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质量评价导则
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办法(试行)
附件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办法(2017试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规范电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统一电力建设绿色施工评价方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等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绿色施工效果的专项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是指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和环境保护)的文明施工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专项评价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绿色施工管控水平、资源节约效果、环境保护效果和量化限额控制指标等进行的评价活动。
第五条绿色施工应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建设单位应制定绿色施工总体策划并提出量化的实施计划,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制定绿色施工实施细则、专项方案及管理制度,将绿色施工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技术方案及措施等相关技术文件中。
第六条绿色施工专项评价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绿色施工专项评价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按工程初评、提出申请、现场评价、会议评审等程序进行。
第八条绿色施工专项评价的受理单位(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其人力资源、注册资本、管理水平、检测手段、工程业绩等应满足工程质量评价需要。
第二章初评第九条绿色施工专项评价的初评由工程建设单位组织主要参建单位完成,初评分为三个阶段:一、前期阶段初评(主体工程开工前)二、实施阶段初评(主体工程开工后至整套启动前)三、整体工程初评(工程投产至申请专项评价前)第十条各阶段初评结束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填写“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报告”(见附件1)中本阶段初评的相关内容。
整体工程初评结束后,形成由三个阶段评价内容组合成的“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初评报告”。
表2压水堆核电厂标准体系项目表修订版
82
da
22
JB/T 9637—1990
汽轮机总装技术条件
待修订
83
da
23
压水堆核电厂汽轮机技术条件
正制定
84
da
24
核电厂除氧器技术条件
正制定
85
da
25
压水堆核电厂冷机修厂房技术要求
正制定
86
db
1
NB/T 25019—2014
核电厂汽轮机仪表和控制技术条件
已制定
87
db
2
压水堆核电厂仪表和控制设备的接地和屏蔽技术要求
大型核电机组汽轮机用铸钢件技术条件
已制定
111
de
8
JB/T 11024—2010
大型核电机组汽轮机用焊接转子锻件技术条件
已制定
112
de
9
核电厂常规岛电厂金属材料选用导则
待制定
建造(共设置33项)
113
ea
1
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质量评价导则
正制定
114
ea
2
GB/T 50522—2009
待制定
120
eb
4
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第1部分:土建
正制定
121
ec
1
NB/T 25023—2014
核电厂常规岛焊接材料评定与验收规程
已制定
122
ec
2
DL/T 1117—2009
核电厂常规岛焊接工艺评定规程
待修订
123
ec
3
DL/T 1118—2009
核电厂常规岛焊接技术规程
正制定
《核电厂常规岛焊接工艺评定规程》等15项行业标准
NB/T 25086-2018
核电厂常规岛焊接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2018-11-21
2019-4-1
4
NB/T 25087-2018
核电厂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动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2018-11-21
2019-4-1
5
NB/T 25088-2018
压水堆核电厂凝汽器真空系统调试导则
2018-11-21
2019-4-1
6
NB/T 25089-2018
核电厂常规岛闭式冷却水换热器技术条件
2018-11-21
2019-4-17ຫໍສະໝຸດ NB/T 25090-2018
核电厂常规岛闭式循环冷却水泵技术条件
2018-11-21
2019-4-1
8
NB/T 25091-2018
核电厂常规岛水压试验规范
2018-11-21
2019-4-1
附件
行业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
采标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NB/T 25084-2018
核电厂常规岛焊接工艺评定规程
DL/T 1117-2009
2018-11-21
2019-4-1
2
NB/T 25085-2018
核电厂常规岛焊接技术规程
DL/T 1118-2009
2018-11-21
2019-4-1
2019-4-1
12
NB/T 25095-2018
核电厂海工构筑物防腐蚀施工及验收规范
2018-11-21
2019-4-1
13
NB/T 25096-2018
核电厂用离子交换树脂有机溶出物的测定方法
核安全法规和导则介绍
2.2 我国的核安全质保法规HAF003和导则
-我国于1984年成立国家核安全局,1986年该局参
考IAEA50-C-QA《核电厂安全质量保证实施法规》 (1978)法规发布了HAF0400《核电厂质量保证安 全规定》,其后陆续发布了10个安全导则。1991 年根据IAEA 50-C/SG-QA(1988),发布HAF0400 (91)。2001年国家核安全局对核安全法规和导 则进行了补充和修订,重新编号HAF/HAD 003系列 法规、导则(见表2)。
