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师第二讲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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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二级》课件

《劳动关系二级》课件

劳动用工制度
详述用工注册和管理制度,包括用工登记和用工证 的领取程序。
用工分配和权益保障
探讨用工分配和权益保障的原则和措施。
用工形式和用工期限
解析不同用工形式和期限的法律规定和管理要点。
劳动用工监管和争议解决
介绍劳动用工的监管机制和争议解决途径。
劳动保障与福利制度
劳动者权益保障 劳动者福利保障 健康保障和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要求。
3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介绍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并 讨论常见的纠纷情形。
薪酬管理与福利制度
工资计算基础
深入剖析工资计算工资支付的规定,以及保障工 资权益的措施。
工资的福利和补偿
介绍工资福利和补偿制度的设计和 操作。
用工管理与争议解决
《劳动关系二级》PPT课件
劳动关系二级课程PPT大纲 第一章:劳动合同法 - 劳动合同的确定 - 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 劳动合同的监管和争议解决
合同法解读
1
劳动合同的确定
明确劳动合同的订立要件和程序,确保合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2
的有效性。
解析劳动合同应包含的主要条款及书面形式
总结与思考
总结课程重点和难点,引导学生思考并提出问题,提供扩展阅读资料和实践 案例。

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培训资料共35页PPT资料

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培训资料共35页PPT资料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二级
2019年8月22日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
劳动者派遣管理(劳务派遣) 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调解与仲裁)
第一节 劳动者派遣管理
(劳务派遣)
一、劳动者派遣的含概念 (一)概念
劳动者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劳动者派遣协议,由劳动者派遣单 位招用雇员并派遣该劳动者到接受单位工作,劳动者和派遣机构从中获 得收入的经济活动。
派遣机构和接受单位关系;(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 接受单位与受派遣劳动者关系(用工单位和劳动者)
按照课本内容: 1、 派遣机构是受派遣劳动者的雇主,是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但仅是
形式上的雇主,并不提供真实工作岗位和劳动条件。 2、受派遣劳动者要为接受单位工作,服从接受单位指挥命令,遵守接 受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并实际给付劳动。 3、派遣机构有义务向受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福 利待遇等;为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和条件,进行劳动组织和监督管理, 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等,向派遣机构支付派遣费用。
问:1、徐延格与哪个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2、经济补偿金该不该给,给多少,谁来给?
பைடு நூலகம் 法院的判决:
在判决中,法院认定徐与时代桥公司有劳动合同的事实,并 以此认定徐与时代桥公司形成劳动关系。徐作为时代桥公司的职 员被派遣到肯德基处工作,与肯德基不存在劳动关系,遂驳回其 诉讼请求。
该不该给经济补偿金?从案情看,员工违反了操作规程,并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不应视为严重过错,不构成解除劳动合 同的条件,单位违法解除,员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实际劳动关系的运行
接受单位是实际劳动关系主体之一,为派遣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和劳动 安全卫生条件,实施管理,制定并实施与派遣劳动者有关的内部劳动规 则,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行使派遣协议中本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关系协调师第二讲

劳动关系协调师第二讲

15
(九)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
2.适用范围 (1) 需在县级以下区域开展 (2)集体协商下签订的集体合同,对辖区内签约的所 有企业和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其标 准不得低于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规定。 (3)集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照《劳动 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提示4】因支付拖欠工资、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
和赔偿金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
可2021向/3/14法院申请支付令。
28
考点一、劳动规章制度的概述
(三)绩效考核制度
1.试用期绩效考核制度:
(1)设定绩效考核指标,签订试用期协议,明确考核标 准和依据。 (2)经过法定程序: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 用条件的,单位应在试用期最后一天之前书面通知劳动 者解除劳动合同。
2021/3/14
7
考点一、集体协商
4.瑞典:瑞典工会是最强大的。 5.意大利:没有关于集体谈判内容的法律规定,关于 集体谈判的法规甚少。 6.日本:集体谈判达成的协议,其效力大于劳动合同 。
2021/3/14
8
(六)集体协商的策略
策略模型 对抗模型 互利模型 混合模型
2021/3/14
沟通策略 具体内容
3.集体合同制度: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 (企业方代表),就劳动关系有关利益事项,通过集体协 商签订书面协议,以及履行和处理集体合同争议过程中 需要共同遵守的办事章程和行动准则。
2021/3/14
2
考点一、集体协商
一、关键概念:
4.集体协商机制:是指职工一方的代表(工会)与企 业方就涉及职工权利的事项,为达到一致意见而建立 的沟通和协商解决机制。

