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化白蛋白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bai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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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化白蛋白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糖化白蛋白和白蛋白测量浓度的比值(%)。
1.1 规格
GA校准品(选配):1×1mL,ALB校准品(选配):1×1mL;
质控品(选配):水平1:1×1mL,水平2:1×1mL。
1.2 组成:
签。
2.1 外观
2.1.1 GA试剂1:淡黄色液体。
2.1.2 GA试剂2:淡黄色至淡红色液体。
2.1.3 ALB试剂:黄绿色液体。
2.1.4 GA校准品:冻干粉,复溶后为无色至淡黄色液体,无可见不溶物。
2.1.5 ALB校准品:无色至淡黄色液体。
2.1.6质控品:冻干粉,复溶后为无色至淡黄色液体,无可见不溶物。
2.1.7包装外观应整洁,标签字迹清晰,不易脱落。
2.2 净含量
液体试剂的净含量不低于标示体积。
2.3 试剂空白吸光度
2.3.1糖化白蛋白试剂空白吸光度≤0.3。
2.3.2白蛋白试剂空白吸光度≤0.5。
2.4 分析灵敏度
2.4.1糖化白蛋白样本浓度为1.4g/dL时,吸光度差值应≥0.01。
2.4.2白蛋白样本浓度为4.0g/dL时,吸光度差值应≥0.02。
2.5 线性区间
在[10.0,69.0] %的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0.990。
测试浓度在[10.0,30.0] %时,绝对偏差应不超过±3%;测试浓度在[30.0,69.0]%时,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6 精密度
2.6.1重复性
用高、低2个浓度的样本测试试剂盒,各重复测试10次,其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10%。
2.6.2批间差
用样本分别测试3个不同批次的试剂盒,每个批次测试3次,其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10%。
2.7 准确度
与已上市产品进行对比试验,在[10.0,69.0] %的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0.975。
测试浓度在[10.0,30.0] %时,绝对偏差应不超过±3%;测试浓度在[30.0,69.0]%时,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8 质控品赋值有效性
测试结果在质控范围内。
2.9 校准品/质控品瓶内重复性
校准品/质控品瓶内重复性(CV)应不大于10%。
2.10 校准品/质控品批内瓶间差
校准品/质控品批内瓶间差(CV)应不大于10%。
2.11 溯源性
根据GB/T21415及有关规定提供校准品的来源、赋值过程及测量不确定度等内容,校准品溯源至JCCRM611-1M。
2.12 稳定性
2.12.1校准品开瓶稳定性
ALB校准品开瓶后2℃~8℃密封避光保存可稳定3天。
稳定期过后4小时内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与初测值的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12.2校准品复溶稳定性
GA校准品复溶后2℃~8℃密封避光保存可稳定24小时。
稳定期过后2小时内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与初测值的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12.3质控品复溶稳定性
质控品复溶后2℃~8℃密封避光保存可稳定24小时。
稳定期过后2小时内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在质控范围内。
2.12.4效期稳定性
原包装试剂盒在2℃~8℃密封避光保存条件下有效期为12个月。
有效期满后3个月内测试,应满足2.3、2.4、2.5、2.6.1、2.7、2.8、2.9和2.10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