-核电站上述安全措施是由大量与核安全相关的物项、系统 和构筑物构成的,尽管这些物项、系统和构筑物在设计上 遵循了核安全设计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但如果在 设计、制造中不遵循核安全质保法规要求,不建立质量保 证大纲和实施所规定的各项质量保证活动,则物项、系统 和构筑物质量无法保证,安全目标也难于实现。 -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安全法规除IAEA 50-C-G 政府机构, 50-C-S 选址,50-C-D 设计和50-C-O 运行4个法规外,还 颁布了IAEA 50-C-Q安全质量保证法规。这5个安全法规共 同构成核电站安全要求的基础。由此可见,安全质量保证 法规是核安全法规的一个重要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核 设备的质量保证是核电站一项重要的安全措施。 •
-我国核安全质保法规HAF003系列是从IAEA
50-C-QA
(1988)法规等效采用的。而 IAEA 50-C-QA(1996)法 规包括了IAEA 50-C-QA(1988)法规的全部要求并有所扩 展。
-国内取得国家核安全局核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厂 已按HAF003系列核安全法规和导则标准制定和实施了质量 保证大纲。这就为在C3/C4项目设备设计制造中实施IAEA 50-C-QA(1996)法规提供了较好的基础。
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安监〔2010〕174号)方案
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安监〔2010〕174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专业分包第四章劳务分包第五章分包商准入第六章合同管理第七章专业分包动态管理第八章劳务分包动态管理第九章监督管理第十章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依法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基建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指与项目法人或EPC总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等级或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下同)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施工承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依法将非主体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或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商。
专业分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
第三条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需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与施工承包商通过合同构成承发包关系.第四条公司系统建设工程和所属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
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本《规定》对施工承包商、专业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等分包管理要求,如不允许分包的工程项目及范围、分包金额限制、分包商准入条件等,并强调主体工程不得专业分包。
核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导则
核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导则摘要:一、导言1.核工业建设工程的重要性2.工程质量监督的目的和意义二、监督原则和要求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2.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3.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三、监督组织与职责1.监督机构的设立与职责2.监督人员的基本素质与要求3.监督过程中的协同与配合四、监督方法和手段1.质量计划与控制的监督2.质量检查与验收的监督3.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处理五、监督结果与处理1.监督报告的编写与提交2.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与改进3.监督结果的反馈与应用六、持续改进与展望1.核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与挑战2.持续改进的策略与措施3.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正文:核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导则一、导言核工业建设工程是关系国家安全、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
为了确保核工业建设工程质量,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旨在指导核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高工程质量,预防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发生。
二、监督原则和要求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质量监督工作应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政策,确保监督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2.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始终将质量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强化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3.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质量监督应覆盖核工业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等各个环节,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三、监督组织与职责1.监督机构的设立与职责: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机构,明确监督机构的职责、权限和义务,确保监督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