劳动关系实用培训教程(ppt 2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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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的5.4%,该公司劳工合同将于8月2日到期。因此智利埃斯康迪达铜矿 公司工会w宣w布w.c工nsh人u.开cn精始品消资极料怠网工以抗议资方提出的1.5%加薪幅度。
冲突与合作的影响因素
文化因素 非文化因素:“客观”的工作环境
管理政策和实施 宏观经济环境和政府政策
冲突和合作的根源与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
雇员忠诚度的最 均衡效率和公平 减少不公平和不 减少体系内的力
公正
量不均衡
大化
主要研究的领域 劳动力市场
管理政策和实践 工会、劳动法和 雇员的社会问题 冲突和控制 集体谈判
对双方力量差异 的重要性认识
所设想的内部冲 突的程度
不重要——由市 场力量救济
根本没有——由 市场力量弥补
若管理方接受进 步的管理方法, 就不很重要
德国
自由改革主义学派
强势劳动法、工人代表制度和工会,劳工运 动
瑞典
激进学派
工会参与社会活动,雇员所有制和企业的雇 西班牙(蒙作
员控制制度
根体系)
精品资料网
第二节 劳动关系理论溯源
马克思与资本主义理论
阶级和阶级斗争:资本主义社会由两大基本的阶级组成, 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是一对相互依赖、彼此互为前提的矛 盾体。二者在利益上存在着根本的、不可调和的冲突和矛 盾。 剥削:相对于资产阶级,工人阶级从根本上处于不利地位。 资本主义存在的必要条件之一便是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 。 异化 :劳动者的生活也变得没有目的和意义,感觉自己 和真实的自我、以及其他人都疏远了。 工会、国家和意识形态 :工人自身提高工作生活条件的 能力在资本主义社会受到非常严重的限制;政府是资产阶 级的工具,是为保护和加强资本主义产权服务的。 两极分化 :阶级之间的分化会不断扩大 资本主义经济危机

最新 劳动关系协调员基础知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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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 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 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 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 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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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员基础
主讲: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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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劳动关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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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
上海
北京 广东 重庆
总工时超过标准工作时 间的部分150% 总工时超过标准工作时 间的部分150% 总工时超过标准工作时 间的部分150% 总工时超过标准工作时 间的部分,不满8小时 150%,每满8小时200%
300%
300% 30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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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时
工作日 上海 不必支付 广东 不必支付 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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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

休息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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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节假日 二、事假 三、探亲假 四、婚丧假 五、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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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累计工作时间计算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233条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545条条53休假计算年休假按公历年度使用首期年休假按工作满12个月时自然年度剩余时间折算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离职年度的年休假按当年工作时间计算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多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折算后不足一天的不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第551212条条据测算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满25天以上12月7日前进新单位就能享受年休假

劳动关系协调员课件(专业)第单元

劳动关系协调员课件(专业)第单元


系 协

1)按制定标准的主体分
调 员
国际标准
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
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
组织制定的标准。
区域标准

