
本人
承诺未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本人依法申请参加社会保险,请予办理。
申请人签章:
社保 机构 填写
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监制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
单位盖章:
单位:元,保留整数
单位社保编号:
业务类别
参保职工登记
参保个人登记
一次性缴费人员登记
姓名 证件名称 出生日期 户口性质
住址 联系电话 个人身份 用工形式 登记原因
新参保
性别
民族
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学历照片源自户籍地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特殊人群标识
参加工作日期
经审核,该人员符合社会保险参保规定,予以登记。
经办人:
复核人:
社保机构盖章:
日期: 日期: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请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填写,按政策超龄补缴等一次性缴费人员参保登记时也要填写此 表。 2、单位签章:根据参保人员类别不同,此处可为参保单位公章、代理机构签章。没有代理机构的 参保个人和一次性缴费人员此处可以不填。 3、单位社保编号:指社保机构在计算机系统中为参保单位分配的唯一标识代码。 4、业务类别:根据实际情况在选择的方格“□”中用“√”表示。 5、证件名称:一般为居民身份证;外国人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港澳台居民为《台 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6、证件号码:与证件上登记的编号一致,其中居民身份证号码应为18位。 7、姓名、性别、民族应与提供证件上信息一致,其中外国人的民族栏应填所在国籍。 8、出生日期:按政策规定如实填写。 9、照片: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白底冲洗的彩色证件照片。 10、婚姻状况:按未婚、已婚、丧偶、离异等分类填写。 11、学历:参照GB/T 4658-2006分类表填写。 12、户口性质:按本地非农业、外地非农业、本地农业、外地农业、港澳台、外籍分类填写,本 地指本省内,外地指省外。 13、户籍地:按本人户口簿上所示内容填写。 14、住址:本人常住地址和信函邮寄地址,按照省_市(县)_区_路(街)_号_楼_单元_室 格式填写。 15、个人身份:按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企业管理人员、企业技术人员、工人、自由职业者、个 体经营者、现役军人、无业人员、农民、学生、离退休人员、其他等分类填写。 16、特殊人群标识:参保人员属于劳模英模、残疾人、工伤1-4级、复转军人、原工商业者等特殊 群体的,此处应填“是”,并另外进行特殊信息登记。 17、参加工作日期:本人首次加入单位日期或首次就业日期。 18、用工形式:按原固定工、原合同制、原临时工、合同制、编制内、编制外、其他等分类填写, 其中,编制内外指的是机关事业单位的用工。 19、特殊工种标识:属于人社部门认定特殊工种的,此栏填“是”,并进行特殊信息登记。 20、视同缴费年限:具有人社部门认定的视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的,此处填“是”,并进行特殊 信息登记。 21、申请参保日期:指按规定本人应参保日期,滞后登记且在规定期限的要进行补缴。 22、最近缴费月工资:指本人申报的月平均缴费工资。 23、参保个人另外填写:业务类别为参保个人登记的要填写此区域内容,其中采用银行扣款方式 征收个人社保费地区要填写扣款银行开户信息;个人缴费档次可在40%-300%间任意选择。 24、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参保单位、社保机构、本人档案留存。
2023年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
2023年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员的分类管理,建立多种形式的用人机制,维护学校与聘用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非事业编制人员,是指学校聘用的除事业编制人员、退休回聘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
本办法所指用人单位,是指学院(部)、研究院、重点实验室、机关和直属单位。
第三条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按需设岗、依法聘用、分类管理、合理流动。
第二章聘用管理第四条学校核定编制内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聘用,按照学校规定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学校核定编制外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聘用,学校委托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应报学校备案。
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实行社会化评审,按照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续签应经学校审批后方可签订。
第三章待遇管理第七条非事业编制人员所需工资经费由学校或用人单位承担:(一)学校核定编制内聘用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比照学校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确定,工资经费由学校承担;(二)学校核定编制外聘用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以协议工资制为主,经费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自筹解决,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成都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发放实行实名制,对于未在学校登记备案的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得发放工资。
第九条非事业编制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学校承担工资经费聘用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其单位缴费部分由学校承担;用人单位自筹经费聘用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其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条非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与非事业编制人员根据岗位情况约定,并写入劳动合同。
第十条非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暑??期间工作安排由用人?第十二条学校??解决核定编制外聘用的非事业编制人?成都户口。
2024年编外人员劳动合同模板(机关事业单位专用)
