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成长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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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目的和原则
第一条为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增强人文氛围,提升团队凝聚力,打造卓越团队。第二条本着“取之于民,用之用民”、“体贴入微,关怀倍至”的原则,从小事、从细微处为员工着想,真正关心和体贴员工。
第二章基金的组成
第三条员工成长基金由每月员工因迟到、早退、6S管理等原因,受到公司成长而缴纳的成长赞助费组成。
第四条每月15日发放工资时,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将上月员工成长赞助费自动划拨至员工成长基金专用帐户,以便使用。
第五条如果员工成长基金不足以支付实际所需时,由人力资源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执行总裁审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另行拨付。
第三章基金的使用及发放标准
第六条员工成长基金主要用于员工个人日常的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结婚贺金:员工结婚,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
2、子女贺金:员工子女出生,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
3、帛金: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过世时,公司为员工发放帛金300元以示慰问。
第四章基金的申请
第七条当有符合申请员工成长基金的情况时,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向人力资源中心主动提出申请,填写《员工成长基金申请表》并附带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例如,员工结婚,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员工生子,需提供《结婚证》和《子女出生证明》,交给人力资源中心复核,并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发放相应的员工成长基金。
第八条员工在职时有直系亲属过世,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向员工了解去世亲属的姓名、与员工的关系及去世日期,并为员工提交书面申请,由人力资源中心复核后组织发放相应的帛金。
第九条本办法自总裁审批后,自2011年8月1日起试行。
人力资源中心
2011年7月21日
相关表单见附件:
1、《员工成长基金申请表》
2、《相关证明粘贴单》
相关凭明粘贴单
申请人:部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