指由区域标准化组织或区域标准组织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
第 国家标准
一 单

指由国家标准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
和依据。
注意:
①企业所制定的劳动标准应高于国家法定劳动标准;国家法定劳动标准是 底限,任何企业不得逾越,企业在制定劳动标准如没有提升和突破, 则失去了制定企业标准的意义。
②企业制定劳动标准,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仅在其所规定的范围内具有保
障作用,不需要也没有能力做到覆盖全部,其他没有规定的地方应适
用国家法定劳动标准。
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 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⑥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 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 一 单 元




协 调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法规
员 、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殊法优于普通法、
产生基础——将科学研究的成就、技术进步新成果同实 践中先进经验相互结合;标准中所反映的不是局部片面 的经验和利益
对象特征—“重复性事物”
标准是实践经验的总结

由公认的权威机构批准


标准的属性—“规范性文件”;“非强制性的”;“提

供规则、指南和特性的文件”
劳 2.标准的种类

劳动关系协调师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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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申诉的受理
员工申诉受理的含义
员工申诉的受理是指,当员工对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或者工作情况等 方面有建议或者存在异议向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时,单位行政管 理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对上述情况做出积极的回应的一系列的行为的总 称。
员工申诉受理过程要注意哪些方面?
正面回答 员工问题
慎重考虑 员工要求
耐心阐述 解决方案
第六章 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1
第一节 员工申诉处理
2
员工申诉
员工认为在工作中遭到不平等待遇或发 现用人单位内部的不法行为时,提出要 求解决的行为。
• 员工申诉的具体内容
1、用人单位内部规则的制定及内容; 2、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各方面的意思表示; 3、用人单位各项工作计划的构想与行动; 4、用人单位采取的非强制性的事实行为; 5、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奖励、实施的惩罚等 行为。
劳动争议协商的程序
协议前准备
1、查明争 议事实
• 负责协商和解的人员应及时查明争议产生原因、规模、 性质等,并对争议可能带来的后果做出判断。
2、熟悉相 关法律法规
• 熟悉劳动争议相关法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 办案规则》《民事诉讼法》,在协商中有理有据。
便于争议的 妥善解决。
通过购买的 方式从有关 组织机构, 咨询机关等 取得的相关 资料。并建 立资料库, 以便于对解 决劳动争议 提供有力的 支持。
在调查结束 后,员工申 诉处理人员 应结合申诉 事项调查的 真实情况给 出初步处理 建议,并上 报主管部门。
7
申诉的定期汇总与分析
定期汇总原则
1.定时、及时汇总 2.系统性和类型性汇总 3.汇总记录的存档和比较

劳动关系协调员课件(专业)第2单元

劳动关系协调员课件(专业)第2单元

第 二 单 元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第一节 劳动合同订立
•二、岗位描述
第 二 单 元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 岗位描述的作用:
• 1.根据岗位描述所界定的任职要求进行人员 的招聘、选拔和任用; • 2.基于岗位描述的职责进行岗位价值评估,
• 并进而确定岗位的薪酬水平;
• 3.基于岗位描述的职责提取岗位绩效指标,
只有劳动合同的订立遵循合法的原则,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确认和
保护。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 (二)公平原则 合同订立的内容和程序应当体现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不得有显失公平的情形。 • (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平等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双方 在主张自己合法权益方面的权利是平等的,都受法律保护。 ★自愿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在自由表达各自真实意愿的 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他人不得采取欺诈、威胁、乘人之 危等手段使一方当事人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接受另一方 的条件。
第 二 单 元
• 劳动合同何时生效?劳动关系何时建立?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法律规定
•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 建立劳动关系。 • 第十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 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劳动合同的生效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两回 事,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以实际用工为标志。
验;„„。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 某煤矿公司欲招聘井下采煤工5名,在
煤矿家属区内张贴的招聘广告中,特
意指明:只招男性,不招女性。
第 二 单 元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 某中外合资公司在《某某日报》刊登 招聘启事:“本公司现招聘流水线工

上海劳动关系协调员——课件

上海劳动关系协调员——课件

劳动关系概论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广义:与劳动有关的一切社会关系;狭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强调财产和隶属性。