2.监督人员的基本素质与要求: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以确保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
3.监督过程中的协同与配合:各参建单位要积极配合监督工作,共同维护工程质量,实现工程建设目标。
四、监督方法和手段1.质量计划与控制的监督:对参建单位的质量计划、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质量计划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核电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核电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核电工程是一项涉及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重要工程,其施工及验收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施工标准和验收标准两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施工标准
1. 现场布置:核电工程的施工现场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包括围栏设置、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
同时,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2. 施工技术:核电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高,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操作,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3. 材料选用:核电工程施工所使用的材料需要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
任何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使用在工程中,以确保核电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验收标准
1. 设计验收:核电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包括结构设计、设备选型等。
验收过程中需要有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并出具设计合格证明。
2. 施工验收:核电工程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全面的验收。
验收包括线路、设备、安全设施等多个方面,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3. 竣工验收:核电工程竣工验收是最终的验收环节,验收单位会对整个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安全设施、环保措施等。
只有通过了竣工验收,核电工程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总的来说,核电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是非常严格和细致的,这是为了确保核电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只有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才能保证核电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正常运行。
希望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核电工程施工中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核电工程的建设和使用安全可靠。
核电常规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检测。
二、适用范围
稿
见 本《大纲》适用于核电常规岛及其辅助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
三、使用说明
意 本《大纲》是核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依 求 据,与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程序的相关规定配套使用。在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时,应根据 征 本《大纲》规定的阶段划分和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确定工程的监督检查阶段,工程进度或监
306 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6 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
能发安全〔2018〕21 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建、电力、工业建筑)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252)
心负责解释。
五、施行日期
本《大纲》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目录