编号:__________2024年编外人员劳动合同模板(机关事业单位专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024年编外人员劳动合同模板(机关事业单位专用)合同编号_________一、合同主体地址: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二、合同前言2.1 背景和目的鉴于甲方为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拟聘请乙方作为编外人员,为甲方提供相关劳务服务。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2.2 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定义与解释3.1 专业术语(1)编外人员:指在机关事业单位中,不占用正式编制,以合同形式聘用的工作人员。
(2)劳动合同:指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规定双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权利、义务的协议。
3.2 关键词解释(1)合同履行:指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服务。
(2)合同期限:指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
四、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 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2) 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3)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4) 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的义务1)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 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3) 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4) 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1) 按照约定获得劳动报酬。
2) 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事业单位非编制用工标准合同2024例文
事业单位非编制用工标准合同2024例文本合同目录一览1. 非编制用工定义与性质1.1 定义1.2 性质2. 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2.1 用人单位权利2.2 用人单位义务2.3 非编制用工权利2.4 非编制用工义务3. 合同期限3.1 固定期限3.2 无固定期限3.3 试用期4. 工作内容与地点4.1 工作内容4.2 工作地点5.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5.1 工作时间5.2 休息休假6. 工资待遇6.1 工资结构6.2 工资支付6.3 奖金与补贴7. 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7.1 社会保险7.2 福利待遇8. 劳动争议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仲裁解决8.4 诉讼解决9. 合同解除与终止9.1 解除条件9.2 终止条件9.3 经济补偿10. 保密与知识产权10.1 保密义务10.2 知识产权保护11. 违约责任与赔偿11.1 用人单位违约11.2 非编制用工违约11.3 赔偿责任12. 一般条款12.1 合同的签订与生效12.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2.3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2.4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3. 特殊条款13.1 试用期条款13.2 培训条款13.3 保密协议14. 争议解决14.1 地域管辖14.2 适用法律14.3 仲裁机构14.4 诉讼法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非编制用工定义与性质1.1 定义非编制用工是指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之外,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形式。
1.2 性质非编制用工人员与事业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事业编制关系。
非编制用工人员不享有事业编制人员的待遇,但享有劳动法规定的相关权益。
第二条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2.1 用人单位权利用人单位有权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以及事业单位的实际需要,决定非编制用工的招聘、使用、管理和解除。
2.2 用人单位义务用人单位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非编制用工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2024年版机关事业单位非编制人员聘用协议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机关事业单位非编制人员聘用协议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聘用协议概述1.1 协议类型1.2 签订主体1.3 协议效力2. 聘用人员基本信息2.1 姓名2.2 性别2.3 身份证号码2.4 学历2.5 专业2.6 工作经验3. 聘用岗位及职责3.1 岗位名称3.2 岗位职责3.3 工作地点3.4 工作时间4. 聘用期限4.1 起始日期4.2 终止日期4.3 续签条件5. 劳动报酬5.1 薪酬标准5.2 奖金5.3 津贴5.4 社会保障5.5 试用期工资6. 工作绩效考核6.1 考核周期6.2 考核指标6.3 考核结果运用7. 培训与发展7.1 培训内容7.2 培训时间7.3 培训费用8. 保密协议8.1 保密内容8.2 保密期限8.3 违约责任9. 劳动争议解决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仲裁解决9.4 诉讼解决10. 合同解除和终止10.1 解除条件10.2 终止条件10.3 经济补偿11. 违约责任11.1 甲方违约11.2 乙方违约12. 其他约定12.1 社会保险12.2 福利待遇12.3 甲方权益保障13. 附件13.1 甲方单位简介13.2 乙方个人简历13.3 相关法律法规14. 签订日期及签字盖章14.1 签订日期14.2 甲方签字14.3 乙方签字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聘用协议概述1.1 协议类型本协议为机关事业单位非编制人员聘用协议,适用于甲方单位与乙方之间的人力资源合作关系。
1.2 签订主体甲方:机关事业单位名称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基本信息。
1.3 协议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各项条款,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第二条聘用人员基本信息2.1 姓名乙方姓名:2.2 性别乙方性别:2.3 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2.4 学历乙方学历:2.5 专业乙方专业:2.6 工作经验乙方工作经验:第三条聘用岗位及职责3.1 岗位名称乙方聘用岗位名称为:3.2 岗位职责乙方在甲方单位担任岗位职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3.3 工作地点乙方工作地点为:3.4 工作时间乙方工作时间按照甲方单位的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