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的劳动关系:狭义的劳动关系法规链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二)劳动关系的特征1、平等性:法律地位的平等,权利义务的对等;2、隶属性:劳动力使用权的让渡,意味着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1)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按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义务;(2)劳动者在劳动过程接受中需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挥、管理;(3)劳动者在劳动过程接受中需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财产性: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报酬;4、人身性:劳动力的让渡与人身关系密不可分(亲自履行原则)二、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劳动者及工会VS用人单位(一)劳动者的主体资格(适格主体)1、就业年龄:16周岁以上法规链接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劳动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国外自然人和特定地区(港、澳、台)的居民在内地就业,应当经过批准.3、排除对象:公务员、家庭保姆、现役军人等。

法规链接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适格主体)1、依法设立:经过工商或有关行政机关登记注册,是合法成立的(排除非法用工)2、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格(排除办事处、办公室)(三)工会群众组织:由职工自愿结合而成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有脑力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劳动关系二级》课件 (2)

《劳动关系二级》课件 (2)

劳动争议解决
1 协商和调解
劳动争议通常通过协商和调解来解决,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签订和解协议。
2 仲裁和诉讼
当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争议时,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等法定程序进行解决。
3 法律援助
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参考书目
• 《劳动法解释与劳动合同模板》 • 《劳动争议解决实务》 • 《劳动保护法与实务》 • 《劳动经济学》
3 福利待遇
4 加班和加薪
福利待遇包含有关员工的福利,如社会保 险、健康保险和年假等。
加班和加薪是员工劳动超出正常工作时间 的权益和补偿。
劳动保护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为员工提供在工作 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时的保 护和赔偿。
劳动安全
劳动安全管理旨在预防和减 少工作场所事故和职业病的 发生。
劳动健康
劳动健康涉及员工的身心健 康,包括心理健康和工作环 境的调适等方面。
3 尊重和平等
劳动关系应建立在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避免歧视和不公平对待。
劳动合同
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应包括双方的权利和 义务,工作职责,工资和福利 等重要事项。
签订过程
合同条款
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应遵循法 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
劳动合同的条款应具体明确, 保护雇主和雇员的合法权益。
劳动用工
1
招聘与录用
法律法规
劳动关系的发展和维护受到相关国家法律法 规的约束和保护。
新趋势与挑战
劳动关系在现代社会中面临着新的趋势和挑 战,如灵活就业和数字化转型。
劳动关系概述
1 工会的作用
工会在劳动关系中起着组织、代表和协调的作用,维护劳动者权益。

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教材(PPT 40张)

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教材(PPT 40张)
方当事人分别向用人单位注册、登记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 地申请仲裁,并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据的,劳动合同履行地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管辖
第二章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职能和办案 程序
第二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一般规定
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参加人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 1、申请人。 2、被申请人。 3、共同当事人。 4、仲裁代表人。 (二)仲裁第三人 (三)仲裁代理人 1、法定代理人 2、委托代理人
第二章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职能和办案 程序
第三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程序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效 (一)一般的时效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 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仲裁时效的中断和中止 1、仲裁时效中断。《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时效中断的 情形有: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 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2、仲裁时效中止,暂停计算仲裁时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 由消失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比如当事人患病 住院期间,该住院期间属于时效中止的情形。
第二章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职能和办案 程序
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的概念及种类(国家职业资格 163页)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证
明对象事实是否存在所依据的资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的种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
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
第一章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概述
第一节 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简介
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劳动用工制度 的改革,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得到逐步恢复和发展,1993年国务 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4年 全国人大颁布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法的 形式确立了目前的“一调一裁两审”的单轨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明确了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三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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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考点一、集体协商一、关键概念:1.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的代表(工会)与用人单位(企业方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2.集体协商机制:是指职工一方的法币与企业方就涉及职工权利的事项,为达到一致意见而建立的沟通和协商解决机制。