第 1 部分 项目首次监督检查...................................................................................................... 1 第 2 部分 常规岛 FCD 前监督检查 ............................................................................................ 6 第 3 部分 汽轮机厂房交付前监督检查.................................................................................... 13 第 4 部分 发电机穿转子前监督检查........................................................................................ 19 第 5 部分 汽轮机扣盖前监督检查............................................................................................ 25 第 6 部分 厂用电系统受电前监督检查.................................................................................... 32 第 7 部分 汽轮机冲转前监督检查............................................................................................ 39 第 8 部分 机组并网前监督检查................................................................................................ 48 第 9 部分 机组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 55
核电厂和其它核设施安全的质量保证
《核电厂和其它核设施安全的质量保证》——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丛书第50-C/SG-Q号目录术语 (2)法规核电厂和其它核设施安全的质量保证 (4)安全导则 (14)安全导则第Q1号质保大纲的制定和履行 (14)安全导则第Q2号不符合性控制和纠正措施 (25)安全导则第Q3号文件控制和记录 (34)安全导则第Q4号针对验收的检查核试验 (57)安全导则第Q5号质保大纲履行情况的评定 (66)安全导则第Q6号物项和服务采购的质量保证 (78)安全导则第Q7号制造质量的保证 (88)安全导则第Q8号科研开发的质量保证 (95)安全导则第Q9号选址的质量保证 (104)安全导则第Q10号设计的质量保证 (122)安全导则第Q11号建造的质量保证 (132)安全导则第Q12号调试的质量保证 (142)安全导则第Q13号运行的质量保证 (153)安全导则第Q14号退役的质量保证 (177)起草和审查的参与者 (191)译者的话本书译自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1996年出版的《安全丛书》第50-C/SG-Q号Quality Assurance for Safety in Nuclear Power Plants and other Nuclear Installations。
该丛书第50-C/SG-Q号是IAEA 对核安全标准(NUSS)规划中质量保证实施法规第50-C-QA(78)号、第50-C-QA(88)号,以及质量保证安全导则第50-SG-QA号的又一次修订版。
第50-C/SG-Q(96)号共有两大部分,法规第50-C-Q(96)号和14个安全导则第50-SG-Q1号到第50-SG-Q14号。
第50-C-Q(96)号只提为确保核设施安全在质量保证方面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文字上更为精炼浓缩。
在体例编排上与第50-C-QA(88)号虽有所不同,但包括了第50-C-QA(88)号的所有要求,并有所扩展。
第50-C/SG-Q(96)号系列14个安全导则主要提出了实现法规基本要求的措施,与第50-SG-QA号系列10个安全导则相比,新增两个针对基本要求得到则(不符合性控制和纠正措施、检查和试验)、新增一个针对特殊活动的导则(科研开发的质量保证);还有两个新增的导则弥补了过去的空白,适用于核设施的两个阶段(选址的质量保证、退役的质量保证);删除了质量保证的组织,及核燃料组件采购、设计和制造的质量保证两导则,把其内容组合在相关的导则中;第50-SG-Q(96)号系列还调整了某些导则,例如:把记录制度导则扩编为文件控制和记录,把监查扩编为质保大纲执行情况的评定,把调试、运行质保分成两个单立导则等。
36项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备案信息汇总表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2016/12/5 2017/5/1
2016/12/5 2017/5/1
2016/12/5 2017/5/1
2016/12/5 2017/5/1
2016/12/5 2017/5/1
2016/12/5 2017/5/1
2016/12/5 2017/5/1 2016/12/5 2017/5/1 2016/12/5 2017/5/1 2016/12/5 2017/5/1 2016/12/5 2017/5/1 NB/T 35011-2013 2016/12/5 2017/5/1 2016/12/5 2017/5/1 2016/12/5 2017/5/1 2016/12/5 2017/5/1 2016/12/5 2017/5/1 2016/12/5 2017/5/1 DL/T 5049-2006 2016/12/5 2017/5/1
DL/T 5520-2016 变电工程施工组织大纲设计导则
DL/T 5521-2016 火力发电厂变频调速系统设计导则
DL/T 5741-2016 水电水利工程截流施工技术规范
DL/T 5742-2016 水电水利地下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DL/T 5743-2016 水电水利工程土工合成材料施工规范
DL/T 5744.1-2016
序号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备案号 J803-2017 J1279-2017 J426-2017 J437-2017 J1280-2017 J638-2017 J1281-2017 J2306-2017 J2307-2017 J2308-2017 J2309-2017 J2310-2017 J2311-2017 J2312-2017
电力部关于印发《核电站常规岛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电建[1997]232号