包括集体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

3.集体协商制度: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企业方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的制度。

4.集体合同制度: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企业方代表),就劳动关系有关利益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书面协议,以及履行和处理集体合同争议过程中需要共同遵守的办事章程和行动准则。

5.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工会代表职工方与企业方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形成双方共同参与的工资共决机制。

【提示1】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且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可以委托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担任本方代表,但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提示2】职工一方的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或由职工民主推荐且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单位不得无正当理由调整其岗位,且劳动合同期限应延续至完成协商代表职责之时。

【提示3】用人单位的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

【提示4】协商代表因更换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空缺之日起15日内产生新代表。

(五)各国集体谈判的模式1.美国:1935年《全国劳动关系法》正式承认工会的合法地位,集体谈判的核心内容是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劳动条件。

2.德国:雇主和雇员的关系为“社会伙伴关系”,其特征是利益集团高度组织化,参与谈判程度较高。

3.法国:1950《劳资协议法》确立了“集体谈判原则”; 1982《奥罗法》确立了“强制集体谈判原则”;只要有一家有代表性的工会与资方签字,集体协议即行生效,其余工会都必须遵守;其集体谈判适用于所有企业和所有职工。

4.瑞典:瑞典工会是最强大的。

5.意大利:没有关于集体谈判内容的法律规定,关于集体谈判的法规甚少。

6.日本:集体谈判达成的协议,其效力大于劳动合同。

(六)集体协商的策略(重点)1.以书面形式向企业方提出协商要约或回复企业方提出的协商要约。

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应当在收到要约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集体协商。

2.做好协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收集资料、确定议题)。

3.进行集体协商,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4.将集体合同草案提交相应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参与讨论的职工应当占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的2/3,且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

5.在集体合同框架下,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开展二次集体协商。

6.集体合同签订后10日内,工会协助企业方将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同意或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双方代表将生效后的集体合同以适当形式及时公布。

7.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可中止协商,工会应积极做好向职工说明情况和下次协商的准备工作。

8.集体协商一般每1-4年进行一次,工资集体协商每年进行一次,工会在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企业方书面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并发出要约。

(九)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1.集体协商主体(1)区域性集体协商主体A.区域工会组织与企业代表组织进行B.区域工会组织与区域内所属企业分别进行C.区域工会组织与区域内企业方代表(需经区域内全体企业民主推选或授权委托)(2)行业性集体协商主体A.行业工会与企业代表组织进行B.联合会与企业代表组织分别进行C.行业所在区域的工会与企业代表组织D.行业工会与企业方代表(需经行业内全体企业民主推选或授权委托)E.行业工会与行业所属各企业行政部门分别进行2.适用范围(1)需在县级以下区域开展(2)集体协商下签订的集体合同,对辖区内签约的所有企业和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其标准不得低于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规定。

(3)集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照《劳动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成效(优势)(1)创新了集体合同形式,扩大了集体合同的覆盖面。

通过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工作解决了众多小企业建制难的问题,深化了集体合同工作。

(2)建立健全了利益协调机制,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3)规范了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促进了企业发展。

(4)拓展了工会维权空间,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三方机制(一)我国关于三方机制的法律——《工会法》(二)三方机制的组成1.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政府)2.地方总工会(代表职工)3.企业代表组织,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商会等。

(三)三方机制的构成1.国外三方机制的构成(1)由三方代表组成常设机构(如:发过的经济社会理事会)(2)采取劳动大会形式(如印度)(3)成立三方专业委员会2.我国三方机制的构成——三方四家(1)三方——属于国家级成员A.政府代表:劳动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B.企业组织代表: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C.职工代表:各级总工会(2)一家——非国家级成员全国工商联(属于企业组织代表)(四)三方机制的特点1.主体独立:三方的地方是独立的,代表不同的利益主体,不受其他方的制约。