电力部关于印发《核电站常规岛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核电站常规岛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7年4月21日电建〔1997〕232号)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核电站常规岛工程施工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现将我部制定的《核电站常规岛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核电站常规岛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的若干规定根据国家有关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特对进入核电站常规岛施工的企业作如下规定:一、凡进入核电站常规岛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建设部1995年以后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具有火电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二、企业近十年来承担过总装机150万千瓦工程规模的施工,并且单独完成过两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的整体安装,且经电力行业主管部门认证工程质量优良;三、企业经理、总工程师必须具有15年以上从事电力施工管理工作的经历;四、企业中从事电力施工具有高级和中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五、企业中具有从事电力施工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小于10人;六、企业人均动力装备率在7千瓦以上;七、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0000万元以上,建筑业增加值3000万元以上;八、企业在投标或签订合同前必须出示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上述有关验收证明、证书、证件等相关证明资料以及已履行的相关合同副本;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电力工业部。
——结束——。
核电厂常规岛建厂条件
核电厂常规岛建厂条件
1、常规岛建厂条件应符合城市及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应与水域环境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江河流域水域水利规划相协调。
2、厂址的地形应有利于常规岛及其配套设施的布置、方便对外交通联系,并应有利于场地排水和减少土石方工程量。
厂址场地应有均匀、稳定的地质条件,地基应满足承载力的要求。
3、厂址应具有充足、可靠、符合生产和生活需要的水源,应满足规划装机容量取水的要求。
4、常规岛及其配套设施应满足100年一遇高水位、高潮位的防洪标准,风暴潮严重地区的滨海核电厂应满足200年一遇高水位、高潮位的防洪标准。
5、常规岛的交通运输应与全厂相协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人员交通、货运、大件设备、消防对道路设施和作业场地的要求。
(2)主要进厂道路宜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次要进厂道路宜采用三级公路标准。
(3)应具备大件运输条件,常规岛的大件设备宜采用水路运输或水路和公路联合运输。
6、厂址应按规划装机容量留有出线走廊。
《核电厂建设工程常规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等42项行业标准
2019-4-1
22
NB/T 20519-2018
核电厂设备老化机理分析技术要求
2018-12-10
2019-4-1
23
NB/T 20520-2018
核电厂用金属软管通用技术条件
2018-12-10
2019-4-1
24
NB/T 20521-2018
核电厂老化与寿命管理设备筛选和分级指南
2018-12-10
2019-4-1
34
NB/T 20531-2018
核电厂主控室可居留性评价用大气弥散因子分析方法
2018-12-10
2019-4-1
35
NB/T 20532-2018
核电厂消防系统调试技术导则
2018-12-10
2019-4-1
36
NB/T 20533-2018
核电厂蒸汽旁路系统调试技术导则
2019-4-1
9
NB/T 20008.35-2018
压水堆核电厂用其他材料 第35部分:非能动余热排出热交换器用NS3105合金C形管
2018-12-10
2019-4-1
10
NB/T 20009.32-2018
压水堆核电厂用焊接材料 第32部分:低合金钢气体保护焊焊丝
2018-12-10
2019-4-1
2018-12-10
2019-4-1
16
NB/T 20513.1-2018
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 第1部分:通用要求
2018-12-10
2019-4-1
17
NB/T 20514-2018
核级板式热交换器设计制造规范
2018-12-10
国家能源局公告 第6号
2016-08-16
2016-12-01
39
NB/T42073-2016
光伏发电系统用电缆
2016-08-16
2016-12-01
40
NB/T42074-2016
无人值班小型水电站安全运行规范
2016-08-16
2016-12-01
41
NB/T42075-2016
无人值班小型水电站监控技术规范
2016-12-01
6
NB/T25060-2016
压水堆核电厂冷机修厂房技术要求
2016-08-16
2016-12-01
7
NB/T25061-2016
煤层气集输管道运行管理规范
2016-08-16
2016-12-01
8
NB/62-2016
核电厂除氧器技术条件
2016-08-16
2016-12-01
15
NB/T13006-2016
生物液体燃料建设项目生产准备和生产过程管理标准
2016-08-16
2016-12-01
16
NB/T13007-2016
生物柴油(BD100)原料废弃油脂
2016-08-16
2016-12-01
17
NB/T31099-2016
风力发电场无功配置及电压控制技术规定
2016-08-16
小型水轮机通流部件技术条件
2016-08-16
12
NB/T10028-2016
煤层气集输管道运行管理规范
2016-08-16
2016-12-01
13
NB/T13004-2016
生物燃料乙醇用活性干酵母
法律法规-HAF31991及HAD3汇编核电厂质量保证法规和导则 精品