2.权利平等3.民主协商4.充分合作5.定期协商第四章劳动规章制度建设考点一、劳动规章制度的概述一、关键概念:劳动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在单位内部,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的劳动规章制度的总称。

1.制定主体:用人单位2.实施主体:企业行政主体和劳动者。

劳动过程中的各种劳动行为和用工行为都必须受劳动规章制度的约束。

3.关于劳动规章制度的概念的学说:(1)法律规范说:包括法律授权说、经营权说、习惯说。

(2)契约规范说:用人单位先制定或变更,然后经过劳动者的认可,从而具有约束力。

(3)集体合意说: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基于劳动者的集体合意才产生相应的约束力。

二、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区别1.主体不同:(1)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是用人单位单方主导的行为,其最终决定权由单位享有(2)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3)集体合同的订立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团体双方的法律行为。

2.内容不同:(1)劳动规章制度所规范的是全体职工的共同权利和义务,侧重于劳动行为规则;(2)集体合同所规范的也是全体职工的共同权利和义务,但侧重于最低劳动标准和劳动待遇;(3)劳动合同规范的只是单个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很多时候,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3.冲突处理——当劳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以及集体合同发生冲突时,依据劳动者的请求权而定。

三、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一)招聘制度1.避免歧视性内容2.必须履行告知义务3.符合企业发展需要4.应包含招聘目的、计划、渠道、人员甄选规定、录用规定、入职报道手续、转正规定等内容。

(二)薪酬福利制度1.满足最低工资要求,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或相同岗位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同工同酬3.合理设定加班工资标准:工作日加班,按150%计算;休息日加班,按200%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计算。

其中休息日加班可安排补休,不支付加班费。

4.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提示1】试用期工资低于约定工资或相同岗位工资80%的,单位必须补足已经履行的试用期工资【提示2】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的50%-100%加付赔偿金。

【提示3】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需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提示4】因支付拖欠工资、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绩效考核制度1.试用期绩效考核制度:(1)设定绩效考核指标,签订试用期协议,明确考核标准和依据。

(2)经过法定程序: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应在试用期最后一天之前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合同期绩效考核制度(四)培训制度1.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形式、期限、费用、违约金等。

2.如果企业提供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应在协议中加以明确界定,并保存培训记录、报告等培训资料。

3.可在协议中规定接受培训的员工有义务向其他员工传授所学知识和技能。

【提示1】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合同期满,但服务期未满,劳动合同应延续至服务期满。

【提示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支付的金额不得超过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如果是用人单位的过错,致使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不属于违约,无需支付违约金。

(五)考勤制度1.明确正常工作时间。

我们目前的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提示】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可以安排加班,但一般情况每日加班时间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2.明确休息时间。

休息包括: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休息日、休假日(法定节假日、年休假)3.明确考勤方式4.对迟到和早退的解释(七)劳动安全卫生(八)劳动纪律(九)劳动定额管理考点二、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一、制定中的常见问题1.劳动规章制度不适当:当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不适当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进行修改。

2.劳动规章制度不合法:企业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法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能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制定中的注意事项1.不得损害劳动者的权利。

2.应当有利于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

3.应当有职工参加。

单位制定、变更劳动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应占职工总数的5%-10%)平等协商确定。

考点三、劳动规章制度的实施一、实施主体1.企业行政主体2.员工二、实施原则1.严格执行,依章治企2.前后统一,全面实施3.各司其职,协作实施4.及时、合理考点四、劳动规章制度的评估(重点)一、评估内容(要素)1.合法性:劳动规章制度是否合法2.适用性:劳动规章制度是否符合企业实际需求3.经济性: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度和执行,其效益是否大于成本。

二、评估方式1.对劳动规章制度方案本身的评估,侧重于对劳动规章制度内容的评估2.对劳动规章制度制定过程的评估3.对劳动规章制度实施效果的评估三、评估要素(一)评估主体(二)评估对象:可以对劳动规章制度体系中某一项、某几项或整体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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