HAF003-1991及HAD003质量保证法规和导则目录 (2)HAF003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6)HAD003/01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 (22)HAD003/02核电厂质量保证组织 (39)HAD003/03 核电厂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 (62)HAD003/04 核电厂质量保证记录制度 (72)HAD003/05 核电厂质量保证监查 (80)HAD003/06 核电厂设计中的质量保证 (88)HAD003/07 核电厂建造期间中的质量保证 (99)HAD003/08 核电厂物项制造中的质量保证 (120)HAD003/09 核电厂调试和运行期间的质量保证 (137)HAD003/10 核燃料组件采购、设计和制造中的质量保证 (157)目录目录 (2)HAF003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6)1引言 (6)2质量保证大纲 (7)3组织 (8)4文件控制 (9)5设计控制 (9)6采购控制 (10)7物项控制 (11)8工艺过程控制 (12)9检查和试验控制 (12)10对不符合项的控制 (13)11纠正措施 (14)12记录 (14)13监查 (15)名词解释 (15)HAD003/01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 (22)1引言 (22)2.制定质量保证大纲的基本原则 (22)3制定质量保证大纲的实施计划 (25)4制定质量保证大纲文件 (28)附录I质量保证大纲文件的结构和内容 (30)HAD003/02核电厂质量保证组织 (39)1引言 (39)2构建质量保证组织、配备人员及编写文件的基本原则 (39)3营运单位的组织结构 (44)4电厂设计单位的质量保证组织 (45)5制造和建造单位质量保证组织 (45)6记录 (45)附录I质量保证大纲活动的构成 (45)附录II质量保证分大纲职能分工的确定 (48)附录III按工程项目构建的典型质量保证部门 (49)附录IV按职能构建的典型质量保证部门 (49)附录V检查和试验人员资格 (50)附录VI质量保证大纲监查人员的资格 (52)附录VII营运单位组织结构示例 (57)附录VIII电厂设计单位典型的工程项目组织结构 (59)附录IX制造单位典型的组织结构 (60)附录X建造单位典型的组织结构 (61)HAD003/03 核电厂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 (62)1引言 (62)2采购计划的制订 (63)3采购文件的编审、分发和变更的管理 (64)4对物项和服务供方的选择 (65)5评标和签订合同 (65)6买方对供方工作的评价 (66)7买方的验证活动 (67)8不符合项的管理和纠正措施 (68)9物项或服务的验收 (69)10质量保证记录 (71)11采购大纲的监查 (71)HAD003/04 核电厂质量保证记录制度 (72)1引言 (72)2记录制度的建立 (72)3.记录分类 (72)4记录制度 (73)5记录的贮存、保管和保卫 (75)6检查 (76)附录I记录类型及保存分类 (76)HAD003/05 核电厂质量保证监查 (80)1引言 (80)2监查人员 (80)3监查管理 (81)4监查前的工作 (81)5监查的执行 (83)6监查后的工作 (83)7记录 (85)附录I根据工作内容制定的内部质量保证监查的典型计划 (85)附录II外部质量保证监查的典型计划 (86)附录III典型的对供方的综合监查日程 (86)附录IV质量保证监查提问单 (87)HAD003/06 核电厂设计中的质量保证 (88)1引言 (88)2质量保证大纲的要求 (89)3设计输入的要求 (89)4设计过程的计划和实施 (90)5设计接口的管理 (91)6设计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联络 (92)7设计验证 (92)8文件管理 (95)9设计变更的管理 (95)10纠正措施 (95)11质量保证记录 (96)12监查 (96)附录I应制订设计质量保证程序的典型领域 (97)附录II典型的设计输入 (97)HAD003/07 核电厂建造期间中的质量保证 (99)1引言 (99)2总的要求 (99)3土壤、地基、混凝土和结构钢的安装、检查和试验 (103)4机械设备和系统的安装、检查和试验 (108)5检测仪表和电气设备的安装、检查和试验 (113)6检查和试验结果的分析和评价 (116)附录I土壤、混凝土和结构钢典型材料要求和工艺过程中的试验要求 (117)HAD003/08 核电厂物项制造中的质量保证 (120)1引言 (120)2组织 (120)3制造工艺计划 (121)4文件管理 (122)5采购管理 (123)6材料、零件和部件的标识 (123)7检查和试验管理 (123)8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标定 (124)9制造装备的管理 (124)10装卸、贮存和运输 (124)11不符合项的管理 (125)12纠正措施 (125)13质量保证记录 (126)14监查 (126)附录I质量计划中应包括的资料清单示例 (126)附录II质量计划格式示例 (126)附录III车间工艺流程卡示例 (130)附录IV无损探伤报告示例 (131)附录V物项运输管理措施示例 (131)HAD003/09 核电厂调试和运行期间的质量保证 (137)1引言 (137)2调试期间的质量保证大纲 (137)3运行期间的质量保证大纲 (143)4退役期间的质量保证大纲 (156)HAD003/10 核燃料组件采购、设计和制造中的质量保证 (157)1引言 (157)2采购管理 (157)3燃料组件设计管理 (158)4.燃料组件制造工艺控制 (160)5燃料组件的包装、运输和贮存 (161)6燃料组件在核电厂现场的收货检查 (161)附录I典型燃料组件设计中需特殊考虑的物项及其性能的示例 (161)附录II需要特殊考虑的工艺示例 (162)附录III燃料组件制造中的控制示例 (163)附录IV燃料组件标识制度示例 (163)HAF003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1991年7月27日国家核安全局令第1号发布 1991年修改)1 引言1.1 概述1.1.1 本规定对陆上固定式热中子反应堆核电厂的质量保证提出了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
电力标准目录行业标准
国家能源局
变电设备在线监测装置检验规范
DL/T 1432.5-2019 第5部分:变压器铁心接地电流
国家能源局
在线监测装置
变电设备在线监测装置技术规范
DL/T 1498.5-2019 第5部分:变压器铁心接地电流
国家能源局
在线监测装置
DL/T 2049-2019 电力工程接地装置选材导则
国家能源局
DL/T 417-2019
国家能源局
33 DL/T 820.2-2019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测技术规 程 第2部分:A型脉冲反射法
DL/T 820-2002 国家能源局
34
DL/T 1884.2-2019
现场污秽度测量及评定 第2部 分:测量点的选择和布置
国家能源局
35 DL/T 374.1-2019
电力系统污区分布图绘制方法 第1部分:交流系统
国家能源局
发电机组
DL/T 345-2019
带电设备紫外诊断技术应用导则 DL/T 345-2010 国家能源局
DL/T 352-2019
直流断路器检修导则
DL/T 352-2010 国家能源局
DL/T 353-2019
高压直流测量装置检修导则
DL/T 353-2010 国家能源局
DL/T 355-2019
滤波器及并联电容器装置检修导 DL/T 355-2010 国家能源局
DL/T 5200-2019
水电水利工程高压喷射灌浆技术 DL/T 5200-
规范
2004
国家能源局
DL/T 5794-2019 灌浆记录仪检定规程
国家能源局
DL/T 793.6-2019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第6部 分:风力发电机组
核电工程施工质量评价规程
核电工程施工质量评价规程一、总则核电工程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程,施工质量的评价对于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核电工程的施工质量,制定本评价规程。
二、施工前评价1.核电工程施工前,需评价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以及工程施工的可行性和可行性。
评价内容包括:a)设备和材料的质量要求是否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b)工程施工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c)工程施工的技术路线和方法是否科学合理;d)工程设备的供应渠道和可靠性。
2.施工前评价还包括施工企业的资质和技术能力评估,评价内容包括:a)施工企业的经验和资质是否符合核电工程的要求;b)施工企业的管理体系和组织能力是否健全和可靠;c)施工企业的技术队伍是否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三、施工过程评价1.施工质量评价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施工工作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
评价内容包括:a)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b)施工设备和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c)施工质量的监测和测试是否及时、准确;d)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问题是否及时处理和整改。
2.施工过程评价还包括施工企业的管理评价,评价内容包括:a)施工企业的管理流程是否合理和规范;b)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和有效;c)施工企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是否良好;d)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和有效。
四、施工后评价1.施工完成后,对核电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a)核电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b)核电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是否达到预期目标;c)施工过程中的施工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和整改;d)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2.施工后评价还需要对施工企业的表现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a)施工企业的合作态度和工作效率是否良好;b)施工企业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记录是否良好;c)施工企业的后续服务和问题处理能力是否优秀。
五、评价结果处理根据施工质量评价的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地方进行整改和改进,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核电工程的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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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
工质量评价导则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2014年12月26日
一.任务来源及计划要求
1.1 任务来源
本标准制订任务由国家能源局文件(国能科技[2013]06号)《能源局关于核电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下达(见该通知附件“核电标准制修订任务清单”体系表中编号01项,项目编号:能源20130601),由中广核工程公司牵头组织编制,计划于2015年1月完成报批稿。
1.2 计划要求
根据课题任务书要求,本标准各阶段草案的完成时间安排为:2014年3月30日,完成编制组讨论稿(标准初稿);2014年7月30日,完成征求意见稿;2015年1月30日完成报批稿。
二.编制过程
主编单位: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
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
主要起草人及工作分工:
杨帆陈李华王启宁龙有新何伯韬杨舒亮解官道
王仁生余兵庄严易宇航任春磊方小敏王玉珍
标准编制方案编写分工:
标准初稿编写分工
编制原则: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国家现行施工相关评价规范及国家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行业及省部级评优管理办法,在贴合实际的基础上,以验收系列规程作为评价基础,力
求内容具有科学性、严谨性、可操作性。
本标准作为施工验收、评价标准体系中的标准,主要规定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施工质量评价、创优方面的内容,适用于国内核电厂常规岛及BOP工程,其中海工工程、厂区安全围网外建(构)筑物、厂区内的办公楼、食堂等与生产不相关建(构)筑物不包括在内。
初稿编制情况:
课题组根据评审后的编制方案中的编写结构和内容开始进行编写工作。
期间,有针对性的收集了CPR1000项目关于常规岛及BOP 施工验收相关的技术规格书、相关国家标及行业标准。
2013年10月23~25日,课题组到海南昌江核电现场进行调研;2014年4月26~30日,课题组到三门AP1000核电现场调研;2014年12月17~19日,课题组到海阳AP1000核电现场调研。
通过现场调研和资料收集,积累了标准编写素材,丰富了标准编写的内容。
2014年1~3月,课题组编制初稿时发现安装专业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均未定稿,难以确定安装专业评价的框架及表样,2014年4月份完成土建专业部分及基本规定的编制;
2014年7月,安装专业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初稿基本定稿后,才进行安装部分评价框架讨论及工程部位(范围)的划分,开始安装部分内容编制;
2014年10月底,课题组汇总各编写成员编写的初稿,并于11月3~6日组织统稿审会进行内部讨论,会上利用三天时间对编写稿进行了逐字逐句的校对与讨论,讨论过程产生84条校审意见,经修
改后形成初稿。
2014年11月下旬,课题组对标准初稿进行第二次统稿,根据第一次统稿校审会意见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于2014年11月底形成了标准的初稿。
征求意见稿编制情况:
2014年12月23~26日,课题组邀请了核电行业土建专业标委会成员专家、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各参编单位的专家对标准初稿进行评审。
专家组对标准初稿进行了评审,肯定了标准初稿的内容和结构,并提出35条具体修改意见。
各参编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并于12月31日汇总完毕,据此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写说明。
由中电联发出进行征求意见。
三.分析工作的情况
对国内压水堆核电厂常规岛及BOP施工相关验收及记录要求、合同内约定的质量目标及评优计划等资料进行收集和现场调研:2013年11月23~25日,课题组到海南昌江核电现场进行调研;2014年4月26~30日,课题组到三门AP1000核电现场调研;2014年12月17~19日,课题组到海阳AP1000核电现场调研。
通过现场调研和资料收集,积累了标准编写素材,对各核电工程(大亚湾、岭澳、红沿河、阳江、宁德、方家山、昌江、三门、海阳)经验进行分析、汇总,并与火电工程评价管理进行了对比、分析,完善了标准的适用性、丰富了标准编写的内容。
四.主要技术内容的说明
《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质量评价导则》作为核电厂常规岛及BOP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价系列标准的重要组成,本标准共分12个章节、1个规范性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基本规定,机组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基本规定,单项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基本规定,子单项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基本规定,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基本规定,工程部位(范围)施工质量评价基本规定,机组试运行指标,整体工程质量评价。
其中技术部分主要内容为:基本规定,机组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基本规定,单项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基本规定,子单项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基本规定,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基本规定,工程部位(范围)施工质量评价基本规定,机组试运行指标,整体工程质量评价。
对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的评价职责、评价框架及流程、应形成的评价记录、按整体、机组、单项、子单项、单位、工程部位(范围)评价逐步展开。
基本规定章节规定了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的评价职责、评价框架及流程;
机组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基本规定章节规定了以机组为单位的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的评价方法、原则、包含的单项
工程范围及权重的分配。
单项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基本规定章节规定了单项工程的评价方法、原则、包含的子单项工程范围及权重的分配。
子单项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基本规定章节规定了子单项工程的
评价方法、原则、包含的单位工程范围及权重的分配。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基本规定章节规定了单位工程的评价方法、原则、包含的工程部位(范围)及权重的分配。
工程部位(范围)施工质量评价基本规定章节规定了工程部位(范围)的评价方法、原则、具体的评价记录表样。
机组试运行指标章节规定了机组整体试运行阶段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及优良评分标准。
整体工程质量评价章节规定了工程从工程部位(范围)、单位工程、子单项工程、单项工程、机组工程及整体工程,逐步进
行评价的方法及记录表样。
五.验证试验的情况和结果
无
六.采用国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
无
七.与现行法规标准的关系
遵守现行的国家核安全法规相关规定,与国内其他相关标准没有矛盾。
八.实施标准的要求和措施的建议
作为能源局核电行业推荐标准,可应用于国内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质量评价。
办公楼、食堂等与生产不直接相关的建(构)筑物不包括在本标准范围内,海工工程、水库等可参见相应的国家及行业标准。
本标准需配合《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系列标准使用,评价的基础支持性材料有约1/2左右来自该系列标准要求产生的验收记录。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无
十.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无
十一.编制标准参考资料清单(根据必要性)。
无。